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来开发一个农业项目申报指南乡镇就是不给办手续怎么办

宁海县涉农资金整合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在本县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级经济合作组织);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有健全的科研、财务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在相关领域已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具有较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通过项目攻关,在近年内具有明确的应用或产业化前景  

本批项目不支持2018年度已立项的单位。

本批项目不支持近三年已立项二次或以上的单位

1.农业优良品种,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推广;

2.农业良种繁育、栽培囷养殖,土壤肥料,病虫害防治技术;

3.农产品加工、保鲜、贮运技术,农业环境保护技术以及生物技术等;

4.县农业科技示范村、县示范基地、县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等。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方式通过宁海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网络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打印,书面材料一式2份,由项目申报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初审形成集体意见后报县科技局农业社发科。书面材料应包含:1.宁海县2019年农业产业化类建设项目申報表;2.宁海县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3.有与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推广机构等其他单位合作的项目,需提供科技合作合同书;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複印件 ;5.主管部门指定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网上受理截止时间至2019年1月20日。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至2019年1月24日

1.请申报单位所在乡镇街道对照《寧海县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申报单位明确项目类别(一般攻关项目、重点攻关项目、科技示范村、创新型企业、科技示范基地),在表格初审意见栏明确指出建议推荐哪一类项目,并根据申报类别填写好有关内容。

2.根据项目的技术水平,科技示范村补助5万元、农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科技示范基地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般攻关项目补助6-8万元、重点攻关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科技示范基地、重点攻关项目总投入要达到50万以上。

县科技局农业社发科:周伟国  联系电话:

农业农村部根据《农业综合开发區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申报指南指引(年)》要求从2017年起,农发项目资金将重点用于推进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申报指南的建设 项目主要扶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等项目建设。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对象:农业龙頭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二、申报部门:农业农村部、各县级农业管理部门;

三、申报方式:申报对象可单独申报、或者联合申报项目;

四、审批权限: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将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省级部门;

五、申报数量:每省份3-6个;

六、扶持资金规模:单个项目1000万元左右;

通知|农业农村部2020年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

1、申报对象须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

2、通过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没有不良诚信记录或被列入监管黑名单;具有专门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嘚专业人员和较强的技术力量;

3、须委托专业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协助开展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和实施综合养分管理计划等;

4、项目区域为特定行政区域(至少为1个乡镇),边界清晰相对集中连片;对于不能完成整乡镇推进的项目,要求项目覆盖农田面积不低于1万畝畜禽饲养规模不低于1.5万头猪当量。

八、项目申报范围及要求:

1、项目所在区域必须是农业综合开发县;

2、项目所在县(市)级人民政府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高度重视已制定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规划或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稻渔生态种养等相关规划;

3、項目所在县(市)级人民政府建立了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的组织协调机制,开展过生态循环农业管理制度创新与探索;

4、对农牧渔业大縣以及列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的县市及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种養循环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的县市给予优先扶持,适当向中西部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地区倾斜

通知|农业农村部2020年区域生态循环农業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

1、农副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农副资源饲料化、农副资源肥料化、农副资源基料化、农副资源燃料化项目;

2、標准化清洁化生产项目:包括农业标准化生产设施、农田保育设施、稻渔生态种养设施、农药化肥氮磷控源治理设施等项目;

3、畜禽养殖廢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主要是根据养殖场清粪工艺、配套农田消纳面积等,因地制宜选择一种或几种循环利用模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粅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1)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原则。

(2)项目申报单位可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项目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相关区域材料由当地农发部门逐级联合报送至省级农业部门和,评审后报送至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查

通知|農业农村部2020年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

① 申报单位(含协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连续两年的财务報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③ 审计报告、所得税税收缴款书或免税证明复印件、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④ 项目单位现有基地、养殖设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设施及仪器设备清单(须注明具体规格、数量、单价等);

⑤ 项目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土地租赁协议复印件,如项目内容覆盖多个建设地点每个建设地点均应提供土地使用证明文件;

⑥ 项目申报單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⑦ 项目区域规划图、建设地点规划设计平面图和单项工程设计平面图;

⑧ 项目申报企业与技术支撑机构签订的技术委托协议书复印件。与协作单位签订的合作意向协议书复印件

⑨ 申报单位为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国家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申请补助数额:100-500万

申请申报时间:12月之前

  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匼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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