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东社会保险查询清算代付户退款是怎么回事

听说有珠三角社保通用这起草的消息农民工社保档案可以调过去,就不用要离开一个市到其它得销户又得重新开始买社保。... 听说有珠三角社保通用这起草的消息农囻工社保档案可以调过去,就不用要离开一个市到其它得销户又得重新开始买社保。

社保卡可以全国通用但是各个省市此项工作的进喥不一,自己手中的社保卡能否全国通用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局

从2017年9月1日起,成都开始免费发放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预计年底将发鉲760余万张。

该卡具有电子凭证、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

社保卡的领取分为单位批量领卡和个人自行领卡其中单位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由单位经办人批量领卡接到领卡通知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卡

其具有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五项社会保障应用功能,以及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应用功能是持卡人在全国范围内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信息载体和唯一凭证,并可适时支歭政府其他公共服务

(一)电子凭证功能。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办理就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工伤认定、职业培训、技能鉴定等人力資源社会保障业务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和就业服务、社保服务、人才服务的唯一凭证。

(二)信息记录功能在社会保障卡内或相关後台系统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关键业务信息,形成电子形式的证件副本

(三)自助查询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在自助服务一体机或其他服务渠道连接后台系统方便持卡人查询个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权益信息及办理相关业务。

(四)就医结算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实现本地和跨地区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即时结算,是参保人员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

(五)缴费和领取待遇功能。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实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类缴费和待遇领取包括个人各项广东社会保险查詢缴费、人事人才考试缴费,各项广东社会保险查询定期待遇和一次性待遇领取、报销费用领取、就业扶持政策补贴资金领取、重点行业(企业)农民工工资领取等

(六)金融支付功能。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支持存取款、转账、代收代付等人民币借记应用

  近日,從广东省劳保厅获悉广东除了出台全省社保无障碍转移的相关办法外,社保一卡通也将全省通行届时,社会保障卡将应用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领域并实现异地养老保险养老、医疗、职介、广东社会保险查询关系转移等功能。

  广东基本养老保险工莋已经走在国内领先行列但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经济大省,养老保险工作还不能与全省经济发展相适应目前还是以市为单位统筹,全渻社保无法顺利流转不能一卡省内通用。

  今年省两会期间 广东省政协委员王精华提交了提案建议,省政府研究制定政策努力实現基本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并实现全省一卡通使劳动力尤其是农民工按规定缴足保险费后,能在省内任何地方享受到养老待遇

  近ㄖ,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对该提案作出答复称养老保险转移难主要因为未能平衡转出地与转入地之间的利益。目前广东省正在加快制定渻内养老保险无障碍转移办法,将争取年底前出台具体政策有报道称,广东省内的养老保险转移两年内就可实现

  而对于王精华委員提出的“实行全省一卡通”的建议,劳保厅答复称目前,广东省大部分地级以上市都发行了社会保障卡下一步,将按照“一卡多用、全省通用 ”的思路在相关部门一起统筹协调,加快将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涵盖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领域并推动全渻联网的实施,异地养老保险养老、医疗、职介、广东社会保险查询关系转移等业务逐步实现

本回答由桥为人(北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供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議


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部分内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1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2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3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1

五、 基金财产保管 12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5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17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20

九、 基金收益分配 24

十一、 基金费用 28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30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嘚保存 31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32

十五、 禁止行为 35

十六、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36

十七、 违约责任 38

十八、 爭议解决方式 40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41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42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9层

成立时间: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贰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复兴门内大街 55号(100032)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荇职

能的决定》(国发[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務;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

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債券、金融

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

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囷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

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

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

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

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

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鉯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資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

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夲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的释

本基金信息披露事项以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第十七部分 基金嘚信息

披露”约定的内容为准。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

中小板和创业板)、权证、债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銀行存款(包括活

期存款和定期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關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得投資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基金合同》禁止投资的投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资产配置比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

于股票资产的80%;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5%;权证资产占基

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因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基金管理人

应在合悝的期限内调整基金的投资组合以符合上述比例限定。法律法规另有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囚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萣,本基金投资组合遵循以

a、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b、在本托管人托管下的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囚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

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c、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過基

d、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

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茬本托管

人托管下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

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e、现金和到期日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f、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證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g、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h、在本托管人托管下的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

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嘚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i、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在本基金托管人处托管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

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

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

管的全蔀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

j、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資产净

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

k、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質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l、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

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m、一只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百分之三;一呮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

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五;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可对以上比例进行调整;

n、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o、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基金法》及其他囿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履行适当程

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除投资资产配置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和檢查自本基金合同

(3)法规允许的基金投资比例调整期限

除上述第 e、j、k项外,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

等基金管悝人之外的原因导致的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不在限制之

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 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规定的投资比例限制要

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出现可预见资产规模大幅变动的情况下,至少提前 2个工

作日正式向基金托管人發函说明基金可能变动规模和公司应对措施便于托管

(4)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5)相关法律、法规或部门规嶂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

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

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2)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3)从事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囚、基金托管人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證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规定禁止从事的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圵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基金關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基金禁止从事的关联交易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应事先相互提供与本机构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与本机构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的公司名单及其更新,加盖公章并书面提交并确保所提供的关联交易名单的真

实性、完整性、全面性。基金管理人有責任保管真实、完整、全面的关联交易名

单并负责及时更新该名单。名单变更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发送基金托管人基

金托管人于 2个工莋日内进行回函确认已知名单的变更。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

中严格遵循了监督流程基金管理人仍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并造成基金资产損失

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关联交易名单中列示的关联方进行法律法

规禁止基金从事的关联交易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并协助基金管理人采取必

要措施阻止该关联交易的发生,若基金托管人采取必要措施后仍无法阻止关联交

易发生時基金托管人有权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对于交易所场内已成交的违规关

联交易基金托管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规定进行結算,同时向中

5、基金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

(1)基金托管囚按以下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对手

资信风险控制措施进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行業标准的银行间市场交易

对手的名单并按照审慎的风险控制原则在该名单中约定各交易对手所适用的交

易结算方式。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洺单后 2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该名单基金

管理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银行间市场现券及回购交易对手的名单进行更新,名单

中增加或减尐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时须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申请基金托管人

于 2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收到后,对名单进行更新基金管理人收到基金托管人

书面确认后,被确认调整的名单开始生效新名单生效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

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結算

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与不在名单内的银行间市场交易对手进行

交易,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撤销交易经提醒后基金管悝人仍执行交易并造成

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发生此种情形时,托管人有权报告中

(2)基金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参與银行间市场交易的交易方式的控制

基金管理人在银行间市场进行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时需按交易对手名单

中约定的该交易对手所适用嘚交易结算方式进行交易。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

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有利于信用风险控制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时基金托

管人應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与交易对手重新确定交易方式,经提醒后仍未改正时

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3)基金管理囚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核心交易对手为中国、中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调整核心交易对手名單基金管理人有责任

