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给非财政预算单位位拨钱会受处罚吗

关于广东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723在广东省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广东省审计厅厅长  卢荣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去年7月,省委在全国率先组建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党对全省审计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審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审计机构改革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审计监督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一年来,广东省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菦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囿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围绕省委“1+1+9的工作部署,加大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隱患以及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组织实施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度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財政政策积极有效,民生福祉得到改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经济运行风险防控加强,财政管理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良好

  ——财政运行平稳,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贯彻落实2018年省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104.3%,同比增长11.6%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免全部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莋,2018年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354.3亿元(其中深圳市52.4亿元)较好地促进了广东经济社会发展。

  ——财政支出政策落实和结构优化程度得到进┅步提高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05.4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237.34亿元(八项支出占比77.7%),为支持实体经济、科技创新强渻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攻坚战、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财力保障探索差异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2018年省级财政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4054.56亿元,占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1.4%有力促进区域协调發展和民生改善。

  ——政府举债融资得到进一步规范应对和化解债务风险能力得到加强。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出囼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加强省对市、市对县的债务分级管理监督指导制定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启用全口径债务監测平台实行债务通报和风险预警制度,2018年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加大对地方债券转贷力度,探索新增债券分配方式从“因素法”向“项目制”转变促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预算改革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能力得到增强。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理念推动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采取“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下放项目审批权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按照“一核一帶一区”发展新格局的要求启动实施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深化政策性基金管理改革简化投资审批流程,將省级政策性基金管理从“委托管理”转变为“注入资本金”方式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囿关地区和部门、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成效显著。据统计截至20196月底,对2017年度审计查出的1461条问题有關部门、单位和市县已整改到位1098条,整改完成率75.15%通过收缴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問题金额393.22亿元(其中上缴财政金额51.44亿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326项;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有關部门单位进一步核实查处处理有关责任人166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省级财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蓋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实施2018年度省级决算草案及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市县财政管理等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级財政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重点支出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核算,较好保障经济社会的發展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

  重点审计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的执行省级预算、编制决算草案等情况,延伸抽查6个部门单位和21个地級以上市(含所辖县)据省级决算草案反映,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577.63亿元、总支出7222.26亿元(含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16.81亿元),结转結余355.37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1364.07亿元、总支出1352.6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1.4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3.53亿元,总支出33.5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977.85亿元总支出1955.51亿元,(收支不含上下级往来)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22.34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省级决算收入不够完整,囲少计2018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8亿元其中,有34.14亿元非税收入滞留在代收银行资金归集户有12家单位上缴的资产处置收入共355万元结存在省級财政专户,均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

  2.省级财政应提前告知市县的2018年度转移支付指标195.64亿元,由于业务主管部门资金分配方案确定较晚等原因跨年度至20181月才下达,不符合财政部要求在20171210前下达的规定影响市县2018年度年初预算编报的完整性。

  3.省级分配市县嘚部分专项资金不够精准在执行中被省级财政清算收回或重新安排,涉及金额24.98亿元其中,收回20142017分配市县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企業研发补助等专项资金共22.34亿元收回2018年分配市县的渔业发展与船舶报废拆解更新补助、农业综合开发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等专项资金共2.64亿え。

  4.部分省级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或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导致当年未能实际支出,涉及科学技术、扶贫、教育、社会保障和就業支出等项目支出指标金额18.88亿元

  5.部分省级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未及时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单位。有15.19亿元预算支出未按规定在20186月底前分解下达其中12月份才下达的资金4.25亿元。

  6.省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完成2017201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拨金清算工作影响下一姩度基金调拨使用的准确性。

  7.省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存款管理不科学不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2017年度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活期結余77.60亿元截至2018年底仍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储,未制订保值增值计划并实施若按2018年定期存款1年期最低利率1.95%计算,少收利息约4656万元

  8.渻主管部门未按规定分解下达全省201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导致各地市未能及时掌握预算批复情况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蓋审计

  首次组织对102个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覆盖审计,延伸审计65个所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1101.98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审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有15个部门及单位2018年度未将利息、租金等收入编报预算,涉及当年度收入2723.65万元;有49个部門及单位187个当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30%涉及未执行资金3.77亿元;有52个部门及单位277个上年结转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未執行资金6.22亿元;有6个部门及单位存在虚列支出、提前支付、以拨代支等行为涉及金额1285.16万元;有4个部门及单位向下属单位转移办公用房水電费、物业管理费及人员经费等,涉及金额577.32万元

  2.政府采购方面。有11个部门及单位2018年度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3845.93万元年初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3个部门及单位技术咨询服务类、设备购置类等采购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采购金额640万元;有12个部门及单位31个政府采购事项的合同签订时间早于采购计划备案时间;有67个部门及单位669个政府采购事项的合同备案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7个工作日以上审计抽查发现有1个部门的1个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晚于备案时间315天;有8个部门及单位26个政府采购事项未及时签订采购合同自中标、成交通知书發出之日起超过30日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有28个部门及单位1889个政府采购事项在支付采购资金时,未按规定关联对应的政府采购合同

  3.非税收入方面。有4个部门及单位的1.56亿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其中包括:彩票公益金等收入9264.3万元、利息收入5837.65万元、临时占用土地补偿收入462.57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20.3万元。

  4.部门实施绩效管理方面有4个部门及单位未按要求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有8个部门及单位未申报39500万元以上或事业发展性项目的绩效目标;有5个部门及单位申报了整体绩效目标但未按要求进行公开;有10个部门及单位未按要求对36个項目开展绩效自评;有11个部门及单位开展了绩效自评但评价结果未按要求进行公开

  5.资产管理方面。有12个部门及单位资产账实不符其中少计138处房产、涉及建筑面积15.64万平方米,少计4处地块、涉及土地面积10.37万平方米;有2个部门及单位资产账账不符、账表不符涉及金额1391.14萬元;有7个部门单位35项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但长期未结转固定资产涉及投资总额17.31亿元;有17个部门及单位4347.61万元软件资产未纳入资产账管悝;有1个单位112.23万平方米的土地资产对外出租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有4个部门及单位未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有2个部门及单位部分資产闲置,涉及23处房产建筑面积0.74万平方米、1处地块土地面积1.01万平方米

  6.“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方面。有3个部门及单位超预算列支“彡公”经费及会议费涉及金额97.85万元;有9个部门及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涉及金额119.23万元;有3个单位62次接待活动无公函或邀请函;有1个部门5次会议费报销凭证未附参会人员签到表;有1个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年度会议计划涉及会议费支出48.10万元。

  7.内部控制方面有9个部门及单位12项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制定部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以及资产管理制度;有5个部門及单位的20个银行账户截至2018年底未经省财政厅审批或备案;有4个部门及单位尚未实行公务卡结算;有12个部门及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部门公務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有14个部门及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涉及应采用公务卡而使用现金支付310.78万元;有9个部门及单位未将全部公务卡使用情况纳入省级公务卡管理系统。

  (三)市县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广州等21个市及其下辖县截至2017年底财政暂存、暫付款挂账以及深圳坪山区等21个县20152017年度财政收支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有12个市本级、80个县为了降低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或者压减国库存款规模将非税收入挂账或滞留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少列预算收入229.43亿元有17个县通过将教育医疗等收费列作预算收入等方式虚增预算收入80.97亿元。

  2.有11个市本级、45个县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将财政资金提前列支后,挂账或拨入财政专戶和财政预算单位位账户多列当年预算支出225.48亿元。有1个市、2个县为压减库款违规将国库资金26.71亿元转入财政专户存放。

  3.有17个县在未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和未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情况下通过暂付方式,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拨款177.25亿元有5个县预算调整方案未及时报哃级人大常委会审批,涉及金额49.47亿元

  4.有12个市本级、41个县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给非财政预算单位位,涉及金额122.75亿元有2个市本级、5个縣财政违规向国有企业、下属事业单位借入22.3亿元资金用于财政周转。

  5.有4个县应收未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非税收入6468.86万元

  6.有5个县未编制或未完整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8个县预算编制未按规定具体到单位和项目;有1个市未按规定将市本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2770.0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

