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建设项目新建项目环評审批流程
烟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規定经审查,2018年12月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1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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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平县花庄镇小丁山老矿區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浏览次数:22 投稿:县生态环境分局 来源: 发布时间:
遂新建项目环评审批流程表〔2020〕22号
关于《遂平县花庄镇小丁山老矿区环境治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一、遂平县花庄镇小丁山老矿区环境治理项目总投资4020.56万元,其中環保投资4020.56万元该项目属于新建,治理面积126.15亩建设地点位于遂平县花庄镇小丁山老矿区,项目治理工程措施包括:危岩清理工程、平台挖填工程、覆土工程、设置标志碑工程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无异议根据遂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77-03-023322)、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意见(遂自然资[号)、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19号)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等相关文件可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环保政策要求原则批准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遂平县花庄镇小丁山咾矿区环境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和环保治理资金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環境管理规定。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废水:施工期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施工场地扬尘采取设置围挡、车辆冲洗装置,定时洒沝、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三)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围挡屏蔽、消声等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限值标准。
(四)固体废物:多余土石料用于重点交通工程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三、本审批意见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遂平县环保局花庄环保执法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