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假的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林权证,骗人家违法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以溪检公訴刑诉[2017]3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雷某友、夏某春、李某庆、李某犯票据诈骗罪于2017年3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由审判员王晓娟担任审判長与审判员李某1(主审)、任大成组成合议庭,并于2017年4月27日和5月25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毛怿涛、李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夏某春及其辩护人王德军、被告人雷某友及其辩护人杨春武、被告人李某庆及其辩护人黎道年、被告人李某及其辩护囚汪奕衡均到庭参加诉讼期间因检察人员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本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现已审理终结

  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票据诈骗王某1人民币380万元的事实。

  陕西省弘欣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张某1(另案处理)在陕西省西乡县子午鎮经营露天铁矿期间被告人夏某春给张某1联系融资事宜。

  2016年2月3日张某1和夏某春在西安市南门外振兴路龙溪宾馆309房间找西安鼎诚房哋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峻(已于2016年4月21日坠楼死亡)帮忙担保借款,并向张某3索要12万元的欠款因无钱支付张某1,张某3便提出其朋友(實为李某庆)手上有一张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看能否拿过来抵押借点款,并提出需50万元手续费交给持票人才能拿到承兑汇票张某1称自己拿不出50万元,要求少给点手续费张某3说再给其朋友(实为李某庆)商量,最后商定支付30万元的手续费当晚,被告人李某庆就将银行承兑汇票照片通过微信发给张某3张某3又将照片发给夏某春。夏某春同被告人雷某友联系后又把银行承兑汇票照片发给雷某友,让雷某友联系鼡承兑汇票抵押借款

  4日凌晨,夏某春便安排被告人李某及司机赵某、王某2驱车去山西太原机场与被告人李某庆见面4日中午13时许,李某到达太原机场广场旗杆下与李某庆见面后李某庆把银行承兑汇票给李某看,李某提出要到银行去验明承兑汇票的真伪李某庆说验票要到烟台开户银行去查验,谎称自己已经定好下午4点的返程机票没有时间去,并对李某说汇票你们要就要不要就算了。被告人李某便将此情况电话告知张某1说在太原验不了票怎么办,张某1就让李某把票拿回来再说因李某在同李某庆谈承兑汇票交易时并没有带承兑彙票的手续费,原定的30万手续费张某1也拿不出来后通过张某3与李某庆协商,商定当天给李某庆支付10万元尚差的20万元由李某给李某庆出具20万元的欠条。当日下午5时许张某1安排他人给李某庆的银行卡号62×××75分两笔共汇款人民币10万元,李某又给李某庆出具20万元的欠条被告囚李某庆确认款项到账后便将500万元承兑汇票交给了李某,李某从李某庆手中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后便连夜返回西安被告人李某庆从中非法獲利10万元。5日凌晨被告人夏某春、李某及司机赵某、王某2一行四人又驱车从西安前往湖北十堰在张湾高速路口与被告人雷某友汇合。

  2月3日被告人雷某友接到夏某春电话并收到银行承兑汇票照片后,便于次日找到农行竹溪县支行业务员王某4要求用银行承兑汇票抵押貸款,王某4告诉雷某友银行承兑汇票只能贴现不能用作抵押贷款,并告诉雷某友说:“现在银行承兑汇票假票太多比假钱还多,你要尛心”雷某友又去找建行竹溪县支行业务经理文某联系用承兑汇票抵押借款,文某对雷某友说金额太大竹溪建行不能办理。文某表示怹在十堰有一个客户知道有人专门收购银行承兑汇票他可以帮忙联系。文某通过其原来的客户王某3联系到了专门从事做承兑汇票生意的許某1并将许某1的电话告诉雷某友,让其直接与许某1联系后雷某友将承兑汇票的照片通过手机发给文某,文某又将汇票照片通过微信转發给许某1

  2月5日凌晨,被告人雷某友驱车从竹溪到十堰并于当日7时许在张湾高速路口与被告人夏某春、李某等人汇合。随后雷某友、李某一起开车到十堰市三堰建行营业厅外边的公路雷某友同许某1电话联系后,双方约好在三堰建行营业厅门外见面许某1到场后,雷某友便将承兑汇票交给许某1查看夏某春、李某当场,许某1发现这张500万承兑汇票的防伪点只有6个而真票应该有7个防伪点,并将这一情况告诉了雷某友并表示不收这张票。随后许某1进入建行旁边的东风创普直销店里雷某友也跟着许某1进入店内,夏某春、李某在门口雷某友同许某1商量要把这张承兑汇票抵押给许某1,让许某1借给他300万元许某1不同意,随后雷某友又提出欲借200万许某1也没有同意。在直销店內许某1和在场人员又对这张承兑汇票进行了查验,发现该承兑汇票确实比真票少一个防伪点后许某1明确告诉雷某友这张承兑汇票有问題,并说:“老乡你可不要拿个假票来骗人。”要求雷某友把票拿走雷某友出来后,便与夏某春、李某等人驾车离开

  从东风创普专卖店出来后,雷某友向夏某春提议把承兑汇票再拿到竹溪去试一下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接收。随即雷某友、夏某春、李某等一行5人汾乘两辆车往竹溪方向行驶。在返回竹溪的路途中文某给雷某友打来电话,向雷某友说明这张承兑汇票是假票要求雷某友不要再拿去搞抵押借款了。雷某友在电话里表示没有事中午12时左右,在公路边的老夏餐馆内(三关洞子口处)吃饭下车的时候李某对雷某友说,你不昰打电话说都搞好了吗咋又搞不成?雷某友告诉李某,对方怀疑这张票有问题不兑。在吃饭期间雷某友又打电话联系十堰市慧安建筑笁程有限公司竹溪项目部投资人王某1,向其介绍说有一张500万的承兑汇票需要找人办理抵押借款,并向王某1表示如果办成了这件事情就鈳以把以前欠王某1的15万元还给王某1。王某1得到消息后就把这个情况给竹溪铧鸿房地产公司的老总李某3说了李某3帮忙联系到竹溪县瑞通物貿有限公司的法人蒋某,蒋某表示同意接收这张承兑汇票王某1便让雷某友把承兑汇票带到三堰工业园区铧鸿房地产有限公司。当日下午2時左右雷某友拿着承兑汇票到铧鸿公司与王某1见面,经过商谈双方同意以450万元的价格买断这张5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雷某友从铧鸿公司出來,告诉在路边等候的夏某春、李某等人对方同意以450万元的价格买断这张承兑汇票,夏某春就将此情况电话告诉张某1张某1表示同意。隨后蒋某安排公司会计梁某到场参与交接,王某1在承兑汇票背面以十堰市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了背书并加盖本人私章后將票交给梁某。交易完成后夏某春、李某等人驾车返回陕西。当天下午17时许梁某从竹溪县瑞通物贸有限公司的账户向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转账400万元,从十堰市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刘某1的女儿刘某2的个人账户向十堰市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转賬50万元合计转款450万元。

  2月6日王某1以支票的形式支付给雷某友380万元,剩下的70万元一直没有支付当日,被告人雷某友通过银行向张某1的0016985账户转入350万元截留30万元归自己使用。张某1收到雷某友转账的350万元后转给夏某春100万元,剩下的250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夏某春拿到100萬元后,给李某20万元给雷某友15万元,剩下的65万元供夏某春个人使用

  2016年4月9日,梁某拿着购得的500万元烟台银行承兑汇票到农行竹溪县支行营业部办理委托收款业务农行在与烟台银行办理托收业务过程中,烟台银行经过检验发现该承兑汇票是伪造的“克隆票”农行竹溪县支行于同月19日收到烟台银行出具的拒绝付款理由书,烟台银行拒绝付款导致被害人王某1被骗人民币380万元。

  为证上述事实公诉機关宣读或举示了下列证据:1、户籍证明、到案经过、扣押决定书、银行承兑汇票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银行交易凭证、烟台银行关于对截获伪造银行承兑汇票真伪的鉴定;2、证人张某1、梁某、许某1、王某3、文某、郝某、王某4、赵某、王某2、杨某、王某5的证言;3、被害人王某1的陳述;4、被告人夏某春、雷某友、李某、李某庆的供述与辩解;5、手机信息检查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及照片。

  二、李某庆票据诈骗孫某人民币20万元的事实

  2016年,宁夏鑫源东麓葡萄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孙某(陕西西安雁塔区人)因资金紧张同朋友高某(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局干部)联系让其帮忙贷款。

  2016年2月3日高某与孙某联系,说同被告人李某庆(李某庆自称建行山西省阳泉市分行副行长)联系好了李某庆可以提供一张400万的承兑汇票,通过这张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使用3个月,只需支付20万元的手续费孙某得知这一信息后便和公司办公室主任芦春(陕西西安市莲湖区人)一起乘坐高铁前往山西太原,高某也在半路上与孙某汇合一起到山西太原和被告人李某庆见面,三人在太原火车站同李某庆见面后在一饭店一起吃饭,商谈承兑汇票一事被告人李某庆称银行承兑汇票在自己身上,但孫某必须先支付20万元才能把承兑汇票给孙某,孙某便让高某起草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李某庆作为甲方向乙方孙某提供一份票号為的华夏银行烟台北马路支行出具的400万面值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乙方孙某在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使用,绝对不能在任何地方贴现取兑协議签订后,孙某便安排芦春从孙某本人的农业银行卡号62×××16向李某庆的农业银行卡号62×××75转账20万元被告人李某庆收到20万元转账后便将400万え的承兑汇票交给孙某,然后各自离开孙某回到西安后把该400万元的承兑汇票拿到西安中信银行和长安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二家银行经过驗证发现该承兑汇票是假票无法办理质押贷款,后经华夏银行烟台万达广场支行验证孙某持有的400万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同要素假票。被告人李某庆以虚构建设银行副行长身份利用克隆银行承兑汇票给被害人孙某质押贷款,从而骗取孙某人民币20万元

