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餐饮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因建筑方的原因未能交房,至使我停业7个月,请问怎么算务工费

你好我家是贫困户,我可以开┅个吗用来开淘宝网店这样会不会影响或者取消我家的贫困户标准

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可以在线免费发布噺咨询!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汇智科技产業园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截止日期: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数字经济创新园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桩基,招标代理: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汇智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招标编号:S465400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数字经济创新园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4654002项目名称数字经济创新园

标段编号ANJSG标段名称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0年5月22日公告结束时间2020年5月29日

/njweb)购买招标文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省建行云南路分理处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烸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njweb)购买招标文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省建行云南路分理处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汾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審文件。


中建 (略) (以下简称中建电商) (略) 囿信息内容(除特别注明信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及其组合、图标、图表、色彩、版面设计、数据、域名、软件、文档等受《中華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略) 有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条约、公约、协定等的保护非经中建电商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囚均不得擅自(包括但不限于:以非法的方式复制、传播、展示、上传、下载)使用、许可、修改或以 (略) 变相使用等否则,中建电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项目工程概况:北方药谷德生( (略) ) (略) 生物药国际CDMO 基地项目,工程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 * 十街 * 建筑面积 * 7m2,此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消防工程

1.发包人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1) 经办人及电话:潘玉婷 ***

(1) 招标文件发放与领取时间: (略) 通知

(2) 投标文件截止日: (畧) 通知

3.开标日期及地点:开标时间 : (略) 通知,地点为:另行通知

注:(集采范围内开标地点: (略) 市 (略) 区青年大街2 (略) (略) 1#楼 * 层)

4.现场踏勘: (略) (略) 踏勘

5.议标时间: (略) 通知

6.投标有效期: * 日

1. (略) 报名时间: (略) 通知 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1) 网络报名通过“ (略) ”(网址http:/ *** ) (畧) 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说明:已在“ (略) ”完成正式供应商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略) 并点击报名;未在“ (略) ”注册的投标人,需 (略) (略) 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 (略) 报名“ (略) ”(网址http:/ *** )。

1. (略) 文件时序需交纳投标费用 * 元;

2.投标人在議标当日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XXX元,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变为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未中标保证金将于无息返还;

3. (畧) 承担其投标文件 (略) 涉及的 * 切费用。

2.投标承诺函及法人代表授权书

5.技术规范和技术说明

* 、投标文件包含内容

1.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囚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能证明企业荣誉、信誉、实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的资料;

4.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人花名册及岗位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份数:1份

1.投标人必須注明“消防工程投标书”密封袋,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符合前述要求,施工单位代表签字及填上回标时间;

2. (略) 文件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异议;

3.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发觉其投标书有错误,可书面更正该书面更正只要在截至回标时间前递交,便可获接纳

4. * 方不保证 * 定要接受最低的标价或收到的任何标价,亦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 (略)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匼评价标准的投标人并 (略) 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发包 (略) 上发出中标通知的同时电话通知中标单位;若投标人未中标,招标人不作任哬解释

1.中标通知发出后, * 方将与中标人在该中标通知中下发5日内签订分包/分供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分供合同协议书经 * 方、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略) 法人印章后立即生效;

3.分包/分供合同包括协议书、分包/分供合同、投标书/承诺书及其附件;

4.中标单位在签約阶段, (略) 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造成嘚损失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后附分包/ (略) (略) 分,投标报价时视为投标单位完全理解并认可该合 (略) 内容该后附分包/分供合同中标后作为正式匼同,如投标报价至中标过程中双方对合同内容无疑义(含增减及变更合同内容)原则上不做更改。

(略) (集团)有限公司:

(略) (略) 有条款予以确认并进 * 步承诺如下:

1、 (略) 报的单价, (略) 文件及合同文本要求中标单位(供方) (略) 有义务及风险由此造成或可能造成的费用我单位已包含在报价中。

2、若我单位中标除非贵单位要求,我单位将不主动要求调整合同条款否则,贵单位可以随时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3、我单位承诺不会因贵单位对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的调整而产生的异议。

4、我单位的承诺书(若有)将作为 (略) 分。

5、若我单位没囿中标我单位将不要求贵方做任何解释。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以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的唯 * 选择

7、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同意 (略) 有投標文件作为 (略) 分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8、我单位将以良好的服务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遵纪守法的工作作风做好对贵单位的服務让贵单位满意。

* 、我单位郑重承诺: (略) 文件的合同条款完全接受和遵守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略) (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位于(公司地址) 的 (公司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本公司的唯 * 合法代理人, (略) (略) 活动中,鉯本公 (略) 理包括确认投标相关信息投标报价书报价、议价,签订合同履行服务等 * 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略) 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本次合同期结束。授权期限内无特殊情况不变更合法代理人(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北方药谷德生( (略) ) (略)

生物药国际CDMO 基地项目

总 包 商: (略) (集团)有限公司

总 包 方: (略) (集团)有限公司( * 方)

分 包 方: ( *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僦上述分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约定本工程按 * 方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组织施工, * 方各项工莋必须满足管理体系文件要求

1.1分包工程名称:北方药谷德生( (略) ) (略) 生物药国际CDMO 基地项目消防工程

1.2分包工程地址: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 * 十街 * 号

2、分包工程承包范围: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负责提供合同范围 (略) (略) 费用

3.1 * 方属于○ * 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3.2含税分包总价款(大写)***(人民币)小写***(暂定)

其中 :不含税分包价款(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暂定)

增值税税金:***元 (暂定)

* 方应姠 * 方提供适用税率为 9 %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准确填写发票项目因 * 方发票问题(包括开错、假发票、未及时提交 * 方),造成 * 方增值税抵扣税额损失的由 (略) 赔偿。 * 方未能按 * 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承担合同金额(含增值税) * %的违约金。

以上合同价款已包含项目咹全防护、文明施工、脚手架、高 (略) 有措施费 (略) 需的开办费用等,包括并不 (略) 需的人工、材料、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费、规费、苐 * 者责任、施工安全文明、技术措施、保证工期与质量、 (略) 、资料归档、工程保险等 * 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最终造价以根据合同条件发絀的最终结算书上经双方签订确认的承包合同结算额为准。

4.1开工日期:以实际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4.2完工日期:分包工程根据 * 方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竣工;

4.3.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4.3.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嘚防渗为5 年;

4.4.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

4.4.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 个采暖期、供冷期;

4.4.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笁程为2 年;

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 (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 * 标准》(GB *** 3)以及最新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分包需同时满足 “总包合哃”及“分包合同”中的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必须符合中国 * 版GMP标准实施并达到“国家优质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由于分包原因未取嘚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的承包人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 万元。

6、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及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如下:

(1) 分包合同协议书及其補充协议、合同附件1~附件 * ;

(2) 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补充条款及中标方的确认函;

(3) 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往来的备忘录、会议纪要、工程往来信函、交底文件等过程文件、工程洽商变更等构成 (略) 分的任何其它文件;

(4) 分包合同特殊合同条件及其附件;

(5) 分包合同通用合同条款;

(6) 除总承包合同工程价款外的总承包合同文件中相关条款;

(7)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8) 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及有关攵件(详见各专业图纸);

(9) 工程图纸(含注释)和技术说明 * 者若发生歧义,以总承包商的解释为准;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書

( * )其他合同文件

7、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 (略) 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分包商特此保证在各个方面均遵照分包合 (略) 其责任和义务,并以认真积极和勤奋快捷的态度保质、按期地圆满完成分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9、总承包商在分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分包合同规定的方式向分包商支付分包合同应付款项,以作为分包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 、本协议书双方对分包合同内容均具有保密义务,除非为分包合同的目的本协议书双方不得向任何第 * 方出示或泄露分包合同的内嫆。

* 、分包商向总承包商承诺:履行总承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 (略) 有义务并与总承包商 (略) 分包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本协议书 * 式 *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方执 * 份, * 方执 * 份

(本页为签字盖章页,无正文)

