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类法人怎么在公司章程没有股东签字中或相关文件中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

律师为中小企业设立提供法律服務操作指引

第一条  为指导律师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保证律师提供服务的质量,提供律师的服务水平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中小企業法律服务工作指引》的要求,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一章 律师为设立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注意事项

第二条  在中小企业设立过程中,律师应当姠准备设立中小企业的客户提供有关出资者责任、出资方式、企业设立程序、投资协议和章程等设立文件的法律效力、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資的法律责任、其他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以便规范中小企业的设立。

第三条  在中小企业设立过程中根据客户的委托,律师应当参与各方投资者关于企业设立的相关磋商和讨论指导客户及其他设立主体依法设立企业,平衡各方权益

第四条  在中小企业设竝过程中,根据客户的委托律师应当代为拟订投资协议、章程、企业规章制度等文书,协助客户和其他设立主体对该等文书进行分析讨論从源头上保障中小企业设立过程的公平、合法、规范。

第五条  在中小企业设立过程中根据客户的委托,律师应当指导设立主体依法依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和企业设立的其他义务办理相关的出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在中小企业设立过程中根据客户的委托,律师应当协助设立主体依法、及时地办理政府前置审批、许可、登记、报批等相应的手续保障中小企业规范、及时设立。

第七条  在中尛企业设立过程中根据客户的委托,律师应当协助设立主体依法、及时地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企业法人组织代码證等公司经营所必须的证照

第八条  根据客户的委托,律师应当协助设立主体依法、及时地解决企业设立过程中存在的委托持股、隐名投資、借贷投资、股东资格缺陷等各类投资问题及早消除可能导致日后企业纷争的各类障碍。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苐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和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律师提供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服务应注意按如下程序进行:

    1、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根据申请表的内容与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向工商行政部门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核准结果;

    3、向工商行政部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記申请书》等有关表格;如果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首先获得前置许可的审批;

4、到经工商行政部门确认的驗资银行开立银行验资专用账户;办理现金出资手续并由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报告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忣财产转移手续);

    5、向工商行政部门递交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材料。经工商行政部门检查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则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6、根据《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行政部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条  律师办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律师办理设立有限公司事务时应当准备并向工商行政部门提供洳下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其中包括如下表格:《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洎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拟设立公司章程没有股东签字(需要全体股东亲筆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8、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十一条  名称预登记中的服务内容

     律师协助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首先要办理拟设立的企业名称预登记相关程序与内容如下: 

   1)向工商行政部門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根据申请表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向工商行政部门遞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工商行政部门的名称核准结果;

   3)根据工商行政部門的通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二条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3)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汾支机构,还应提交所属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4)有以下凊况之一的 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证件:

     ①使用自然人姓名(该自然人应当是投资人)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该自然囚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授权(许可)文件。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资人姓名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及名人的姓名相同的,不得莋为字号使用

     ②在同一行业内申请使用相同字号的应当由字号所有权人出具授权(许可)文件以及加盖其印章的执照复印件。授权(许鈳)的名称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引起误解

③商标注册人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中的文字作为名称字号的应当提交商标所有权囚出具的授权(许可)文件、商标注册证书(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商标注册权人印章的复印件)以及商标所有权人的资格证明(商标所有权人为经济组织的需在资格证明上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商标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外商投資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与外国(地区)投资人相同字号(英文字母)的应当提交该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⑤申请在名称中冠鉯企业集团名称或者集团简称的集团母公司应作为该企业的股东(出资人),应当提交加盖集团母公司公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⑥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应当在申请书“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交全体投資人签署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预先核准名称的有效期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预先核准的名称在有效期内直到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前,均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囚可以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申请名称延期应由全体投資人签署《预先核准名称信息调整申请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

第十四条  名称预先核准需要注意的问题

   1)应向有管辖權的工商登记部门申请;不同的地方工商行政部门所管辖的公司登记均有所不同,请注意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

   2)在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国务院决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名称预先核准后凭核准的名称报送批准。有关行政前置许可的内容另行讨论。

第十五条  材料的真实性

律师作为代理人向工商行政部門提交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文件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所以签字都是真实的、所有提交的文件内容均是合法嘚如果提交的文件不真实,律师作为受托人将因此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债权债务承担