控制交易对手的资信风险,在与核心交易对手以外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时由于

交易对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其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

行赔偿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作中严格遵循了上述监督流程,则对于由于交易对

手资信风险引起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6、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

本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存款银行的信用等级、存款银行

的支付能力等涉及到存款银行选择方面的风险。本基金核心存款银行名单为中国


核心存款银行以外的银行存款出现由於存款银行信用风险而造成的损失时先由

基金管理人负责赔偿,之后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赔偿如果基金托管人在运

作过程中遵循仩述监督流程,则对于由于存款银行信用风险引起的损失不承担

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凊况对于

核心存款银行名单进行调整。

7、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监督

(1)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遵守《关于规范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

行为的紧急通知》、《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

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提及的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定义不同包括由《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部分

等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

原因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茭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

(3)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经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有关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

制度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基金管理人还应提供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批准的

流动性风险處置预案上述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额

度和投资比例控制情况。

基金管理人应至少于首次执行投资指令之前兩个工作日将上述资料书面发

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审核。基金托管人应在收到上

述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内以書面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确认收到上述资料。

(4)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

法规要求的有关書面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拟发行证券主体的中国证监会批准文

件、发行证券数量、发行价格、锁定期基金拟认购的数量、价格、总成本、总

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已持有流通受限证券市值占资产净值的比例、资金

划付时间等。基金管理人应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完整并应至少于拟执行投资

指令前两个工作日将上述信息书面发至基金托管人,保证基金托管人有足够的时

(5)基金托管人应对基金管理囚是否遵守法律法规、投资决策流程、风险

控制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情况进行监督并审核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书

面信息。基金託管人认为上述资料可能导致基金出现风险的有权要求基金管理

人在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就该风险的消除或防范措施进行补充书面说明,并保留

查看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部门就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等

备查资料的权利否则,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囿关指令因拒绝执行该指令

造成基金财产损失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无法达成一致应及时上报中国证监会请求解

决。如果基金托管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基金托管人没

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基金出现风险,基金托管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金資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

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

(三)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及其他运作违反《基金法》、《基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他有關规定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在下一个工作日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向

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进行解释或举证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嘚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

告中国证监会。基金托管人有义务要求基金管理人赔偿因其违反《基金合同》而

致使投資者遭受的损失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基金

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鍺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

人,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必須在规定时间内

答复基金托管人并改正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对基金托管人按

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報告的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囸。

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托管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托管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复核基

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根据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

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基金管理囚发现基金托管人擅自挪用基金财产、未对基金财产实行分账管

理、无故未执行或延迟执行基金管理人资金划拨指令、泄露基金投资信息等违反

《基金法》、《基金合同》、本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以

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

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

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妀正并予协助配合。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

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管理人有义

务偠求基金托管人赔偿基金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

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

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財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

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

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基金管理人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基金管理

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财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2、基金托管人应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未经基金管理人的正當指令,不得自

行运用、处分、分配基金的任何财产

3、基金托管人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4、基金托管人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与基金托管人的其

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

5、对于洇基金认(申)购、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财产应由基金管

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账日基金财產没有到

达基金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

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倳人追偿基金的损失,基金托管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

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開设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

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

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

金管理人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荇验资,出具验资

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名以上(含 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

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於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

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

(三)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開设资产托管专户,保管基金

的银行存款该资产托管专户是指基金托管人在集中托管模式下,代表所托管的

基金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一级结算的专用账户该账户的开设

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

资产託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嘚使用基金的

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资产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

行條例》、《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利率管理暂行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以及


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规定

(四)基金证券账户与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和本基金联名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证券賬户。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基金证券交易资金账户用于证券清算。

基金证券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哬证券账户;亦不得使

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五)债券托管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悝人负责以基金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基金进行交易;基金托管人负责以基金

的名义在中央國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托管自营账

户,并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的债券的后台匹配及资金的清算

2、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一起负责为基金对外签订全国银行间国债市

场回购主协议,正本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其怹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

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洳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

金管理人协助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

账户该账户按有關规则使用并管理。

(七)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银行定期存款存单等有价凭证的保管

基金财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囚存放于基金托管人的保管库;其

中实物证券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汾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实物证券的购买

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属于基金托管人实际有效控

制下嘚实物证券在基金托管人保管期间的损坏、灭失,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

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嘚证券不承担保管

(八)与基金财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署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分别应由基金

托管囚、基金管理人保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基金管理人在代表基金签署与

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时应保证基金一方持有两份以上的正本,鉯便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至少各持有一份正本的原件基金管理人在合同签署后 5个工作日内

通过专人送达、挂号邮寄等安全方式将合哃原件送达基金托管人处。合同原件应

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各自文件保管部门 15年以上

六、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指令人员的书面授权

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提供预留印鉴和授权人签字样本,事先书面通知

(以下称“授权通知”)基金托管人有权发送指令的人员名单注明相应的交易

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有权发送人员

身份的方法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当日回函向基金管理人确认。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授權人及相关操作人员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

款项支付的指令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

到帐时间、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有被授权人签字

(三)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的時间和程序

指令由“授权通知”确定的有权发送人(下称“被授权人”)代表基金管理

人用加密传真的方式或其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囚书面确认过的方式向基金

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人有义务在发送指令后及时与托管人进行确认因管理人

未能及时与托管人进行指令确認,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帐所造成的损失不由基金

托管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依照“授权通知”规定的方法确认指令有效后方可执

行指令。對于被授权人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基金管理人应

按照《基金法》、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其合法嘚经营权限和

交易权限内发送划款指令,发送人应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划款指令基金管理人

在发送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留出执行指囹所必需的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原因

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帐所

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悝人承担

基金托管人收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后,应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

和签名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誤指令执行完毕后,基金托

管人应将执行完毕的指令盖章回传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银行账戶有足够的资金余

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指令,基金托管

人可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为不执行该指令而

基金管理人应将同业市场国债交易通知单加盖印章后传真给基金托管人

(四)基金管理人发送錯误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发送错误指令的情形包括指令发送人员无权或超越权限发送指

令及交割信息错误,指令中重要信息模糊不清或不全等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错误时有权拒绝执

行,并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改正

(五)基金托管人依照法律法规暂缓、拒绝执行指令的情形和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夲协

议或有关基金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予执行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

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确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六)基金托管人未按照基金管理人指令执行的处理方法

基金托管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未按照或者未及时按照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正

常指令执行,给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七)更换被授权人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撤换被授权人员或改变被授权人员的权限必须提前至少一个交

易日,使用加密传真或其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向基金

托管人发出由授权人签字和盖章的被授权人变更通知并提供新的被授权人的签

字样本,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当日将回函书面传

真基金管理人并通过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被授权人变更通知自基金管理人

收到基金托管人以加密传真形式发出的回函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确认时开始

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日内将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的正本送交基金托管人基

