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股金汾红公告
《南平农商银行2018年度股金分红方案》已经我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7月8日登记在册的我行全体股东
我行2018年股金分红比例为12%,采取现金分红与转增送股相结合的形式其中:
(一)现金分红。以2018年末总股本为基數按股本8%现金分红,即每股现金分红0.08元(含税)
(二)转增送股。以2018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股本4%转增送股,即按股本每100股送4股(不扣稅)转增送股不足1股的部分不予分配。
(一)现金分红资金采用转账形式划入各股东的股金分红指定结算账户(自然人股东转入金额为玳扣个人所得税后的剩余金额)自然人股东股金分红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并由本行代扣玳缴
(二)转增送股部分直接转入各位股东的股金账户增加原股本总额。
各位股东可于7月11日起在福建农信系统任一营业网点补登股金证汾红流水记录核对查收。
衷心感谢广大股东、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的关心与厚爱!南平农商银行期待您一如既往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