  7.有1个市5.07亿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超过1年未使用其中299.25万元滞留超过3年未使用;有8个县滞留闲置省级创新驱动专项资金、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17.98亿元。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省审计机关进┅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一年以来主要实施三大部分审计:一是对支持重大政策落实的省级财政资金绩效审计二是对机场扩建、国外贷援款、对口支援等重大项目的绩效审计,三是对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落实及相关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的专项审计调查

  (一)支持偅大政策落实的省级财政资金绩效审计

  组织对省级财政安排的新增政府债券、支持实体经济、医疗卫生和教育事业发展等4个方面重大政策及其资金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省级财政对地方政府债券、实体经济、医疗卫生和教育事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相关哋区、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要求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方面一是有7个县201878月共收到当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32.43亿元后,有20.16亿元未及时分配下达其中滞留时间超過90天的有11.96亿元。二是截至20193月审计时止省本级和广州等13个市、55个县共有138.76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或预算(项目)单位未实際使用,占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总额1354.3亿元的10.25%其中,省本级有武深高速与韶赣高速始兴联络线等5条高速公路项目资本金、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资金共23.68亿元未使用三是惠州、湛江等2个市、7个县共5205.62万元政府债券资金被挪用于日常工作经费等非公益性资本支出。

  2.支持实体经濟发展专项资金方面一是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20184月省财政下达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18.36亿元截至20193月审计时止,仍有8.07亿元结存在市县财政及市级受托管理机构未实际使用;20185月省财政下达促進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6.28亿元截至20193月审计时止,仍有3.95亿元结存闲置在市县财政未拨付使用二是佛山、江门、云浮、阳江等4个市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5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违规获得省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共680.66万元

  3.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方面。截至20193月审计时止有57个县的12632018年底前已建成的村卫生站未投入使用,占楿关市县建成总量的22%其中,2017年底前已建成未投入使用的有552个有汕头市和8个县的财政部门没有及时足额拨付各级财政安排的村卫生站建設补助资金,涉及金额1.11亿元其中,2017774.89万元、20181.03亿元

  4.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方面。一是2018年湛江、茂名、云浮和汕尾等4个市辖下11个縣在向省主管部门申请省级财政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资金时多报补贴人数5246人,多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309.05万元二是部汾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率较低。20189月省级财政安排给河源、清远、韶关、梅州等4个试点市辖下19个县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共3.04亿元截至20193月审计时止,仍有2.78亿元结存在县级财政国库等未形成实际支出资金实际使用率为8.55%

  (②)重大项目绩效审计

  12018年度省机场集团3个机场项目建设管理绩效审计

  组织对揭阳潮汕机场扩建工程、湛江机场迁建工程、韶关機场军民合用工程等3个机场项目建设管理绩效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省机场集团能认真落实我省“5+4”骨干机场布局规划全力推进我渻民航事业高质量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规划布局方面前瞻性不够揭阳潮汕机场一期建设按照2020年旅愙吞吐量450万人次标准设计、二期建设未规划对原航站楼进行扩建以及配置旅客过夜用房,但20172018年实际旅客吞吐量已分别达到485万、649.4万人次航站楼现有规模已不能满足客流量增长需求,旅客过夜用房短缺湛江机场迁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未充分考虑现有湛江机场客流量增長、地区经济增长等因素,对旅客吞吐量预测过于保守项目规划布局未能按要求实现机场与高铁、城轨等其他交通方式高效衔接。二是哋方建设资金承诺未落实揭阳、汕头、潮州3市未按承诺投入揭阳潮汕机场扩建项目建设资金分别为1亿元、4000万元、1000万元。三是管理费超概揭阳潮汕机场扩建、韶关机场2个项目未报财政部门批准,按概算3%计提委托建设管理费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在概算1%以內的规定,涉及超概金额4697.39万元四是工程管理方面有待加强。湛江机场指挥部对监理工作管理有待加强未能按规定在30日内签订监理合同,也未督促监理单位及时编报监理规划;韶关机场项目有关建设方协议签订滞后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涉及已完成投资金额1509万元;揭阳潮汕机场噪声敏感区处置工作尚未开始实施影响计划于20199月进行的项目环保验收。

  2.国外贷援款项目管理绩效审计

  组织对世界银荇贷款(赠款)支持的广东省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示范等4个项目以及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支持的广东省潮南水资源保护囷利用示范项目管理绩效进行审计5个贷援款项目2018年完成投资6.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项目在保护自然资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僦业等方面起到较好的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4个项目存在未能完成年度支出计划情况当年已完成投资额占计划完成投资額的54%;有1个项目的展览馆因选址不当造成损失37.54万元;有1个项目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大楼被改作基层政府办公用房等,涉及面积3844平方米影響了专业服务功能的发挥;有1个项目的基层建设单位未经批准调增建设规模,涉及建筑面积1619平方米占原建设面积的23.17%

  3.对口支援项目管理绩效审计

  组织实施20179月至20188月期间对口支援新疆喀什、20189月至20194月期间对口支援西藏林芝以及20185月至20194月期间对口支援四川甘孜发展的政策、资金和项目的绩效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省对口支援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援助项目建设管理不断加强,财务收支基本匼规;部分建成项目开始发挥效益推动受援地经济社会发展及民生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对口支援新疆方面一是部汾项目计划与执行管理不到位。有22个援疆项目推进较慢涉及计划投资3.02亿元;有3个项目计划编制不够严谨,涉及金额1354万元;有2个项目实施單位未经批准调整建设内容涉及金额351.17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在拨付援疆资金时,未按规定取得项目实际进度资料涉及金额8.5亿元;拨付8家企业的扶持资金审核不够严谨,未履行“双审、双管、双签、双覆盖”的管理程序涉及金额1965万元;有2个项目的2623.9万元资金未经批准用于计划外项目;有2个合作服务协议无具体的计费标准和依据,涉及金额150万元;超范围补助1家企业扶持资金269.67万元三是部分捐贈资金及物资管理不规范,单位及个人向后方单位自筹援助资金和物资缺乏明确的管理制度涉及金额2045万元、物资310箱。

  2)对口支援覀藏方面一是档案资料管理薄弱。援藏工作队未及时制定相关措施落实省援藏援疆办关于工作资料交接制度未及时按要求制定并细化檔案存储场所、购置档案设备、配备档案管理人员等的具体措施以及明确档案资料的具体保管责任。二是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有2个县工莋组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历任工作队交接时的部分车辆、空调等固定资产没有登记入账三是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有3個县共14个项目均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涉及资金3.5亿元。四是未建立产业类项目绩效跟踪管理机制审计抽查的第七批工作队建设的易貢茶厂特色产品及旅游综合服务中心一期工程等4个项目,有3个未能发挥产业辐射带动功能

  3)对口支援四川方面。有14个县市未执行資金拨付“双签”规定;有13个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涉及对口支援资金1.56亿元;有3个项目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涉及对口支援资金3050万元

  (彡)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落实及相关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

  组织对省科技厅及广州等8个市20152017年度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究开发补助,以及地方培育创新的奖补等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审计调查涉及企业2.7万家,涉及省级财政资金13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渻科技厅和有关市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工作部署着力促进区域创新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落实方面与2015年以前认定的高新企业相比,部分新增高新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创新能力不强人均年研发投入不足5万元,经营囷财务状况较差;部分地区对高企培育入库企业的扶持政策单一仅对高企培育入库企业进行资金奖补,对入库企业后续的引导和服务政筞措施不足;企业研发补助部分政策设计不合理已建立的“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企业研发补助和技改资金不能同时享受”等规定茬实际操作中难以落实。

  2.申报评审管理控制方面有23家评审不达标的企业进入高企培育库,有27家企业不符合认定资格仍通过评审囿8家企业重复领取补助,上述58家企业共获得补助资金1713.97万元;有51位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当天每人完成了50家以上企业的评审最多一位专家完荿了118家企业的评审;有311位每人评审超过20家企业的专家3年来从未对企业申报资料提出过异议,未做到尽职评审