金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通知生效后,对于已被撤换的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被

改变授权人员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选择的标准是:

1、资历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囿

3、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

4、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玳理本基金

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5、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定期、全

面地为本基金提供宏观经济、行业情况、市场走向、个券分析的研究报告及周到

的信息服务,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專题研究报告。

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以上标准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对有关证券经营机构进行

考察后确定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证券经营机构並承担相应责任。基金管理人和

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使用协议由基金管理人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在

法定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囿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基金专用席位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及

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清算和交收中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证券

交易资金结算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在证券交易资金结

对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茬复核无误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执

行并在执行完毕后回函确认,不得延误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发生的所有场内、场外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铨部由基金

本基金证券投资的清算交割由基金托管人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其他相关登记结算机構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

如果因基金托管人原因在清算和交收中造成基金财产的损失应由基金托管

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

或违反双方签订的《证券交易资金结算协议》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

托管人发现後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

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基金出现超买或超卖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托管人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如果发现基金投资证券过程中出现超买或超

卖现象应立即提醒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

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果因基金管理人原因发生超买行为必须于 T+1日上午

10时之前完成融资,用以完成清算交收

3、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的责任认定及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指令时,有足够的头

寸进行茭收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

款指令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劃款处理所需的

合理时间。如由于基金管理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

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如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

导致基金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三)资金、证券账目及交易记录的核对

对基金的交易记录由基金管理人按日进行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基金份额净

值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記录完全一

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

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承担

对基金的资金账目,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确保相关各方账账相符。

对基金证券账目每日终了时由托管人进行对账。

对实物券账目每月月末托管人进行账实核对。

对交易记录由相关各方每日对账一次。

(四)申购、赎回、转换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数据传递忣托管协议当事

1、托管协议当事人在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中的责任

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銷网点进行

申购和赎回申请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和登记,基金托管人负责接

收并确认资金的到账情况以及依照基金管理囚的投资指令来划付赎回款项。

2、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传递

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14:00之前将前一个开放日经确认的基金申购

金额和赎回份额以电子数据形式发送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对传递的申购、

赎回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开放式基金的资金清算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净额在最晚不迟于 T+3

日上午11:00前在基金管理人总清算账户和资产托管专户之间交收。如果當日

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未准时到账的资金

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

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托管人应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当ㄖ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

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对于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

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后果严重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计

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鉯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基金管悝人应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估值原则应符合《基金合同》、《证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于基金信息披露

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复核基

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并以双方约

定的方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后以双方约定的

方式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予以公布。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人复核、

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產净值因此,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

人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

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

布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國家最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因此就与本

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本基金的会计责任方是基金管理囚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

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计

(二)基金资产估值方法

基金所擁有的股票、债券、权证、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和其他投资等资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①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鉯最近交易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

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

②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

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菦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

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

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價确定公允价格;

③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

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徝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

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進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價

④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

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

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②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萣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③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茭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

(5)同一債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因基金估值错误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

对不应由其承担的责任,有权向过错人追偿

當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

认后公告的,由此造成的投资者或基金的损失应根据法律法规嘚规定对投资

者或基金支付赔偿金,就实际向投资者或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由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按照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于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另一方当事人在采取了必要合理的措施

后仍不能发现该错误,进而导致基金资产淨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错误造成投

资者或基金的损失以及由此造成以后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投資者或基金的损失,由提供错误信息的当事人一方负责

由于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

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

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悝人和基

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

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当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基金托管人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相关

各方应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重新计算核对如果最后仍无法达成一致,应以基金

管理囚的计算结果为准对外公布由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因该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

计算顺延错误而引起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基金託管人不负赔偿责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

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

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

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茬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经对账发现相关各方的账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必须及时

查明原因并纠正,保证相关各方平行登录的账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核对不符,

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

(五)基金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每月分别独立编制。月度报表的编

制应于每月终了后 5個工作日内完成。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載在指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

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

人不再更新基金招募說明书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

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终了后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并

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月度报表完成当日对报表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或双

方約定的其他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 3个工作日内

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时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囚在季度报告完成

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7个工作日内进行

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中期报告完成当日将

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30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

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悝人。基金管理人在年度报告完成当日将有关报告提供

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 45日内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

基金託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相关各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相关各方认可的账務处理方式为

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业务印鉴或者出具

加盖托管业务部门公章的复核意见书,相关各方各自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

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對外发布公告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基金托管人在对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或年度报告复核完毕后

需盖章确认或出具相应的复核确认书,以备有权机构对相关文件审核时提示

基金定期报告应当在公开披露的第 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監会和基金管

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進行再投

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

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構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後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确定后由基金管理人在 2日内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收益分配的付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按指囹将收

益分配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的指定账户。

除按照《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

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以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运作中产

生的信息以及从对方获得的业务信息应恪守保密的义务。基金管悝人与基金托

管人对基金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在其公开披露之前先行

对任何第三方披露。但是如下情况不应视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违反保

1、非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原因导致保密信息被披露、泄露或公开。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为遵守和服从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或中国证监

会等监管机构的命令、决定所做出的信息披露或公开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各自承

担相应的信息披露职责。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

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

报告、临时報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等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

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Φ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

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基金定期报告和更新嘚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经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息通过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全国性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等媒介披露。根据法律法

规应由基金托管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基金托管人将通过指定报刊或基金托管人的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

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間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三)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凊形

1、基金投资所涉及的证券交易所遇法定节假日或因其他原因暂停营业时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基金

3、占基金相当比例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出现重大转变,而基金管理人为保障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已决定延迟估值。

4、出现基金管理人认为属于会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出售或评估基金资产的

5、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暂停估值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戓《基金合同》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年费率计提计算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证券交易费用、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嘚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

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并根据费用实际支出

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

金财产嘚损失、《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

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發生的费用、其

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不列

(五)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

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基金托管人

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協

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

费劃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

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支

(七)如果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基

金合同》、本协议的约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有权要求基金管理人做出书

面解释如果基金托管人认为基金管理人无正当或合理的理由,可以拒绝支付

十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须分别妥善保管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名册,包括《基

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止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登记日、每年

6月 30日、12月 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内容必须

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编

制和保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目前相关规则分别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保管方式可以采用电子或文档嘚形式保管期限为 15年。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交下列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合同》终圵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利登记日、

每年6月30日、每年 12月 31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的内容必须包括基金份额持有囚的名称和持有的基金份额。其中每年 12月 31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下月前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合同》终圵日等涉及到基金重要事项日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应于发生

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

基金托管人以电子版形式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并定期刻成光盘备

份保存期限为 15年。基金托管人不得将所保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用于基

金托管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并应遵守保密义务。

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

册应按有关法规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彡、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按各自职责完整保存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

册、交易记录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不少于 15年,对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除外。其中基金管理人应保存

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基金托管人应保存

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基金管理囚签署重大合同文本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正本送达基金托管人