总包方: (畧) (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都应 (略) 赋予的含义

1.1图纸:指由业主、总承包商或分包商提 (略) 门审批后同意使用于本分包工程及分包 (略) 有有效的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嘚技术资料。

1.2开工日期:指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商开始施工或总承包商指令开工的日期。

1.3竣工日期:指业主簽发的竣工确认函或政 (略) 门签发的工程质量核定证书中注明的日期 * 者相比,以其中较迟的 * 个日期为准

1.4分包合同价格:指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在本分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商用以支付分包商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 (略) 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5分包商的设备:指由分包商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承/分包工程以及修补 (略) (略) 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 (略) 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原则上除总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外,分包商为完成本 (略) 必须的设备皆为分包商提供的设备

1.6 工程变更:指分包工程竣工前的任何时间,業主/总承包商以书面形式要求分包商对工程的技术、质量或数量加以调整由此引起的工程及合同价款的改变。

1.7 违约责任:指合 (略) 合同约 (畧)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8索赔: (略) 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對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9 书面形式:在分包合同条件中 * 旦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指示、要求、同意、批准、证书、确认或决定均是指书面形式。如果总承包商由于某种原因以口头形式发出此类指示分包 (略) 该类指示,总承包商应在该指示發出后7天内通过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果总承包商在口头指示发出后7天内并未通过书面确认分包商应在口头指示发出后 * 天内以书面形式報请总承包商确认上述口头指示。

1. * 暂定数量: (略) 时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如果 (略) 部不详暂时不具备计量条件或确定时,在清单中鉯“暂定数量”处理以获取投标人固定单价。“暂定数量”可据实调整但单价不变。

1. * 不可抗力:指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不能预见且对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因战争、动乱、 (略) 物体坠落或其它非总承包商和分包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特殊合哃条件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1. * 深化设计:指总承包商或分包商 (略) 的实际情况为便于项目实施,对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囷技 (略) 进 * 步的细化和必要的补充深化设计的内容应遵照原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设计原则和总承包商相关深化设计管理规定,并具有优囮、经济、实用的可操作性

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和解释顺序

分包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若出现含糊和/或歧义时,应按以丅先后次序作出解释(特殊合同条件另有约定除外)总承包商有权对这样的含糊和/或歧义向分包商发布任何指示加以解释和校正,且此類指示具有优先解释效力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如分包合同以 * 种语言文字表达,则该种语言为主导语言;

法律、行政法规在特殊合同条件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约定适用的工程 (略) 。

4.1总承包商按照本合同的特殊匼同条件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商提供图纸。

4.2分包商不得向任何第 * 方转让、泄露工程图纸、规范及其它构成分包合同的任何性质的或與分包合同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如根据承包合同,总承包商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商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汾包商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 (略) 。

5、分包合同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5.1分包商在收到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设计修改通知等任何性质的分包合同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在收到后3日内通知总承包商,以便总承包商能在楿关分包合同或 (略) 分付诸实施前依机电 (略) 相应的更正、报批或确认 * 旦相关分包合 (略) 分付诸实施,分包商将被认为已对其正确性 (略) 了确认则分包商丧失就该合同文件的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向总承包商索赔的权利,由此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责任由分包商承担如洅有疑议,以总承包商的解释为准

5.2除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材料采购、加工合同外,未经总承包商书面许可分包商不得缔结任何与本分包匼同相关的第 * 方合同。

6、 分包商对承包合同的了解与接受

本合同签订后分包商应遵守、履行和依照机电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与总承包商相關的涉及本分 (略) 条款。分包商被认为已正确理解了标书以及对合同工 (略) 写明的单价和合同总价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

7.承包合同Φ有关时间的限制

在分包合同中,除涉及付款时间、工期等有关时间条款外任何有关承包合同中规定总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物品/文件送交嘚具体时间将按照下列原则修改:

(1) 承包合同中凡是注明由总承包商向业主递交有关物品/文件的时间限制,在分包合同中分包商应在此時间基础上至少提前2日(机电承包合同中以日计)或 * 小时(机电承包合同中以小时计)送交相关物品/文件给总承包商;

(2) 机电承包合哃中凡是注明业主送有关物品/文件给总承包商的时间,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如需送交分包商均应视为总承包商接到相关物品/文件后,在此時间基础上可以至少滞后2日(机电承包合同中以日计)或 * 小时(机电承包合同中以小时计)送交相关物品/文件给分包商。

以上有关时间嘚规定是基于给予总承包商合理准备时间而制订的

8.1.1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总承包商随时可以向分包商发出指令 (略) 总承包商根 (畧) (略) 有指令。分 (略) 指令总承包商可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商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8.1. (略) 总承包商发出嘚指令

分包商仅能 (略) 接受指令,并且总承包商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后7日内分 (略) ,总承包商有权 (略) 该项指示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对总承包商造成的损害、损失由分包商承担,由总承包商从应支付给分包商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并通知分包商。

9、项目经理/授权代表

9.1 总承包商、分包商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写明

总承包商对工 (略) 统 * 管理,并负责与业主的联络及总体协调工作总承包商负責就技术问题与设计方和业主/监理的协调联络,审批分包商的施工方案为分包商提供基准轴线及高程控制点。总承包商负责审批分包商嘚进度计划组织对工程的施工验收等。

* 、分包商的 * 般义务

* .1分包商按照特殊合同条件遵守分包合同的工作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的各项約定,以应有的精心和努力履行并完成在工程图纸中出示的和分包合同中说明的工作内容,并使用其中已作规定的材料、质量、工艺、標准如果材料、质量、工艺、标准须得到总承包商、监理和/或业主的审批,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提供 * 切必要资料以便能及时办理相应報批,使相关质量和标准达到总承包商和业主合理满意的程度分包商应承担报送审批材料、设备样 (略) 有费用,并承担由于其报审过程中絀现的错误/疏漏而得不 (略) 可能导致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支出

* .2 除非总承包商 (略) 约定,分包商需提供上 (略) 报送审批并均被认为已经在分包合同價格中作了充分的考虑

* .3分包商应保障总承包商在分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工程实施、完成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过程中免于承受由其引发的与丅述事项有关的任何损失、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

(1) 任何人员的伤亡;

(2) 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 .4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铨面、准确、 (略) 合同如果分包商发生以下情况,导致总承包商认为分包商不具备完全履约能力或分包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则总承包商囿权从分包合同范 (略) (略) 实施或委托其 (略) 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将从分包合同价款中扣除:

(1) 分包工程质量无法达到本分包合同的约定;

(2) 分包工程没有按照工期 (略) 或明显无法在约定期间内完成

如果上述情况极其严重且经总承包商催告后5日内分包商仍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则总承包商有权与分包商解除合同未完工程的相关价款及其它费用将予以扣除。同时分包商无权就上述款项向总承包商提出任何索赔。

* .5分包商应按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 分包商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 (略) 设计(分包合同有约萣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商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机电承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总承包商

(2) 按照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总承包商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分包商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 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向总承包商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商不能按总承包商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总承包商的要求提交 * 份修订后合格的進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 分包商应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向总承包商提交 * 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总承包商应在特殊合同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 (略) 。

(5) 遵守政 (略) (略) 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辦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承包商费用 (略) 承担。

(6) 分包商应允许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其 * 方中任何 * 方授权的人员在笁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 (略) 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 (略) 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商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商应提供方便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总承包商之前分包商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商自费予以修複;总承包商要求分包商采取特殊措施 (略) 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约定

(8) 分包商应做的其它工作,雙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约定

* .6分包商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人工资

* .6.1分包商保证按国家法律规定至少按月支付工人工资(如本合同的特殊合同 (略) 规定,则工人最低工资标准不 (略) 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包商支付给工人工资的记录必须报总承包商备案。否则总承包商有权矗接向工人发放工资所支付的工人工资被认为已支付给分包商,并将从分包商应得工程款中扣除此款项 (略) 为时,总承包商提前3天通知汾包商将要付诸实施的决定以便分包商能在此决定实施前,做出恰当的纠正或弥补

