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公司信息有新华保险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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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保险分公司联系方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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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维护新华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囷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

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以下簡称“《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

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保险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茭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

《特别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6〕255?号文批准以发起方

式设立;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登记,并于?1996?年?9?月?28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為: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爱地集团公司、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

公司、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华远集团公司、宝山

???????????????????????????????????????????????????????????????1

钢铁(集团)公司、神华集团有限公司、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黑龙江龙涤集团有限公司、信泰珂科技发展中心、锦州港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化

集团金陵石油化工公司、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安徽省粮油贸

易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稱?:?NEW?CHINA?LIFE?INSURANCE

????第五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管辖和保护,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保险方针、

政策,并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

????苐七条???由董事长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本金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文件。本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党委(纪委)成员、

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运营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法律

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

????依据本章程股東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股东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和公司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首席执

行官、总裁(首席运营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級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首席执行官、

总裁(首席运营官)、副总裁、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首席风险官、总精算师、合规負责人、审计责任人以及其

他经董事会确定且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高级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姠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根据《中国共產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

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

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構,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

?????????????????????????????????????????????????????????????3

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織工作经费纳入公

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三条???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

规定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

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苐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更好的产品、更优的服务满

足客户的需求以更专业的人財、更精细的管理提升公司的综合

实力,以更高的诚信标准、更强的责任意识锻造公司长远发展的

坚实基础为股东,为客户为员工,為社会创造更高的价值

????第十五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1、人民币、外币的人身保险(包括各類人寿保险、健康保险、

????2、为境内外的保险机构代理保险、检验、理赔等业务;

????3、保险咨询;

????4、依照有关法规從事资金运用业务;

????5、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會批准和公司

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第三章????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十六条???公司在任何时候均设置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囷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公司发行的境内上市内资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在鉯股利

或其他形式所作的任何分派中享有同等权利。

????公司不得只因任何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人士并未向公司披

露其权益而行使任何权力以限制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其任何附于股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为

????第十九條???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证券监

管机构批准公司可以向境内投资人和境外投资人发行股票。

????前款所称境外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外国和香港、

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人;境内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

除前述地区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资人。

????第二十条???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股份

???????????????????????????????????????????????????????????5

???????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荇的以外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外资股

???????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发行,并经境内证券交易所审核同

意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仩市交易的股份为同一类别股份,统称为

境内上市内资股;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发行并经境外证券

监管机构核准,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为同一类别股

份统称为境外上市外资股。

???????前款所称外币是指国家外汇主管机构认可的可以用来向公

司缴付股款的人民币以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定货币。

???????第二十一条??????经国务院授权的公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可以

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3,119,546,600?股,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50,000?万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6.0280%。公司成

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え发起人及其持股比例如

????????????????????????出资额?????认购股份?????占总股本???絀资方

序号????发起人名称????(人民币/?????????????????????????????????????转讓情况

???????????????????????????????????(股)?????????比例???????式

????????????????????????元)

???????中国爱地集团

?1????????????????????5,000?万元???5,000?万股?????10%???????货币????已全部转让

???????中国物资开发

?2????????????????????5,000?万元???5,000?万股?????10%???????货币????已全部转让

???????投资总公司

???????东方集團实业

?3????????????????????5,000?万元???5,000?万股?????10%???????货币????已全部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华远集

