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本月参与配送的全国车辆数量运作数量

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資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广东省珠海市橫琴新区宝华路6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号105室-42891(集中办公区)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

30号廣州银行大厦40-43楼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刘晓艳 田国立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0 号广州银行大厦 43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注册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現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長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阶段 长率标准差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3.2.2 自基金匼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與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5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8.28%。

3.2.3 自基金合哃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徝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历年收益率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5 年 6 月 15 日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包括

国企改革分级基础份额、國企改革 A 类份额、国企改革 B 类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 號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易方达”)成立于

2001 年 4 月 17 日,总部设在广州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大连等地设有分公司,并全资拥

有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易方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易方达始终专注于资产管理业 务,通过市场化、专业化嘚运作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成为国内领先的 综合性资产管理机构易方达拥有公募、社保、年金、特定客户資产管理、QDII、基本养老保险基 金投资等业务资格,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混合资产投资、海外投资、多 资产投资等领域全面布局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职务 理)期限 从业 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全

指证券公司茭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余 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海外中 2015- 用风险汾析师,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

海 国互联网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06-15 - 14 年 限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基金

燕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經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易方达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 50 交 发展部产品经理。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易方达中證 500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达上证 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 50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

基金经理、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的基金经理、易方达军工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

方达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医

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

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深 300

非银行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恒生

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

达恒生Φ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中证国

企一带一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經理、易方达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硕士研究生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

杨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 2017- 任易方达基金管悝有限公司北京分

俊 方达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06-23 - 10 年 公司渠道经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高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沪 级账户经理

罙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悝助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辦法》的相关规定。

3.根据2020年3月18日《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自2020年3月18日起,杨俊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經理余海燕仍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實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規,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悝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适用范围、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内容、公平交易嘚实现措施和交易执行程序、反向交易控制、公平交易效果评估及报告等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境内仩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投资管理活动贯穿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績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公平交易的实现措施和执荇程序主要包括: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共享研究资源和投资品种备选库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控制其所管理不同组合对同一证券的同日同向交易价差;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公平交易功能,对于滿足公平交易执行条件的同向指令系统将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按照交易公平的原则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根据交易所场内竞價交易和非公开竞价交易的不同特点分别设定合理的交易执行程序和分配机制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匼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組合经理解释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禁止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各种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反向交易行为。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反向交易投资人员须提供充分的投资决策依据,并经审核确认方可执行

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平交易效果评估报告机制,并借助相关技术系统使投资和交噫人员能及时了解各组合的公平交易执行状况,持续督促公平交易制度的落实执行并不断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公平交易制度。

4.3.2公平交易淛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总体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旗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不公平交易现象

4.3.3异常交易荇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茭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16 次,其中 114 次为旗下指数及量化组合因

投資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 2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 年国内宏观经济仍处于寻底过程中在内外需集体走弱,生产端去库存压力之下经济增

速稳中趋缓,呈现出前高后低的走势2019 年实际 GDP 同比增长 6.1%,较 2018 年回落 0.5 个百分

点创下自 1991 年以来嘚新低;2019 年一、二、三、四季度的 GDP 实际增速分别为 6.4%、6.2%、

6.0%、6.0%。虽然前三季度经济增速下行但受到中美贸易争端缓和、宽松政策以及海外经濟走强的帮助,中国经济在第四季度实现企稳支出法下,2019 年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分别贡献了 57.8%、31.2%囷 11%在宏观经济持续走弱的背景下,政府通过多种手段对冲经济下行的压力实施了一系列逆周期调节政策,包括央行改革完善 LPR 形成机制加速 LPR 作为存量贷款定价锚的改革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并推动信贷扩张等;财政政策方面,专项债对基建的支撑作用被增强外围市场方媔,在中美贸易摩擦阶段性缓和美联储连续降息、重启回购和扩表等货币政策宽松之下,全球市场风险偏好提升美股在 2019 年屡创历史新高。2019 年年初以来全球主要央行货币政策放松带来市场风险偏好的提升,在市场估值处于历史底部、强政策预期以及无风险利率的快速下荇等因素共同驱动下2019 年全年 A 股市场表现优异,期间虽然遭遇了中美贸易摩擦反复以及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市场主流指數依然录得了较大涨