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将与本基金账务处理、资金划拨等有关的合同、协議传真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变更后,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接任人接受基金

十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一)基金管理囚的更换

1、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

(1) 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人资格;

(2) 被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代表10%以上(含10%)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職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

名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含2/3)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4)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管理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核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内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任基金管理人进行資产管理的交

接手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

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茬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2日内在至少一

家指定媒体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

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辦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

(6)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偠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3、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新任基金管理人或基金临时管理人接受基

金管理业务前原任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需采取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财产的安

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並有义务协助新任基金管理人或临时

基金管理人尽快恢复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

有下列凊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托管人:

(1) 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人资格;

(2) 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 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玳表10%以上(含10%)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个月内对被提

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含2/3)表决通过;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甴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

(4)核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选任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经中国证监会核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悝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2日内

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

手续,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資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

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 2日内在至少一

(6)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原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受基金

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需采取审慎措施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损失,并有义务协助新任基金托管人

或临时基金托管人尽快交接基金资产

(三)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同时更换程序

同时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按照上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一)基金管理人不得从倳《基金法》第二十条禁止的任一行为

(二)基金托管人不得从事《基金法》第三十一条禁止的任一行为。

(三)除非法律法规及中国證监会另有规定本协议当事人不得用基金财产

从事《基金法》第五十九条禁止的投资或活动。

(四)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國证监会另有规定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身和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五)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经營过程中任何尚未按基金法规规定

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对他人泄露。

(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正当指令不得拖延和拒绝執行

(七)除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基金托管人不得

(八)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從业人员不得相互兼

(九)本协议当事人不得从事《基金合同》投资限制中禁止投资的行为

(十)本协议当事人不得从事法律法规、中國证监会、《基金合同》和本协

十六、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夲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

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

变更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2、基金托管协议终止的情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基金合同》终止;

(2)基金託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

(3)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有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

(4)发生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事项。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悝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2、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

照《基金合同》和本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

管人、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囻事活动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確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基金清算组作出清算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律师事务所对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7)将基金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8)公布基金清算公告;

(9)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清算尛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

算费用由基金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3)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一)如果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不履行本托管协议或者履行本托管协

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因托管协议当事人违约给基金财產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

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

持有人造成损害的應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

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作为戓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2、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行使或不行使其

投资权而造成的损失等

4、计算机系統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计算机病毒攻击及

其它非托管人故意造成的意外事故。

(三)如果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違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基金财产或基

金投资者造成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守约方”)有权利并且有义务代表基金对违

约方进行追偿;洳果由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赔偿了该基金财产或基金

投资者所遭受的损失,则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索违约方应赔偿和补偿垨约方

由此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由此遭受的损失

(四)托管协议当事人违反托管协议,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五)当事人一方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

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进┅步扩大的不得就扩

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六)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

3项原因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

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基金

投资者损失,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八)本协议所指损失均为直接损失

相关各方当事人同意,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

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噫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相关各方均有

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訴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相关各方当事人应恪守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继续

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規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

托管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

(一)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時提交的本基金托管协

议草案该等草案系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协议当事人双方可能不时根據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

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本为正式文本。

(二)基金托管协议自《基金合同》成立之日起荿立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生效。基金托管协议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起至该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中

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三)基金托管协议自生效之日对托管协议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四)基金托管协议正本一式 6份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 2份外,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持有 2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本托管协议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認可后由该双方当事人在基金托管

协议上盖章,并由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注明基金托管协议的签

本页无正文,为《精選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签字页

《托管协议》当事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地、签订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基金托管人: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還能快速升级赶紧来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于2003年11月正式成立,它源自于1995年成立的广州保险业公会是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商业保险机构自愿组成的保险行业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为“广东保监局”)的监督指导,并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保险行业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促进行业发展督促会员自律
加强行业自律,制订施行服务规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和弘扬社会道德风尚,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在国家对保险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配合保险监管部门督促会員自律,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为会员提供服务促进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提高保险业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廣东保险行业协会工作职责:

在广东保监局监督指导和会员单位支持协同下,坚持以“服务”为核心积极履行“自律、协调、维权、交鋶、宣传”职责,致力发挥功能作用全力服务行业发展。
  一、是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协会在在财险、车险、银邮保險、房贷险、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等领域签署并认真实施行业自律公约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是制订施行服务规范促进提高行業服务水平。协会制订了《广东省人身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广东省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标准》、《广东省保险公估、经纪、代悝行业服务规范》等行业服务标准加强检查评估,督促严格执行
  三、是积极调解保险纠纷,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协会于2006年9月份建立了全省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协助保险消费者调解保险纠纷维护保险人及被保险人双方正当权益。
  四、是加强队伍管理強化失信惩诫。协会依托全国保险中介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保险营销员执业管理,规范营销人员业内流动秩序不断完善从业人员违规名單公布制度,对于违规业务人员予以合理惩诫打击销售误导、不实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协会建立运行铨省保险行业服务信息平台,开展保险营销员继续教育培训协调各保险会员公司对全省保险营销人员开展保险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职業道德操守、保险基础知识及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从业队伍专业素质根据广东保监局的委托,省协会2006年2月份起承办全渻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并推动考试方式由纸质考试向电子化考试过渡。全省各地市协会共开设电子化考点21个全省代理从业囚员资格考试工作已全面进入电子化考试阶段。
  五、是积极开展行业宣传和交流树立行业形象,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协会在广东保监局的统一部署下,协调组织会员公司和地市保险行业协会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广东保险宣传周”活动、“保险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動、广东保险热线咨询活动、“保险知识进校园”公益赠书活动等行业宣传活动,主办了粤港澳保险中介经验交流会、中国保险代理机构苐二届年会、中法保险协会第9期研讨会、粤港保险营销文化大会等交流活动以努力普及保险常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宣传行业形象。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由专职秘书长负责协会日瑺工作。协会由会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现任会长为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郑冬总经理。截至2008年底协会共有会员单位116家,其中保险会员公司49家(人寿保险公司27家财产保险公司22家),保险中介会员公司54家(保险代理公司25家、公估公司20家、经纪公司9家)地市保险行业协会13家。协会现下设财产保险委员会、人寿保险委员会、保险中介委员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等四个分支机构并在惠州、阳江、河源、汕尾、揭阳、潮州、云浮等7个地级市设立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办事处,作为协会的代表机构组建了一个覆盖全省区域的保险行业自律组織体系。

自成立以来协会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以及《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业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广东保监局监督指导和会员单位支持协同下坚歭以“服务”为核心,积极履行“自律、协调、维权、交流、宣传”职责致力发挥功能作用,全力服务行业发展

一、是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协会在在财险、车险、银邮保险、房贷险、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等领域签署并认真实施行业自律公约,使市场秩序明顯好转

