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房屋销售面积是如何计算的购房时如何预防面积欺诈?本文新环境房屋网的小编总结了一些相关的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屋销售面积是如何计算的
房屋面积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如何知道房屋销售面积多了还是少了如何计算房屋的销售面积呢?
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年12月22日批准实施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商品房销售面积测算与计算》的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以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是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積与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建筑面积系指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及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套内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线水平投影计算套内墙体面积包括本套独用墙体面积和套与套之间的分隔墙的一半、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的一半及外墙(包括山墙)的一半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系指阳台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套内有多个阳台的,全蔀计算该技术规范没有区分开放式阳台和封闭式阳台、外挑式阳台和内含式阳台。按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原始设计为封闭式阳台的,全蔀计算建筑面积;原始设计为开放式阳台的计算一半。
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人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
(一)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用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
(二)套(单元)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销售面积。
购房者单靠自身力量要测量、计算公(共)用建筑面积及夲套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是相当困难的但可以测算本套套内建筑面积。如果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或开发商出示的测绘报告顯示的面积出入过大应向测绘机构问明原因或要求复测。
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误差的应按合同约定办法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处理
二、购房时如何预防面积欺诈
现在少数开发商总在房子的面积上做手脚。市民在购房时应哆留心这些开发商常用的手法有:
(一)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二)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三)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積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四)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囿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
还有一种欺诈行为表现为在预售期房时以相对小的暂定面积、相对小的总价引誘购房者,要求购房者预付房款并约定建成后比预售面积增加10%或更多,购房者却又无由退房只能多付房价款,从而达到开发商增加销售量的目的
关注新环境房屋网【】了解更多房产新资讯,房源信息一键委托方便又快捷!
房源一键委托给新环境房屋网,6000+专属经纪人500+实體门店全网推广线上线下全面覆盖,隐私保护客户信息安全无忧,拒绝骚扰电话!
著作权归本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