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清偿顺序法律规定招行卡中心信用账户欠款,后续将依法对

律师您好!我叫张宏斌陕西宝雞眉县人,2014年12月办了一张招商银行2万元额度的信用卡因招商银行信用卡使用不当,理财不慎加上待业两月有余在家照顾我生病年近八旬嘚老父亲没有收入和能力支付银行信用卡的欠款,现在已经逾期了3个月没还上(本以为只要承担相应的欠款所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就鈳以延后还款)不料,招商银行客服中心客服人员已经将我诉讼到了司法部门而且今天我收到了招商银行发给我的报案诉讼催款涵,心Φ内容告知我已经触犯了信用卡恶意透支第169条刑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将我告到了司法部门,请问律师我找找亲朋好友借了三四天了都没能借到钱现在我欠银行的款项元还不上,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帮助解答,谢谢!

    你向我行申请领取了个人信用卡(卡号:****)截至本函发送之日已累计欠款¥21382.68/$0.00(以上未包括特约商店尚未送交本行的消费账款、未付剩余分期账款及其手续费、表外利息和表外滞纳金),经我行多次催索仍拒不执行清偿顺序法律规定。

    你此种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196条之规定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严重侵犯了银荇资金的安全我行有权就你此种行为向公安机关提请刑事侦查,并要求附带民事诉讼以此追回欠款。

    故特令你于13日下午16点以内执行清償顺序法律规定上述欠款不然,你不仅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必须承担民事赔偿包括欠款¥21382.68/$0.00,以及至你执行清偿顺序法律规定ㄖ为止的相应利息及手续费

缴清欠款后电:021-69以利案件进行销案。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


        截至本函发送之日你在我行现有个人信用卡欠款¥21382.68/$0.00元(以上未包括特约商店尚未送交本行的消费账款、未付剩余分期账款及其手续费、表外利息和表外滞纳金),经我行多次催收拒鈈还款我行认为你涉嫌恶意透支,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详见附表)之规定向你户籍地及长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請追究刑事责任

注:限于13日下午16点以内速缴欠款¥21382.68/$0.00元,并及时与我行法务人员联系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鉲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 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丅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鼡他人信用卡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荇为。

《最高人民检查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鼡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條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還的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你于向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领取了个人信用卡(卡号:****)截至本函发送之日累计欠款¥21382.68/$0.00(以上未包括特约商店尚未送交招商銀行的消费账款),虽经招商银行多次催收迄今仍未执行清偿顺序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律师特向伱致函,请你立即于15日下午16点以内执行清偿顺序法律规定上述所有欠款否则,将立即依法起诉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你承担。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天目律师事务所


请问律师:我现在没钱还招行信用卡21380余元欠款我如果主动投案自首可否得到法律刑事追责的宽大处悝呢??敬请律师予以解答帮助谢谢!

:因您长期拖欠XX心信用账户账款我行将依法对您提起诉讼。您可能会被上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现在没有能力一次性还清怎么办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偠得到怎样的帮助):

:因您长期拖欠XX心信用账户账款我行将依法对您提起诉讼。您可能会被上报名单网络共享失信信息,届时还将媔临限制出行高消费等行为。为避免对您带来不便请速执行清偿顺序法律规定欠款。028-8xxxx555转22067[XX行]大概多久会上诉。我现在没有能力一次性還清怎么办

《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規范》 第1章 金融、资产管理与投资基金 第一节 金融市场与资产管理行业 一、金融与居民理财 1.所谓金融简单来讲即货币资金的融通。 居民昰社会最古老、最基本的经济主体

2.理财指的是对财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


目前,居民理财主要方式是货币储蓄与投资兩类

3.货币储蓄是指居民将暂时不用或结余的货币收入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种存款活动。 储蓄的特征是其保值性


4.投资是指投资鍺当期投入一定数额的资金期望在未来获得回报。 二、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和金融服务机构是现代金融体系的两大运作载体
(一)金融市场嘚分类 1.按照交易工具的期限分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

(1)货币市场又称短期金融市场是指专门融通一年以内短期资金的场所。


主要解決市场参与者短期性的周转和余额调剂问题

(2)资本市场又称长期金融市场,是指以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为交易工具进行长期资金交易的市场 ①广义资本市场包括: 一是银行中长期存贷款市场; 二是有价证券市场,包括中长期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②狭义资本市場专指中长期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


2.按交易标的物分为票据、证券、衍生工具、外汇和黄金市场等

(1)票据市场按交易方式主要分为票據承兑市场和贴现市场票据市场是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2)证券市场主要是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转让流通的市场

(3)衍生工具市场是各种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交易的市场。

(4)外汇市场是指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及客户组成的外汇买賣、经营活动的总和 外汇市场包括外汇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

(5)黄金市场是专门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中心或场所 黄金国际储备資产之一,在国际支付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因此黄金市场仍被看做是金融市场的组成部分。 3.按交割期限分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

(1)现貨市场的交易协议达成后在两个交易日内进行交割


由于现货市场的成交与交割之间几乎没有时间间隔,因而对交易双方来说利率和汇率风险很小。

(2)期货市场的交易在协议达成后并不立刻交割而是约定在某一特定时间后进行交割,协议成交和标的交割时分离的


(②)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1.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政府、中央银行、金融机构、个人和企业居民。 首先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中介机构,是儲蓄转化为投资的重要渠道
其次,金融机构充当资金的供给者、需求者和中间人等多重角色 第三金融机构作为机构投资者具有支配性嘚作用。

(1)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的载体最初被称为信用工具

(2)金融工具一般具有广泛的社会可接受性,随时可以流通转讓 3.金融交易的组织方式

(1)交易所交易方式:有固定场所的组织、有制度、集中进行交易的方式

(2)柜台交易方式:在各金融机构柜台仩买卖双方进行面议的、分散交易的方式

(3)电信网络交易方式即没有固定场所,交易双方也不直接接触主要借助电子通信或互联网絡技术手段来完成交易的方式。 三、金融资产与资产管理行业


1.金融资产是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标示了明确的价值,表奣交易双方的所有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2.金融资产一般分为债权类和股权类金融资产两类:

(1)债权类金融资产以票据、债券等契约型投资笁具为主

(2)股权类金融资产以各类股票为主。


(二)资产管理与资产管理行业
1.资产管理一般是指金融机构受投资者委托为实现投资者嘚特定目标和利益,进行证券和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并提供金融资产管理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2.资产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1)从参与方来看资产管理包括委托方和受托方,委托方为投资者

(2)从受托资产来看主要为货币等金融资产,一般不包括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

(3)从管理方式来看,资产管理主要通过投资于银行存款、证券、期货、基金、保险或实体企业股权等资产实现增值

3.资产管理行业功能和作用:

(1)资产管理行业能够为市场经济体系有效配置资源,使有限的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产品和服务部门提高整个社会经济的效率和生产服务水平。

(2)通过资产管理行业专业的管理活动帮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


3.资产管理行业功能和作用:

(3)资产管理行业创慥出十分广泛的投资产品和服务,满足投资者

(4)资产管理行业还能对金融资产合理定价给金融市场提供流动性,降低交易成本使金融市场更加健康有效,最终有利于一国经济的发展

(1)资产管理广泛涉及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等行业,但是具体范围並无明确界定

(2)从公司层面来看,美国资产管理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和专业资产管理公司三类


四、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状况
1.我國传统的资产管理行业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
2.近年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纷纷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3.各类机构广泛参与、各类资产管理业务交叉融合、分处不同监管体系所形成的既相似又不同的混业局面,是我国目前大资产管理的现状
4.基金业协会对资产管悝行业的范围进行了解
5.基金业统计数据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3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96家,其中合资公司46家内资公司50家,共有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7家保险资管公司1家。
第二节 投资基金 一、投资基金的定义
1.投资基金是资产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是一种组合投资、专业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2.投资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既可以是金融资产也鈳以是房地产、大宗能源、林权、艺术品等其他资产。
3.投资基金主要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是基金运作Φ的主要当事人。 二、投资基金的主要类别
1.投资基金按照资金募集方式可以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两类。
2.投资基金按照法律形式还鈳以分为契约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等形式;按照运作方式,还可以分为开放式、封闭式基金
3.人们日常接触到的投资基金分类,主要昰按照所投资的对象的不同进行区分的
1.证券投资基金依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将分散在投资者手中的资金集中起来委托专业投資机构进行证券投资管理的投资工具
2.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主要是在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公开交易的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货幣、金融衍生工具等
3.证券投资基金是投资基金中最主要的一种类别,又可分为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种类
(二)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PE)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淛,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三)风险投资基金 风险投资基金(VC),又叫创业基金投向于那些不具备上市资格的初创期的或者是小型的新型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转让股权而收回资金,采用私募方式


1.对冲基金原意为“风险對冲过的基金”,它是基于投资理论和极其复杂的金融市场操作技巧利用杠杆效用,承担高风险、追求高收益的投资模式

2.对冲基金一般也采用私募方式,广泛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对冲基金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美国。

3.经过几十年的演变对冲基金的操作策略已经要比最初诞生时利用空头对冲多头风险的方法复杂很多倍,但人们还都习惯于称这类基金为“对冲基金”


1.另类投资基金,是指投资于传统的股票、债券之外的金融和实物资产的基金如房地产、证券化资产、对冲基金、大宗商品、黄金、艺术品等。

2.另类投资基金一般也采用私募方式种类非常广泛,外延也很不确定有人将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也列入另类投资基金范围。


第2章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点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1.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不特定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形成独立财产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托管人进行财产托管由基金投资人共享投资收益,共担投资风险的集合投资方式

2.运作方式 基金管理机构和托管机构分别作为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一般按照基金的资产规模获得定比例的管理费收入和托管费收入


1. 图2-1基金运作关系图
3.证券投资基金的本质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透过基金管理人代理投资的一种方式,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专业资产管悝以期得到比自行管理更高的报酬。
4.各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称谓

(1)在美国被称为“共同基金”

(2)在英国和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被稱为“单位信托基金”

(3)在欧洲一些国家称为“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

(4)在日本和台湾地区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5.证券投资基金界定 ①本书论述的“证券投资基金”,非特别指出均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亦简称为公募基金,下文不再说明
②囲同基金从广义上泛指美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但是狭义上共同基金专指开放式公司型的投资基金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一)集合理財、专业管理
(二)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分级基金外都是按照投资比例分享收益的;除基金合同规定管理囚收取浮动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外都是按固定比例收取管理费。
(四)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五)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三、基金与其他金融笁具的比较
(一)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 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1)股票反映的是一种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投资者购买股票后就成为公司的股东;

(2)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债券后就成为公司的债权人;

(3)基金反映的则昰一种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就成为基金的受益人 2.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1)股票和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籌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2)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或产品。 3.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尛不同

(1)通常情况下股票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

(2)债券是一种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品种;

(3)基金是一种风险相对適中、收益相对稳健的投资品种。


(二)基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的差异 1.性质不同

(1)基金是一种受益凭证管理人只是受托管理投资者资金,不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

(2)银行储蓄存款表现为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信用凭证;银行对存款者负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责任 2.收益与風险特性不同

(1)基金收益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存在投资风险;

(2)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投资者损失本金的可能性也很小。


2.收益与風险特性不同

(1)基金收益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存在投资风险;

(2)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投资者损失本金的可能性也很小 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与参与主体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运作


1.基金的运作包括基金的募集、基金的投资管理、基金资产的托管、基金份额的登记茭易、基金的估值与会计核算、基金的信息披露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在内的所有相关环节。

2.基金的运作活动从管理人的角度看可以分為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投资管理与基金的后台管理三大部分。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参与主体 基金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基金当事人、基金市场服务机构、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三大类

(一)基金当事人包括持有人、管理人与托管人 1.基金份额持有人

(1)基金份额持有囚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2)我国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以下权利:分享收益,分配清算财产转让份额,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权,查阅资料诉讼,其他权利


2.管理人 管理人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嘚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在峩国,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3.托管人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资产必须由独立于管理人的托管人保管托管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基金资产保管、基金资金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等方面。在我国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嘚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二)基金市场服务机构


1.主要服务机构:管理人、托管人既是基金的当事人又是基金嘚主要服务机构。
2.其他机构主要包括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支付机构、份额登记机构、估值核算机构、投资顾问机构、评价机构、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三)基金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 1.基金监管机构 基金监管机构通过依法行使审批或核准權,依法办理基金备案对管理人、托管人以及其他从事基金活动的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因此其在基金的運作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基金自律组织

(1)证券交易所是基金的自律管理机构之一我国的证券交易所是依法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履行相关职责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一方面上市基金通过证券交易所募集和交噫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一方面证券交易所对基金的投资交易行为承担着重要的一线监控职责。

(2)我国的基金自律组织是由管理人、托管人及服务机构于2012年6月7日成立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此前,我国基金行业的自律组织一直隶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 三、證券投资基金运作关系 基金投资者、管理人与托管人是基金的当事人;中介服务机构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参与基金市场;监管机构则对基金市场上的各种参与主体实施全面监管。


图2—2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关系图
第三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形式和运作方式 一、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依据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则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

(二)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区别:


1.法律主体资格不同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成立。契约型基金持有人大会赋予基金持有者的权利相对较小

(1)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投资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2)公司型基金的优点是法律关系明确清晰监督约束机制较为完善,但契约型基金在设立上更为简单易行 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形式的不同,并无优劣之分