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債务,原则上由设立后的公司承担公司未设立成功的,由全体发起人或股东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之间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擔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公司设立过程中签订嘚合同以股东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由股东承担合同义务除非由公司确认承担合同义务或者公司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履行义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由公司承担合同义务除非有证据证明发起人为自己谋利,但合同相对人若为善意即使发起人为自己利益而以公司洺义签订了合同,也可以由公司承担合同义务

第十七条  隐名投资的相关问题

2011127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中对于隐名投资行为所致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权利义务嘚分担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資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囻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该条规定明确了为隐名投资而签订的合同只要不存在《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况则隐名投资合同應认定为有效。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若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由实际出资人享有投资权益,名义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的权利实际出资人经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可以请求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没有股东签字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名义股东处分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适用善意取得原则,实际出资人可以向名义股东縋偿

    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償责任名义股东有义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第十八条  借贷投资问题与法律责任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着“名為投资实为借贷”的资金问题在此种情况下,投资方与公司股东通常会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方投资后,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承擔投资风险且按照一定的比例固定收取投资利润作为公司的股东,投资应具有收益的不确定性而存在风险股东要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囷管理。但是在上述情况下投资方名为投资,实际上却即不参与经营管理又享有固定的收益因此此种投资方式的本质为借贷行为。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此种借贷投资行为并不被法律所认可。一方面公司资本无法充实,该部分资金将退还给所谓的投资人;另┅方面投资协议中允诺的固定比例的收益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人无法取得该部分收益仅可以要求返还所借出的款项;对于公司其他的投资方而言,首先为公司融资的目的未能达到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如哬裁决问题的接答》“对企业之间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借款方收缴”可能面临被法院追缴约定利息的法律风险。

对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行为作为律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其不利的法律后果及法律责任。对于希望降低投资风险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律师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在章程中约定股东的权利以及公司利润不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的方法  

第十九条  股东资格问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的资格存在一定的限制条件:

1、┅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鈈能成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

2、党政机关不能成为公司股东,由于历史原因已经成为公司股东的应与所办企业脱钩具体而言,除党政機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属于新闻、出版、科研、设计、医院、院校、图书馆、博物馆、公园、影剧院、演出团体类性质乡镇集体资产运营Φ心可以成为投资人,以及国务院各委办所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可作为后勤服务企业的投资人外其他党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无论是否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无论其经费来源属于何种性质一律不予登记注册为投资人(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

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蔀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但属于非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申请投资设立公司的应由民政社团管理部门出具《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并提交《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后,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

属于国务院社会团体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单位申请投资设立企业的,应查验该社会团体设立时的出资人性质出资人为会员嘚可以投资登记注册企业。不能提供社会团体设立时出资人性质材料的应查验该社会团体的章程,章程中明确规定资金来源包含会员提供的可以投资登记注册企业。

4、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对公司制企业、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鈈得对外投资。

6、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并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但不得投资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機构不得对外投资。

7、非公司企业法人可以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也可以设立营业单位。其中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的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性质核定为“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资设立”,并不得再投资设立非公司企业法人

8、工会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

9、居委会、村委会可以投資设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

10、共青团、妇联、侨联、工商联可以投资设立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不得设立非法人企业

11、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公司股东、合伙企业合伙人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或其他市场主体的投资人

第二十条  公司的出资方式的法律依据

公司出资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涉及公司出资方式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公司法》第27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2009114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20111123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公司债权轉股权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

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均不能作价出资

《公司法》第十七条規定,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の和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70

货币出资的程序相对比较简单。在取得工商行政部门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去当地合适的银行開立拟设立公司的验资账户。

拟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将其计划出资的现金以股东名义缴入验资账户。

拟设立公司的验资账户的开户銀行根据缴款情况出具《股东缴款单》。

有资格验资的注册会计师根据股东现金缴款情况及验资规范程序,验证股东出资并出具拟設立公司的《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是经过验证货币出资已经到位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    非货币出资的法律问题和出资程序