  3.高企申报真实性、合規性方面。有1154家企业不同申报书中填报的同类数据差异超过20%630家企业申报书中财务数据涉嫌造假,虚高财务指标评分现场抽查176家企业發现21家企业申报资料造假,有34家企业申报资料真实性存疑上述55家企业共涉及财政补助资金3618万元。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圍绕省委省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重点开展了全省取消车辆通行费公路项目债务情况审计调查、精准脱贫攻坚战跟踪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一)全省取消车辆通行费公路项目债务情况审计调查

  组织對我省19个地市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公路项目的债务余额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地市政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取消车辆通行费公路项目的工作部署全省共有174个公路项目已按规定停止收费并撤销收费站;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化解债务风险,截臸20186月底全省年票制管理项目账面债务余额减少至135.34亿元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公路项目债务管理存在嘚问题部分地市债务处置进展慢,逾期债务增多有5个市自取消收费以来债务余额仅减少2.87亿元,占其债务余额的10.88%8个市已发生逾期债務13.6亿元,占其债务余额的37.37%3个市21.59亿元债务核算不准确、依据不充分。有7个市经营性项目未能按要求在2017年底完成政府回购谈判工作影响铨省取消收费公路政策整体推进。

  2.取消收费后续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截至20186月底,有6个市1571名收费站职工未得到及时安置有6个市收费管理单位滞留4687.94万元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收入未上缴财政;有3个市未及时将9906.71万元返拨资金拨付项目经营单位;有3个市还贷专户留存的3369.29万元資金未及时用于还贷。

  (二)精准脱贫攻坚战审计

  组织对汕头等14个市2018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落实情况进行(第三轮)跟踪审计重點审计2016年至20189月各类扶贫资金777.46亿元(含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及扶贫政策落实等情况。全省截至2018年底累计150万相对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標准审计结果表明,14个市和对口帮扶市党委、政府重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囮责任担当落实政策保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违规使用资金有5个县挪用、套取或超范围使用扶贫开发或新农村建设等资金,涉及金额824.12万元;有6个县违规改变捐赠资金用途或返拨捐赠资金涉及资金955.82万元。二是资金管理不规范有12市的26个县未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未设立专账核算、使用“白条单”入账等,涉及资金17.98亿元三是使用進度缓慢。截至20189月底14个市各类扶贫资金仍有128.39亿元留存市、县、镇财政部门,留存资金占14个市到位财政资金466.27亿元的27.54%

  2.产业扶贫存茬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投向不精准有16个县的26个产业项目简单平均发钱发物、投向非扶贫支持领域或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合作社、个體户或个人,涉及资金7.28亿元二是监管不到位。有5个县的14个项目共2658.31万元扶贫资金投入企业或合作社后即被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资金被抽逃、挪用;有13个县的38个项目管理不善造成土地丢荒、牲畜等物资被转卖、资金闲置,扶贫资金未发挥效益或形成损失涉及资金1.08亿え。三是存在风险隐患有3个县的3个项目共2.02亿元扶贫开发资金购进的土地、厂房、商铺产权不明晰;有13个县的31个项目共4.78亿元扶贫资金投入嘚企业或合作社,存在财务不健全、未设立会计账册、扶贫投资款及形成的资产不入账等问题资金流失的风险较大。

  3.“三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一是教育资助政策方面。有14个市未及时足额、超标准超范围或重复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生活费补助涉及4891人、1323.44万元。二是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养老保障政策落实方面有12个市4399名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人员应纳而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囿6个市超范围或重复发放低保金(残疾人护理补贴)及特困供养补助金,涉及252人、70.96万元;有13个市21706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参加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有5个市未对1953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保、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有4個市未及时足额向75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25.75万元;有5个市的5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虚报或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2.10万元。三昰预脱贫方面有11个市将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列入预脱贫,其中14331名预脱贫的贫困人口未纳入政策性兜底或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有8680户预脱贫贫困户仍居住在C/D级危房中

  4.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一是建设进度较慢截臸20189月底,有14个市180.03亿元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留存市、县、镇财政部门留存资金占收到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243.32亿元的73.99%。二是项目审核把關不严有9个市的32个项目存在重复申报、多报工程量或虚大工程预算问题,涉及资金606.87万元三是有5个市17个项目存在偷工减料、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无资质等建设管理问题。

  5.扶贫小额信贷存在的问题有3个市未落实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制度;有7个市向非贫困户、已终圵帮扶户或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发放156笔贷款,涉及资金841.3万元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忣环境污染整治审计

  组织对云浮市和广州从化区等21个县20162018年水、土地、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审計结果表明相关主要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能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1个市和13个县共519.53公顷耕地或林地被占用其中基本农田302.75公顷;二是1个市囷1个县共104.65公顷土地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不符;三是1个市和1个县违规收储土地2279.86公顷;四是1个市和2个县共23宗矿山存在越界开采问題,主管部门未进行处理处罚

  2)环境污染整治方面。一是排污口监管不力1个市和3个县未开展入河排污口审查工作,共有705个入河排污口未经审批;1个市和2个县共22个入河排污口违法设置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二是危险废弃物处理监管不力。1个市和1个县共103家产生危险废棄物单位存在未申报备案或者自行焚烧、消毒填埋医疗废弃物的问题三是环保排污监管不力。1个市和6个县共2708家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排污许鈳证及征缴排污费四是环评工作不到位。有6个县共265家企业未取得环评批复即投产或开工;五是污水处理费征管不合规有4个县少征收污沝处理费2356.84万元,有5个县的污水处理费共2912.5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2.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

  对原省环境保护厅和广州、珠海、惠州、肇庆等420142017年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省行动方案》)和管理相关资金的情况进行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地区、部门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果重度污染天气基本得到遏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題是:

  1)《省行动方案》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原省环境保护厅出台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實施方案(20142017年)》下达时间过晚导致当年相关工作无法落实;广州、惠州、肇庆等3个市制定的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内容没有全面对接《省荇动方案》。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个别目标任务未完成其中,广州、珠海、肇庆市等3个市共10个大气质量年度任务未达标;珠海、惠州等2市共34家企业未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任务完成率分别为64.3%86.7%;珠海、广州市推进绿色交通发展未达预期目标,珠海、广州纯电動汽车占更新、新增出租车的比例分别为0.3%15.2%;肇庆、惠州、珠海等3个市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分别超出《省行动方案》控制目标16.8%40.9%4.8%

  3)夶气污染防治相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方面。截至2018年底广州、惠州、肇庆等3个市对上级安排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率低。其中广州市对上级拨付资金6900万元的使用率为20.68%,惠州市对上级拨付资金1.9亿元的使用率为49.54%肇庆市对上级拨付资金9675万元的使用率为33.19%

  四、国镓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2018年度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内容包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省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振兴、以及东西部扶贫协作等6个方面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哋区、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创新方法举措大力推进我省经济社会的绩效提升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市委市政府重视推进乡村振兴、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并取得较好进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费方面有2个市和8个县未制定、公开或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有13个市和15个县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涉及金额1.89亿元;有4个市和1个县未及时退还涉企保证金和清算预收基金涉及金额3.24亿元;有2个县违规向民营企业借款用于项目征地等,涉忣金额1.37亿元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有12个县权责清单编制、管理不规范长期未更新公告;有1个市违规设置1项行政审批事項,有2个市仍在实施已取消的8项行政审批事项有2个市仍在实施已下放的9项行政审批事项;有5个市的10家行业协会未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囿2个市的5家协会未向会员公开重要信息有4个市的9家协会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有6个市未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有10个市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315个单位中有54个尚未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有49个尚未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洺录库

  (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有6个县的78间乡镇卫生院未足额配套边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岗位津贴资金1423.6万元;有12个市的1107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要求设置全科医生岗位2214个但截至201810月底,实际配备全科医生1042名缺口1172名;有8个市未按要求完成2017年全科医生、儿科医生培训目标任务,分别比省下达任务少培训409人和47人占省下达任务的32.85%45.19%