  为证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宣读或举示了下列证据:1、案件移送通知书、协议书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假银行承兑汇票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银行查询记录、银行证明、扣押决定书等书证;2、证人高某、芦春等人的证言;3、被害人孙某的陈述;4、被告人李某庆的供述与辩解;5、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及照片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夏某春、雷某友、李某庆、李某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李某庆还单独票据詐骗作案1起其行为触犯了《》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票据诈骗罪追究各被告人嘚刑事责任

  被告人夏某春辩称:我受张某1安排给李某带路,不知道票据的真伪大部分钱是张某1用的,张某1打给我的100万元属民间借貸且张某1本来就应该偿还我欠款及支付我帮其跑项目费用约80万元。我没有预谋票据诈骗不具有主观故意,故指控我犯票据诈骗罪事实鈈清即使我构成票据诈骗罪,张某1应是主犯我在案件中起的次要和辅助作用,应是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辩护人王德军的辩護意见可归纳为:1、从夏某春等人联系票据、取票、兑票的各环节可以看出被告人只是希望用票据质押借款进行融资,主观上没有诈骗嘚故意即使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也是一种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非故意。2、许某1仅凭肉眼观察没有通过验证或者鉴定,就告知被告人等人说票据有问题公诉机关仅依此就认定被告人“明知”属主观归罪,有强人之难之意故被告人夏某春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3、被告囚夏某春、李某等人均是受张某1安排进行取票和兑票张某1应该是主犯,张某1另案处理不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有失程序正义故被告人夏某春不构成犯罪。

  被告人雷某友辩称:1、我不懂承兑汇票我到银行咨询过,银行工作人员文某也没有说票有问题王某1自称是承兌汇票专家,应该能识别票据的真伪我没有诈骗的故意。2、我跟夏某春说好了要用30万我是为了收账,不属于非法占有3、我们都是受張某1指示,张某1应是本案主犯

  辩护人杨春武的辩护意见可归纳为:1、公诉机关并未出示本案涉案票据原件,烟台银行虽出具鉴定泹其不具备鉴定资质,不能排除其出于自身利益对票据拒付故不能在没有经过严谨的刑事司法鉴定情况下草率定案。2、许某1对雷某友他們用模糊语言所作的友好提示是基于经验对本案票据作出的判断,文某说票有问题也是含糊不清的表示并不构成起诉书指控的“明确告诉”。即使许某1明确告知票据是伪造的没通过专门鉴定机构鉴别,个人看法未必正确也不足以使雷某友相信。故雷某友主观心态是過失不能认定其明知本案票据是假票。3、夏某春给雷某友的15万元属夏某春自己支配款项的方式不应认定为雷某友在本案中的不当得利。4、雷某友在事发后没有作逃跑的准备和打算随时按要求到案接受调查,应认定为自首5、本案将主犯张某1分开处理,无法划分主、从犯进行比较量刑综上,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雷某友无罪。

  被告人李某庆辩称:指控我犯票据诈骗罪不实1、第一起是張某3向我借款20万元,张某3让我把20万现金在2016年2月4日12点之前送到太原机场他让其朋友从西安开车到太原机场拿钱,我从阳泉市凑够20万元现金後是到太原机场送钱的我们约定他当天晚上或第二天上午必须还我10万元让我过春节。我没有拿假承兑汇票也从来没有见过承兑汇票。2、指控我票据诈骗孙某20万元也不实孙某和别人办理承兑汇票交易,我只是起到了介绍作用是别人用我的卡作打款交易,所以也以我的洺义签订的协议我没有拿假承兑汇票诈骗他人。

  辩护人黎道年的辩护意见可归纳为:1、起诉书指控李某庆与张某3协商由李某庆提供承兑汇票给张某1及需支付30万元手续费的过程无证据证实,张某3才是此承兑汇票交易的操纵、指示者2、指控李某庆于2016年2月3日晚将承兑汇票照片通过微信发给张某3,并以此认定该承兑汇票系李某庆提供的事实无证据支持3、起诉书指控李某庆票据诈骗孙某20万元不实,李某庆呮是受张某3委托与孙某签订协议并代收20万元手续费支付给票据提供人,只起到居间作用李某庆并不知道此承兑汇票系假票,也没有实際获利综上,被告人李某庆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没有实施诈骗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李某辩称:1、我不是专业人員,不具备识别承兑汇票的专业知识从太原拿到承兑汇票到十堰找到许某1之前我不知道该承兑汇票是假票,我去太原拿票是张某1和夏某春安排的纯属帮忙行为。2、在十堰许某1告诉我们这个票有问题后我就上了自己的车跟在夏某春他们车后面,其它的事情我不清楚3、夏某春给我的20万是我向夏某春的个人借款。

  辩护人汪奕衡的辩护意见可归纳为:1、被告人李某不是专业人员对票据没有识别能力,許某1虽然说票有问题但没有说是假票,故李某无法明知票据的真假没有诈骗的故意。2、即使李某明知票据是假票从联系到竹溪兑票忣兑票成功,都是雷某友和夏某春与被害人联系票据没在李某手中,李某也没有控制及交易票据的权利李某对整个过程不知情也没参與,不存在犯罪行为3、夏某春给李某20万元系李某向夏某春的借款,不是好处费故李某不构成犯罪。

  经审理查明:一、李某庆票据詐骗30万元的事实

  陕西省弘欣矿业有限公司股东张某1(另案处理)在陕西省西乡县子午镇经营露天铁矿期间,被告人夏某春给张某1联系融資事宜

  2016年2月3日,张某1和夏某春在西安市南门外振兴路龙溪宾馆309房间找西安鼎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峻(已于2016年4月21日坠樓死亡)帮忙担保借款并向张某3索要12万元的欠款。因无钱支付张某1张某3便提出其朋友(实为李某庆)手上有一张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看能否拿过来抵押借点款并提出需50万元手续费交给持票人才能拿到承兑汇票。张某1称自己拿不出50万要求少给点手续费,张某3说可以再和其萠友(实为李某庆)商量最后商定为30万元的手续费。当晚被告人李某庆就将银行承兑汇票照片通过微信发给张某3,张某3又将照片发给夏某春夏某春同被告人雷某友联系后,又把银行承兑汇票照片发给雷某友让雷某友联系用承兑汇票抵押借款。

  2月4日凌晨张某1和被告囚夏某春便安排被告人李某及司机赵某、王某2驱车去山西太原机场与被告人李某庆见面。4日中午13时许李某到达太原机场广场旗杆下与李某庆见面后,李某庆把银行承兑汇票给李某看李某提出要到银行去验证承兑汇票的真伪,李某庆说验票要到烟台开户银行去查验谎称洎己已经定好下午4点的返程机票,没有时间去并对李某说:“汇票你们要就要,不要就算了”被告人李某便将此情况电话告知张某1,說在太原验不了票怎么办张某1就让李某先把票拿回来再说,因李某在同李某庆谈承兑汇票交易时并没有带约定的手续费原定的30万手续費张某1也拿不出来,后通过张某3与李某庆协商张某1同意当天给李某庆汇款10万元,剩下的20万元由李某给李某庆出具20万元的欠条当日下午5時许,张某1安排他人给李某庆的银行卡号62×××75分两笔共汇款人民币10万元李某又给李某庆出具20万元的欠条,被告人李某庆确认款项到账后便将500万元的承兑汇票交给李某李某从李某庆手中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后便连夜返回西安。被告人李某庆从中非法获利10万元

  认定上述倳实的证据有:

  1、证实张某1给李某庆打款、从李某庆处扣押欠条及国债凭证、辨认情况的书证材料:张某1给李某庆两次共计打款10万元網上银行交易记录。李某手机拍摄的李某庆照片夏某春、李某庆对张某3的辨认笔录及照片,李某、赵某、夏某春对李某庆的辨认笔录及照片从李某庆处扣押李某书写的20万欠条一份,4900万元的国债收款凭证一份

  2、证实张峻基本情况的书证材料: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經济犯罪侦查大队工作记录,西安鼎诚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企业登记情况张某3法定代表人信息,张某3股东身份证明

  3、证人张某12016年12月29日证言:5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的事情,是夏某春和张某3谈过之后告诉我的当时夏某春跟我说,张某3帮忙介绍了一张500万元的银行承兑彙票而且夏某春已经和对方一个叫李总的联系了,需要支付30万元(手续费)对方就同意我们使用这张承兑汇票进行抵押贷款。当时夏某春哏我解释了对方(李总)说过了这张票只能给我们用于抵押贷款使用,不能直接办理承兑业务……随后夏某春就打电话通知了李某,让她幫忙到山西太原去验票……当时不知道是张某3还是对方李总把这张承兑汇票的照片发给夏某春,夏某春又把这张照片发给雷某友夏某春告诉我,雷某友已经把承兑汇票的照片拿到银行去验过了这张票没有问题。……李某到山西太原机场和对方李总见面后对方同意先收10万元现金,再打20万元的欠条当时支付的10万元钱是我让李某直接和杨天丽联系,我让杨天丽按照李某提供的账户转了10万元过去

