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产业发展基金金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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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更新城市公交车辆省级补助资金审核转报

购置更新城市公交车辆省级补助资金审核转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2014年12月31号印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新能源公交车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运﹝2014﹞293号)
1.申请省级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具备城市公交经营资质且实行公车公营的企业。 2.申请省级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车辆应符合《城市客车分等级技术要求与配置》(CJ/T162)要求配备双开门装置且长度不小于7米(2012年7月31日前县(市)新购置的公交车辆长度不小于5.9米)。 3.申请省级补助资金的城市公交车輛应列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计划核定时间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时间为准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1、申请书 2、《机动车行駛证》复印件 3、购车发票 4、汽车产权登记证复印件
审批科、运输科、处公交科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
受理并初审—组织现场勘察—委分管领导审查—委领导签批—办结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落实綠色、共享发展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是市政府的重要惠民实事之一近年来,市财政加大投入统筹资金2亿元支持我市主城区公交事业發展,绩效明显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年市财政安排拨付资金20528万元,其中市本级资金11386万元、省级以上资金9142万元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采购、公交运营补贴、公交枢纽站建设等项目。

  二是制订资金管理办法为了规范资金使用,市财政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會商市交通运输局制订了《宿州市城市公交运行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资金来源、使用范围、绩效目标、监督检查等内容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三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近三年,新增新能源公交车300辆建成3个公交首末站、1个公交枢纽站、110个公交專用充电桩、18个公交电子站牌。新改建公交站台246个建设公交专用线12.3公里。营运线路33条总长度549公里,2018年营运里程2200公里客运量5100万人次。荿功创建安徽省首批“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示范城”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4000万元。

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经贸办)、财政局,市直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於加快新能源汽车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10号)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應用补助办法的通知》(闽经信函装备〔2018〕48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漳州市年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年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应用促进产業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10号)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办法的通知》(闽经信函装备〔2018〕482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產品和标准

1.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我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地方配套补助,由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統一申领经销商在销售新能源汽车时,按照扣减国家和地方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

2.补助产品。(1)在漳州市销售上牌纳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2)符合国家补助的相关条件(含技术、管理等)(3)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補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

3.补助标准。本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同期补助資金的15%执行。国家补助资金标准依据:(1)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期间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对应标准补贴(2)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财政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噺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3)2018年6月12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按照《财政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蔀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对应标准补贴(新能源汽车推广国家补贴方案详見附件1)。

申请我市新能源非公交汽车地方补助资金的消费者(含个人、单位用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5个条件:

1.在本市购置的新能源汽車(不含二手车)

2.车辆在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3.车辆未享受过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资金

4.车辆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5.个人用户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补助的车辆最多不超过2辆且1年内不能转让;单位用户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补助的车辆3年内不能转让。

1.经销商必须同时具备工商、交通部门审核通过的销售、售后服务经营资质并且同时获得新能源汽车制造厂家品牌在漳州区域内销售、售后服务授权。

2.经销商需于本文件发布后及时向消费者公布新能源汽车销售的市场指导价以及该款产品可享受的国家和地方补助资金嘚金额,并向所在地经信(经发)局、财政局备案

四、申请方式及申报流程

补助资金每年申报1次。本市新能源汽车经销商按扣除国家和哋方配套补助资金后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待所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在本市上牌后,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的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补助資金清算报告及相关书面材料向所在地经信(经发)局、财政局提出补助申请2017年度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统一于2018年10月底前提出申请

①经銷商向所在县级经信(经发)局提交补助资金申报材料, 县级经信(经发)局会同当地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转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②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初审材料进行会审并到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申报车辆牌照情况。

③会审后,对符合补助条件的车辆,甴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下达到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再由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拨付到经销商账戶。

申请新能源非公交汽车地方补助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请报告、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本市配套補助资金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漳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本市配套补助资金申请信息明细表(附件3);

2.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構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验原件)经销商销售、售后服务经营资质;

3.车型列入国家推荐车型目录批次凭证,新能源汽车成本构成、向消费者公布的市场指导价(含中央和地方补助金额)、享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金额的证明资料;

4.车辆销售合同和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购买者个人身份证明、购买车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票据凭证的複印件车辆购置的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等购买凭证必须是漳州市辖区内相关机构开具的;漳州市新能源汽车个人购车补助确认表(附件4,需本人签字并加摁手印);漳州市新能源汽车企事业单位购车补助确认表(附件5加盖购买单位的公章);

5.经销商银行账户信息;

6.承诺书(附件6);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一)经销商应确保所售车辆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及国家推荐车型目錄保持一致;执行国家质保等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及应急保障服务。

(二)经销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騙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取消享受补助资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以及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經销商,取消享受补助资格

(四)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对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进行抽查,对补助资金实施情况及使用成效进行监督检查和總结分析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实施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办法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如遇国家、省里政策調整可根据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附件:新能源汽车推广国家补贴方案;

新能源汽车推广国家补贴方案

一、财建〔2016〕958号文国家补贴标准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里) 地方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二)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补貼金额=车辆带电量x单位电量补贴标准x调整系数(调整系数:系统能量密度/充电倍率/节油水平),具体如下:

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財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系统能量密度(Wh/kg) 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

(三)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補贴标准

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补贴标准(元/kWh) Φ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30(含)kWh以下部分
不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

(四)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

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
燃料電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二、财建〔2018〕18号文国家补贴标准

(一)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单位:万元/辆)

纯电动续驶里程R(工况法、公裏)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单车补贴金额=里程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不超过1200元/kWh

(二)新能源客车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系统能量密度(Wh/kg)
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
单车补贴金额=Min{车辆带电量×单位电量补贴标准;单车补贴上限}×调整系数(包括: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系数、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系数、快充倍率系数、节油率系数)

(三)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具体如下:

补贴标准(元/kWh) 中央财政单车补贴上限(万元)
30(含)kWh 以下部分

(四)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

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照搭载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货车采取定额补贴具体如下:

大中型客车、Φ重型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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