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排查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天气,特别是汛期阶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排查的通知(莆建村〔2017〕71号)转发你们请各镇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农村民居土坯房等危房进行摸排,认真填报农村危房排查排查情況汇总表(附件)于2017年9月15日下午下班前汇总至区住建局村建站。
附件:《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排查排查的通知》(莆建村〔2017〕71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农村危房排查排查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建交局):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排查安全防范工作针对台风暴雨洪水干旱等灾害天气,特别是汛期阶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委督查室发来的《督查事项告知单》(〔2017〕24号)文件精神对农村民居土坯房等危房进行摸排,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治次生灾害
一要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因遭受洪涝、台风等各类灾害导致倒塌等次生灾害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性,加强领导统筹规划。二要加强防范在做好恢复重建的同时,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要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关于印发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術要点(实行)》(建质质函〔2015〕70号)等要求,做好次生灾害防范工作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指导乡镇组织开展受灾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实行群测群防与必要时专业监测相结合切实做好重点工程和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部分安置人员安全回流,特别是要督促指导乡镇做好部分群众因房屋存在安全隐患而无法回流的安置工作确保做到对已倒房、危房排险到位、登记确认到位、安置到位。
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技术力量,督促指导乡镇发动村两委进村入户,进┅步排查和核实我市农村民居土坯房等危房底数对辖区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的农村危房排查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归档管理。
各县区要根据危房的危险程度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该停鼡的要及时停用,该拆除的要及时拆除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尽快组织人员撤离并落实整治措施,明确责任抓好防范:对辖区内農村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房,应立即发动村民先撤离组织加固修缮或拆除重建;对辖区内开办托儿所、幼儿园,或作为农产品加笁等生产经营场所的农房要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搬离相关人员,采取修缮加固等措施确保农房使用安全。同时对已停用和荒废的危房要采取防护措施并跟踪监查确保防护到位。加强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参与,各县区住建局和乡镇要加强对轄区内农村住房的日常巡查监管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加强对各村危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以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囮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将工作目标和责任进一步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村以及具体责任人,对重大隐患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及时帮助基层破解工作难题确保工作有人真抓、有人敢抓,抓出好成效
五、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针对摸排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責任单位、整改(防范)措施、整改(防范)期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防范)到位,消除安全隐患;汛前台风前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必须落实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同时要将相关落实进展情况(含文字汇报材料、汇总表等)于8月29日报送我局村建科以便汇总上报市委督查室。
附件:各县区农村危房排查排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