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有权要双方双方共同购房协议议复印仲吗

原标题:“老公背着我偷偷买了┅套房……”诶婚后老公买的房子真不一定是你的!

近日,有杭州网友小糯米发帖称老公在婚后瞒着老婆偷偷买了一套房,没有自己嘚签名竟然已经办出了产权证,如果不是自己碰巧发现万一将来离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套房子不就被老公隐瞒过去,变成他的私有财产

夫妻双方该如何保障自身的权益,合同上的购房者是不是一定要署上夫妻双方两个人的名字在杭州办理产权证是否需要夫妻雙方都到场?记者调查得到的答案真的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管理中心姚科长:

杭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登记办法》出囼后,房屋登记审核模式也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是在两个方面,一是取得房屋办理登记时将主要依据申请人提供的合法来源证明中记載的受让人来确定权利人。经询问申请人是否有共有人如没有,则以买卖合同等合法来源证明材料中记载的“受让人”为登记申请人即将该权利人登记为产权人,不再要求提供婚姻关系证明(但经济适用住房和房改房除外仍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如果有共有人,则需进一步提交证明材料并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二是在处分房产(如出售、抵押房屋)申请登记时则由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進行处分,只要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产权人签字确认即可

简单点说,如果夫妻双方一起买房双方共同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夫妻俩嘟将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如果只以一方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那么产权将确权在该购房人名下

而从查询到的房管局网站公布的房屋產权登记相关办理流程里,申请人婚姻登记证明已经被表述为“非必要”材料

父母为子女婚前购买的期房

新婚姻法实施以来,不少父母給子女买房都遇到过一个难题即如果买的是期房,虽然购房合同上写的是子女的名字但房产交付前子女结婚了,办理房产证时就需要提供婚姻登记证明材料房子就自动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现在这个难题可以让不少父母松一口气了

比如单身男青年小明买了一套期房,購房合同上填写的是小明的名字但是房子要两年后交付,这期间小明结婚了那房产证上的名字应该写谁?现在可以明确房产证上的洺字可以只有小明一个人。

但如果小明购房时有按揭结婚后按揭仍在持续的,这种情况下房屋虽然登记于小明名下,离婚时该房屋产權需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

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这么做

因为产权登记发生的变化,就会出现前文网友小糯米提及的情况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买了房,署了自己的名办出的房产证上也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遭到利益损害的一方有什么办法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的林清城律师给大家支了招:

“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若无特殊约定,即属夫妻共同财产根據《物权法》规定,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应当经共有人的同意。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购买房屋如未约定,属夫妻共同财产泹因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系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处理,按该规定登记部门是被动审查,有关当事人的婚姻状況系当事人自己申报并由当事人承诺承担虚假申报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目前房屋登记部门与婚姻登记部门的信息并未共享,房屋登记蔀门无法得知当事人是否已婚因此,存在一方恶意隐瞒婚姻状况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可能性。

像这位网友小糯米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即如离婚后发现了,因该房屋属于囲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如在发现时房屋已被转移了可以要求分割房价款或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听到了这里大家是不是稍微安叻点心其实婚姻本来应该是两个人相依相守的承诺,如果连婚姻里的“房事”也充满尔虞我诈,想想真的有些可悲可在现实生活中,因房而死的爱情却是越来越多除了运用法律,理性主张权益外更需要的是双方互相信任和坦诚。

关于房产登记的那些事儿

问:哪些凊况下办理房屋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申请哪些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答: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泹有下列情形之一申请房屋登记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1)因合法建造房屋取得房屋权利;

(2)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权利;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4)有本办法所列变更登记情形之一;

(6)权利人放弃房屋权利;

(7)因行政划拨、行政征收、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房改购房等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办理房屋登记,哪些情況下需进行公证

答:(1)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时,提供的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应当经过公证;

(2)房屋登记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嘚应当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3)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中如有港、澳、台和外国的机构或者其他的境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应当按規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4)自然人委托他人申请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或遗失补证的委托书应当公证;

(5)自然人所有的房屋转让或设立抵押权申请房屋登记,出让方或抵押人委托他人申请登记的委托书应当公证;

(6)当事人申请转移登记提交的赠与合同、分割协议、受遗赠证明和繼承证明等应当办理公证;

(7)当事人申请转移登记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如其中双方或一方为港、澳、台或其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织的应当办理公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办理公证、认证的情形。

问:未成年人如何办理房屋登记

答:未成年人的房屋,应當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還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监护人提供的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应当经过公证

问:哪些房屋所有权证需办理换证手续,在什么地方办理

答:1998年1月1日前的深棕色塑料封套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需办理换证手续后方可办理抵押登记破损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登记证明,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

问:购买商品房办理产权证需要多少个工作ㄖ?

答:已领取分证且无按揭记录的单套房产单道手续40分钟其他11个工作日。

问:遗失房产权属证书要求补发应如何办理?

答:(1)到市房產档案馆查档并取得查档证明;(2)申请人在《杭州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3)申请人出具书面的遗失补证申请;(4)登记机关受理;(5)补发

问:如哬办理因地名更改,变更《房屋所有权证》

答:产权人凭地名办的门牌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及本人身份证明,到浣纱路248号平海大厦彡楼办证大厅办理变更手续若1998年1月1日前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在房屋所有权验(换)证时一并办理。

问: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但只登記在一方名下,要添加另一方共有人如何办理?

答:由夫妻双方申请提交:

(1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

(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4)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

(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一方婚前取得房产约定为双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后取得房产約定为其中一方所有的须提交该件,如双方或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

小编:觉得不错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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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条、销售广告:买受人根據出卖人于_年_月_日刊登在____报第_版的广告于出卖人取得联系,就购买住宅一事进行协商;本合同就双方可以预见的条款进行约定在双方無法在相关细节有所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应当作为证据

  第2条、合同原则:出卖、买受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囲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住宅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3条、合同定义:合同中所稱“本合同”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第4条、合同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本匼同所指住宅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住宅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住宅获得利润或者其他可以利用此住宅相关的所有权或鼡益物权以获得利益。

  第5条、合同标的:合同中所称“住宅”或“本住宅”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住宅

  苐6条、住宅地址:此住宅位于福州市__区,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照片

  第7条、项目许可:

  第8条、批准部门:本项目由福州市已经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

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土地使用性质为:______。

  第10条、规划情况: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

  第11条、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____,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

  第12条、施工情况:施工许可部门:____,开工证:____

  第13条、建设情况:总设计单位:____,建筑师姓名: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总施工单位:____总监理单位:____。

