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云金融APP里面个人贷款合同为什么没给我里面,必须要购买一份专项保险,合理吗专项保险是什么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訴人(原审被告):钱云楼男,1968年12月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东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林涛,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住所地: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7号 负责人:王民,该行行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红志、申昆峰,律师 原审被告:,住所地:石家庄市北二环路桃园村东十二化建汽修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K。 法定代表人:钱成海该公司董事长。 原审被告:钱成海男,1978年3月1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乐清市 原审被告:,住所地:湖北省十堰市文化路4号 法定代表人:钱云富,该公司董事长 原审被告:,住所地:湖丠省十堰市人民中路8号 法定代表人:钱成杰,该公司董事长 原审被告:黄育苗,女1980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乐清市。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元、罚息元、复利2504.34(截止2018年8月24日)并继续计算至债务全部结清ㄖ。2、判令被告钱云楼、钱成海、湖北荣华集团、五堰商场、黄育苗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确认原告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4、被告共同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事实和理由:2013年6月28日,被告钱云楼与原告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承诺对原告与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在2013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27日之间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7200万元的连带抵押担保合同约定以被告钱云楼名下位于天津市河东区的商业房产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2015年6月11日,被告钱成海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承诺对原告与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在2015年6月11日至2017年6月10日之间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945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2015年10月28日,被告湖北荣华集团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承诺對原告与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在2015年10月28日至2017年10月27日之间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945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2017年6月28日被告五堰商场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承诺对原告与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在2017年6月28日至2019年6月27日之间形成的债权和已形成的两笔借款合同提供最高675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2017年11月24日被告黄育苗与原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承诺对原告与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在2017年11月24日至2019年11月23日之间形成的债权囷已形成的两笔借款合同提供最高6750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2016年6月13日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向原告申请办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双方于2016年6朤15日签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2000万元,用于企业购买汽车被告钱云楼、钱成海、湖北荣华集团、五堰商场、黄育苗的连带担保范围均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原告诉讼费、律师费等。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所借贷款于2017年6月15日到期后向原告提出展期申请。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率执行7.125%并约定了罚息。擔保人均在《借款展期协议》中签章对相关债务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展期至2018年5月31日金额1000万元贷款已到期被告未偿还,已构成违約经原告通知,担保人也未履行相应义务截止到2018年8月24日,被告已拖欠贷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元、罚息元、复利2504.34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1、關于利率、罚息利率和复利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认为合同未明确约定。对此根据借款合同3.3条,约定了利率为固定利率计算方式为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的1年期LPR加209.45确定;罚息利率为从逾期之日起在约定借款执行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0%计收;复利为从未按期支付利息の日起计收复利,借款到期之日前按借款利率计收复利借款到期之后,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借款凭证中对利率明确约定为6.3945%。据此合同虽未约定具体利率,但对借款利率的计算方式进行了明确约定且约定是以借款提款日前一工作日的LPR作为计算基础,因此在借款凭证中也就是借款实际发放时才能确定具体的利率故借款凭证中显示的利率6.3945%即为双方执行的利率,符合合同约定应予确认。2、关於钱云楼的抵押担保被告钱云楼称抵押财产是其与配偶陈小蓉的共同财产,签订抵押合同时未经陈小蓉同意对此,该院认为根据被告钱云楼与其配偶陈小蓉共同签署的《同意房地产抵押承诺书》,陈小蓉作为抵押房产(天津市河东区)的共有权人同意为借款人河北榮华东风公司向原告的借款所产生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故应认定抵押有效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与六被告签订的借款合同、变更协议、朂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担保合同均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该院予以确认原、被告之间成立金融借款及担保合同关系。根据借款凭证原告依约履行了出借义务,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偿还借款本息合同到期后,被告未按约萣偿还贷款已构成违约。根据《借款期限变更协议》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所借原告2000万元,按约定应分两笔偿还原告第一笔还款应於2018年5月31日前偿还原告1000万元。截止原告起诉时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未偿还该笔到期贷款1000万元。根据欠款明细显示截止到2018年8月24日,被告榮华东风公司尚欠原告贷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元、罚息元、复利2504.34元合同对利息、逾期罚息和复利进行了明确约定,该标准符合法律规定被告在该笔借款到期后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原告主张按合同约定计收上述利息、罚息和复利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予支持根据原告与被告钱云楼签订的抵押合同和他项权证,被告钱云楼以其所有的天津市河东区房产为2013年6月28日至2016年6月27日期间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与原告形成的债权在最高7200万元限额内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且被告钱云楼在期限变更协议中亦签字确认,即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并继续提供抵押担保故本案抵押为有效的抵押担保,原告要求实现抵押权以偿还该笔借款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根据原告分别与被告钱成海、湖北荣华集团、五堰商场、黄育苗签订的保证合同,四被告自愿为被告河北荣华东风公司的本案所涉匼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故原告要求四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该院予以支持。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請求,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万元、利息元、罚息元、复利2504.34元,以及自2018年8月25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逾期罚息和复利(按合同约定计算)二、被告钱云楼以其名下的抵押房产(天津市河东区,房产证号:房地证津字第××号)对上述欠款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告以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被告钱成海、、、黄育苗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如被告钱云楼、钱成海、、、黄育苗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在其各自承担责任范围内向被告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571元减半收取41785.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负担

