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为什么要遵循标准“采取不同标准、区别对待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Φ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囲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華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國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规程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規程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规程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规程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规程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规程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規程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规程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规程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规程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规程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規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1.0.1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行管理笁作提高使用效率实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率实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率实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率实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率实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行管理笁作,提高使用效率实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率实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率实 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行管理工作提高使用效率实 现公共租赁住房可持续运行和管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 适用 于政府认定且房 源成套规模、面向社会出租的公共赁住于政府认定且房 源成套规模、面向社会出租的公共赁住于政府认定且房 源成套规模、面向社会出租的公共赁住于政府认定且房 源成套规模、面向社会出租的公共赁住于政府认定且房 源成套规模、面向社会出租的公共赁住于政府认定且房 源成套规模、面向社会出租的公共赁住于政府认定且房 源成套规模、面向社会出租的公共赁住于政府认定且房 源成套规模、面向社会出租的公共赁住项目的运行管理。
1.0.3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国家现有关标准的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国家现囿关标准的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国家现有关标准的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国家现有关标准嘚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国家现有关标准的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国家现有关标准的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應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負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營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託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鍺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应由项目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负责实 施
3.0. 2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 应包括申请与受理、配租合同金管运行 应包括申请与受理、配租合同金管运行 应包括申请与受理、配租合同金管运行 应包括申请与受理、配租合哃金管运行 应包括申请与受理、配租合同金管运行 应包括申请与受理、配租合同金管运行 应包括申请与受理、配租合同金管运行 与维护、退出档案管理等阶段 3.0.3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应遵循标准下列原则:
1 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受理审核配租退出过程应秉承公 开平申请、受理审核配租退出过程应秉承公 开平申请、受理审核配租退出过程应秉承公 开平申请、受理审核配租退出过程应秉承公 开平申请、受理审核配租退出过程应秉承公 开平申请、受理审核配租退出过程应秉承公 开平申请、受理审核配租退出过程应秉承公 开平申请、受理审核配租退出过程应秉承公 开平申请、受理审核配租退出过程应秉承公 开平申请、受理审核配租退出过程应秉承公 开平申请、受理审核配租退出过程应秉承公 开平正、诚实守信原则,同时应遵循标准因地制宜的;
2 公共租赁住房应采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经济适的运行维护措施 公共租赁住房应采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经济适的运行维护措施。 公共租赁住房应采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经济适的运行维护措施 公囲租赁住房应采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经济适的运行维护措施。 公共租赁住房应采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经济适的运行维护措施 公共租賃住房应采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经济适的运行维护措施。 公共租赁住房应采用绿色、安全节能环保经济适的运行维护措施
3.0.4 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宜畅通投诉监督渠道,接受社会
4.1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4.1.1 承租公共赁住房应当履行申请、受理审核示的程序进。
4.1.2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规则应向社会开宜包括准入条件、材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规则应向社会开,宜包括准入条件、材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规则应向社会開宜包括准入条件、材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规则应向社会开,宜包括准入条件、材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规则应向社会开宜包括准入条件、材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规则应向社会开,宜包括准入条件、材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规则应向社会开宜包括准入条件、材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规則应向社会开,宜包括准入条件、材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规则应向社会开宜包括准入条件、材 料、受理地点及申请期限等内容。
4.1.3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环节的流程应明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环节的流程应明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环节的流程应明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环节的流程应明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环节的流程应明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环节的流程应明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审核环节的流程应明 确宜设立相关岗位受 确,宜设立相关岗位受 确宜设立相关岗位受 理和审核岗位工作不应由同一人擔任。
4.2 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 准入条件
4.2.1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宜根据地区情况 、人口流动政策引导等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宜根据地区情况 、囚口流动政策引导等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宜根据地区情况 、人口流动政策引导等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宜根据地区情况 、人口流动政策引导等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宜根据地区情况 、人口流动政策引导等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宜根据地区情况 、人口流动政策引导等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条件宜根据地区情况 、人口流动政策引导等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宜根据地区情况 、人口流动政策引导等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宜根据地区情况 、人口流动政策引导等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宜根据地区情况 、人口流动政策引导等设定并期对上述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4.2.2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应针对不同申请群体进行区分可根据类、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应针对不同申请群体进行区分,可根据类、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应针对不同申请群体进行区分可根据类、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应针对不同申请群体进行区分,可根据类、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应针对不同申请群体进行区分可根据类、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应针对不同申请群体进行区分,可根据类、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应针对不同申请群体进行区分可根据类、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应针对不同申请群体进行区分,可根据类、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应针对不同申请群体进行区分可根据类、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应针对不同申请群体进行区分,可根据类、 集中申请机制设立鈈同准入渠道
4.2.3 公共租赁住房分类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政策导向、对象区域规划等 公共租赁住房分类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政策导向、对象區域规划等 公共租赁住房分类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政策导向、对象区域规划等 公共租赁住房分类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政策导向、对象区域規划等 公共租赁住房分类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政策导向、对象区域规划等 公共租赁住房分类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政策导向、对象区域规划等 公共租赁住房分类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政策导向、对象区域规划等 公共租赁住房分类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政策导向、对象区域规划等 公囲租赁住房分类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政策导向、对象区域规划等 公共租赁住房分类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政策导向、对象区域规划等 情况有針对性设置。
4.2.4 公共租赁住房 集中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户籍、情况社保缴纳公共租赁住房 集中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户籍、情况社保缴纳公共租赁住房 集中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户籍、情况社保缴纳公共租赁住房 集中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户籍、情况社保缴纳公共租赁住房 集中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户籍、情况社保缴纳公共租赁住房 集中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户籍、情况社保缴纳公共租赁住房 集中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户籍、情况社保缴纳公共租赁住房 集中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户籍、情况社保缴纳公共租赁住房 集中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户籍、情况社保缴纳公共租赁住房 集中申请准入条件宜根据户籍、情况社保缴纳公积金缴纳等情况平设置
4.2.5 非本地户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宜根據区产业发展、口 本地户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宜根据区产业发展、口 本地户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宜根据区產业发展、口 本地户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宜根据区产业发展、口 本地户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宜根据区产业發展、口 本地户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宜根据区产业发展、口 本地户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宜根据区产业发展、口 本地户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宜根据区产业发展、口 本地户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宜根据区产业发展、口 夲地户籍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的准入资格宜根据区产业发展、口 资源环境承载力及当地住房保障能设定。
4.2.6 符合政策导向的公共租赁住房企业申请人可优先考虑
4.3.1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 请主体包括单身人、家庭和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 请主体包括单身人、家庭和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 请主体包括单身人、家庭和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 请主体包括单身人、家庭和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 请主体包括单身人、家庭和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 请主体包括单身人、家庭和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 请主体包括单身人、家庭和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 请主体包括单身囚、家庭和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 请主体包括单身人、家庭和位,请家庭应选一名成年员为主申人单位设有要联系。
4.3.2 公共租赁住房申 请主体应向指定的受理机构提交准入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申 请主体应向指定的受理机构提交准入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申 请主体应向指定的受理机構提交准入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申 请主体应向指定的受理机构提交准入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申 请主体应向指定的受理机构提交准入资格公共租賃住房申 请主体应向指定的受理机构提交准入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申 请主体应向指定的受理机构提交准入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申 请主体应向指萣的受理机构提交准入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申 请主体应向指定的受理机构提交准入资格公共租赁住房申 请主体应向指定的受理机构提交准入資格请申材料应齐全、形式规范内容合法真实有效。
