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18年初买了┅套房子,开发商卖给我们的是阴阳价格备案价和实际交易价格差了两千多块,让我们补了差不多19万差价
开了一张收款收据给我们,等我们去拿首付和补差价发票的时候把收款收据收了回去发票也没给我们开,找他们理论售楼小姐就说看房的时候已经跟我们说过了不能开发票事实上当时并未说明,试想我们平时消费一千多都可能会开发票更不用说十几万了。
但我们没有录音也没办法证明她之前说過的话于是不了了之了,前几天整理相册刚好看到之前拍了一张差价收款收据的照片上面的落款不是开发商的名称,而是一个什么建材公司我看网上说开发商除经备案的商品房预售价格外,不能向购房者收取其他费用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