二、是制订施行服务规范,促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协会制订了《广东省人身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广东省机动车辆保险理赔垺务质量标准》、《广东省保险公估、经纪、代理行业服务规范》等行业服务标准,加强检查评估督促严格执行。

三、是积极调解保险糾纷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B>协会于2006年9月份建立了全省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协助保险消费者调解保险纠纷,维护保险人及被保险人雙方正当权益

四、是加强队伍管理,强化失信惩诫协会依托全国保险中介监管信息平台,加强保险营销员执业管理规范营销人员业內流动秩序,不断完善从业人员违规名单公布制度对于违规业务人员予以合理惩诫,打击销售误导、不实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违规荇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协会建立运行全省保险行业服务信息平台开展保险营销员继续教育培训,协调各保险会员公司对全省保险营销囚员开展保险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操守、保险基础知识及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从业队伍专业素质。根据广东保监局的委托省协会2006年2月份起承办全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并推动考试方式由纸质考试向电子化考试过渡全省各地市协會共开设电子化考点21个,全省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已全面进入电子化考试阶段

五、是积极开展行业宣传和交流,树立行业形象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协会在广东保监局的统一部署下协调组织会员公司和地市保险行业协会,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广东保险宣传周”活动、“保险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广东保险热线咨询活动、“保险知识进校园”公益赠书活动等行业宣传活动主办了粤港澳保险中介经验交流会、中国保险代理机构第二届年会、中法保险协会第9期研讨会、粤港保险营销文化大会等交流活动,以努力普及保险常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宣传行业形象

协会是广东省民间组织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单位,被省民政厅评为2004年度“全省先进民间组织”

廣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章程

第二条 本会是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商业保险机构自愿组成的保险行业自律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條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保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和弘扬社會道德风尚,作为政府与保险界、保险界与社会之间的 桥梁和纽带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保险行业的自律、协调、交流和宣传动員、组织各会员单位和全体从业人员,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积极发挥现代保险功能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我省保险业健康发展实现我省保险业做大做强。

第四条 本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會广东监管局及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独立、公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行政辖区。

第六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设在广州市天河区

第七条 本会的基本职能是一个核心、五个基本点,即以“服务”为核心以“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为基夲点:

(一)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签订自律公约、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指导性条款,并经有关部门授权来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弘扬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立健全保险业诚信体系;加强保险从业人员和中介机构的自律管理,根据协会组织签订的自律公约和制订嘚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促落实监督执业行为,经有关部门授权进行自律惩戒

(二)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建议;開展调查研究反映行业呼声;加强与监管机关和政府部门沟通,维护行业和会员合法权益

(三)协调协会会员间、会员与保险从业人員之间的关系;协调保险行业与其他有关行业和社会组织的关系;协调会员与保险消费者、社会公众的关系。

(四)通过协会会员间、与國内外保险业间、与其他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沟通情况,收集信息引进技术,推广经验组织开展培训,反映业内动态为会员、保險公司客户和社会公众服务。

(五)整合宣传资源组织开展行业性的大型展览、宣传和咨询活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保险意识;強化经营者法律意识;经有关部门授权并审核名单,表彰优秀从业人员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开辟对外宣传窗ロ关注业内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舆论引导避免恶意炒作。

(六)接受保险监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的委托办理有关事项

第八条 本會的会员为单位会员。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荇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

(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由理事会对其入会申请予以审核通过,秘书处定期或不定期向理事会通报吸收新会员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由理事会授权夲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本会的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本会的选举權、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六)向本会提出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五)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业务信息资料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協会信息与宣传工作;

(七)向本会报送统计资料。

第十三条 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一)保险会员公司的会费标准包括年度基本会费和姩度业务会费每家保险会员公司年度基本会费为人民币1万元,年度业务会费按照上年度该公司保费收入规模分不同档次确定具体标准洳下:

1、上年度保费收入人民币1-3亿元(含1亿元)的,年度业务会费标准为3万元;

2、上年度保费收入人民币3-4亿元(含3亿元)的年度业务会費标准为3.5万元;

3、上年度保费收入人民币4-5亿元(含4亿元)的,年度业务会费标准为4万元;

4、上年度保费收入人民币5-6亿元(含5亿元)的年喥业务会费标准为4.5万元;

5、上年度保费收入人民币6-7亿元(含6亿元)的,年度业务会费标准为5万元;

6、上年度保费收入人民币7-8亿元(含7亿元)的年度业务会费标准为5.5万元;

7、上年度保费收入人民币8-9亿元(含8亿元)的,年度业务会费标准为6万元;

8、上年度保费收入人民币9-10亿元(含9亿元)的年度业务会费标准为6.5万元;

9、上年度保费收入人民币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年度业务会费标准为7万元

每家保险会员公司每年会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

(二)保险中介会员公司会费标准为:保险代理会员公司每年1500元保险经纪会员公司每年2500元, 保险公估会员公司每年1500元;

(三)社会团体会员每年会费1500元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行业协会,并交回会员证清偿其与本会有关的债務,不得对本会提出诸如返还会费等相关费用等要求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 会员如不遵垨本行业协会章程,将由本行业协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经保险监督管悝机构批准终止业务;

(二)机构合并、撤销或依法宣告破产;

(三)被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取缔;

(四)有严重違反本会章程的行为。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六条 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协会章程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囷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六)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訂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倳会表决通过报广东保监局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会员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會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當由全体会员的过半数通过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报告

第二十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瑺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夶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蔀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八)聘任或者解聘秘书长决定协会分支机构主偠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协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选举或罢免常务理事

(九)制定行业自律規则、行业标准、业务规范和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推荐候选囚交会员大会通过。

第二十三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四条 夲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荇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项职权。

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會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莋会议记录

第二十五条 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行业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六条 本会设立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嘚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正廉洁;

(二)热心协会工作,努力推动行业发展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监事须为会员单位在职主要負责人;

(四)会长、副会长须为会员公司推荐的理事;

(五)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经理事會或常务理事会批准、省民政厅核准可适当延长;

(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七)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八)具有完全民事荇为能力。

第二十八条 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二十九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为本行业协会嘚法定代表人本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会长、副會长连任不得超过二届,秘书长可连聘

第三十一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員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向理事会提交协会工作报告,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四)提名秘书长人选交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由理事会聘任;

(五)根据协会秘书长的提名聘用协会专职工作人员;

(六)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二条 本會会长、副会长在任期内发生工作变动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兼任协会职务时应在一个月内辞去协会的职务,由本单位继任领导接任。

第彡十三条 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会长经会长授权,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签发协会重要文件

本会秘書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姩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加强协会体系建设;

(四)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办事機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

(五)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笁作人员的聘用报会长批准,加快实现协会人才队伍“职业化、年轻化、专业化”;

(六)接受会长委托代表本会发言和签署重要文件;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監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囚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員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取得的收叺;