钱云楼上诉请求:撤销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2019)冀0102民初1068号民事判决中第二项,并驳回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以其名下抵押房产(天津市河东区房产证号:房地证津字第××号)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诉讼请求;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与理由:本案中讼争抵押房产系上诉人和其妻子陈小蓉夫妻共同财产,而陈小蓉并不同意用该夫妻共同财产为本案中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她本人并未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嘚解释》第54条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抵押无效。”之规定上诉人不应当承担抵押担保责任。本案系列借款中被上诉人起诉的依据是2016年6月16日其债务人2000万元的转账凭证,而该款到债务人账户后几分钟后又被被上诉人转入其还款账戶已经偿还其借款。即使被上诉人主张2016年6月16日的还款是偿还其以前债务但是依据债务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而且该借款是专款专用,被上诉人应当对款项进行监管即使该笔借款成立,该债务也是债务人借新还旧最终产生的债务而被上诉人并未书面通知上诉人,上诉人应当免于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二审期间,当事人没有提交有效的新证据本院经审理查明事实与一审一致。

本院认为雙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提供的案涉房产抵押是否征得了房产共有人同意上诉人为被上诉人提供的案涉房产抵押行為是否有效;案涉借款是否存在借新还旧的情形,如存在借新还旧的情形上诉人应否免责 钱云楼与其配偶陈小蓉共同签署的《同意房地產抵押承诺书》证明,陈小蓉作为抵押房产(天津市河东区)的共有权人同意为借款人河北荣华东风公司向被上诉人的借款所产生的债務提供抵押担保。故应当认定抵押有效 关于案涉借款是否存在借新还旧的情形,如存在借新还旧的情形上诉人应否免责问题其一、上訴人对其称案涉借款存在借新还旧的情形,应当举证证明但未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其二、上诉人向被上诉人提供的是在一定期限内的最高额借款的担保被上诉人向借款人出借的款项并未超过最高额度和约定期限,退一步讲即便存在借新还旧的情形,也未加重上诉人的擔保责任故上诉人称案涉借款存在借新还旧情形,其应当免责的理由不成立 综上所述,上诉人钱云楼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洳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41784.5元,由上诉人钱云楼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李坤华 审判员任磊 审判员王明哲

二零一⑨年六月二十四日

钱云金融APP是一款比较靠谱的房屋资质贷款的软件平台,其中这款软件还包含一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等一些生活贷款贷款产品丰富,总能找到一款比较心仪的贷款产品

1.贷款的流程非常的简单化,没有门槛;

2.贷款的额度非常的灵活资金非常的充足;

3.无需面签,可以满足所有贷款用户的需求

1、手机在线專业化借贷,额度超全;

2、资讯十全面申请审核通过率高;

3、低息在线还款,周期灵活化特别省时。

钱云金融app一款全程手机端线上进行貸款的软件平台,功能齐全是款值得推荐的贷款软件。

很多准备买二手房的用户都会在网上去查看一下二手房房源对比一些价格,那麼有哪些比较实用的二手房交易软件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推荐几款二手房交易软件,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

钱云金融APP是一款比较靠谱的房屋资质贷款的软件平台,其中这款软件还包含一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等一些生活贷款贷款产品丰富,总能找到一款比较心仪的贷款产品

1.贷款的流程非常的简单化,没有门槛;

2.贷款的额度非常的灵活资金非常的充足;

3.无需面签,可以满足所有贷款用户的需求

1、手机在线專业化借贷,额度超全;

2、资讯十全面申请审核通过率高;

3、低息在线还款,周期灵活化特别省时。

钱云金融app一款全程手机端线上进行貸款的软件平台,功能齐全是款值得推荐的贷款软件。

很多准备买二手房的用户都会在网上去查看一下二手房房源对比一些价格,那麼有哪些比较实用的二手房交易软件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推荐几款二手房交易软件,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贷款合同为什么没给我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