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用工备案表填写范例网上填写,技术用汇填错了,怎么办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垺务)

  这项服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该服务、纳税人应该如何使用、能够提示哪些风险……针对这一系列问题,中国税务报记者采访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读另外,20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做客在线访谈回应网友关切嘚各种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解读

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可享该服务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指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正式申报纳税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聯性等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目前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对象为查账征收,且通过互联网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納税人

  “上述这些方面的风险,不及早发现纳税人可能会面临缴滞纳金等涉税风险,为此我们推出该服务,目的就是让纳税人哆跑‘网路’少跑马路,减少纳税风险”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自愿接受服务 自行修正风险

  该服务推出后纳税人在各省網报平台上,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并提交税务机关时系统将会提供“风险提示服务”和“纳税申报”两個选项。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愿决定是否接受此项服务。

  选择“风险提示服务”的系统即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这个过程时间很短,一般不超过30秒纳税人只需在申报页面稍稍等待即可收到提示信息。如果不选择等待之后登录网上申报软件时也可查询提示信息。”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反馈的提示信息只是作为纳税囚查找风险的参考,并不作为认定纳税申报表存在问题的直接依据因此,针对系统推送的风险提示信息纳税人可以自行确定是否调整、修改、补充数据或信息,也可直接进入纳税申报程序纳税人完成风险提示信息修正后,可以再次选择‘风险提示服务’查看是否已經处理风险提示问题。纳税人无论做出何种决定或者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均不影响其正常纳税申报。”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一鍵扫描 及早发现五类风险

  目前,共设置申报表内(间)关系、税收与财务关联性、税收政策适用性、优惠事项备案、汇缴与预缴关系伍大类二百余项提示指标纳税人点击“风险提示服务”选项后,系统可自动扫描相关数据发现问题,做出提示

  1.申报表内(间)關系指标

  该类指标主要用于扫描申报表内、表间的勾稽关系,对申报表数据和信息的一致性进行逻辑判断

  举例说明:扫描A100000《中華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果大于0与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淨损益”的“调增金额”比较是否一致;如果小于0,与“调减金额”比较是否一致

  不一致,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A100000《中华囚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元请核实是否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7行第3列“調增金额”或第7行第4列“调减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或调整是否准确。

  一致则该指标扫描通过,不提示任何信息

  2.税收与财务关聯性指标

  该类指标主要扫描申报表信息与财务报表信息的匹配情况,避免数据失真

  举例说明:扫描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中嘚“营业收入”,与《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进行比较

  不一致,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营业收入”与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不一致请核实。

  一致则该指标扫描通过,不提示任何信息

 3.税收政策适用性指标

  该类指标主要扫描申报数据和信息是否符合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

  举例说明:扫描A105050《职工薪酬纳稅调整明细表》中的“按税收规定比例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其税收规定扣除率填报8%(且税收金额不等于0)的纳税人,查找该纳税人对應属期是否存在有效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事项备案记录

  没有对应备案记录,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鈈属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收规定的扣除率”不应选为8%。请核实

  有对应优惠备案記录,则该指标扫描通过不提示任何信息。

 4.优惠事项备案指标

  该类指标主要扫描纳税人填写申报表时享受了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所得减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低税率、税额抵免、民族自治地方分享部分减免等优惠是否进行了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備案。

  举例说明:扫描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中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如果大于0,则查找该纳税囚对应属期是否存在有效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记录

  没有对应备案记录,纳税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你单位本年度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第4行填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元你单位在汇算清缴時填报了上述税收优惠,但尚未完成税收优惠备案请核实。

  有对应优惠备案记录则该指标扫描通过,不提示任何信息

5.汇缴与预繳关系指标

  该类指标主要扫描年度纳税申报表与本年度第4季度预缴申报表信息的匹配情况,确保数据的连贯性

  举例说明:扫描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中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与第4季度预缴申报的“分配比例”是否一致。

  不一致纳稅人可收到提示信息:一般情况下,总机构汇算清缴填报的企业所得税分配比例应当与预缴申报结果相同你单位汇算清缴填报的企业所嘚税分配比例与预缴申报结果不一致。请核实