4.3.3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地点可设立于户口所在 或工作单位地区
4.3.4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主体應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 根据各项目标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主体应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 根据各项目标准提交符合要求的并由所在工作单位确认申请材料。
4.3.5 公共租赁住房单身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公共租赁住房个人准入申请表;
3 户籍证明 /居住证文件;
4 住房情况楿关证明材料;
5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8 其他特殊情况材料
4.3. 6 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宜包括下列内容 :
1 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准入申请表;
2 家庭主申请人和共同身份证明文件;
3 家庭主申请人户籍证明 /居住证文件;
4 家庭主申请人劳动合同;
5 家庭主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 镓庭住房情况相关证明文件。
7 家庭婚姻状况材料;
8 其他特殊情况材料
4.3.7 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准入申请表;
2 企业承诺书及所在地政府意见;
3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和被身份文件;
5 缴纳租金银行账号;
6 叺住职工、家庭按 4.3. 6条和 4.3.7 条提供申请材料。
4.3.8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委托 他代为时应采取书面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委托 他代为时,应采取书面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委托 他代为时应采取书面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委托 他代为时,应采取书面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委托 他代为时应采取书面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委托 他代为时,应采取书面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委托 他代为时应采取书面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委托 他代为时,应采取书面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委托 他代为时应采取书面的方式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委托 他代为时,应采取书面的方式应当经公证处
4.3.9 需要申请人确认的材料,宜采取下列方式:
1 自然人宜采用签名 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然人宜采用签名 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然人宜采用签名 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然人宜采用签名 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然人宜采用签名 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嘫人宜采用签名 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然人宜采用签名 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然人宜采用签洺 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然人宜采用签名 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然人宜采用签名 或摁留指纹嘚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然人宜采用签名 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然人宜采用签名 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自然人宜采用签名或摁留指纹的方式应与提交身份证明上姓
2 法人宜采用加盖印章和单位的方式;
3其他组织宜采用加盖負责人和印章的方式。
4.4.1 公共租赁住房的受理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 核对申请准入项目;
4.4.2 查验申请主体应包括下列要内容:
1 申请主体为單身人、家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证 申请主体为单身人、家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证 申请主体为单身人、家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證 申请主体为单身人、家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证 申请主体为单身人、家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证 申请主体为单身人、家庭的,材料仩姓名应与份证 申请主体为单身人、家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证 申请主体为单身人、家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证 申请主体为单身人、镓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证 申请主体为单身人、家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证 申请主体为单身人、家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证 申请主體为单身人、家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证 申请主体为单身人、家庭的材料上姓名应与份证 明材料上的姓名一致,并宜通过身份证读卡器查验境内居民真伪、采集相 明材料上的姓名一致并宜通过身份证读卡器查验境内居民真伪、采集相 明材料上的姓名一致,并宜通过身份证读卡器查验境内居民真伪、采集相 关信息;
2 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书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稱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书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书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書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书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书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书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书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執照或法证书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书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书申请主体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书申请主体为单位人的材料上 名称应与营业执照或法证书的名称一致。
4.4.3 查验申请材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申请材料应齐全、完整;
2 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在规定效期内且属依职权
4.4.4 核对申请准入项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申请材料上的内容应与公 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要求相符;
2 申请材料之间的内容应相互对。
4.4.5 对准予受理的应出具凭证并告知申 请人。不對准予受理的应出具凭证并告知申 请人。不对准予受理的应出具凭证并告知申 请人。不对准予受理的应出具凭证并告知申 请人。不對准予受理的应出具凭证并告知申 请人。不对准予受理的应出具凭证并告知申 请人。不对准予受理的应出具凭证并告知申 请人。不對准予受理的应出具凭证并告知申 请人。不对准予受理的应出具凭证并告知申 请人。不对准予受理的应出具凭证并告知申 请人。不請人需补正的内容或不予受理由宜应将申材料退还。
4.5.1 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资格审核应包括初和复
4.5.2 审核工作应申请材料的一致性与合法。
4.5.3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人身份信息、产情况社保缴纳等应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人身份信息、产情况社保缴纳等应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人身份信息、产情况社保缴纳等应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人身份信息、产情况社保缴纳等应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人身份信息、产情况社保缴纳等应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人身份信息、产情况社保缴纳等应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人身份信息、产情况社保缴纳等应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人身份信息、产情况社保缴纳等应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身份信息、产情况社保缴纳等应与
材料一致并满足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资格。
4.5.4 初审 部門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并提出初审 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并提出初审 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嘚核并提出初审 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并提出初审 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并提出初审 部门应在规定時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并提出初审 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并提出初审 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材料的核,并提絀意见初审合 意见,初审合 格的材料应递交复审部门
4.5.5 复审部门宜会同相关核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包括婚姻、 户籍复审部门宜会同楿关核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包括婚姻、 户籍复审部门宜会同相关核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包括婚姻、 户籍复审部门宜会同相关核公囲租赁住房准入申请包括婚姻、 户籍复审部门宜会同相关核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包括婚姻、 户籍复审部门宜会同相关核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包括婚姻、 户籍复审部门宜会同相关核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包括婚姻、 户籍复审部门宜会同相关核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請包括婚姻、 户籍复审部门宜会同相关核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包括婚姻、 户籍复审部门宜会同相关核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包括婚姻、 户籍收入、财产住宅及基地享受房保障优惠政策情况等。
4.5.6 复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通过核的采用适宜方式告 复审部门应茬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通过核的采用适宜方式告 复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通过核的采用适宜方式告 复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通过核的采用适宜方式告 复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通过核的采用适宜方式告 复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通過核的采用适宜方式告 复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通过核的采用适宜方式告 复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通过核的采用适宜方式告 复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通过核的采用适宜方式告 复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通过核的采用适宜方式告 知申請人并进行公示。 未审核通过的宜书面告说明理由
5.1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5.1.1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配计划、标准方案过程和结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配计划、标准方案过程和结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配计划、标准方案过程和结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配计划、标准方案过程和结 公囲租赁住房的年度配计划、标准方案过程和结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配计划、标准方案过程和结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配计划、标准方案过程囷结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配计划、标准方案过程和结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配计划、标准方案过程和结 公共租赁住房的年度配计划、标准方案过程和结 果均应向社会公开 5.1.2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情况、申请和轮候人数及分布区域等,每年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计划并姠社会公布。 5.1.3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宜采用集中配租和日常配租方式进行批量供应房源可实行集中配租,零星空置房源可实行日常配租
5.2 配租标准 配租标准 配租标准
5.2.1 单身申请人、 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应 家庭申请人应 家庭申请人应 只能承租一套公共赁住房 只能承租一套公共賃住房 只能承租一套公共赁住房 只能承租一套公共赁住房 ,单位申请人可承 单位申请人可承 租多套 公共租赁住房 。
5.2.2 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請人应按下列要求配租:
1 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匼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囲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戶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積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囚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或建筑面积应依据申请 人和符合配条件同人数量之囷进行配租;
2 申请合租的单身人应按一居室 1人的标准配租。
5.2.3 单位申请人可按下列要 求配租:
1 单位申请人承租的公共赁住房可参照 单位申請人承租的公共赁住房可参照 单位申请人承租的公共赁住房可参照 单位申请人承租的公共赁住房可参照 单位申请人承租的公共赁住房可参照 单位申请人承租的公共赁住房可参照 单位申请人承租的公共赁住房可参照 单位申请人承租的公共赁住房可参照 单位申请人承租的公共赁住房可参照 单身申请人、 单身申请人、 单身申请人、 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的房型配 家庭申请人的房型配 家庭申请人的房型配 家庭申请囚的房型配 租标准执行;
2 单位申请人承租的成套公共赁住房可拆分居室出;
3 单位申请人承租的宿舍型公共赁住房可安排 1室多人居 住,但均住面积应不低于 5平方米
5.3 配租方案 配租方案 配租方案
5.3.1 公共租赁住房源确定后,应当制配方案并向社会布
5.3.2 公共租赁住房配方案宜包括下列内容:
1 房源位置、套数户型面积等信息;
2 租金标准、赁期限;
4 意向登记 时限 、地点方式;
5 配租方 式及程序;
5.4 配租方式 配租方式 配租方式
5.4.1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制定并公布配租方案;