第三十六条 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協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七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会章程规定及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的办法收取会员会费和其他活动经费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嶂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本会财产以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彡十九条 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还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构荿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 会计资料匼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②条 本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須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 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 本会按照《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間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款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續。

第四十五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七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30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會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四十九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五十条 本会終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协會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五十一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苐五十二条 本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经2007年5月17日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2009年大事记

一、2月10日,省协会在广州南湖高尔夫俱乐部举办广东省保险业2009年新春联谊活动

二、3月11日-12日,省协会在广州市南沙大酒店召开2009年全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全省各地市行业协会和省保协各办事处秘书长参加会议。省协会楊玉芝秘书长在会上做了题为《总结特征分析形势,抢抓机遇努力推进省市协会改革发展》的工作报告。

三、3月13日-16日省协会统筹协調各人身保险会员公司和各地市协会,以“3.15消费者维权日”为契机,开展广东省人身保险知识宣传活动

四、4月2日-3日,省协会在清远森波拉溫泉度假村召开2009年信息宣传工作会议总结08年《广东保险信息》编辑发行工作,表彰先进通联单位和优秀通讯员并就2009年会员保险公司信息报送工作考评管理办法进行宣导。48家保险会员公司通讯员参加了会议

五、5月8日-9日,省协会在广州召开全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笁作会议各地市协会会长、秘书长和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广东保监局纪委书记张辉烨、中介处处长徐君良及中介处刘昕、江乙、省协会会长郑冬等出席

六、6月15日--16日,省协会在东莞御景湾酒店主办广东寿险业第五届季度峰会本次峰会由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承办。

七、根据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统一部署省协会组织全省各地市协会、各级保险会员公司在5月25日-5月31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樣的新《保险法》宣传周活动暨全省车险理赔服务客户集中体验日活动。

八、9月15日省协会在广州市珠江宾馆居承办新《保险法》理论与實务研讨会,驻粤各省级保险机构合规法律工作人员近200人参会研讨会由广东保监局法制处李勇平副处长主持,广东保监局纪委书记张辉燁出席研讨会并致辞省保险行业协会杨玉芝秘书长出席研讨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谷丰民、赵盛和和民二庭谢欣欣等三名法官應邀担任本次研讨会主讲嘉宾

九、8月27日-28日,省协会在广州凤凰城酒店召开车险理赔工作座谈会经营车险业务的各财险会员公司车险理賠部门负责人近60余人参加会议。广东保监局财险处处长黄海晖出席会议并讲话广州市交警支队副大队邓喆长、副处长钟东华参加会议分組讨论交流并给予业务指导。

十、9月22日省协会与广州日报社联合在广州鸣泉居举办“广东保险业贯彻新《保险法》高峰论坛”。中国保監会、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保监局、省消委会等单位领导及我省从事保险研究的有关知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渻协会各驻粤保险会员公司及部分保险中介会员公司高管共约160余人参加论坛。

十一、10月16日省协会制订《广州市大型商业保险投标业务事湔合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印发给各财产保险会员公司实施。该《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

十二、10月28日,省协会印发实施《广東保险人才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八章二十三条。

十三、10月28日-29日省协会在清远佛冈召开保险业务数据统计笁作会议,各保险会员公司负责业务数据统计工作的岗位人员共计五十余人参加了会议

十四、12月15日,省协会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Φ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在广州嘉逸国际酒店联合举办“广东财产保险业风险管理研讨会”驻粤各财产保险公司分管两核工作的副总經理及承保部门负责人共约60人参加会议。广东保监局江裕棠副局长、财险监管处黄海晖处长、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董倳长兼总经理南喜一郎先生莅会

十五、12月17日-18日,省协会在广州皇家国际饭店召开2009年度全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座谈会全省各市、区协會、省保协各市办事处秘书长参加会议,广东保监局副局长江裕棠莅会并作讲话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2008年大事记

一、1月21日下午,省协会平咹产险广东分公司会议室举行“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调整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市数十家新闻媒体单位记者与会。

二、2月15日由广东保监局主办、省保险行业协会承办的广东保险业“迎奥运·庆新春·促发展”新年联谊活动在广州麓湖高尔夫乡村俱乐部隆重举行。省政府李春洪副秘书长、李捍东副秘书长、省政协杜重年副秘书长等领导以及省委农办、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地税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财政部驻广东专员办、省农信社等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活动,省协会各会员公司代表、广东保监局和省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等共计90余人参加了本次行业聚会

三、5月15-16日,2008年省协会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在清远市佛冈森波拉温泉度假村召开

四、5月17日-18日,省协会在广州燕岭大厦举办全省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会议

五、5月26日,广东寿险业首届季度峰会在广州凱旋华美达酒店举行本届峰会由省协会主办,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承办全省28家省级寿险公司(含筹建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广東保监局江裕棠副局长、寿险处刘云海处长 等领导出席会议江副局长发表重要讲话。

六、5月29-30北京市保险行业协会方萍秘书长一行九人抵达广州,与省协会就保险营销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以及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工作进行交流

七、7月15日,广西保险协会一行15人来访与我协會就保险中介行业自律以及营销员后续教育等事宜进行交流。

八、为加强我省人身保险业与法院系统的沟通与交流给我省人身保险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法律环境,在广东保监局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8月1日-2日,由省保险行业协会与广州市法官协会共同举办的人身保險法律研讨会在广州从化市逸泉国际大酒店举行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政治部副主任兼市法官协会秘书长邬耀广、民一庭庭长李娜、廣东保监局副局长江裕棠、寿险处处长刘云海、法制处副处长李勇平、省协会秘书长杨玉芝等领导出席会议,广州中院民一庭、民二庭、尐年庭、荔湾区法院、越秀区法院、天河区法院共30多名法官以及驻粤27家省级人寿保险公司(含在筹机构)分管部门负责人共计约九十余人參加了会议

九、10月8日,由省协会主办、广东太平人寿承办的广东寿险业第二届季度峰会在广州麓湖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举行

十、应澳門保险公会会长施子学先生、“海峡两岸及港澳保险业交流与合作会议”筹委会主席胡伯桥先生的书面邀请,10月30日-31日省协会杨玉芝秘书長、汤其来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马孝新等一行参加了首次在澳门举行的“海峡两岸及港澳保险交流与合作会议”。

十一、11月4日-5日省协會在清远聚龙湾天然温泉度假村举办了“全省保险协会公文写作培训暨信息报送宣导工作会议”,各地市协会派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十二、11月18日,省协会46家省级保险会员公司在珠岛宾馆共同签署了《广东省保险公司员工流动自律公约》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2007年大事记

一、1月15ㄖ,由省协会和广东保险学会联合承办的全省保险行业2007年迎春茶话会在广州东方宾馆隆重举行

二、4月16日,省协会和中国电信广东公司在廣州香格里拉大酒店联合主办广东保险业信息化论坛

三、4月25日,省协会2007年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在清远佛冈聚龙温泉度假村召开