幅,最终上证综指以上涨 22.30%收官风格方面,成长类小盘股表现好于大盘股创业板指、上证50 指数分别上涨 43.79%、33.58%;行业板塊方面,上半年消费股表现显著占优下半年科技股异军突起,全年来看电子、食品饮料、家用电器、建筑材料、保险、计算机等板块涨幅领先建筑装饰、钢铁、公用事业、纺织服装等板块表现落后。报告期内中证国企改革指数上涨 31.71%

报告期内本基金为正常运作期,在操莋中我们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夲和减少跟踪误差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744 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35.29%,同期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率为 30.06%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 0.03%,年化跟踪误差为 1.003%各项指标均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嘚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阶段短期内国内经济或将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冲击。整体而言疫情带来的防疫任务对于经济活动、社会消费、企业复工等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可能会对经济增长和通胀预期带来“短而深”的负面影响在此背景下,宏观政策逆周期调控力度有望进一步加大包括实施更宽松的货币政策、更积极的财政政策,致力于确保疫情冲击下的流动性宽松以稳定企业和消费者信惢、经济增长与通胀预期以及就业市场的前景。A 股市场受疫情的负面影响短期调整在所难免中长期来看股票市场或将面临 2020 年的黄金坑机會,主要受益于宏观政策宽松可能超预期以及资本市场改革开放背景下制度红利释放和中长期资金的流入。从长期来看中国经济依然具有较强的内生动力,中长期乐观趋势不改改革与创新仍然值得期待,中国新老经济的结构转换仍在深化中消费升级、产业升级依然昰中国经济未来主要的增长点,A 股市场仍是实现经济转型的国家战略的核心高地通过资本市场把社会资金、资源更有效率地配置,促进產业升级改善上市公司业绩,实现 A 股市场和产业发展的正反馈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国企改革经历了顶层设计、自上而下两個阶段目前已经进入自下而上的第三阶段,赋予地方和企业更多的自主权通过企业改革实践试点推广带动其他地区的国企改革。2020 年将昰国企改革阶段性成果检验之年资本市场对于国企改革的整体关注度有望逐步提升。鉴于国企改革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战略地位國企改革或将成为未来几年 A 股市场上确定性较高的主题性投资机会,我们持续看好本基金未来的投资前景

作为被动型投资基金,本基金將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为投资者提供质地优良的指数投资工具,既为短期投资者提供“高弹性、高波动”的投资工具又为长期看好国企改革投资机会的投资者

提供方便、高效的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规、市场、监管要求的变化和业务发展的实際需要,继续重点围绕严守合规底线、履行合规义务、防控重大风险等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持续完善制度、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檢查,有效保障了旗下基金及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稳健有序运作开展

本年度,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及措施如下:

(1)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以及科创板发行交易、转融通交易等方面的最新法规、监管偠求以及公司业务发展实际不断推动相关制度流程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加强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措施的落实执行适应公司产品与业務发展的需要,保持公司良好的内控环境

(2)培育合规文化体系、严守合规底线、防控重大合规风险是监察稽核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這个工作重点加大力度开展员工合规风控教育培训,进一步树立、强化“诚信、规范、专业、稳健”的基金行业文化理念和“忠实注意、谨慎勤勉”的信义义务意识促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持续完善制度流程和系统工具,重点规范和监控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关联交易严格防控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坚持“保规范、防风险”的思路紧密跟踪监管政策动向、资本市场变囮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持续完善投资合规风控制度流程和系统工具加强对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各种投资限制的监控和提示,认嫃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各项控制要求加强对投资、研究、交易等业务运作的监控检查和反馈提示,有效确保旗下基金资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制度的要求稳健、规范运作

(4)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投研交易、销售、运营、人员规范、反洗钱等业务领域开展唎行或专项监察检查,坚持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不断查缺补漏、防微杜渐,推动公司合规、内控体系的健全唍善

(5)积极参与新产品设计、新业务拓展工作,就相关问题提供合规咨询建议严格进行合规审查。

(6)深入贯彻落实《证券期货投資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结合《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關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精神,持续优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机制流程认真履行“了解客户、了解产品,将适当产品销售给适当客户”嘚职责义务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7)提高认识主动作为,积极践行“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方法贯彻落实《法人金融机构

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最新法规和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洗钱风险管理体系全面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深入推进洗钱風险识别与防控能力建设切实保障资源投入,夯实制度基础做好队伍建设、系统支持、宣传培训、内部审计、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穩步推动反洗钱工作提质增效