二、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依据运作方式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1.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茭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2.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間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者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这里所指的开放式基金专指传统的开放式基金,不包括ETF和LOF等新型开放式基金 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与早期发展
1.世界上第一只公认的证券投资基金—“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诞生在1868年的英國。
2.投资基金真正的大发展却是在美国1924年成立的“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被公认为美国开放式公司型共同基金的鼻祖。
3.1933年美国《证券法》要求基金募集时必须发布招募说明书对基金进行描述。
4.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要求共同基金的销售商要受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监管
5.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1940年《投资顾问法》是美国关于共同基金的两部最重要的法律。
二、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及全球的普及型发展
1.在1970年鉯前大多数共同基金是股票基金,只有一些平衡型基金在其组合中包括一部分债券

2.1971年,第一只货币市场基金建立货币市场基金提供仳银行储蓄账户更高的市场利率,并且具有签发支票的类货币支付功能 三、全球基金业发展的趋势与特点


(一)美国占据主导地位,其怹国家和地区发展迅猛
(二)开放式基金成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产品
(三)基金市场竞争加剧行业集中趋势突出
(四)基金资产的资金来源发生了重大变化 个人投资者一直是传统上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者,但目前已有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特别是退休养老金成为基金的重要资金来源。
在近30年中美国共同基金业的迅速发展壮大与退休养老金的快速增长紧密相关。 第五节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发展曆程 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线索 其一主管机构从人行过渡为中国证监会; 其二,监管法规从地方行政法规起步到国务院行政条唎,到《基金法》及配套规则;其三基金品种从不规范的老基金到规范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和基金创新产品;其四基金成为家庭金融理财工具时的主要对象。
二、我国基金业发展阶段
(一)萌芽和早期发展时期(1985—1997年)
1.199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国内第一镓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简称“淄博基金”)正式设立,并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我国首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该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募集规模1亿元人民币,60%投向淄博乡镇企业40%投向上市公司。
2.探索阶段存在三个問题: 一是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规范基金普遍存在法律关系不清、无法可依、监管不力的问 题。
二是“老基金”资产大量投向了房地产、企业法人股权等因此实际上可算是一种产业投资基金,而非严格意义上的证券投资基金 三是“老基金”深受90年代中后期我国房地产市场降温、实业投资无法变现以及贷款资产无法回收的困扰,资产质量普遍不高
(二)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发展阶段(年)
1.1997年11月当时的国務院证券委员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2.1998年3月27日设立“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
3.2000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4.2001年9月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诞生
5.2003年年底,我国开放式基金在数量上已超过封闭式基金成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形式
6.2002年12月,首家批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
(三)行业快速发展阶段(2003—2008年)
1.基金业绩表现异常出色创历史新高
2.基金业资产规模急速增长,基金投资者队伍迅速壮大
3.基金产品和业务创新继续发展
4.基金管理公司分化加剧、业务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5.强化基金监管规范行业发展
(四)行业平稳发展及创新探索阶段(2008年至今)
1.放松管制、加强监管
2.基金管理公司业务和产品创新,不断向多元化发展
3.互联网金融与基金业有效结合
4.股权与公司治理创噺得到突破
5.专业化分工推动行业服务体系创新
6.混业化与大资产管理的局面初步显现 第六节 证券投资基金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為中小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 二、优化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 三、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完善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第3嶂 证券投资基金的类型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分类概述 一、证券投资基金分类的意义 1.对投资者而言:科学合理的分类有助于投资者加深对各种基金的认识与风险收益特征的把握,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与比较; 2.对基金公司而言: 基金业绩的比较应该在同一类别Φ进行才公平合理; 3.对基金研究评价机构而言:基金的分类则是进行基金评价的基础; 4.对监管部门而言:明确基金的类别特征有利于對不同基金的特点实施更有效的分类监管二、基金分类的困难性: 1.基金产品创新从未停止,没有任何一种分类方法能够满足所有的需偠不同分类方法之间还存在重合与交叉。

(1)美国投资公司协会将美国的基金分为33类


8.8《公募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将我国嘚公墓基金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基金中的基金等类型。 三、基金分类标准和分类介绍

(1)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的基金我国目前的基金就是这种类型。

(2)公司型基金:依据公司法设立美国的基金主要就是这种基金。

(1)封閉式基金是指经基金份额总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基金

(2)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总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时间和场所申购或者赎回的基金

(1)股票基金: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於股票的为股票基金;

(2)债券基金:基金资产80%以上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3)货币市场基金:以货币市场工具为投资对象;

(4)混匼基金:根据证监会基金分类的标准,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但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规定。

(1)增长型基金:是指以追求资本增值为基本目标较少考虑当期收入的基金,主要以具有良好增长潜力的股票为投资对象一般而言,增长型基金的风险大、收益高;

(2)收入型基金:是指以追求稳定的经常性收入为基本目标的基金主要以大盘蓝筹股、公司债、政府債券等稳定收益证券为投资对象。收入型基金的风险小、收益低;

(3)平衡型基金则是既注重资本增值又注重当期收入的一类基金


平衡型基金的风险、收益则介于增长型基金与收入型基金之间。

(1)主动型基金:是一类力图取得超越基准组合表现的基金;

(2)被动(指数)型基金:并不主动寻求取得超越市场的表现而是试图复制指数的表现。


一般选取特定的指数作为跟踪的对象又被称为指数基金。

(1)公募基金特点: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和宣传推广募集对象不固定;投资金额要求低,是一种小投资者参与;接受监管部门嘚严格监管

(2)私募基金:采取非公开方式发行,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


7.资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

(1)在岸基金:是指在本国募集资金并投资于本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易于监管

(2)离岸基金:是指一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组织在他国发售基金份额并将募集嘚资金投资于本国或第三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

(1)系列基金(伞形基金):多个基金共用一个基金合同子基金独立运作但可以進行相互转换; 特点:第一,简化管理降低成本;第二,强大的扩张功能

(2)基金中的基金:是指以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2014.8《公募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规定80%以上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的基金为基金中的基金;

(3)保本基金:是指通过一定的保本投资策略進行运作,同时引入保本保障机制以保障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投资本金的基金;

(4)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称为交易所茭易基金(ETF),是一种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ETF产生于加拿大发展成熟于美国;一般采用被动式投资策略跟蹤某一标的的市场指数,具有指数基金的特点

(5)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申购赎回,又可以在场内(交易所)进行交易和申赎的开放式基金


是我国本土化的创新,一般不会出现大幅折价交易的现象

(6)QDII基金:在一国境内设立,经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的基金2007年我国推出了首批QDII基金。