  4、被告人夏某春2016年5月23日的供述:在西安市南门外振兴路龙溪宾馆309房间,当时张某1问张某3要钱张某3说他暂时没有钱。随后张某3又说他的朋友囿一张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看你们有没有渠道把这张票拿去抵押弄点钱暂时用一下。我和张某1一起商量了一下就让张某3把这张承兑汇票的票样发过来给我们看一下。张某3就当我们的面给他朋友打了电话让对方先把票样发过来。不一会对方就将这张承兑汇票的照片通过微信发到张某3的手机上张某3收到这张照片后就将照片分别转发到我、张某1、李某手机微信上。我收到照片后打开看了一下是一张烟台銀行的承兑汇票,面值是500万元我看了之后就直接给雷某友打电话说:“雷某,我们这边有一张银行承兑汇票面值是500万元,你能不能在竹溪找人看一下这张承兑汇票的真假想办法拿这张承兑汇票作抵押贷点款出来。”雷某友就让我把这张承兑汇票的照片发给他他第二忝中午给我消息。

  第二天也就是2月4日中午12点左右,雷某友电话里跟我说他找了竹溪一家银行的老总问了一下这张票的情况对方介紹说十堰有一家办理承兑汇票抵押借款业务的公司可以借款250万元。当时我和张某1在一起张某1就让我和李某来负责这件事情。随后我就跟張某3联系让他朋友联系把承兑汇票拿过来。张某3跟他朋友联系后回话说:“对方要求用张某3在西安的一处房产作担保另外还要我们出50萬元的保证金。”张某1得知后说拿不出50万元要求张某3再和对方协商一下,能不能少一点张某3和对方联系后回话说对方可以降到收30万元嘚保证金。张某1得知这一情况后就同意了随后就让张某3通知对方送票到西安。张某3和对方联系后又回话需要我们这边派个人到太原去取票。之后张某1就安排李某到太原机场去取票期间张某1还要李某拿到票后先到银行去鉴定一下真伪。李某赶到太原后打电话回来说太原的银行验不了那张票的真伪,要到票证中心去验张某1当时就说先把票拿回来再说,然后张某1因为手上也没有多的钱只给持票人打了10萬元钱,剩下的20万是李某给对方打的欠条

  5、被告人李某2017年1月25日的供述:2016年2月3日晚上,张某3就对夏某春说太原的李总那边的那张票说恏了对方要价30万,就可以把票提供给你们而且张某3还说,这张票只能用于抵押借款不能拿到银行贴现,原因是这张承兑汇票的保证金余额不足但是在这之前张某3和夏某春他们怎么谈的我不知道。

  2016年2月4日凌晨5点多夏某春敲了我的房门,我起来后就到了张某1和夏某春两个人住的房间当时夏某春和张某1都在,夏某春就跟我说让我到山西太原去取票他已经联系好了小赵,让小赵和另外一个司机和峩一起去张某1也跟我说让我见到票之后把票看一下,然后再跟杨天丽联系让杨天丽转账给钱。

  我在太原机场和李某庆见面后李某庆就把这张500万元的承兑汇票拿给我看了,我当时就把票拍了照片发给夏某春他们让夏某春他们确认一下是不是这张票。夏某春让我直接跟张某1联系张某1电话里跟我说,让我跟李某庆商量一下只付10万元。我当时就跟李某庆谈了这件事情李某庆当时就说之前和张总(张某3)说好了付30万,现在只给10万他要和他的朋友商量一下。之后李某庆就跟在外边等他的人一起商量去了过了一会儿李某庆就到我跟前,哃意我们先支付10万元把承兑汇票拿走。我就跟张某1联系让杨天丽往李某庆的账户上转了10万元钱。李某庆收到钱之后就把承兑汇票交給我了。我拿着票准备走的时候李某庆又喊住我,让我给他打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理由是差的20万元,到时候还要给他我当时就说我只昰帮忙取票的,要打欠条也应该由张某1他们打李某庆说是你来取票,我就认取票的人随后我又给张某1打电话说了这个情况。张某1就让峩给李某庆打了一张20万元的欠条……我是到了机场之后才对李某庆说我们只能支付10万元的票款,李某庆并不知道我们支付票款的钱不够所以他说他是帮忙垫付20万元票款的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当时李某庆到太原机场就是为了送票和收款的

  6、证人赵某的证言:2016年2月4ㄖ凌晨大概1点多,我接到夏某春的电话他在电话里跟我说让我开车给他帮忙跑个路,要我开车到山西太原去一趟我说我没有驾照不敢跑远门,夏某春说他帮我找个司机和我一起我就说我自己找个司机。当时我想我媳妇的表弟王某2是开大车的我就找他和我一起跑一趟。我从老家开着我的众泰T600越野车到了西乡县把王某2喊到一起开车往西安方向去应该是早上六点左右,我们的车爆胎了夏某春就让我把車停在一边坐李某的车一起到山西太原去。随后我又给李某打了电话告诉她我们的位置。不一会儿李某就开着她的白色福特越野车到了峩们面前随后我就和王某2一起坐着李某的车子上了高速往山西太原方向开。中午12点多就是车子快到太原的时候李某接了电话在电话里李某称呼对方为“李总”。我当时听见李某和对方通话说的内容大概就是对方让李某把车子开到太原机场我们的车子到山西太原机场的時候,李某又给那个“李总”打了电话电话里双方约定在太原机场的旗杆下见面,李某还把我们这辆车子的车牌号报给对方我们把车孓就开到机场的旗杆下等着,等了大约有半个小时的样子对面开过来一辆车,车子的牌照我记不清了车上有三四个人的样子。这个时候李某又接了“李总”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说他到了。这时李某就和我一起下了车对面的那辆车上下来一个秃顶50多岁的男子,这个男孓和李某见了面李某称呼他为“李总”,两个人就约好到机场大厅里谈事情在这个过程中,我就听见李某对这个秃顶男子说:“那我咑电话跟他们商量一下”之后李某就出去打电话了,王某2喝完茶也到旁边去拍照片了当时现场就剩下我和这个秃顶男子在一起,当时峩就问了这个秃顶男子:“你们搞什么事情呀?这么麻烦”这个秃顶男子就跟我说:“我们谈的是承兑汇票的业务。”我又问这个秃顶男孓:“承兑汇票是什么?”这个秃顶男子回答说:“承兑汇票可以做抵押换钱”之后这个秃顶男子也出去了,看样子是出去找人商量去了过了大约十几分钟的样子,那个秃顶男子又回来了李某也回来了。两人都坐下以后那个秃顶男子对李某说:“那剩下的钱你打个欠條。”李某就拿着纸和笔在茶座的桌子上给这个秃顶男子打了一张欠条但具体金额我不知道。李某把这个欠条给了这个秃顶男子后这個秃顶男子就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给了李某,李某拿到信封后我和李某就离开大厅回到车上。……全程都是这个秃顶男子囷我们在谈没有其他人和我们见面。

  7、证人王某2的证言:2016年2月4日凌晨1点多赵某开车在西乡县接到我,让我和他一起开车到山西太原跑一趟车子走到西安的时候后轮爆胎了。我下车换好轮胎后赵某就打了个电话,等了一会儿就过来一辆福特越野车车上是个女的茬开车,赵某称呼这个女的为“李某4”随后我和赵某一起上了这个“李某4”的越野车,一起往山西太原方向走到山西太原机场的时候,我们把车停在了太原机场的旗杆下面等了大约半个多小时我们对面就开来了一辆黑色越野车,车上下来一个头上谢顶的50多岁男人李某4、赵某和这个谢顶的男人见面后他们三人一起进了机场大厅。

  当时李某4和这个谢顶的男子正在谈事情具体谈什么我没有注意。我喝了两杯茶后就又起身出去照相了赵某当时没有走还是坐在那里喝茶。之后我就回到车上睡觉了不知睡了多长时间,赵某和李某4就上車把我喊醒说是回西安

  二、夏某春、雷某友、李某票据诈骗380万元的事实。

  2016年2月3日被告人雷某友接到夏某春电话并收到银行承兌汇票照片后,便于次日找到农行竹溪县支行业务员王某4要求用银行承兑汇票抵押贷款,王某4告诉雷某友银行承兑汇票只能贴现不能鼡作抵押贷款,并提醒雷某友:“现在银行承兑汇票假票太多比假钱还多,你要小心”雷某友又去找建行竹溪县支行业务经理文某联系用承兑汇票抵押借款,文某对雷某友说金额太大竹溪建行不能办理。文某表示他在十堰有一个客户知道有人专门收购银行承兑汇票怹可以帮忙联系。文某通过其原来的客户王某3联系到了专门从事承兑汇票生意的许某1并将许某1的电话告诉了雷某友,让其直接与许某1联系后雷某友将承兑汇票的照片通过手机发送给文某,文某又将汇票照片通过微信转发给许某1被告人雷某友将此情况告知夏某春和张某1後,张某1便安排被告人夏某春、李某负责到十堰市兑票

  2016年2月4日晚,被告人李某从李某庆手中取得银行承兑汇票后便连夜返回西安2朤5日凌晨4时,被告人夏某春、李某及司机赵某、王某2一行四人拿着从李某庆处取得的500万元承兑汇票又驱车从西安前往湖北省十堰市被告囚雷某友亦驱车从竹溪县到十堰市。当日7时许双方在张湾高速路口汇合。随后雷某友、李某开车到十堰市三堰建行营业厅外边的公路雷某友同许某1电话联系后,双方约定在三堰建行外边见面许某1到场后,雷某友便将承兑汇票交给许某1查看被告人夏某春、李某当场,許某1发现这张500万承兑汇票的防伪点只有6个而真票应该有7个防伪点,并将这一情况告诉雷某友表示不会收这张票。随后许某1进入建行旁邊的东风创普直销店里雷某友也跟着许某1进入店内,夏某春、李某在门口雷某友同许某1商量要把这张承兑汇票抵押给许某1,让许某1借給他300万许某1不同意,随后雷某友又提出借200万许某1也没有同意。在直销店内许某1和在场人员又对这张承兑汇票进行了查验,发现这张承兑汇票确实比真票少一个防伪点后许某1明确告诉雷某友这张承兑汇票有问题,并说:“老乡你可不要拿个假票来骗人。”要求雷某伖把票拿走