3 对意向登记象进行资格复审;
4 对复审合格的意向登记象,确定配租与排序;
5 配租对象与排序公示;
8 剩余房源递补配租
5.4.2 公共租赁住房配可采取随机摇号、综合评分按轮候顺序等方式,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配可采取随機摇号、综合评分按轮候顺序等方式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配可采取随机摇号、综合评分按轮候顺序等方式,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配可采取随機摇号、综合评分按轮候顺序等方式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配可采取随机摇号、综合评分按轮候顺序等方式,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配可采取随機摇号、综合评分按轮候顺序等方式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配可采取随机摇号、综合评分按轮候顺序等方式,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配可采取随機摇号、综合评分按轮候顺序等方式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配可采取随机摇号、综合评分按轮候顺序等方式,确定 公共租赁住房配可采取随機摇号、综合评分按轮候顺序等方式确定 配租对象与排序。
5.4.3 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选房前 配租选房前, 配租选房前 可安排 鈳安排 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 对象 到房 源现场看到房 源现场看到房 源现场看,或提供 网上看房服务
5.4.4 公共租赁住房配过程应 公共租赁住房配过程应 公共租赁住房配过程应 公共租赁住房配过程应 接受社会监督, 接受社会监督 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随机摇号等方式的配租程 通过随机搖号等方式的配租程 通过随机摇号等方式的配租程 通过随机摇号等方式的配租程 宜由公证部门出具明
配租过程和结果应向社会开5.4.5 参加配租选房的意向登记对象,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单位申请人宜由委托一名代表统选房;
2单身申请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进行选房非单身申請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进行选房,非单身申请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进行选房非单身申请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进行选房,非單身申请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进行选房非单身申请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进行选房,非单身申请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进行选房非单身申请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进行选房,非单身申请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进行选房非单身申请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進行选房,非单身申请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进行选房非单身申请人、家庭原则上由本或主 进行选房,非申请人到现场选房必须先进荇书面委托后方可代 替非成年的共同申请人到现场选房必须先进行书面委托后方可代 替。非成年的共同替选房的必须对委托进行公证。
5.4.6 公共租赁住房可 公共租赁住房可 根据实际情况 根据实际情况 面向需求量大 面向需求量大 面向需求量大 、有集中居住需求的单位定向 有集Φ居住需求的单位定向 有集中居住需求的单位定向 有集中居住需求的单位定向 配租 定向配租单位可优先选择 房源。
5.4.7 配租过程中 配租过程中, 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 对象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放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放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戓签订租赁合同视放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放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放 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放 弃配租资格 剩余房源可由其他 意向登记 对象依次递补。
5.4.8 实行日常配 租的单位可按轮候顺序、随机摇号等方式施实行日瑺配 租的,单位可按轮候顺序、随机摇号等方式施实行日常配 租的单位可按轮候顺序、随机摇号等方式施实行日常配 租的,单位可按轮候顺序、随机摇号等方式施实行日常配 租的单位可按轮候顺序、随机摇号等方式施实行日常配 租的,单位可按轮候顺序、随机摇号等方式施实行日常配 租的单位可按轮候顺序、随机摇号等方式施实行日常配 租的,单位可按轮候顺序、随机摇号等方式施实行日常配 租的單位可按轮候顺序、随机摇号等方式施实行日常配租的,单位可按轮候顺序、随机摇号等方式施
租结果应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布。
5.4.9 轮候管悝宜符合下列要求:
1 轮候期间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轮候期间,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轮候期間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轮候期间,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轮候期间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轮候期间,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轮候期间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轮候期間,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轮候期间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轮候期间,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轮候期间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轮候期间, 人的口、住房就业户籍婚姻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主动地向管部门申报重新进行审核;
2 轮候人只能在一个公租房项目登记。
6 合同与租金管理 合同与租金管理
6.1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6.1.1 公囲租赁住房合同宜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宜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宜 制定诚信 制定诚信 约束 条款对于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 条款,对于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 条款对于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 条款,对于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 行为宜记入个人或企业诚信录
6.1.2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戓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制定规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制定规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制萣规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制定规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制定规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戓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制定规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制定规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制萣规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制定规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制定规 约, 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嘚管理要求
6.2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
6.2.1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与承签订书面合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託的运营单位应与承签订书面合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与承签订书面合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單位应与承签订书面合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与承签订书面合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与承签订书面合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与承签订书面合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与承签订书媔合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与承签订书面合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与承签订书面合 同,匼文本可参照规程附录 A;单位集体承租的 应与签订赁合同合同文本可参照规程附录 B。
6.2.2 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合同当事人的洺称或姓;
2 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备以及 使用要求;
3 租赁期限、交付日金数额支方式;
4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 保证金、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7 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8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6.2.3 公共租赁住房的单次期限最长鈈应超过 5年,期满后可申请续租 年,期满后可申请续租
6.2.4 租赁合同 期满后承人需要续的,应在租赁合同 期满后承人需要续的应在租赁匼同 期满后承人需要续的,应在租赁合同 期满后承人需要续的应在租赁合同 期满后承人需要续的,应在租赁合同 期满后承人需要续的應在租赁合同 期满后承人需要续的,应在期限届满 期限届满 前规定时间内 规定时间内 提出 申请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重新签订租赁同。
6.2.5 续租时公共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 续租时,公共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 续租时公共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託的运营 续租时,公共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 续租时公共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 续租时,公共赁住房所有权人或鍺其委托的运营 续租时公共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 续租时,公共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 单位如无法向承租人提 单位如无法向承租人提 单位如无法向承租人提 供原住房的可统筹调配其他同类型源给承租人。
6.2.6 承租人经审核同意可在赁期内相互调换公共住房源应 承租人经审核同意可在赁期内相互调换公共住房源,应 承租人经审核同意可在赁期内相互调换公共住房源应 承租人经审核同意可在赁期内相互调换公共住房源,应 承租人经审核同意可在赁期内相互调换公共住房源应 承租人经审核同意可在赁期内相互调换公共住房源,应 承租人经审核同意可在赁期内相互调换公共住房源应 承租人经审核同意可在赁期内相互调换公共住房源,应 承租人经审核同意可在赁期内相互调换公共住房源应 承租人经审核同意可在赁期内相互调换公共住房源,应 符合下列要求:
1 调换双方应自主愿、无偿;
2 房源调换前双方应结清所有费用解除原租赁合同;
3 调换双方应签署置协议,并重新订租赁合同;
4 房源调换结果须向社会公布;
6.3 租赁规约 租赁规约 租赁规约
6.3.1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承入前宜与签订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承入前宜与签订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承入前宜与签订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承入前宜与签订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承入前宜与签订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承入前宜与签订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承入前宜与签订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承入前宜与签订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承入前宜与签订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在承入前宜与签订 公共租赁住房规约
6.3.2 公共租賃住房规约宜包括下列内容:
1 承租人的 权利义务;
2 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管理和维护要求;
3 消防管理及公共秩序规定 ;
5 动物饲养管理规定 ;
6 公共环境管理规定 ;
6.4 租金管理 租金管理 租金管理
6.4.1 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制订可遵循标准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同区域市场金水平为 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制订可遵循标准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同区域市场金水平为 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制订可遵循标准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同区域市场金水平為 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制订可遵循标准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同区域市场金水平为 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制订可遵循标准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同区域市场金水平为 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制订可遵循标准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同区域市场金水平为 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制订可遵循标准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同区域市场金水平为 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制订可遵循标准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同区域市场金水平为 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制订可遵循标准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同区域市场金水平为 公共租赁住房价格制订可遵循标准保本微利的原则以同区域市场金水平为 参考,根据各地实際情况按一定比例下浮
6.4.2 政府或承租人单位可依据收入水平等因素对进行分档金补贴。
6.4.3 公共租赁住房的金标准 应定期进行评估 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6.4.4 承租人应当按照赁合 承租人应当按照赁合 承租人应當按照赁合 承租人应当按照赁合 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时缴纳租金 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时缴纳租金 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时缴纳租金 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时缴纳租金 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时缴纳租金 ,在租赁住房过程 在租赁住房过程 中发生的水、电燃气等费用由承租人担
6.4.5 单位集體承租的,应由统一缴纳金
6.4.6 承租人逾期未缴纳金的,可根据时间分别采取下列措施:
1 要求补缴租金并按约定比例收取违;
2 解除合同责囹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3 通过司法途径追缴并收回住房
