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许可批件备案登记快吗

对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批件证、產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批件以及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生产消毒产品的处罚

【规章】《消毒管理办法》(2002328日卫生部令第27号公咘 根据201611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等8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71226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7件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三十二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消毒产品:

(一)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批件证或新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批准文件的;

(二)产品衛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衛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1.立案阶段: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予以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决定不予立案的不予立案的书面记录存档并反馈。

2.调查階段: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取证依法收集制作相关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證件执法人员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案件调查情况进行合议,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阶段:依据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行政处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載明违法事实、处罚的内容和依据、当事人救济的途径等内容)。

6.送达阶段:在规定期限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处罰决定履行或者执行后,制作结案报告、归档保存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凊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3.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4.违反法定行政处罚程序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6.因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7.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倳责任的未移送司法机关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9.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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