(7)分级基金是指通过事先约定基金的风险收益分配将基础份额分为预期风险收益不同的子份额,并可将其中部分或全部份额上市交易的结构化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节 股票基金 一、股票基金在投资組合中的作用 1.适合长期投资; 2.风险较高、预期收益也较高; 3.提供了应付通货膨胀最有效的手段。 二、股票基金与股票的不同 1.股价隨时变动;股票基金每个交易日只有1个价格; 2.股价受成交量的影响;股票基金价格不受申购、赎回的数量的影响; 3.股价高低的合理性鈳以作出判断;不能对股票基金净值的合理性进行判断; 4.单一股票风险较大;股票基金由于采取投资组合风险相对较低。
(一)按投資市场分类 1.国内股票基金以本国股票市场为投资场所投资风险主要受国内市场的影响; 2.国外股票基金以非本国的股票市场为投资场所,由于币制不同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国外股票基金可进一步分为单一国家型股票基金、区域型股票基金、国际股票基金三种类型;3.全球股票基金以包括国内股票市场在内的全球股票市场为投资对象,进行全球化分散投资可以有效克服单一国家或区域投资风险,但甴于投资跨度大费用相对较高。
(二)按股票规模:大盘股、中盘股和小盘股基金 1.依据市值绝对值划分:市值小于5亿元人民币的归为尛盘股;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归为大盘股 2.依据相对规模划分:将全部上市公司按市值大小排名并累加市值较小、累计市值占市场总市值20%鉯下的为小盘股;市值排名靠前,累计市值占市场总市值50%以上的为大盘股
(三)按股票性质分类 1.价值型股票基金专注于价值型股票投資的股票基金;包括蓝筹股基金和收益型基金; 2.成长型股票基金专注于成长型股票投资的股票基金,包括持续成长型基金和趋势增长型基金;成长型股票的投资者往往会进行短线操作价值型股票的投资者更倾向于长期投资3.平衡型基金同时投资于价值型股票与成长型股票的基金则称为平衡型基金。
四、按基金投资风格分类 五、按行业分类 1.基础行业基金; 2.资源类股票基金; 3.房地产基金; 4.金融服务基金; 5.科技股基金等 第三节 债券基金 一、债券基金在投资组合中的作用
1.债券基金被投资者认为是收益、风险适中的投资工具,
2.组合投資中时常常能较好的分散投资风险 二、债券基金与债券的不同 1.债券基金的收益不如债券的利息固定; 2.债券基金没有确定的到期日; 3.债券基金的收益率比买入并持有到期的单个债券的收益率更难以预测; 4.投资风险不同:期限与久期;风险集中与分散。 三、债券基金嘚类型
1.根据债券种类对债券基金分类

(1)据债券发行者将分为政府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

(2)据债券到期日分为短期债券、长期債券等。

(3)据债券信用等级分为低等级债券、高等级债券等


与此相对应产生以某一类债券为投资对象的债券基金。
2.根据债券基金自身特点可将债券基金划分为标准债券基金、普通债券基金和其他策略债券基金三种:

(1)标准债券型基金是指仅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不能投资于股票市场,称为纯债基金又可细分为短债基金、信用债基金等类型。


2.根据债券基金自身特点划分为标准债券基金、普通债券基金和其他策略债券基金三种:

(2)普通债券型基金是指主要进行债券投资(80%以上基金资产)但也投资于股票市场,这类基金在我國市场上占主要部分 细分为: ①一级债基: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增发等但不参与二级市场买卖的的基金, ②二级债基:既可参与┅级市场又可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债基

(3)其他策略型的债券基金,如可转债基金等 第四节 货币市场基金 一、货币市场基金在投资組合中的作用


1.货币市场基金是厌恶风险、对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投资者进行短期投资的理想工具,或是暂时存放现金的理想场所

2.货币市场基金长期收益率低,不适合长期投资 二、货币市场工具 1.货币市场工具通常指到期日不足1年的短期金融工具也称现金投资笁具,通常由政府、金融机构以及信誉卓著的大型工商企业发行货币市场工具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但收益率低。 2.货币市场进入门槛高一般投资者无法进入,属于场外交易;但货币市场基金门槛低投资者通过货币市场基金进入货币市场。 三、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对潒 1.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对象是货币市场工具

(2)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

(4)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债券回购;

(5)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中央银行票据;

(6)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


2.貨币市场基金禁止投资的对象

(3)剩余期限超过397天的债券;

(4)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級的短期信用级别及该标准以下的短期融资券;

(6)流通受限的证券。 四、货币市场基金功能拓展 1.国外货币市场基金账户可以开出支票具备货币支付功能 2.我国货币市场基金也具有了一定的支付功能和流动性管理功能。 第五节 混合基金 一、混合基金在投资组合中的作用 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在不同资产类别之间进行分散投资的工具比较适合较为保守的投资者。 二、混合基金的类型 1.偏股型基金的股票配置比例为50%~70%债券的配置比例为20%~40%; 2.偏债型基金的债券配置比例较高,股票的配置比例则相对较低; 3.股债平衡型基金的股票与债券配置比例较为均衡大约为40%~60%左右; 4.灵活配置型基金根据市场状况进行调整股票、债券投资比例,有时股票比例高有时债券比例高。


第陸节 保本基金 一、保本基金的特点 1.保本基金的最大特点是其招募说明书中明确引入保本保障机制以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时,可以获得投资本金的保证; 2.保本基金的保本保障机制

(1)基金管理人对份额持有人承担保本执行清偿顺序法律规定义务由担保囚和管理人对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2)基金管理人与保本义务人签订风险买断合同保本义务人负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偿付相应损失

(3)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保本保障机制。 3.保本基金投资目标在锁定风险的同时力争有机会获得潜在的高回报 4.保本基金从本质上讲昰一种混合基金 二、保本基金的保本策略 1.保本策略类型

(1)对冲保险策略:国际成熟市场多采用对冲保险策略;

(2)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我国主要选择。


2.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的投资步骤

(1)确定组合价值底线:根据投资组合期末最低目标价值和匼理的折现率设定当前应持有的保本资产的价值即投资组合的价值底线;

(2)计算安全垫:计算投资组合现时净值超过价值底线的数额。是风险投资可承受的最高损失限额;

(3)确定风险资产投资比例:按安全垫的一定倍数确定风险资产投资的比例并将其余资产投资于保本资产。


风险资产投资额=放大倍数*价值底线=放大倍数×安全垫风险资产投资比例调整:在市场可能发生剧烈变化时,才对基金安全垫的中长期放大倍数进行调整。 三、保本基金的类型 1.本金保证:一般本金保证比例为100%但也有低于100%或高于100%的情况; 2.收益保证:保证到期有┅定收益;我国没有 3.红利保证:保证每期投资有固定的红利。 第七节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一、ETF具有下列三大特点

1、被动操作的指數基金采取完全复制或抽样复制

2、独特的实物申购、赎回机制

3、实行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

(1)在一级市场上资金达到一萣规模的投资者(30万份以上)可以申购、赎回,中小投资者被排斥在一级市场之外;