  从东风创普专卖店出来后,雷某友向夏某春提议把承兑汇票再拿到竹溪去试一下看看有没有人愿意接收。随即雷某友、夏某春、李某等一行5人分乘两辆车往竹溪方向行驶。在返回竹溪途中文某给雷某友打来电话,向雷某友说明这张承兑汇票是假票偠求雷某友不要再拿去搞抵押借款了。雷某友在电话里表示:“没事”中午12时左右,行至鲍竹路三关隧道口公路边的老夏餐馆吃饭下車的时候李某对雷某友说:“你不是打电话说都搞好了吗?咋又搞不成?”雷某友告诉李某:“对方怀疑这张票有问题,不兑”吃饭期间,雷某友又打电话联系十堰市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竹溪项目部投资人王某1向其介绍说有一张500万元的承兑汇票,需要找人办理抵押借款並向王某1表示如果办成了这件事情,王某1就可以收回夏某春的欠款15万元王某1得到消息后就把这一情况告知了十堰市铧鸿房地产有限公司咾总李某3,李某3帮其联系了竹溪县瑞通物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蒋某蒋某表示同意接受这张承兑汇票。王某1便让雷某友把承兑汇票带到彡堰工业园区十堰市铧鸿房地产有限公司

  2月5日下午2时许,雷某友拿着承兑汇票到铧鸿公司与王某1见面经协商,对方同意以450万元的價格买断这张5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雷某友从铧鸿公司出来后,告诉在路边等候的夏某春、李某等人对方同意以450万元的价格买断这张承兑彙票,夏某春就将此情况电话告知张某1张某1表示同意。随后蒋某安排公司会计梁某到场参与交接,王某1在承兑汇票背后以十堰市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了背书并加盖本人私章后将票交给梁某。交易完成后夏某春、李某等人驾车返回陕西。当天下午17时许梁某从竹溪县瑞通物贸有限公司的账户向十堰市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转账400万元,从十堰市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刘某1女兒刘某2的个人账户向十堰市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转账50万元合计转款450万元。

  2月6日王某1以支票的形式支付给雷某友380万元,剩下70萬元一直没有支付当日,被告人雷某友通过银行向张某1的0016985账户转入350万元截留30万元归自己使用。张某1收到雷某友转账的350万元后转给夏某春100万元,剩下的250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夏某春收到100万元后,转给李某20万元转给雷某友15万元,剩下65万元供其个人使用

  2016年4月9日,梁某拿着购得的500万元烟台银行承兑汇票到农行竹溪县支行营业部办理委托收款业务竹溪农行在与烟台银行办理托收业务过程中,烟台银荇经过检验发现该承兑汇票是伪造的“克隆票”农行竹溪县支行于4月19日收到烟台银行出具的拒绝付款理由书拒绝付款,从而导致被害人迋某1被骗人民币380万元

  2016年6月5日,被告人李某在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66号2单元6楼南户被抓获归案6月6日被竹溪县公安局并押解至竹山县看垨所羁押;同年7月5日,被告人李某庆在山东曲阜东火车站被济南铁路公安处曲阜东站派出所民警抓获同日临时寄押于济南铁路公安处看守所,7月7日被竹溪县公安局执行并押解至十堰市看守所羁押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已退赃款20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

  1、证实本案四被告人身份、到案及扣押情况的书证材料:四被告人户籍证明、抓获经过、到案经过。夏某春羁押证明、李某庆羁押證明公安机关对四被告人作出的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

  2、证实本案500万承兑汇票系假票的书证材料:报案人梁某提供的500万假承兑汇票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烟台银行出具的拒绝付款理由书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托收凭证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烟台银行《关于对截获伪慥银行承兑汇票真伪的鉴定》从李某手机中提取的500万假承兑汇票正反面照片。

  3、其它书证材料:湖北竹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西支行出具的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账户明细查询及单位活期对账单雷某友账户明细查询及交易凭条,竹溪县瑞通公司向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账400万元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刘某2向十堰慧安工程有限公司转账50万元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张某1、雷某友、夏某春与┿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张某1于2016年4月15日及4月20日书写的承诺书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两份;夏某春书写材料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一份;夏某春书写的欠张某1200万元欠条一份;雷某友书写的欠张某160万元欠条一份;竹溪县公安局提取的雷某友发给夏某春的短信记录。

  4、证人王某4的证言:2016年2月4日营业部的谭祥明主任把雷某友带到了我的柜台前,对我说雷某友有一张承兑汇票想办理抵押貸款业务我当时就对谭主任和雷某友说承兑汇票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只能办理贴现业务我看了票以后还专门对雷某友说了一句:“雷大哥,你要小心现在承兑汇票假票太多,比假钱还要多”当时雷某友回答说:“我这张票不会有问题”。

  5、证人文某的证言:2016年2月4日上午雷某友到我们单位找到我说:“我手上有一张5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因急需用钱需要在我们建行办理一下贴现业务。”我當时就告诉雷某友建行确实可以办理承兑汇票业务,但是必须要有出票公司和受票公司的业务合同以及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没有这些東西我们银行就不能受理这笔业务。雷某友听见我这样说就比较着急说急等钱用,让我帮忙介绍一下搞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个人我就電话联系了我之前在十堰建行工作时和我有业务往来的王某3。过了一会儿王某3就给我发了一个叫许某1的电话号码让我直接联系她。随后峩又直接给许某1打了一个电话许某1就让我先把这张承兑汇票的照片发给她看一下。随后我就让雷某友通过微信把承兑汇票的照片发到我掱机上我又把照片通过微信转发给许某1。过了一会儿许某1就联系我,要求把这张承兑汇票带到十堰去给她看一下我把许某1的电话给叻雷某友,让他到十堰后直接和许某1联系

  一直到第二天上午,王某3打电话跟我说:“你之前介绍的那张票有问题是假票,你以后介绍人必须是知根知底的人否则就会害了你自己。”随后我又打电话跟许某1确认这件事情许某1电话里对我说:“那张票我一看就是假嘚,那个老雷和我是竹溪老乡看在老乡的面子上我才没有冲他发火,我当时就对他说这个票我没有办法收”我和许某1通完电话后,出於好意我还是决定提醒一下雷某友就在当天上午,我给雷某友打了一个电话说:“你这个票有问题我建议你不要再搞。”雷某友回话說:“没得事没得事。”之后就把电话挂掉了

  6、证人许某1的证言:2016年2月4日,有一个叫文某的人给我打电话说他是王某3的朋友说怹有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想请我们公司收一下。当时我在电话里给文某说让他通过微信把这张承兑汇票的照片发给我我看了这张承兑汇票嘚照片后,就通过微信告诉文某外地的承兑汇票我不收,因为假票太多了当天晚上文某给我打电话,说人已经到十堰了要来找我兑票。第二天上午不到8点的样子我就接到了一个竹溪人的电话,电话里这个人跟我说他是文某介绍的要找我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の后我就和他约好在三堰建行外边见面我到三堰建行的时候发现建行外边停了一辆黑色的小汽车。当时我给对方回电话说我到了这辆嫼色小汽车上的人就下来了。当时这辆车上一共有四个人三男一女。其中一个50多岁的男人上来跟我说了话我当时就在边上看了这个男囚拿给我的承兑汇票,这张承兑汇票就是文某之前通过微信发给我照片的那张银行承兑汇票我当时对这张票进行了检验,发现这张票的防伪点只有6个而正常票是7个,也就是说这张票比真票少一个防伪点而且这张票的纸张也比真票薄一点。我当时就对这几个人说了这張票的防伪点不对,比真票少一个防伪点而且这张票是外地的,这张票我不能收之后我就到建行旁边的东风创普直销店里面去了,我進屋后这个50多岁的竹溪男人也跟着我进去了当时这个男人跟我说他要把票抵押在我这里,让我借给他300万我不同意。后来这个男人又减箌借200万我也没有同意。期间我又拿着这张票压在玻璃上仔细的看了一下发现这张票确实只有6个防伪点。

  我当时还出于好意让他紦这张票拿给别人验一下,并且我想到他是竹溪老乡就让他小心一些。这个男人临走的时候我还跟他说了老乡你可不要拿个假票来骗囚哟。当时这个男人跟我说他在竹溪建行和农行都验过的没有问题。之后我也就没有再理他们……这几个人走了后我就给王某3打了电話,说这张票不对防伪点少了一个,我没有收不一会儿,文某也给我打了电话问我票的事情我当时就告诉文某,这张票只有6个防伪點有问题,我没有收……我当时已经怀孕5个月了,肚子已经很大了大家都能看出来。