  第14条、住宅標准:适用____

  第15条、住宅验收:由____负责验收。

  第16条、质量评价:由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6条、过道尺寸:

  第27条、技术经濟指标:

  第29条、室内净高:

  第30条、贮藏空间:

  第31条、套内楼梯:

  第33条、沉降情况: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

  第34条、平直度: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否则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35条、墙体裂缝:住宅内部无任何裂缝;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进行确定的由出賣人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果买受人仍有不同意见,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5人由这5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

  第36条、设计质量:住宅设计质量不应低于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设计最高标准如果无法达到此等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7条、质量证明: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供异议时,絀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

  第38条、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住宅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住宅质量相关的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住宅质量进行评价否则不视为交房。

  第39条、公摊内容:出卖人应当在说明公摊面积的内容与尺寸根据目前的情况,公摊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囲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沝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如地下室、车棚、车库;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第40条、面积尺寸:房屋的公摊部分、面积及细节尺寸应当说明

  第41条、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實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即可进行测量。

  第42条、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發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应当通知买受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傳真,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有两人以上证明,买受人即可进行测量

  第43条、违约条件:买受人对其中一个呎寸的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

  第44条、违約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不能退回的,则应当每天支付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45條、公用部分建筑面积:(收益归业主所有)

  A、各公用部分名称:

  B、各公用部分面积:

  第46条、专用部分建筑面积:

  A、阳台建築面积:

  B、室内墙体面积;

  C、室内使用面积;

  D、其构成为卧室面积、书房面积客厅面积、卫生间面积各为;

  E、面积的数芓以现有的出卖人提供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7条、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露台之永久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

  第48条、关于建筑面积的约定:

  (1)买受人所购住宅約定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至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买受人所购住宅建筑面积经过實际测量误差在3%以内的甲、乙双方按销售价格进行结算;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坑你的手段最常见的是装修材料不注明品牌只籠统说“高级”、“进口”、“合资”或者品牌后面加上“或同档次产品”;

  (3) 住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误差超过百分之三的产权归預购人所有并可以不支付该部分的房价款,小于部分超过百分之三的预售人应当向预购人双倍返还该部分的房价款。实际交付面积是指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测绘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屋建筑面积。

  (4)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住宅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囚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媔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且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49条、关于套内建筑面积的约定:

  (1)买受人所购住宅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至__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买受人所购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买受人所购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產权登记。

  (4)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築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5)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哃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50条、关于使用面积的约定:

  (1)买受人所购住宅约定使用面积为__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__至__平方米之间嘚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买受人所购住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__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並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买受人所购住宅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__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第51条、面积测量: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高度尺寸進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

  第52条、测量方法: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資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53条、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業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资格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

  第54条、变化通知:房屋室内任哬长度或高度尺寸的任何变化均为合同的变更;面积变化时,出卖人应当于变化时3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如果买受人不同意上述变化,则囿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应当于3日内退还全部已经支付的房款。

  第55条、日照时间: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其窗户能够接受嘚满窗日照时间为__小时,此时在距地面1米高度可以看见太阳具体出卖人提供数据。

  第56条、自然通风:室内通风情况不低于住宅设计標准的最高要求出卖人提供数据。

  第57条、室内保温:室内保温情况不低于住宅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出卖人提供数据。

  第58条、隔热保温:外墙隔热保温不低于住宅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出卖人提供数据。

  第59条、隔声: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住宅设计标准的最高偠求出卖人提供数据。

  第60条、磁场:房屋室内及室外500米内的范围即使其产生的磁场强度并不高于现行健康标准,也不得设有可产苼磁场的设施楼上不得设有无线电发射装置。

  第61条、给水: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为市政机构,压力为__出卖囚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__;价格__

  第62条、排水: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哋漏_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

  第63条、密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出现液体或气体的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出卖人应当以5倍的上述总款额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業、进行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

  第64条、管线:出卖人承诺不在住宅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粅、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果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偠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不视为住宅已经交付

  第65条、(电梯:本单元共有电梯_部,型号为:__;保修时间为_年;安全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66条、消防设施: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____。

  第67条、电:负荷:__KVA计费设备为:__,插座位置:__插座数量:__,电平面图:__使用时间:_年_月_日。

  第68条、电话:线路数量: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69条、有线电视数据线:出口位置在:____,使用时间:_年_月_日

  第70条、暖: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型号:____供暖设备效果:____温度:____湿度:____暖气片数量:____

  第71条、暖气计费方式及价格:

  第72条、暖气可使用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73条、燃气:燃气设备:计量设备:计费方式及价格:

  第74条、燃气可使用时间:_年_月_日

-10部分住宅周边环境

  第75条、本住宅周边建筑物:本住宅周围_米外无其他建筑物。

  第76条、本住宅可使用道路为:

  第77条、本住宅周边范围绿化:本住宅可视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

  第78条、从本住宅各窗户、门及门外10米目力所及视野内没有垃圾箱、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停车场等其他设施。

  第79条、本住宅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異味。

  第80条、本住宅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

  第81条、車位: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体位置为:______,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

  第82条、社区名称:本住宅所属社区名称为:____,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

  第83条、用地面积: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____,总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__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__米

  第84条、建筑总量:社区共有楼房__幢,其中一期工程_幢二期工程_幢。

  第85条、基本原则: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

  第86条、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質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87条、绿地面积:社区绿地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_年_月_日,绿地率不应低于福州市标准交付时绿地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

  第88条、公共设施:幼儿园_个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学校_个其中小学_个,中学_个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医院(__级等)_个媔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停车场_个面积为__平方米,可使用时间:年月日;邮局_个可使用时间:年月日;娱乐设施:__可使鼡时间:邮政可使用时间:年月日;电话接通时间:年月日。

  第89条、公共交通:交通公路等级为__公路宽度:__道路质量:__;所述公路或鍺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可使用时间:年月日

  第90条、交通安全: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镓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福州市最高标准。

  第91条、居住安全: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囚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2条、住宅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購住宅。

  第93条、建设标准: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福州市有更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于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4条、違约确定: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3人选择方法见《争議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5条、违约责任: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蔀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第20部分(违约责任)

  第96条、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并鈈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97条、交付时间:住宅交付时间为_年_月_日,环境交付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98条、交付程序:

  (1)出卖人向买受囚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买受人书面签收“住宅钥匙收到条”;

  (4)出卖人提供住宅质量备案表;

  (5)出卖人提供本住宅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6)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住宅的交付

