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参保人办理普通门诊统籌医疗费现金报销 |
《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52号〕) 《关于印发〈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59号) |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保门规病种管理服务处、医保支付复核处、基金管理处;各区医保辦、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用人单位 |
已经参加济南市职工医保并办理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療费;参保人“灰名单”期间个人垫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经审核符合报销规定的,可以办理现金报销 |
2.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及检查检验结果单(可提供复印件); 3.本人银行卡账号(未开通社保卡金融区的提供)。 |
1.提交材料在职人员和未转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所在用人單位负责提交材料;已转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本人档案管理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材料;自由职业者由各区医保办提交材料。参保人也可自行提交 2.审核结算。市医保中心门规管理服务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算 3.拨付。基金管理处將报销费用拨付至社保卡金融区或参保人指定的银行卡 |
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
每年1月-3月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ㄖ休息 |
按规定报销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 |
《普通门诊统筹现金报销登记表》 《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现金报销结算單》 《济南市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费用(现金)拨付明细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咨询电话 |
1.提交材料在职人员和未转社區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提交材料;已转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由本人档案管理的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材料;自由职业者由各区医保办提交材料。参保人也可自行提交
2. 审核结算。市社保局门规管理服务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結算
3. 拨付。基金管理处将报销费用拨付至社保卡金融区或参保人指定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