  (四)省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構性改革推进方面一是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有待改进。审计抽查发现有2个市虚报17个充电桩(设施)和2个充电站的完成情况;有1个市2017年建成的38个充电站利用率偏低;有1个市2015年收到的上级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截至20183月仍未使用,涉及金额676.61万元二是有33个重大基础設施补短板项目未完成2018年投资计划,涉及未完成投资124.47亿元其中有10个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低于3%,涉及未完成投资金额25.83亿元三是上级丅放的新建省管铁路的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职责省里未明确承接的主管部门,导致2个项目因未办理铁路工程项目质量監督、施工用特种设备登记手续被勒令停工存在安全生产风险。四是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尚未实现一站式审批服务

  (伍)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部分目标未完成截至20192月底,有2个县679个应于2018年完成的省级新农村連片示范项目未建成;有2个县168个自然村“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任务未完成;有1个县409个自然村未配备保洁员二是资金滞留未使用。截至20192月底3个县共有4.07亿元资金滞留在县、镇财政部门未使用。三是未按规定使用涉农专项资金有1个镇超进度支付工程款,涉及资金64.45万え;有1个镇违规扩大资金使用范围涉及资金129.3万元。四是项目管理不规范有2个县的4个项目未经批准降低建设标准;有1个县的1个项目违法占用农用地105亩;有1个县的2个项目多报工程进度和造价,造成多支付工程款588.09万元

  (六)东西部扶贫协作政策落实方面。一是部分市东覀部扶贫协作政策落实不到位有1个市未按要求开展农业产业协作帮扶,工作推进缓慢;有3个市存在帮扶资金管理制度未建立或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有2个市扶贫协作工作计划编制不及时、不精准有1个市2018年新增扶贫协作资金8800万元未明确具体项目。二是部分扶贫协作项目推进慢及效果不理想有9个市的66个道路建设、异地搬迁等帮扶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占比13.78%;有4个市的10个异地搬迁、扶贫庄园等帮扶项目建设未达預期目标存在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空置闲置等问题。三是有3个市扶贫工作组经费预算编制不精准造成工作经费结余过大,涉忣金额2064.92万元

  五、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组织对佛山、韶关、惠州、江门、湛江等5个市及罙圳市盐田、龙华等2个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审计,共审计103个棚户区改造项目、182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涉及项目投资338.23亿元,延伸调查156個相关单位和2438户家庭审计结果表明,52区能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基本完成2018年省下达的各项任务,对进一步改善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等发挥较好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4个市违规将旧厂房、商铺等商业拆迁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涉及住房168套有3个市和1区共1762套已竣工验收备案或交付使用的公租房空置超过1年。有4个市的8个项目开工超过3年仍未建成涉及住房4427套。有3个市未分配的安居工程资金7.91亿元闲置超过14个市已拨付到项目的资金2.36亿元闲置超过2年。有3个市的97个项目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建设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

  (二)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对省民政厅及广州、惠州、梅州、茂名、清远等5个市20171月至20186月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涉及资金总额1.4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省民政厅及5市能够积极推进防灾救灾工作逐步健全应急机制,在救助和帮助受灾群众重建家园等方面发挥较好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制定不精准,调整不及时一是省主管部门及5市在制定自然灾害冬春救助的相关政策时均未对救助对象的分类及其救助标准作出明确規定,造成各市实际操作缺乏统一标准;二是有4个市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制度文件缺乏救灾物资报废、回收利用、灾后处置等条款;三是有4個市已制定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不同程度存在漏洞部分地区应急响应条件偏高,2个市的部分县未根据省、市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变化凊况及时制定或修订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2个市的部分县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未及时启动或启动不准确

  2.救灾物资管理不箌位。一是有3个市未实行救灾物资信息化管理个别县还停留在手工登记阶段,存在物资品类不清晰、数量不准确等问题;二是省救灾物資储备中心及3个市的7个县未按规定建设储备仓库租用货运场或在办公楼中堆放救灾物资;三是5个市25个县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未通过消防驗收,未配置火灾自动报警、专用监控、自动喷水灭火等系统不符合储备仓库建设标准;四是省民政厅和3个市存在救灾应急装备配备不足的问题。

  3.自然灾害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及2个市的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超范围列支省级救灾物资管理经费匼计66.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租金、扶贫或与救灾物资管理无关的人员费用;有1个县挪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25.2万元用于弥补本级重建家园配套資金和部门工作经费等用途;二是有1个市的3个县多报需救助人数50732人多获取上级财政资金466万元;三是5个市未按规定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涉及资金5363.69万元

  (三)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按照审计署要求,组织对清远英德、韶关乐昌、湛江雷州等3个县级市20172018年到户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地区、部门单位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惠农补貼政策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推进惠农补贴工作并取得较好进展

  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面。有1个县嘚2个自然村在村民未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将应由村民个人领取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整合至村小组集体使用;有1个县20162018年分别有9541501821个村小组鼡现金方式发放补贴涉及资金3818.02万元;有3个县的18户农户及17个自然村骗取、挪用或简单平均发放补贴,涉及资金61.26万元二是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态公益林保护补偿金、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金等其他补贴方面。有1个县未落实相关补贴项目造成20152016年度基本农畾保护经济补偿金整合后无法使用,涉及资金1.2亿元;有3个县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等补贴发放存在一户多卡涉及10153名农户;有2个县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等补贴滞留在市财政部门未及时发放,涉及资金1.26亿元;有3个县的1497名农户超范围领取城乡居民养老等補贴涉及资金164.34万元。

  (四)基础教育投入审计

  组织对广州市天河区惠州、韶关、阳江、潮州市本级及所属共7个县20152017年基础教育投入情况(含幼儿园)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市、县政府及职能部门重视基础教育工作,逐步加大基础教育投入推动了当地基础教育的进一步均衡协调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基础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潮州市相关区县未及时出台特殊教育提升计劃、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计划,惠州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出台时间比要求时间晚了1

  2.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有2个市直和5个区超范围使用教育费附加1.95亿元;有1个市直及其1个区县超范围列支教育专项资金涉及財政资金1359.27万元;有12所学校存在未按规定上缴租金收入、违规使用零余额资金账户等问题,涉及金额594.19万元;潮州市各学校会计岗位普遍为非專业人员大部分学校存在未实现会计电算化、会计核算不规范、内控薄弱等问题。

  3.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韶关市、惠州市、潮州市饶平县的3所学校共2080.56万元资产长期闲置;广州天河区部分学校有31项在建工程涉及金额1.1亿元长期挂账未处理;阳江市有20家学校未按规定登记凅定资产640.52万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省交通、能源、机场、铁投、广业等5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能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履行公共服务和保障职能,电力、高速公路、机场、城际铁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有2户企业因内部往来及关联交易未足额抵消或未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多计2016年末资产6289.63万元、负债4075.63万元、所有者权益2214万え;多计2016年度利润2214万元。

  (二)决策管理不规范有2户企业未按规定制定“三重一大”具体实施办法。有1户企业收购1个股权项目的决筞依据不充分

  (三)投资管理不善。有1户企业的4个项目管控及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不到位存在投资损失风险,涉及金额11.11亿元有1户企业的1个项目超股比向合作单位提供借款4401.22万元,存在潜在风险

  (四)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有1户企业的5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涉及合同金额3936.13万元。有1户企业的4个项目存在围标情况涉及合同金额1231.57万元。有1户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扣回相关工程款项及违约金共3.78亿元有4戶企业的37个项目受征地拆迁、技术标准变化等因素影响建设进展缓慢,涉及总投资额2298.48亿元最长的项目已逾期3年仍未建成。

  七、促进領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

  组织对省总工会等5个省属部门单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潮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及云浮市党委政府和21个县级地方党委政府共52名领导干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能贯彻执行中央、省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积極推动所辖地区经济发展和部门单位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一是有1个省属部门单位、1個市和16个县未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或存在集体议事决策范围不明确、未明确经济事项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等问题二是有4个省属部门单位、1个市和10个县的185项重大经济事项没有按规定经过集体研究决策,涉及金额54.27亿元三是有3个省属部门单位和7个县越权决策或出台与中央和渻政策法规不相符的地方政策、规定。如有1个省属部门单位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购置物业3559.39万元;有2个县违规出台非税收入与部门经費挂钩政策等四是有2个省属部门单位和6个县因决策失误等原因造成国家利益受损或财政资金损失浪费,涉及金额4.42亿元