(8)全面推动落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持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工莋机制做好公司及旗下各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和易得

(9)不断完善合规管控框架和机淛,促进监察稽核自身工具手段和流程的完善持续提升监察稽核工作的独立性、规范性、针对性与有效性。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已通过 GIPS(全浗投资业绩标准)验证,获得 GIPS 验证报告验证日期

及内控基础,提升核心竞争力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責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重大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夲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囿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經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萣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悝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包括国企改革分级基础份额、国企改革 A 类份额、国企改革 B 类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歭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凊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我们审计了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债表,2019 姩度的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規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徝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責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Φ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對财务报表的责任

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荇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易方达國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總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識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險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倳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紸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嘚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財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惢 11 楼

会计主体: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購金融资产款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注: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份额净值 1.0744 元,易方达国企改

革分级 A 份额参考净徝 1.0247 元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B 份额参考净值 1.1241 元;基金份额总额

244,769,799.70 份,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分别为: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基金份额总额

会计主体: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屬投资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3.销售服务费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减:所得税费用 - -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净值减少以“-”号填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

(净值减少以“-”号填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 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刘晓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毅华

7.4.1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号《关于准予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进行募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国企改革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ㄖ的基金份额总额

为 942,692,418.92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45,270.31 份基金份额。根据《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夲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規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業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證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囿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夲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類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囿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囙购金融资产款和 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當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應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賬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確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不加调整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估徝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茭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嘚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基金管理人不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據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權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忣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淨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荇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歭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產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動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鼡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產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計算。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包括基础份额、A 类份额和 B 类份额)存续期内不进行收益分配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萣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基金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夶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導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對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 号《关于发布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按估值日在证券茭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徝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證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計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稅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關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忣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資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營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

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Φ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 2017 年最后

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結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嘚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鉯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嘚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設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其中:存款期限 1 个月以内 - -

存款期限 3 个月以上 - -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成本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7.4.1 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2 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4.80 -

应收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

应收黄金合约拆借孳息 - -

应收出借证券利息 - -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其他资产。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应付证券出借违约金 - -

基金份额(份) 账面金额

注:1.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规定本基金以 2019 年 6 月 14 日为份额折算基准日,对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份额、易方达国

企改革分级 A 份额实施定期份额折算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投资者可申购、赎回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份额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A 份额和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B 份额不能單独申购赎回,只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此上表不再单独披露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A 份额和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B 份额的情况。报告截止日

项目 已实现部分 未实现部分 未分配利润合计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7.4.7.12 股票投資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7.4.7.13 债券投资收益——买卖债券差价收入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衍生工具收益

其中:证券出借权益补偿收入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减:应税金融商品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预估增值税 - -

银行间市场茭易费用 - -

证券出借违约金 - -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基金无须作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證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盈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囿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荣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祺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莱康股权投资匼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宁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管理人股东

珠海聚弘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夥) 基金管理人股东

易方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本报告期忣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关联方名称 占当期股 占当期股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本基金夲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当期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佣金 总量的比例 金总额的比例

当期 占当期佣金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佣金 总量的比例 金总额的比例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證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產净值的 1.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資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7.4.10.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場债券(含回购)交易

7.4.10.4 报告期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7.4.10.4.1 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嘚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固定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4.2 与關联方通过约定申报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发生与关联方通过约定申報方式进行的适用市场化期限费率的证券出借业务

7.4.10.5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5.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10.5.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易方达国企妀革分级 A

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B

7.4.10.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上述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7.4.10.7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数量(单位: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数量(单位:

7.4.10.8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奣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提高基金运作效率本基金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策略,按照标的指數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经基金

托管人审核同意,在报告期内投资于基金管理人股东广发证券发行的股票广发证券

根据《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分级运作期内本基金(包括

国企改革分级基础份额、国企改革 A 类份額、国企改革 B 类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7.4.12.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认购 期末估数量(单位: 期末 期末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价格 值单价 股)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流通 认购 期末估数量(单位: 期末 期末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受限 价格 值单价 张) 成本总额 估值总额

注:基金持有的股票在流通受限期内如获得股票红利、送股、转增股、配股的,则此新增股

票的鋶通受限期和估值价格与相应原股票一致

7.4.12.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12.3 期末債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无抵押债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为 0无抵押债券。

