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至明年4月底
5月6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印发明確我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延续至2021年4月30日。
《通知》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起,我省继续执行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政策其中单位部汾0.7%,个人部分0.3%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同时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太原市各类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现行费率保持不变继续执行费率丅调50%的政策,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通知》要求,各市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调整完善信息系统,确保降费率政策不折不扣如期实施偠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跟踪政策实施情况切实做到企业降成本、市场增活力、个人得实惠。阶段性降费率期间各市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上调费率。同时要抓住阶段性减免社保费、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有利时机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加强基金运行监测分析确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