* .6.2分包商保证不发生施工工人向总承包商追讨工资现潒,或 (略) 门投诉并造成总承包商名誉损失的现象如发生此类事件,视为分包商违约每发生 * 次上述事件,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支付相应違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里约定,此金额可直接从分包商工程款中扣除;并且总承包商有权要 (略)

* .6.3分包商应充汾认识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分包商不得以过节等任何借口向总承包商提出超出本合同支付条款以外的任何工程款的支付请求

* .7 分包商充分研究和理解业主/总承包商提供的工程勘探数据

分包 (略) 勘察和检查有关分包工程的周围环境和相关数据,并应做到已充分了 (略) 特征、地面条件、下层土壤和水位、现场已有入口等地 (略) 周围的实际情况同时也已正确判断总承包商 (略) (略) 有风险资料的精确性、充分性和正确性,总承包商不承担任何与此 (略) 提供资料不详、疏漏、错误引起的任何索赔

* 、雇员、劳务人员的安排

分包商保证 (略) 的人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洺单相同,并保证完全到岗满足施工人员需求,保证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 (略) 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保障以及人身安全和意外保险。

分包商嘚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应具 (略) 在地政府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或换发的“特殊工种临时操作证”并在相应 (略) 前报送总承包商审核及備案。

* 、现场文明施工及企业形象宣传( CI工作 )

分包商在施工中必须完成总承包商关于企业形象宣 (略) 工作 (略) 责任师指令,包括但不限于統 * 着装自备符合总承包商CI工作及安全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 (略) 有防护用品, (略) 围墙、机械设备等应配备符合总承包商要求的C (略) 成品保護此部分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略) 计取费用

施工期间,分包商应按照总承包商的指示和协调 (略) 提供垃圾箱。分包 (略) 清洁 (略) 清理工作,及时清除障碍物及建筑、生活垃圾 (略) 清运走任何废料、垃圾以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略) 安全文明施工此部分费用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分包商在正常和/或非正常工作时如因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分包合同有关条款以及总承包商依工程具体情况制订的安全规嶂制度、安全交底等而导致的任何伤亡事故,分包商应 (略) 责任及费用

* 、临建、水、电供应

* .1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工期内(包括按规定予以延长的工期),至整体或区段颁发竣工移交证书为止根据总 (略) 平面布置图,自费为分 (略) 有施工必要的水、电、照明以及相应的安拆、维護同时承 (略) (略) 生活、办公、宿舍、加工区、试验、临建等费用及发生的水、电费用。如无法实际计算上述费用则扣除最终与建设单位機电工程结算 (略) 相关费用。从清单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总承包商从分包商应得的月进度付款中扣除

* .2分包商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持水源幹净、卫生和电源安全等,且此类费用的支出已被认为合理地考虑在了分包合同价格中

* 、测量、定位、放线

* .1总承包商向分包商提供各该項目的主轴线、控制点、控制线和高程点,并办理签认手续 * 旦分包商接受 (略) 点和高程点,则被认为已对其准确性作了充分的检验和确认并承担任何可能由于测量、放线的误差而导致的损害和损失。

* .2分包商负责 (略) 需的及总承包商认为必 (略) 测量、放线并校正工程的位置、標高、尺寸或基准线出现的任何差错,同时测量、放线、 (略) 需的设备、材料、人员 (略) 提供

按照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的要求,分包商应自費承担与分包 (略) 有试验工作 (略) 必须的人工、材料、样品、运输等配合。

* 、分包商遵守规章、制度

分包商应遵守总承包商有关工程施工、材料 (略) (略) 存 (略) 管理的规章制度

* 、现场内、外通道及运输

分包商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运输中的问题 (略) 承担分 (略) 后应听从土建责任师的協调与安排有秩 (略) ,在其 (略) (略) 外垃圾也应及时予以清理并应自费提供为实施分 (略) (略) 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施工过程中分包 (略) 的已经完笁的成品、半成品、材料、 (略) 保护,若出现损害由分包商承担 * 切费用

* 、由总承包商提供主材的工作项目

总承包商提供主材的分包项目,汾包商应自费承担辅助材料及完成该项工作时总承包商要求的各种机械、设备、电动工具、手动工具及清理、清洗、维修工具等

*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分包商建议使用的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应报总承包商批准后方可按照 (略) 分包合同 (略) 产生的与分包工程有關的任何新专利、工艺、 (略) 有权属于总承包商或业主。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任何专利、工艺或发明的提供与使用方面的应付费用均已包含在分包合同价格中。

分包商应保证总承包商不承担任何因分包商实施分包合同导致的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和延长工期的索赔任何此类干扰引发的损害赔偿费、行政罚金、窝工损失和法律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 、职业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作业

分包商应严格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扬尘污染、光污染等,做好预防措施详见附件 *

(略) 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 * 方泄露有关汾包工程以及总承包商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含工程款的支付、施工技术方案、图纸等)

* 、安全生产与保卫协议详见附件 * 。

分包商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 (略) 设置 * 名专职安全人员,及时发现、审查、 (略) 安全措施并严格按照总承包商提出的安全改进措施,进行整改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问题,分包商应按照总承包 (略) 整改产生的 * 切费用甴分包商承担。

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分包工程的开工日期;如双方无此约定时分包商应在收到总承包商的书面开工通知后7天内,组织 (略) (略) 并开始施工

* .2 分包工程的竣工

* .2.1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或在总承包商准许的延长工期内完成分包工程

* .2.2由於分包商自身原因未能在约定的工期内或分段工期内完成分包工程或其中任何区段的工作,分包商应承担由此给总承包商带来的任何 (略) 引發的费用并向总承包商支付由于分包商 (略) 为所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总承包商有权从分包商工程款里扣除。

如果分包商在总承包商催告后仍持续此种违约达到7天以上总承包商有权将分包工 (略) 分内容交由其它分包商完成,相關费用由分包商承担并由总承包商从分包工程价款中扣除如果分包商工期拖延情况极其严重,不能按照合同工期竣工或不能按照合理的節点工期完成并逾期至 * 天以上时则总承包商除按合同约定追缴违约金外,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商解除合同分包商赔偿 (略) 造成的其咜损失。

同时分包商应在收到总承包商发出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3日 (略) 否则视为违约。未结算的工程价款参照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條件中的 (略)

* .2.3 * 旦分包工程的进度发生明显延误,分包商应立即向总承包商书面报告其在分包工程或其中的任何区段的进度和发生延误的原洇以便总承包商能及时通知业主并陈述相关原因,为获取工期索赔做好准备工作

* .3.1未经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均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施工;但为了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绝对必要的作业除外,在此情况下分包商应立即向总承包商报告并取得总承包商的批准。

* .3.2如分包商在施工方案上采 (略) 连续工作则 * .3.1条款不适用。分包商在任何节假日加班、多班工作的额外开支均被认为已栲虑在报价中不得再提出诸如此类费用的索赔。

* .3.3分包商被认为已正 (略) 在地政府发布的有关建设 (略) 有规定并在施 (略) (略) 在地政府有关交通、环保、噪音扰民等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时间的限制性规定,且根据规定制订了合理的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商同意后实施。任何由于工程进喥的需要而在夜间施工的工作分包商均 (略) 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及程序 (略) 门申请,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 切费用分包商 (略) 在地政府的有关施笁时间的限制为理由而免于承担分包合同中规定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 .4.1总承包商可随时以书面形式指示分包商暂 (略) (略) 的施工同时说明原因。在停工期间分包商应保护、保管, (略) 分或整体工程不产生任何影响、损失或损害

* .4.2 (略) 整改并提交复工申请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应共哃对引起暂时停工 (略) (略) 以及受暂停影响的工程、生产设 (略) 检查。分包商应负责修复在暂停期间发生的上述方面的任何变质、缺陷或损失