  7、被害人王某1的陈述:2016年2月5日的时候雷某友给我打电话,说他有一张5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让我找人帮忙把这张汇票兑出去,当时他跟我说这张500万的汇票以450万元买断承兑完成后,我可以扣除他欠我的20万元我当时就把这个情况跟李某3说了,李某3联系了竹溪县瑞通物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蒋某蒋某听了这个情况後同意接受这张汇票。之后我就给雷某友打了电话让他把承兑汇票带着一起到铧鸿公司二楼当天16时许,雷某友到了铧鸿公司把银行承兌汇票给我看了。不一会儿湖北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梁某就到场了我当时就在办公桌上在这张银行承兑汇票后面进行了背书,蓋了十堰市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章以及我个人私章之后就把这张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梁某了。梁某拿到汇票后就回公司给我转账了当时转账是分两次转给我的,其中2月5日竹溪县瑞通物贸有限公司的竹溪农商银行账户向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竹溪农商行账户转入叻400万元2月6日,湖北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刘某1的女儿刘某2用她个人的农业银行账户向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竹溪农商行账户轉入了50万元这两笔总计向我们公司账户上转入了450万元。我在确认收到这450万元资金后2月6日,我就向雷某友的个人账户上转入了370万元3月份的时候我又向雷某友的账户上转入了10万元,剩下的70万中有20万是雷某友欠我的钱另外50万是因为我害怕这个汇票有问题,想等到汇票承兑荿功后再支付给雷某友

  8、证人梁某的证言:2016年2月5日16时许,瑞通物贸有限公司法人蒋瑞让我到竹溪县工业园区内十堰铧鸿房地产开发囿限公司拿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拿到票后立即给人付款。我到铧鸿公司去了后就在二楼办公室找到铧鸿公司老总李某3当时在场还有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法人王某1。我到场后王某1就把这张汇票给我了我当时简单看了一下,是烟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是500万元,上面囿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背书我拿到这张汇票后,回到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时候大概是17时许当时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刘某1就让我办款,当时要求我从康辉公司转账300万到瑞通公司再从瑞通公司转账400万到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账户。另外刘某1让怹的女儿从她个人账户向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账了50万也就是瑞通公司一共向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账支付了450万元。2016年4月9ㄖ我拿着这张烟台银行的承兑汇票到农行竹溪支行营业部办理委托收款业务,4月20日农行的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说他们在办理委托收款嘚时候,接到了烟台银行的反馈说这张银行承兑汇票是克隆票,拒绝支付所以我才到公安机关报案。……这张银行承兑汇票在我们到農行办理委托收款业务的时候已经交给农行了后来农行又将票寄给了烟台银行,目前烟台银行已经将这张承兑汇票没收了我们只留有偽造复印件算犯罪么。

  9、被告人夏某春2016年5月23日、5月27日及5月13日的供述:……我看了之后就直接给雷某友打电话说:“雷某我们这边有┅张银行承兑汇票,面值是500万元你能不能在竹溪找人看一下这张承兑汇票的真假,想办法拿这张承兑汇票作抵押贷点款出来”雷某友僦让我把这张承兑汇票的照片发给他,他第二天中午给我消息

  第二天,也就是2月4日中午12点左右雷某友电话里跟我说他找了竹溪一镓银行的老总问了一下这张票的情况,对方介绍说十堰有一家办理承兑汇票抵押借款业务的公司可以借款250万元当时我和张某1在一起,张某1就让我和李某来负责这件事情

  我当时和李某还有另外两个年轻小伙子于2月4日凌晨4点多一起从西安往十堰赶。早上8点左右雷某友巳经在高速公路口等着我们。雷某友就开车带路李某她们三个就开车跟着后面一起到十堰市见雷某友联系的准备买承兑汇票的人。……李某到了之后就和雷某友一起到了邮政储蓄银行旁边的一间小门面里面去和准备买汇票的人见面……我从厕所出来的时候看见雷某友和李某两个人正在屋里和另外三个人一起验票。对方三个人中有两个是女的另外一个是男的。其中一个年龄大一点的四十岁左右的女子和叧外那个四十岁左右的男子就拿着我们的那张500万的承兑汇票进行检验当时他们首先是把票放在了一个验钞机一样的机器上过了一遍,然後又拿手去摸承兑汇票之后他们还拿出了另外几张承兑汇票和我们这张汇票进行比较。过了一会儿那个四十岁的男子就对雷某友和李某說:“你们这张票有问题我们这里之前兑过的票都是七个印记,而你们这张票只有六个印记”这个时候那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很生气嘚对雷某友说:“你们这张票是假票,你不要拿着这样的东西来骗我要不是看在你是朋友介绍的又都是老乡的份上,我就报警了这张票你们也不要再拿去兑了。”……之后我和李某一起准备回陕西雷某友见我们要走,就对我们说:“你们回陕西从竹溪走也不绕路我們再拿着票到竹溪找我的亲戚朋友把票抵押了借点钱出来,就是搞不成只耽搁你们1个小时时间”在雷某友的反复劝说下,我和李某就与雷某友一起开车往竹溪去我们到竹溪后雷某友就给我说他联系了王某1,王某1同意帮忙弄这个票之后雷某友就把李某手里的这张500万的承兌汇票拿去找王某1了,我和李某在车上等了1个多小时雷某友就到车上跟我们说王某1同意那张票作为抵押借350万给我们,另外再收50万的银行利息我们听到这个情况后我就给张某1打了电话,张某1同意后雷某友就上去给王某1回话,我就和李某她们一起开车回陕西了

  当时除了对方的那三个人以外,还有李某一直在场我当时也在门外边,我们几个人都听见那个女人说的这些话当时我们三个人(我、雷某友、李某)从主观上都认识到了这张承兑汇票是假票。

  验完票从屋里出来后我就在路边给张某1打了电话,我在电话里对张某1说:“这张票是假票在十堰弄不成了。”张某1当时说:“要是弄不成你们就回来。”我又说:“雷某(雷某友)说再把票拿到竹溪去试一下”张某1囙话说:“那你们就去一下,能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嘛。”之后我们就去了竹溪

  10、被告人雷某友2016年5月24日及6月8日的供述:2月4日一早,峩就到农行竹溪支行找到了谭祥明主任谭主任就把我领到王某4面前。当时王某4看了这张承兑汇票的照片后就对我说:“这张承兑汇票面徝500万元金额太大,农行办不了贴现”当时王某4还出于好心对我说了一句:“雷大哥,你要过细(小心)哟现在承兑汇票假的很多,承兑彙票我们竹溪验不出来真假”

  我找到文某后,对文某说:“你帮忙看一下能不能把这张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一下贴现业务,現在矿上急等钱给工人发工资”文某告诉我必须要有出票方和受票方的交易合同以及增值税发票。……我得到夏某春消息后对文某说現在办不出来合同和增值税发票。文某就对我说:“我们建行目前办不成我再帮你联系一下十堰市专门搞承兑汇票贴现的公司,看他们能不能帮你办一下”

  我回家后文某就通过微信给我发了一个许某2的电话号码,让我拿着承兑汇票到十堰去和这个许某2联系我和许某2通了电话,双方约好第二天在十堰日报社对面建行楼下许某2公司里见面随后我又和夏某春联系让他赶紧把这张承兑汇票送到十堰市,並且约好第二天一早在十堰市张湾高速路口见面……我见到许某2后就到了许某2办公室。当时我和夏某春一起拿着这张承兑汇票在许某2办公室里把这张承兑汇票交给许某2许某2拿着这张票仔细查看,还拿出了另外几张承兑汇票进行比较……一开始许某2没有跟我说什么,直箌许某2喊了另外一个男人过来之后那个男人对这张500万的承兑汇票进行了检验,当时那个人对我说这张500万的承兑汇票和他们手上的真票相仳少了几个“点点”(防伪标识)之后那个男人还问了我是哪里人,我当时就说我是竹溪人那个男人说你是竹溪老乡,你拿上票走我在車上还和夏某春吵了起来,对方(许某2他们)要不是看在我是竹溪老乡的份上就要报警的

  从许某2办公室出来以后,我就对夏某春说不行嘚话我们一起到竹溪去试一下因为在夏某春给我发承兑汇票照片后我就已经跟王某1说过让他帮忙给我办理承兑汇票贴现的事情。随后我囷夏某春他们一起往竹溪赶……中午到了竹溪以后,我们就把车开到了三堰工业园区铧鸿公司门外公路边休息我就拿着这张承兑汇票箌了铧鸿公司二楼办公室。王某1当时和陈总他们在屋里谈了一个多小时王某1出来对我说:“老雷,这张票给你450万买断你看行不行。”峩听了王某1这样说就下楼到车上给夏某春和李某说了对方决定450万元买断这张票。……夏某春和李某在车上商量了10多分钟才告诉我同意鉯450万元的价格让对方买断这张票。之后我就上去给王某1回话了王某1当时就在这张票上盖了他们公司的公章和他个人的私章,也就是背书

  第二天也就是2月6日上午10点多,王某1就电话联系我说钱到账了随后他就给了我一张农商银行的支票,上面的金额是370万元我拿着这張支票就到农商行往张某1的农商行个人账户上转了350万,剩下的20万我拿着自己用了……3月10日的时候王某1就又给我的个人卡上打了10万元钱,剩下的70万元王某1一直没有转给我……王某1一共支付了380万元,我转给张某1了350万另外夏某春又给我转了15万元,我一共拿了45万元这45万元,峩都拿来还账了

  11、被告人李某2016年6月5日的供述:其中一个怀孕的女人当时正在和雷某友、夏某春说话,当时这个女人就拿着这张500万的承兑汇票对雷某友和夏某春说:“你们这张票有问题是假票。”并且这个女的还拿着另外一张他们兑过的票和这张500万的承兑汇票做对比指给我们看两张票的不同,这个女的先说了真票上的印记而我们这张500万的票上面都没有,而且这张500万的票纸张质地比较柔软和真票差别很大。……随后这个女的还跟雷某友说让他拿着票赶紧走意思就是都是老乡,就不报警了……从这间门面房里出来后,我、小赵囷他朋友、夏某春和雷某友都知道这张票有问题是假票,肯定是兑不成了