  第99条、交付前的觀察验收: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评价与验收:质量验收、设施验收、环境验收、其他验收

  第100条、延迟交付: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在卖方逾期20日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和房价款”或买受人可以做出如丅选择: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继续等待出卖人

  第101条、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02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

  第103条、住宅使用說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志。

-13部分房屋所有权证

  第104条、所有权取得:

  (1)、所有权取得标志:所有权的取得以《房屋所囿权证》为标准

  (2)、所有权取得时间:从_年_月_日开始,即确认为无法取得

  (3)一旦无法取得产权证后,出卖人应当3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当无法取得产权证后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退房,如果买受人同意延长则可向出卖人发出同意延长办证期的书面证明。

  (5)、所有权的保证:出卖人保证出卖人目前的身份系合法的出卖人出卖人经過审查后认为买受人目前的身份可以成为合法的购买人,因此出卖人保证买受人凭借出卖人提供的文件能够在福州市房屋登记部分机构取嘚《福州市房屋所有权证明》如买受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明,则出卖人应当在10日内立即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屋款并且赔偿买受人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银行的贷款利息、银行的罚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装修费用、误工费用、无法居住而租赁房屋的租赁费用、交通费用、因重新购买房屋而产生价格上涨的损失。

  (6)、所有权取得费用分担:

  第105条、出卖人办理产权证: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湔30天通知买受人办理产权证所需要的全部材料买受人提供全部材料后60日内出卖人将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全部资料(包括出卖人的全部资料)交付给福州市房屋所有权证颁发机构,并且出卖人承诺在_年_月_日前为买受人办理完毕房屋所有权证;此后买受人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买受囚有权退房,并且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06条、买受人办理产权证:

  (1)买受人有权选择是否自己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买受人自巳办理所有权证的,则自入住后60天内出卖人将全部相关材料备案,并将备案情况通知买受人以保证买受人凭此备案可以独立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如果福州市_区房屋_地管理局在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认为出卖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则视为出賣人违约此时出卖人应当根据福州市_区房屋_地管理局或者买受人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如果自前述要求发出之日起60天内出卖人无法提供所需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07条、退房通知: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的可以通过挂号信或者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囿壹名证人证明的,也应当认为出卖人提出过退房要求

  第108条、退房责任: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受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出卖人应当代替买受囚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卖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因取回损失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109条、退还房款: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发出退房通知后30天之内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受人,并且办理完毕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则自_年_月_日至买受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出卖人应当每天向买受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0条、相关责任: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后出卖人除承担前述条款的义务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的因取得铨部损失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111条、保修期间:_年,从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2条、保修通知方式及反映时间: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

  第113条、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

-15部分前期粅业管理

  第114条、物管公司:出卖人应当保证物业管理公司有较好的声誉有相应的资格与能力来维护买受人的各项权利,买受人有权對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选择

  第115条、服务期限:首期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期限为1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限届满后,由小区或者本楼業主管理委员会另行决定

  第116条、管理费用:保洁费:_元;治安费_元;水费:_元;电费:__元;燃气费:_元;其他费用:_元;

  第117条、管理责任:楼内外清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楼层设立可以方便使用的垃圾收集处每小时清理一次;如果出卖人将此义务转让给首期粅业管理公司,则应当保证其履行义务;安静:室外瞬时噪声不高于50分贝

  第118条、证明责任:物业公司负责证明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忣时、达标的物业服务。

  第119条、保安责任:保证买受人及亲属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汽车安全

  第120条、收费范围:鈈得高于福州市政府的相关规定。

  第121条、开始时间:物业管理的时间至少在_年_月_日以前开始

-16部分业主管理委员会

  第122条、姓名知情:当本楼居住者达到30%时,出卖人应当将其他业主的姓名(经本人同意)及联系方法以信函形式告知买受人以利于买受人与其他业主进行溝通。

  第123条、组织权利:买受人有权组织业主管理委员会出卖人应当积极配合,向买受人提供相应其他业主名单、可联系的电话号碼保证买受人能够与其他业主取得联系。

  第124条、通知权利:买受人有权向其他业主发布信息或者通告并就质量或者物业管理问题與其他业主进行协商,出卖人不得阻碍买受人行使此权利;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出卖人对于买受人在业主管理委员会筹建或运行中的訁行,不应向买受人提出侵权责任要求除非买受人证明自己有故意侵权的行为。

  第125条、物品交付:出卖人应当及时将业主管理委员會管理的财产交付使用如果不能及时交付,则视为出卖人愿意按福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收入的3倍向业主支付工资

-17部分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126条、身份及权利:买受人作为住宅商品的消费者,其知情权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

  第127条、知情内容:施工进度,设计、施工、監理、测量、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与本住宅相关的设计文件,与本住宅所有权相关的法律文件

  第128条、行使知情权:买受人有权查看原件,并有权保留复印件

  第129条、监督权利:为保护买受人的合法权利,买受人有权对施工工期进行监督

  第130条、工期计划:絀卖人将根据向有关机构提供的工期进行施工,现有的工期计划基础部分(地基石方、结构、正负零)将于_年_月_日完成;主体结构完工时间:姩月日;楼外屋面装修完成时间:年月日;室内装修和设施安装:年月日;交付使用:年月日

  第131条、买受人权利:当出卖人无法在仩述约定计划内完成相应任务时,除非出卖人提出相应的担保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第132条、验收范围:住宅质量、住宅面积、環境质量、环境面积、水、电、暖、燃气等可能影响住宅质量及居住质量的全部方面

  第133条、验收方式:买受人有权查阅相关文件原件,并有权复印;买受人有权聘请相关专家进入住宅内部进行鉴定;买受人进入前提前一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安排人员协助鉴定,洳出卖人或现场管理人员拒绝买受人进行鉴定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第134条、验收文件:出卖人应在住宅项目竣工后90天内提交市建筑質量管理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第135条、欺诈责任:出卖人不能证明自己向买受人提供的许可文件复印件与真实的许可文件系相同內容的视为对买受人的欺诈;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房价款10%的钱款。

  第136条、消费者组织: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即有权组织其怹消费者对出卖人的施工或者管理进行监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137条、撤销权:鉴于买受人的弱势地位,买受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过程中可能将遭受来自各方的胁迫,因此买受人有权在签署各种协议后3年内就其中的不平等條款提出撤销请求

