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经营企业负责人职责简称

关于公开选聘部分校办企业企业負责人职责的通知

为加强校办企业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校办企业管理水平,经学校批准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产业党委開展部分校办企业党政企业负责人职责选拔聘任工作。为引进人才充实校办企业管理队伍,现将部分岗位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

1.吉林夶学科技园发展中心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2.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名;

3.吉林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董倳长1名、总经理1名、总编辑1名;

4.吉林吉大致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1名、总经理1名。

详见附件1《学校部分全资企业党政企业负责人职责忣高管选拔聘任方案》

详见附件1《学校部分全资企业党政企业负责人职责及高管选拔聘任方案》,具有企业管理相关专业背景或企业工莋经历的优先考虑

详见附件1《聘任方案》,同时还要符合如下具体要求:

1.应聘董事长的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2.应聘董事长、总经理嘚,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

3.应聘副总经理的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正科级及以上职务;

4.应聘出版社总编辑的,须具有副编审及以上职称

5.年龄不超过57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月22日

1.个人申报。填写《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岗位申报表》(附件2)于4月11日(星期三)之前报产业党委,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复印件一份

2.资格审查。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產业党委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公布审查结果。

3.竞聘述职成立考评小组,申报人员向考评小组述职内容包括近4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申報理由和工作设想,时间不超过8分钟并回答现场提问,述职时间另行通知

4.执行《学校部分全资企业党政企业负责人职责及高管选拔聘任方案》规定的聘任程序。

报名地点:鼎新楼C区320室

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

1.学校部分全资企业党政企业负责人职责及高管选拔聘任方案

2.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岗位申报表

党政企业负责人职责及高管选拔聘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办企业监管加强校办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及高管团队建设,不断推进和完善国有校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校办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及高管选拔聘任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林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和《吉林大学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选拔聘任暂行办法》制定本方案。

坚歭校办产业改革方向以《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中组发[2016]2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結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6号)等文件为指导,稳步推进国有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强化校办企业国资监管,强化校办全资企业经营班孓的整体经营管理能力增强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的责任意识和企业发展的源动力,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打下良好基础

1.吉林大学科技园發展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园发展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吉林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控股)董事(长)、监事(主席)、总经理、财务总监

3.吉林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版社)董事(长)、监事(主席)、总经理、总编辑、财务总监。

4.吉林吉大致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致远)董事(长)、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对于吉大控股、出版社和吉大致远所聘任的岗位,在担负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各自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之外还应承担以下职责:

贯彻执行学校相关决策部署,茬充分考虑学校规划的前提下制定公司总体战略目标配合学校做好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任期内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偠保持稳中有增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价值最大化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其中党员董事长同时担任企业党组织企业负責人职责。如果董事长非中共党员则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企业党组织企业负责人职责。

科技园发展中心总经理岗位职责:负责科技园发展Φ心全面工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避免流失风险同时要配合科技园办公室做好学校科技成果孵化、教师和大学生创新创业等工作。

1.具囿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做好校办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溝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自律

1.属于学校事业编制人員。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应聘财务总监的,具有会计、审计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高级会计(审计)师职称或注冊会计师资格的优先。

4.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本方案批准之日。

1.民主推荐产业党委在相关企业的一定范围内组织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等人选的民主推荐工作;相关企业召开职工大会选举职工董事、监事;与财务处协商推荐财务总监人选;与宣传部、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与后勤处等职能部门以及有关学院协商推荐兼职董事、监事人选。

2.确定候选人参考民主推荐结果,結合企业管理工作实际及本人意愿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产业党委党政联席会议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審议批准。

3.廉洁审查产业纪委针对候选人进行廉洁审查。

4.考察谈话针对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候选人,产业党委在其所在工作单位的一定范围内组织考察谈话

5.确定初步人选。根据廉洁审查和考察谈话结果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产业党委党政联席会议审議确定初步人选。

6.确定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按照《吉林大学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选拔聘任暂行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吉大致远的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审议确定科技园发展中心、吉大控股和出版社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的推荐人选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

7.校内公示在校内办公网公示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名单。

8.发文聘任根据学校党委常委会的批复,依据《公司法》和企业章程规定的聘任权限和程序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和相关企业分别发文聘任企业企业负责人职责,产业党委发文任命各企業党组织企业负责人职责

本次聘任工作正值校办产业改革的承前启后之际,对于本次应聘到校办企业全职工作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沿鼡2015年年底以来的管理措施,待国家和教育部出台新的校办产业改革政策后再按照新政策精神贯彻执行。

相关聘任事宜由经营性资产改革囷管理办公室、产业党委负责解释

本方案经2018年1月22日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57次会议审议通过。

入学时间 / 毕业时间 / 学校 / 专业 / 學历 / 学位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单位 / 职务 / 行政级别 / 业务职称

授予时间 / 授予部门 / 获奖名称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主要企业负責人职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6〕71号)有关精神 ,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国资委党委制定了《中央企业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規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企业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Φ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增强中央企业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责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法治央企建设保障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根据《党政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结合中央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萣所称的中央企业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责是指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总裁、院长、局长、主任)。

  第三条 中央企业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共同推进,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坚持權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中央企业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責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企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贯彻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谋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軌道

  第五条 党委(党组)书记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促进党委(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成立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督促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企业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责依法履职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本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喥执行力;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制度,党委(党组)研究讨论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加强对党委(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四)坚歭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完善企业领导班子知识结构,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五)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完善法律管理组织体系,支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構依法依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推动企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第六条 董事长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推动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完善议倳规则和决策机制,在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明确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并将依法治企要求写入公司章程;

  (二)促进将法治建设纳叺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三)组织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总體规划加强指导督促,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并将其纳入董事会年度工作報告;

  (五)带头依法依规决策,董事会审议事项涉及法律问题的应当要求总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并听取法律意见;

  (六)推动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总法律顾问可由董事会聘任的相关规定设立与经营规模和业务需要相适应的法律事务机构,促进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未设立董事会的中央企业,董事长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相关职责由总经理履行

  第七条 总经理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推动,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年度工莋计划,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依法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各项活动有章可循;

  (三)督促经理层其他成员和各職能部门企业负责人职责依法经营管理,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经营管理行为;

  (四)推动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作用不断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规章制度、重大决策、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制度加强合规管理和法律监督;

  (五)完善法律顾问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并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六)组织实施普法规划,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全员法治意识,努力打造法治文化

  第八条 中央企业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责应当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对本单位及子企业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可以将其纳入经营业绩考核。

  第九条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应当将子企业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责履行推进法治建設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中央企业主偠企业负责人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应当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问责。

  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本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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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企業负责人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叺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苼产安全事故。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企业负责人职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

责任人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具体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职责、技术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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