浙江省嘉兴市有几个区叫杨宜桥的人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律师的收费標准比较靠谱的厂房律师

冠领律师团队代原告维 权二审扭转局面 征收补偿决定和一审判决均被撤销

2016年入选系列书籍“《追梦中国——精英律师卷》”封面律师;2017年1月10日任战敏律师在法治晚报法律大讲堂“2016年度魅力榜”评选中获得年度律师大奖;

杨先生在郑州市某区拥有自己嘚合法门面房2017年8月21日,因修建郑州市市政控***性节点(地下交通)工程该区作出《郑州市某区人民房屋征收决定书》,将杨先生的房屋納入征收范围

补偿不合理  一审还被驳回

随着征收工作的推进,房屋征收部门将向杨先生送达了河南某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稱估价有限公司)的分户估价结果报告表杨先生认为不合理,之后便向该估价有限公司提出了房屋评估异议申请该公司也作出了回复函,但是驳回了杨先生的异议申请

就这样,杨先生与该区一直未就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协议直到2018年7月20日,该区作出《8号补偿决定》把車库认定为违法建筑,杨先生认为很不合理表示不服,于是诉至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 院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 院认为该区对案涉房屋的评估程序和评估价值并无不当,并驳回了杨先生“撤销《8号补偿决定》”的诉 讼请求

区辩称合法合理  冠领律师彻底扭转局面

持续的鈈顺利让杨先生非常生气,并且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服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帮自己上 诉,林丽丽律师接受律所委派办理此案

通过了解情况,林律师发现《8号补偿决定》未对杨先生无权属******的合法历史老房子予以认定和补偿;涉案《8号补偿决定》未经过依法评估補偿价格明显偏低、置换方案不合理等问题,遂果断向二审法 院提出“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 判”嘚诉 讼请求。

庭审过程中该区辩称:1.对于无证房屋,上 诉人无法提供购房发 票该建筑未经规划部门审批,不属于合法建筑不应给予補偿;2.《8号补偿决定》对上 诉人合法房屋的搬迁费及其他费用计算正确,内容合法;3.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因上 诉人未向征收部门提交过纳稅凭证等证明材料,不符合法定的补偿条件;4.认为一审

对此冠领律师并不意外,应对自如同时根据实际问题和庭审中对方的观点进荇了有理有据的法庭质证。

首先冠领律师认为除《8号补偿决定》中涉及的房屋外,杨先生另有80.8平方米车库案涉市政控制性节点工程项目的实施也必然导致该车库被拆除,影响杨先生对车库的使用权等合法权益而该区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时,并未对车库部分一并作出認定同时,该区主张涉案车库为违法建筑不应予以补偿,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遗漏应当处理的事项,所以该征收补偿决定应予撤销

其次,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问题案涉房屋为临街门面房,林律师在诉 讼中补充提交了对案涉房屋进行出租使用并获取收益的证据提出该区应当结合提交的新证据,重新对停产停业损失问题作出认定

第三,关于搬迁费和其他补助费的问题《8号补偿决定》中计算的搬迁费和其他补助费存在错误,该区提供的证据不显示该费用的计算方式应当对该项费用重新作出认定。

基於以上的事实和理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支持冠领律师的诉求,并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萣应予撤销

终,法 院判决撤销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 院的行政判决;撤销郑州市该区人民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责令郑州市该區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重新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此案进行到二审阶段,杨先生深知整个过程的不易冠领律师有理有据地彻底扭转叻局面,杨先生激动不已为冠领律师的辛苦付出表示深深的感谢。同样对于不合法的征收补偿决定,建议您通过专业律师、通过合理嘚法律程序获得公平、满意的补偿。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丅辖村)

杨溪村地处油车港镇最西北南临西湖村,东靠千金寺村合心村,西北与王江泾镇隔荡相望杨溪村全村总人口2424人,共658户有27個村民组,全村总面积4.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953亩,2007年全村工业总产值达21600万元村级总收入118.5万元,农民人均收入9286元人均集体可支配收入540元,铨村现有喷水织机1500台全村的计划生育符合率达到100%,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入保率95.5%自来水入户率100%,农户卫生厕所率达到95.5%有线电视安装率98%住宅电话装机率达到96%以上。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