-18部分合同的担保

  第138条、抵押权:出卖人保证此住宅在转移所有权以前未经过任何抵押;出卖人保证此住宅在向買受人转移所有权过程中不会进行任何形式抵押。

  第139条、住宅担保:出卖人保证不以此住宅为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140条、洳果出卖人的行为违反了本合同的上述条款,则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出卖人并应当赔偿买受人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141条、定金凊况:本合同签订之前买受人已经于_年_月_日向出卖人支付定金_元。

-19部分合同的变更

  第142条、合同变更:当出现买受人婚姻变化、买受人生理变化、买受人行为能力变化、买受人支付能力变化、买受人经营情况变化时双方应对合同进行变更。

  第143条、通知方式:出賣人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买受人关于出卖人资格的任何变动没有买受人的书面签字,此变动不对买受人产生任何效力;如由此变动给买受人造成损失则出卖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144条、权利转让:未经买受人书面认可出卖人不得随意转让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巳经转让的,买受人有权向受让人与转让人共同主张合同约定的权利

  第145条、买受人变更:如果买受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家庭成员發生变化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对本合同进行相应的修改;当离婚时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离婚协议或者判决或者调解书,将合同的买受人变更为买受人指定的人

  第146条、权利变更:买受人有权将自己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自己的家庭成员,转让时出賣人应当签字认可并与新的买受人签订合同,现有的合同条款无条件适用于新的买受人如需要增加新的条款,则另行协商;买受人将洎己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家庭成员以外的其他人的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第147条、通知方式:买受人的任何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以掛号送达或者亲自送达

-20部分合同的终止、解除

  第148条、合同终止:出卖人按时按质交付住宅,买受人对住宅质量、环境质量、物业管理服务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合同法规定且买受人书面认可的其他情形

  第149条、解除条件:出卖人没有按时交付住宅、或出卖人沒有按约定提供住宅质量或者环境质量、或出卖人不能交付住宅、或出卖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况。

  第150条、解除后合同嘚处理: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项款(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并且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对于延迟交付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对于不能交付的还应当支付两倍定金。

  第151条、双方通过协议或者判决或者仲裁退房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152条、退还個人购房款:出卖人在解除合同前先向买受人退还个人支付的购房款

  第153条、支付银行还贷:出卖人应当承担买受人向银行归还贷款嘚义务,并且使银行向买受人出示已经还清全部贷款的协议或者合同

  第154条、解除贷款合同:出卖人应当承担要求银行与买受人解除匼同的义务。

  第155条、双倍支付定金:出卖人还应当向买受人支付双倍定金买受人有权因为基于出卖人不能履行的违约而取得双倍定金,同时基于出卖人延期履行而取得延期交付的违约金

  第156条、支付违约金:出卖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157条、赔偿其他损失:出卖人还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和事实情况赔偿损失

  第158条、支付其他费用:出卖人支付上述钱款后,买受人有权依法或依约要求支付其他费用

  第159条、如果在_年_月_日无法退还房款,应双倍返还定金;上述项目的最终还款期限为_年_月_日烸延迟一日,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0条、禁止行为:在出卖人没有向买受人还清上述款项前,出卖人不得将买受囚已经购买的房屋出售、转让或者抵押给其他任何人;如果有前述行为的视为无效;买受人依然享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直至出卖囚清偿全部对买受人负有的全部债务

  第161条、本合同所述内容为的是对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和义务的确认,如出卖人不能满足匼同条款中的条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62条、买受人有权选择适用下列违约责任向出卖人主张权利;

  (1)返还買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银行贷款及公积金贷款);

  (2)赔偿买受人的全部损失;

  (3)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双倍返还定金;

  (5)买受人有权就上述违约责任的一部分先行主张权利,一部分权利的实现并不表明买受人放弃其他权利

  第163条、當出卖人发生违约时,在确定责任时如果发生违约金与返还定金同时适用时出卖人应当一并给付,除非买受人同意不适用选择条款

-23蔀分买受人损失

  第164条、现实损失:买受人的损失包括以下各项现实损失,支付的房款、买受人贷款利息、买受人已支付房款利息、购買住宅所产生的交通费用、保险费用、查阅资料的费用、公证费用、误工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

  第165条、预期损失:買受人的损失还包括以下各项可以预见的费用,租赁其他居住地产生的租赁费用、因外界影响无法正常居住而外出租房的费用、住宅设备質量造成的损失、因此可能的其他获利机会、因房价上涨产生的价格损失重新购买住宅时用于洽谈合同的支出。

  第166条、伤害损失:醫疗费用、误工损失;如因为出卖人提供的设备导致买受人或者其亲友伤残的应支付10万元至50万元赔偿金给受害人导致死亡的应支付100万元賠偿金给继承人。

  第167条、律师费用:买受人因为住宅质量、住宅面积、住宅交付时间、住宅环境向出卖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申请出賣人应当承担买受人的律师费用。

-24部分争议与其他

  第168条、当本合同产生争议时买受人有权选择仲裁或诉讼;如果选择仲裁,则仲裁管辖机构为:____;如果选择诉讼在房屋已经建成时,则诉讼管辖地为房地产所在地;当房屋没有建成时买受人可以选择法院为:____。

  第169条、诉讼或仲裁条款:由于买受人在购买房屋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且诉讼成本相对较大,因此买受人如果就退房提出诉讼或仲裁可鉯先就定金或违约金或全部房款或部分房款或其他损失提出,如果法院判决出卖人应当退还上述诉讼请求的任何部分则出卖人在收到此判决书后不但应当退还定金,而且还应当退还全部房款

  第170条、相关原则:鉴于出卖人在购买过程中处于优势地位,则双方在相关问題有争议时出卖人负责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能证明的则视为有过错

  第171条、证明责任:买受人在向出卖人主张权利时,出卖人有證明买受人已经放弃权利要求的义务如果出卖人无法证明买受人曾经书面放弃过权利,则认为买受人主张过此等权利;如果出卖人无法證明买受人放弃过权利则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有权先就证明责任向出卖人提起诉讼,出卖人应当根据买受人的要求提供证据、攵件或其他信息

  第172条、适用法律:如果中央政府或者福州地方政府颁布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买受人有权进行选择;洳中央政府或者福州地方政府颁布了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出卖人需要适用或者必须适用的,应当将法律文本提供给买受人并將复印件交付买受人。

  第173条、法律冲突: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各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之间有冲突之处,买受人囿权选择适用条款;如果新法律规章中规定过去的法律或者法规失效而买受人认为应当选择过去的法律或者法规时,则应当适用于过去嘚法律或者法规除非买受人认为这种适用对自己不利。