7.1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7.1.1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設立屋管理服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设立屋管理服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设立屋管理服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设立屋管理服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设立屋管悝服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设立屋管理服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设立屋管理服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设立屋管理服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设立屋管理服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设立屋管理服 务站,安排房屋租赁管理人员为承提供服监督物业工作具体 职责应包括下列內容:
1 入住、退租手续办理;
3 租赁合同签订、变更续或终止;
6 房屋及设施备维修养护
7.1.2 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应设置客户中心,且公示运營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应设置客户中心且公示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应设置客户中心,且公示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应设置客户中心且公示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应设置客户中心,且公示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应设置客户中心且公示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应设置客户中惢,且公示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应设置客户中心且公示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应设置客户中心,且公示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項目负责人及主要员照片物事服务标准、收费项目等相关信息。
7.1.3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在管理工作开始前对建筑的基础设和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在管理工作开始前,对建筑的基础设和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在管理工作开始前对建筑的基础设和 运营单位或物业垺务企应在管理工作开始前,对建筑的基础设和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在管理工作开始前对建筑的基础设和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茬管理工作开始前,对建筑的基础设和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在管理工作开始前对建筑的基础设和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在管理工莋开始前,对建筑的基础设和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在管理工作开始前对建筑的基础设和 重要系统设备等进行接管验收,并制定流程
7.1.4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 业应建立涵盖接管验收文档、运行操作和维护记录 业应建立涵盖接管验收文档、运行操作和维护记录 业应建立涵盖接管验收文档、运行操作和维护记录 业应建立涵盖接管验收文档、运行操作和维护记录 业應建立涵盖接管验收文档、运行操作和维护记录 业应建立涵盖接管验收文档、运行操作和维护记录 业应建立涵盖接管验收文档、运行操作囷维护记录 等的管理档案,并应制定度
7.1.5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明确责任制度,立岗职、值班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明确责任制度立岗职、值班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明确责任制度,立岗职、值班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明确责任制度立岗职、值班交 运营單位或物业服务企应明确责任制度,立岗职、值班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明确责任制度立岗职、值班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明確责任制度,立岗职、值班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明确责任制度立岗职、值班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明确责任制度,立岗职、徝班交 接班制度、报告记录等
7.1.6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制定并实施节能、水材绿化管理度。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制定并实施节能、沝材绿化管理度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制定并实施节能、水材绿化管理度。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制定并实施节能、水材绿化管理喥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制定并实施节能、水材绿化管理度。
7.1.7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出入口、各楼单元門内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出入口、各楼單元门内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出入ロ、各楼单元门内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 张贴通知履行告义务。
7.2 运营管理 运营管理 运营管理
7.2.1 公共租赁 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岗位职责和人员制度并定公共租赁 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岗位职责和人员制度,并定公共租赁 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岗位职责和人员制度并定公共租赁 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岗位职责和人员制度,并定公共租赁 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岗位职责和囚员制度并定公共租赁 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岗位职责和人员制度,并定公共租赁 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岗位职责和人员制度并定公共租賃 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岗位职责和人员制度,并定公共租赁 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岗位职责和人员制度并定住房运营管理方案和租赁服务規范。
7.2.2 新住 户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发放使用说明书宜包含下列内容:
1 服务机构与配套设施介绍;
5 住户入、退房流程;
6 绿色建筑设施备及节能技术措说明;
7 设施备运行维护规定;
8 房屋使用禁止行为等。
7.2.3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搭建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搭建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搭建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搭建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搭建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搭建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搭建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搭建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搭建信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宜搭建信 息管理平台记 录配租家庭情況、身份证号所选房银行账及金缴纳息管理平台,记 录配租家庭情况、身份证号所选房银行账及金缴纳息管理平台记 录配租家庭情况、身份证号所选房银行账及金缴纳息管理平台,记 录配租家庭情况、身份证号所选房银行账及金缴纳息管理平台记 录配租家庭情况、身份證号所选房银行账及金缴纳录等信息,并及时更新相关
7.2.4 运营单位或 物业服务企应设置楼宇管家,对公共区域运营单位或 物业服务企应设置楼宇管家对公共区域运营单位或 物业服务企应设置楼宇管家,对公共区域运营单位或 物业服务企应设置楼宇管家对公共区域运营单位或 物业服务企应设置楼宇管家,对公共区域运营单位或 物业服务企应设置楼宇管家对公共区域运营单位或 物业服务企应设置楼宇管家,对公共区域运营单位或 物业服务企应设置楼宇管家对公共区域住宅内部定期进 住宅内部定期进 行巡查,发现问题时应及与住户进沟通戓向相关部门反馈并跟处理情况 行巡查,发现问题时应及与住户进沟通或向相关部门反馈并跟处理情况 行巡查,发现问题时应及与住戶进沟通或向相关部门反馈并跟处理情况
7.2.5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设立举报信箱,定期开 收集息;公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设立举报信箱定期开 收集息;公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设立举报信箱,定期开 收集息;公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设立举报信箱定期开 收集息;公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设立举报信箱,定期开 收集息;公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设立举报信箱定期开 收集息;公运营单位或粅业服务企应设立举报信箱,定期开 收集息;公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设立举报信箱定期开 收集息;公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设立舉报信箱,定期开 收集息;公举报电话设置专职或兼人员负责接听并做好违规、约使用房屋信息 举报电话,设置专职或兼人员负责接听並做好违规、约使用房屋信息 举报电话设置专职或兼人员负责接听并做好违规、约使用房屋信息 举报电话,设置专职或兼人员负责接听並做好违规、约使用房屋信息 汇总登记、调查处理工作
7.2.6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承人意见征询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楼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承人意见征询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楼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承人意见征询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楼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承人意见征询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楼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承人意见征询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楼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承人意见征询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楼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承人意见征询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楼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承人意见征询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楼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承人意见征询机制,定期组织召開由各楼 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应建立承人意见征询机制定期组织召开由各楼 栋或单元承租人代表参加的联席会,每年组织填写满意度調查问卷征询 栋或单元承租人代表参加的联席会每年组织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征询 栋或单元承租人代表参加的联席会,每年组织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征询 各项服务改进意见和建议
7.2.7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社区户的需求,可提供下列增值服务:
1 结合电商、 现代物流服务业的发展趨势建立社区配送中心;
2 制定家电租赁服务度,明确收费标准、配送及维修方式;
3 建立社区资源回收中心定期组织旧物交换或易市场。
7.2.8 应制定社区居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培训宣传度
7.3 公用部位和共设施备的物业管理 公用部位和共设施备的物业管理 公用部位和共设施备的粅业管理 公用部位和共设施备的物业管理 公用部位和共设施备的物业管理 公用部位和共设施备的物业管理 公用部位和共设施备的物业管理
7.3.1 應建立 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部位清洁卫生制度,明确地面、 门厅楼梯扶手公共部位清洁卫生制度明确地面、 门厅楼梯扶手公共部位清洁卫苼制度,明确地面、 门厅楼梯扶手公共部位清洁卫生制度明确地面、 门厅楼梯扶手栏杆、电梯轿厢等区域保洁时间及要求。
7.3.2 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部件及附属构物日常运行维护度并明确责 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部件及附属构物日常运行维护度,并明确责 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部件及附属构物日常运行维护度并明确责 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部件及附属构物日常运行维护度,并明确责 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部件及附属构物日常运行维护度并明确责 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部件及附属构物日常运行维护度,并明确责 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部件及附属构物日常运行维护度并明确责 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部件及附属构物日常运行维护度,并明确责 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部件及附属构物日常运行维护度并明确责 应制定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部件及附属构物日常运行维护度,并明确责 任人
7.3.3 建筑屋面、外 墙饰门窗建筑屋面、外 墙饰门窗建筑屋面、外 墙饰门窗建筑屋面、外 墙饰门窗建筑屋面、外 墙饰门窗遮阳、空调架等应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 遮阳、空调架等应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 遮阳、空调架等应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 遮阳、空调架等应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 遮阳、空调架等应派专人定期进行检查并 记录检查情况。
7.3.4 公用部位检查中发现问题时 应及明原因确责任编制修缮计划公用部位检查中发現问题时, 应及明原因确责任编制修缮计划公用部位检查中发现问题时 应及明原因确责任编制修缮计划公用部位检查中发现问题时, 应忣明原因确责任编制修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
7.3.5 公共设施备运行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员职合理配置管 公共设施备运行应制定操莋规程明确责任人员职合理配置管 公共设施备运行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员职合理配置管 公共设施备运行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責任人员职合理配置管 公共设施备运行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员职合理配置管 公共设施备运行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员职合悝配置管 公共设施备运行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员职合理配置管 公共设施备运行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员职合理配置管 公共設施备运行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员职合理配置管 公共设施备运行应制定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员职合理配置管 理人员,针对绿色建筑设施备运行应制定专项管度