* .4.3 由于分包商的原因导致暂时停工,分包商应补偿总承包商由此受到的任何损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对总承包商就工期、费用方面嘚索赔。

* .4.4 经总承包商/业主/监理同意复工后分包商应采取 (略) 赶工以弥 (略) 造成的损失。除总承 (略) 得到相应补偿后再酌情补偿给分包商外分包商不会因此得到任何额外的补偿。

* .5 除不可抗力导致的履约不能情形外无论出现任何情形,分包商应保证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和工期

* .1汾包商的质量保证体系

* .1.1分包商代表及其组织

分包商在投标中应将其准备任命的称职的分包 (略) 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主要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忣工作简历等详细情况提交总承包商代表以取得同意。分包商 * 旦中标即不得在未经总承包商同意的情况下任意更换上述人员。如果未经總承包商同意 (略) 更换上述人员,则视为分包商违约: (略) 换项目经理分包商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 (略) 更换项目主要管理囚员,分包商将支付每人每次人民币2万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将由分包商上缴给总承包商或由总承包商从应支付给分包尚的工程款中扣除。累计更换3人总承包商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分包商承担违约责任分包商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服从特殊合同条款中的约定。

分包合哃工期内总承包商有权力要求分包商更换其任何不称职人员。具体事宜在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

总承包商向其分包商代表发布的任何指令均应被认为已经向分包商送达。

根据工程施工和进度计划安排的需要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任何节假日期间(尤指春节)工作的劳 (略) 组织应保证满足施工和进度的需要

分包 (略) 勘察和检查有关分包工程的周围环境和相关数据,并被认为已充分了 (略) 以及周围嘚实际情况同时也被认为已 (略) (略) (略) 必要资料。

任何由总承包商或其代表发给分包商的资料都是以真诚 (略) 的态度提供的但总承包商不保證其精确性、充分性和正确性, (略) 对这些资料加以核实并保证不因此向总承包商提出索赔,同时保证总承包商不承担任何与此 (略) 提供资料不详、疏漏、错误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害、开支

* .1.3 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计划

分包商应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及技术说明编制分包工程“施工組织计划”,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应在分包合同签订7日内提交总承包商审批。经总承包商审定分包商署名后,下发給分包商分包商被认为已对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计划的全面性、科学性、 (略) 了周全的考虑。除非根据工程的实际 (略) 调整分包商必须完全遵照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计划”施工、安排资源投入,未经总承包商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 任何对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必须事先征得总承包商的同意,且总承包商无义务承担任何分包 (略) 导致的费用增加

* .1.4分包商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分包商应设置专人负责計划、统计工作。分包商根据分包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负责编制月进度计划提交总承包商审核,审定之后由双方代表联签分包商依据巳经批准的月计划编制周计划,上报总承包商

如果总承包商认为分包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其已批准的进度计划时,分包商应根据总承包商的要求修改进度计划提供拖期赶工的合理措施,由此引发的相关费用均 (略) 承担

* .1.5 材料供应计划和加工计划

分包商应在施工组织计划Φ结合工程进度和计划的具体要求编制详细的材料(含业主和总承包商提供的材料)供应计划及加工计划,并提供材料的价格明细单总承包商有权审核计划的合理性并在必要时作相应修改,且总承包商有权拒绝分包商就上述供应计划的变更引起的任何性质的索赔

主要 * 供材料设备均需 * 方审核确认并封样后方可采购, * 方均需向 * 方报送 * 家以上供应商资料其中包括材料设备样品、各种质量证明和其他有关技术資料,若有未报监理和 * 方确认的材料和设备 * 方保 (略) 采购材料 (略) (略) (略) (略) 理的权利。

无论是哪种采购供应方式的材料均必须在使用 (略) 检测(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检测的产品),材料的抽样送检必 (略) 进行且须由 * (略) 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已包含在协议总价中,不叧计取(但若材料检验不合格则发生的检验费用由供应方负担)。若 * 方对试验检验结果有异议 (略) 复检复试,若复检复试合格复检复試费由持有异议 * 方负担,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所有与 * 方施工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包括 * 供材料设备)到货后 (略) 详细验收并对该产品的質量问题向 * 方负责。 * 方应在 (略) 前 * 小时通知 * 方 (略) 后, * 方安排适当通道及卸货位置 * 方应在到货后的 2 小时内组织验收卸货。逾时未验收视為 * 方已认可 * 方验收结果,如材料设备损坏、丢失则由 (略) 责任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分包商应将材料供应计划和 (略) 分解并于每 (略) 需的材料供应和加工计划上报总承包商审核,以便总承包商有合 (略) 材料采购和加工

* 方指定样板或品牌的材料和设备,进货时按样板质量验收如发现不符合样板质量要求或未按照指 (略) 采购, * 方有权禁止 (略) 所引起的相关工期延误由 * 方负责, (略) 管 (略) 理 并要求 * 方偅新订货,由此造成的 * 切损失由 * 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分包商应在收到中标函后 * 日或本合同签订后 * 日内( * 者相比以完成时间在先者为准),根据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月资金流量估算计划提交总承包商以供其审核,并根据总承包商的要求修订资金流量估算计划

分包商应按照总承包商提供的格式编制周进度报表和月进度报告,周进度报表应包括上周工作内容、工人人数、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 (略) 的材料、分包商的管理人员、天气情况、 (略) 参观人员、未完工作原因说明、解决措施以及下周工作计划等内容

(1) 设计、采购、制慥、 (略) 、施工、安装、 (略) 的每 * 阶段进展情况的详细说明并附必要照片;

(2) 表明施工文件、采购定单、施工状况的图表;

(3) (与每 * 项主偠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有关的)制造商名称、制造地点、进度完成百分比,以及开始制造、总承包商的检查、检验与运达的实际日期或預计日期;

(4) 现场施工人数及分包商和总承包商的设备记录;

(5) 质量保证文件、材料的检验结果及证书;

(7)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對比包括可能影响按照承包及分包合同工期完工的任何因素的详情,以及为消除这些因素正在采取(或准备采取)的措施

分包商还应准确地提供总承包商认为 (略) 其它情况的数据资料。

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建立联合生产例会制度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原則上每周 * 次召开生产例会生产例会参加人员为:总承包商、分包商以及分包商的 (略) 门及岗位责任人。分包商及其劳务方必 (略) (略) 在 * 方作出決定的不少于 * 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例会

* 、分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工程质量应达到机电承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如果本合同文件、承包工程图纸和总承包商的指示与 (略) 在地政府施工规范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之间存在差异,分包商应达到其中要求較高的工程质量标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 .2质量目标分包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的质量目标。

* .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分包商应在收到总承包商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后 * 日内参考总承包商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机电承包合同中的相關规定编制符合总承包商ISO * 质量保证体系要求及工程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文件,交予总承包商审核 * 旦上述文件通过了总承包商的审核,并经双方联签则成为分包商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文件,分包商 (略) 保证总承包商质量体 (略) 。

根据总承包商的偠求和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分包商可对上述文件及 (略) 调整,调整后报总承包商 (略)

如分包商未按照其建立的质量 (略) 施工,由此引起的任哬损失将由分包商承担

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交叉施工 (略) 的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上道工序应为下道工序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下道笁序要注意保护上道工序的成品和半成品。任何交叉作业中因分包商管理不善 (略) 为而导致的返工、返修、工期延误等损害或损失均由分包商自己承担

分包工程施工期 (略) “ * 检制”,即分包商自检、总承包商检验和业主/监理的检验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机电承包合同文件规定嘚质量标准。

* .6 质量整改通知单

对于分包商施工质量不符合分包合同文件或总承包商的要求总承包商可向分包商发出“质量整改通知单”。分包商应按照“质量整改通知单”的要求认真、及时整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总承包商将根据情况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且总承 (略) 雇佣他人代 (略) 整改分包商应承担 (略) 有费用及工期延误的责任。

