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一栋租的房子在楼梯下面,共四层,公共楼梯装修房东是不是要装修好

扶手几乎大部分人都认为,双層楼以及多层楼的楼房装不装楼梯扶手,其实也并没有那么重要甚至一度判定是无所谓。 可如果当一些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那些不认為楼梯扶手的人还会这样想吗?

    李某租住未安装楼梯扶手的租的房子在楼梯下面下楼不慎摔伤。房东称李某是自愿租住后果应自己承擔,为此双方对簿公堂。上周记者获悉此案经过一审、二审,日前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房东将具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应承担50%责任赔偿房客5万多元。

    李某来自安徽租住在我市天宁区青龙街道。2010年2月26日她抱着2岁大的儿子从二楼下来,脚没踩稳想抓楼梯扶手又沒抓到,当即就侧翻倒地晕了过去。幸运的是儿子倒在她身上,并无大碍

响声惊动了房东的母亲,跑出来看到李某摔倒赶紧叫来兒子。李某很快被送到医院被诊断为脑部受伤并接受了开颅手术,先后花去医药费5万余元经鉴定,构成九级残疾

  因与房东在赔偿问題上谈不拢,摔伤1年多后李某诉至天宁法院,要求房东赔偿各项损失15万余元

房东辩称,意外发生前4天李某找上门要求租房,当时怹说租的房子在楼梯下面刚建好,楼梯扶手还没装不租,但李某称自己会小心要求租赁。在这种情况下他才将租的房子在楼梯下面租给李某,并一再关照她要注意安全对于李某意外摔伤,自己已完全尽到义务而李某明知租的房子在楼梯下面有隐患而要求住,是甘願冒险的行为后果应自担。出事后他还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1万多元医药费,为此他提出反诉要求李某返还。

经审查天宁法院确定李某摔伤损失109263元。法院认为楼梯未安装扶手,具有安全隐患房东将这样的租的房子在楼梯下面出租给李某,导致其失足摔落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李某明知房屋尚未装扶手可能危及安全且下楼时怀抱幼儿,未注意安全自身亦有过错,因此确定双方各承担50%的責任。

判决后房东不服提起上诉,称李某是自甘冒险后果自负。市中院经审查驳回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乐步楼梯  首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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