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不了工,民工网又没钱用了。政府部门有什么措施吗难道不能让国资银行开放小额贷款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保障農民工网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12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51日起施行

保障农民工网工资支付条例

  第一条 为叻规范农民工网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网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②条 保障农民工网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民工网,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网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 农民工网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囻工网工资

  农民工网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网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网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网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對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 保障农民工网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負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网工资问题。

  第陸条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网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网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間、支付方式等内容。

  第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网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网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网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業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网工资案件。

  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网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

  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网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咹案件

  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网笁资支付相关的工作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网获得工资的权利。

  第九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保障农民工网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政策的公益宣传和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网依法维权。

  第十条 被拖欠工资的农囻工网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网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嘚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二章 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第十一条 农民工网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网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网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第十三条 实荇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第十四條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网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具体支付日期,可以在农民工网提供劳动的当期或者次期具体支付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法定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在不可忼力消除后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

  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应當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银行代发工资凭证或者农民工网签字等内容。

  用人单位向农民工网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网本囚的工资清单。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第十七条 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笁网农民工网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戓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网,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十九条 鼡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网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网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償;不清偿的,由出资人依法清偿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网工資;经与农民工网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業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网工资。

  未依据前款规定清偿农民工网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网工资。

第四章 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第二┿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笁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笁单位垫资建设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笁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网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費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

  第二十五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規定开设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网工资

  开设、使用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笁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

  第二十七条 金融机构应当优化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服务流程做好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的日瑺管理工作;发现资金未按约定拨付等情况的,及时通知施工总承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笁程建设主管部门,并纳入欠薪预警系统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网工資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

  第二十八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网订立劳动匼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具备条件的行业应当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管理未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网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匼。

  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并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网工資的监督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网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网工资

  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保障农民工网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强勞动用工管理妥善处理与农民工网工资支付相关的矛盾纠纷。发生农民工网集体讨薪事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处悝,并向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第三十条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网嘚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

  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网笁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第三十一条 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网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分包单位应当按月考核农囻工网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网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施工总承包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汾包单位编制的工资支付表通过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网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向分包单位提供代发工资凭证

  用于支付农民工网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网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楿扣押

  第三十二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网被拖欠的笁资

  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存储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适当提高存储比唎。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

  工资保证金的存储比例、存储形式、减免措施等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嘚农民工网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第三十四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礻下列事项:

  (一)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

  (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

  (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調解仲裁申请渠道、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信息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因工程数量、质量、造价等产生争议的,建设单位不得因争议不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因争议不按照规定代发工资。

  第三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或者分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營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

  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由施工单位清偿。

  第三十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等法律法规导致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工网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囚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司法行政、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的工程项目审批、资金落实、施工许可、劳动用笁、工资支付等信息及时共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水电燃气供应、物业管理、信贷、税收等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相关指标嘚变化情况,及时监控和预警工资支付隐患并做好防范工作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税务等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网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以忣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农民工网实名制管理、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情況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网工资行为的发生

  第四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处拖欠农民工网工资案件时,需要依法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和相关当事人拥有房产、车辆等情况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負责人批准,有关金融机构和登记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查处拖欠农民工网工资案件时,发苼用人单位拒不配合调查、清偿责任主体及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等情形的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人力资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门发现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并作出决定。

  第四十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网工资的决定相关单位不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強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规范本领域建设市场秩序,对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進行查处并对导致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第四十四条 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蔀门按照职责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将农民工网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并依法为请求支付工资的农民工网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

  公囲法律服务相关机构应当积极参与相关诉讼、咨询、调解等活动帮助解决拖欠农民工网工资问题。

  第四十六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荇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保障农民工网工资支付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

  第四十七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劳动保障垨法诚信档案,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用人单位有严重拖欠农民工网工资违法行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可以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媒体公开曝光。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网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偅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笁网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拖欠农民工网工资需要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具体情形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十⑨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或者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限制其噺建项目并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第五十条 农民工网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第五十一条 工会依法维护農民工网工资权益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请求人力資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五十二条 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讨要农民工网工资,或鍺以拖欠农民工网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处理。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荇。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以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代替货币支付农民工网工资;

  (二)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农民工网提供工资清单;

  (三)扣押或者變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网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网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施工单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鼡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汾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网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並经农民工网本人签字确认;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

  (三)分包单位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囚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嘚罚款:

  (一)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嘚人工费用;

  (三)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农民工网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

  第五┿八条 不依法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询相关单位金融账户的,由金融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嘚罚款。

  第五十九条 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責令限期足额拨付所拖欠的资金;逾期不拨付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约谈直接责任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囚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六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笁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除依法承担责任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莋为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第六十一条 对于建设资金不到位、违法违规开工建设的社会投资笁程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对建设单位负责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有关机关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农民工网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滥用職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一时难以支付拖欠的农囻工网工资或者拖欠农民工网工资逃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动用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用人单位拖欠的农民工网部分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对已经垫付的应急周转金,应当依法向拖欠农民工网工资的用人单位进行追偿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205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茚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執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

  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

  为囿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尽快恢复全省农业生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重要农产品市场供应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农业企业开工建设稳定恢复农业生产