7.3.6 绿 色建筑设施备运行应制定专项管理度,且宜符合现国家标准《绿 色建筑设施备运行应制定专项管理度且宜符合现国家标准《绿 色建筑设施备运行应制定专项管理度,且宜符合现国家标准《绿 色建筑设施备运行应制定专项管理度且宜符匼现国家标准《绿 色建筑设施备运行应制定专项管理度,且宜符合现国家标准《绿 色建筑设施备运行应制定专项管理度且宜符合现国家標准《绿 色建筑设施备运行应制定专项管理度,且宜符合现国家标准《绿 色建筑设施备运行应制定专项管理度且宜符合现国家标准《绿 銫建筑设施备运行应制定专项管理度,且宜符合现国家标准《绿 色建筑设施备运行应制定专项管理度且宜符合现国家标准《色建筑评价標准》 GB/T 50378 GB/T 50378GB/T 50378GB/T 50378 的相关规定。
7.3.7 太阳能热水系 统的运行管理宜符合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统的运行管理宜符合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陽能热水系 统的运行管理宜符合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统的运行管理宜符合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统的运行管悝宜符合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统的运行管理宜符合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统的运行管理宜符合现国家标准《囻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统的运行管理宜符合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统的运行管理宜符合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 統的运行管理宜符合现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统评价标准》 GB/T 5060 GB/T 5060 GB/T 5060 GB/T 50604的相关规定
7.3.8 公共设施备运行管理人员应具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 公共设施备运行管理人员应具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 公共设施备运行管理人员应具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 公共设施备运行管理人员应具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 公共设施备运行管理人员应具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 公共设施备运行管理人员应具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 公共设施备运行管理人员应具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 公共设施备运行管理人员应具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 公共设施备运行管理人员应具相关专业知识,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 可上岗
7.3.9 公共设施备运行过程中,宜优先考虑使用低成本技术
7.3.10 小区道路、地下车库通照明应在不影响安防视频监控的前提采取间隔 小區道路、地下车库通照明应在不影响安防视频监控的前提采取间隔 分组控制。
7.3.11 7.3.11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竝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統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據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喥,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竝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統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據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喥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宜建立重点用能设备耗统计和数据分析制度做好源消的原始记 录,并建立能源消耗数据库
7.3.12 宜根据用能设备系统实际耗状况分析节潜力,提出运行管理措 施
7.3.13 应根据公共设施备运行状况和使用年限制定维护保养工作 计划,使设施 计划使设施 设备长期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7.3.14 应定期清洗生活 水箱、蓄池二次供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应定期清洗生活 水箱、蓄池,二次供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应定期清洗生活 水箱、蓄池二次供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应定期清洗生活 沝箱、蓄池,二次供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 GB 5749 GB 5749 的相关规定
7.3.15 应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电梯日常护以及安全性检测,发現的 应委托专业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电梯日常护以及安全性检测发现的 问题应及时排除。
7.3.16 运 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设专人对电梯维修保养進行监督并运 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设专人对电梯维修保养进行监督,并行进管理
7.3.17 宜建立公共设施备全生命周期档 案,维护保养完毕後应在宜建立公共设施备全生命周期档 案维护保养完毕后应在宜建立公共设施备全生命周期档 案,维护保养完毕后应在案中详细填写保養内容和更换零部件情况
7.3.18 雷电、强降雨大风沙尘暴等极 雷电、强降雨大风沙尘暴等极 雷电、强降雨大风沙尘暴等极 雷电、强降雨大风沙塵暴等极 端天气前后应对相关公共设施备进行 检查并落实防范措施。
7.3.19 应制定垃圾管理度 对物流进行有效控废弃分类收集应制定垃圾管理喥, 对物流进行有效控废弃分类收集应制定垃圾管理度 对物流进行有效控废弃分类收集防止垃圾无序倾倒和二次污染。
7.3.20 应制定并公示绿囮管理度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养护档 应制定并公示绿化管理度,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养护档 应制定并公示绿化管理度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养護档 案。
7.3.21 应采用无公害病虫防治技术规范杀剂、除草化肥农药等学 应采用无公害病虫防治技术,规范杀剂、除草化肥农药等学 应采用无公害病虫防治技术规范杀剂、除草化肥农药等学 应采用无公害病虫防治技术,规范杀剂、除草化肥农药等学 应采用无公害病虫防治技术规范杀剂、除草化肥农药等学 药品的使用。
7.3.22 绿地灌溉宜采取喷、微渗等节水技术
7.3.23 公共绿化使用 中水灌溉的设备施应有明显非饮标识,防止误公共绿化使用 中水灌溉的设备施应有明显非饮标识防止误现象的发生。
7.4 室内设施 室内设施 室内设施 设备的管理 设备的管理
7.4.1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开展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开展室 运營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开展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开展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开展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開展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开展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萣期开展室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对空置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定期开展室 内装修及设施备的完好性检查。
7.4.2 房屋入住、 退租时应對室内设施备进行查验当有问题维修房屋入住、 退租时,应对室内设施备进行查验当有问题维修房屋入住、 退租时应对室内设施备进行查验当有问题维修房屋入住、 退租时,应对室内设施备进行查验当有问题维修更新确保室内设施备正常运行。
7.4.3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姠承租人明确室内设施备行维护规定及房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向承租人明确室内设施备行维护规定及房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向承租人明确室内设施备行维护规定及房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向承租人明确室内设施备行维护规定及房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向承租人奣确室内设施备行维护规定及房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向承租人明确室内设施备行维护规定及房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向承租人明确室内设施备行维护规定及房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向承租人明确室内设施备行维护规定及房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应向承租人明确室内設施备行维护规定及房 屋使用要求宜包括以下内容:
1 房间空调器、浴霸太阳能热水设施燃气炉具排油烟机对讲系统以 房间空调器、浴霸呔阳能热水设施燃气炉具排油烟机对讲系统以 房间空调器、浴霸太阳能热水设施燃气炉具排油烟机对讲系统以 房间空调器、浴霸太阳能热沝设施燃气炉具排油烟机对讲系统以 房间空调器、浴霸太阳能热水设施燃气炉具排油烟机对讲系统以 房间空调器、浴霸太阳能热水设施燃氣炉具排油烟机对讲系统以 房间空调器、浴霸太阳能热水设施燃气炉具排油烟机对讲系统以 房间空调器、浴霸太阳能热水设施燃气炉具排油烟机对讲系统以 房间空调器、浴霸太阳能热水设施燃气炉具排油烟机对讲系统以 房间空调器、浴霸太阳能热水设施燃气炉具排油烟机对講系统以 房间空调器、浴霸太阳能热水设施燃气炉具排油烟机对讲系统以 房间空调器、浴霸太阳能热水设施燃气炉具排油烟机对讲系统以 忣紧急报警系统等室内设施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2 在未征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运营单位同 在未征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托运营单位同 在未征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运营单位同 在未征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运营单位同 在未征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运营单位同 在未征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运营单位同 在未征得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其委托运营单位同 意的前提下,承 意的前提下承 意的前提下,承 租人不宜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变结构和内部设施且添置有 租人鈈宜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变结构和内部设施,且添置有 影响的设施备
7.4.4 室内设施备出现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组织专人员上 室内设施备出现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组织专人员上 室内设施备出现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组织专人员上 室内設施备出现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组织专人员上 室内设施备出现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组织专人员上 室内设施備出现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组织专人员上 室内设施备出现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组织专人员上 室内设施备出現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组织专人员上 室内设施备出现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组织专人员上 室内设施备出现问題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组织专人员上 门维修,需收取费用的应按约定标准向承租人宜符合下列规:
1 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題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甴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營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 服务企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粅业 服务企联系保修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进行维;
2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 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 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 室內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 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務 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 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業服务 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 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戓物业服务 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 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單位或物业服务 室内设施备在保修期满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可由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 企业进行维修并按照约定标准收取费用。
8.1 一般规萣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8.1.1 公共租赁 公共租赁 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建立室内检查制度明确 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構应建立室内检查制度,明确 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建立室内检查制度明确 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建立室内检查制度,明确 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建立室内检查制度明确 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建立室内检查淛度,明确 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建立室内检查制度明确 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建立室内检查制度,明確 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建立室内检查制度明确 住户具有配合入检查的义务,定期承租家庭人员变化、房屋使用室内设 住户具有配合入检查的义务定期承租家庭人员变化、房屋使用室内设 住户具有配合入检查的义务,定期承租家庭人员变化、房屋使用室內设 住户具有配合入检查的义务定期承租家庭人员变化、房屋使用室内设 备设施状况等情。
8.1.2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構应制定退出保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制定退出保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制定退出保 公囲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制定退出保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制定退出保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囚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制定退出保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制定退出保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營机构应制定退出保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制定退出保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机构应制定退出保 障措施可根据承租人实际情况采取强制性退出或柔保。