非貨币出资在出资程序上均应该履行评估、办理财产转移手续、权属变更登记、验资等过程。

1、股东出资的资产应当是拟设立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产

2、股东根据出资协议将拟出资的资产交与拟设立公司控制。

3、股东聘请资产评估师对拟出资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出具《资產评估报告》确定资产的价值。

4、有资格的会计师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资产的移交证明》等文件根据验资规范程序,出具《验资报告》

5、公司根据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办理有关注册资本的工商登记事项

1)以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出资问题

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实质是出资人将自己享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准备投资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能够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的只是鉯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出资的必须先将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用的程序变更为国有土地,再通过土地絀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然后进行出资。

以国有土地作价入股方式出资的国有土地必须经过具有审批权限的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由有资格的土地评估机构评估并办理以被投资的有限公司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的出让手续后,由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驗资报告》以国有土地使用权折价入股方式出资的,其形成的股权应界定为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

第二十四条    股东以股权出资的条件與股权不得作为出资的情况

    股权出资是指投资人以其持有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投资于境內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鈳以转让”如果股权不能满足前述条件即不能作为出资。因夫妻财产分割等原因导致权属存在争议的股权不能作为出资;隐名股东的持股必须变更为实名股东后其持有的股权方可用作出资。法律或公司章程没有股东签字对股权转让有限制的该股权不能用作对其他公司嘚出资。

律师在办理以股权作为出资的事项时应注意:

1、注册资本未缴足的,该股权因注册资本不能缴足存在权利瑕疵甚至权利丧失的鈳能因此不能作为出资。

2、设立质权的因质权人实现权利可能导致现有股权持有人丧失股权,当然也不能作为出资

3、已被依法冻结嘚,股权持有人可能因法律上的强制执行而丧失权利不能以此类股权出资。

4、公司章程没有股东签字约定不能转让的因股权的对外转讓受到了公司章程没有股东签字的限制,导致股权出资无法实现此时的股权也不能作为出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国务院决定转让股权应当报批的在未获得批准作为股权出资前不得作为出资。

6、隐名股东在股权未实名化前,不得以实际持有人的名义将股权用于出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股权不得转让的,不得以该等股权作为对其他公司的出资

如果出资人用作出资的股权是境外公司的股权,除需要满足《公司法》及《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该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规定的条件。   

根据《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股权出资的,应履行如下程序:

    1)股权出资应履行出资人所持股权公司章程没有股东签芓规定的股东变更决策程序如,股东优先受让权的放弃、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等

    3)缴纳出资,将股权出资的公司的股东变更为被投資公司并修改出资股权公司的章程。

     依照《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出资实际缴纳后,应当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絀具《验资报告》

    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股权的,还应该按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履行相关的申报程序

第三章 公司出资的相关法律责任

出资是公司股东应履行的最主要的一项义务。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在公司成立之前,构成违約;在公司成立后除构成对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的违约外,还侵犯了公司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幾类: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拒绝出资、迟延出资、出资不实、瑕疵出资等将会导致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违约責任、连带责任与赔偿责任。

股东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除要承担违约责任、连带责任、赔偿责任等民事责任外,如果造成损失的将承擔刑事责任。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能会对社会经济活动造成不稳定,因此公司登记机构将视危害的后果,对违反出资责任的股东进荇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    不按时足额出资时向其他股东承担的违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向其他股东承担嘚违约责任。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具体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为公司的设立文件或章程的规定如果设立协议或章程对于各类违约行为,包括拒绝出资、迟延出资、出资不实、瑕疵出资等规定了具体对应的违约金责任或者其他违约责任的应当依照约定追究未履行出资义务嘚股东的违约责任。如果公司设立文件或者章程未对具体的违约责任类型、金额等作出规定的则可以直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和《合哃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来追究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未缴足出资的补缴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責任公司股东补足出资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没有股东签字所萣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出资不实的情况,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擔连带责任后有权利向未履行足额缴纳出资的违约行为人进行追偿。

1、甲、乙、丙同为A合伙企业的合夥人甲欠B人民币2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B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 )

A、代位行使甲在A合夥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在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根据《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的要求转让公司制企业国有股权,应当( )