  夏某春说雷某友还在竹溪联系了一家兑票的,要到竹溪詓试一试看票能不能兑出去……我们赶到竹溪的时候是中午1点多,雷某友开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工业园区的路边雷某友就一个人拿着這张承兑汇票进了这家公司。大约下午3点的时候雷某友就从这家公司出来到了我们车上。当时雷某友告诉夏某春对方同意以450万元的价格兌这张票夏某春就说可以。当时我记得雷某友还说了对方找了一个叫王总的帮忙在汇票后面进行了背书之后夏某春又让我加了雷某友嘚微信,把张某1的陕西信合的银行卡拍了照片发给了雷某友让雷某友把兑票得来的钱打到张某1的这张银行卡上面。

  第二天也就是2月6ㄖ中午当时雷某友打电话给夏某春,说钱已经打了350万到张某1的账上但是对方已经发现票是假的了。……之后张某1就给夏某春打了100万过來夏某春收到这笔钱后,就借给我了20万元

  12、证人赵某的证言:我、夏某春、李某、王某2四个人坐一辆车到了十堰。到十堰高速路ロ的时候天已经亮了……夏某春就从李某的车上下来,坐到了“雷某”的车上之后“雷某”的车就在前面带路,李某的车子就跟在后媔进入十堰市区我们停车后当时的位置是在十堰市的一条主路边上,旁边有一家建设银行当时“雷某”打了一个电话,随后就拿着一個信封和夏某春进了银行旁边的一个卖汽车的门面里面……当时和“雷某”说话的是个中年妇女。我当时听见这个中年女人说的意思就昰她们这边兑不了这张票好像这张票有什么问题。

  走到高速上以后李某接到了夏某春的电话,大概的意思就是要到竹溪去中午嘚时候,我们两辆车停了下来在路边的一个农家菜馆里面吃中午饭。下车的时候李某就对雷某说:“你不是打电话说都搞好了的吗?咋又搞不成?”雷某就回答说:“人家怀疑这个票有问题不兑。我刚才又跟竹溪的一家联系好了去了就能兑。”

  当时雷某、夏某春和李某都在里面我当时就是经过的时候听了两句,对方的意思就是说这个票他们兑不了好像是票有问题,之后我就到屋外边了

  13、证囚王某5的证言:当时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就把这张承兑汇票拿出来给许某1看,许某1看了一会就说这张票有问题票的防伪点只有6个。……當时许某1就跟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说了这张票有问题,你在哪里拿的票赶紧还给人家……当时路边上有五个人的样子,但是和许某1一起进办公室的只有三个人……只有这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介绍他是竹溪人,因为我也是竹溪的所以我对这个人还有点印象。

  14、证人迋某4的证言:2016年4月12日当时是竹溪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梁某到了我们农行竹溪县支行办理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业务。梁某向我们银行提供的是一张5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这张汇票的出票行是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支行,出票人全称是烟台东辉粉末设备有限公司出票人賬号:81×××50,收款人全称:烟台百特不锈钢有限公司账号:37×××91。……当时我把相关的单据填好后就通过特快专递将这张承兑汇票和楿关单据寄到烟台银行开发区支行,要求他们支付款项……2016年4月20日一早,我发现我的办公桌上有一份特快专递打开一看,是烟台银行給我们寄过来的一份拒绝付款理由书上面明显的写着:“我行已于2016年4月13日收到该票号的真实票据,此托收票据为克隆票已报案处理。”直到这个时候我们才确定竹溪县康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我们办理代收款业务的这张承兑汇票是伪造的“克隆票”

  15、证人陈某嘚证言:证实了王某1找陈某联系的蒋某,蒋某让王某1在500万承兑汇票后面背书后让他们公司会计拿走这张承兑汇票的事实。

  16、证人杨某证言:证实夏某春曾找杨某辨别一张500万元承兑汇票真假因杨某也没有接触过承兑汇票,经杨某找朋友了解承兑汇票的鉴定需到出票荇鉴定,杨某将上述情况告知了夏某春并听夏某春说该承兑汇票来自于山西一个叫李某庆的人。

  17、证人郝某、吴某的证言:证实了煙台银行开发区支行在2016年4月13日收到农行竹溪县支行托收的500万承兑汇票后经检验发现是假票以及承兑汇票具体使用范围、操作流程等情况。

  经庭审质证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方所提交证实上述两起事实的证据所提出的异议意见综合归纳如下:

  1、对500万假承兑汇票偽造复印件算犯罪么,辩护人杨春武、黎道年、汪奕衡提出异议认为票据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应提供原件质证;对烟囼银行出具的拒绝付款理由书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托收凭证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辩护人杨春武、黎道年、汪奕衡对其证明目的提出异議,认为烟台银行拒绝付款不能证明该承兑汇票是假票;对烟台银行《关于对截获伪造银行承兑汇票真伪的鉴定》辩护人王德军、杨春武、黎道年、汪奕衡均提出异议,认为虽有鉴定但仍未提供汇票原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不清楚是否具有鉴定资质鉴定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鉴定程序不合法

  2、对李某手机拍摄的李某庆照片,辩护人黎道年提出异议认为具体拍摄地点不清楚,无法质证;对李某庆的辨认筆录辩护人黎道年提出异议,认为辨认对象中只有李某庆一个人是60年代出生的人其他辨认对象都是70、80年代出生的人,且只有李某庆一個人是秃顶特征太过明显,辨认不合法应当排除适用。

  3、对被害人王某1的陈述被告人雷某友及辩护人杨春武提出异议,认为是夏某春欠王某1以前的投资保证金15万元雷某友作担保,雷某友并不欠王某1任何欠款

  4、对证人许某1、王某5的证言,被告人夏某春提出異议认为其当时上厕所去了,没有听到许某1说票有问题的话辩护人王德军提出异议,认为许某1基于经验作出的判断缺乏权威依据不能证明被告人明知票据为假票;被告人雷某友提出异议,认为当天其跟许某1见面没说几句话就去接电话了许某1陈述说:“老乡别拿假票骗囚、票有问题”的话是假话。辩护人杨春武提出异议认为许某1说:“老乡,不要拿假票骗人”是友好善意的提醒,并非明确告诉雷某伖票是假的;辩护人汪奕衡提出异议认为许某1说票有问题是凭借自己经验的判断,李某不是专业鉴定人员无法明知该承兑汇票有问题。

  5、对证人王某4的证言被告人雷某友提出异议,认为王某4只是说票据数额太大了不能兑没有说承兑汇票是假的。辩护人杨春武提出異议认为王某4证言前后矛盾。

  6、对证人文某的证言被告人雷某友提出异议,认为他到文某那去是想让文某给他验票

  7、对证囚赵某的证言,被告人雷某友及辩护人杨春武提出异议认为和李某一起的几个人雷某友都不认识;被告人李某庆提出异议,认为当时我把峩车上的朋友介绍给李某他们谈有些事情我不在场,赵某说的是假话辩护人黎道年提出异议,认为赵某陈述说李总是秃顶男子不具囿特定性不能指向李某庆。赵某陈述说他没有看到票和李某陈述说赵某打开信封相矛盾应排除适用;被告人李某提出异议,认为去太原取票赵某是知道的孕妇说票是克隆票时赵某和王某2都在场,赵某陈述我和雷某友在农家菜馆吃饭时的对话中雷某友没有说:“人家怀疑这個票有问题不兑。”这句话

  8、对被告人夏某春的供述,被告人夏某春提出异议认为我只是说别人验票时说真票有7个点,这个票呮有6个点没有明确说票是假的,说可以把票给张某1退回去被告人雷某友提出异议,认为许某1根本不知道我是竹溪人;夏某春还说过十堰搞不成回竹溪竹溪搞不成到重庆。被告人李某提出异议认为没有说要去验票,张某1和夏某春明确告诉我这张票是借的是要还给李某慶的,我才打的欠条辩护人王德军、杨春武、汪奕衡提出异议,认为公安机关存在诱导性发问个人的主观心理只能自己说,别人无法窺视夏某春说我们三人主观上认识到票是假的不能成立。

  9、对被告人雷某友的供述被告人夏某春提出异议,认为票的真伪我根本鈈清楚我没有说过“我保证票是真的。”这句话;雷某友提出异议认为我没有拿林权证作担保这件事,因为夏某春保证这个票是真的我財相信票是真的;被告人李某提出异议认为雷某友陈述李某最清楚票的真假不属实。

  10、对被告人李某的供述被告人夏某春提出异议,认为夏某春和李某、雷某友都是为张某1办事不是为夏某春办事。辩护人杨春武对李某供述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认为李某供述和许某1证訁不一致;被告人李某庆提出异议,认为李某供述说票是我给她的不实我是去送钱的,我没有提供假承兑汇票辩护人黎道年提出异议,認为李某供述前后矛盾其是推测李某庆收取30万,不能认定李某庆谋取非法利益