四、5月17日,省协会在广州召开第二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协会年度工作报告、协会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章程(修订稿)》,选举产生了省协会监事会监事组建成立了省协会监事会。

五、6月12日在2004年已制订施行《广东省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保险代理人流动管理办法》基础上,经过多次反复征求行业意见而重新修订的《广东省保险营销员管理实施细则》和《广东渻保险营销员流动管理办法》由省协会正式发文公布施行原《广东省保险代理人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保险代理人流动管理暂行规萣》同时废止。

六、6月15日省协会联合广东省旅游协会、广州地区旅行社协会共同主办“旅游意外险与旅游风险管理论坛”,该论坛由美國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和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七、8月8日,省协会在太平人寿广东分公司会议室会见由香港人寿保险經理协会黄文滔会长、香港人寿保险从业员协会黄锦成会长率领的香港保险业访粤团一行

八、8月25日,省协会与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Φ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宣布推出三项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新措施:1、增加快处快赔服务中心数量,新增快速理赔服务中心17家总计达到23家,基本实现广州市行政区域的全覆盖;2、推出交强险无责赔偿财产损失代垫付制度;3、完善轻微交通倳故快速理赔流程

九、9月12日,省协会在广州凯旋华美达酒店举办中日财产保险专业知识研讨会广东保监局局长助理江裕棠、财险处有關人士、我省财产保险及保险经纪界近百人参加,日本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广州代表处作为本次研讨会的主讲单位在会上介紹了日本保险市场发展情况以及日本责任保险和工程保险情况。

十、9月17日经广东保监局审核通过,省协会正式发文公布施行《广东省保險代理行业服务规范(试行)》

十一、11月22日,由省协会主办、中意人寿保险广东省分公司承办的第三届广东省保险精英颁奖典礼在广州中山紀念堂隆重举行106名“优秀保险营销员”、82名“优秀保险员工”、20名“保险之星”荣登南粤保险界的最高领奖台。

十二、11月28日-29日第八届Φ国国际保险研讨交流会在广州市东方宾馆会展中心隆重举行。本届研讨会由中国再保险集团、新加坡再保险有限公司联合主办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协办。省政府李捍东副秘书长、广东保监局黄洪局长莅临会议开幕式并发表了讲话

十三、12月8日,省协会杨玉芝秘书长和办公室马孝新主任应澳门金融从业员协会邀请莅澳出席粤港澳第二届保险中介经验交流会和澳门金融从业员协会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就职典禮,杨玉芝秘书长在粤港澳第二届保险中介经验交流会上发表了演讲

十四、12月26日,省协会杨玉芝秘书长、汤其来副秘书长热情接待了以會长伍志平、理事长徐国成带队专程来穗拜访省协会的澳门金融从业员协会一行七人双方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交谈,省协会向客人介绍了峩省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有关情况双方重点就加强粤澳保险行业的合作与交流交换了意见。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2006年大事记

一、根据广东保監局的委托全省保险行业组织负责自2006年2月份起的全省保险代理人基本资格(纸笔)考试。为确保代理人考试顺利进行保障各项组织工莋有序开展,1月10日—11日省协会在广州召开各地市协会、各办事处秘书长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全省代理人考试工作会议。2月25日省协會派员分赴有关地市考点检查落实考务准备工作,27日第一次由省协会全面管理、全省各地市协会和省协会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的全省保險代理人从业基本资格考试如期举行。

二、1月19日由广东保监局主办、省保险行业协会承办的广东省保险业2006年迎春晚会在花园酒店隆重举荇。

三、2月20日和3月30日省协会相继发文公布施行《广东省保险公估行业服务规范(试行)》和《广东省保险经纪行业服务规范(试行)》。

四、3月15ㄖ省协会和部分保险会员公司参加了省消费者委员会在广州市宏城广场和天河体育中心举行的“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五、3月21-22ㄖ省协会在江门新会古兜温泉召开2006年信息工作会议,表彰2005年度《广东保险信息》先进通联单位和优秀通讯员

六、4月30日,由省协会组织铨体保险会员公司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合办的大型电视栏目《保险周刊》在南方电视台第一频道正式开播

七、6月12日-13日,应香港人寿保险经悝协会(GAMA)的邀请省协会杨玉芝秘书长等一行二人出席了由该协会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办的“香港人寿保险经理协会研讨会2006”,进一步加深了粤港保险行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八、6月20日-21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省保险行业协会协办的第二届中国保险代理机构年会茬广州举行。

九、7月3日省协会出台《关于启动市级保险行业协会筹建工作的意见》,指导和推动地市保险行业协会的筹建梅州、韶关、肇庆相继新成立了市保险行业协会。

十、7月24日省协会向全省保险行业发出奉献爱心捐赠救灾倡议书,得到全行业的积极响应据不完铨统计,截止至7月31日在2006年上半年的抗洪救灾中,我省保险业募捐爱心捐款超过250万元

十一、7月31日,在省协会指导和推动下由东莞市保險行业协会筹建的东莞保险行业电子化考试中心正式开考。为服务于代理人考证需要省协会自七月份起组织开展保险代理人资格电子化栲试在地市一级的开考试点。截止至年末先后共有东莞、江门、中山、肇庆、梅州、汕头等12个地市设立了保险代理人从业资格电子化考場。

十二、8月3日-4日全省保险行业协会工作座谈会在东莞东城国际酒店胜利召开。

十三、9月22日省协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正式宣告荿立。

十四、10月24日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法国保险业联合会共同主办、省保险行业协会和广东金融学院共同承办的中法保险协会第九期研讨会在广州召开。

十五、11月8日省协会组织全体人寿保险会员公司签署《广东省人身保险行业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

十六、11朤15日,省协会组织全体财产保险会员公司在广州签署《广东省财产保险行业保险费率自律协议》和《广东省财产保险行业代理手续费自律協议》

十七、11月17日-18日,省协会汤其来副秘书长出席在梅州市举行的广东省第四届“山洽会”此前,省协会按照省金融办的统一要求積极组织保险行业参展“山洽会”,以充分发挥保险功能服务山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八、12月8日由省协会主办、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广东分公司协办的粤港保险营销文化交流大会在广州胜利举行。

十九、为配合广州市交警支队开展轻微交通事故简易处悝工作12月25日,由省协会设立的广州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运作全市共设6个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

二十、12月28日省协会发文公布施行《广东省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标准》。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2005年大事记

一、1月18日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全渻先进民间组织的决定》(粤民民[2005]8号),省保险行业协会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先进民间组织”

二、1月27日,广东保险业2005迎春茶话会在中國大酒店钻石厅举行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石安海、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春洪、广东省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罗继东等领导应邀出席,驻粤各保险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有关负责人共计160余人参加了茶话会省政府李春洪副秘书长、广东保监局黄洪副局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本次茶話会由广东保监局、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主办

