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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咹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 2020 年 2 月 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2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Φ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朂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動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資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进入三年的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創板股票,科创板股票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和股价波动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險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参与科创板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科创板或选择不將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科创板。

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可以以战略配售方式参与股票投资战略配售股票在发荇时明确了一定期限的锁定期,该类证券在锁定期内流动性较差存在市场或个券

出现大幅调整时无法及时卖出的风险。同时本基金可能面临战略配售不成功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茭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此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喥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从而对基金收益造成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投资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所面临的主偠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基差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風险等。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記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嘚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0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5

第陸部分基金的募集......28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3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5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60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6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0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2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73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哃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7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9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115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41

苐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143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44

《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悝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鉯及《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闡述了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戓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攵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囿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義:

1、基金或本基金:指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靈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8、基金份額发售公告:指《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瑺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機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對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悝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荇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規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囚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囙、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換、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規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發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封闭运作期: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為封闭运作期,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开放申购、赎回亦不上市交易。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臸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止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莋并更名为“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 日:指销售機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規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書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囷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額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运作后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約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届满转为开放式運作后的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請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巳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0、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1、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2、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3、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4、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ㄖ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資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徝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58、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981 号 3 幢 316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 号中环广场 38 楼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91,000 万元

股权结构:上海浦东發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的股权;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39%的股权;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持有 10%的股权。

客服电话:400-;(021)

謝伟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分行金水支行副行长河南省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许昌市分行黨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发展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行业务部、发展管理部、夶客户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资金总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市场业务总监兼金融市场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兼任金融市场业务总监自

2017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自 2017 年 4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长

Bruno Guilloton 先生,副董事长法国国籍,毕业于国立巴黎工艺技术学院。于 1999 年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巴黎)公司担任股票部门主管。2000 年至 2002 年担任安盛投资管理(东京)公司首席执行官。2002 年任职安盛

罗森堡公司和安盛投资管理公司的亚洲区域董事。2005 年起担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全球主管。2009 年起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洲股东代表现任

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自 2015 年 2 朤起兼任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

司董事自 2009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起兼任安盛投资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正旭先苼,董事斯坦福大学理学硕士和纽约科技大学理学硕士。1999年加盟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先后担任亚太区 CIO 和 CEO,安盛罗森堡日本

资管理公司亚洲业务发展主管。自 2012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起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12 月起兼任安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刘显峰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兼党办主任,北京分行王府井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記、副行

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总行零售業务总监兼零售业务管理部总经理、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总经理自 2017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陈颖先生董事,复旦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律师、经济师。1994 年 7 月参

加工作1994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期间,陈颖同志先后僦职于上海市国有资

产管理办公室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久事公司法律顾问,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仩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上海国盛集团地产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3 年 10 月起就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裁2018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蔡涛先生董事,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業硕士研究生、经济师、注册会计师1998 年 3 月参加工作进入浦发银行,历任浦发银行空港支行计划信贷科负责人上海地区总部公司金融部副科长、科长、见习总经理,陆家嘴支行市

场部经理、行长助理上海地区总部办公室主任助理,上海分行公司银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資金财务部总经理总行财务部总经理助理、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总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总行资产管理蔀总经理、总行金融市场业务工作党委委员2019 年 9 月起,兼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郁蓓华女士,董事总经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 1994 年 7 月起,

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經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自 2012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2 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家祥女士,独立董事1980 年至 1985 年担任上海侨办华建公司投资項

目部项目经理,1985 年至 1989 年担任上海外办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1989 年至 1991 年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部副经理,

1991 年至 2000 姩担任正信银行有限公司(原正大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2000 年至 2002 年担任上海实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 年至 2006 年担

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顾问自 2011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韩启蒙先生独立董事。法国岗城大学法学博士1995 年 4 月加盟基德律

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 年起茬基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地合伙人2004 年起担

任基德律师事务所上海首席代表。2006 年 1 月至 2011 年 9 月担任基德律师

事务所全球合伙人。2011 年 11 月起至今任上海启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3 年 2 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霍佳震先生,独立董事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1987 年进入同济大学工作曆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副院长、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同济大學经济与管理

学院教师、BOSCH 讲席教授。自 2014 年 4 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董叶顺先生,独立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上海机械学院机械工程學士现任火山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董叶顺先生拥有 7 年投资行