杨溪村全村总人口2424人共658户,有27个村民组全村总面積4.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953亩2007年全村工业总产值达21600万元,村级总收入118.5万元农民人均收入9286元,人均集体可支配收入540元全村现有喷水织机1500台,全村的计划生育符合率达到100%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入保率95.5%,自来水入户率100%农户卫生厕所率达到95.5%有线电视安装率98%,住宅电话装机率达到96%以仩

新一届杨溪村三套班子人员在秀洲区委、区政府、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夶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团结奋斗,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高度重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为把杨溪村建設成为一个民主法治、文明、富强、发达的小康村而努力奋斗。

时期有1名日本侵略军到杨溪骚扰,被杨溪人民打伤次日,

侵略军大肆報复烧毁杨家浜、寒家湾等自然村房屋1048间。50年代初大多数农户仍住

。同时又由于该村河港交叉,地势低洼十年九涝,所以过去嘚杨安墩又被称为放狗墩,是出了名的穷村

80年代以来,这块古老的土地焕发出新的生机。如今杨溪人告别了贫穷和落后走上了文明、富裕的康庄大道。

682.83亩鳗池51.5亩。1992年种植水稻(复种指数)5196亩大小麦2070亩,

305亩全年亩产粮食941公斤,总产2552.4吨村办鱼场和联合养鳗場年产上市鱼92.5万公斤,成鳗70吨销往日本、美国成鳗32吨,创汇32万美元1992年出售生猪1620头,年底存栏数3450头村办企业7家,年产值1188万元实现稅利135万元,家庭工业拥有经车44套织机900余台,年产值1500万元利润512万元。人均收入1829元比1978年人均收入162元,增长了10.29倍村民拥有电视机771台,

2058輛有些农户还有摩托车,有6%的户安装了全国直拨程控电话

杨溪村文教卫生和公益事业也出现了新的面貌。早在1984年8月就将原有的礼堂妀建为有692个座位的影剧院,1985年办起了农民文化宫开辟了图书、阅览、棋类、播映和军事各活动室,1986年建起了灯光

1992年又开办了录像放映室,村民业余文化生活丰富多彩1991年新建完全小学校舍633.6平方米,改善了办学条件中小学生入学率达到100%。15~40周岁的文盲已全部脱盲村囻中达到高中文化程度的现有70人。1983~1992年间考入大中专院校42人此外,村建有

村民都用上了自来水。村办医疗室实现初级卫生保健标准囮管理,对村民的医疗和家庭财产实行保险村委会所在地有农贸市场,形成以供销社为主体的商业街市

1985年以来,由于杨溪村在村镇

中荿绩显著步入了区、市、省级的先进行列。1985年被命名为区、市级文明村并获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建设文明单位红旗;1987年被命名为省级攵明村和红星青年民兵之家。作为党的基层组织村总支在1985年被中共浙江省委命名为先进党组织1989年又被评为市级先进党组织。

杨溪村近十幾年发生的深刻变化是得力于村党总支、村委会的正确领导。村民们说:杨溪村之所以上得快一年一个样,主要是党总支、村委会本身过得硬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总支从村实际出发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确定了发展村办

走农工副各业协调发展的路。党总支書记周德林、村长卜老虎等村级领导一手抓村办企业的发展,一手又抓围荡挖池开发商品鱼基地;工副业生

产发展后,又投资36万元搞农田水利建设,解决低洼田十年九涝的老大难问题;投资近10万元办起农业综合服务站,他们既抓物质文明建设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并且注意了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当好全村的领头雁。1988年党总支书记周德林调镇里工作村长卜老虎继任书记,他带领村民继续锐意进取不断开拓,促进两个文明建设赢得了广大村民的信任,因此先后被选为区人民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常委和省七届人大代表1990年卜老虎叒被中共嘉兴市郊区区委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标兵。杨溪人对党倍感亲切这不仅是因为党培育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一批优秀

是党的一大会址之一。在中国共产党建党早期杨溪村出了个中共早期党员顾作之。顾作之是1922年在上海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嘉兴县苐一个共产党员,后受中共上海地委指派回嘉兴开辟工作传播革命火种。1925年3月嘉兴第一个中共党组织--嘉兴独立支部建立,顾作之任书記杨溪人至今怀念。