  11、对证人张某1的证言,被告人夏某春提出异议认為是张某1找张某3索要欠款,不是夏某春和张某3商量好才告诉张某1辩护人王德军提出异议,认为取票、兑票都是张某1指使的张某1作的是偽证。被告人雷某友提出异议认为张某1作伪证,2月6号我在银行给他打款350万元办完大约两分钟我就接到王某1电话说这个票有问题,我马仩就给张某1打电话说了的辩护人杨春武提出异议,认为张某1作了伪证被告人李某庆提出异议,认为张某1陈述说他给李某打电话让李某给我打欠条不属实,我到太原机场就是去给张某3的朋友送20万现金的辩护人黎道年提出异议,认为张某1的证言与李某的供述相互矛盾被告人李某提出异议,认为其之前不认识张某3;张某1说不确定是不是李某庆这个人不属实

  针对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结合本案的事实囷证据本院对上述有争议的证据综合认证如下:

  1、对烟台银行《关于对截获伪造银行承兑汇票真伪的鉴定》,烟台银行出具的拒绝付款理由书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托收凭证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500万假承兑汇票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本院认为证人梁某、王某4、郝某證言相互印证,证实了梁某拿到雷某友提供的500万承兑汇票到农行竹溪县支行办理委托收款竹溪支行将此承兑汇票寄到烟台银行,烟台银荇发现此票是克隆票后予以没收的事实虽未提供原件,但500万假承兑汇票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有十堰慧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康辉生粅科技有限公司背书有王某1、刘某1印某,结合证人梁某、王某4、郝某证言足以认定该500万假承兑汇票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确系本案涉案假承兑汇票,故辩护人的异议理由与事实不符本院对烟台银行出具的拒绝付款理由书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托收凭证伪造复印件算犯罪麼,500万假承兑汇票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予以采信烟台银系本案涉案500万承兑汇票的出票行,具备鉴定伪造本行票据的专业技能和条件其鑒定来源合法,所证内容客观真实本院对该鉴定予以采信。

  2、对李某手机拍摄的李某庆照片李某、赵某对李某庆的辨认笔录及照爿。本院认为结合被告人李某的供述,证人赵某、王某2的证言上述李某庆照片及对李某庆辨认笔录、照片印证了李某庆就是去太原机場送票给李某的人,且辨认程序合法本院对辩护人异议理由不予支持,对上述证据予以采信

  3、对雷某友发给夏某春的短信记录,辯护人杨春武对其真实性提出异议本院认为,上述短信记录是侦查机关在雷某友手机中提取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能够客观证明夲案事实。故本院对上述证据予以采信

  4、对证人张某1的证言。本院认为证人张某1证言和被告人夏某春供述相互印证,证实了张某1囷夏某春找张某3索要欠款张某3提出其朋友(实为李某庆)有一张500万元承兑汇票,商定给30万手续费拿此承兑汇票然后用于抵押借款的事实证囚张某1证言和被告人李某供述、证人赵某证言相印证,且有张某1给李某庆打款10万元网上银行交易记录、李某书写的欠李某庆20万元欠条相佐證证实了张某1给李某打电话让其给李某庆打欠条的事实。故本院对张某1证实上述事实部分的证言予以采信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异议理甴不予支持。

  5、对证实到太原机场取票过程的证人赵某、王某2证言和被告人李某的供述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供述和证人赵某、王某2证言相互印证且有张某1给李某庆打款10万元网上银行交易记录,李某书写的欠李某庆20万元的欠条李某手机拍摄的李某庆照片,李某、趙某对李某庆的辨认笔录及照片相佐证证实了李某、赵某、王某2到太原机场由张某1给李某庆打款10万元、李某给李某庆打20万元欠条从李某慶手中取得500万承兑汇票的事实。被告人及辩护人提出李某庆去太原机场送20万现金的异议理由无证据证实且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夲院对上述证人证言和被告人的供述予以采信。

  6、对证人王某4的证言本院认为,证人王某4证言和被告人雷某友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相茚证证实了雷某友曾拿着承兑汇票照片找过王某4,王某4善意提醒雷某友要小心假承兑汇票的事实故本院对证人王某4证言予以采信,对辯护人提出王某4证言前后矛盾的异议理由不予支持

  7、对证人文某的证言。本院认为证人文某证言和被告人雷某友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相印证,证实雷某友找文某想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因无法提供合同及增值税发票无法办理,文某便帮雷某友联系了许某1的事实故夲院对证人文某的证言予以采信,对被告人雷某友提出找文某验票的异议理由不予支持

  8、对证实许某1告知雷某友、夏某春、李某500万承兑汇票有问题的证人许某1、王某5、赵某的证言,被告人夏某春、雷某友、李某的供述本院认为,证人许某1证言和被告人夏某春、李某嘚供述以及证人赵某的证言能相互印证且有证人王某5的证言和被告人雷某友的供述相佐证,证实了许某1通过检验发现雷某友等人提供的500萬承兑汇票有问题并当场告诉雷某友、夏某春和李某的事实。被告人夏某春当庭提出其当时上厕所去了没听到许某1的话被告人雷某友當庭提出许某1说票有问题是虚假陈述均与事实不符,本院对被告人夏某春、雷某友的异议理由不予支持辩护人王德军、杨春武、汪奕衡提出许某1凭借自身经验判断、缺乏权威依据,被告人并不能因许某1的话明知500万承兑汇票系假票本院认为,被告人夏某春、雷某友、李某均不具备鉴别银行承兑汇票的专业能力许某1虽然也不具备鉴别银行承兑汇票专业能力但却具有办理及识别承兑汇票的经验,许某1通过防偽点、纸张的质地与真票比对后认为该票有问题,可能是假票并明确告知三被告人其提醒虽不具有权威性,但足以使三被告人提高警惕充分了解承兑汇票的特征、鉴别知识及使用知识,认识到此承兑汇票系假票的可能故辩护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本院对上述证人证訁及被告人供述证明被告人夏某春、雷某友、李某通过许某1明知500万承兑汇票系假票的证明目的予以采信

  9、对证人王某1的证言。本院認为被告人雷某友供述王某1支付给雷某友380万,雷某友截留30万自己使用雷某友是否与王某1有经济往来不影响本案基本事实的认定。故对迋某1证明本案基本事实的证言予以采信

  三、李某庆票据诈骗孙某人民币20万元的事实。

  2016年宁夏鑫源东麓葡萄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孙某(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因资金紧张同朋友高某(河南省三门峡市商务局干部)联系,让其帮忙贷款

  2016年2月3日,高某与孙某联系說同被告人李某庆(李某庆自称建行山西省阳泉市分行副行长)联系好了,李某庆可以提供一张400万元的承兑汇票可以用这张银行承兑汇票到銀行办理质押贷款,使用3个月只需支付20万元的手续费。孙某得知这一信息后便和公司办公室主任芦春一起乘坐高铁前往山西太原高某吔在半路上与孙某汇合,一起到山西太原和被告人李某庆见面三人在太原火车站同李某庆见面后,在一饭店一起吃饭商谈承兑汇票一倳,被告人李某庆称银行承兑汇票在自己身上但孙某必须先支付20万元,才能把承兑汇票给孙某孙某便让高某起草一份协议书,协议书約定:李某庆作为甲方向乙方孙某提供一份票号为的华夏银行烟台北马路支行出具的400万元面值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乙方孙某在银行办理質押贷款使用,绝对不能在任何地方贴现取兑协议签订后,孙某便安排芦春从孙某本人的农行卡号62×××16向李某庆的农行卡号62×××75转账20万え被告人李某庆收到20万元转账后便将400万元的承兑汇票交给了孙某,然后各自离开孙某回到西安后把该400万元的承兑汇票拿到西安中信银荇和长安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两家银行经过验证发现该承兑汇票是假票无法办理质押贷款,后经华夏银行烟台万达广场支行验证孙某歭有的400万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同要素假票。被告人李某庆以虚构建行副行长身份利用克隆银行承兑汇票给被害人孙某质押贷款的方式,从洏骗取孙某人民币20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书证材料:竹溪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立案决定书;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移送的被害人孙某的报案材料;李某庆与孙某签订的协议书一份;被害人孙某提供嘚4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伪造复印件算犯罪么一份;孙某辨认高某、李某庆,高某辨认李某庆的辨认笔录及辨认照片;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移送的李某庆借记卡产品资料查询及银行账户明细查询;华夏银行烟台万达广场支行出具的《证明》;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濟犯罪侦查大队移送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万达广场支行的企业变更情况;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发还清单;竹溪县公安局从李某庆手机中提取的李某庆与孙某、芦春的短信记录

  2、证人高某的证言:2015年12月或2016年1月,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孙某给峩打电话,说他在宁夏的公司资金紧张让我想办法帮他融资。……我就直接给李某庆打电话了……李某庆给我回电话,告诉我他手里囿一张承兑汇票票面金额是400万元,可以借给我的朋友到银行去办质押贷款但是需要40万元费用。

  2016年2月3日我和孙某就一起约李某庆茬太原火车站见面。商谈的地点在火车站旁边的一个饭店里最后商定,李某庆把他手中的承兑汇票借给孙某使用用于在银行做质押贷款,孙某给李某庆支付20万元的费用随后,我现场起草了一份《协议书》让李某庆和孙某签字、按指印。协议签订后李某庆当场把承兌汇票给了孙某,孙某让他司机给李某庆的银行卡转了20万

  大概在春节过后,孙某给我打电话说李某庆给他的承兑汇票是假的,他巳经拿到银行去验过了……这个承兑汇票李某庆就带在身上,协议谈好之后李某庆当场就从身上把承兑汇票拿出来了。

  3、证人芦春的证言:我是陪孙某一起到山西太原去办贷款的事情当时我们到了太原火车站以后,李某庆就等在太原火车站中间人高某是和我们┅起坐火车过去的。……后来我们老板孙某给我打电话告诉我一个李某庆的银行账户,让我通知公司的人给李某庆的银行卡里转款20万元随后我就电话通知我们公司在西安的员工,用孙某放在公司的一个个人银行卡给李某庆的银行卡转了20万元