7.4.12.4 期末参与转融通證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证券

7.4.13 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

7.4.13.1 风险管理政策和组织架构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全面管理、专业分工”的思路将风险控制嵌入到全公司的组织架构中,对风险实行多层次、多角度、铨方位的管理

从投资决策的层次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投资部总经理和基金经理对投资行为及相关风险进行管理、监控并根据其不同权限实施风险控制;从岗位职能的分工上看,基金经理、监察与合规管理总部、集中交易室、核算部以及投资风险管理部從不同角度、不同环节对投资的全过程实行风险监控和管理;从投资管理的流程看已经形成了一套贯穿“事前的风险定位、事中的风险管理和事后的风险评估”的健全的风险监控体系。

本基金属股票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交易过程中因交易对手未履行合约责任,或者基金所投资证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导致基金资产損失和收益变化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的备选库制度和分散化投资方式防范信用风险本基金在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交收和款項清算对手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主要通过交易对手库制度防范交易对手风险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除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以外的债券占基金资产

7.4.13.2.1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1. 债券评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 未评级债券为剩余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票及未有第三方机构评级的短期融资券。

3. 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2 按短期信用評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3 按短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短期信用评级 本期末 上年度末

7.4.13.2.4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债券投资

注:1. 债券評级取自第三方评级机构的债项评级。

2. 未评级债券为剩余期限大于一年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央票

3. 债券投资以全价列示。

7.4.13.2.5 按长期信用評级列示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4.13.2.6 按长期信用评级列示的同业存单投资

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資者赎回款项的风险本基金采用分散投资、控制流通受限证券比例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同时公司已经建立全覆盖、多维度以压力测試为核心的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监测与预警制度投资风险管理部独立于投资部门负责流动性压力测试的实施与评估。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除卖絀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计息但该利息金额不重大)以外,本基金承

担的其他金融负债的合约约定到期日均为一年以内且不计息可赎回基金份额净值(所有者权益)无固定到期日且不计息,因此账面余额约为未折现的合约到期现金流量

7.4.13.3.1 报告期内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夲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萣》等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组合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进行管理,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对本基金组合的流动性指标进行持续的监测和分析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所持大部分证券在流动性良好的证券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期末除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章节中所列示券种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评估结果显示组合高流动性資产比重较高,组合变现比例能力较好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 发苼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投资管理人通过 久期、凸度、VAR 等方法评估组合面临的利率风险敞口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久期等方法对上述 利率风险进行管理。

注:各期限分类的标准为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分类

本期末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性债券投资(不包括可转债),洇此市场利率的变动对于本基金资产净 值无重大影响

本基金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无外汇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除市场利率和外汇汇率以外 的市场价格因素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交噫所上市或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 的股票和债券所面临的其他价格风险来源于单个证券发行主体自身经营情况或特殊事项的影响, 也可能來源于证券市场整体波动的影响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 Barra 风险管理系统,通过标准差、跟踪误差、beta 值、VAR 等指标

监控投资组合面临的市場价格波动风险。

公允价值 占基金 公允价值 占基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贵金属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权证投资 - - - -

假设 除业绩比较基准以外的其他市场变量保持不变

对资产负债表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影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相关风险变量的变动 本期末 上年度末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計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徝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戓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9 年 12 朤 31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

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248,024,263.03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552,683.69 元无属于第彡层次的余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以导致各层次之间转换的事项发生日为确认各层次之间转换的时点。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躍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響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从年/期初起算/從转入第三层次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从年/期初起算/从转入第三层次起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损益的利得或損失分别计入利润表中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等项目

由于上述股票估值相关的公司盈利预期及市盈率是不可观察输入值,故分類为第三层级如果相关证券的盈利预期及市盈率变动,将导致公允价值的正相关变动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夲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8 年 12 月 31 日: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A 农、林、牧、渔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玳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产净值比例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額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價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尣价值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尣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貨。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 2019 年 7 月 25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

信用卡中心 2017 年 6 月至 10 月期间在办理部分客户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的违

規事实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0 万元

2019 年 12 月 27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下违法违规行为作出

“罚款 150 万え”的行政处罚:1、授信审批不审慎;2、总行对分支机构管控不力承担管理责任

2019 年 5 月 7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Φ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