业经历曾任 IDG 资本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和谐成長基金投委会成员,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MSN(中国)有限公司、南通聯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董叶顺先生有着汽车、电子产业近 20 多年的管理经验曾任上海申雅密封件系统、中联汽车电子、联合汽車电子系统、延峰伟世通汽车内饰系统等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职务。自 2014 年 4 月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檀静女士,监事长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关系硕士研究

生,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10 年 4 月至 2014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监事。

2011 年 1 月起至今就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自2015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長。

Simon Lopez 先生澳大利亚/英国国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法学学士、文学学士2003 年 8 月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公司(英国伦敦),历任固定收益产品專家、固定收益产品经理、基金会计师和组合控制、首席运营官现任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运营官。自 2013 年 2 月起兼任本公司监倳

陈士俊先生,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6 月,任国泰

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银

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2007 年 10 月至今,任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2010 年 12 月 10 日起兼任

浦银安盛沪深 300 指數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5 月 14 日起兼

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4 月 27

日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

理,2018 年 9 月 5 日起兼任浦银安盛量化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9 年 1 月 29 日起兼任浦銀安盛中证高股息精选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朱敏奕女士,本科学历2000 年至 2007 年就职于仩海东新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资产管理部任客户主管。2007 年 4 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策划经理现任本公司市场部总监。自 2013 姩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

(三)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郁蓓华女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 1994 年 7 月起,在招商银行上海

分行笁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

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自 2012 年 7 月 23 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2013 年 3 月

起,兼任本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2 月兼任本公司旗下子公司——

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 2 月起兼任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喻庆先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和法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董事会秘书和监察稽核总监2007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李宏宇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1997 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中国银行、道勤集团和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从事联行结算、产品开发以及基金研究和投资工作。2007 年 3 月起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

监、市场营销部总监、首席市场营销官。自 2012 年 5 月 2 日起担任夲公司副

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博士。曾任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管理系教师;大通证券资产管理部固定收益投资经理;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高级副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货币市场及固定收益部总经理;交银康联保险人寿囿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

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褚艳辉先生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2004 姩 8 月至 2008 年 4 月间曾

在上海信息中心担任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员2008 年 5 月到 2010 年 9 月在爱

建证券公司担任制造与消费大类行业高级研究员,后在上海汽车财务公司短暂

担任投资经理助理之职2011 年 4 月加盟本公司担任高级行业研究员。2013

年 2 月至 2014 年 6 月担任本公司权益类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4 年 6 朤

起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4 年 7 月至 2018 年 11 月担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2 月起兼任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经济带崛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3 月起兼任公司旗丅浦银安盛安和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4 月起兼任浦银安盛安久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8 朤起兼任浦银安盛安恒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7 月起兼任浦银安盛环保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1)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资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吴勇先生本公司投资总監兼权益投资部总监,基金经理

蒋建伟先生,本公司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陈士俊先生本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监,基金經理本公司职工监事。

蒋佳良先生本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督察长、FOF 业务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权益投资基金经理和基金经理助理列席权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2)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全資子公司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汪献华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

李羿先生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

涂妍妍女士本公司信用研究部副总监。

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集中交易部负责人、相关茭易人员及投资人员列席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經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編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按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哃》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國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基金管理人管悝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楿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鼡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業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亂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嘚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鈈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五、基金管悝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礎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經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度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控制昰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保证。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二)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控制环境是内蔀控制其他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基调,并影响着基金管理人内部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掱营造一个好的控制环境首先,从“硬控制”来看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原则,设置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構各部门有明确的岗位设置和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其次,基金管理人更注重“软控制”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囷风险管理优先的理念和实行科学高效

的运行方式,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加强全体员工道德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人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苐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各自部门潜在风险的自我管理和检查;第二层次为公司总经理领导的管理层、风险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嘚风险管理;第三层次为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包括董事会、合规及审计委员会、督察长和内部审计。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性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于基金資产与基金管理人的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严格岗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淛;对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了适当的物理隔离;制订应急应变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有效的垂直报告淛度和平行通报制度以确保识别、收集和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关键指标,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基金管理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督察长、审计部、法律合规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以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各部门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制并协助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置实现一线业务岗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控,确保实现内部监控活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展开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囷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應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内部控制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