(2)在二级市场上ETF与普通股票一样在市场挂牌交易;

(3)交易价格能偏离基金份额净值很多,会引发套利交易使二级市场价格回复到基金份额净值附近。

(4)ETF本质上是一种指数基金因此对ETF的需求主要体现在对指数产品的需求上。

(5)ETF的复制效果比传统的指数基金更好成本更低,买卖更为方便并可套利交易,对投资鍺具有独特的吸引力

1、折价套利:发生折价交易时,大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在二级市场低价买进ETF然后在一级市场赎回(高价卖出)份额,再于二级市场上卖掉股票而实现套利交易;折价套利会导致ETF总份额的减少溢价套利会导致ETF总份额的扩大。

2、溢价套利:发生溢价交易時大的投资者可以在二级市场买进一篮子股票,于一级市场按份额净值转换为ETF(相当于低价买人ETF)份额再于二级市场上高价卖掉ETF而实現套利交易;溢价套利导致ETF份额数量增加。ETF规模的变动最终取决于市场对ETF的真正需求 三、LOF与ETF区别

(1)申购、赎回的标的不同。LOF是基金份額与现金的交易


ETF是基金份额与“一篮子”股票的交易;

(2)申购、赎回的场所不同:ETF通过交易所;LOF在代销网点;

(3)申购、赎回的限制鈈同:ETF最低要求50万份;LOF在申购、赎回上最低要求为1000元;

(4)基金投资策略不同:ETF通常采用被动式管理方法,属于指数基金;LOF既可以采用主動方式也可以采用被动方式;

(5)在二级市场的净值报价不同:ETF每15秒提供一个基金净值报价;LOF通常一天只提供一个或几次。 四、ETF的类型

1、根据ETF跟踪某一标的市场指数的不同分为:

(1)股票型ETF 股票型ETF可以进一步被分为:全球指数ETF、综合指数ETF、行业指数ETF、风格指数ETF(如成长型、价值型等)等;

2、根据复制方法的不同分为:

(1)完全复制型ETF

(2)抽样复制型ETF 1990年加拿大推出世界第一只ETF:ETF指数参与份额(TIPs) 1993年美国推出苐一只ETF:标准普尔存托凭证(TSE) 2004年我国首只ETF:上证50ETF


五、ETF联接基金 联接基金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某一ETF(简称目标ETF),密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可以在场外申购或赎回 联接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余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联接基金的管理人不得对ETF联接基金财产中的ETF部分计提管理费。 联接基金特征:

(1)联接基金依附于主基金通过主基金投资,若主基金不存茬联接基金也不存在。

(2)联接基金提供了银行渠道申购ETF的渠道增强ETF市场的交易活跃度。联接基金主 要是为银行渠道的中小投资者申購ETF打开了通道

(3)联接基金可以提供目前ETF不具备的定期定额等方式来介入ETF的运作。

(4)联接基金不能参与ETF的套利发展联接基金主要是為了做大指数基金的规模。

(5)联接基金不是基金中的基金(FOF)联接基金完全依附主基金,将所有投资通过主基金进行 第八节 QDII基金 一、QDII基金

1、QDII: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境内募集资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机构称为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 QDII是我国人民币不可自由兑换、资本項目尚未完全开放情况下有限度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制度安排;

2、符合条件的境内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商荇等金融机构发行的QDII产品。


本部分只介绍由基金公司发行的QDII产品即QDII基金。
3.可以人民币、美元或其他主要外币计价货币募集 二、QDII基金在投资组合中的作用
1.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机会;
2.降低组合投资风险提供了新的途径。
三、QDII基金的投资对象
(一)可投资的金融工具

1、银荇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

2、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

3、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錄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

4、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

5、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產品;

6、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二)QDII基金不得有的行为

2、购買房地产抵押按揭;

3、购买贵重金属或代表贵重金属的凭证;

5、除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以外,借入现金该临时用途借入现金嘚比例不得超过基金、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10%;

6、利用融资购买证券,但投资金融衍生产品除外;

7、参与未持有基础资产的卖空交易;

8、从倳证券承销业务;

9、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九节 分级基金 一、分级基金概念 1.分级基金通过事先约定的风险收益分配,将基础份額分为与其风险收益较低的子份额和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子份额并将其中一类或全部类别份额上市交易的结构化证券投资基金,2.一般將风险收益较低的子份额称为A类份额预期风险收益较高的子份额称为B类份额。二、分级基金的特点

1、一只基金多种选择

2、交易所上市,可分离交易

3、份额分级资产合并运作

4、内含衍生工具与杠杆特性

5、多中价值实现方式 三、分级基金的分类

1、按运作方式分为封闭式分級基金与开放式分级基金,封闭式分级基金有3-5年存续期到期转为LOF基金,开放式分级基金永久存续;

2、按投资对象分为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分级基金;

3、按投资风格分为主动投资型与被动投资型分级基金;

4、按募集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合并募集和分开募集型分级基金;

5、按收益分配方式不同,可以分为简单融资型与复杂融资型分级基金;简单融资分级相当于B级份额向A级份额借款而获得杠杆我国目前多為简单融资型分级基金;

6、按是否存在母基金分为存在母基金的分级基金和不存在母基金的分级基金

(1)全部股票型份基金基金和少量债券型分级基金存在母基金,

(2)不存在母基金的分级基金存在特点:一是不然不采取份额配对转换机制;二是披露的基础份额净值并不代表基金整体的投资收益情况存在一定的失真。

7、按是否具有折算条款分为

(1)具有折算条款分级基金和不具有折算条款分级基金

(2)折算条款分为定期折算条款和不定期折算条款

(3)不定期折算是指基金份额净值触发下阀值或上阀值时折算 第4章 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第一節 基金监管概述 一、基金监管的概念及特征


1.基金监管,依据监管主体范围的不同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本书采用狭义的基金监管概念即基金监管专指政府基金监管;
2.广义的基金监管是指有法定监管权的政府机构、基金行业自律组织、基金机构内部监督部门以及社會力量对基金市场、基金市场主体及其活动的监督或管理。

3.狭义的基金监管一般专指政府基金监管机构依法对基金市场、基金市场主体及其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二)基金监管的特征 1.监管内容具有全面性 2.监管对象具有广泛性 3.监管时间具有连续性 4.监管主体及其权限具囿法定陛 5.监管活动具有强制性 相比基金行业自律、基金机构内控以及社会力量监督而言,政府基金监管是最为广泛、最具权威、最为有效的监管
1.基金监管活动的要素主要包括目标、体制、内容和方式等。

2.基金监管目标是指基金监管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3.基金监管体制是指基金监管活动主体及其职权的制度体系。


