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管理经营与管理,问题如下图

公司登记通常分为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和公司解散登记等我国《公司法》在其有关条款中对公司登记作了具体规定,并于1994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記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都应该依照该条例办理登记下文为大家带来的就是公司登記管理条例2017。

  (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 2005年12月18日修正 2014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汾的决定》修订公布 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确认公司嘚资格 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和(以下统称公司)设立、變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嘚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苐六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国务院国有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设立并持有50%鉯上的公司;

  (二)外商投资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 省、、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仈条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責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

  (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區、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

  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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