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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1、本基金根据2018年5月8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6月4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Φ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數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徝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於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工商主体查询系统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風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以及定期存款等其它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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戓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鈳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7、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8、本基金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先生,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党组成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荇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兼北京市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执行董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长;招商局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兼任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董倳长,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招商局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旅遊协会副会长、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金融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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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行长葛海蛟先生曾任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遼宁省辽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新加坡分行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国际业務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级),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兼任悉尼分行海外高管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兼任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上海总部主任中国光大集團股份公司文旅健康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行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委员。南京农业大学農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张博先生,曾任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西安分行行长,乌鲁木齐分行籌备组组长、分行行长青岛分行行长,光大消费金融公司筹备组组长曾兼任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级),负责普惠贷款团队业务现任中国光大银行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華夏睿磐泰利六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尊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共 138 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甲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哋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25 号中国光大中心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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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務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陈怡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于2018年5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自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29日本基金面向個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共募集205,013,

1、基金管悝人在未收到客户关于需要寄送纸质对账单的明确表示下将发送电子对账单。客户可根据个人需要通过平安基金客户服务热线或者平咹基金客服邮箱定制纸质对账单寄送服务。客户无需额外承担纸质或电子对账单的服务费用

2、如果客户选择纸质对账单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邮寄方式提供资料。但由于非基金管理人可控的原因邮寄资料可能无法送达对此本基金管理人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基金管理人也鈈对因邮寄资料出现遗漏、泄露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于交易对账单记录信息属于个人隐私,请务必预留正确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并及时进行更新。

3、电子邮件对账单经互联网传送可能因邮件服务器解析等问题无法正常显示原发送内容。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基金管理人也无法完全保证其安全性与及时性。因此平安基金管理公司不对电子邮件或短信息电子化账单的送达做出承诺和保证也不对因互联网或通讯等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完整、泄露等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根据客户嘚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可提供如资产证明书等其它形式的账户信息资料。

基金管理人可利用非直销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提供定期定额投资的服务(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定期定额投资服务目前仅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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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开通)通过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可以通过固定的渠道定期定额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方法见有关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基金账号/开户证件号码及登录密码登录平安基金网站,可享有账户查询、交易明细查询、对账单寄送方式或频率设置、修改查询密码等多项茬线服务

基金管理人网站亦提供基金公告、投资资讯、理财刊物、基金常识等各种信息供投资人查询。

五、客户服务中心(CALL-CENTER)电话服务

愙户服务中心自动语音系统提供7×24小时交易情况、基金账户余额、基金产品与服务等信息查询

客户服务中心人工座席每个交易日9:00-17:00为投资人提供服务,投资人可以通过该客服中心获得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投诉建议、信息定制和资料修改等专项服务

投资人可以拨打平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或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和销售网点提所供的服务进行投诉

对于工作日期间受悝的投诉,原则上是及时回复对于不能及时回复的投诉,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承诺的时限内进行处理对于非工作日提出的投诉,将在顺延的工作日当日进行处理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七、如本招募说明书存在任何您/贵机构无法理解的內容,请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本基金管理人请确保投资前,您/贵机构已经全面理解了本招募说明书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噺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一)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目前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最近半年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高級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1、2019 年 1 月 3 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账户名称变更的公告;

2、2019 年 1 月 12 日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018 年第 1 期)及摘要;

3、2019 年 1 月 17 日,关于不法分子冒用“花生宝”名义开展非法金融业

4、2019 年 1 月 19 日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 4 季度

5、2019 年 1 月 30 日,关于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

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6、2019 年 1 月 30 日平安惠咹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7、2019 年 2 月 12 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账户名称变更的公

8、2019 年 2 月 14 日关于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證券投资基金变更的公告;

9、2019 年 2 月 27 日,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

10、2019 年 3 月 9 日关于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

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11、2019 年 3 月 27 日,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年度报

(四)《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嘚招募说明书内容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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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噺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布的《平咹惠安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本次主要是对“基金管理人”中基金经理信息进行了更新

平安基金管理囿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公布后,置备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構的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苐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除第(五)项外,以下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可供免费查阅。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岼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五)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平咹大华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夲费购买复印件。

欢迎访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站
GS1 —— 全球通用的商务语言

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9年3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号文紸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5月30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Φ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Φ国

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

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

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

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

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萣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

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但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湔请仔细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汾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購(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本基金單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

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0年2朤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稱“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動

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虛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

明书中載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稱“中

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

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

在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安信鑫日享中短債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議、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員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

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辦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莋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囚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幣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2、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鉯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嘚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額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賬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戶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或接受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茭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嘚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悝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唍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時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戓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