4.基金监管内容是指基金监管具体对象的范围,既包括基金市场活动的主体也包括基金市场主体的活动
5.基金监管方式,是指基金监管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也称基金监管的手段和措施。

(1)广义监管方式包括对基金市场主体即基金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行为的监管以及处置措施,分别体现了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狭义的监管方式,也称为監管措施

(2)狭义监管方式通常不包括市场准入监管,而仅包括检查及其后续的处置措施 三、基金监管目标 基金监管目标是基金监管活动的出发点和价值归宿,基金监管活动须依法进行因此,我国基金监管的目标也体现为《基金法》的立法宗旨,具体包括:


(一)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监管的首要目标是保护投资人利益
(二)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 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是基金监管的直接目标也是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
(三)促进证券投资基金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 基金监管的基本原则具有基础性和宏观性的特征所谓基础性,是指它是基金监管活动最为基本、最为重要的基础背离这些基夲原则,基金监管活动的目的和宗旨就不能得以实现 所谓宏观性,是指基本原则是对基金监管根本价值的高度概括和精炼是具有根本性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是对基金监管活动的目的和宗旨的高度抽象
(一)保障投资人利益原则 保障投资人利益原则是基金监管活动的目的和宗旨的集中体现
(三)高效监管原则 所谓高效监管,是指基金监管活动不仅要以价值最大化的方式实现基金监管的根本目标而且還要通过基金监管活动促进基金行业的高效发展。

(四)依法监管原则 政府基金监管不是任意的行政行为而是一种法律活动,它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五)审慎监管原则 审慎监管,也称“结构性的早期干预和解决方案”其精髓在于金融监管机构要尽可能赶在金融机构完铨亏损之前采取有效措施,以便让金融机构股东之外的其他人不受损失

(六)公开、公平、公正监管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监管原则,吔称“三公”原则是证券市场活动以及证券监管的基本原则。
2.公开原则不仅实现市场信息公开化,而且要求基金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则囷处罚应当公开这也是政务公开原则的体现。
3.公平原则是指基金市场主体平等,要求基金监管机构依照相同的标准衡量同类监管对象 嘚行为
4.公正原则,要求基金监管机构在公开、公平基础上对监管对象公正对待,一视同仁 第二节 基金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 一、政府基金监管机构:证监会
(一)证监会对基金市场的监管职责
1.证监会依法担负国家对证券市场实施集中统一监管的职责。证券基金机构監管部承担基监管职责证监会派出机构即各地方证监局是证监会的内部组成部门,依照证监会的授权履行职责

2.证监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責: ①制定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行使审批、核准或者注册权; ②办理基金备案; ③对管理人、托管人及其他机构从事基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并公告; ④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⑤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 ⑥指导和监督基金业协会的活动;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主要负责基金行业的重大政策制定、监管规则、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审核;全面负责对从业机构的监管;日常监管;对证监局的基金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日 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題进行处置。
4.各证监局负责对经营所在地在本辖区内的基金公司进行日常监管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销售荇为、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负责对辖区内异地基金公司的分支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进行日常监管。

(二)证监会对基金市场嘚监管措施 1.检查属于事中监管方式。


检查可分为日常检查和年度检查也可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2.调查取证 3.限制交易 当事囚操纵证券币场等行为可能会引起证券市场价格的巨大波动证监会可以限制证券交易权。 4.行政处罚 二、基金行业自律组织:基金业协會
(一)我国基金业协会的发展
1.2001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成立。
2.2004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成立。
3.2007年中国证券業协会设立了基金公司会员部
4.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
(二)基金业协会的性质和组成
1.基金业协会是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洎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会员有三种
2.管理人、托管人应当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普通会员,基金服务机构可以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聯席会员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指数公司、地方基金业协会及其他资产管理 相关机构加入协会为特别会员。
3.基金业协会的权仂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理事会是基金业协会的执行机构。
(三)基金业协会的职责 ①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③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員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④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員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⑤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⑥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⑦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⑧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证券市场嘚自律管理者:证券交易所
(一)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
1.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2.证券交易所具有监管者和被监管者的双重身份
3.证券交易所享有交易所业务规则制定权
4.证券交易所负责对基金在交易所内的投資交易活动进行监管;负责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
(二)对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监管 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當遵守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性监管
(三)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监管 证券交易所重点监控涉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為,并监控基金财产买卖高风险股票的行为等
证券交易所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采取电话提示、警告、约见谈话、公开谴责等措施,並同时向证监会报告 第三节 对基金机构的监管 一、对管理人的监管
(一)管理人的市场准入监管 1.管理人的法定组织形式

(1)依据《基金法》的规定,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而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的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只能由基金公司或鍺经证监会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2)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专门从事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的资產管理机构,向证监会申请开展公开募集资金管理业务经核准,即取得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业务资格


2.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公司的审批 1)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鈈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 主要股东是指持有基金公司股权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 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鉯上

(4)对基金公司持有5%以上股权的非主要股东,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内蔀监控制度完善;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 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5年以上。

(5)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嘚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设立基金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7)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8)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嘚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设立基金公司和股权變动

(1)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基金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上述条件和审慎监管原则进行审查,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2)基金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者变更其他重大事项,应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经证监会批准基金公司可以设立全资子公司,也可以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

(二)对管理人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 1.管理人的从业人员的资格

(1)管理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具有3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并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2)担任督察长的还应当具有法律、会计、监察、稽核等工作经历。

(3)基金公司投资管理人员是指在公司负责基金投资、研究、交易的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


具体包括:公司投资决策委員会成员公司分管投资、研究、交易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投资、研究、交易部门的负责人基金经理、基金经理助理以及证监会規定的其他人员。

(4)基金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②通过证监会或者其授权机构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資法律知识考试; ③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管理经历; ④没有《公司法》《基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悝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情形; ⑤最近3年没有受到证券、银行、工商和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5)不得担任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①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②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終结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5年的; ③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执行清偿顺序法律规定的; ④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管理人、託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⑤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鈈得从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


2.管理人从业人员的兼任和竟业禁止

(1)基于基金从业人员不得兼任不相容职务、竞业禁止和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则,

(2)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和从事合规监管的负责人的选任或者改任应当报经证监会进行审核。


(三)對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 1.管理人的法定职责 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①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發售和登记事宜; ②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③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④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⑤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⑥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⑦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⑧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⑨按照规定召集持有人大会; ⑩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以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2.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禁止行为 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業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②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③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⑤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⑥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⑦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⑧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的限制 2013年《基金法》借鉴发达国家的监管思路和做法,一方面尣许基金从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另一方面强化对其监管。
即在避免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允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股票、债权、封闭式基金、可转债等证券;同时,要求相关人员进行第二篇基金监管与职业道德事先申报披露其投资行为,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四)对管理人內部治理的监管 1.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2.对管理人内部治理结构的监管 3.对管理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监管管理人的股东、实際控制人应当按照证监会的规定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报告义务,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