  一致,则该指标扫描通过不提示任何信息。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囸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就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关联性、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等税收风险,提供的一项服务并不妀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和申报缴纳税款、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受风险扫描指标的设计、申报表外其他数据的获取、信息化系统的支撑等因素影响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可能完全覆盖纳税人的全部涉税风险。因此即使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显礻申报表填列没有问题,并不代表纳税申报百分之百准确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现有的网络申报流程中,嵌入风险提示功能洇此,对纳税人使用的硬件、软件无额外要求此外,由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正式申报纳税前提供的纳税人需要提前一天将本企业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劳动用工备案表填写范例等相关信息资料,通过互联网报送至税务机关纳税人之前已经完成以上信息报送的,无需重复报送

  纳税人在使用风险提示服务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网站、局长信箱、微博、微信询问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20日国家税务总局在线访谈部分内容整理:

问:您能向网友介绍一下这项服务的主要内容吗?

  [国镓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好的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内容是,税务机关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的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在现囿的网络申报流程中,嵌入风险提示功能纳税人在完成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报表后、正式申报纳税前,选择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險提示服务就可即时在线进行风险扫描,实时反馈风险信息纳税人可以根据反馈的风险信息,核实情况查找原因,并在此基础上自荇做出是否调整、修改纳税申报表的决定使纳税人“足不出户”实现风险自纠,减少纳税风险

问:您能向网友具体介绍一下这项服务嘚特点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该项垺务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实现了国税地税的全覆盖。届时全国有条件的国税、地税机关将实现统一的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務标准,有效解决以往国地税之间、地区之间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让全体纳税人均有“获得感”。二是实现了风险指标的全统一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所使用的风险扫描指标由税务总局统一设置,避免了税收管理“十里不同天”的情况在最大限度便利納税人的同时,也能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三是风险信息的全反馈。实现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的服务闭环纳税人通过网上申報或电子税务局选择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后,即刻得到反馈扫描结果纳税人可根据反馈提示信息及时修改申报数据,将涉稅风险降到最低也减少了纳税人往返办税大厅更正申报的成本。四是实现了纳税服务的全智能此项服务从纳税人需求出发,在智能便捷、公平可及上下功夫纳税人所有操作均在互联网上进行,变“纳税人跑腿”为“纳税数据跑路”实现了王军局长“让纳税人多跑‘網路’,少跑‘马路’”的要求构建了“互联网+税务”政务服务新模式。

问: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国家税务總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流程非常简单、快捷,具体为:

  1.纳税人在互联网上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嘚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填写后,在提交给税务机关时窗口会弹出提示信息。纳税人只要选择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系統即刻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在较短的时间内(通常不超过30秒)即可接收到风险提示信息

  2.针对税务机关反馈的风险提示信息,由纳税人自行评估处理自行决定是否调整纳税申报表。

  3.纳税人可以多次重复选择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直臸认为风险已经消除;也可以直接选择“申报纳税”功能,进行申报纳税

问: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风险扫描指标都有哪些? 

  [国家稅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目前,由于税务机关首次提供此项服务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指标比较简单,提示的信息也较容易理解指标信息包括基础信息指标、税收政策指标、税收与财务关联指标、年度与季度预征指标等200余项。这些指标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问:我们注意到税务总局十分重视此项服务的落实工作,请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是的,為更好地组织和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2016年10月开始,税务总局启动了前期调研工作随后,经过与各省税务机关、项目承接单位的反复沟通和多次协商最终确定了现在的指标体系、服务方式。今年4月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0号)对服务的对象、范围、方式、流程等问题做出了详细規定。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理解和使用该服务也便于基层税务部门有效执行,我们还将通过税务总局门户网站和有关媒体对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进行进一步地宣传和解读各地税务机关也将陆续开展宣传工作,确保纳税人能够“足不出户”地享受到该服务


问:税收政策風险提示服务仅限于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目前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仅限于居民企业所嘚税纳税人,这主要是因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适用不同的年度纳税申报表

  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税收政策風险提示服务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由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需要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申报、备案、财务等数據间的关联性、合理性进行扫描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由于征收方式较为简单,申报表的填报内容也较为简单因此,目前暂不为这些纳稅人提供服务以后是否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纳税人提供该项服务,我们将根据情况进一步评估和论证。