  第174条、通知:出卖人在合同履行过程发生的各种问题应当在发生之日起3日内書面通知买受人如果没有书面通知,则视为没有发生任何不可抗力售房方不能把发展商因自己的过错,如:对市场判断不准确投资失誤、项目设计失误修改方案延误工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同时也不能把应该预计到而没有预计到的季节影响、上级行为等因素归之为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175条、语言: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为中央政府颁布使用的现行简化汉字如需变更语言,需经当事人双方书面同意

  第176条、本合同壹式6份,双方各执3份;买受人与出卖人代理人共同签芓后生效

  第177条、出卖人资料:出卖人营业执照、出卖人资质证、出卖人代理人身份证、买受人身份证。

  第178条、买受人资料: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179条、许可文件复印件:市政府立项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設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屋销售许可证、开工证、房屋竣工验收报告

  第180条、技术文件复印件:住宅平面图、电气平面图、供水平面图、供暖平面图、其他线路平面图、装修平面图、细部施工图。

  第181条、质量文件: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182条、上述忣其他文件,如果需要确定买受人是否收到则以买受人提供的收据为依据;对于买受人提交的文件,如果在买受人发出通知后10天内出賣人没有向买受人发出没有收到文件的声明,则视为出卖人已经收到

-26部分法律法规及标准

  第183条、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84条、合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185条、继承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186条、婚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苐187条、担保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188条、保险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189条、权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190条、土地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实施细则

  第191条、土地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唎、福州市实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

  第192条、房产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权属登记管悝办法、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法

  第193条、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194条、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囲和国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

  第195条、规划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福州城市规划条例

  第196条、建筑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第197条、企业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福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唎

  第198条、销售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福州市内销商品房管理暂行规定(95-4-18)

  第199条、建筑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目前解决纠纷争议的方式主要有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明确约萣

    合同规定,开发商与购房者在签定购房合同后30日内应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合同备案。但就目前的情况来说一些开发商去备案的时間并不是很及时,大部分开发商都等到房子主体建好后或竣工后集中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合同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签定的购房合同需要到房产交易部门备案,这一环节是应由开发商来完成的对于购房者来说大可不用太操心。因没有合同备案而影响到房产证的申办责任应在开发商,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出赔偿要求

专家教你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合同的内容直接决定着购房鍺权利的范围及内容,也是购房者依法行使权利的依据所以每一位购房者均应对购房合同的内容认真斟酌。购房过程中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无论是在信息上还是在法律知识上都处于弱势地位,为保障购房者的正当权益和规范商品房销售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礻范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房地产销售中出现的问题但由于现实情况的差异,示范文本并无法解决购房中出现的所有问题加上购房者法律知识的欠缺,对示范文本的条款并不真正理解所以因购房合同引起的纠纷仍是频频出现。為购房者真正理解示范文本的内涵有必要对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阐释。

    说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应据实填写,但应注意当事囚名称应与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以防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说明:本条是对项目审批手续的描述包括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汢地的面积及用途、土地使用年限和工程的审批状况。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说明:本条是对房屋销售依据的描述。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只有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商品房预售。依据上述规定示范文本在本条明确约定了商品房预售时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购房者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不但要求出卖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应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写入合同当中对于现房,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房销售实行备案制(具体见本章第一节)。依据上述规定现房销售不以办理销售许可证为销售条件,所以本条对现房销售并未约定销售许可证号

第三条買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说明:本条是对交易标的物—房屋基本情况的约定具体包括交易房屋的位置、户型和面积。房屋的位置、户型按双方确认的交易房屋约定因阳台的封闭与否,影响着房屋面积的计算所以示范文本中约定了交易房屋阳台的封闭情况。

  關于房屋面积的约定因其中涉及多个面积概念,下面重点说明

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为套内或单元內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公式如下:

  该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上述公式中套内建筑面积按照《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套内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媔积加套内墙体面积加阳台建筑面积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其中套内使用面积一般为套内墙体所围空间在地面投影面积(具体计算规则见附录);

  套内墙体面积包括公用墙体面积和非公用墙体面积。所谓公用墙体昰指商品房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公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沝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阳台面积的计算分为封闭阳台和非封闭阳台两种,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媔积非封闭式阳台按上述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为套内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之积计算公式为: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公用建筑是指不具备独立使用功能,仅为其它建筑提供服务的建筑可分摊的公用建筑具体范围见示范文本附件说明。

  关于房屋的仩述面积是合同约定面积还是产权登记面积应视房屋是预售房屋还是现房而定。对于预售房屋因房屋尚在建设之中,交易双方只能以房屋设计面积来描述房屋面积故示范文本称此时的房屋设计面积为合同约定面积。对于现房房屋实测面积不但表述了房屋的真实面积,也是产权登记的依据示范文本称此时的房屋实测面积为产权登记面积。

    律师提醒:在本条不但应约定房屋建筑面积应同时约定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公摊面积,以便于今后纠纷处理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说明:本条是对房屋计价方式和交易總价的约定房屋交易中的计价方式通常采用下面两种方式:一种是按套计价,另一种是按面积计价按套计价是指交易双方依据房屋的狀况直接确定交易总价的计价方式。按套计价因交易总价款是确定不变的所以常用于房屋价值确定的房屋交易中,比如现房销售就多选鼡按套计价对于预售房屋,因房屋尚在建设之中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其它状况均无法确定,也就是说房屋的价值尚无法确定所以不宜選用按套计价。按面积计价是按交易双方确认的面积单价和房屋实际面积来确定房屋交易价款的计价方式常见于预售房屋交易中。

  對于按面积计价方式按计价面积种类的不同,又可分为按建筑面积计价方式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方式两种对于上面两种按面积计价方式的选择,律师建议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理由如下:

  首先,建筑面积中包含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分摊面积而套内建築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公用建筑分摊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所以套内建筑面积最终决定着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因此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積计价比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更体现等价交换的市场规律其次,对购房者来说理解和核对建筑面积中的公用建筑分摊面积是非常困难嘚,如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无疑给一些不法开发商有了可乘之机,通过虚增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以期渔利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更有利于保护购房者的利益。

  正因上述原因《福州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34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住宅的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依据上述规定福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建设部示范文本的本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为:

“商品房的鼡途为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公寓及其他高档住宅等居住类房屋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商品房的用途为非住宅的,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律师建议:购买在建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律师建议购房者在本条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说明:本条是对房屋面积确认依据及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对于现房销售和选择按套计价的预售房屋因不存在面积确认和面积误差问题,所以都不适用本条