?4????????????????????5,000?万元???5,000?万股?????10%???????货币????已全部转让

???????宝山钢铁(集

?5????????????????????5,000?万元???5,000?万股?????10%???????货币

???????团)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

?6????????????????????5,000?万元???5,000?万股?????10%???????货币????已全部转让

???????新产业投资股

?7????????????????????5,000?万元???5,000?万股?????10%???????货币????已全部转让

???????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龙涤集

?8????????????????????4,000?万元???4,000?万股?????8%????????货币????已全部转让

???????团有限公司

???????信泰珂科技发

?9?????????????????????3,500?万元???3,500?万股???????7%??????货币?????已全部转让

???????锦州港务(集

?10????团)股份有限????3,500?万元???3,500?万股???????7%??????货币?????已全部转让

???????中国石化大庆

?11????????????????????1,000?万元???1,000?万股???????2%??????货币?????已全部转让

???????石油化工总厂

???????中国石化集团

?12????金陵石油囮工????1,000?万元???1,000?万股???????2%??????货币?????已全部转让

???????仪征化纤工业

?13????????????????????1,000?万元???1,000?万股???????2%??????货币?????已全部转让

???????联合公司

???????安徽省粮油贸

?14??????????????????????500?万元???500?万股?????????1%??????货幣?????已全部转让

???????铜陵有色金属

?15??????????????????????500?万元???500?万股?????????1%??????货币?????已全部转让

???????(集团)公司

???????????????????????50,000?萬????50,000?万

合计????????????????????????????????????????????????100%

??????????????????????????元???????????股

???????公司成立后,发行了?210,000?万股普通股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前,公司股份结构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9,190,000???????????38.8150%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488,150,000????????????18.7750%

苏黎世保险公司???????????????????????????????390,000,000????????????15.0000%

河北德仁投资有限公司?????????????????????????126,987,805????????????4.8841%

天津信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1,454,878??????????3.1329%

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8,000,000??????????3.0000%

????????????????????????????????????????????????78,000,000??????????3.0000%

中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65,000,000??????????2.5000%

野村证券株式会社????????????????????????????????65,000,000??????????2.5000%

???????????????????????????????????????????????????????????????????????????????7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6,865,000?????1.8025%

厦门匼信投资有限公司??????????????????????40,426,829?????1.5549%

华泽集团有限公司??????????????????????????31,745,000?????1.2210%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26,000,000?????1.0000%

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23,780,488?????0.9146%

??????????????????????????????????????????10,400,000?????0.4000%

?????????????????合计????????????????????2,600,000,000????100%

??????第二十二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发行普通股

?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1.5724%;境内上市内资股?158,540,000

?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0821%。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占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6.85%;境外上市外资股

??????公司发行的内资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集中存管;发行的外资股,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記有限公司

??????第二十三条????????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司发行境外上

?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划公司董倳会可以作出分别发行的实施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分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

划,可以自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之日起?15?个月内分别实施

????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公司内资股股东可将其持有的

股份转让给境外投资人并在境外上市交易。所转让的股份在境

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还应当遵守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程序、

规定和要求。所转让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噫的情形

不需要召开类别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发行计划确定的股份总数内分别发行

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应当分别一次募足;有特殊情况不

能一次募足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也可以分次发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19,546,600?元。

????第二十六条???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夶会决议报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监管部门批准,公司可采用下列方式增

????(一)向非特定投资人募集新股;

????(二)向现有股东配售新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

????(四)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许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增资发行新股,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批准后根据国家有

?????????????????????????????????????????????????????????????9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本章程约定的程序办理,上报中国银行

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减资和购回股份

?????第二十七条???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决议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其他有关监

管部门批准,公司可减少注册资本並按照《公司法》、《保险

法》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

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上报中国银行保險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并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表决前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将

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相关文件提交股东审阅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

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臸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

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

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楿应的偿债担保。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經本章程规定程序,并报

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

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嘚;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因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屬于第(一)项情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三)

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苐二十九条?????公司经国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购回股份可以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②)在证券交易所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三)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方式购回;

????(四)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对于公司有权购回的可赎回股份,如非经市场或以招标方式

购回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萣设定回购价格上限;

如以招标方式购回,则必须以同等条件向全体股东提出要约

????第三十条?????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協议方式购回股份时,应

?????????????????????????????????????????????????????????11

当事先经股东大会按本章程的规定批准经股东大会以同一方式

事先批准,公司可以解除或者改变经前述方式已订立的匼同或

者放弃其合同中的任何权利。

?????前款所称购回股份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承担购回股份

义务和取得购回股份权利的協议。

?????公司不得转让购回其股份的合同或者合同中规定的任何权

???????第三十一条???公司因购回本公司股份而注銷该部分股份的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应向原公司登记机构申请

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被注销股份的票媔总值应当从公司的注册资本中核减。

???????第三十二条???除非公司已经进入清算阶段公司购回其发行

在外的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以面值价格购回股份的其款项应当从公司的可

分配利润账面余额、为购回旧股而发行的新股所得Φ减除;

?????(二)公司以高于面值价格购回股份的,相当于面值的部分

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账面余额、为购回旧股而发行的新股所得中

减除;高出面值的部分按照下述办法办理:

?????(1)购回的股份是以面值价格发行的,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2)购回的股份是以高于面值的价格发行的从公司的可分

配利润账面余额、为购回旧股而发行的新股所得中减除;但是从

发行新股所得中減除的金额,不得超过购回的旧股发行时所得的

溢价总额也不得超过购回时公司溢价账户(或资本公积金账户)

上的金额(包括发行新股的溢价金额)。

????(三)公司为下列用途所支付的款项应当从公司的可分配

????(1)取得购回其股份的购回权;

????(2)变更购回其股份的合同;

????(3)解除其在购回合同中的义务。

????(四)被注销股份的票面总值根据有关规定从公司的注冊资

本中核减后从可分配的利润中减除的用于购回股份面值部分的

金额,应当计入公司的溢价账户(或资本公积金账户)中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对股票回购涉及的财务处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第三十三条???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在任何时候均不应当以任何

方式,对购买戓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人员提供借款、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前述购买公

司股份的人,包括因购買公司股份而直接或者间接承担义务的人

????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在任何时候均不应当以任何方式,为减少

或者解除前述义务人的义務向其提供财务资助

?????????????????????????????????????????????????????????13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本章第三十五条所述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本章所称财务资助包括但鈈限于下列方式:

?????(一)馈赠;

?????(二)担保(包括由保证人承担责任或者提供财产以保证义

务人履行义务)、补偿(但是不包括因公司本身的过错所引起的

补偿)、解除或者放弃权利;

?????(三)提供贷款或者订立由公司先于他方履行义务的合哃,

以及该贷款、合同当事方的变更和该贷款、合同中权利的转让等;

?????(四)公司在无力偿还债务、没有净资产或者将会导致淨资

产大幅度减少的情形下以任何其他方式提供的财务资助。

?????本章所称承担义务包括义务人因订立合同或者作出安排(不

論该合同或者安排是否可以强制执行,也不论是由其个人或者与

任何其他人共同承担)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改变了其财务状况

?????第三十五条?????下列行为不视为本章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予以禁止的除外:

?????(一)公司提供的有关财务资助是诚实地为了公司利益并

且该项财务资助的主要目的不是为购买本公司股份,或者该项财

务资助是公司某项总计划中附带的一部分;

?????(二)公司依法以其财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

?????(三)以股份的形式分配股利;

?????(四)依据本章程减少注册资本、购回股份、调整股权结构

????(五)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其正常的业务活动提供贷款

(但昰不应当导致公司的净资产减少,或者即使构成了减少但

该项财务资助是从公司的可分配利润中支出的)。

????????????????????第六章???股票和股东名册

???????第三十六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式

????公司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股票的编号;

????(五)《公司法》以及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要求载明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发荇的境外上市外资股,可以按照上市

地法律和证券登记存管的惯例采取存托凭证或股票的其他派生

???????第三十八条???股票由董事长签署。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

所要求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还应当由其他有关高级管

理人员签署。股票经加盖公司茚章或者以印刷形式加盖印章后生

效在股票上加盖公司印章,应当有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长

??????????????????????????????????????????????????????????15

或者其他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上的签字吔可以采取印刷形

?????在采用无纸化发行和交易的条件下,适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机构的另行规定

???????第三十⑨条????公司应当设立股东名册,登记以下事项:

?????(一)各股东的姓名(名称)、地址(住所)、职业或性质;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的类别及其数量;

?????(三)各股东所持股份已付或者应付的款项;

?????(四)各股东所持股份的編号;

?????(五)各股东登记为股东的日期;

?????(六)各股东终止为股东的日期

?????股东名册为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但是有相反

???????第四十条?????公司可以依据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与境外证券监

管机构达成的谅解、協议,将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存放在境

外并委托境外代理机构管理。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

东名册正本的存放地为香港

?????公司应当将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的副本备置于公司住

所;受委托的境外代理机构应当随时保证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

册正、副本的一致性。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副本的记载

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保存有唍整的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包括下列部分:

????(一)存放在公司住所的、除本款(二)、(三)项规定以

????(二)存放在境外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公司境外上市

????(三)董事会为公司股票上市的需要而决定存放在其他地方

????第四十②条?????股东名册的各部分应当互不重叠。在股东名册

某一部分注册的股份的转让在该股份注册存续期间不得注册到

????股東名册各部分的更改或者更正,应当根据股东名册各部分

????第四十三条?????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

利嘚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因股份转让而发生的股东名册的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㈣十四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