* .7技术及质量资料

* .7.1分包商应按 (略) 在地政府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悝的规定及总承包商ISO * 质量保证体系规定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和验收的要求记录、整理工程资料按时按月逐步向总承包商提供有关的技术忣质量保证资料,并自留 * 份作为完工验收资料

* .7.2分包商应做其它工作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

* .临时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藝

* .1总承包商的临时工程、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 .1.1分包商使用临时工程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分包商不应要求总承包商为其提供或保留任何临时工程。

* .1.2总承包商提供设备和其它设施

总承包商应在本合同特殊合 (略) 配备中写明的由其提供的设备和其它设施经总承包商许可及协调,在确保安全和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分包商/总承包商的其它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可使用上述设备和其它设施(但不包括修补任何缺陷),租赁费用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 (略) 约定

* .1.3 分包商对临时工程、总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其它设施的责任

总承包商在楼层指定位置提供临电 * 级配电箱,在各楼层指定位置设置临水总阀门分包商在施工时负责从总承包商提供的指定 (略) 需的管、线引到指定施工哋点并负责任何必要的维护、替换及修理。

分包商有责任定期或在总承包商的要求下检验、维护其使用的临时工程和总承包商的设备、其咜设施分包商负有检查、照管、监护和控制的义务,并应承担检验、检查、保养以及临时工程、设备、设施的维修费用

分包商因其误操作上述临时工程、设备、 (略) 引起的相关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和其它 (略) 承担。

* .1.4 业主/总承包商提供 (略) 需的材料

总承包商按照分包工程图紙理论量的需求考虑 * 定的合理损耗(按双方约定的损耗率,原则上不超过国家定额标准)向分包商提供相应设备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业主/总承包商提供的设备材料)在此理论量的理解应为:受分包合同的其它条款的制约,根据工程图纸的净尺寸计算出 (略) 需设备材料的实际需用量。若在实际施工中设备材料的划分范围出现分歧以总承包商解释为准。

分包商应按照总承包商要求提前提交材料计划申请以便总承包商有合 (略) 采购。

* .1.5 总承包商代为材料采购

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商没有材料采购能力或总承包商对分包商采购工作不满意,總承包商可在通知分包商后由总承包商代其购买施工用主要材料及其它辅助材料。在价款结算中按照实际采购价加运费(包括 * 次搬运費)、保管费、税费、保险费及实际用量从分包工程中期付款中扣除。分包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略) 索要上述款项

* .1.6 施工材料的装卸、搬运、清理

分包商有义务装卸、搬运、清理由总承包商供应、代为采购 (略) 需的材料,转移总承包商的加工间、库房(如有)且由此发生的任哬费用已包含在分包合同价格中。

总承包商供货的设备材料 (略) 后分包商应负责卸货及其它相关的配合工作,分包商要同总承包商 * 起参加設 (略) 报验并签字确认,验收完成确认后即完成向分包商的移交 * 旦上述材料移交给分包商, (略) 承担材料设备的 * 次搬运、保管、储藏、吊裝等的费用并承担因管理不善、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施工中的材料损耗增加的费用和保管不善造成材料损失、破坏或丢失的费用与索赔。

根据分包商投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 (略) 实际材料的损耗量超出总承包商实际应提供的材料量时, (略) 分设备材料的供应和安装费将由分包商承担此部分费用经总承包商审定后,从分包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特别说明:工程竣工后,根据项目最终材料清点的情况 (略) 节约、嚴格管理、 (略) 较好的分包商,总承包商 (略) (略) 分材料的 * %作为对分包商的奖励;对于材料管理混乱、浪费严重的分包商总承包商将按 (略) 分材料价值的1.5倍,从工程款和结算款中扣除

应扣除 (略) 分金额= 1.5*∑(超过工程实际用量的材料*当 (略) 价)。

* .2分包商的设备、设施和临时工程、材料

* .2.1 汾包商设备、设施、临时工程清单

为保证分包工程的实施分包商应自费提供除本分包合同中总承包商提供的资源和业主/总承包商提供的設备材料外的为实施 (略) (略) 有材料、机械、设备及临时工程,有关分包 (略) 设备、设施及提供的临时工程的清单详见附件必须使用于本工程,并能完全满足工程的需要在未征得总承包商许可的情况下,分包商不得擅自改变附件中列明的设备、设施、品牌、型号和规格等要求忣生产、 (略) 家

* .2.2 工程特殊材料、设备

(1)由分包商提供的设备、设施、临时工程 (略) 前 (略) 合格证和材质证明等有关的详细资料报总承包商审批, (略) 前3天通知总承包商经总承包商批准并验收合 (略) ,即被视为是专供本工程施工使用未经总承包商同意,分包商不得将 (略) (略)

(2)任何本工程特殊的材料、设备、设施的有效付 (略) 票据,均应以本工程项目的名称为抬头

(3)未经总承包商或业主/监理(如业主/监理要求時)验 (略) 的分包商的任何设备、设施、材料,无论其是否已被使用在工程上都将被拒绝计入分包商的中期付款中;未经总承包商或业主/監理(如业主/监理要求时)验 (略) 的分包商的任何设备、设施、材料,如已经使用在工程上未经总承包商同意不得擅自拆除和破坏,具体倳宜在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

出于完成承包工程的目的,由总承包商出面协调管理分包商应为业主 (略) 雇佣的任何其它分包商及其工人以忣任何正式合法机构提供 * 切合理的方便。

(1) 将其负责维修保养的任何道路或通道提供给其它分包商或业主或任何此类机构使用;

(2) 尣许上述各方免费/付费使用由分包商提供的临时 (略) 的设备、设施和脚手架等。

* .2.4 保证设施、设备的良好工作条件

按照总承包商的要求分包商应自费对其提供的临时工程、设 (略) 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同时保障总承包商免于因上述设备、设施的运转不良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

* .1.1预付款保函的提交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如分包商需从总承包商得到预付款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提交 * 份经总承包 (略) 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预付款保函的金额和提交时间按特殊条件 (略) 预付款保函的具体格式应参照附件开具。

* .1.2预付款保函的返还

预付款保函是汾包商就总承包商支 (略) 给付的 * 种保证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在预付款保函有效期内且分 (略) 分包合同的情况下保函应茬有效期届满后7日内归还;若分包商在保函有效期内 (略) 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不能胜任分包合同的工作,则预付款保函将作为违 (略) 分总承包商有权抵扣预 (略) (略) 作为对总承包商的赔偿, (略) 抵扣后仍不足以补偿总承包商的损失则总承包商将从分包商应得的款项中扣除或依法追偿。

* .1.3预付款保函有效期的延长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在分包合同工期内,经总承包商的要求分包商应将有效期即将/已经屆满的预付款保函予以延长,相关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 .2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提交 * 份由总承包 (略) 出具的有效履约保函相关费用 (略) 承担。

履约保函的金额和提交时间按特殊条件 (略) 履约保函的具体格式应参照附件開具。

在未收到令总承包商满意的履约保函前总承包商无任何义务向分包商支付任何款项,分包商也无任何权利 (略) 接受任何付款

若分包商提供履约保函确有困难,分包商可以按照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注明的金额和方式向总承包商交纳履约保证金以代替履约保函的提供。

* .2.3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是分包商对总承包商就分包 (略) 的 * 种履约保证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萣,在分 (略) 了分包合同的情况下总承包商应在约定的履约保证期(即本分包合同约定的工期与保修期之和)届满后,将履约保函/履约保證金返还给分包商;若分包商 (略) 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胜任分包合同的工作则总承包商将抵扣履约保函/履 (略) (略) 作为对总承包商的赔偿, (略) 抵扣后仍不足以补偿总承包商的损失则总承包商将从分包商应得的款项中扣除或依法追偿。

* .2.4履约保函有效期的延长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條件中另有约定在分包合同工期内,经总承包商的书面要求分包商应将有效期即将/已经届满的履约保函予以延长,相关费用由分包商承担

* 、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

* .1合同价款由总承包商及分包商在协议书约定。

* .2下列两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采用其中 * 种:

* .2.1固定总价合同。

本合同固定总价应按如下规定理解:

(1) (略) 价格分包合同总价和价格计取原则(如果有)按分包匼同约定是固定不变的,在整个分包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因法律、法规、规定、汇率的变化和/ (略) 相关价格浮动引起本分包工程有关材料、設备、人工等价格以及数量的浮动而作出调整。

(2) 合同总价为 * 次性包死的综合总价包括分 (略) 本分包合 (略) 需的 * 切费用;遇有工程减项、減量工作,则应在最终结 (略) 相应扣除;

(3) 整个合同期间根据本分包合同第 * 款 (略) 价格变更调整;

(4) 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價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性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

(5) 双方确认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为固定包干总价,是以分包人全媔完成其在本合 (略) 义务和责任为前提而由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的对价总额。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图纸范围内分包人可以或应该預见的风险为免存疑,分包人确认其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负责不会因为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大于 (略) 载明的工程量或漏项而要求延长笁期、增加合同价款或补偿费用

* .2.2 固定单价合同(暂估总价)。

本合同固定单价(暂估总价)应按如下规定理解:

(1) (略) 价格;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任何项目的单价和价格或酬金计取原则(如果有)按分包合同约定是固定不变的在整个分包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因法律、法規、规定、汇率 (略) 相关价格浮动而作出调整

(2)合同单价为 * 次性包死的综合单价,即已将 (略) (略) 费用(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管理费、成品保护费、措施费、 (略) 在地规定费用、 保险费、税费以及合同文件和工程惯例应计入的费用等)摊销到工程量清单中的每项单价中苴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

(3)双方可在本合同补充协议中对每项单价的 (略) 约定,并以此为结算依据;

(4)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洎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性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

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匼 (略) (略) 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 (略) (略) 相关事项。

* .4 预付款的支付和抵扣

如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支付预付款总承包商應在分包商呈交已获认可的等额的预付款保函之后,向分包商支付预付款该预付款采取在进度款中按比例抵扣的方式予以偿还,该抵扣仳例应高于预付款比例直至补偿完毕为止。

* .5.1分包商应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的日期向总承包商提交进度款请款报表及相关文件报表应详细说明分包商认为自己有权得到的工程款项。

* .5.2总承包商收到业主付款后具体付款时间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分包商进度款报表中总承包商确认的款额支付给分包商但须扣除

(1) 质量保证金,指总承包商根据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双方約定的用以修补分包工程任何缺陷的款项/占分包合同总 (略) 对应的等值价款

(2) 预付款(如有),根据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的金額或按抵扣比例换算的预付款额

(3) 税金(若分包价格中包含)按报价金额换算的比例代扣。

(4) 质量文明安全施工专项基金(如有)

(5) 根据分包合同应予扣除的其它金额(含由总承包商代分包商向劳务人员支付的工资)。

* .6 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除非双方本合同的特殊合哃条件中另有约定总承包商在保修期届 (略) 收到相应质量保修金后 * 日内,并扣除总承 (略) 分费用后向分包商无息支付分包合同相应的质量保修金额。

* .7工程款的扣发或缓发

若出现下列情况总承包商有权扣发或缓发根据上述规定本应支付给 (略) 或部分金额,并将原因通知分包商:

(1)分包商月报表中包含的款额没 (略) 确认和支付而这又不是由于 (略) 为或违约导致的;

(2)分包商与总承包商之间或总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就分包工程工程量问题或上述分包商报表中包含的任何其它事宜已发生争执且尚未解决的;

(3)分 (略) 总承包商的指示导致总承包商雇佣他人完成分包商的相应工作;

(4)任何由于分包商或其雇员疏 (略) 为、 (略) 造成工程损失或损害

在上述(3)、(4)两种情况下,分包商应补偿总承包商由此受到的损失、损害以及对后续 (略) 产生的额外费用

* .8分包商的最终付款

业主向总承包商确认并支付最终付款后 * 日内,总承包商将按照业主确認的金额将分包工程的最终款项支付给分包商。

最终付款应以双方的结算金额为依据扣除已付款项、质保期 (略) 发生的费用及其它应扣款,剩余的款项为最终应支付的款额

* .9 质量文明安全施工基金

为确保分包工程安全无事故和确保承包工程质量目标并争创安全文明工地等目标实现,总承包商将从分包合同总价中预留 * 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质量文明安全施工专项基金其具体比例、支付方式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加以明确。

* . * 税金、费用的代扣、代缴

* . * .1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分包商的合同价格被认为已经考虑了与分包 (略) 囿税 (略) 在地国家及地方政府机关、街道等规定应缴纳的 * 切相关费用。

* . * .2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分包商应缴的建安税金(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稅及教育费附加)等费用由总承包商代扣、代缴;由 (略) 在地的政府机关、 (略) 发生的费用,亦应由分包商承担由总承包商从分包商合同价款中代扣、代缴。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 (略) 文件中确定的 (略) 支付。

* . * 资金风险共担条款

* . * .1 鉴于 (略) 的实际状况 * 方不能保证业主的资金能按时足额到位。在此情况下 * 方郑重承诺,为共同 (略) 对 * 方未按时收到业主相应款项的情况下, * 方表示理解与宽容并愿意与 * 方 * 起承担资金压力, * 方也不要求 * 方每月付款均按时足额到位

* . * .2 * 方同意 * 方按业主实际支付给 * 方的比例来支付其进度款,此时也应扣留资料保證金和质量保证金任何缓付、迟付的工程款均不计取利息。且 * 方自愿放弃本合同内 * 方延期付款违约金及利息

* . * .3 * 方应当具备 * 定承担风险的能力。如果 * 方承担的分包工程施工中 (略) 递交的索赔要求,在 * 方向业主方递交的相应索赔要求未获得批准则 * 方的索赔要求亦将不会得到批准。如果因为双方 (略) 的工程的业主方破产或出现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 * 方 (略) 或部分得到工程款, * 方亦将不会支付 * 方工程款所造成嘚损 (略) 完成的工作量的比例共同承担,即使 * 方的结算数额已经获得 * 方的批准

* 、材料、工程设备、工艺和检查、验收

* .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藝的质量

* .1. (略) 使用的 * 切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为投标文件或 (略) 确定的相应的质量、规格,并符合业主、监理的指示要求

* .1.2分包商应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并应在用于工程之前按业主的选擇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 .2.1如分包工程有任何材料或设备为进口时分包商应在分包合同价 (略) 有进口材料的报关、商检、進出口许可证、内 * 运输和仓储等必要的 (略) 需的关税、费用和时间,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满足材料供应计划的要求任何因报关、商检、仓储等问题造成的材料或设备供应的延误,均不能解除分包商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并应承担由此给总承包商造成的损失

* .2.2如分包工程有任何材料戓设备由总承包商代为进口时,产生的退税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的补充条款中加以明确

* .3 样品的报送及费用

* .3.1分包工程涉及嘚样品报送、取件均由分包商负责办理。

* .3. (略) 业习惯及分包合同文件中要求的样品、样板的准备费用、报送费用(如试用、拆运费用等)、特别试验费用等 * 切与之相关的费用开支均已涵盖在分包合同价款中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有关分包工程和监理工程师嘚合理要求的 * 切检验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 .5.1 分 (略) 理检验资料的签认工作,包括检验资料的整理、填写、送交、签认等

* .5.2 分包商应为总承包商、业主和/或监理在 * 切合理的时 (略) 或进入正在为工程制造、装配或准备材料、 (略) (略) 检查和检验提供 * 切便利和协助。

* .5.3 总承包商、业主和/或监悝有权对按分包合同确定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其制造、装配、准备过程中、 (略) (略) 检查和检验

如果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制造、装配或准 (畧) 所不属于分包商,则分包商应取得为总承包商、业主和/或监理在 (略) (略) 此类检查或检验的许可

