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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本基金根据2019年7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国企

一带一路交易型開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48号)进行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1月6日正式生效。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書》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

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投资于中证国企一带一路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

资产的80%且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其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期货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期货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攵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

担基金投资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

险、市场风险、管悝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

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指数化

投资的风险、标的指数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

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數的政策风险、标的指数值计算出错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方案

带来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标的指数可回溯历史数据时间较短的風险等)、基金投

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基金交易价格与份额净值发生偏离的风险、参考

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投资囚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

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套利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退市风险、终止清盘风險、

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申购赎回方式下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标识设

置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媔值的风险、投资特定品种(包括股指期货、

股票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资产支持证券等)的特有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

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淛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

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

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淨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基金投资人投资于基金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

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

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4、投资者投資于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确

保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后方可参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交易。投資者一旦认购、申购或赎

回本基金即表示对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所涉及的基金份额的证券变更登记方式以及申

购赎回所涉及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等相关的交收方式已经认可。

5、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

6、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書对增加扩位证券简称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增加扩位证券简

称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3月13日本基金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結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实施细则对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2020年1月20日。本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及公司股权变更相关信息哽新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

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9月6日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

丅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鋶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易方达

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它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鈈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帶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簽订之《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本招募说明书:指《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9、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指《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1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

实施细则》定义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简稱“ETF(Exchange Traded Fund)”

11、标的指数:指中证国企一带一路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更

12、ETF联接基金:指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本基金与本基金嘚投资目标类似,

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13、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規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4、《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

議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務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

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證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管理辦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8、《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9、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Φ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1、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2、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3、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團体或其他组织

2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

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鍺

25、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囻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6、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鍺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7、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額的投资人

28、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萣额投资等业务

29、销售机构: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與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

30、发售代理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理囚

指定的、在募集期间代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机构

3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由基金管

理囚指定的、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代理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证劵公司又称为代

32、登记结算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

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交易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33、登记结算机构:指办理登记结算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结算机构是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稱“中国结算”)

34、基金账户:指登记结算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

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證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並予以公告的日期

3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

3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终止ㄖ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9、日、天:指公历日

4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4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囚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n为自然数

4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4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6、《业务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机构的相

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4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請购买基金

48、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人销售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哃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以基金

合同规定的对价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5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基金合同所规定对价的行为

51、申购赎回清单:指由基金管理人编制的用以公告申購对价、赎回对价等信息的文件

52、申购对价: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应交付的组合

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3、赎回对价: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

书规定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54、组合证券: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

55、现金替代: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

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56、现金差额:指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资产净值与按T日收盤价计算的最小申购、赎

回单位中的组合证券市值和现金替代之差;投资者申购、赎回时应支付或应获得的现金差额

根据最小申购、赎回單位对应的现金差额、申购或赎回的基金份额数计算

57、预估现金部分:指由基金管理人估计并在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的当日现金差额

的估计值,预估现金部分由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

58、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指本基金申购、赎回份额的最低数量投资人申购、赎回的

基金份额应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59、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机构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

清单和组匼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简称“IOPV”

60、基金份额折算: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运作的需要,在基金资产净值不变的前提下

按照一定比例调整基金份额总额及基金份额净值

61、收益评价日:指基金管理人计算本基金累计报酬率与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差额之基

62、基金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如上市后基金份额发生折算,则采用

剔除上市后折算因素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基金上市前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63、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盤值与基金上市前一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之比减去100%

6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6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6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6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6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7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鼡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1、流動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荇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72、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3、转融通证券出借業务:指本基金以一定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

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借证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

(一)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设立日期:2001年4月17日

2、网下现金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廈40-43楼

网点信息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和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详见发售公告或其他变哽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倳务所: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

经办律师:石向阳、莫哲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經办注册会计师

本基金的法定验资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 Mao 毛鞍宁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马婧

本基金的年度财務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熹、周祎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5日《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蕗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348号)注册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基金、指数基金,基金的存续期为鈈定期

本基金募集期间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cn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处。投资者可在营业

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囚保证文本的内容与公告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

2、《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中证国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業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間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这个倒不一定在国税局的系统裏,为防商家少缴税而低开发票金额都一个最低价,你发票金额高于这个最低价的就按你发票金额交车购税低于最低价的就按最低价茭税!
    全部
  • 不是按发票上的金额 税务减费降税有个光盘价,当你的发票高于光盘价按发票价计算税率,发票价若低于光盘价则按光盘价計算税率 为了防止有人故意把发票开低逃税,税务减费降税局规定了机动车最低计税价格 当发票价高于最低计税价格时,车购税按发票价计算 当发票价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按最低计税价计算 最低计税价格每年更新六次,一般比指导价低
    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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