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少长辈会给自己的儿女辦理房产赠与但也有一些情况是没有血亲关系的人给他认为合适的人赠与房产,期间可能会发生一些意料之外的事导致赠与人反悔那麼赠与人还能把房子房子赠予别人还能要回来吗吗?
网上有个案例说一个60多岁的老李膝下无子,年老靠干女儿照顾老李心存感激,遂決定将唯一房产赠与干女儿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未曾想不久后干女儿因病去世其母携赠与合同,要求老李将房产过戶给她老李不肯,双方上诉法庭
那么,老李能不能把自己的房子保留下来呢回答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房屋赠与房屋赠与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签订赠与合同。
老李簽署了赠与合同但是还没过户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法律赋予了赠与人单方面的撤销权。所以只要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房子赠予别人还能要回来吗。
但是赠与方不是想撤销就可以随意撤销的,遇到以下情况赠与方不得随意撤销:
1、已对赠与合同做公证
公证本質上来讲就是对法律行为、协议、合约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证明,并且一经公证即具法律效力赠与合同一旦进行公证,即可标明赠与人嘚赠与意愿清晰所以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2、具备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
不管是否经过公证、不论是否发生产权变哽赠与人都不得任意撤销。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当事人在赠与房产前一定要好好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选择受赠人的时候也要经过认真考量,以免房子过户后才开始反悔那可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