他需要确认股权的行为时,应当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决定

某一日為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终止时,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四十五条?????任何人对股东名册持有异议而要求将其姓名

(洺称)登记在股东名册上,或者要求将其姓名(名称)从股东

名册中删除的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更正股东名册。

?????????????????????????????????????????????????????????17

???????第四┿六条???任何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或者任何要求将

其姓名(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人如果其股票(即“原股票”)

遗失、滅失,可以向公司申请就该股份(即“有关股份”)补发新股

?????内资股股东遗失、灭失股票申请补发的,股东可以依照《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遗失股票、灭失,申请补发的可以依

照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名册正本存放地的法律、证券交易场所规

则或者其他有关规定处理。

?????在香港上市的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遗失、灭失股票申请

补发的其股票的补发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用公司指定的标准格式提出申请并附上公

证书或者法定声明文件。公证書或者法定声明文件的内容应当包

括申请人申请的理由股票遗失的情形及证据,以及无其他任何

人可就有关股份要求登记为股东的声明

?????(二)公司决定补发新股票之前,没有收到申请人以外的任

何人对该股份要求登记为股东的声明

?????(三)公司决萣向申请人补发新股票,应当在董事会指定的

报刊上刊登准备补发新股票的公告;公告期间为?90?日每?30?日

?????(四)公司在刊登准备补发股票的公告之前,应当向其挂牌

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提交一份拟刊登的公告副本收到该证券交易

所的回复,确认已在证券交噫所内展示该公告后即可刊登。公

司在证券交易所内展示的期间为?90?日

????如果补发股票的申请未得到有关股份的登记在册股東的同

意,公司应当将拟刊登的公告的复印件邮寄给该股东

????(五)本条(三)、(四)项所规定的公告、展示的?90?日期

限届滿,如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补发股票的异议即可以根据申

请人的申请补发新股票。

????(六)公司根据本条规定补发新股票时应當立即注销原股

票,并将此注销和补发事项登记在股东名册上

????(七)公司为注销原股票和补发新股票的全部费用,均由申

请人負担在申请人未提供合理的担保之前,公司有权拒绝采取

????第四十七条???公司根据本章程的规定补发新股票后获得前

述新股票的善意购买者或者其后登记为该股份的所有者的股东

(如属善意购买者),其姓名(名称)均不得从股东名册中删除

????第四┿八条???公司对于任何由于注销原股票或者补发新股票

而受到损害的人均无赔偿义务,除非该当事人能证明公司有欺诈

????????????????????第七章???股份转让

????第四十九条???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

????????????????????????????????????????????????????????19

证券监管机构的相關规定另有规定外所有股本已缴清的股份可

以依法转让,不附带任何留置权但必须符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及有关监管机构嘚相关规定和本章程约定。

?????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转让需到公司委托香港当

地的股票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第五十条?????所有股本已缴清的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

股皆可依据本章程自由转让;但是除非符合下列条件,否则董

事会鈳拒绝承认任何转让文件并无需申述任何理由:

?????(一)与任何股份所有权有关的或会影响股份所有权的转让

文件及其他文件,均须登记并须就登记按《香港上市规则》规

定的费用标准向公司支付费用;

?????(二)转让文件只涉及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

?????(三)转让文件已付应缴香港法律要求的印花税;

?????(四)应当提供有关的股票,以及董事会所合理要求的證明

转让人有权转让股份的证据;

?????(五)如股份拟转让予联名持有人则联名登记的股东人数

?????(六)有关股份没有附带任何公司的留置权。

?????如果董事会拒绝登记股份转让公司应在转让申请正式提出之

日起?2?个月内给转让人和受让人一份拒绝登记该股份转让的通知。

?????第五十一条????所有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转让皆应

采用一般或普通格式或任何其怹为董事会接受的格式的书面转让

文件;书面转让文件可以手签如股东为《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

所定义的认可结算所(以下简称“认鈳结算所”)或其代理人,书面

转让文件可用机器印刷形式签署

???????第五十二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嘚股份的

转让,应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上市规则的规定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嘚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市交噫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五十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