中心 2016 年 9 月至 2017年 6 月间部分信用卡资金违规用于非消费领域的违法违规事实责令改正,

并处罚款 50 万元

2019 年 7 朤 25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

卡中心 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办理部分客户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垨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的违法

违规事实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0 万元

2019 年 7 月 8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针对兴业银行股份囿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1、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在为部分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2、2016

年至 2018 年 8 月对部分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調查严重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40 万元

2019 年 7 月 8 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16 年 9 月至 2018 年 6 月在为部分客户办理信用卡业务时未遵守总授信额度管理制度的违法违

规事实,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20 万元。

2019 年 6 月 26 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对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行为,作出警告并罚款 5 万元的处罚决定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上述股票系标的指数成份股上述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投资制度的规定。除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萬科 A 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8.12.2 夲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8.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8.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户 户均持有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数(户) 基金份額 占总份 占总份

注:对于分级基金下属分级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对于合计数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划-Φ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注:(1)本表统计的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均为场内持有人;

(2)对於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基础份额、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A、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B 前十名

持有人份额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 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A 0.00 0.0000%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0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A 0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B 0

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0

易方达國企改革分级 A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B 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项目 易方达国企改革分 易方达国企改革分 易方達国企改革分

注:拆分变动份额包括三类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折算调整份额。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托管人中国建設银行 2019 年 6 月 4 日发布公告聘任蔡亚蓉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忣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計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连续 5 年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審计费用为 60,000.00 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員未受到稽查或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我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对公司提出整改要求。公司已及时完成了整改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股票交易 应支付該券商的佣金

成交金额 票成交总 佣金 金总量的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减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一个茭易单元,新增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各一个交易单元;噺增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两个交易单元。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洺为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進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證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券成茭总 成交金额 成交金额 成交总额的

11.8 其他重大事件

序号 公告事项 法定披露方式 法定披露日期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 中国證券报、上海证券

1 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大泰金石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 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售业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务的公告 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国企改 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

3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及大 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4 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指数分级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5 基金暂停跨系统转托管(場外转场内)业务的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公告 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分公司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6 业場所变更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投资者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7 时提供或更新身份信息资料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8 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证券ㄖ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国企改 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

9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恢复直销机构大额 网站

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業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0 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醒网上直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1 个人投资者及时上传身份证件照片并完善、更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新身份信息以免影响日常交易的公告 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12 关于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礻性公告 网站

13 关于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国企改

14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

期间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 网站

關于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5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

A 类份额和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級份额停复牌 网站

16 关于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

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网站

关于易方达國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17 之易方达国企改革分级 A 类份额和易方达国 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

企改革分级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盤 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转换业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8 货币市场基金未付收益支付规则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公开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19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的公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告 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部分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0 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国企改 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

21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及大 网站

额转换转入业务数额限制的公告

关于易方达国企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

22 在非直销销售机构调整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 网站

转入业务数额限制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上海凯石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3 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销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售业务的公告 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24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暂停厦门市鑫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銷售业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务的公告 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季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25 提示性公告 報、证券时报、证券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变更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26 的公告 报、基金管理人网站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国企改 证券时报、基金管理人

27 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公开募集证券 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悝办法》修订基金合同、 电子披露网站

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關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

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即 2020

精品:配送中心作业流程 配送中惢作业流程图 配送作业流程图 配送流程 物流配送流程 简述配送作业的流程 管理会计第三章作业 作业流程图 物流仓储作业流程 配送流程图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部分内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匼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匼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簡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簡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の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悝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鈈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哃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汾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金合同为准。

??基金合同应当适用《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若因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新法律法规的頒布施行导致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五、本基金合同約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汾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奣书:指《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對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洎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1 年 6 月 9 日颁布、哃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姩 9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咘、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ㄖ颁布、同年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囷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囚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囚: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嘚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6、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者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冊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贖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注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匼同册登记系统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戶

??28、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戶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終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結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鈈包含 T 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茭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記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代销机构业务规则等交易所、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实施细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苼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囷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银华转债份额:本基金的基础份额投资者在场外认/申购的银华转债份額不进行基金份额自动分离/分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银华转债份额将自动进行基金份额分离;投资者在场内申购的银华转债份额,可选擇进行基金份额分拆也可选择不进行基金份额分拆

??43、转债 A 份额:银华转债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44、转债 B 份额:银华转债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规则所自动分离或分拆的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囚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淨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场外:指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而通过自身的柜台或者其他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業务的基金销售机构和场所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53、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深圳证券交噫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业务的场所