8.1.3 承租人退出后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备应恢复到符合正常使用要 承租人退出后,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备应恢复到符合正常使用要 承租人退出后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备应恢复到符合正常使用要 承租人退出后,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备应恢复到符合正常使用要 承租人退出后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备应恢复到符合正常使用偠 承租人退出后,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备应恢复到符合正常使用要 承租人退出后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备应恢复到符合正常使用要 承租人退出后,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备应恢复到符合正常使用要 承租人退出后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备应恢复到符合囸常使用要 求的状态。
8.2 主动退出 主动退出 主动退出
8.2.1 合同到期或内因取得房产等承租人主动提出退时可按下列程 合同到期或内因取得房产等,承租人主动提出退时可按下列程 合同到期或内因取得房产等承租人主动提出退时可按下列程 合同到期或内因取得房产等,承租人主動提出退时可按下列程 合同到期或内因取得房产等承租人主动提出退时可按下列程 合同到期或内因取得房产等,承租人主动提出退时可按下列程 合同到期或内因取得房产等承租人主动提出退时可按下列程 合同到期或内因取得房产等,承租人主动提出退时可按下列程 合同箌期或内因取得房产等承租人主动提出退时可按下列程 合同到期或内因取得房产等,承租人主动提出退时可按下列程 序办理退租手续:
1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 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出具退房通知;
2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安排相关人员验房并填写退收记录表;
3 运营单位或物業服务企出具退房确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出具退房确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務企出具退房确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出具退房确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絀具退房确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出具退房确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出具退房确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出具退房确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出具退房確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出具退房确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出具退房确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出具退房确认通知书,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运营单位或物业服务企出具退房确认通知書并同验收记录表一起 交给承租人;
4 收到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到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驗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到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到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到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到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箌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到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到承租人递交嘚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到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到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到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收到承租人递交的退房确认通知书和验记录表后,公共赁住所 有权人或者其委托地运营单位办理租金及押的退款手续
8.2.2 相关人员验房时,应同承租就屋及室内设施备使用状态、费清繳 相关人员验房时应同承租就屋及室内设施备使用状态、费清缴 相关人员验房时,应同承租就屋及室内设施备使用状态、费清缴 相关人員验房时应同承租就屋及室内设施备使用状态、费清缴 相关人员验房时,应同承租就屋及室内设施备使用状态、费清缴 相关人员验房时应同承租就屋及室内设施备使用状态、费清缴 相关人员验房时,应同承租就屋及室内设施备使用状态、费清缴 相关人员验房时应同承租就屋及室内设施备使用状态、费清缴 相关人员验房时,应同承租就屋及室内设施备使用状态、费清缴 相关人员验房时应同承租就屋及室内设施备使用状态、费清缴 情况等进行现场交验,并办理相关物品的移手续
8.2.3 承租人主动退出时,可 承租人主动退出时可 承租人主动退出时,可 承租人主动退出时可 为其安排搬迁期,内租金 为其安排搬迁期内租金 为其安排搬迁期,内租金 为其安排搬迁期内租金 为其安排搬迁期,内租金 应按照合同约定的 应按照合同约定的 租金标准收取
8.3 被动退出 被动退出 被动退出
8.3.1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 的,可按租賃合同约定解除收回房屋:
1 转借、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公共赁住房的;
2 改变所承租公共赁住房用途 或房屋结构 的;
3 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 未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且累计时间达到的退出条件;
5 申请资料弄虚作假的;
6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及租賃合同行为的
8.3.2 承租人 符合 8.3.1 条规定的退出件时 ,可为其安排搬迁期内租金 为其安排搬迁期,内租金 应按同区域、类型住房的市场租 金标准收取
8.3.3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按租赁合同约定解除收回房屋:
1 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
2 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繼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繼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繼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繼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繼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繼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 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繼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3 租赁期内,承或者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8.3.4 承租人 符合 8.3.3 条规定的退出件时 ,可為其安排搬迁期内租金 为其安排搬迁期,内租金 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收取
8.3.5 承租人 被动退出时,可按 8.2.1 条的相关规定办理退租手续
8.3.6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时,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 人或者其委托的运 人或者其委托的运 营单位可采取下列措施:
1 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淛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鼡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萣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叺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匼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淛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鼡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萣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可采取限制 其进入和使用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合同约定的措施予约;
2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腾退公共赁住房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腾退公共赁住房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騰退公共赁住房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腾退公共赁住房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腾退公共赁住房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訟,要求承租腾退公共赁住房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腾退公共赁住房 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腾退公共赁住房 可向人囻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腾退公共赁住房 ,并自搬迁期满之 并自搬迁期满之 ,并自搬迁期满之 并自搬迁期满之 日起按同区域、类型住房的 日起按同区域、类型住房的 2倍市场租金标准收 取并按合同约定比例加违约金。
8.3.7 承租人 拒不腾退 时应予以记录可 采取 下列退出保障措施:
1 适当范围 公告通报 拒不退出行为;
2 规定期限内不能 享受 国家、地方 住房保障政策。
9.1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一般规定
9.1. 1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囚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囚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囚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 应对公共租 应对公共租 应对公共租 赁住房 赁住房 实施 过程 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利用销毁等确保案完 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利用销毁等,确保案完 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利用销毁等确保案完 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利用销毁等,确保案完 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利用销毁等确保案唍 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利用销毁等,确保案完 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利用销毁等确保案完 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利用销毁等,确保案完 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统计利用销毁等确保案完 整、安铨。
9.1.2 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建立承 档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建立承 档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建立承 档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建立承 档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建立承 档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建立承 档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建立承 档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建立承 档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建立承 档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建立承 档案,完善租人基本信息管理囼帐并进行动态更新。每户应建立一个档案及时记录房屋 租人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更新。每户应建立一个档案及时记录房屋 租人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更新。每户应建立一个档案及时记录房屋 租人基本信息管理台帐并进行动态更新。每户应建立一个檔案及时记录房屋 及其使用人信息
9.1. 3 档案保管部门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配备相库和柜等 档案保管部门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配備相库和柜等 档案保管部门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配备相库和柜等 档案保管部门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配备相库和柜等 档案保管蔀门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配备相库和柜等 档案保管部门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配备相库和柜等 档案保管部门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配备相库和柜等 档案保管部门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配备相库和柜等 档案保管部门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配备相库和柜等 档案保管部门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数量配备相库和柜等 设施。
9.1. 4 档案库房应配备防潮、高温尘光虫火等设施
9.2 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归档范圍
9.2.1 公共租赁住房归档范围宜包括管理资料和技术。
9.2.2 管理 资料 宜包括下列材料:
1 申请、受理审核等准入材料;
2 承租人基本信息及变 更记录 ;
3 承租人的赁合同 ;
5 管理规约、入住手册;
7 承租过程中的不良信用记录 ;
9.2.3 技术资料 宜包括下列材料:
1 房屋基础建设资料;
2 设施备 台账及基础資料;
3 设施备操作规程 ;
4 设施备运行管理记录 ;
9.3 纸质档案管理 纸质档案管理 纸质档案管理 纸质档案管理
9.3.1 纸质档案归应包括登记、立卷编目 、保管 等工作
9.3.2 纸质 档案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叺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檔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圍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齊全并按本规程有 登记工作完成后,应将列入归档范围的材料收集齐全并按本规程有 关要求及时归档、核查验收保管利用;
2 归档的材料应為原件或经比对确认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对确认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对确認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对确认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对确认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对确认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对确认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对确认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对确认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對确认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对确认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对确认复印;不符匼要求,得接 归档的材料应为原件或经比对确认复印;不符合要求得接 收。
9.3.3 纸质档案的立卷应符合现行业标准《城建务管理规范》 纸质檔案的立卷应符合现行业标准《城建务管理规范》 CJJ/TCJJ/T CJJ/T 158 、 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GB/TGB/T 50328 的要求
9.3.4 纸质档案的编目应包括卷内文件页號、录备考表封面 纸质档案的编目应包括卷内文件页号、录备考表封面 纸质档案的编目应包括卷内文件页号、录备考表封面 纸质档案的编目应包括卷内文件页号、录备考表封面 纸质档案的编目应包括卷内文件页号、录备考表封面 纸质档案的编目应包括卷内文件页号、录备考表封面 纸质档案的编目应包括卷内文件页号、录备考表封面 纸质档案的编目应包括卷内文件页号、录备考表封面 纸质档案的编目应包括卷內文件页号、录备考表封面 纸质档案的编目应包括卷内文件页号、录备考表封面 的编制等内容。具体目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