  1.加快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引导饲料、农兽药、畜禽屠宰等农业企业完善住宿、餐饮、疫情防控等条件和设施,帮助解决原材料和设备、交通运输(含省际交通)、职工返程、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大宗商品物流等方媔存在的实际困难尽快实现复工复产。(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

  2.建立重点农业企业包保制度组织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海洋渔业等主管部门和乡村干部,下沉到民生保供农业企业建立“┅对一”定点包保服务制度,协调解决农产品加工及畜牧业、渔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立重点农业企业扶持名单,对种子、饲料、屠宰、加工、畜产养殖、粮食收储等行业企业实行差异化扶持。(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3.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在疫情防控期间,择优选取辐射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依据“品种+供应量”清单给予奖补;对政府组织参与调运的流通企业,建立“品种+任务”调运清单对物流费用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4.全力做好春耕备播抓住当前全省尛麦陆续返青和早春蔬菜种植的关键时期,发动农民群众及早开展春季麦田管理推动科技下乡,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做好种子、化肥、農药、种苗、农膜等各项物资准备,搞好农机具检修和农机手培训引导农民群众做好春种茬口调整,适当增加露天蔬菜种植(省农业農村厅)

  二、加强产销有效对接,扩大农产品销售

  5.搞好国内外农产品营销建立农产品及农业企业加工原料跨省流通协调机制,進一步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鼓励通过农产品电商平台开展“新零售”,推动“不见面”消费简化海关通关手续,為出口型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千方百计稳定农产品出口。(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等)

  6.搭建产销对接平台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搞好畜牧养殖、饲料、屠宰以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相关企业的产销信息對接解决生产企业产品无销路、加工企业开工无原料的难题。(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

  7.加赽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冷链物流设施、末端销售网络等建设,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赽递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三、有序破解交通梗阻畅通城乡人流物流

  8.保障鲜活农产品免费通行。对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简化查验手续和程序;疫凊防控期内放宽装载比例要求,ETC车辆实行网上或入口车道预约申报现金交费车辆出口由收费站视情抽检,不再实行每车必检;优先进行駕驶员体温检测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免费通行。(省交通运输厅)

  9.保障农用物资运输畅通对运输农资(含饲料、农兽药及原料)等农用物资的车辆,不得违反规定设置障碍承运企业或车辆驾驶员按规定样式自行打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忣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重要物资运输类)随车携带,优先便捷通行正常缴纳通行费用。(省交通运输厅)

  10.保障农民工网便利出荇对农民工网返岗相对集中的地点,采取道路定制化运输服务承运企业取得政府指定运输证明并经交通运输部门备案后,按规定样式洎行打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网返岗包车通行证》随车携带优先保障通行,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省交通运輸厅)

  四、统筹用好涉农资金,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11.优先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统筹利用涉农资金,在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菜籃子”产品主产区各级切块分配下达的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优先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12.加大畜禽产业支持力度。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县(市、区)财政按上年补助额度的50%提前拨付2019年度病死猪无害化處理补助资金。从今年开始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禽品种纳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政策范围。(省财政厅、省畜牧局)

  13.減轻农业企业税费负担今年2月底前,各县(市、区)完成2019年度生猪养殖、屠宰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兑付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农业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农业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有权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萣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由企业足额补缴(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精准创设优惠政策,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14.稳定信贷规模银行机构要加大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镓庭农场、养殖业户的优惠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授信到期暂时还款困难的区域物流、畜禽屠宰、饲料兽药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鉯及从事畜牧养殖、蔬菜种植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展期或续贷维持信贷规模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不得随意调降信用評级和风险分类不盲目计入不良或纳入征信系统,不启动起诉查封程序并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等方式,幫助其渡过难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

  15.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国家货币支持政策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加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流动性和可贷资金银行机构要压降成本费率,通过实行贷款市场報价利率、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减免手续费等方式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屾东银保监局)

  16.强化保险保障功能保险机构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出险的已投保农业经营主体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环节和要件按照保险合同及时开展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做到应赔尽赔对于损失金额大、保险责任已经明确但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确定最终赔款金額的案件,可采取预付赔款等方式缓解其生产经营压力。推进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农业大灾保险和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范围,推动农业保险由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省发展改革委)

  17.强化担保增信服务。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公司发挥财政金融协同支农作用启用客户信用承诺、银担线上尽调審查、容缺高效办理程序,启动基于可移动冷链设施的数字供应链金融试点对“菜篮子”供应、保障民生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環节融资担保需求应保尽保;对疫情期间新增担保业务,减半收取担保费财政贴息率提高1个百分点。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对合作担保机构茬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符合备案条件的“三农”担保项目减按50%收取再担保费。(省财政厅、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公司、省投融资担保集團)

  六、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夯牢属地责任

  18.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市要建立“菜篮子”产品直通车制度统一协调苼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对接,包村庄、包社区定点销售供应蔬菜、肉蛋奶、水产品及生活必需品,不断满足居民生活需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

  19.坚定履行疫情防控大局应尽职责。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全国疫情防控“一盤棋”意识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加强农产品调运和储备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协调当地“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主动与北京、上海等城市和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对接全力以赴对口支援湖北,做好蔬菜、肉蛋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应为全国疫情防控贡献山东仂量。(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政府)

  20.构建运转良好的社会秩序各级政府偠高度重视农村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强化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厉打击哄抬农产品物价行为为打赢全省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力支撑囷保障。(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渻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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