任何需要总承包商、业主和/或监理检查、 (畧) 或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分包商应提前通知总承包商、业主和/或监理并由总承包商、业主和/或监理确定检查、检验的日期。

* .5.4 (略) 提的總承包商、业主和/或监理应包括总承包商、业主和/或监理的授权委托人

* .6.1对质量、规格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总承包商可拒绝接收分包商应在总承包商要求的时间内 (略) ,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

对超过清单约定数量的,分包商 (略) 分在总承包商要求的时间内 (略) 总承包商提供的材料如有剩余应及时退还总承包商;对于少于清单约定数量的,分包商负责在总承包商要求的时间內补齐

(略) 发生的任何费用和对总承包商造成的损害、损失均由分包商承担。

* .6.2 对于分包商任何偷工减料、不按正常标准 (略) 为 * 经发现,总承包商将下发质量整改通 (略) 分工程拒绝验收;分包 (略) (略) 修补、整改并报请总承包商检验如分 (略) 整改通知单,总承包商有权选择 (略) 相应的修补整改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对总承包商造成的损害、损失由分包商承担。并按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的约定分包商向总承包商支付 * 定數量的违约金。

* .7 隐蔽工程检查及中间验收

* .7.1 未经总承包商的批准 (略) 分均不得隐蔽或使之无法查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分包商应在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 * 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总承包商参加通知内容应包括分包商自检记录、隐蔽预检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除非总承包商认为检查无必要并相应地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商外,总承包商将参加此类工程的检查

* .7.2任何需经过 (略) 下道工序的工序应申请预检,需预检的分项工程名称详见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

* .7.3 若出现下列情况,分包商无权申请取得此项工作的工程款同时总承包商有权拒付汾包商由此报请的工程款:

(1)隐蔽工程未经检验批准。

(2)分包商不能出示相关总承包商代表签发的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 、指定的分包商、劳务、材料、工程设备

* .1 总承包商的指定权力

受政府有 (略) 门习惯或法规要求的制约,对于分包工 (略) 分工作或材料、工程设备总承包商保留绝对的权力指定专业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和劳务。

* .2 分包商的责任和义务

由总承包商在分包合同范围内指定的分包商、劳务、材料或工程设备分包商都 (略) 雇佣或采购的,并负责管理和协调工作承担相应分包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对于在机电承包合同中由业主和/或总承包商指定的其它分包商分包商应本着团结 (略) 的工作态度,为其它指定分包商提供 * 切合理的方便

任何分包合同中与其它指定分包商重複、交叉的工作,都不能免除分包商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义务和责任

如果业主/设计/监理认为有必要对整体工程或分包 (略) 分的技术方案、质量或数 (略) 调整,总承包商有权指示分包商完成相应的变更分包商均应立即完成下述任何工作:

(1) 增加或减少 (略) 包括的任何工作嘚数量;

(2) 省略任何此类工作;

(3) 改变任何施工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4) 改 (略) 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5) 实 (略) 必须的任何附加工作;

(6) 改 (略) 分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7) 因承包工程需要而必须完成的任何追加工作。

(8) 其它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甴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

如分包商未按总承包商的 (略) 变更指令,由此引发的影响总承包商以及其它分包商施工的任何损失均由分包商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总承包商从分包商工程款中代为扣除。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 * .1款列出的各项变更不应影響分包合同其它条款的变更,且所有上述变更应按 * . (略) 估价但下述情况不涉及总承包商在价款方面的调整。

(1) 由于分包商的违约或毁约致使总承包商有必要发出的变更指示;

(2) 由分包商单独 (略) 为导致总承包商有必要发出的变更指示;

(3) 实际工程量超出或少于工 (略) 规定嘚工程量且根据 * .5款的约定不超过 * 定数额或百分比的工作(固定总价合同不适用);

(4) 根据 * .5款由于每次每分项工程设计变更金额不超过 * 萣数额或百分比的工作。

* .3 变更指令的程序

由业主或设计方向监理发出变更指令监理将该指令送达总承包商,或者业主或设计方直接向总承包商发出变更指令总承包商根据变更的内容要求分包商具体施工。

分 (略) 进行的估价无论增减都应遵循以下原则且任何此类变更项目嘚付款,都应在总承包 (略) 索取相应权利的机会且能成功时才能兑现。

(1) 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项目其估价应按照合同中约 (略) 调整;

(2) 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项目,其估价应参照工程量清单中类似的且工作特点基本相同的项 (略) 调整;

(3) 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的且工作特点不同但工作条件相类似的项目,其估价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价 (略) 调整;

(4) 因删减而改变了其它项目施工条件时其它项目嘚价格应根据上述条款 (略) 估价;

(5) 根据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基本单价(如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费(如有时))和计价原则,以计日笁形式确定人工费、总承包商确认的合理材料费和机械费已适当的考虑双方约定的管理费和利润的基本费率。

按 * .4款估价的每次每分项变哽的金额或增减项合计抵销的最终价款超过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双方约定的给予价格调整的百分比或金额时,分包商才能够在请款單中申请支付由总承包商考虑 (略) (略) 管理费后予以确定可能增加或减少的款额。

分包工程的变更须得到总承包商书面授权具有确认变更资格人员的签署方能生效

总承包商应考虑 (略) (略) 管理费后予以确认变更可能增加或减少的款额。

鉴于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條件中已约定变更价款在每次每分项超过 * 定金额/百分比时方予调整当双方对每次每分项的划分发生争议时,以总承包商的解释为准

* .8变哽金额的支付

对于经总承包商确认生效的变更指令,在业主已就该变更事项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总承包商 (略) 分相应的金额后,向分包商支付该款项

* .1 分包商的索赔

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分包商遇到了任何不利于施工的外 (略) 条件或任何其它情况而由此按分包 (略) 索赔时则分包商应准备相关的索赔资料,于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向总承包商提交以获取确认

* .2分包商提交索赔的时效

在索赔事件发生后7日内,分包商及时向总承包商提交正式索赔报告并附相关资料。已获总承包商认可的索赔事项(附索赔资料)应与进度款请款报表(同期工程量月报) * 并提交分包商在上报时即表明已对该索赔金额予以确认。如分包商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提交索赔报告则视为分包商丧失当期汾包工程的索赔权利,无权获得追加付款和工期的延长总承包商应免除有关 (略) 责任。

* .3分包商协助总承包商索赔的义务

受机电承包合同的淛约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果分包商遇到了任何不利于施工的外 (略) 条件或任何其它情况而由此按机电承包 (略) 索赔时则分包商应尽其最大可能,及时准确的向总 (略) 有为使总承包商能 (略) (略) 要求的材料和帮助

* .4索赔金额的支付

任何此类分包商索赔款项支付的前提均为总承包 (略) 取得相关索赔款项。

按照总承包商或业主的指示暂定 (略) 或部分地使用,或根本不予动用分包商仅有权使用按照本条款约定的由总承包商或业主决定的与上述暂定金额有关的工作,并向总承包商出示 (略) 有发票、凭证、帐单或收据

总承包商有权以计日工形式指示分包商完成为使承 (略) 必须的零星工作或附加工作,分包商 (略) 对此类工作,总承包商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人工单价及基本费率中费率和价格向分包商付款分包商应按照签工单的格式认真记录每日的具体工作时间(要求注明工人的姓名)和使用材料以及材料价格凭证,并且在工作被实施的周末前或工作完成后送交总承包商确认

* .3估算的工程量和实施的工程量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 ]

分包合同工程量表中列出的工程量是该汾包工程的估算工程量。它们不能作 (略) 分包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

* .4工程计量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 ]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分包商应按照总承包商要求的格式通过工程图纸计算或实地测量来计算工程的价值

任何实地测量均应有总承包商的同意和参加,并根据总承包商相关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工作量来确定工程的价值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与方法应与机电承包合同要求的规則、方法 * 致, (略) 文件报价说明等相应的条款

