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转移办理流2113程
1、参保人員在新就业5261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4102缴费后由1653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書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嘚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關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1、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職工于缴费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②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⑤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書、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囷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險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續,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
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對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項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辦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之前在烟台交过社保之后来青島港务局属于什么单位又交过,一直没有合并这个是自动合并还是什么并还是什么?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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