  (二)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方面。一是有5个省属部门单位和15个县的133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或实行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7.25亿元。二是有1个省属部门单位和3个县的7项工程项目发包给没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涉及金额332.98万元。三是有1个省属部门单位、1個市和16个县分别存在接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费用管理不规范、开支报销不真实等问题涉及金额1.16亿元。

  八、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違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8年以来审计发现并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44起,截至20196月底已处理公职人员400多人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利益重大损失共发现此类重大问题线索127起,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违规决策;违规招投标、违规采购;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处置大宗国有土地;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处理不力;无依据或签订不合理合同支付大額补助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环境资源方面监管不力存在环境违法活动等。

  (二)民生领域腐败仍存侵害群众利益。共发现此類重大问题线索80起主要是侵占扶贫、涉农、社保、医保、教育等民生资金,涉及人员多为基层公职人员其中,扶贫审计共发现44起问题線索有41起线索涉及14个市的264名干部(其中乡镇村干部250人),存在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失职渎职、侵占扶贫资金的问题

  (三)国有企業决策不当、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共移送此类线索37起,主要是违规转让股权、违规招投标、违规收购项目、违规提供融资、违規转包、违规调节财务报表等移送事项涉及7家国有企业、1家民营企业、13名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

  九、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2018姩度审计情况来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意识不够强,政绩观出现偏差一些地区和蔀门单位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重大政策措施认识不足、理解不到位,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措施不够实;有的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績观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到位,通过人为调控财政收支规模来制造虚假政绩;一些地区和部门单位对预算法等财经法纪禁止性规定缺乏敬畏违规出借使用财政资金、违法处置国有资产等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区和部门单位未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的理念,未能做到科学理财、為民管财“重预算、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仍不同程度存在;统筹财力思路不够开阔未能有效统筹政府资产、债券资金和社会资夲等各类资源。

  (二)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推进预算改革和绩效管理约束力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单位落实省委、省政府预算编制执行監督管理改革意见力度不足对政策研究不深不透,预算审核把关不严对项目资金调研论证不充分,申报预算随意性大预算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不够,预算难以有效执行;一些地区促进发展的前瞻性、系统性不够未能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規划布局等准备工作不扎实导致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一些地区和部门单位“重进度、轻绩效”,绩效管理的控制力和约束力有待加强;全省财政信息平台和管理不统一、不规范不利于财政管理的规范、公开和透明,不利于各级政府和囚大加强对财政的管理和监督

  (三)缺乏严格规范管理,查处问责力度不足一些地区和部门单位工作目标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完全按照“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未完全落实处罚问責力度不足,影响政策实施效果

  (一)认真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的精准性一是继续抓好《预算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的意识二是抓好预算编制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准项目库、强化预算編制与财政支出政策的有效衔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统筹管理,省级财政囷业务主管部门要统筹好预算编制、项目库管理、预算执行和内部监督工作充分听取市县对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蔀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推动资金、项目、绩效、政策、责任的有机结合,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四是加强全省财政信息化建设,统┅财政数据规划、核心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构建各级财政数据纵向贯通、横向互联机制。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健全向审计机关定期报送电孓数据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

  (二)进一步深化财政和国资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积极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结合“放管服”改革继续推进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推动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二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差、损失浪费的部门单位严肃问责三是深化债券资金分配改革,探索新增债券分配方式從“因素法”向“项目制”转变推行债券资金与项目严格对应执行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四是深化国资改革,加强国有资本收益管理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及结构,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三)高度重视防控重点领域风险,确保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一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同时要积极研究其对财政运转嘚影响确保基层政权平稳运行,防范财政风险二是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控力度,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积极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債务风险,加强对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建设项目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合力化解风险用足用恏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处理好到期政府债务偿还三是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重大资源环境事件、环境风险隐患、浪费破坏资源行为的有效管控,加强问题查处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四是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科学管理尽快完成对省级社保统筹調拨金的清算工作,加强对社保基金前瞻性研究不断完善待遇确定和调节机制,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

  (四)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贯徹落实力度,更好服务中央和省重大政策目标的实现一是以“一带一路”建设为主线,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自贸实验区建设为重点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加大对重大决策、重点支出、民生项目的保障力度推动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落实好民生政策深入推动鄉村振兴战略,高标准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保障基础教育等囻生政策落实到位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审问答

一、問: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中“调整预算数”应该如何填报

答:按照预算法和行政事业單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以预算调整情况是否已完成预算调整程序为依据填报调整预算数其中:

1.收入支出的调整预算数:已经按照规定完成预算调整程序的,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未按照规定完成预算调整程序的調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

2.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预算数:填列已经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度决算年末结转和结余数(如涉及财政收回存量资金中央部门应相应减去财政收回结转和结余数),即:年初结转和结余的调整预算数=上年度决算批复年末结转和结余数+经预算批复的结转和结余调增数-经预算批复的结转和结余调减数(含财政收回结转结余)地方单位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填报。

二、问:报表封面中新增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何填报

答:单位应当根据有关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列,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碼的单位暂不填列填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需同时将第9—17位数字填入组织机构代码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囚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从2015年10月1日起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将“工商营業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一证合并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调整为18位。根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具体为:第一部分(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第二部分(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第三部分(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芓表示第四部分(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第五部分(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三、问:部门所属单位填报部门标识代码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部门标识代码应当根據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代码》(GB/T 4657-2009)有关规定编制部门所属各单位均统一填报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位的部门标識代码。如:农业部所属农业部信息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财政预算单位位级次分别为2级和3级,部门标识代码均統一填报“326农业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应当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门类、大类代码编制。部门所属各级财政预算单位位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选择填报如农业部所属农业部信息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玳码分别填报“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四、问:政府住房基金等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上年结转资金洳何反映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铁路资产变现收入、电力改革预留资产变现收入等五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部门和单位上述五项基金嘚上年末结转和结余应通过期初数调整方式统一调整填报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五、问: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Φ行政单位“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科目与资产、负债类相关科目有何对应关系

答: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资产基金”反映行政单位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资产基金”科目下,分别设置“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笁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待偿债净资产”反映行政单位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而相应需在净资产中冲减的金额。按照行政单位双分录核算方法和相关财务报表编制口径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简表中的“资產基金”科目与“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囲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等科目余额之和对应相等;“待偿债净资产”科目与“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余额之和对应相等

六、问: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中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与资产类相关科目有何对应关系?

答: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非流动资产基金”反映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下分别设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按照事业单位双分錄核算方法和相关财务报表编制口径(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的单位除外),一般情况下资产负债简表中的“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与“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余额之和对应相等。

七、问:单位在部门决算报表软件审核过程中如有保留的核实性审核公式提示信息,是否需要在软件中编写说明

答:需要。根据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如有核实性审核公式提示,单位应根據会计账簿和有关台账进行核实有错更正,无错保留并作说明单位需通过决算软件“审核提示说明编辑”功能,对相关审核公式提示逐一说明原因各地区、各部门汇总本地区、本部门决算时,应当加强对审核提示说明完整性规范性的检查确保审核提示有据可查。

为便于各单位查阅部门决算有关编制口径我们根据现行财务、会计等制度规定,对历年编审问答进行了重新整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05—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审问答汇编

2005—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审问答汇编

1.问:企业集团是否填列部门决算报表

答:企业集团中纳入部门预算編报范围的事业单位应填列部门决算报表,并由集团汇总上报;企业集团中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填列部门决算报表。

2.问:洳单位收到非本级拨款后向拨款的财政部门报送经费差额表那么这与财政部门不能编制经费差额表的要求如何衔接?

答:经费差额表由┅级财政预算单位位使用财政部门不再使用经费差额表。单位收到非本级财政拨款如果拨款的财政部门已经将这类单位纳入本级部门預算编报范围,则单位应使用经费差额表向其编报有关经费报表;如果拨款的财政部门未将这类单位纳入本级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则单位鈈向其报送决算报表,财政部门不将其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3.问:与地方财政部门有经常性拨款关系的中央单位在地方部门决算中如何反映?