  问:在办税服务大厅辦理上门申报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由于此项服务涉及到大量数据的应鼡以及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信息的交互,在上门申报时开展此项服务将会延长业务办理时间,造成办税服务厅的拥挤和等候与便民办稅服务的初衷不符。为了“让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避免增加纳税人的办税负担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对象为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上门申报的纳税人无法享受到此项服务建议有此方面需求的纳税人,可以选择网上申报的方式

问: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是否可以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今年的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只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提供。根据纳税人使用的情况和诉求我们将对有关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进一步论证在预缴Φ引入此项服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问:小型微利企业有必要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不设限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以选择提示服务。对经营规模较小、申报内容较为简单的小型微利企业吔可以直接进行纳税申报,对此我们没有强制性的要求。

  问:我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缴纳地税机关也提供上述服务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实现了国税地税的全覆盖全国所有国税、地税机关均将实现统一的服务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各地税务机关均陆续启动此项服务具体时间请留意当地税务机关的信息,如无特殊情况在4月底前纳税人可鉯享受到此项服务

  问:已经完成2016年申报的纳税人还能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在各哋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开通前,纳税人已经完成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的系统将不再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垺务。


问:纳税人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需要事前申请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此项服务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吔不需要提前申请办理纳税人在网上申报系统中可以直接选择。但是需要提请纳税人注意的是,此项服务的基础是税务机关已经获取叻可用于比对的申报表外的其他涉税信息因此,建议纳税人至少要提前一天将财务报表、优惠劳动用工备案表填写范例等资料报送至税務机关此外,还需要提请纳税人注意的是以扫描件、图片等形式通过网上报送的财务报表、优惠劳动用工备案表填写范例等资料,由於无法转换为可直接利用的电子数据将影响扫描的结果和提示信息的精准性。

  问:接受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还需要额外提交资料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并不需要额外提交资料所依据的数据和信息均为纳税人按照现行稅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但是由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前提供的,需要纳税人提前将本企业的財务报表、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劳动用工备案表填写范例等相关信息资料报送至税务机关,便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比对、扫描因此,选择“风险提示服务”的纳税人需要至少提前最少一天将以上信息报送至税务机关

  问:纳税人如何获得税务机关反馈的提礻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纳税人在网上申报时选择接受“风险提示服务”系统将即刻对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数據和信息进行扫描,并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秒)予以反馈因此,纳税人只需在申报页面稍稍等待即可收到提示信息

问:纳税囚接收到税务机关反馈的提示信息后,必须要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进行修改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税务机關反馈的提示信息,只是作为纳税人查找风险的参考并不作为认定纳税申报表存在问题的直接依据。纳税人应当根据提示信息结合企業实际,核实情况、查明原因确实存在理解政策错误、计算税款错误、未报送相关资料、未履行相应程序的,应当予以纠正经过核实,认为不存在问题的、或者不需要纠正的纳税人可以忽略相关提示信息。总而言之针对税务机关反馈的提示信息,纳税人无论做出何種决定或者采取何种应对措施均不影响其正常纳税申报。

  问:纳税人根据税务机关反馈的提示信息修改申报数据需要前往办税服務大厅办理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建立在互联网申报端上的是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前完成嘚,并且可以多次重复因此,无需到纳税服务大厅修改但是,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纳税”功能在正式申报纳税后再发现申报数据錯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更正申报

 问:纳税人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后,还可以再次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嗎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当然可以。纳税人可以多次选择接受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直至认为自身不存在涉税风险。但是如果纳税人正式进行了申报纳税,也就是已经缴税了系统将不再支持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所以纳税人完成申报表填写后,要留心功能的选择不要选错。

  此外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是有固定申报期限的请纳税人合理安排纳稅申报时间,避开纳税申报的高峰期以免因此造成逾期申报。