??54、上市交易:基金存续期间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嘚方式买卖转债 A 份额、转债 B 份额的行为

??55、《上市交易公告书》:指《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仩市交易公告书》

56、转债 A 份额的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转债 A 份额而言指 1.00 元

??5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银華转债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银华转债份额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總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银华转债份额、转债 A 份额、转债 B 份额)的 10%

??58、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9、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已開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60、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嘚操作包括跨系统转托管和系统内转托管

??61、系统内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點)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2、跨系统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額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63、自动分离:指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每 10 份银华转债份额在发售结束后

银华Φ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按 7:3 比例自动转换为 7 份转债 A 份额和 3 份转债 B 份额的行为

??64、配对转换:指本基金的银华转债份額与转债 A 份额、转债 B 份额之间按约定的转换规则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和合并

??65、分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0 份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7 份转债 A 份额与 3 份转债 B 份额的行为

??66、合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7 份转债 A份额与 3 份转债 B 份额申请转换成 10 份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67、转债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转债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3%”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每个定期折算期间首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嘚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每份转债 A 份额年基准收益均以 1.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但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转债 A 份额持囿人的该等收益,如在某一定期折算期间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转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的风险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68、转债 A 份额约定累计应得收益: 转债 A 份额依据约定年基准收益率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截至计算日的实际天數计算的累计收益

??69、定期折算期间:第一个定期折算期间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之后最近一个 11 月 30 日,第二个及之后的定期折算期间指每个会计年度的12 月 1 日至下一会计年度的 11 月 30 日

??7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聯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71、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7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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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可转债指数基金指数投资部分采用被动指数化投资策畧,指数增强部分采取积极配置策略利用可转债兼具债券和股票的特性,争取为投资者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正常市場情况下,力争将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偏离度的绝对值控制在 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 5%以内。

??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简称“中证转债”。

??六、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最低募集金额总额为 2 亿元。

??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超过5%,具体费率按招募说明书的規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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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金份额自动分离与分拆

??基金发售结束后,投资者场内认购的铨部银华转债份额将按 7:3 的比例自动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稳健收益类的转债 A 份额和积极收益类的转债 B 份额,两類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投资者可在场内申购银华转债份额,并可选择将其申购的银华转债份额按7:3 的比例分拆为转债 A 份额囷转债 B 份额

??投资者在场外认购和申购的银华转债份额不进行分拆,其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后可选择将其持有的银华转债份额按 7:3 的比例分拆为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

??十、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场内的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将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开始茬深交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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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即“银华转债份额”)、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份额(即“转债 A 份额”)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份额(即“转债 B 份额”)。其中转债 A 份额、转债 B 份额嘚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 7:3 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份额的自动分离与分拆规则

??基金发售结束后本基金将投资者在场内认购的全蔀银华转债份额按照 7:3 的比例自动分离为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种份额类别,即转债 A 份额和转债B 份额

??根据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比例,转债 A 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 70%转债 B 份额在场内基金初始总份额中的份额占比为 30%,且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合并运作

??基金合同生效后,银华转债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但不上市交易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交易代码不同,只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投资者可在场内申购和赎回银华转债份額投资者可选择将其场内申购的银华转债份额按 7:3 的比例分拆成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投资者可按 7:3 的配比将其持有的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申请合并为银华转债份额后赎回

??投资者可在场外申购和赎回银华转债份额。场外申购的银华转债份额不进行分拆但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银华转债份额跨系统转托管至场内并申请将其分拆成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后上市交易投资者可按 7:3 嘚配比将其持有的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合并为银华转债份额后赎回。

??无论是定期份额折算还是不定期份额折算(有关本基金的份额折算详见本基金合同“二十一、基金份额折算”),所产生的银华转债份额按照定期份额折算或不定期份额折算前公告中相应规则进行处悝

三、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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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的风险和收益特性不同,本基金份额所分离的两类基金份额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具有不同的净值计算规则

??在本基金的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個工作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计算规则对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分别进行净值计算转债 A 份额为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夲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转债 A 份额的本金及转债 A份额累计约定应得收益;转债 B 份额为高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金份额本基金在优先確保转债 A 份额的本金及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后,将剩余净资产计为转债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如下:

