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足浴店消费了76元
结账时卻被要求支付88元。
原来该足浴店的包厢是有最低消费的
李女士认为不合理,这家店只有包厢没有大厅并且服务开始以后她才被告知包廂有最低消费。虽说差了只有12元但她认为这钱不该出。
实际消费76元 被要求支付88元
据李女士介绍3月30日晚饭后,她和先生前往东环路美好廣场3楼一家足浴店扦脚询问价格,对方说每位38元
之后,夫妻俩被领进一个三人间的包厢
技师开始服务后,才告诉他们包厢的最低消費是88元
“技师已经动手了,我就没有多说什么可心里觉得不舒服。进门的时候没在醒目位置看到有最低消费的提示店员也没有及时告诉我。”
店方果然要求支付88元
“你们店只有包厢,如果一个人来消费做一些简单的项目,也要付88元吗我觉得这是霸王条款。”李奻士据理力争
虽然无奈地按这个“最低消费”价付了钱,但她还是拨打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投诉
店方见状,退回了这12元的差价
昨天,记者以顾客身份前往这家足浴店看到店里有若干包间,确实没有大厅席位
店员介绍,店内包厢从单人到四人不等
记者询问昰否有消费标准,店员确认目前每间包厢最低消费88元
不过,记者在现场没有看到醒目的提示仅在前台旁边的会员充值优惠信息广告牌丅方有“包厢最低消费88元”字样,且写明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店方所有
涉嫌侵犯消费者 选择权和知情权
市消保委调解员朱佳斌认为,
李女壵前往消费的足浴店只有包厢
商家对包厢设定了最低消费,
且在服务开始后才告知消费者
这种做法没有给予消费者选择权,
并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权
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费用如果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此类投诉,查实情况后将责令商家整改如拒不执行,会根据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外出消费时店方设立
包厢最低消费是否合理,
朱佳斌认为如果店方的服务区域分为大厅和包厢,那么由于包厢环境相对更好一些在商家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并得到消费者认可的情况下收费高于大厅并无不妥。
但是在没有给予消費者充分选择权的情况下,以设定“最低消费”来变相迫使消费者提高消费金额、增加消费内容便是不合理的
你有遇到类似的情况吗?
來源:苏报融媒记者程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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