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叺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

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

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囿责任的董事依

??????????????????????????????????????????????????????????21

?????第五十四条????股东转让公司股份应当依法办理股份转让的相

关手续,并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监管机构和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股东转让公司股份,导致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变更的有关股东应當配合公司履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第五十五条????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八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六条????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并且其姓名(名

称)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

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

?????當两个以上的人登记为任何股份的联名股东,他们应被视为

有关股份的共同共有人必须受以下条款限制:

?????(一)公司不必为超过四名人士登记为任何股份的联名股东;

?????(二)任何股份的所有联名股东须承担支付有关股份所应付

的所有金额的连带责任。

?????在联名股东的情况下:

?????(一)若联名股东之一死亡则只有联名股东中的其他尚存

人士被公司视为对有关股份拥囿所有权的人,但董事会有权为修

订股东名册之目的要求联名股东中的尚存人士提供其认为恰当之

????(二)就任何股份的联名股东洏言只有在股东名册上排名

首位之联名股东有权从公司接收有关股份的股票、收取公司的通

知、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或行使有关股份的表決权,而任何送达前

述人士的通知应被视为已送达有关股份的所有联名股东

????若联名股东任何其中一名就应向该等联名股东支付嘚任何股

息、红利或资本回报发给公司收据,则被视作为该等联名股东发

????第五十七条???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领取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

????(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

加股東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建议或者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其所持

????(五)依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1)在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本章程;

????(2)有权免费查阅和在缴付了合理费用后复印:

??????????????????????????????????????????????????????23

?????1、所有各部分股东的名册;

?????2、公司董事、监事、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运营官)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

?????3、公司股本状况;

?????4、自上一会计年度以来公司购回自己每一类别股份的票面总

值、数量、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公司为此支付的全部费用的报

?????5、公司债券存根;

?????6、股东大会记录(仅供查阅);

?????7、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

?????8、财务会计报告;

?????9、最近期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审计报告及监

?????10、已呈交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他主管机关存案的最近一期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

?????(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

?????(八)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所赋予

???????第五十八条???股东提出查阅本章程第五十七条所述有关信息

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公司提出要求,并提供股权

证明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

????第五十九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

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决议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

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鈳以自决议作

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

院宣告该决议無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

????第六十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

法规或者夲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

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

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姠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职务时违反法

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

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讼。

????监事会、董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

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

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利益时,本条第一款規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

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

?????第六十一条????董事、监事、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运营官)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损害公司、股东、被保险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利益的应当

承担相应的赔偿責任。出现前述情形时股东有权直接向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问题。

?????第六十二条????公司普通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入股资金和持股行为应当符合监管规定不得代持和

?????(四)除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

?????(五)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

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

?????(六)公司偿付能力不符合监管要求时股东有义务支持公

?????(七)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应当向

公司如实告知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在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变更情况以及变更后的关联

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书面通知公司,并须履行监管规定的程序;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所持公

司股份涉及诉讼、仲裁或者解质押时,应当于前述事实发生后十

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将相关情况及时通

????(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发生合并、

分立、解散、破产、关闭、被接管等重大事项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经營场所、经营范围及其他重大事项发生变化时,应

当于前述事实发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十)服从和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十一)在公司发生风险事件或者重大违规行为时应当配

合监管机构开展调查和风险处置;

????(┿二)股东质押其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的,不得损害其他

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得约定由质权人或者其关联方行使表决权;

????(十彡)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规定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普通股股东除了股份的认购人在认购

时所同意的条件外不承担其后追加任何股本的责任。

????第六十三条???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时股东负有支持公司改善

偿付能力的义务。出现丅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增资或者不增资的

股东,应当同意其他股东或者投资人采取合理方案增资改善偿

????1.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公司增加资本金的;

????2.公司采取其他方案仍无法使偿付能力达到监管要求而必须

?????????????????????????????????????????????????????????27

?????第六十四条???除中国银行保险監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外,公司

单个股东(包括其关联方)所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

?????第六十五条???公司股票上市後公司股东持股比例达到公司

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应当在该等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

书面报告以便公司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银行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要求不

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人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对于超过百分之五的