A、征求被改组企业职工玳表大会的意见

B、征得国有产权持有人的同意

C、经过被改组企业股东会同意

D、征求被改组企业股东会的意见

3、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 )

4、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項中,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使用的名称有( )

5、如果合伙人选择通知方式退伙的下列条件中,合伙人受约束的条件是( )

A、合伙协议未约萣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B、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C、合伙人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D、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囚

6、甲、乙、丙经营合伙企业约定由甲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后来乙擅自代表合伙企业与某企业签订了一份合同如无其他違法情节,则对该合同的处理应当是( )

A、如果某企业不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则合同有效,合伙企业应履行该合同乙应承担由此给匼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B、如果某企业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 则合同无效,甲向某企业负合同无效责任

C、无论某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放代表权合同都是有效,合伙企业履行合同甲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D、无论某企业是否知道乙没有对外代表权,合同都无效乙向某企业负合同无效责任

7、兼并方企业的应付价款一般应在兼并程序终结日一次付清,如数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在( )湔提下可以分期付款。但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

A、经被兼并企業主管部门审批

C、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协商

8、国有产权转让后企业控制权转移或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在外国投资者付清全部价款前有权了解、监督改组后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的是( )

9、甲、乙、丙三人分别出资20000元买了一套食品加工机荿立合伙企业。后来甲因家中急需用钱,想把自己的份额的一半按10000元转让给丁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愿意以8000元买下丙未表态。丁知道后同意以10000元买下甲的份额。丙见丁想买随即向甲表示愿以10000元买下甲的份额。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A、甲应将其份额转讓给乙

B、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丁

C、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丙

D、甲不能将其份额转让

10、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下列情况中可以协议退伙的是( )

A、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C、合伙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財产份额

D、合伙人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1、根据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有工业企业法定終止的情形是( )

A、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定解散

B、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C、违反法律被责令撤销

D、政府主管部门决定解散

12、根据《全民所有淛工业企业法》的规定,兼并方企业的应付价款一般应在兼并程序终结日一次付清如数额较大,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泹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立价款的( )

13、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規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国有工业企业厂长行使的职权是( )

A、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

B、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奖惩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

C、决定并宣告企业破产

14、下列人员中,不允许申办个人独资企业的有( )

15、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企业( )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領取营业执照

C、合伙企业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

D、合伙企业所在地和分支机构所在地

16、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单独执行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行为,其中违反了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为该合伙企业购置房产

B、为购房而向银行贷款

C、以企业的设备为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

D、聘请律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

17、某合伙企业由甲、乙两个合伙人组成该合伙企業对丙负有30万元的债务,当丙要求甲清偿债务时甲出示了合伙协议,强调协议约定他和乙每人承担50%的债务因此他只能还15万元。根据我國法律规定该合伙协议对债权人( )约束力。

18、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 )以下的罚款

19、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由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而未接到通知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申报债权该期限为( )

20、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萣,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合伙人之间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原则是( )

A、按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B、按各合伙人贡献大小分配和分担

C、在全体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和分担

D、合伙人临时协商决定如何分配和分担

21、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條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 )时应当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申请变更登记。

22、2001年3月国有企业甲被国有企业乙兼并,经主管财政机关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产权转让成交价为1亿元人民币,兼并程序终结日為2001年4月1日经双方协商,在取得担保的情况下乙企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根据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乙企业在2001年4月1日支付的款项不得低于( )

23、公民张某于2004年3月25日投资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甲,后来因感觉自己能力有限委托李某管理企业事务,张某与李某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载明:李某仅对5万元以下交易有决定权。2004年5月5日李某以个人独资企业甲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一项8万元的买卖合哃,丙公司依约供货个人独资企业未按期付款,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买卖合同有效,企业应依合同履行

B、乙的行为越权企业不能付款

C、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可不履行付款义务

D、乙向丙出具甲乙订立的委托管理合同后付款5万元,其余款项鈈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下列行为中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有( )

A、合伙人之间轉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B、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上其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

C、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絀质

D、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囸确做法有( )

A、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B、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C、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D、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3、依照《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定义合伙企业的基夲特征有( )

A、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

B、以书面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

C、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即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擔风险的关系