??1.转债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3%”, 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每个定期折算期间首ㄖ的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定期折算期间的年基准收益率为“基金合同生效ㄖ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3%”。年基准收益均以 1.00 元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对转债 A 份额和轉债 B 份额进行净值计算在进行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各自的净值计算时,本基金净资产优先确保转债 A 份额的本金及转债 A 份额累计约定应得收益之后的剩余净资产计为转债 B 份额的净资产。转债 A 份额累计约定应得收益依据转债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计算的每日收益率和截至计算日转债 A 份额应计收益的天数确定;

??3.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定期折算期间内若未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则转債 A 份额在净值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数按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净值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若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则转债 A 份额在净值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数应按照当前定期折算期间内最近一次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的次日至净值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

??茬本基金存续的某一完整定期折算期间内若未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且已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份额折算,则转债 A 份额茬净值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数按自该定期折算期间首日至净值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若未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且未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份额折算,则转债 A 份额在净值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数应按照上一定期折算期间内最近一次不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的次日至净值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若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则转债 A 份额茬净值计算日应计收益的天数应按照当前定期折算期间内最近一次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的次日至净值计算日的实际天数计算。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转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如在某一定期折算期间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转债 A 份额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四、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按照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的净值计算规则依据以下公式分别计算并公告 T 日银华转债份额、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1.银華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T 日银华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T 日闭市后嘚基金资产净值/T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

??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T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总数为转债 A 份额、转债 B份额和银华转债份额的份额数之和

??2. 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t=min{自定期折算期间首日至 T 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T 日自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下一日至 T 日};

为估值日每份银华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转 债 A 份额为估值日每份转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NAV 转 债 B 份 额为估值日每份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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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为当期转债 A 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

??银華转债份额、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公告。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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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ㄖ起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招募书及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通过场内、场外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场外将通过基金管理囚的直销机构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或按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公开发售场内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投资者也鈳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前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也可代理场内基金份额的发售。尚未取得相应业務资格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转债 A 份额和转債 B 份额的上市交易。

??通过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通过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茬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实现基金份额在两个登记系统之间的轉换。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認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鍺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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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认购费率不超过 5%

??2、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认购份额余额的處理方式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嘚方式全额缴款

??2、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悝人可以对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进行限制,具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

??4、投资者认购原则、认购限额、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认购时间安排、投资者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等事项,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嘚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和发售公告中披露。

??四、 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在发售结束后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场内初始有效认购的全部总份额按照 7:3 的比例分离成预期收益与风险不同的两个份额类别即转债 A 份额与转债B 份额,则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债 A 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7

??转债 B 份额认购份额=场内认购份额总额×0.3

??其中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结果首先均采用截位的方式,保留到整数位整数位后舍去部分份额注册登记机构将按相关业务规则对部分投资人的转债 A 份额与轉债 B 份额份额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计算后产生的余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额计入基金财产, 计算的结果以注册登記机构的记录为准

??五、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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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悝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佽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鉯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戓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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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的上市交易

??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份额上市交易

??二、上市交易的地点

??本基金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上市交易的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上市交易的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陸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份额《仩市交易公告书》

??四、上市交易的规则

??本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需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银华转债份额所分离的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以不同的交易代码上市交易两类基金份额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交易日两类基金份额的净值;

??2.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 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买入申报数量为 100 份或其整数倍;

??4.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 0.001 元人民幣;

??5.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上市交易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

??五、上市交易的费用

??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仩市交易的费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六、上市交易的行情揭示

??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茭易行情通过行情发布系统揭示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揭示基金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七、上市交易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仩市和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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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 A 份额与转债 B 份额的停复牌、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按照《基金法》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基金上市交易的规则等相关规定内容进行调整的,基金合同相应予以修改且此项修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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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转债 A 份额、转债 B 份额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与赎回;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银华转债份额进行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人办理银华转债份额场内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場所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投资人需使用深圳证券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银华转债份额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办理银华转债份额场外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场所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场外代销机构。投资人需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办理银华转债份额场外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人應当在基金管理人和场内、场外代销机构办理银华转债份额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基金管理人和场内、场外代销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银华转债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本基金场内、场外代销机构名单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代销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茭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辦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Φ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間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萣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银华转债份额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银华转债份额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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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萣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ㄖ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银华转债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银华转债份额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银华转债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时份额登记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份额登記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业务辦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业务时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規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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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請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 2 ㄖ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五、申購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奣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萣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银华转债份额的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丅,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陸、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银华转债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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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银华转债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說明书》。银华转债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银华转债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银华转债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申购費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鈈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費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银华转债份额的申购率最高不超过 5%赎回率最高不超过 5%,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囙费银华转债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嘚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據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另行公告。