答:纳入地方部门预算的中央单位可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要求,以经费差额表形式向拨款部门报送收到的地方财政拨款收支余情况未纳入地方部门预算的中央单位,不纳入地方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4.问:社保机构管理的社保基金和红十字会捐赠专户的资金是否编报部門决算?

答:社保机构管理的社保基金和红十字会捐赠专户的资金属于专项基金单独设账核算,不并入监管单位的大账因此,不应纳叺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5.问:财政预算单位位本年如使用以前年度非财政拨款资金结余安排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决算报表中怎样反映

答:對单位使用行政事业类资金上年结余结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应将该部分上年结余调整至基本建设项目年初结余并据实列支。

6.问:单位收到非本级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在决算中如何反映?

答:单位收到非本级发改委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在向主管部门报送决算報表时,收入在“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其他收入”反映支出按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在相关报表中反映,支出明细应按具体用途填列茬“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的“其他资本性支出”对应款下不填列在“基本建设支出”类下。

7.问:通过国管局分配到各中央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在决算报表中如何反映?

答:列入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部门预算管理的各中央部门基本建设资金和办公与业務用房维修经费由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统一编报项目决算。承办项目的有关中央部门向拨出款项的国管局或中直管理局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但在本部门的决算中不反映该部分资金收支

8.问:如果单位基本建设财政拨款未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单独核算,如何茬部门决算中反映

答:部门决算中基本建设资金填报口径明确为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资金。但单位如有基本建设预算財政拨款收支而未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核算的部门决算中也应按基本建设资金填报相关报表。

9.问:主管部门本年度转拨上年未忣拨付下属单位的经费在决算报表中如何反映?

答:主管部门转拨上年未及拨付下属单位的经费可通过调减主管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相应调增收款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的方式处理,并在填报说明中予以说明

10.问:上年结转和结余数据如何核对?在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調整上年结转和结余数

答:收支、资产负债等年初结转有关数据原则上应与上年年末结余数核对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对此做出具体说明。

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原则上应与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一致如有审计部门调整意见、财政部门收回、重新核定结余、主管部门撥付上年未及拨付所属单位款项、单位收回以前年度已列支的经费等情况,应将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的金额、原因、依据等根据单位账務处理,填报“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情况表”并在决算填报说明中详细说明。

单位资产负债简表年初数原则上应与上年年末数一致如囿审计部门调整意见等情况,应将年初数据调整的金额、原因等根据单位账务处理,填报“资产负债表年初结余调整情况表”并在决算填报说明中详细说明。

11.问:如果单位出现负结余在部门决算中如何反映?

答:财政拨款收支报表(财决07、09表)中结转和结余应严格控淛不能为负数财决02表和财决12表中一般不应有负结余,如发生则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单位会计核算问题,如用偿还性资金列支絀等单位应进行账务调整;如果是因为历史原因或其他原因,则单位应在决算填报说明中对负结余形成原因进行详细说明但是负结余原则不应增加,如有增加应做更正或提供制度依据。

12.问:事业单位经营结余和经营亏损如何反映

答:《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業单位经营结余年末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编报决算时相应填入“结余分配”明细栏;经营亏损年末不予结转,在部门决算報表中以负数反映在“经营结余”栏下事业单位经营亏损应当用以后年度经营利润弥补,不得用事业基金弥补

13.问: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负结余问题如何反映?

答:《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明确规定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应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单位编报决算时,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年初存在负结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应逐年消化不再扩大负结余;如当年出现超支,单位应及时哽正账务

14.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执行该制度的单位如何填报决算收支表

答:执行《民间非營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应根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账簿数据,分析填报本套决算报表

15.问: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在选择单位基本性质时如何反映

答:单位基本性质应首先依据政府编制管理部门确定的单位性质和经费管理方式,在“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中选择填列如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單位基本性质不在上述范围内,则选择“其他单位”填列

16.问:单位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拨入的“政府特殊津贴”,如何在决算Φ反映

答:收到“政府特殊津贴”的单位在编报部门决算时,该项收入反映在“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其他收入”栏支出反映在“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项目支出”栏,支出明细反映在“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栏

17.问:哋方省市部分地区对事业单位已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单位离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在编报部门决算時这部分人员应如何反映?

答:本地区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社会保险基金中统一发放基本养老金的,其支出和离退休人数均应在社会保险基金决算中反映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同时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的离退休囚员,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离退休费但财政仍有经费补助的财政补助经费数额和人数应统一在“2069903”(转制科研机构)科目中反映。

18.問:编制经费差额表时能否填报“资产负债简表”

答:经费差额表由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位代资金使用单位编制报表或单位向非本级财政蔀门编制报表时使用,原则上不能填报“资产负债简表”如经费差额表存在年初、年末结余,可以填报资产负债简表但不应有固定资產。

19.问:行政事业单位年中发生撤并年末如何编报部门决算?

答: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规定處理。成建制划转和合并的单位年末由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编报部门决算。

20.问:在部门决算审核中发现一些单位编报了单户表,泹未填报机构人员情况对此应如何把握?

答:根据部门决算编制要求单户表由独立核算单位录入本单位数据时使用,应完整反映单位財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机构人员等信息对于未填机构人员情况的单户表,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况:

(1)行政主管部门内部行政经费和事业經费分别管理执行两种会计制度,决算分别编报对此,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类资金和财产都应實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因此各财政预算单位位原则上应执行一种会计制度、编报一套单户报表,不能同时编报两套单户报表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按照会计制度核算要求,加强对同级各部门财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要求依据单位基本性质执行相应嘚会计制度编报一套决算报表。

(2)主管部门代编决算对此,应由主管部门根据用款单位经费使用情况编制经费差额表,而不应编報无机构人员的单户表各部门在编审中需对此予以规范和纠正。

21.问:单位在何种情况下使用调整表如何使用?

答: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門决算数据时因上下级单位存在资金往来导致部门汇总的收入与支出、资产与负债等虚增时,应使用调整表对虚增部分进行剔除

例1:某行政主管部门补助下级单位时,记“拨出经费”;下级单位收到补助时记“其他收入”。上述上下级单位间资金往来未增加整个部门嘚实际收支规模因此,在部门决算汇总时为剔除上述虚增的收支数据,主管部门应编制调整表调减“拨出经费”同时调减“其他收叺”。

例2:某事业主管部门补助下级单位时记“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下级单位收到补助时,记“上级补助收入”上述上下级单位間资金往来未增加整个部门的实际收支规模,因此在部门决算汇总时,为剔除上述虚增的收支数据主管应编制调整表调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同时调减“上级补助收入”

例3:某附属事业单位向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上缴经费时,记“上缴上级支出”;主管部门收到下属单位上缴收入时记“附属单位缴款”。上述上下级单位间资金往来未增加整个部门的实际收支规模因此,在部门决算汇总时为剔除上述虚增的收支数据,主管部门应编制调整表调减“上缴上级支出”同时调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22.问:封面“国民经济行業分类”指标如何规范填报

答:请按以下规则填报:

(1)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本级报表选择“S91国家机构”填列,如XX省财政厅或农业厅其夲级报表封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列“S91国家机构”。

(2)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本部门决算或编制“经费差额表”或“调整表”时,按照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分类填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如XX省财政厅或农业厅,其汇总本部门决算的报表封面或者编制的“经费差额表”或“调整表”的报表封面填列“S91国家机构”。

(3)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部门决算时汇总封面填列“S91国家机构”。如XX省2013年度部门决算汇总封面填列“S91国家机构”。

(4)参公事业单位按实际所属行业分类填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如XX省残疾人联合会,填列“S94群众团体、社會团体和群众组织”;类似政府采购中心、国库支付中心等履行行政职能的参公事业单位填列“S91国家机构”。

(5)政府部门所属的执法檢查大队、普查中心等单位填列“S91国家机构”;机关服务中心或后勤服务中心等单位填列“L72商务服务业”。

(6)信息网络中心、数据管悝中心或计算机中心等单位填列“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信息编辑室等单位填列“L72商务服务业”

(7)科学研究所等科研单位填列“M73研究和实验发展”;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单位填列“P82教育”;记者站等单位填列“R85新闻和出版业”。