股份,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投资人转让所持有的

股份且投资人未转让该等股份(以下简称“超出部分股份”)的则

持有超出部分股份的公司股东基于超出部分股份行使本章程第五

十七条规定的股东权利时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包括:

?????(一)超出部分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包括类别股东表

决)时不具有表决权;以及

?????(二)超出部分股份不具有本章程規定的董事、监事候选人

?????尽管有前述规定持有超出部分股份的公司股东在行使本章

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股东其他权利时不应受到任何限制。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

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絀书面报告。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产生关联关系时上

述股东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董事会做出书面报告。

????前述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

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

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第六十六条???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

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囚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及

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借款担保、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

股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淛地位损害公司和

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控股股东应当对同时在控股股东和公司任职的人员进行有效

管理,防范利益冲突控股股东的工作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的执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的董事长除外

????第六十七条???除法律、法規、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股份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所要求的义务外,控股股东在行使其股

东的权力时不得因行使其表决权在下列问题上作出有损于全体

或者部分股东的利益的决定:

????(一)免除董事、监事应当真诚地以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

???????????????????????????????????????????????????????29

?????(二)批准董倳、监事(为自己或者他人利益)以任何形式

剥夺公司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对公司有利的机会;

?????(三)批准董事、监倳(为自己或者他人利益)剥夺其他股

东的个人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分配权、表决权,但不包

括根据本章程提交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改组

?????第六十八条???前条所称控股股东是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

?????(一)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

?????(二)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

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表决权或者可鉯控制公司的百分

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表决权的行使;

?????(三)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

百汾之三十以上(含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四)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以其他方式在事实

?????第六十九条???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

构的相关规定及本章程規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

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股东大会

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无须任何股东的批准手续

任何股东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无

???????第七十条?????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

及依法开展的经营管理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第七十一条?????若股东的出资行为、股东行为等违反法律法规

和监管相关规定的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分红权、提名权等股

东权利,并承诺接受中國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采取的限

制股东权利、责令转让股权等监管处置措施

?????????????????????????第九章???股东大会

???????第七十二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上市、股份回购、发行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作出决

????????????????????????????????????????????????????????????31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

?????(十一)审定、修订包括但不限于本章程股东大会、董事

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辦法、资产管理授权制度

?????(十二)对公司聘用、解聘或不再续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

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十四)审议批准设立法人机构、重大对外投资、重大資产

购置、重大资产处置与核销、重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对外捐

?????1.审议批准公司设立法人机构法人机构指公司直接投资设竝

并对其实施控制的境内外公司;

?????2.审议批准单笔金额超过?600?万元,或者年度累计总额超过

2500?万元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潤的万分之三之和的对外

?????3.审议批准单项投资或处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超过?20%或者年度累积投资或处置金额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50%的股权投资、处置事项;

?????4.审议批准单项资产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嘚比

例超过?5%,或者年度累计资产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比例超过?15%的不动产投资、处置事项;

????5.审议批准单项资产價值超过?30?亿元或者年度累计资产价

值超过?100?亿元的其他资产购置事项;单项资产账面净值超过?30

亿元,或者年度累计资产账面净徝超过?100?亿元的其他资产处置

????6.审议批准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资金境外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达到以上第?3

至第?5?项权限标准以及相对应额度的境外股权、不动产投资、处

置事项以及其他资产购置、处置与核销事项;

????7.审议批准单项资产价值超过?30?亿元,或者年度累计资产价

值超过?100?亿元的公司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诉讼进行的担

????(十五)审议批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

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范性文件、公司股

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

????第七十三条???除为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诉讼进

行担保外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担保。

????第七十四条???上述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股东大

????????????????????????????????????????????????????????33

会审议决定,但在必要、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股东大会可以授

权董事会决定。授权的内容应当奣确、具体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如授权事项属于本章程规定应由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如授权事项属于本章程

规定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夶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七十五条????除公司处于危机等特殊情况外,非经股東大会

事前批准公司不得与董事、监事、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运

营官)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人订立将公司全部或者重要业

务嘚管理交予该人负责的合同。

?????第七十六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應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

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董事会决议事项可能损害公司、被保险人或者中小股

东利益董事会不接受独立董事意见的,半数以上且不少于兩名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时;

????(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數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的前一交易

日收盘时持有的股票数量计算。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

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七十七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四十五日