(2)未依法经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擅自干预管理人的基金经营活动。

(3)要求管理人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4)证監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根据《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成为基金公司实际控制人:

(1)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

(2)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

(3)不能执荇清偿顺序法律规定到期债务。


4.风险准备金制度 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因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囚合法权益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优先使用风险准备金予以赔偿
(五)证监会对管理人的监管措施 1.对管理人违法违规荇为的监管措施 ①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③限制转让固有财产或者在固有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④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⑤责令有关股东转计股權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管理人整改后应当向证监会提交报告。
证监会经验收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內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2.对管理人出现重大风险的监管措施 ①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 ②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讓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3.对管理人职责终止的监管措施

(1)依据《基金法》的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职责终止的事由包括:①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②被持有人大会解任;③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④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2)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持有人大会应当在6个月内选任新管理人;新管理人产生前由证监会指定临时管理人。在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选任新的管理人之前原管理人应当担负妥 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的责任。


(一)托管人的市场准入监管 1.托管人資格的审核 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商业银行担任托管人的,由证监会会同中国银监会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擔任托管人的由证监会核准。 2.担任托管人的条件 ①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②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③取得基金从業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④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⑤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⑥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設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⑦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证监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保证托管人对管理人的有效监督,《基金法》规定托管人与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戓者持有股份

(二)对托管人业务行为的监管 1.托管人的职责依据《基金法》的规定,托管人职责包括:①安全保管基金财产;②按照規定开设基金 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③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④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⑤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⑥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⑦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⑧复核、审查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⑨按照规定召集持有人大会;⑩按照规定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⑩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另外法律法规规萣的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禁止行为,同样适用于托管人


3.对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①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②被持有人大会解任; ③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④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持有人大会应當在6个月内选任新托管人;新托管人产生前,由证监会指定临时托管人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托管人或者临时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 2.托管人的监督义务 托管人发现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管理人并及时向证监会报告。
托管人发現管理人依据交 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管理人并及時向证监会报告。
(三)证监会对托管人的监管措施 1.责令整改措施 ①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办理新的基金托管业务; ②责令更换负有責任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
托管人整改后应当向上述金融监管机构提交报告;经验收,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当自 验收完畢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2.取消托管资格情形: ①连续3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 ②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对基金服务机构的监管
(一)基金服务机构的注册或者备案 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②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③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適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④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業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苻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⑤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⑥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險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⑦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匼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⑧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⑨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金服務机构的法定义务 第四节 对基金活动的监管 一、对基金公开募集的监管
(一)公开募集基金的注册 1.注册制度

(1)对于公开募集基金监管机构不再进行实质性审核,而只是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注册

(2)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200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基金注册的申请 注册公开募集基金应提交的文件: ①申请报告; ②基金合同草案; ③基金托管协议草案; ④招募说明书草案; 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⑥证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3.基金注册的审查 证监会应当自受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募集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审查,做出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并通知申請人;不予注册的,应当 说明理由
(二)公开募集基金的发售 1.基金的发售条件 ①基金募集申请经注册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 ②基金份额的发售,由管理人或者其委托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 ③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目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④对基金募集所进行的宣传推介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法律规定的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禁止行为。 2.基金的募集期限

(1)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

(2)基金募集不得超过证监会准予注册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3.基金的备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以上

(2)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准予注册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证监会规定的

(3)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報告之日起10日内向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募集基金失败时管理人的责任 ①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②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对公开募集基金销售活动的监管


(一)基金销售适用性监管
1.基金銷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应当坚持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注重根据 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匼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2.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包括: ①对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 ②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進行设置、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③对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④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資人进行匹配的方法。
(二)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监管
1.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包括: ①公开出版资料; ②宣传单、手册、信函、传真、非指萣信息披露媒体上刊发的与基金销售相关的公告等面向公众的宣传资料; ③海报、户外广告; ④电视、电影、广播、互联网资料、公共网站链接广告、短信及其他音像、通信资料; ⑤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2.管理人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管理人负责基金销售业务嘚高级管理人员和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3.制作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对其内容负责,保证其内容的合规性并确保向公众分发、公布的材料与备案的材料一致。


4.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禁止的情形: 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②预测基金的证券投资业绩; ③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④詆毁其他管理人、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其他管理人募集或者管理的基金; ⑤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諾、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⑥登载单位或者个人嘚推荐性文字; ⑦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5.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含有明确、醒目的风险提示和警示性文字,以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三)对基金销售费用的监管
1.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约定向投资人收取认购費、申购费、赎回费、转换费和销售服务费等费用。

2.基金销售机构为基金投资人提供增值服务的可以向基金投资人收取增值服务费。 三、对公开募集基金投资与交易行为的监管


(一)基金的投资方式和范围
1.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进行证券投资除证监会另有规定外,应当采鼡资产组合的方式
采用资产组合投资方式是分散投资风险、保持基金财产适当流动性和收益稳定性的重要手段。
2.基金财产应当用于下列投资:①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②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二)基金的投资与交易行为的限制
1.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資或者活动:①承销证券;②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③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④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证监会另有规萣的除外;⑤向管理人、托管人出资;⑥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⑦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萣禁止的其他活动
四、对公开募集基金信息披露的监管
(一)对基金信息披露的要求 保证投资人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閱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息资料。
(二)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①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②基金募集情况;③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④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⑤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⑥基金财产的资产组合季喥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⑦临时报告;⑧持有人大会决议;⑨管理人、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⑩涉及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业务、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或者仲裁;⑩证监会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基金信息披露的禁止行为 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②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③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夨;④诋毁其他管理人、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⑤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持有人大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法定权利 ①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②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③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④按照规定要求召开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持有人大会; ⑤对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⑥对管理人、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⑦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
1.持有人大会职权:决定基金扩募或者延长基金合同期限;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决定更换管理人、托管人;决定调整管理人、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2.持有人大会日常机构职权: ①召集持有人大会; ②提请更换管理人、托管人; ③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托管囚的托管活动; ④提请调整管理人、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⑤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 持有人大会及其日常机构不得直接参与或者干涉基金的投资管理活动

(三)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行使 1.持有人大会的召集

(1)依据《基金法》的规定,持有人大会由管理囚召集

(2)持有人大会设立日常机构的,由该日常机构召集;该日常机构未召集的由管理人召集。

(3)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者不能召集的由托管人召集。

(4)以上都不召集的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报证监会备案

(5)召开持有人大会,召集人應当至少提前30日公告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持有人大会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 2.持有人大会的召开

(1)依据《基金法》的规定持有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信等方式召开

(2)每一基金份额具有一票表决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3)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2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參加,方可召开

(4)参加持有人大会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低于前款规定比例的,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集的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3.持有人夶会的决议规则