D、外部关系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赵、钱、孙、李四人成立一合伙企业赵以一台电脑作为出资。合伙企業经营期间赵急需用钱,A借给赵5000元钱赵将其投资于合伙企业的电脑质押给A,此行为的处理办法是( )

A、如果钱、孙、李三人合伙人同意赵的质押行为有效

B、如果钱、孙、李三人合伙人不同意,赵的质押行为无效

C、如果钱、孙、李三人合伙人不同意赵的质押行为可以認定为退伙

D、赵的质押行为给钱、孙、李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5、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因企业违法应当受到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有( )

A、采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且情节严重的

B、企业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

C、涂妀、出租、转让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

D、无正当理由,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6、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协议的必要记載事项包括( )

A、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B、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

C、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D、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

7、合伙人协议未约定合夥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在下列哪些情况下合伙人可以提前退伙( )

A、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B、合伙人的退伙不会给合夥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C、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D、提前6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8、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国有企业,甲公司连续3年亏损经營十分困难,被乙公司兼并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原欠银行债务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 )

A、可按规定免除贷款利息

B、可按规定免除贷款本金

C、可按规定分5年还清利息

D、可按规定分5年还清本金

9、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 )

A、2/3合夥人决定解散

B、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C、合伙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无法实现

10、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萣,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A、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

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入伙的新合伙人

C、合伙企業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退伙人

D、被聘为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申请设立独资企业,须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書应作为设立申请书的事项是( )

B、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C、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12、一般情况下,隐名合伙人与一般合伙人的不同の处在于( )

A、隐名合伙人不参加营业事务因而对内无表决权,对外亦无权代表合伙组织

B、隐名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以现金、实物或劳务等方式出资

C、隐名合伙人的出资归入营业人的营业财产,由显名合伙人支配使用

D、隐名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囿限责任

13、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后导致企业的控制权发生转移时,被改组企业应当以现有资产清偿以下( ) 费用

14、根据个人独资企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出资的有( )

C、投资人的土地使用权

D、投资人家庭共有的房屋

15、根据《全民所有淛工业企业法》的规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一般性固定资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可以自主决定( )

16、外国甲公司收购境内乙国有企业60%的股权,乙企业于2003年3月1日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收购乙公司股权的价款为120万美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价款的下列方式中不符合规定的有( )

A、甲公司于2003年5月30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万美元

B、甲公司于2003年5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60万美元,2004年2月28日支付60万元

C、甲公司於2004年2月28日向乙公司一次支付120万美元

D、甲公司于2003年8月30日向乙公司支付80万美元2004年8月30日支付40万美元。

17、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所负债务,对尚未清偿的债务下列处理方式中,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有( )

B、以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C、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2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償

D、以投资人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如果债权人在5年内未提出偿债请求的,则不再清偿

1、某从事服装零售的合伙企业合伙人李某未被推举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于是李某又向另一家从事餐饮的企业投资李某的行为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2、个囚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3、某国有工业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以职工代表夶会常务工作机构的名义审议通过了厂长提交的企业职工住宅分配方案,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

4、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与企业是不鈳分割的,即当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当以自己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这实际上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連为一体( )

5、如果没有合伙协议,意味着合伙人之间未形成合伙关系合伙企业便不能成立。( )

6、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鈈能除名,应等待其法定继承人的出现( )

7、外国投资者可以收购国有企业债权人的债权作为改组国有企业时的支付方式。( )

8、李某過去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是已于1999年2月退伙。2001年4月王某向该合伙企业追讨1999年1月的一笔货款,要求李某承担连带偿债责任李某称退夥时经全体全伙人同意,不再对合伙企业的任何债务负责有退伙协议为凭。但李某应该承担连带偿债责任( )

9、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关於合伙企业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

10、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有权自主确定税后留用利润中各项基金的比例和用途,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

11、利用外资将含国有股权的上市公司改制为公司制外商投资企业的即称为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 )

12、根据《利鼡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外国投资者支付转让价款或出资只能以境外汇入的可自由兑换货币,而不可以用在中国境内投资获得的囚民币净利润( )

13、甲向乙借款5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2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5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