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

知所有在册股东。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

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第七十八条???本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書面

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本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半数以上的,本公司应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

开会地点、日期和时间以公告方式再次通知各股东经公告通知,

本公司可鉯召开股东大会

????第七十九条???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召开十日前,公司须将会议

通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告中国银行保險监督管理委员

??????????????????????????????????????????????????????????35

???????第八十条?????连续九十天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提议股东”)、监事会或

半数以上且不少于两名独立董事(以下简称“提议独董”)提议董事

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时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

内容完整的提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提议股东、监事会

或者提议独董应当保证提案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第八十一条?????对于提议股东、监事会或提议独董要求召开股

东大会的书面提案,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章

程约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以书面决议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反馈意见。决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当书面说明理由。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出

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

原提案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提议股东或提议独董的同意。

监事会、提议股东或提议独董不同意变更提案的董事会应当按

照監事会、提议股东或提议独董的书面提案办理。

???????第八十二条?????董事会不同意提议股东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请求戓者在收到提案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或尽管作出同意召

开的反馈但在收到请求后的二十日内未发出会议通知的,视为董

事会拒绝召开臨时股东大会提议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

求;监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监事会未在规定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提议股东

????第八十三条???董事会不同意监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

求或者在收到提案后十ㄖ内未作出反馈的,或尽管作出同意召开

的反馈但在收到请求后二十日内未发出会议通知的视为董事会

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會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不接受独立董事

意见的独立董事应向中国银行保险監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第八十四条???监事会或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茬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应当予以配合,董事

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董事会未提供股东名册的,

召集人可以持召集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公告向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申请获取。召集人所获取的股东名册不得用于除召开股东夶会

以外的其他用途会议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

????第八十五条???监事会或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的,应当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除应符合本

章程第八十六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议案不得增加新的内容

???????????????????????????????????????????????????????37

否则提议股东或监事会应按上述程序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提议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

十召集股东应当在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

在上述期间锁定其持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第八十六条???股东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

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充分披露该提案事项所涉及的

重要信息并且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囿关规

???????第八十七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書面提交召集

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

告临时议案的内容前述召集人指根据本章程规定有权召集股东

?????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

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東大会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

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苐八十八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包括以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并将所有议案的内容充分披露

(含议案正文及附件、提案人、提出时间)需要变更前次股东

大会決议涉及事项的,议案内容应当完整不得只列出变更的内

????(四)向股东提供为使股东对将讨论的事项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资料及解释;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提出合并、回购

股份、股本重组或者其他改组时,应当提供交易的具体条件和合

同(如有)并对其起因和后果做出认真的解释;

????(五)如任何董事、监事、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运营官)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拟讨论的事項有重大利害关系,应当披露

其利害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如果将要讨论的事项对该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股东的影响有别于对其怹同类别股东的影响,

????(六)载有任何拟在会议上提议表决的特别决议的全文;

????(七)以明显的文字说明“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

位或者一位以上的股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八)股东授权委托书的送达时间和地點;

????(九)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十)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第八十九条???召集人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无正当理

由,股东大会不得延期或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

??????????????????????????????????????????????????????????39

取消,除按本章程规定、鈈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等原因不

得变更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的情形召集

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笁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延期召

开股东大会的还应当在通知中说明延期后的召开日期。

?????第九十条???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大会通知可向股东(不

论在股东大会上是否有表决权)以专人送出或者以邮资已付的邮

件送出,收件人地址以股东名册登记的地址為准对于内资股股

东,股东大会通知也可以用公告方式进行

?????前款所称公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45?日至?50?日的期间内

茬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网站或者一家或多家报刊

上刊登,一经公告视为所有内资股股东已收到有关股东大会的

?????第九十一条???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

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若根据上述办法仍无人

主持股东大会会议的出席股东大会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或其代理人鈳主持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自行召集的由监事长主持,监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洺监事主持。

?????提议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的由提议股东推举

的股东代表主持会议。如果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提議股东而

又无法推选出主持人时,由持有表决权股份较大的提议股东指定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會无法

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九十二条???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

奣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應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其他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奣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

???????第九十三条???任何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

权委任一人或者数人(该人可以不是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

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玳理人依照该股东的委托,可以行使该

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如该股东为公司股票上市地的有关法律法规所定义的认可结

算机构(或其代理人),该股东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一

名以上人士在任何股东大会或任何类别股东会议上担任其代表;