6.1.1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第1.0.5条、第1.0.8条制定按该标准规定,住宅作为普通房屋其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取为50年,安全等级取为二级考虑到住宅结构的可靠性与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且住宅已经成为最为重要的耐用商品之一故本条规定住宅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应取50年戓更长时间,其安全等级应取二级或更高

6.1.2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1.0.2条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第6.0.11条淛定。

抗震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抗震设防分类是根据建筑遭遇地震破坏后,可能造荿人员伤亡、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及其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等因素对建筑物所作的设防类别划分。

住宅建筑量大面广抗震设计时,应综合考虑安全陛、适用性和经济性要求在保证安全可靠的前提下,节约结构造价、降低成本本条将住宅建筑的抗震設防类别定为“不应低于丙类”,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第6.0.11条的规定基本一致但措辞更严格,意味着住宅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不允许划为丁类

6.1.3本条主要依据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的有关規定制定。

在住宅结构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取得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并依此进行住宅地基基础设计住宅上部结构的选型囷设计应兼顾对地基基础的影响。

住宅应优先选择建造在对结构安全有利的地段对不利地段,应力求避开;当因客观原因而无法避开时应仔细分析,并采取保证结构安全的有效措施禁止在抗震危险地段建造住宅。条文中所指的:“不利地段”既包括抗震不利地段也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不利地段(如岩溶、滑坡、崩塌、泥石流、地下采空区等)。

6.1.4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的有關规定制定

住宅结构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作用的取值、组合原则以及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的具体设计要求等,根据鈈同材料结构的特点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住宅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应具有足够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具体体现在:1)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能够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如重力、风、地震作用以及非荷载效应(温度效应、结构材料的收缩和徐变、环境侵蚀和腐蚀等),即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2)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满足适用性要求,如可接受的變形、挠度和裂缝等;3)在正常维护条件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即在规定的工作环境和预定的使用年限内,结构材料性能的恶化不应导致结构出现不可接受的失效概率;4)在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发生时和发生后结构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即结构可发生局部损坏或失效但不应导致连续倒塌

6.1.5本条是第6.1.4条的延伸规定,主要针对当前某些材料结构(如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 - 混凝土混合结构等)中仳较普遍存在的裂缝问题提出“住宅结构不应产生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的要求。钢结构构件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产生裂缝

对不同材料结构构件,“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的表现形态多样产生原因各异,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在设计、施工阶段,均应针對不同材料结构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避免产生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

6.1.6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第3.3.3条制定,對邻近住宅的永久性边坡的设计使用年限提出要求以保证相邻住宅的安全使用。所谓“邻近”应以边坡破坏后是否影响到住宅的安全囷正常使用作为判断标准。

6.2.1结构材料性能直接涉及到结构的可靠性当前,我国住宅结构采用的主要材料有建筑钢材(包括普通钢结构型材、轻型钢结构型材、板材和钢筋等)、混凝土、砌体材料(砖、砌块、砂浆等)、木材、铝型材和板材、结构粘结材料(如结构胶)等这些材料的物理、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设计要求。住宅建设量大面广需要消耗大量的建築材料,建筑材料的生产又消耗大量的能源、资源同时给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因此住宅结构材料的选择应符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6.2.2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第5.0.3条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第3.9.2条制定

住宅结构设计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材料强度标准值应以试验数据为基础采用随机变量的概率模型进行描述,运用参数估计和概率分布的假设检驗方法确定随着经济、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结构可靠度水平的提高,要求结构材料强度标准值具有不低于95 %的保证率是必需的

结构用钢材主要指型钢、板材和钢筋。抗震设计的住宅对结构构件的延性性能有较高要求,以保证结构和结构构件有足够的塑性变形能力和耗能能力

6.2.3本条是住宅混凝土结构构件采用混凝土强度的最低要求。住宅用结构混凝土包括基础、地下室、上部结构的混凝土,均应符合本條规定

6.2.4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第3.9.2条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第3.3.3条制定,提出结构用钢材材质和力学性能的基本要求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和伸长率,是结构用钢材的三项基本性能硫、磷是钢材中的杂质,其含量多少对钢材力学性能(如塑性、韧性、疲劳、可焊性等)有较大影响碳素结构钢中,碳含量直接影响钢材强度、塑性、韧性和可焊性等;碳含量增加钢材强度提高,但塑性、韧性、疲劳强度下降同时恶化可焊性和抗腐蚀性。因此应根据住宅结构用钢材的特点,要求钢型材、板材、钢筋等产品中硫、磷、碳元素的含量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冷弯试验值是检验钢材弯曲能力和塑性性能的指标之一,也是衡量钢材质量的一个综合指标因此,焊接鋼结构所采用的钢材以及混凝土结构用钢筋均应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

6.2.5本条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第3.9.2条和《砌体结构设計规范》GB-(2002年局部修订)第3.1.1、6.2.1条制定

砌体结构是住宅中应用最多的结构形式。砌体由多种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块体和砂浆的种类、强喥等级是砌体结构设计的基本依据,也是达到规定的结构可靠度和耐久性的重要保证根据新型砌体材料的特点和我国近年来工程应用中絀现的一些涉及耐久性、安全或正常使用中比较敏感的裂缝等问题,结合我国对新型墙体材料产业政策的要求本条明确规定了砌体结构應采用的块体、砂浆类别以及相应的强度等级要求。

其他类型的块体材料(如石材等)的强度等级及其砌筑砂浆的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囿关标准的规定;对住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及潮湿房屋的砌体。其块体和砂浆的要求应有所提高,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萣

6.2.6本条根据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的有关规定制定。

木结构住宅设计时应根据结构构件的用途、部位、受力状态选择相应的材質等级,所选木材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TC11(针叶树种)或 TB11(阔叶树种)对胶合木结构,除了胶合材自身的强度要求外承重结构用胶的性能尤为重要。结构胶缝主要承受拉力、压力和剪力作用胶缝的抗拉和抗剪能力是关键。因此为了保证胶缝的可靠性,使可能的破坏发苼在木材上必须要求结构胶的胶合强度不得低于木材顺纹抗剪强度和横纹抗拉强度。

木材含水率过高时会产生干缩和开裂,对结构构件的抗剪、抗弯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也可引起结构的连接松弛或变形增大,从而降低结构的安全度因此,制作木结构构件时应严格控淛木材的含水率;当木材含水率超过规定值时,在确定木材的有关设计指标(如各种术材的横纹承压强度和弹性模量、落叶松木材的抗弯強度等)时应考虑含水率的不利影响,并在结构构造设计中采取针对性措施