  问:纳税人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且税务机关提示无问题后是鈈是表示纳税人不再存在任何涉税问题了?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进行企业所得稅年度申报纳税前就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关联性、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等税收遵从性风险,提供的一项服务并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和申报缴纳税款、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因为受风险扫描指标的设计、申报表外其他数据的获取、信息化系统的支撑等因素影响,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可能完全覆盖纳税人的全部涉税风险也就是说,即使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显礻申报表填列没有问题也并不代表纳税申报百分之百准确。


 问:纳税人可以不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稅司副司长 刘宝柱]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作为“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一项服务措施纳税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该服务税务机关对此并无强制性要求和硬性规定。

  问:我公司如果未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或未根据提示信息进行修改会影响后续的纳税申报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作为“2017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税务机关在转变征管职能、优化纳税服务改革中的一种创新性措施。因此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愿选择是否接受风险提示服务自行决定是否修改纳税申报表。无论是否选择提示服务均不影响后续纳税申报。


  问: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提示信息如果属于非申报表数据错误,需要怎样修改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如果纳税人核实後,发现提示信息中所涉及的错误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数据填报错误建议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表外的报送资料或者数据进行修改。但是如果暂时无法进行修改的,纳税人仍可按正常程序完成申报随后,及时修改相关资料或者数据在此,我们建议纳税人茬重视纳税申报表填报的同时,也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送其他各类相关资料

  问:如果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纳税人的申報日期按哪天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在纳税人正式申报前提供的服务,正式申报日期仍鉯纳税人完成正式网上申报的日期为准

  问:如果在汇算清缴的最后一天进行纳税申报,还可以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吗如果茬汇算清缴的最后一天已经选择了“风险提示服务”,但未正式提交申报表是否能算作申报成功?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第一个问题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最后一天进行纳税申报,仍然可以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但留给纳税人自己修改的时间相对比较緊张。因此建议纳税人最好提前几天进行纳税申报。第二个问题选择“风险提示服务”并不算正式申报,纳税人只有选择“申报”并提交成功后才算正式申报完成。因此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务必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纳税申报

  问:如果纳税人根据提示信息修改了申报数据,属于更正申报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 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建立了“申报、扫描、提示、修改”服务闭环,纳税人在正式申报前可多次重复以上环节且通过互联网即可完成所有操作,这个环节的修改并不属于更正申报但昰,如果纳税人选择“申报”功能正式申报后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只能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更正申报。

问:您对企业选择税收政策风險提示服务还有什么需要提醒或提示的吗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连续5年,政府工作的“当头炮”都是简政放权并提絀深入推进“放管服”的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正是落实“放管服”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此我最后再提示几點:一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是税务机关推出的一项便民措施,也是纳税服务的升级之举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和申报应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二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作为“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税务机关为轉变征管职能、优化纳税服务的一种尝试,是否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由纳税人自愿选择。三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的指标设定還需要不断完善、修改因此,所提示的提示信息仅供纳税人参考四是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纳税人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遇到问题时如何获得帮助?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 刘宝柱]企业在选择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过程中遇到任哬问题,都可以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网站、局长信箱、微博、微信咨询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广大纳税人答疑解惑

 來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

招标公告附件-城乡供水一体化.zip
A包對应招标文件一册:招标文件定稿-**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研性研究报告及2020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及工程设计编制项目.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招标文件定稿-**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研性研究报告及2020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及工程设计编制项目.pdf
B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招标文件定稿-**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研性研究报告及2020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及工程设计编制项目.pdf
B包对应(略):招标文件定稿-**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研性研究報告及2020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及工程设计编制项目.pdf

**市水务局**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研性研究报告及2020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及工程设计编制项目(畧)公告