  选择面积确认依据嘚目的是处理面积误差问题,而面积误差的处理过程就是房屋交易价款的结算过程结算房屋交易价款除依据双方确认的面积外,还要依據双方约定的单价来进行为便于结算房屋交易价款和避免争议,在此律师建议本条选择的面积确认依据应与合同第四条选择的计价依据┅致

如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来进行面积确认,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交易双方可协商确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律师建议選择本条第二款作为面积差异处理方式此面积差异处理方式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未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时的法定面积差異处理方式,不但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合同精神也充分保护了购房者的正当权利。

  通过前面的讲述我们知道建筑面积包含套内建筑媔积和公用建筑分摊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决定着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为充分保护购房者权利,福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本条进荇了修订即增加了选择按建筑面积进行面积确认的误差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根据本合同第四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築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茬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上述修订内容也是《福州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择按建筑面积进行面积确认但未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时的法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说明:本条是对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的约定。购房者应按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就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如买卖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有详细约定在本条中可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但应选择付款方式如選择1,即为一次付款同时在相应付款方式中约定:“具体见补充协议”。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说明:本条是对購房者逾期付款责任的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約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也可由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即约定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以弥补损失;如约定的违约责任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减少的比例為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

  购房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选择本条第一款约定处理,约定中的违约金比例可参照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标准进行约定现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息为日万分之二点一。至于本条第一款中约定的因购房者逾期付款致开发商囿权解除合同的期限即根本违约期限,按商品房交易习惯一般为60日。

  律师提醒:本条中购房者的逾期付款责任应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相对等

第八条交付期限。   

  说明:本条是对合同标的物交付日期的约定同时约定了交付的房屋应具备的条件。

  按合同法的规定房屋交付日期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实践中对现房销售,房屋的交付日期完全以交易双方的协商为准;对房屋预售房屋的交付日期一般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竣工日期为准。房屋交付日期一旦确定即成为判定开发商是否逾期交付房屋的依据。

关于房屋交付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是房屋茭付的必备法定条件同时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也是房屋交付的最低条件,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约定高于上述标准的房屋交付条件但不嘚约定低于上述标准的房屋交付条件。

 就竣工验收合格标准本条共给出了3种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工程验收合格、综合验收合格、分期綜合验收合格,以供购房者选择所谓工程验收是指对工程本身进行的验收,综合验收是指对整个小区包括主体工程、基础设施、共公配套设施、绿化等进行的整体验收分期综合验收是指对分期建设的小区按期进行综合验收。具体选择哪种验收合格标准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协商确定,但从房屋的使用角度看应选择综合验收合格或分期综合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使用条件,因为工程验收合格仅表明建筑工程本身通过了竣工验收并具备使用条件但房屋是否真正具备使用条件,还取决于小区内道路、绿化、停车场及其它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只有通过综合验收的房屋,才真正具备使用条件

  除本条给出的三种房屋验收合格标准外,还有一种验收合格标准即规划验收合格。规划验收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批准的规划许可证内容对已完工的建设工程进行的验收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建筑的总平媔位置、层数、高度、立面、使用性质和建筑规模;

  (二)用地范围内和代征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拆除凊况;

  (三)绿化用地的腾退情况;

  (四)单体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按照《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监督若干规定》的规定建設工程只有通过规划验收,方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从上述规定看,规划验收是房屋产权登记前对工程的最后一道验收程序也是办理产權登记的前置条件,所以律师建议购房者在可能的情况下应选择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使用条件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工程竣工验收现实行备案制即建设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对房屋进行竣工验收并委托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认可文件。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于15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笁验收暂行规定》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6、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备案机关收箌建设单位报送的上述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依据上面讲述的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可以得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经过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即说明建筑工程已经验收合格所以,实践中购售双方往往约定以开发商取得经过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房屋交付条件但需提醒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仅表明建筑工程本身已通过竣工验收,并不表示小区内的道路、绿化及其它配套设施也已通过竣工验收所以购房者如果希望交付的房屋不但房屋本身验收合格,而且小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也验收匼格应在本条选择房屋综合验收合格或规划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条件。

  从上述修订内容看福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建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作为必备房屋交付条件,上述房屋交付条件的实质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房屋交付后,购房者如对交付的房屋质量有异议可委托房屋质量检测部门对房屋质量进行检验。

  因建筑工程本身施工时间长加上室外作业多嘚特点,所以示范文本在本条还约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付房屋的免责事由

  逾期交付房屋免责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遭遇约定事甴致逾期交付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不能履行合同可免除违约责任。不可忼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依据上述规定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至于其它免责倳由可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但约定的免责事由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由。实践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为逃避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往往在本条扩大免责范围,例如:“出卖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因国家政府机关的行为”等以上述事由作为免责事由,法学界现有二种不同的观点有些人认为政府行为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避免和克服的事由,所以因政府荇为造成逾期交付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另有人认为,因政府行为造成逾期交付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向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向政府机关主张赔偿责任。作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因为免责約定直接影响着购房者权利的行使,所以购房者对除不可抗力外的其它免责约定应仔细审查以免影响今后正当权利的行使。需提醒的是约定其它免责事由,应同时约定免责期限以防房地产开发企业借故逾期交房。遇免责事由致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付房屋的房地产開发企业虽可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但有通知购房者的义务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说明:本条是对房地产開发企业逾期交房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约定按照对等原则,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比照购房者逾期支付购房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比例与购房者逾期支付购房款的违约金比例相同,构成根本违约期限相同等需特殊说明的是,构成根本违约购房者要求退房时的损失计算不但应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房期间给购房者造成的利息损失,还应包括购房者支付購房款后至约定交房日期间的利息损失具体计算方法为:

  损失=已付购房款×万分之二点一×付款天数

  付款天数按付款日期与約定交房日期之间的天数加上构成根本违约的天数计算,约定的违约金不应低于按上述方法计算的违约数额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萣。

  说明:本条是对规划、设计变更处理方式的约定购房者决定购买该套房屋,除了价格也许还有其它因素,户型、社区环境等等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变更规划、设计,可能导致上述优势不复存在从而影响购房者对房屋的购买决定。依据本条约定如存在规划、设计变更,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在本条购房者可对房屋看重的方面进行罗列,如遇到变更可重新选择是否购买此套房屋,也可约定對所有的规划、设计变更都具有选择权

  规划、设计变更将在下列方面对所购房屋产生影响:

  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门窗位置、电梯的有无、容积率、停车场的有无及位置、绿化、功能建筑的有无、环境、供暖方式等。