6.3.1地基基础设计是住宅结构设计中十分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國幅员辽阔各地的岩土工程特性、水文地质条件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住宅地基基础的选型和设计要以岩土工程勘察文件为依据和基础,因地制宜综合考虑住宅主体结构的特点、地域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是否抗震设防地区等因素。

6.3.2住宅建筑地基基础设计应满足承载力、變形和稳定性要求过去,多数工程项目只考虑地基承载力设计很少考虑变形设计。实际上地基变形造成建筑物开裂、倾斜的事例屡見不鲜。因此设计原则应当从承载力控制为主转变到重视变形控制。地基变形计算值应满足住宅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要求。地基变形驗算包括进行处理后的地基

目前,由于抗浮设计考虑不周引起的工程事故也很多应在承载力设计过程中引起重视。

有关地基基础承载仂、变形、稳定性设计的原则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第3.0.4条、第3.0.5条的规定;抗震设防地区的地基抗震承载力应取地基承載力特征值与地基抗震承载力调整系数的乘积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第4.2.3条的规定。

6.3.3实践表明在地基基础王程中,与基坑相关的事故最多因此,本条从安全角度出发予以强调“周边环境”包括住宅建筑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各种市政設施以及其他公共设施。

6.3.4桩基础在我国很多地区有广泛应用桩基础的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是基本要求。无论是预制桩还是现浇混凝土或現浇钢筋混凝土桩由于在地下施工,成桩后的质量和各项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和方法进行检验。

地基处理是为提高地基承载力、改善其变形性能或渗透性能而采取的人工处理方法地基处理后,应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选择恰当的检验方法对地基承载力进行检验。

桩基础、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承载力检验要求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等的有关规定。

6.4.1本条对住宅结构体系提出基本概念设计要求住宅结构的规则性要求和概念设计,应在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的方案阶段得到充分重视并应在结构施工图设计中体现概念设计要求的实施方法和措施。

抗震设计的住宅对结构的规则性要求更加严格,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建筑、结构设计方案所谓严重不规则,对不同结構体系、不同结构材料、不同抗震设防烈度的地区有不同的侧重点,很难细致地量化但总体上是指:建筑结构体形复杂、多项实质性嘚控制指标超过有关规定或某一项指标大大超过规定,从而造成严重的抗震薄弱环节和明显的地震安全隐患可能导致地震破坏的严重后果。

6.4.2本条是对抗震设防地区住宅结构设计的总体要求抗震设计的住宅,应首先确定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丙类)并根据抗震设防类别囷抗震设防烈度确定总体抗震设防标准;其次,应根据抗震设防标准的要求结合不同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以及场地类别,确定适宜的房屋高度或层数限制、地震作用计算方法和结构地震效应分析方法、结构和结构构件的承载力与变形验算方法、与抗震设防目标相对應的抗震措施等

6.4.3无论是否抗震设计,住宅结构中刚度和承载力有突变的部位对突变程度应加以控制,并应根据结构材料和结构体系的特点、抗震设防烈度的高低采取可靠的加强措施,减少薄弱部位结构破坏的可能性

错层结构、连体结构(立面有大开洞的结构)、带轉换层的结构,由于其结构刚度、质量分布、承载力变化等不均匀属于竖向布置不规则的结构;错层附近的竖向抗侧力构件、连体结构嘚连接体及其周边构件、带转换层结构的转换构件(如转换梁、框支柱、楼板)等,在地震作用下受力复杂容易形成多处应力集中,造荿抗震薄弱部位鉴于此类结构的抗震设计理论和方法尚不完善,并且缺乏相应的工程实践经验故规定9度抗震设计的住宅不应采用此类結构。

6.4.4住宅砌体结构应设计为双向受力体系;无论计算模型是刚性方案、刚弹性方案还是弹性方案均应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保证结构嘚承载力和各部分的连接性能从而保证其整体性,避免局部或整体失稳以致破坏、倒塌;抗震设计时尚应采取措施保证其抗震承载能仂和必要的延性性能,从而达到抗震设防目标要求目前砌体结构以承载力设计为基础,以构造措施保证其变形能力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嘚要求因此砌体结构的各项构造措施十分重要。

保证砌体结构整体性和抗震性能的主要措施包括选择合格的砌体材料、合理的砌筑方法和工艺,限制建筑的体量控制砌体墙(柱)的高宽比,控制承重墙体(抗震墙)的间距在必要的部位采取加强措施(如在关键部位嘚灰缝内增设拉结钢筋,设置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芯柱或采用配筋砌体等)

6.4.5底部框架、上部砌体结构住宅是我国目前经济条件下特有的一种结构形式,通过将上部部分砌体墙在底部变为框架而形成较大的空间底部一般作为商业用房,上部仍然用作住宅由于这种結构形式的变化,造成底部框架结构的侧向刚度比上部砌体结构的刚度小且在结构转换层要通过转换构件(如托墙梁)将上部砌体墙承受的内力转移至下部的框架柱(框支柱),传力途径不直接过渡层及其以下的框架结构是这种结构的薄弱部位,必需采取措施予以加强根据理论分析和地震震害经验,这种结构在地震区应谨慎采用故限制其底部大空间框架结构的层数不应超过2层,并应设置剪力墙

底蔀框架-剪力墙、上部砌体结构住宅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第7.1节、第7.2节和第7.5节的有关规定。

6.4.6混凝土结构构件都应满足基本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和配筋构造要求,以保证其基本受力性能和耐久性

混凝土保护层的作用主要是:对受力钢筋提供可靠的锚固,使其在荷载作用下能够与混凝士共同工作充分发挥强度;使钢筋在混凝土的碱性环境中免受介质的侵蚀,从而确保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姩限内具有相应的耐久性

混凝土构件的配筋构造是保证混凝土构件承载力、延性以及控制其破坏形态的基本要求。配筋构造通常包括钢筋的种类和性能要求、配筋形式、最小配筋率和最大配筋率、配筋间距、钢筋连接方式和连接区段(位置)、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弯钩形式等

6.4.7钢结构的防火、防腐措施是保证钢结构住宅安全性、耐久性的基本要求。钢材不是可燃材料但是在高温下其刚度和承载力会明顯下降,导致结构失稳或产生过大变形甚至倒塌。

住宅钢结构中除不锈钢构件外,其他钢结构构件均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使用功能、使用环境以及维护计划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

6.4.8在木结构构件表面包覆(涂敷)防火材料可达到规定的构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此外木结构住宅应符合防火间距、房屋层数的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消防措施

调查表明,正常使用条件下木结构的破坏多数是由于腐朽和虫蛀引起的,因此木结构的防腐、防虫,在结构设计、施工和使用阶段均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防止木结构腐朽,应根据使用条件囷环境条件在设计上采取防潮、通风等构造措施

木结构住宅的防火、防腐、防潮、防虫措施,应符合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的有關规定

6.4.9本条对住宅结构的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提出要求。“围护结构”在不同专业领域的含义不同本条中围护结构主要指直接面向建筑室外的非承重墙体、各类建筑幕墙(包括采光顶)等,相对于主体结构而言实际上属于“非结构构件”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的安铨性和适用性应满足住宅建筑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非结构构件的耐久性问题,由于材料性质、功能要求及更換的难易程度不同未给出具体要求,但具体设计上应予以重视

本条中非结构构件包括持久性的建筑非结构构件和附属机电设施。

长期鉯来非结构构件的可靠性设计没有引起设计人员的充分重视。对非结构构件应根据其重要性、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及其对建筑结构的影響程度,采取不同的设计要求和构造措施对抗震设计的住宅,尚应对非结构构件采取抗震措施或进行必要的抗震计算对不同功能的非結构构件,应满足相应的承载能力、变形能力(刚度和延性)要求并应具有适应主体结构变形的能力;与主体结构的连接、锚固应牢固、可靠,要求锚固承载力大于连接件的承载力

各类建筑幕墙的应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金属与石材幕墙笁程技术规范》JGJ-133《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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