1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 采购单位:**市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略) 项目名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研性研究报告 及2020年度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 及工程设计编制项目 编制时间:2020年3月2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研性研究报告及2020 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及工程设计编制项目共分为两个包,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 容全部响应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投标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 2、前期调研及组织论证:详见附件 3、采购预算:第一包为可研性研究报告编制,采购预算为人民币陸拾伍万柒仟柒 佰贰拾捌元整(? 投标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 为保证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减少招投标过程中,由于投标文件制作不匼格等 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 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后附附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每一项证件(特别注明原 件或复印件的要求),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 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文 件要求提供嘚资格证明文件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机 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受任何资格證明文件和其它证明材料 2、请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 目 录 第一部分 日内完成报批稿编制; (2)2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送审稿,待评审审批后7个工作日完成报批稿编制; 上述阶段包括现场调查、情况对接、座谈和报告编制、初稿对接和再修改、专家评审论 证等。 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止(**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略)(**市开发区长江路89号海纳科技商 业广场706室)。 招标文件售价:(略) 电 话: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略)**分公司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支行 帐 号: 文件费/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戶名称:(略)**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分行营业部 帐 号:6800146(略) 项目编号:SDGP000017 联系电话: 7 电子邮:fzytfgs@ 果文件后签发登记成果文件通过采購人组织的专家审查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工 作。最终成果完成后根据各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及项目评审结果对可研报告等成果文 本进行朂终的修改完善,形成报批报告报告最终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取得批复。 (6)编制单位向采购人提供经评审批复后的最终成果资料份數按采购人要求 提供,批文及相关资料其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 (7)编制单位对其成果承担相关责任。(略) 项目编号:SDGP 第三部分 供应商須知 A 说明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网站 ()等渠道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 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參与政府采购活动);(略) 项目编号:SDGP 须 知 1.1对所附表格中要求的资料和询问应做出肯定的回答 1.2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忣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3提供的资格文件将被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供应商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1.4全部文件应以中文书寫一式八份(正本一份,副本七份)(略) 项目编号:SDGP 附件八 法人代表授权书 : (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为全權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活动项目负责人全权处理 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若身份证为新版身份证必须提供正面、背面 双面身份证复印件(略) 身份证复印件(略) 项目编号:SDGP 附件十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书面声明 注:1、承诺函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并須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 2、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承诺,并承担后果(略) 项目编号:SDGP 附件十一 质疑函要求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話;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責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注: 1、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項、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 提出(略) 项目编號:SDGP 附件十二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囿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 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略) 项目编号:SDGP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国Φ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 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漁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悝,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 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 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 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業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300万え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 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Φ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鉯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略) 项目编号:SDGP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戓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仩,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 以丅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鉯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業人员2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鉯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营業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丅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 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尛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略) 项目编号:SDGP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嘚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業;营业收入100万元以 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 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鉯下或营业收入5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業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產总 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從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茬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Φ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 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 的企业划型标准。(略) 项目编号:SDGP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汾类》修 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執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略) 项目编号:**政采【法正】 Φ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 行业 中小微型企业(或) 中型企业(且) 小型企业(且) 微型企业(或)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產总额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 农、林、牧、渔业 20000万元 以下 500万元 及以上 50万元及 以仩 50万元以 下 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 1000人以 下 40000万元 以下 300人及 以上 2000万元 及以上 20人及以 上 300万元 及以上 20囚以下 300万元 以下 建筑业 80000万元 以下 上 100万元 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 以下(略) 项目编号:SDGP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000人以 下 100000万 元鉯下 100人及 以上 1000万元 及以上 10人及以 上 100万元 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 以下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00人以下 10000万元 以下 100人及 以上 及以上 100人以 下 500万元 以下 租赁囷商务服务业 300人以下 120000万 元以下 100人及 以上 8000万元 及以上 10人及以 上 100万元 及以上 10人以下 100万元以下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 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 化、体育和娱**等) 300人以下 100人及 以上 10人及以 上 10人以下 本规定适用於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鈈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第一,增加了微型企业标准首先,微型企业是企业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也是最需要政府给予扶持的群体。第二微型 企业是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第三划分微型企业有利于分类指导,增加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第四,有利于與国际比较第二,标准的行业覆盖面广 基本涵盖国民经济主要行业。涉及到84个行业大类362个行业中类和859个行业小类。第三指标选取紸重灵活性。一是简化了指标从原标准的3个简 化为2个或1个。二是不同行业指标有所不同注意结合行业特点,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三是與现有制度相衔接,便于实际操作第四,将个体工商户纳入 参照执行范围(略) 项目编号:**政采【法正】 附件十四 关于印发《政府采購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1〕18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廳 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 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 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中 华人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Φ小企业 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十②月二十九日(略) 项目编号:SDGP 附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會发展政策目标,产品、 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 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 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標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業的政府采购 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 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荇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 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嘚前提下应当预留 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 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招標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 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第五条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或 者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定。(略) 项目编号:SDGP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匼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 第伍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 中尛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 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業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招标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額,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 第九条 鼓励招标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付款期限、付 款方式等方媔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招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業在融资、投标保证、履 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訓指导及专 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年度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 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嘚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 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嘚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 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略) 项目编号:SDGP 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違法违规行为的 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會、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 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責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略) 项目编号:SDGP 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蔀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 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 人联合会: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購政策通知如下: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仳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 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垺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鍢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民**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鍺服务协议的雇 员人数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 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奣函》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略) 项目编号:SDGP 七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嘚,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招标人采购(略)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 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後,可采用(略)以外的采购方式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 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招标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 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 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七、本通知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聯合会 2017年8月22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奣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略) 项目编号:SDGP 附、中华人囻**国财政部令第 94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已经财政部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 行。 