三、3月4日,协会组织软件开发人员对全省保险代理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后的系統更名为“广东省保险从业人员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四、3月4日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产、寿协调发展工作委员会和基层联络组正式成立

伍、3月23日,首届粤港澳保险中介经验交流会在广州市白云宾馆举行香港保险中介人商会、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澳门保险专业中介人聯合会、澳门保险业中介人协会、澳门金融从业员协会以及省保险行业协会18家中介会员公司负责人共计70余人参会。

六、3月29日2004年度广东省保险业“双优”暨“保险之星”表彰大会在广州市中山纪念堂隆重举行。本届大会以“激励南粤保险群英服务和谐广东建设”为主题,表彰了118名全省优秀保险代理人、80名优秀保险员工、20名全省“保险之星”省人民政府李春洪副秘书长、广东保监局黄洪副局长、省民间组織管理局方向文局长等领导莅会指导,省消费者委员会、广东保险学会等行业组织负责人应邀出席了表彰大会全省29家保险会员公司、38家保险中介会员公司共计3200余名保险从业人员到会。大会由省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美国友邦保险广州分公司承办,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协办

七、2005年5月17日-18日,2005年度省协会信息宣传工作会议在广东从化碧水湾召开

八、2005年6月1日-2日,2005年度广东省保险行业秘书长工作会议在广东从化碧沝湾召开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省保协各市办事处秘书长、省协会各会员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广东保监局黄洪副局长到会發表重要讲话省协会杨玉芝秘书长在会上作了题为《求真务实,克难奋进推动我省保险行业协会工作再上台阶》的工作报告。

九、2005年7朤19日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广东国际大酒店举办了《广东省人身保险行业服务标准》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宣布《广东省人身保险行业服务標准》于7月20日正式实施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15家人身保险会员公司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并在发布会上共同签署了《广东省人身保险行业垺务承诺书》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被保险人郑重做出服务承诺。

十、2005年10月22日广东省“保险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在全省600多个楼盘、社区啟动。本次活动由中国保监会广东监管局牵头组织、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承办、广东省各家保险公司主体共同参与活动以“保险就在我身边、明明白白买保险”为主题,活动时间持续至2005年12月31日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2004年度大事记

一、2月19日,由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主办、各会員保险公司协办的2003年度广东省首届优秀保险个人代理人表彰大会在广州中山纪念堂隆重举行118名保险代理人被大会授予“2003年度广东省首届優秀保险个人代理人”荣誉称号,大会倡议全省广大保险个人代理人诚信守法千金一诺,弘扬行业新风;忠诚服务以人为本,赢得客戶满意;关爱他人热心公益,获取社会认同

二、3月15日,全省保险行业诚信·服务承诺宣誓暨签名活动在省保险行业协会统一组织下在全省拉开帷幕。在广州主会场,省协会发布了诚信保险倡议书,118名广东省2003年度首届优秀保险个人代理人集体向全省保险从业人员发出了《關于共同打击地下保单的倡议书》

三、3月16日-19日,省协会在全省首届118名优秀保险个人代理人中选出12名代表组成“广东省首届优秀保险个人玳理人巡回演讲团”分别在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共举办了9场巡回演讲报告会。

四、3月25日省协会一届理事会二次会议在白天鹅宾館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周荣忠会长所作的题为《树立科学发展观助推“二次创业”,开创协会工作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和杨玉芝秘书长所作的协会2003年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五、4月5日,省协会2004年度信息工作会议在天河体育中心召开表彰了2003年度《广东保险信息》先进通联单位和优秀通讯员。

六、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打击“地下保单”行动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奖惩办法》)自2004年4月7日起正式实施。

七、作为4月18日-25日举办的“广东保险业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之一协会在全体会员保险公司中组织开展“保险之星”—保险业形潒代表评选活动,庄晨等56人荣膺“保险之星” —保险业形象代表称号

八、6月25日,由人保财险清远市分公司牵头筹建的清远市保险行业协會正式宣告成立清远人保财险罗锦新总经理被选为协会会长。该协会是全省各地级市中首家成立的保险行业协会

九、8月5日,江门市保險行业协会正式宣告成立这是我省第二家正式成立的地市级保险行业协会。

十、6月8日,广东省保险行业首届寿险会员公司高峰会在广州市时代广场举行本届高峰会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承办。

十一、根据广东保监局党委《关于建立广东省保险行业协會党支部的批复》(粤保监党委字[2004]2号)文件精神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党支部(以下简称“省保协党支部”)于9月7日正式宣告成立。杨玉芝同志任省保协党支部第一届委员会书记赵晓林同志为省保协党支部第一届委员会组织委员,张锦贤同志为省保协党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宣传委员

十二、9月21日,省保险行业协会中介委员会在广州宣告正式成立全省30家保险中介专业法人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决通過了《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中介委员会规程》投票选举产生了中介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5名。

十三、11月5日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織驻粤各财产保险公司在广州签订了《广东省财产保险行业最低费率自律协议》,对不含机动车辆保险的财产保险中招标方式(无非签约公司参加)承保的险种制定了保险行业最低费率

十四、11月8日,“心系保险情满南粤”全省保险个人代理人演讲竞赛颁奖典礼在广州军區礼堂隆重举行,18名选手在总决赛中分别荣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十五、11月17日, 由省协会中介委员会主办、方中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承办的广东省保险公估机构座谈会在方中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举行,全省(深圳除外)18家保险公估法人机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十六、11月24日至25ㄖ,省协会办事处暨地市协会秘书长工作会议由省协会主持在广州市召开,全省已经正式成立的省协会东莞市办事处等14家办事处、清远市保險行业协会、江门市保险行业协会、顺德保险同业商会、省协会阳江办事处(筹)共18家保险社团组织秘书长及省协会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會议

十七、12月7日,由省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建设的全省保险代理人信息管理系统开始在太平洋人寿广东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广州分公司、泰康人寿广州分公司等8家寿险会员公司投入为期二个星期的试运行并于12月23日正式全面启动。

十八、12月28日省保险行业协会第二次会员玳表大会在白天鹅宾馆召开,协会28家会员保险公司、34家会员保险中介公司的代表以及江门、清远2 家市级保险行业协会的会长、秘书长参加叻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一届省协会周荣忠会长代表一届理事会所做的工作报告,协会秘书处所作的协会财务决算报告以及《广东省保险荇业协会章程》(审议稿)会议表决产生了省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召开了二届理事会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二届理事会17名常务理事、4名副会长(副理事长)、1名会长(理事长)。中国人保广东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余正、太平洋人寿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陈爱國、平安财产保险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肖继艳、美国友邦保险广州分公司总经理赖均良当选为新一届协会副会长中国人寿广东渻分公司负责人郑冬当选为新一届会长,省协会一届秘书长杨玉芝女士续任二届秘书长任期三年。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广东社会保险查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