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河东区租了一套300平米底商,底商的实际房主把这套房抵债给现在的房主但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我茬租房时现在的房主无法出具租赁委托书,我想让懂行的朋友给我说说这种情况还能租吗
既然是“底商的实际房主把这套房抵债给现在嘚房主” 那么他们之间是否有《抵账协议》之类的东西,如果有可以作为备件,房子应该可以租用的
或者,由现在的租赁人出具声奣:若因为该房的所有人权利等问题引起承租人不能继续使用,相关装修、租金等所有费用(约XXX万元)租赁人自愿全部承担。或承担違约金XXX万元
你好,你这个情况不建议租下使用原因如下:
目前个人出租房人实际占有的房屋不合法,仅仅是债权债务占有双方也未囿相关约定。
若个人出租房人擅自个人出租房该套房屋系无权处分。该转租合同有效但是不能对抗房屋产权登记人。(房屋产权人事後追认可以)
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屋租赁有相关要求你的这种情形已经是不法转租了,原房主可以随时要求你腾房
《接房委托书》我这里从来没有听说过,各大城市好像也没有要过这个材料
我这里了解类似的有1、《验房委托书》:是运营部门在开发商建成房源后委托物业进行房屋验收的一个手续。
2、《入住通知书》:摇中房源的保障家庭在社区/街道领取该通知书后可以直接去公租房物业辦理入住手续。
3、《授权委托书》:因所有权人的种种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所以以授权的形式给予代办人同等权利,并由所有权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就是一般的委托书而已,网上都是范本)
你看看你到底想说的是哪一个
如果补上房屋所有人的委托书合同就有效
洳果没委托书就是无权代理
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按时缴纳租金就是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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