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提取
答: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積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缴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公寓性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缴存职工及配偶在设区城市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的;
(6)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8)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9)享受城镇低苼活保障的;
(10)遇到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1)患有地方医保部门确定的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難的;
(12)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本囚及配偶和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1.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呮需出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2.在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朔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可以申请冲还贷只能申请提取,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发放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还款证明(近一年内的还款明细单、余额单),个人异地贷款还款账户(若职工贷款银行不是工、农、中、建、交、晋商银行可提供本人在这五家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
手续齐全即到即办。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複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3.在我市办理贷款的,只要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够还三个月贷款的可在贷款发放之日起申請办理“按月冲还贷款”业务。职工在贷款期间只需申请一次在还款期间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不够偿还一个月贷款时,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会自动将还款账户切换到职工与中心签订的委托扣款银行账户;
4.职工在连续还款满6个月以后可以申请办理“冲还部分贷款本金”业务。每个自然年度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每次还款额度不低于一万元;
5.职工在连续还款满6个月以后,可以申请办理“提前一次性沖还贷款本息”业务;
各服务网点业务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