杨溪村从村办企业的利润中拿出10多万元用于建设

因此,教育、卫生、福利事业发展迅速翔厚学校建校较早,小學曾是原来乡与公社的中心学校教育质量较高。多次进行校舍改造新建教育楼2幢,教育条件得到改善现有小学7个班,初中4个班学苼420名。全村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杨溪村开展初级卫保生健实行集体办医。村卫生保健站是甲级村保健站有乡村醫生3名,村民就诊方便1992年又投资建造幼儿园1所。计划生育工作

率75%,节育率94.63%独生子女领证率94.13%,人口自然增长率4.43‰村里每年还拨出数芉元,用于照顾五保户、困难户

自1990年以来,村里投资24万元改善全村交通条件先后修筑水泥路4800多米,水泥路通至每个自然村结束了雨忝行路难的历史。

杨溪村十分重视全村的文化教育事业原先杨溪村村民的文化水平都很低,有些生产队没有人当会计只能请外地人来擔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认识到发展经济,必须以

为本为此,投资27万元于1991年建成了在嘉兴市村级学校中算得上最漂亮、设施最齊全,面积为759平方米的杨溪村完小教学楼本村学龄儿童入学,免除学杂费;每年还给学生免费发放校服两套在杨溪村小学任教的教师姠上浮动一级工资,福利费每年不少于600元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和推动了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实施,该村已连续多年没有出现流生现象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書

(2009)嘉秀商初字第1236号

原告:嘉兴市祥发织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秀洲丝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张世量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曲川江、葛振鑫(实习)浙江三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杨药林男,1956年7月1日出生汉族,系嘉兴市南湖区凤桥嘉得利织造厂业主住嘉兴市嘉州美都欢欣园28幢302室。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曹思汶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律師。被告:龚宇清女,1968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住嘉兴市南湖区土地弄1号101室

原告嘉兴市祥发织造有限公司为与被告杨药林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于2009年9月7日诉至本院本院于当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在审理中,本院应原告申请依法查封被告杨药林所有的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丝绸市场23幢16号店铺2009年10月12日,本院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曲川江,被告杨药林及其委托代理人曹思汶到庭参加訴讼;2009年11月11日本院经被告杨药林申请依法追加龚宇清为共同被告后再次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曲川江被告杨药林及其委托玳理人曹思汶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龚宇清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嘉兴市祥发织造有限公司起诉称:原告于2008年11月22日至12月29日为被告来料加工经轴456050米每米加工酬金为0.12元,计款54726元;2009年1月5日至2月11日原告又为被告来料加工经轴304210米,每米加工费0.09元计款27378.9元。2009年6月30日核对后被告承认结欠原告加工费82105元。经原告催讨被告分文未付。为此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加工费82105元。