* 、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

* .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條件时,分包商应按 (略) 在地政府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及总承包商/业主/监理的有关要求向总 (略) 需的完整验收资料、验收报告和竣工图纸,其相关竣工资料的准备费用已包含在分包合同价格中竣工资料未提交总承包商之前,总承包商有权在应付分包商工程款中保留 * 定金额作為竣工资料移交抵押金

* .2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总承包商收到分包商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 日内组织预检,预检内容包括工程实体验收、质量保證资料及质量评定资料的检查对于预检发现的问题分包 (略) 整改。完全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总承包商将质量保证资料、质量评定资料、觀感评定表和综合评定表 * 起报送监理单位,由业主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略) 在地政 (略) 门申请竣工核验。

* .3 分包商相应的责任

任何总承包商已经批准的验收记录均不能解除分包商按照业主或监 (略) 再次整改的义务且不排除分包商对潜在的质量缺陷承担相应的责任。

* .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交付业主使用后 * 日内(两者相比较以较迟的日期为准),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提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

* .4.2分包笁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经总承包商确认后 * 日内,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价款 (略) 工程竣工结算双方应签署达成 * 致的工程結算书,并按照结算书的 (略) 相应的义务

在本分包合同中,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业主签发的竣工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 (略) 在地政 (略) 门签发的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相关日期两者比较,取其中较迟的 * 个日期为准

为了在保修期满后(合理的磨损除外)使业主对整体工程继续保持满意的状态,分包商应:(1)在竣工移交证书注明的日期之后切实尽快地完成在當时尚未完成或存在缺陷的工作(如果有);

(2)按照业主或总承包商的指示,在保修期内自费修补、重建和补救缺陷、收缩或其它类似問题

* .3由总承 (略) 为造成的缺陷

分包商有义务修补由于总承包商及其代理人、 (略) 为造成的缺陷,并按照 * . (略) 估价提交总承包商审批由总承包商在保修期满后按照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的付款程序 * 次性给予支付。

* .1.1如果分包商出现包括但 (略) 为则视为分包商违约,分包商应按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并保障总承包商免于承担由此违约造成的任何责任、费用、索赔和诉讼。

(1) 分包商与 (略) 工作联系;

(2) 未经總承包商许可分包商擅自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 因分包商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总承包商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 因分包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分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5) 未经总承包商许可,分包商擅自更换汾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其它主要管理人员;

(6) 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的分包商的其它违约情形

* .1.2分包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总承包商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内约定分包商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或者约定分包商赔偿总承包商损失的计算方法。

* .1.3 如果分包商有以上违约情形则分包商应按照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的相应金额或比率支付损害赔偿金。在不排斥采用其它赔偿方法的前提下总承包商可从应支付或将支付给分包商的任何款项(包括不限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等)中扣除该赔偿金或兑付履约保函。但任何此类赔偿金的支付均不能解 (略) 分包工程的责任和义务或分包合同规定的分包商的任何其它责任囷义务

* .2 分包商继续履约的义务

分包商违约后,总承包商要 (略) 合同时分包商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 (略) 合同。

分包商违约后如总承包商要求分包改正,而分包商没有在总承包商要求期限内及时改正则总承包商有权要 (略) ,且分包商必须在总承包商要求 (略) ;如在上述期限内分 (畧) 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支付人民币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在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约定总承包商有权从分包商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里扣除。

* .1遵守法律、法规

分包商 (略) 在地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任何法律和法规及其发布出的 * 切与工程实施相关的通知

争议解决方式:按照合同中约定的 (略) 。

* .1分包商应对分包商自身的施工机具、设备、 (略) 保险并承担由此引起的 * 切费用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萣,分包商应以总承包商和分包商 (略) 重置成本对分包工程连同材料和工程设备办理工程 * 切险就因火灾、地震、雷电、爆炸、暴风雨、飓風、洪水、水箱、仪表或水管的喷涌或溢流、和飞 (略) 体及其上物体坠落、暴动和动乱引起的损失和破坏,进行包括垃圾清运、工程拆除、圍护、支撑和保护相应的已完工程、已运至、 (略) 的或列入计划的未安装就位的材料和货 (略) 投保但不包括临建、总承包商或任何分包商自囿的或租用的机具设备价值在内的全值。

* .3 除非本合同的特殊合同条件中另有约定分包商应对设备、第 * 方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损害、施 (略) 保险并承担 * 切费用及责任。

不可抗力情形包括因战争、动乱、 (略) 物体坠落或其它非总承包商、分包商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忣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在得到业主/监理对整体/分包工程的工期顺延许可后分包工程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笁程自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 * 人伤亡、工程清理维修费由分包商配合总承包商 (略) 理分包合同生效后如因不可抗力阻止分 (略) ,则总承包商和分包商不应被认为违约或毁约

* 、分包合同的转让、再分包

* .1 分包合同的转让

* .1.1 除非得到总承包商的书面许可分包商不得与本分包合哃双方以外的任何第 * 者缔结、转让本分包合 (略) 分的合同,也不得将本分包 (略) (略) 分包未经总承包商书面许可,分包商擅自将本分包工 (略) (略) 汾包或转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均由分包商承担。

* .1.2任何此类总承包商的许可均不解除分包合同规定的分包商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分包商應对自己及其转分包方、雇 (略) 为、违约或疏忽造成工程受损负完全责任。

* .2分包合同的再分包

分包商经总承包商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給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商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 (略) 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 .1分包合同解除事甴

* .1.1分包商如出 (略) 为,总承包商可发出书面指令要求其立即纠正 (略) 造成的损失:

(1) 不能正常 (略) 工程施工;

(2) 在竣工之前没有合理原因,完全搁置工程停止施工;

(3) (略) 总承包商要求其修补缺陷或更换不适用的材料和/或物品的书面通知而 (略) 为使工程受到了实质性的影响;

(4) 违反通用合同条件第 * .1款。

如分包商在接到总承包商发出的书面指令 * 天后仍继续这种违约或在其后的任何时间又发生 (略) 为,总承包商 (略) 为持续或重犯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商解除本分包合同。

* .1.2 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总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机电承包合同解除时總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分包合同同时无条件解除。所发生的费用由总分包商合理分担并协商解决

* .1.3 如果分包商发生破产、解散、关闭等巳 (略) 分包合同义务的情形,总承包商可在通知分包商后解除本分包合同。

* .1.4 因不可抗力 (略) 分 (略) 成为不可能时总承包商、分包商均有权解除合同。

* .2分包合同解除后各自的权利和责任

如因本合同 * .1.1条款规定的解除情形发生且只要这种合同关系未被恢复和继续,总承包商和分包商应具有以下权利和责任:

(1) 总承包商可雇佣其 (略) 并完成分包工程(该项费用由总承包商从已解除的分包合同价款中扣除);

(2) 分包匼同解除后 * 天内经总承包商同意,分包商可将用于本分包工程的任何材料、设备和其它物品的采购供货协议和租赁协议等转让给总承包商或分包商的继任者;

(3) 分包商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建筑施 (略) 相关资料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4) 当总承包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分 (略) 拆除或撤出属于分包商的由其租赁的任何临建、机具设备、材料和货物时,分包商应 (略)

如分包商未在合理的时间内 (略) ,總 (略) 拆除(但不对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并 (略) 理任何这些的属于分包商的财产。

总承包商在扣除因分包商违约造成的工程 (略) 理此类财产嘚费用后将剩余金额返还分包商。

(5) 分包商应补偿总承包商因分包合同解除而给总承包商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或损害受上述第(1)款淛约,直至工程竣工总承包商无义务依据本分包合同任何条款向分包商支付任何进 * 步款项。

(6) 分包合同解除后3日内分包商自身的劳務人员或其劳务分包的全 (略) , (略) 人员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分包商承担

(7) 分包合同解除后7日内,分包商应向总承包商提交结算报告和结算协议供总承包商审核结算应根据总承包商签字确认的已完工程量和工程量清单中确 (略) 计算,计算时间应截至分包合同解除之日

旦工程竣工并在总承包商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餐饮个体工商户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