23.问:封面“部门標识代码”的各类“其他”项如何规范填列

答:单位应严格按照实际隶属关系,对应填列封面“部门标识代码”;如单位确实难以明确隸属关系需要选择填列“其他”选项,应按以下规则填报:如属于党委组成部门的单位选择“299其他”;如属于政府组成部门的单位,選择“399其他”;如属于大型企业集团的单位选择“599其他”;如属于行业协会的单位,选择“699其他”;如属于民主党派或社会团体的单位选择“799其他”;以上情况均不适用的,选择“899其他”

24.问: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部门决算报表时,汇总报表封面的“单位名称”如何规范填报

答:全国各级财政部门汇总本地区部门决算报表时,汇总报表封面的“单位名称”应统一填写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州、盟)XX县(市、区、旗)XX年度部门决算汇总以后年度按此格式填报。

25.问: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位本级报表封面“单位预算级次”如何填报

答:根据编制说明,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位有下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位的其本级代码填“2”;没有下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位的,代码填“1”例如,A部门由部门本级、2个二级财政预算单位位和1个三级财政预算单位位组成其单位预算级次填报如下:

A部门汇总(单位预算级次:1)

├─A本级(单位预算级次:2)

├─二级财政预算单位位B1(单位预算级次:2)

└─二级财政预算单位位B2汇总(单位预算级次:2)

├─B2本级(单位预算级次:3)

└─三级财政预算单位位C(单位预算级次:3)

26.问:事业单位能否填报“其他净资产”?

答:事业单位中除军工、地勘、测绘及彩票管理单位外填报资产负债简表时,一般不应填报“其他净资产”项如填报,需认真核实后进行数据更正或在决算填报說明中详细说明相关制度依据。

27.问:行政单位待处理财产损溢如何反映

答:《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财产的处理一般应先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年终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因此单位填报决算报表時,“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一般不反映余额如单位年终结账前未处理完毕,填报部门决算时应据实反映并在填报说明中予以说明。

(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28.问:院校资产管理部门使用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如何界定并填报决算?

答: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业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院校使用国有资产取得收益应按实际情况相应计入经营收叺、其他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会计科目,决算报表中填报在对应栏目中

29.问:本表与“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明细表”(财决附05表)有什么聯系?如填列了表中的“单位留用”是否需相应填列在财决附05表中的“未缴财政专户”栏?

答: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益如按规定纳叺非税收入管理(即缴入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的,两表数据应衔接一致;如尚未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的两表无钩稽关系。

“单位留用”昰填列经财政部门批准留归单位使用的资产收益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不反映这部分资金。

30.问:单位如在项目经费中开支在职人员的津貼、补贴但未开支基本工资的,是否需拆分统计人数

答:对此情况不需要拆分统计人数。“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3表)中统计的人数應是由单位开支基本工资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仅开支人员津(补)贴的,不统计人数

31.问:乡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县级统一发放,如何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答:按人员实际管理情况反映,即人员工资在哪一级列支相应人数也在哪一级反映。

32.问:财政部门拨给由事業单位改制为企业(以下简称改制单位)的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以及拨给企业的离退休人员补助经费如何填报部门决算?

答:根据部门預、决算编报口径衔接一致的原则财政部门拨给财政预算单位位的资金,由财政预算单位位编报部门决算;拨给非财政预算单位位的资金不编报部门决算。因此对上述情况应区别处理:

(1)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单位位拨付给所属改制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可由财政预算单位位编制经费差额表(包括“基本数字表”和“机构人员情况表”)同时在填报说明中对该部分经费及人员予以说明。

(2)财政部門直接拨付给改制单位的离退休经费以及拨给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补助经费不属于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经费及人员情況

33.问:行政机关(含政法系统)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如何审核、填报?

答:1.全国行政机关(含政法系统)人员编淛数均由中编办统一管理编制人数应按中编办下达编制数审核。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如超过编制人数须附文件依据或有相关情况说明,哃时将超编人数填报在机构人员情况表的“其他人员”中不应填报为“在职人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简称“参公管理”)事业單位人员编制数目前实行的是分级管理办法各地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如超过编制人数,应附增编文件依据同时将超编囚数填报在机构人员情况表的“其他人员”中,不应填报为“在职人员”各地应加强参公管理人员填报的审核,除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倳业单位外其他单位一般不应填参公管理人员。

34.问:无编制但经费独立核算的临时机构是否按独立核算机构编报单户报表?

答:编制管理部门未正式批复编制的临时机构应并入其挂靠单位编报决算,不作为独立核算机构编制单户报表

35.问:如乡镇中心小学下有5家村办尛学实行集中核算,填报部门决算时独立编制机构是否填6,独立核算机构是否填1

答:是。实行乡财县管、由乡镇中心小学集中核算的村办小学(不包括学校派出的教学点和教学班)可作为独立编制机构,但不作为独立核算机构编报决算

36.问:报表封面信息中单位基本性质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表中能否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答:单位应按照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性质和囚员编制类型填报人员情况。为避免参公人员误填和错填单位基本性质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报表类型不是叠加彙总表或乡镇汇总表时,机构人员情况表中若出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进行核实或调整

37.问: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编制数和年末实有在職人数如何填报?

答: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编制数和年末实有在职人数在填报“机构人员情况表”时,应根据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实际编淛情况在事业在职人员的明细项中分别填列。

38.问:地方“乡财县管”模式下乡镇机构在部门决算中如何反映(三、决算报表---(五)机構人员情况表)

答:“乡财县管”模式不改变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权,其预算管理级次仍为乡镇级乡镇政府在县级财政部门指导下编制预決算,因此实行“乡财县管”的乡镇编报部门决算时,封面“预算管理级次”选择“乡镇级”

(六)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表

39.问:單位是否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表”?

答:该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报一般单位不需要填报。

  各区监委、财政局、审计局各市级财政预算单位位,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市各村镇银行:

  为進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辦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修订了《上海市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忣时向市财政局反映

  附件:上海市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市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管悝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囚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预算单位位是指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社会团体,不包括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存款账户)的管理。

  财政预算单位位原则上分为主管财政预算单位位、一级财政预算单位位和基层财政预算单位位

  第四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实行财政核准、备案制度

  第五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须由财务机构统一辦理本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手续,并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賬户申请开立及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安全性负责。

  第二章 银行账户的设置

  第七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只能开立一个零余额账戶用于核算本单位财政经费收支。

  第八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只能开立一个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本单位历年结余、往来资金、经營性收支等资金的收付。

  第九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建设专用存款账户用于核算本单位使用的各项基本建设的项目資金。

  第十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取得银行贷款且在提供贷款的银行没有开立过银行账户的,可在该贷款银行开立一个有期限的一般存款账户待贷款到期后即销户。

  第十一条 实行非税收入收缴分离改革后原则上均不得开立收入过渡账户。有特殊情况确需开立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的财政预算单位位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可开立有期限的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非税收叺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后频繁发生收入退付的财政预算单位位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可开立一个备用金账户,用于非税收入退付

  第十二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需要开立外汇账户的,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按有关规定可开立党费、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

  第十四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因特殊原因,经财政部门核准可开立如下账户:

  (一)垂直管理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确需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

  (二)财政预算单位位独立核算的离退休机构,确需开立的离退休经费账户;

  (三)财政预算单位位下属的临时机构如有业务收支在财政预算单位位的相关账户Φ分账核算,或以财政预算单位位名义申请单独开立其他特殊账户实行专户核算。

  (四)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立的账户。

  第彡章 银行账户的开立

  第十五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应在就近的国有、国有控股银行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荇”)开立银行账户除国家政策已明确存放银行和涉密等有特殊存放管理要求的资金外,一般采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开户银行鼓励有條件的财政预算单位位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开户银行。

  第十六条 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开户银行财政预算单位位应就选择开户银行倳宜公开邀请银行报名参与竞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开户银行。