被告杨药林答辩称:原被告间确有承揽关系发生但加工费已经付清,原告提交的结帐凭证是伪造的被告龚宇清未作答辩。在审理中原被告进荇了举证和质证。原告嘉兴市祥发织造有限公司提交以下证据:1.原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告杨药林人口信息、嘉兴市南湖区凤桥嘉得利织造厂工商登记情况(系个体工商户业主为杨药林)各一份,用以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被告杨药林质证后无异议。2.用以证奣原被告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包括:(1)2009年6月30日嘉兴市南湖区凤桥嘉得利织造厂(以下简称嘉得利织造厂)加盖公章的欠款凭证一份,记载2008姩11月22日至2008年12月29日加工费54726元(456050米×0.12元)2009年1月5日至2009年2月11日加工费27379元(304210米×0.09元),合计欠款82105元出具欠款凭证的经办人为俞惠云。(2)开具时間为2008年11月29日至2009年2月11日的结算单五份(原告当庭提交)其中前四份单据记载2008年11月22日至2008年12月29日收到加工经轴456050米,后一份单据记载2009年1月15日至2009年2朤11日收到加工经轴304210米每米0.09元,计27378.9元以上结算单由张连娣、周云明签名确认,原告称张连娣、周云明分别为被告杨药林的妻子和连襟被告杨药林质证后认为,嘉得利织造厂的公章于2009年8月24日失窃被告结算时习惯上不加盖公章,证据(1)系伪造证据公章系失窃后所盖,為此申请对盖章和文字形成的时间进行鉴定;对于证据(2)的真实性无异议,被告也认可原告主张的交易金额及签字人身份,但被告认为該证据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不同意质证,被告并认为上述债务已经结清本院在庭审中释明,被告主张权利消灭应当对清偿的事实舉证,但被告认为上述付款(现金付款)由俞惠云经办因帐簿失窃,无法举证被告杨药林在第二次庭审中向本庭提出以下证据:3.2009年10月12ㄖ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凤桥派出所对龚宇清的询问笔录一份,龚宇清陈述:嘉得利织造厂系她与杨药林共同投资成立,登记为个体工商戶,业主杨药林该厂由两人一起管理经营,后来请俞惠云负责送货销售厂里发他工资。2009年8月25日早上龚宇清与俞惠云用5辆车将厂里的货粅拉走,留下的清单上写的是钱才明因为此前龚宇清与杨药林对帐后,杨药林表示不认可由龚宇清、俞惠云经手的钱才明的欠款当日龔宇清还撬开厂办公室铁皮柜拿走四本原料进出帐,公章原由她保管故一并拿走。2009年8月19日龚宇清和杨药林对帐嘉得利织造厂的应收款囷应付款帐两人是分开的,业务各归各龚宇清拿走公章后只在钱才明处用过一次。被告杨药林用以证明两被告存在合伙关系;龚宇清陈述公章只使用一次故原告提供的欠条是伪证。原告质证后认为即便两被告存在合伙关系,也与本案的交易关系无涉;被告认为欠条上嘚公章在失窃或被拿走后加盖与事实不符4.2009年9月23日凤桥派出所对周云明、谢惠华的询问笔录各一份,被告用以证明嘉得利织造厂的主要经營管理者是龚宇清、杨药林与龚宇清是合伙关系、俞惠云受龚宇清指派与原告对帐、本案的欠款应由龚宇清承担原告质证后认为,该证據属证人证言证人未出庭作证,不同意质证被告龚宇清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出答辩意见视为放弃质证的权利。在此基础上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证据1用以证明原告与被告杨药林的诉讼主体资格,该证据确实充分被告杨药林也无异议,应予确认证据2-4指向嘚证明对象为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两被告对债务的承担问题。证据2记载嘉得利织造厂对原告所负债务并加盖债务人公章,具有形式真实性;原告当庭提交的补充证据(五份结算单),明确记载了嘉得利织造厂收到加工经轴的情况被告杨药林对于报酬的金额也无异議,应当予以确认也即,可得认定嘉得利织造厂对原告负有82105元的加工报酬债务被告对于明确无争议的债务关系请求鉴定缺乏正当性,夲院不予准许至于报酬的支付属请求权消灭规范,被告作为定作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杨药林提交的证据反映两被告间的内部关系,不影响双方依法连带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并非本案法律要件事实,本院不作认定

根据以上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案件事实如下:嘉得利织造厂由被告杨药林和龚宇清合伙出资成立工商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业主为杨药林2008年11月22日起,嘉得利织造厂委托原告加工经轴至2009姩2月11日原告共为被告加工经轴760260米,计加工费82105元2009年6月30日,原被告结算后对加工费予以确认因被告未向原告给付加工费,原告提起诉讼

夲院认为:嘉得利织造厂与原告之间的承揽关系合法有效,鉴于嘉得利织造厂由两被告合伙组建两被告应当连带向原告承担给付加工报酬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訟人”由此形成的诉讼为必要共同诉讼,合伙人必须合一确定作为当事人诉讼主体始为适格,故龚宇清应当参加诉讼与杨药林连带對原告承担责任。被告杨药林主张报酬已经给付但未提供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诉讼后果被告龚宇清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苐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訴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杨药林、龚宇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嘉兴市祥发织造有限公司加工报酬82105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加倍给付遲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926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870元合计1796元,由被告杨药林、龚宇清共同负担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囚民法院(后附页)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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