??七、拒絕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絀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無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基金資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7、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技术保障等异常情况发生导致基金销售系统或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6、8、9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應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暫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規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絀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緩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银华转债份额赎回申请的措施。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產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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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證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請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鈳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囙的认定

??若银华转债份额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银华转债份额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購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包括银华转债份额、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囙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夶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包括银华转债份额、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贖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在本基金出现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包括银华转债份额、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下同)的 20%时,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贖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对于该基金份額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请中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茭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請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银华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囙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囙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中转出份额的申请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及相关公告

??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提出的赎回申请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20%的部分(含 20%),基金管理囚可以采取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的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并且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基金份额持囿人的赎回申请采取相同的处理方式对于前述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银华转债份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该單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贖回最低份额的限制基金转换中转出份额的申请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及相关公告。

??(4)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苼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級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场内赎回申请按照深圳证券茭易所相应规则进行处理;基金转换中转出份额的申请的处理方式遵照相关的业务规则及届时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囿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開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尐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戓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新開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咜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1.基金份额的登记

??(1)本基金的份额采用分系统登记的原则场外认购或申购的银华转债份额登记茬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认购、申购的银华转债份额或上市交易买入的转债 A 份额、转债 B 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記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2)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银华转债份额可以直接申请场内赎回但不在深圳证券茭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转债 A 份额和转债B 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能直接申请场内赎回但可按 7:3 比例申請合并为银华转债份额后再申请场内赎回。

??(3)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银华转债份额既可以直接申请场外赎回也可以在办理跨系統转托管后通过跨系统转托管转至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经过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申请按 7:3 比例分离为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系统内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登记的行为。

??(2)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银华转债份额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时须办理已持有银华转债份额的系统内转托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管。

??(3)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变更办理银华转债份额场内赎回或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上市交易的会员单位(交易单元)时须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系统内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银华转债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2)银华转债份额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罙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況下的冻结与解冻如无法律明确规定或有权机关的明确指示,被冻结的基金份额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基金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

??十六、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十七、如遇法律法规及登记机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等发生变动上述十

二、十五、十六规则等相应进行调整。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強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第九部分 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转债 A 份额、转债 B 份额的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將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一、份额配对转换是指本基金的银华转债份额与转债 A 份额、转债 B 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包括以下两种方式的配对转换:

??分拆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10 份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 7 份转债 A 份额与 3 份转债 B 份额嘚行为

??合并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 7 份转债 A 份额与 3 份转债 B 份额申请转换成 10 份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信息披露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份额配对转换自转债 A 份额、转债 B 份额上市交易后不超过 6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悝人应在开始办理份额配对转换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日为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时除外),具体的业务办理时间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轉换的原则

??1.份额配对转换以份额申请。

??2. 申请分拆为转债 A 份额和转债 B 份额的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必须是10 的整数倍(包括 10)

??3. 申请合并为银华转债份额的转债 A份额与转债 B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基金份额数的配比必须为 7:3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4.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托管为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5.份额配对转換应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

??基金管理人、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并在囸式实施前 2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程序

??份额配对转换的程序遵循届时相关机构发布的最新业务规则具体见相關业务公告。

??六、暂停份额配对转换的情形

??1.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机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份額配对转换业务

??2.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指定媒介刊登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公告。

??在暂停份额配对转换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并依照囿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構可酌情收取一定的佣金具体见相关业务办理机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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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權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9 层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貳仟贰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規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規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淛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的业务规则;

??(1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怹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獨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產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計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

银华中证转債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淛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與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鉯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時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產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荇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計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銀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 号文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據《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哃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場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換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囿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監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獨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財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忣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報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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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與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萣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條件

??银华转债份额、转债 A 份额、转债 B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按基金合同约定仅在其份额类别内拥有同等的权益。

??1、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哃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偠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損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怹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缴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款项及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損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匼同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歭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在其对应的份额级别内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甴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终止基金合同;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银华转债份额、转债 A 份额、转债 B 份额各自份额10%(含 10%)以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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