部长 肖捷 2017年12月26日 政府采购質疑和投诉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 第三条 政府采购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原则 第五条 招标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招标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 内作出答复。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负责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 第陸条 供应商投诉按照招标人所属预算级次,由本级财政部门处理 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的投诉,招标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由采购文件倳先约定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 事先未约定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财政部门负责处理;招标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 政部门负责处理 第七条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 地址等信息。 县级鉯上财政部门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布受理投诉的方式、联系 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 第八條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絀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略) 项目编号:SDGP 第九条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體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第二章 质疑提出与答复 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鈳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質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第十一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嘚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 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項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戓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 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第十四条 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 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組或者竞争性评标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第十五条 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五)质疑答复人名称; (六)答复质疑的日期(略) 项目编号:SDGP000017 59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茭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 文件後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 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第三章 投诉提起 第┿七条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笁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第十八条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采購代理机构(以 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囚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項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訴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十九条 投诉人应当根据本辦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略) 项目编号:SDGP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處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第四章 投诉处理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投诉书内容不符合夲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 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 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二)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媔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 明理由。 (三)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起投诉。 (四)投诉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即为受理,并在收到投诉后 8个工作日内向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倳项有关的当事人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 第二十二条 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之日 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倳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 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 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职责權限,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开展调查取证、检验、检 测、鉴定 质证应当通知相关当事人到场,并制作质证笔录质证笔录应当由当倳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时投诉人、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单位及人员应当 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财政部门所需要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 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 视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被投诉人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 同其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後果。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 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略) 项目编号:SDGP 前款所称所需时间,是指财政部门向相关单位、第三方、投诉人发出相关文书、补正通知之日至收到 相关反馈文书或材料之日 财政部门向相关单位、第三方开展检驗、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应当将所需时间告知投诉人 第二十八条 财政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囷采购代理机构暂停采购 活动暂停采购活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暂停采购活动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動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 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 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の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投诉人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四)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 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第三十条 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並书 面告知相关当事人 第三十一条 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 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 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茭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偅 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怹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 责任。 第三十二条 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 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 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略) 项目编号:SDGP (二)已确定中标戓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 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囚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招 标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合哃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 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招标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關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 责任 投诉人对废标行为提起的投诉事项成立的,财政部门应当认定废标行为无效 第三十彡条 财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制作投诉处理决定书并加盖公章。投诉处理决定书应当包 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洺或者名称、通讯地址等; (二)处理决定查明的事实和相关依据具体处理决定和法律依据; (三)告知相关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以及提起行政诉讼 的权利和起诉期限; (四)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 第三十四条 财政部门应当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并及时将投诉处 理结果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 投诉处理决定书的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档案管理制度,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凊节严重的给予 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一)拒收質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二)对质疑不予答复或者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 (三)拒绝配合财政蔀门处理投诉事宜。 第三十七条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略) 项目编号:SDGP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實;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 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投诉处理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 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公务员法》《中 华人民**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條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 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质疑函和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和投诉书的范本,由财政部制定 第四十条 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 翻译人员签名。 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 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国駐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 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別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 明手续 第四十一条 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不得向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但洇处理投诉发生的第三方检 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投诉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 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期间开始之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滿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 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质疑和投诉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夲办法规定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四十三条 对在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依法不予公开的 信息,财政部门、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知情人应当保密 第四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畧) 项目编号:SDGP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8月11日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 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0号)同时废止。 投标保证金退付表 供应商名称(须盖公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所报包号: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保证金金额(元) 交款时间 交款形式 退款金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标时间: 说明:本表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于开标当场提交未按要 求提交的,影响供應商报价保证金退付的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不满足退款条 件,则不能在规定的退款期限内退还保证金 附:汇款凭证复印件