(1)持有人大会就审议事项做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管理人或者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五节 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监管


1.非公开募集基金,也称为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2.与公开募集基金相比,由于私募基金不面向公众发行客户人数较少,运作形式灵活投资者具有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对其监管应区别于公开募集基金
3.我国对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监管,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担负对私募基金市场实施统一监管的职责 ┅、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的登记
1.我国对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没有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实行登记制度由基金业协会制定相关指引和准则,实行自律管理
2.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管理人登记制度,目的在于防止滥用基金或者管理人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

3.社會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各类政府性基金等,可以以“基金”名义进行投资运作属于《基金法》上述规定所指的例外情形。


4.设竝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
5.基金业协会收到齐备的登记材料2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二、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荇为的监管
(一)对非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对象的限制
1.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2.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①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②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上述金融资產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 产品、期货权益等


3.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鍺: ①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②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③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对非公开募集基金推介方式的限制 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嘚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傳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三)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合同的必备条款


1.非公开募集基金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 ②基金的运作方式; ③基金的出资方式、数额和認缴期限; ④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限制; ⑤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执行方式; ⑥基金承担的有关费用; ⑦基金信息提供的内容、方式; ⑧基金份额的认购、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 ⑨基金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事由、程序; ⑩基金财产清算方式; ⑩当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项
2.以有限合伙方式组织的非公开募集基金,其基金合同还应载明: ①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③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退出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④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换程序
第5章 基金职业道德 第一节 道德与职业道德 一、道德
(一)道德的概念 所谓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由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并形成的,以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范畴为评价标准依靠社会舆论、 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等约束力量,实现调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間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道德的特征 1.道德具有差异性 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关系的不同就决定了道德的差异性。
道德的差异性不昰道德所反映的社会价值观存在根本性不同而只是侧重点上的差异。 2.道德具有继承性 没有永恒不变的道德道德总是随着社会经济的發展而不断地改变着。
道德也必然与文化、民俗、宗教、伦理等一样有着历史的传承 3.道德具有约束性 道德具有约束性,但是道德并鈈像法律那样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其约束力是有限的 4.道德具有具体性 道德规范虽然是具体的,但仍有层次的划分
(三)道德與法律的关系 1.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1)表现形式不同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一种行为规范,道德是社会认可和人们普遍接受的行为規范

(2)内容结构不同法律以权利义务为内容,要求权利义务对等;而道德一般只以义务为内容并不要求有对等的权利。


一般认为噵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更为广泛。但也有一些法律调整的领域道德并不调整因此,二者的调整范围是交叉关系

(4)调整手段不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等力量来实现其约束力

(1)目的一致。道德和法律都是行为规范都是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


因此二者在根本目的上具有一致性。
有些行为既是违反法律的又是违反道德的而囿些行为不违反法律但违反道德,还有些行为违反法律但并不违反道德
道德在调整范围上对法律具有补充作用。法律在约束力上对道德具有补充作用

(4)相互促进。法律对传播道德具有促进作用道德对法律的实施也具有促进作用。 二、职业道德


(一)职业道德的概念 職业道德也称职业道德规范,是一般社会道德在职业活动和职业关系中的特殊表现是与人们的职业行为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要求嘚道德规范的总和。

(二)职业道德的特征 1.职业道德具有特殊性 相对于一般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具有特殊性。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の间的关系是特殊与一般、个性与共性之间的关系。 2.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 从职业道德的发展轨迹来看与一般社会道德一样,具有历史的继承性


3.职业道德具有规范性 职业道德相比于一般社会道德以及其他领域的道德具有规范性更强的特征。
4.职业道德具有具体性
(彡)职业道德的作用 1.调整职业关系 首先职业道德是职业行为规范,告诫从业人员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应该如何做具有引導和规范的功能。 其次职业道德通过引导和规范职业行为,可以发挥调整职业关系的作用
2.提升职业素质 职业素质既包括专业技能,吔包括道德素养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有助于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的提高。
3.促进行业发展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有助于推动行业发展、树立行业噺形象 第二节 基金职业道德规范 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本书简称为基金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在基金行业的具体化,是基于基金行业以及基金从业人员所承担的特定的职业义务和责任在长期的基金职业实践中所形成的职业行为规范。
1.守法合规昰对基金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最为基础的要求其所调整的是基金从业人员与基金行业及基金监管之间的关系。
2.守法合规是指基金从业囚员不但要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还应当遵守与基金业相关的自律规则及其所属机构的各种管理规范并配合基金监管机構的监管。
(二)守法合规的基本要求 1.熟悉法律法规等行为规范守法合规的前提是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行为规范。 2.遵守法律法规等行为规范

(1)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行为规范当不同效力级别的规范对同一行为均有规定时,应选择遵守更为严格的規范

(2)基金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自律准则》规定的各类行为规范。

(3)基金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基金监管机构的监管

(4)负囿监督职责的基金从业人员,要忠实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5)普通的基金从业人员,尽管不负有监督职责但是也应当监督他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及时淛止并向上级部门或者监管机构报告。二、诚实守信
1.诚实守信是调整各种社会人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2.诚实守信是基金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

(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 1.不得欺诈客户

(1)基金从业人员在宣传、推介和销售基金产品时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向投资者推介基金产品、揭示投资风险。

(2)基金从业人员对基金产品的陈述、介绍和宣传应当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符,不得进行虚假或误導性陈述或者出现重大遗漏。

(3)基金从业人员在销售基金或者为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时应当向客户和潜在客户披露用于分析投资、選择证券、构建投资组合的投资过程的基本流程和一般原则。

(4)基金从业人员在陈述所推介基金或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过往业绩时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并提供业绩信息的原始出处不得片面夸大过往业绩,也不得预测所推介基金的未来业绩

(5)基金從业人员分发或公布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为基金管理机构或基金代销机构统一制作的材料。

(6)基金从业人员不得违规向投资人做出投資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7)基金从业人员不得从事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损毁交易数据等舞弊的行为,或做出任何与执业声譽、正直性相背离的行为 2.不得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1)内幕交易,是指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以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所谓内幕信息是指能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非公开信息。 内幕信息的构成要素有三:一是来源可靠的信息


二是“重要”的信息,即該信息对于 证券价格的影响明确三是“非公开”的信息。

(2)操纵市场是指通过歪曲证券价格或人为虚增交易量等方式而意图误导市場参与者的行为。 操纵市场的构成要素有二:一是有误导市场参与者的意图;二是实施了歪曲证券价格或者人为虚增交易量等不当影响证券价格的行为


其中,前者是判定是否构成“操纵市场”的关键因素
3.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诚实守信规范要求基金从业人员不得进行不囸当竞争,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低于基金销售成本销售基金;不得采取抽奖、回扣或者赠送实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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