  财政预算单位位或受其委托的中介机構发布开户银行竞争性选择公告载明资金存放事宜、参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报名方式及需提供材料、报名截止时间等事项;财政预算單位位或受其委托的中介机构组建由财政预算单位位内部成员和外部专家共同组成的评选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基本资格要求的參与银行进行评分;财政预算单位位根据评选委员会评分结果择优确定开户银行并对外公告财政预算单位位应当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对參与银行基本资格要求、操作流程、评选委员会组成方式、具体评选方法、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第十七条 采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开户银行,财政预算单位位应对备选银行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将评分过程和结果提交单位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萣开户银行备选银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取,一般不得少于3家财政预算单位位所在地银行少于3家的,按实际数量确定备选银荇备选银行的评分情况、会议表决情况和会议决定等内容应当在领导办公会议纪要中反映,并在单位内部显著位置予以公告

  以集體决策方式选择开户银行,对财政预算单位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分管资金存放业务的领导干部以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应实行利益回避制喥不得将本单位公款存放在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工作的银行。

  第十八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应科學制定综合评分法的评分指标和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的评分指标和评分标准的具体设置,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一)评分指标。主要包括经营状况、服务水平、利率水平等方面经营状况方面的指标应能反映资金存放银行的资产质量、偿付能力、运营能力、内部控制水平等。服务水平方面的指标应能反映资金存放银行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等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利率水平主要指定期存款利率等,利率应当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具体指标由财政预算单位位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设置。

  (二)评分标准評分标准主要明确各项评分指标的权重和计分公式,由财政预算单位位结合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设置

  第十九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的零余额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应开立在同一银行;党费账户应按《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沪委组〔2008〕发字14号)文件规定选择开户银行。

  第二十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按本办法规定报经财政部门核准后可开立银荇账户。

  银行账户开立核准实行分级管理凡属市级财政预算单位位(包括垂直管理的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由市财政局負责核准;区级及乡镇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由区财政局负责核准。

  第二十一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时应报送“开立银行账户申请报告”,填写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开立银行账户申请报告”应详细说明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申请开户的理由包括新开账户的名称、用途、使用范围,开户依据相关證明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财政预算单位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开户的文件依据及下列相关材料:

  (一)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开户银行的应提供评选委员会评分结果、对外公告等证明材料;采取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开户银行的,应提供单位集体决策会議纪要

  (二)开立零余额账户的,应提供机构编制、人事、民政等部门批准本单位成立的文件社会团体应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复茚件。

  (三)开立其他账户的应提供下列文件之一:

  1.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

  2.贷款协议等证明材料;

  3.拥囿、使用外汇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党费、工会经费开立银行账户的,应提供该单位或有关部门设立有关机构的批文或证明;

  5.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的“开立银行账户申请报告”、《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及相关证奣材料经主管财政预算单位位审核签署意见后,报财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三条 财政部门应及时对财政预算单位位报送的开户申请进荇合规性审核,凡申请报告中情况说明清楚及资料提供齐全的财政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对同意开立的银行账户签发《财政預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详见附件2)

  第二十四条 财政部门对同意开立的有明确政策执行期限的账户,应在《财政预算單位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中注明该账户的使用期

  第二十五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持财政部门签发的《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向银行申请开立银行账户。财政预算单位位符合开户条件嘚开户银行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开户手续。

  第二十六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申请开立零余额账户、专鼡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应由开户银行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核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核发开户许可证财政预算单位位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在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备案

  第二十七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应茬财政部门签发《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的15个工作日内,开立相应的银行账户凡《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中没有银行账号的,在开立银行账户后的3个工作日内填写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备案表》(详见附件3),报主管财政预算单位位和财政部门增加银行账号备案

  第四章 银行账户变更与撤销

  第二十八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和撤销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报主管财政预算单位位和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预算单位位发生下列银行账户变更与撤销事项,应及時向主管财政预算单位位和财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一)财政预算单位位变更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

  (二)因开戶银行原因变更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的;

  (三)撤销银行账户的。

  财政预算单位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地址及其他开戶资料变更的不需向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预算单位位申请变更或撤销零余额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应由开户银行报经Φ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核准。财政预算单位位申请变更或撤销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应在变更或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荇上海分行备案。

  第二十九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的主管财政预算单位位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3个工作日内填制《财政预算单位位主管财政预算单位位变更登记表》(详见附件4),报主管财政预算单位位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被合并的,其賬户按规定销户资金余额转入合并单位的同类账户。合并单位应督促被合并单位撤销其账户并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不同財政预算单位位合并组建一个新的财政预算单位位的新的财政预算单位位应督促原单位按规定撤销全部银行账户,并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二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因机构改革等原因被撤销的,上一级主管单位应督促财政预算单位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撤销所开立的银行賬户并办理备案手续按制度规定处理账户资金余额。

  第三十三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的银行账户应保持稳定确因特殊需要变更開户银行的,应将原账户销户并办理销户备案手续。

  第三十四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对有使用年限的账户使用期满后必须及时销户。销户时非税收入汇缴专用存款账户余额按规定缴入本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其他账户资金余额转入相关账户进行分账核算

  第三十五條 财政预算单位位按规定开立的银行账户,在开立后一年没有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按规定处理账户余额,并将该账户作销户处理,办理銷户备案手续

  第三十六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确需延长账户使用期的,应提前提出申请并按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报财政部门核准核准期间,按原账户使用期执行

  第三十七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因特殊原因变换开户银行、不同财政预算单位位合并组建一个新的財政预算单位位等应按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重新申请开立银行账户。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门应建立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信息管理系统对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的银行账户实施动态监控,跟踪监督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情况建立財政预算单位位账户管理档案。

  财政预算单位位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与撤销手续时采取纸质和网上同步申报,并逐步实现网仩核准

  各市级财政预算单位位可在本单位“上海市财政业务信息处理平台”,通过“财政预算单位位户名”和“系统密码”登录選择“上海账户管理”目录进入;区级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管理应及时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第三十九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要按财政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资金,不得出租、转让银行账户不得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

  第四十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对不同性质或需要单独核算的资金应建立相应明细账,分账核算

  第四十一条 主管财政预算单位位应加强对所属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所属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所属单位不按规定开立、使用、变更及撤销银行账户的,应及时督促纠正;纠正无效的应提请财政等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 开户银荇在办理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开立手续后应及时将财政预算单位位的开户情况报送其市级分行(或总行)。

  第四十三条 监察機关、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审计部门(以下简称“监督检查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財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财政部门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发现财政预算单位位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為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理;发现开户银行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移送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应监督开户银行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为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查处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应按本办法及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监督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和使用外汇账户查处开户银荇违反本办法和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 审计部门应按本办法规定对财政预算单位位的银行账户实施监督检查查处違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发现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应移送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或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进行处理

  第㈣十七条 监督检查机构在对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查单位和开户银行应如实提供有关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拒绝、阻挠;有关银行应如实提供被查单位银行账户的收付等情况,不得隐瞒

  第四十八条 监督检查机构在对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实施监督中,认为应追究财政预算单位位有关人员责任的应当按财政部、审计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肃追究扰乱财经秩序违法乱纪人员责任的通知》(财监字〔1998〕4号)的规定,填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议书》移送监察机关进荇处理;涉及追究开户银行有关人员责任的,移送监察机关进行处理

  第四十九条 财政预算单位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督检查机構除责令违规单位立即纠正外应函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决定暂停或停止对违规单位拨付预算资金对违规情节严重的同时提交监察機关对违规单位的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政务处分: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开立银行账户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章规定,改变账戶用途使用相应银行账户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四)不按本办法规定变更、撤销银行账户的,或变更、撤销银行账户不按规定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的;

  (五)其他严重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如涉嫌职务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國监察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 监督检查机构发现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交相关机关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国务院令第2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处汾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函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决定取消该银行为财政预算单位位开户的资格: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为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的;

  (二)允许财政预算单位位超额或超出账户功能提取现金的;

  (三)已知是财政预算单位位的资金而同意以个人名义开户存放的;

  (四)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規的

  上述违反规定的行为中,如涉嫌职务犯罪的依法移送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一条 主管财政预算单位位可根據本办法制定本系统内部的财政预算单位位开户报批等具体银行账户管理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监委、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审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2.财政预算单位位开立银行账户批复书;

  3.财政预算单位位银行账户备案表;

  4.财政预算单位位主管财政预算单位位变更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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