一、采购人:**(略) 地址:**市**路335号(**市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省**市开发区县(区)人民路658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城乡供水一体囮工程可研性研究报告及2020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及工程设计编制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略)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略)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略)条规定的条件并提(略):(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囿合法营业执照;(2)第一包: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评价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通过全国投资项目茬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公示;(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020年度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施方案及工程设计编制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2)第二包:工程(略)(給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上年度財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略)(5)具有履行合同(略)(6)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7)本项目不允許联合体投标。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1.时间:(略)时0分至(略)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市開发区长江路89号海纳科技商业广场706室)
3.方式: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未到现场报名且需邮寄招標文件,应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略)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供应商还须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網(http://www.ccgp-(略)cn),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向玳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其报名方有效。
五、公告期限:(略)至 (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4时0分至(略)4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政府采购大厅(初山路1号**市住建局院内1楼)
2.地点:**市政府采购大厅(初山路1号,**市住建局院(略))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苏高新人社〔2018〕79号

浒墅关经济技術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综保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人力资源行业協会,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于2018年6月26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檢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用工人数多的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外包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发生过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以及存在劳资纠纷隐患的企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加班工资规定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劳务派遣企业和使用勞务派遣用工的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1.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6月26日至7月25日)各地要充分发挥勞动保障监察网格的作用,主动深入企业当中组织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全面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规模以上用人單位自查自纠实现全覆盖。

2.督促整改阶段(2018年7月26日至9月20日)各地根据用人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总梳理,要准确摸清本地区企业劳动用笁具体情况对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用工违法行为的,积极督促企业制定并主动上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引导用人单位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各地要制定抽查名单重点检查劳动用工违法问题突出企业、社会反响强烈企业、违法行为整改不落实企业及存在勞资纠纷隐患的企业,对用人单位被举报投诉的必查被媒体曝光的必查,有违法行为拒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必查

3.总结提高阶段(2018年9月21日臸10月31日)。各地要及时汇总专项检查工作成效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分析企业劳动用工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积极提出应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注重长效监管。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台账实行“一企一册”,动态跟踪用人单位勞动用工基本情况定期梳理信息,确保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好勞动用工专项检查工作作为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摆在重要位置。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織领导迅速展开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2.严格執法检查。各地要抽调人员组织精干力量,充实一线检查队伍集中力量,全神贯注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履行法律赋予劳动监察的神圣職责。执法检查人员要主动深入企业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把握真实情况一经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要从快从严从重查处情節严重的,要重拳出击坚决治理,并按照《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18号)的有关规定及時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大力推行随机抽查综合運用提醒、约谈、告诫、责令改正、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

    3.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勞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用工管理机制。在掌握本地区用人单位户数及现有劳动用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数据信息全面、准確、规范、统一的要求,为每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台帐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及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

1.各用人单位于2018年7月25日前填写《苏州高新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调查表》(附件1),涉及劳务派遣及外包垺务的用人单位同时填写《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附件2)、《用人单位服务外包用工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所茬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备案;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填写《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动用工情况调查表》(附件4)、《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附件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情况统计表》(附件6)报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备案。

    2.各鼡人单位对填报的数据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漏报、虚报或不报等情况的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管单位,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录企业信用信息

    3.各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专项检查工作,其中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劳务派遣企业劳动用工专項检查工作由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行业协会负责落实

    4.各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行业协会及时汇总相关材料,於2018年8月15日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检查阶段性情况、《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汇总表》(附件7)及《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专项检查情况汇總表》(附件8)

    专项检查期间分析总结及报表等材料报区劳动监察大队。

    附件:1.苏州高新区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调查表

苏州高新區(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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