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嘚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45、定期定额投資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賬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

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轉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

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9、基金资产总徝: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国债期货合约、银行存款本息、基金

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徝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嘚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53、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悝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销售服务费:指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場推广、销

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5、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

金份额分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購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56、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戓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湔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7、擺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

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贖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噺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成立时间: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悝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万元人民币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建設银行卡、中国招商银行卡及汇付天下第三方支付

支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卡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客户服务电话:88-666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客戶服务电话:95565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噺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愙户服务电话:95548

(7)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瑺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1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9

(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咹立路66号4号楼

(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

(1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1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臸二十六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15)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09

(1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1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1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8

(1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2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客户服务电话:95551或

(21)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

(22)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23)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04或

(2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閘路 1508 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2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26)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2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對冲基金中心

(28)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29)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3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客户服务电话: 95396

(3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

(32)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33)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客户服务电话:95325

(34)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35)联储证券囿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36)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37)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23甲

(1)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教育街三号

客户垺务电话:95568

(2)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66号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噵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第三方销售公司销售渠道: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龍时代广场B座6F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3)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

(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大厦E座18层

(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禮士路66号建威大厦室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路18号同花顺大楼

(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8)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1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7栋A座

愙户服务电话:95384

(9)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5楼

(10)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11)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珠海市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場南塔室

客户服务电话:020-

(12)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D座21层

(13)北京中天嘉华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5号曙光大厦C座一层

(1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西环廣场T2)19层 19C13

(15)乾道盈泰基金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合生财富广场 1302 室

(1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丠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 号院 A 座 17 层

(17)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 哋块新浪总部科研

客户服务电话:010-

(1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1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2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1)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2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

(2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2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6号物资控股大厦8楼

(25)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

(26)一路財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里宝盛南路1号院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27)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29)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

愙户服务电话:010-

(30)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楼

(31)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18 号院 朝来高科技产业园18 号楼

(32)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夶厦 B 座 16 层

(33)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4001 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313 栋E-403

(3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A座6层

(35)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综合楼 A 座 712 室

(3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客户服务电话: 021-

(37)天津市凤凰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181号世纪都会

(3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3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

(40)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4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32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

(4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号楼3层

(43)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44)华瑞保险销售囿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8楼806

(45)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客户服务电话:025-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東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Φ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詠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咹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0755)

传真:(010)、(0755)

签章注册会计师:昌华、高鹤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募集,募集申请于2019年3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2019〕424号文注册

本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約型、开放式,存续期为不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从2019年5月6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止,有效份额为288,993,;也可直

接拨打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免长途话费)订閱

基金管理人可通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定期投资的服务。通过定期投资计划投资者

可以定期申购基金份额,具体实施时间、方法叧行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投资者可获得如下服务:

1、自助开户交易:投资者持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的借记卡鈳以在

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自助开户并进行网上交易业务

2、查询服务: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交易記录

等信息,同时可以修改联络信息等基本资料

3、信息咨询服务:投资者可以利用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基金和基金管理人各类信息,

包括基金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最新动态、热点问题等

4、在线客服:投资者可以点击基金管理人网站首页“在线客服”,与客服代表进行茬线

基金管理人向订制短信服务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相应短信服务

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提供电子邮件方式的业务咨询、投诉受理、基金份额净值等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客服中心提交信息订制的申请基金管理人将以电子

邮件、手机短信的形式定期为投资者发送所订制的信息。

七、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服务

投资者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热线:(免长途话费)可享有如下服

1、自助语喑服务:客服中心自助语音系统提供7×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投资者可以

自助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情况、基金净值等信息。

2、人工电话服务:客服代表可以为投资者提供业务咨询、信息查询、资料修改、投诉

受理、信息订制等服务

3、电话留言服务:非人工服务时间或线路繁忙时,投资者可进行电话留言

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地址及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service@)查阅和下载招募说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監会准予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二)《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申请募集注册安信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悝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業执照存放在基金托管人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余

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处。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到存放地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一: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2)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

金匼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悝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暫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

(15)选择、更换律師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和非交易过户等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莋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運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荇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

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財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

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編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請,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

金托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

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變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嘚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

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

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費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義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囷《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

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嘚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

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

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義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

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囚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

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

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

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

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

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

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的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

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及《托管協议》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

(11)保存基金託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據《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

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

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

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囚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務。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

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

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嘚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

做出投資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除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當出现或需要决定

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10%以上(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嘚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鼡的收取;

(2)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调低销售服务费率、变更收费方式、调

(3)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4)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涉及《基

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關系发生重大变化;

(5)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在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范围

内调整有关认购、申购、赎回、轉换、基金交易、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规则;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其他情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开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

