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贫困户每年有什么补助交通补助金是年底一次性发放还是什么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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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推进就業扶贫工作引导和鼓励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者自主转移就业,帮助贫困家庭增加就业收入实现稳定脱贫,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1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2019年贫困劳动者外出务工交通补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县域范围外实现就业的有劳动能力、有务工收入的16周岁以上(即2003年6月30前出生)建档立卡貧困人口(“贫困人口”特指扶贫开发系统中年已脱贫及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年有什么补助家庭成员)

2019扶贫年度(2018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内,在县外实现就业3个月以上的贫困人口按照在县外市内、市外省内、省外等务工地点分别给予200元/人、500元/人、8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组织摸底→帮扶责任人、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委会审核→村级公示(附件3)→乡镇审核→乡镇公示(附件4)→资金申请报县级复核→资金下达各乡镇→由乡镇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发放告知及扶贫手册填写→资料整理归档

第一阶段:摸底阶段(6月26日前)

1、从镇扶贫系统中導出相应人员。(即:年已脱贫及未脱贫、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

2、组织上户摸底以户为单位填写休宁县2019年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情况摸底表(附件1,一式二份)帮扶责任人、驻村扶贫工作队、村委依次审核并签字盖章。

第二阶段:公示阶段(7月26日前)

1、村级汇总填写拟發放公示表(附件3)并在各村公示10日(7月4日-7月13日)7月14日前无异议后报乡镇;

2、乡镇将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填写拟发放公示表(附件4)公示10日(7月15-7月26日)无异议后向县级申请补助资金(报账单、申请报告)。

1、各村要迅速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倒排时间抓紧推進。

2、对弄虚作假、冒领套取资金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套取的资金全额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各村要加大政策宣传对享受茭通补助的贫困户每年有什么补助要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的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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