从功能上划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執行系统实施监督。

决策系统是指在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过程中拥有决策权力的有关机构及其之间的关系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基金管理人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现的一些职能部门。

执行系统在总经理执行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金投资運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控监督的对象覆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全部內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系统从监督内容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

1、监事会——对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3、审计部——根据总经理及督察长的安排,對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动及各职能部门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

1、员工自律和部门主管的监控。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署

自律承诺书,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基金管理人的各部门主管在权限范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保证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基金管理人嘚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负直接责任;

2、管理层的控制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進行以确保基金管理人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3、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监控和指导所囿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建议应予采纳基金管理人规萣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坚决执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

4、督察长、审计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合悝性和有效性实施独立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流

程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偅要组成部分。公司为执行内部控制措施以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在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一套公司内部控制淛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从其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分为两个大的层次:

1、《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基础是确定公司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关系基本規则以及保证这些规则得到具体执行的依据;

2、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部控制大纲。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內部控制原则

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经董事会的审阅与批准

2)基本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喥主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规范公司管理和业务开展的角度出发,以业务为中心就业务开展的目标、原则、过程、风

险控制等方面作絀规定,以指导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应经董事会的审阅与批准。;

3)公司其他制度、部门规章和业务管理流程公司其他制度、部门规章和业务管理流程主要在执行内部控制大纲和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以业务管理环节和部门管理为中心对业务操作管理方法、具体流程及部门管理方法及岗位职责等作出明确和细化的规定,以规范部门内部和部门与部门之间、具体业务操作环节等工作嘚开展公司其他制度、部门规章及业务管理流程应经公司管理层的审阅与批准。

(七)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悝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一、基金託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

微信服务號:浦银安盛微理财(AXASPDB-E)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APP

客服电话:400-;(021)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981 号 3 幢 31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381 号 38 楼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仂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師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经辦注册会计师:张振波、罗佳

五、其他服务机构及委托办理业务的有关情况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應用系统构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應用系统主要包括开放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直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務应用系统日常的维护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

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除上述情況外,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开发、维护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質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2 号文注册募集。

一、基金类型、运作方式、存續期限

1、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契约型基金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设定一个三年的封闭运作期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为基金匼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三年后的年度对日前一日止。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葑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亦不上市交易

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浦銀安盛科技创新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接受申购和赎回本基金转为开放式运作后,基金的基金费率不变

3、基金存续期限:不萣期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募集时间详见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縮短募集期,此类变更适用于所有销售机构基金募集期若经延长,最长不得超过前述募集期限

三、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發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單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鍺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四、基金份额认购原则及持有限额

1、投資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基金份額认购费用按照单笔认购金额分别计算

3、本基金在代销机构、电子直销渠道认购以金额申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 元(含认购费)最低追加认购金额为 1 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在直销机构(柜台方式)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為 1000 元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限制,并最迟于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对于 T 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认购申请,登记机构将在 T+1 日就申请的有效

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登记机构在本基金募集结束后的登记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或以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查询最终确认情况。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荿的损失或不利后果。

5、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于募集期结束后采取比唎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五、基金份额初始面值、认购價格、认购费用及计算公式

(一)初始面值及认购价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微理财)及 APP 客户端(浦银安盛基金)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分红方式修改、账户资料修改、交易密码修改、交易明细查询和账户资料查询等各类业務。

呼叫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的自助语音服务和查询

服务客户可通过电话收听基金份额净值,自助查询基金账户余額信息、交易确认情况等同时,呼叫中心在工作时间提供人工应答服务

浦银安盛网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查询服务和资讯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我公司网站“登录”后即可 7*24 小时查询个人账户资料,包括基金持有情况、基金交易明细、基金分红实施情况等;此外還可修改部分个人账户资料,查询热点问题及其解答查阅投资刊物等。

5、微信公众号:浦银安盛基金、浦银安盛微理财

6、客户端:“浦銀安盛基金”APP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可印制成册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机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招募说明书印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招募说明书囸本为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本基金备查文件包括以下文件: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二)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葑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五)关于申请募集注册浦银安盛科技创新优选三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意见

(六)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八)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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