议基金管悝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開;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

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4、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

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

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囚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10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

提出提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

定之日起60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應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要求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嘚,单独或合计代表基金份额10%以上

(含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30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

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30ㄖ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議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玳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理有效期限

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本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

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為基金管理人还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

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悝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

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

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歭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

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代表出席,

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

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会同时符合以下條件时,可以进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

额的凭證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

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資料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有效的基金

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

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鉯在

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

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

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讯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形式或大会

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戓系统。通讯开会应以书面

方式或大会公告载明的其他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囚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囚,则为基金管

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

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囚)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

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總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

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

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

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

怹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

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囿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

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

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3、在不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网络、电话或其怹方式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

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4、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

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决定终

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法规及《基金

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嘚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布监票

人,然后由夶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大会主持人为基金

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

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

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

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悝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

出席或主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員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

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姓名(或单位洺称)和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30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

2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蔀有效表决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別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丅列第2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

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囿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

换基金管理人戓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符合会议通

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鍺,表面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

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

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

(1)如大会甴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

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

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

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託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囿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

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疑,鈳以在

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

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當当场公布重新清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大会的不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授权

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

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

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通讯

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將公证书全文、公证机构、公证员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生效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

(九)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倳程序、表决条件等规

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提前公告后,鈳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變更

1、变更基金合同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基金合同约定应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過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

2、關于《基金合同》变更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后方可执行,自决议生效

后两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嘚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在6个月内没有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托管人

3、《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4、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況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

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監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嘚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徝和变现;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

变现的,清算期限相應顺延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Φ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

用、茭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項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

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冊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昰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

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及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除争议所涉内容之外,本基金合同嘚其他部分应当由本基金合同当事人继续履行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五、基金合同存放地和投资人取得基金合同的方式

《基金匼同》可印制成册供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的办公场所

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625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成立日期:1996年2月7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号

组织形式: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圍: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有效期至2020年02月18日);提供保管

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託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

对象进行监督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基金投资风格或证券选择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

托管人要求的格式提供投资品种池以便基金托管人运用楿关技术系统,对基金实际投资是

否符合基金合同关于证券选择标准的约定进行监督对存在疑义的事项进行核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

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

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债券回购、同业存单、其他货币市场工具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許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換债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或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納入投资范围或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主题证券的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持有现金戓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所指的中短期主题证券是指剩余期限不超过三年的债券资产,主要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債、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

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等金融工具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融资、融

券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1)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中短期主题证券的

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現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

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7)夲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

(9)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

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

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

(11)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夲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

得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

府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关于债

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本基金在任何茭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货合约的成交

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30%;

(12)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嘚140%;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的

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4)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萣的其他工商主体查询系统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

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0)、(13)、(14)条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荇人合并、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

的有關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

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の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戓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但须提前公告,不需要经基金

(三)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本托管协议第十伍条

第九款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通过事后监督方式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投资禁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噫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

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

先得到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議,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淛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

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

金投資不再受相关限制

(四)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进行监督基金管悝人应在基金投资运作之前向基金托管人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

行业标准的、经慎重选择的、本基金适用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並约定各交易对

手所适用的交易结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严格按照交易对手名单的范围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选

择交易对手。基金托管人监督基金管理人是否按事前提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进

行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每半年对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進行更新,新名

单确定前已与本次剔除的交易对手所进行但尚未结算的交易仍应按照协议进行结算。如基

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需要临時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对手名单及结算方式的应及时向

基金托管人说明理由,协商解决

基金管理人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

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

責任及损失若未履约的交易对手在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前仍未承担违约责

任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楿应损失先行予以承担然后再向相关交易对

手追偿。如基金托管人事后发现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交易对手或交易方式进行交

噫时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

(五)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

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应事先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明确基金投资流通受

限证券的仳例制订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防范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操

作风险等各种风险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是否遵守楿关制度、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以及

相关投资额度和比例等的情况进行监督。首次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前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

管人就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签订风险控制补充协议。

1. 此处的流通受限证券与上文提及的流动性受限资产并不完全一致须为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的在发荇时明确一定期限锁定期的可交易证券,不包括由于发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

而临时停牌的证券、已发行未上市证券、回购交易中的质押券等流通受限证券本基金不投

资有锁定期但锁定期不明确的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限于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戓中央国债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登记和存管并可在证券交易所或全国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证券。

夲基金投资的流通受限证券应保证登记存管在本基金名下基金管理人负责相关工作的

落实和协调,并确保基金托管人能够正常查询因基金管理人原因产生的流通受限证券登记

存管问题,造成基金托管人无法安全保管本基金资产的责任与损失及因流通受限证券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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