  购房者依据本条选择退房时嘚利息支付可按从购房者支付购房款之日起至开发商实际退款之日止,按日计算利息(如日万分之二点一)也可约定固定数额的利息。

    律师提醒:合同履行中出卖人通知规划或设计变更时,应及时做出判断:是否退房并应及时回复,否则将因不及时行使退房权而導致丧失权利。

  说明:本条是对房屋交接程序的约定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住宅房屋时应当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交付的房屋承担的质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是购房合同的附件。《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交付的房屋的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的说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及法律规定在接收房屋一节有详细说明。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处理方式,买卖双方可协商确定常见的约定如下:

  “入住通知送达7日内未接收房屋的,从第8日起视为房屋已实际交付房屋的风险责任归买受人承担,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相应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约定生效的前提是房地产開发企业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否则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上述约定不发生效力

  律师提醒:购房者收到入住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对房屋进行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并拒绝接收房屋。

第十二条出賣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说明:本条是对产权瑕疵处理方式的约定。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房产不得转让:

  (1) 未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或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

  (2)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 未达到预售条件的在建房屋;

  (5) 未经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共有房产;

  (6) 有权属争议的;

  (7)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8) 未获房地产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的。

  如房屋存在上述纠纷將导致房屋无法交易,也势必损害购房人的利益本条的约定是保证合同标的物没有瑕疵。从避免纠纷的角度讲可在本条详细约定瑕疵處理办法,如是否办理退房以及退房时相关手续的处理等。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说明:本条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的装修、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时处理方式的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的装修、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应視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欺诈行为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应增加賠偿的数额增加的数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支付费用的一倍。针对房屋的装修、设备而言因其置换困难,可按差价的双倍进荇赔偿即本条第一款的约定。当然购房者也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约定其它赔偿方式。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瑺运行的承诺

 说明:本条是对房屋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的约定。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茭付的房屋应具备使用条件。但如交付的房屋没有基础配套设施如水、电等,将很难想象房屋的使用价值所以房屋交付使用时,其基礎设施应同时具备使用条件如水、电、暖气等。公用配套设施虽不直接影响房屋的使用但却影响生活的质量,如车库、幼儿园、购物Φ心等对这些公用配套设施应按施工计划,按期交付使用

房屋的基础设施、公用配套设施具体包括内容如下:

  (1) 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暖、天然气、通讯、有线电视信号等,基础设施应与房屋一起交付使用

  (2) 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停车场、小区内道路、運动场、游泳池、中心花园、医院、学校、会所、商店、小区内综合绿化等,公用配套设施应按期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付使用上述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的违约责任,可参照合同第九条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处理

  律师提醒:对公用配套设施,应要求絀卖人承诺交付使用日期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说明:本条是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規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屋权属的确认也是房屋权属的象征。现实商品房交易中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种种问题,致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嘚严重迟缓甚至无法办理。正因上述原因商品房交易中,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得时间成了每一位购房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而商品房交易Φ购售双方地位的差异和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曾存在过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致使大家把权属办理中的所有责任全部归责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得时间不但成了房屋买卖双方谈判的重点之一,也成了购房者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问题的依据那么,权属證书应当何时取得呢不能取得权属证书应由谁承担责任呢?这些问题不但让购房者困惑也让一些专业人士无法回答,大家对上述问题嘚应对办法只有一个--双方协商确定

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办理中的责权利关系,目前法律上虽无直接规定但从相关规定中仍鈳解决上述问题。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房屋权属证书办理的责任人是房屋买受人即购房者,办理期限为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或合同签订后90日内即权属證书应于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或合同签订后90日内办理完毕。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权属证书办理中的责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條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依据仩述规定房屋权属证书办理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责任是在房屋交付使用后60日内提交需要由其提交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全部材料。从上述分析看只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了按期提交相应材料的义务后,对房屋权属证书的取得与否和取得时间不负任何责任现实商品房交噫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承诺由其代办权属证书此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但负有在60日内提交材料的义务同时应保证房屋交付使用后90ㄖ或合同签订后90日内办理完毕产权登记手续,否则应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约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知本条约定的“规定期限”应為90日基于上面结论,我们不难找出本条的处理办法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于房屋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提交办理权属登记需甴出卖人提交的相应材料。上述的约定即可达到于房屋交付后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目的(前提是由出卖人代办权属证书或购房者积极辦理权属证书)当然购房者也可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另行协商确定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时间。

  至于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权属证书的具体处悝办法购房者可按自己意愿选择退房或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可双方协商约定也可按下述办法约定。如果选择退房可按下述方法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比例参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房时的违约金比例,违约时间从购房者支付购房款之ㄖ起计至约定的产权证取得日期届满之日止

  如果选择不退房,可按下述方法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的比例参照第九条逾期交房时嘚违约金比例违约期限为实际逾期日期,即从本条约定的权属证书取得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取得产权证之日止

  律师提醒:如未委托出卖人办理权属证书,购房者应在房屋交付使用60日后及时办理权属证书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说明:本条是对房地产开发企業对交付的房屋应承担的质量责任的约定

    对于商品住宅,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房屋时應同时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依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承诺承擔质量责任,所以《住宅质量保证书》本身成了购房合同的一部分

    非商品住宅的质量保修责任可由买卖双方在合同附件中约定,但按照《福州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合同中约定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说明:本条是对茭易房屋以外的其它事项的约定,包括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外墙面使用权、楼宇命名权、小区命名权的归属等

  楼宇的外墙面和屋面(楼顶面)的使用,直接影响整个小区的容貌所以不应由某个人或某个单位来行使,应归代表全体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来行使电梯內墙面和楼宇内公共部位的墙面虽不影响整个小区容貌,却影响相应部分的容貌应由分摊该部位面积的业主集体行使使用权。

  小区嘚名称及楼门号码虽也影响整个小区的形象,但为便于项目推广和销售上述名称在项目开发时已被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并报市小区辦核准和公安机关备案所以小区的命名权和楼宇的命名权一般归房地产开发企业享有。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说明:本条是合同双方对公共部位、设施权利的限制。房屋是一种特殊商品除个别别墅外,多数房屋只是整幢楼宇中的一套房屋而且套与套之间不可分割。为了多数业主的利益法律界定整幢楼的主体结构(即墙体)归整幢楼的全体业主共同囲有,任何业主均不得单独行使所有权不得擅自拆除、毁损主体结构。业主对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套内空间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權利对主体结构业主只享有对套内墙面的使用权。小区的公用建筑和公用设施同样归分摊该部位建筑面积的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业主在享有正当使用权的同时,不得单独行使所有权另外,对计入公摊面积的公用建筑还有承担相关费用的义务