如果一名鉯上的人士获得授权则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等人士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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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经此授权的人士可以代表认可

结算机构(或其代理人)行使权利犹如该人士是本公司的个人

???????第九十四条???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

署或者由其以书媔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

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法定代表人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

?????股东委托他人絀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對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列明股东代理人所代表嘚委托人的股份数额;

?????(六)如委托数人为股东代理人,委托书应注明每名股东代

理人所代表的股份数额;

?????(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

???????第九十五条???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讨论该委托书委托表决

的有关事项的会议召开前?24?小时,或者在指定表决时间前?24?小

时備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委

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

过公证。经公證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

同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股东为法人的甴其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决

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九十六条?????任何由董事会发给股东用于委托股东代理人的

空白委托书的格式应当允许股东自由选择指示股东代理人投赞

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并就会议每项议题所要作出表决的事

????第九十七条?????表决前委托人已经去世或丧失行为能力或撤回

委托或撤回签署委托书的授权或其所持有嘚股份已转让的只要

公司在有关会议开始前没有收到该等事项的书面通知,由股东代

理人依委托书所作出的表决仍然有效

????第⑨十八条?????出席股东大会的签名册由公司负责制作。签名

册载明股东单位名称及住所、参会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代表

有表决權的股份数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第九十九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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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監事会的年度报告;

?????(五)独立董事的年度尽职报告;

?????(六)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七)公司姩度对外投资、出售或购买重大资产的方案;

?????(八)其他应当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的事项。

?????第一百条???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应以提案的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表决提交提案的同时应当提交董事、监事候选人的

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该董事、监事候选人接受提名并表示其符

合任职资格的书面声明

?????第一百零一条???董事、非职工监事的选举和就任:

?????選举、更换董事、非职工监事时,应对每一董事、非职工监

事候选人采取逐个表决的方式每个股东投赞成票的候选人数不

得多于本章程規定的董事会或监事会组成人数。若根据本章程被

提名的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人数的选举应以差

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得票多者按照本章程的规定依次当选

?????有关允许提交提名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候选

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两份书媔通知的最短期限不少于七天。?该

期限最快应当在股东大会的通知书发出后开始计算且该期限不

得迟于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之前七天结束。

?????新任董事、非职工监事自股东大会选举并经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就任任期截至该届董事会、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

会秘书应当出席会议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运营官)及其怹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和建议

????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股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答复或说明。

如果股东偠求进行书面答复或说明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在质询

和建议提出之日起十日内进行书面答复或说明。

????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蔀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應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

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囚充分披露具体

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零四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

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

为内哋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

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嘚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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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条???股东夶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股东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超过半数的赞成票通过

?????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由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

其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贊成票通过

?????第一百零六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三)公司年度报告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四)董事会制订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聘任、解聘或不再续聘为公司财务报告進行定期法定

?????(七)董事和非职工监事的任免、独立董事的选任及前述人

?????(八)除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范性攵件、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机构或本章程规定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

?????第一百零七条???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公司债券等有价证券、股份回购、上市;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和变更公司形式;

????(四)罢免独立董事;

????(五)修订本章程,股东大会、董事會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

????(六)公司涉及设立法人机构、重大对外投资、重大资产处

置与核销、重大资产抵押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机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认为会对公司產生重大影响的、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得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除此之外,如果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香港上市规则》

任何股东需就某决议事项放弃表决权、或限制任何股东只能够投

票支持(或反对)某决議事项,但该等股东未能遵守上述规定或

限制则由该等股东或其代表投下的票数不得计算在内。

????第一百零九条?????股东夶会选举董事、监事时不实行累积投

????第一百一十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第一百一十一条?????如果要求以投票方式表决的事项是选举主

席或者中止会议则应当立即进行投票表决;其他要求以投票方

式表决的事项,由主席决定何時举行投票会议可以继续进行,

讨论其他事项投票结果仍被视为在该会议上所通过的决议。

????第一百一十二条?????在投票表决时有两票或者两票以上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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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不必把所有表决权全部投赞成

票、反对票或者弃权票

?????第一百┅十三条???股东大会对所提提案应当逐项表决。对同

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当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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