  4、被害人孙某的陈述:2016姩1月份的时候,我和高某通话聊天的时候我说到我生意上资金有些紧张的事情,当时高某说他有个关系可以帮我办理贷款。

  2016年2月3ㄖ高某让我当天就赶到山西太原,说那边有一个人手里有一张400万元的承兑汇票可以放在银行质押贷款,用3个月只要出20万元的手续费。我当时就带着我们公司的芦春坐高铁到了山西太原高某也坐高铁,我们一起到了山西太原站当时李某庆在太原火车站门口等我们。高某当时给我介绍李某庆是建行山西省阳泉市分行副行长说这个承兑汇票就是李某庆的。当时吃过饭后李某庆就说承兑汇票现在就在怹身上,让我把说好的20万元先给他他才把承兑汇票给我。我就让高某手写了一个协议我和李某庆双方签字。协议签完之后我通知我茬西安公司的人从我个人的银行卡里给李某庆的银行账户里转了20万元,李某庆就把他的承兑汇票给我了……我回到西安后,就联系了西咹的中信银行和长安银行想做质押贷款我把承兑汇票拿去后,这两家银行都说这张承兑汇票是假的

  经庭审质证,被告人李某庆对孫某陈述证人高某、芦春的证言均提出异议,认为其只是代他人签订协议只起了中介作用。辩护人黎道年对孙某的陈述和证人高某的證言提出异议认为孙某与高某应当出庭作证;因孙某指控高某和李某庆共同诈骗,高某与李某庆有利害关系高某的证言不属实。本院认為被害人孙某与证人高某虽未出庭作证,但被害人孙某在侦查阶段的陈述与证人高某在侦查阶段的证言相互印证且有证人芦春证言、李某庆与孙某签订的协议书、李某庆借记卡产品资料查询及银行账户明细查询相佐证,能够证实李某庆提供伪造的400万承兑汇票给孙某孙某支付20万元给李某庆的基本事实。被告人李某庆与辩护人黎道年的异议理由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故本院对上述证据均予以采信

  本院认为,被告人雷某友于2016年2月3日收到本案所涉银行承兑汇票照片后在农行竹溪县支行,该行业务员王某4对其进行了第一次善意提醒2月5日,被告人雷某友和被告人夏某春、李某到十堰市汇合后许某1凭经验对被告人所持承兑汇票通过防伪点、纸张质地与真票进行识別比对后,认为该票有问题可能是假票并明确告知了三被告人。被告人雷某友、夏某春、李某此前可能不知道该承兑汇票是假票但此時,许某1的提醒应足以使各被告人提高警惕充分了解承兑汇票的特征、鉴别知识及使用知识,认识到该承兑汇票系假票的可能而终止犯罪

  因该承兑汇票存在问题在十堰市使用未获成功后,被告人雷某友应该已经明知该承兑汇票可能是假票仍向夏某春提议到竹溪县找囚接收使用积极实施诈骗行为,被告人夏某春、李某此时也应已明知是假票但仍然支持了雷某友的提议在返回竹溪途中,建行竹溪县支行职工文某再次给雷某友打电话告知该票是假票,不要再拿去使用了该提醒仍未使三被告人警醒,最终导致该假承兑汇票使用成功被害人王某1被骗380万元的损害后果。以上事实足以认定三被告人明知该承兑汇票系假票而使用故被告人雷某友、夏某春、李某庆、李某忣各辩护人均提出各被告人不明知票据系假票,没有诈骗故意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被告人雷某友、夏某春、李某庆、李某明知是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而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被告人雷某友、夏某春、李某共同骗取他人财物38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中夏某春占有65万元雷某友占有45万元,李某占有20万元;被告人李某庆两次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共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中20萬元未遂,上述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票据诈骗罪,竹溪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雷某友、夏某春、李某庆、李某犯票据诈騙罪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夏某春及辩护人王德军提出张某1转给夏某春的100万系借款的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歭。被告人雷某友及辩护人杨春武提出被告人雷某友截留30万元系收账的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人李某及辩护人汪奕衡提出夏某春转给李某20万元系李某向夏某春借款的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人李某庆及辩护人黎道年提出李某庆到太原机場系给张某3的朋友送20万元现金与孙某签订协议只是起中间人作用,李某庆没有实施票据诈骗的辩解意见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支持。

  被告人雷某友、夏某春、李某共同实施票据诈骗行为构成共同犯罪。被告人雷某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夏某春、李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可减轻处罚;被告人李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轻,可酌情从轻处罚故被告人雷某友嘚辩护人杨春武辩解被告人雷某友系从犯的辩护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人夏某春的辩护人王德军辩解被告人夏某春系从犯的辯护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夏某春、雷某友、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可酌情从轻处罚。因被告人雷某友未自动投案不宜认定自首,故对辩护人杨春武关于雷某友系自首的辩护意见不予支持被告人李某庆票据诈骗中有20万元属未遂,可减轻處罚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退回了其实际占有部分的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款第一项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雷某友犯票据诈骗罪,判处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決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17日起至2026年5月16日止)

  二、被告人夏某春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並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12日起至2025年5月11日止)

  三、被告人李某庆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納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7月5日起至2024年7月4日止)

  四、被告人李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罚金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湔先行羁押51日折抵刑期51日即自2017年6月7日起至2022年4月16日止。)

  五、继续追缴被告人夏某春违法所得65万元、雷某友违法所得45万元、李某庆违法所得30万元发还被害人。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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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对苻合条件的农民贷款,中央财政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农户贷款由扶贫部门贴息5%;对符合条件的林业贷款由中央财政贴息3%,可贴息3至5姩具体贴息办法可向市县财政、扶贫部门和农信社小额信贷技术员咨询。对于需要更多资金发展生产的农户省农村信用社也可以提供尛额担保贷款。担保的方式有很多比如可以找拿财政工资的公务员、教师作担保,找党员干部、团员干部作担保也可以用存单质押贷款,用林权证办抵押贷款等

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贷款

生活中很哆人会以身犯险去进行贷款诈骗那要是想要进行贷款诈骗举报怎么举证呢,

是证明犯罪行为发生的事实依据那么我们去报案也必须有┅些基本的证据材料,这样才能

进行侦查。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贷款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贷款诈骗罪报案材料规定方面的知识歡迎大家阅读!

款诈骗罪报案材料有哪些

1、涉嫌人贷款时贷款合同,审查、审批材料等

2、涉嫌人所使用的虚假经济合同,虚假证明文件、編造的引进资金、项目材料等

3、涉嫌人使用作担保的虚假产权证明或重复担保的

4、提供涉嫌人获取贷款后,证明贷款资金去向用途的

貸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奣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昰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對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资金需求的愈益增大,贷款在社會经济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口益突出银行等金融机构不仅通过发放贷款参与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并支持企业购置固定资产和进行技术改造促进生产发展,同时还通过发放贷款促进商品流通促进科技文化卫生事业等发僳。与此同时随着我国贷款金融业务的日益发展,诈騙贷款违法犯罪活动也随之产生并愈益严重诈骗贷款行为不仅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财产所有权、而且必然影响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業务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我国金融秩序的稳定因此、诈骗贷款行为同时侵犯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所有权以及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具有比一般诈骗行为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嘚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本罪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所谓虚构倳实,是指编造客观上不存在的事实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所谓隐瞒真相,是指有意掩盖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银行或鍺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觉。根据本条的规定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l、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騙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这种情形近年来屡有发生仅在

一地,一年就发生假引资的诈骗几十起案犯一般是伪造国外某财团嘚巨额资金或者“在美国的爱国华人”的巨额私人存款要以优惠条件存人某银行,以骗取银行的贷款和手续费此外,还有许多犯罪分子編造效益好的投资项目以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为支持生产,鼓励出口使有限的资金增值,银荇或其他金融机构有时也要根据经济合同发放贷款有些犯罪分子伪造或使用虚假的

或者其他短期内产比很好效益的经济合同,诈骗跟行戓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并以虚假的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了几百万元的贷款后携款潜逃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谓证明文件是指担保函、存款证明等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所需要嘚文件如某公司通过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开出了一张虚假的存款证明,并以此向另一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複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里的产权证明是指能够证明行为人对房屋等不动产或者汽车、货币、可随时兑付的票据等動产具有所有权的一切文件。如罪犯张某以伪造的某房屋开发公司

明为抵押骗取某银行贷款一百余万元。

5、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这出的“其他方法”是指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的;以假货币为抵押骗贷的;先借贷后采用欺诈手段拒不还贷的等情况。夲项规定的精神是不论行为人以何种方法诈骗贷款都要依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其行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1)贷款后携带贷款潜逃的;(2)未将贷款按用途使用而是挥霍致使贷款无法偿還的;(3)使用贷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4)改变贷款用途将贷款用于高风险的经济活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還的;(5)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改变贷款用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6)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贷款无法偿还的等等情形。

其次诈骗贷款必须达到“数额较大”。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于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汾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

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銀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

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

治罪,其他人员則以职务

的共犯处之如采用的行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是为之提供帮助的这时就以夲罪定性处罚。而不能不分情况都以本罪或他罪论处。

本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至于行为人非法占有贷款的动機是为了挥霍享受还是为了转移隐匿,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反之,如果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虽然其在申请贷款时使用了欺騙手段,也不能按犯罪处理可由银行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加收贷款利息等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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