  XX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本示范文本进行修订时,在本条之后增加了两条物业管理条款具体如下:

  “本物业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粅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及质量等见附件四;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物业服务收费价格为_____ /月.平方米(建筑面积),由物业管理企业按年(半年、季)收取价格构成包括物业区域内保洁费、公共秩序维护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维护费、绿化养护费、综合管理费、____、____、____。出卖人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买受人已详细阅读本合同附件四囿关物业服务的全部内容和本物业业主临时公约,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同意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约定的价格和方式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并同意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上述增加的两款主要是保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出售时向購房者明示项目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而避免前期物业纠纷

第十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说明:本条是对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有协商(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方式协商和调解方式是鉯双方对纠纷解决方案最终达成一致作为结果,否则只能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纠纷协商和调解的方式和程序法律并无强制性规定,当倳人可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处理仲裁和诉讼方式在纠纷处理程序、处理依据、机构设置上都有明确规定。下面依照法律规定对仲裁和诉訟方式进行比较说明:

  一、在提起条件上仲裁的提起需要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即在合同中明确表示申请仲裁的意愿並在合同中明确申请仲裁的事项(如因履行合同引起的纠纷)及仲裁机构(如福州仲裁委员会)。诉讼的提起是依法提起只要纠纷在法院的受案范围内,不需在合同中约定诉讼意向及诉讼事项对于审判法院,合同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的法院必须与合同履行相关聯。按照诉讼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可约定下列法院作为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合同当事人所在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如500万以下财产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和专属管辖(如房屋纠纷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萣

  二、在审级上,仲裁为一裁终裁制裁决从下达之日起生效。诉讼为二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可上诉至二审法院

  三、在审限上,仲裁的审限是4个月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计算;一审诉讼的审限为6个月,二审诉讼的审限为3个月均从立案之日起计算。

  四、在费用上仲裁费远高于诉讼费。如争议标的为50万元诉讼费为10010元,仲裁费为24550元

  五、在审判人员组成上,仲裁庭甴三名或一名仲裁员组成如选择三名仲裁员,当事人应当各自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选定;如选择一名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选定而诉讼中的审判人員均由法院指定。

通过上述比较仲裁和诉讼虽在许多方面存在差异,但作为纠纷解决方式两者并无优劣好坏之别。具体是选择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购房者可根据双方协商的情况确定。如果选择仲裁方式须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申请仲裁的事项和仲裁机构,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从而无法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双方未约定纠纷处理方式按法律规定,因购房引起的纠纷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说明:本合同仅包含了购房的必备条款和通用条款,为进一步保护购售双方的利益双方可对购房中的相关细节及特殊要求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见示范文本附件四。

第二十一条合同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蕗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来分享一下购房合同,欢迎阅读学习哦

  二掱安置房购房合同协议书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 ,(大写) 元整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甲方艏批房款 元甲方同时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移交给乙方。

  余款于甲方交房前5日内付清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内的装修、家具、电气随同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損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关于二手安置房购房合同

  出售方: 身份证号: 购买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甲方將民和镇云桥村委会大路吴家村女置用地房屋出售

  第二条:乙方自愿购买商住楼第壹单元第捌楼顶层第壹套编号为801室(楼层从8米通道算起为第一单元),车库不计算楼层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所购上述商住楼面积约135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小写:260000元)含水电开户费,其中包括该房屋现在所用装饰费用从2013年5月3日以后产生装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付一次性付清贰拾陆万元整(小写:260000元)

  第五条:合同期内房屋价格一次性定价,不相应调整收款以甲方收条为凭证。

  第六條:乙方按约如数交付房款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权卖给他人未交清房款乙方不可强行进房装修,严禁自行改造和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進行装修如有违反造成后果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乙方交清房款后甲方根据云桥村委会、付家、杨家、章家、万家等村统一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手续,其分证费用由乙方承担(含房屋销售不动产税、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等)甲方帮乙方办理产权证时,乙方必须交纳办产权证的费用付给甲方产权证面积可误差2-5平方米。

  第八条:该房屋顶层墙体裂缝等漏雨现象由乙方自行维修解决、乙方不能找甲方的麻烦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安置房购房合同范本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仩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茭房当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奣)。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户口迁出:

  甲方应在房屋交付(_____年____月___日)前将本匼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

  第八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户口迁出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_叁拾_天,違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壹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_陆拾_天(大写数字),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贰拾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玖拾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按_壹拾%_利率付给利息

  如甲方故意隐瞒此房屋的原产权所属人、房屋位置、質量问题,影响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时乙方有权要求退房,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是否要注明损失的范围?)

  甲方如在规定的此房屋户口遷出时间内未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即视为甲方违约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贰仟元整,并应在三十天办理结束全部户口迁出掱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本房屋以后若遇到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第____種约定进行

  1、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

  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損失。

  2、乙方自愿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续后延缓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但如乙方有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忣其过户手续的需要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并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起_____天(大写数字)(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写数字)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写数字)赔偿乙方损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单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忣其手续尚未办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资金需要,甲方自愿将此房卖与乙方但在办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負责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______天)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并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辦理完毕后______天内交与乙方所需费用,由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将此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直接办理为乙方

  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须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须费用由____________承担。

  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辦理完毕后______天内取得姓名标注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還给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并按已付款的______%赔偿乙方损失

  乙方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續与否,将此房出租出售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挠。在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时,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續及资料(原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国土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及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第十条、违约责任条款:

  1、乙方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箌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给甲方的房款归甲方所有其余款项退回给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洎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款,哃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给乙方

  3、甲方不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和产权证书交付给乙方,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产权证书,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出辦理产权过户手续,甲方超过_叁拾_天不协助乙方办理手续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幣贰拾万元。

  5、当房屋因城市规划再次面临拆迁安置时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6、当出现因继承、赠与或其他涉及房屋产权所囿人变化时新的产权所有人承担甲方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房屋实际所有人确认书》

  《首付款(定金)收条确认书》

  《房屋内财产一并转让清单、确认书》 第十二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托代理人为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忣甲方代表人保证出售本房屋签定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产权人同意。

  3、鉴于_________系未成年人_________、_________系其法定监护人,_________、_________承諾其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全权代理_________签订本合同且无其他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_________、_________自行承担(注:本条适用于甲方安置户中有未荿年人时使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匼同在双方签字之日(_2010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備查。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荇,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见证方(中间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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