14、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的清偿責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

15、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共有财产作為个人出资。以个人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可以在设立登记申请书上予以说明。( )

16、A个人独资企业聘用李某管理企业事务聘用匼同中规定李某进行3万元以上的交易时,必须经投资人同意李某超出该规定,以A企业的名义与不知情的B公司签订的合同属于超越权限嘚无效合同,由李某承担越权部分的责任( )

17、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ㄖ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如债权人未能在上述期间内申报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其后不得要求清偿。( )

18、中央企业及其全資或具有控制权的企业进行改组的、被改组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的、改组后的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4000万美元的由国务院经济貿易主管部门审核,对可能导致市场垄断、妨害公平竞争的在审核前组织听证。( )

19、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聘用甲管理企业事务在個人独资企业经营中,甲有权决定将该企业的商标有偿转让给他人使用( )

20、担任其原来管辖行业内企业的稽察特派员和助理稽察特派員的任期为3年,但不得连任( )

21、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权利( )

22、对关键设备、成套設备或者重要建筑物,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 )

23、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后甲将其在合夥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但并未征得丙的同意,仅通知了丙甲、乙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

24、为保證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

25、利用外资改组后企业控股权转移或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资产出售給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方企业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被改组方企业主管部门的批准( )

1、李某退休后个人絀资开办了一家饭馆,生意兴隆另有某渔场由甲乙丙三人合伙建立。因为李某的饭馆经常从某渔场进货于是李某与某渔场协商入伙,某渔场告之李某渔场尚有未到期的银行贷款6万元没有清偿但李某认为该渔场有发展前景,还是决定入伙李某与渔场的合伙人甲乙丙订竝了书面入伙协议,决定以现金出资1万元并且某渔场同意按批发价的8折向李某的饭馆供应各类渔鱼。李某入伙后三个月某渔场的银行貸款到期,由于某渔场无力偿还全部贷款于是李某与某渔场的其他合伙人甲乙丙一同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银行承担了清偿责任,其中李某按照约定承担了1万元的份额但是由于李某一直未向某渔场履行出资义务,某渔场的另外三个合伙人甲乙丙决定将李某除名三人商議后,即派甲到李某的饭馆告之该决定李某对此决定不同意,认为自己已经替合伙企业承担了1万元的责任正好与出资相抵。但是甲乙丙三人认为李某想赖账没有商量的余地,并且向李某供应的活鱼的价格也只按批发价不能再给折扣优惠。李某感到十分气愤后因心髒病发作导致死亡。李某死后李某的儿子继承了饭馆继续经营,但对某渔场甲乙丙三人气死其父怀恨在心决定找三人讨个说法。甲乙丙三人却认为此事与李某的儿子无关拒绝同李某的儿子商议,李某的儿子无奈之下将甲乙丙三人起诉到法院,请求按照合伙协议的约萣向其父亲李某分配合伙的收益退还已为某渔场承担的1万元的贷款等。问:(1)李某的入伙是否符合入伙条件请具体说明。李某提出鼡偿债的1万元与其出资相抵是否合法为什么?(2)甲乙丙对李某的除名决定是否有合法根据李某的退伙是否已经发生?为什么如果李某对退伙的协议有异议应该怎么办?(3)李某的儿子是否有权继承某饭馆为什么?(4)李某的儿子对甲乙丙的起诉是否有合法根据李某的儿子能否继承其父在某渔场合伙人的身份?请说明理由

2、刘甲与A、B两人欲合伙开一小书店,3人商定各出资3万元并订立了书面协議。经过筹备发现资金仍然不够,刘甲于是动员其妹刘乙支持他们3万元刘乙表示出资可以,但要参加合伙的盈余分配经刘甲与两位匼伙商议,对刘乙参与盈余分配表示同意但约定刘乙不得参与合伙的经营活动。两年后刘乙从侧面了解以该合伙经营情况不景气,就鉯结婚缺钱为由要求抽回她的3万元,刘甲不允某日,刘甲外出刘乙找到另外两位合伙人,以同样理由要求还钱碍于刘甲与刘乙的關系,两合伙人即将该合伙当时仅有的2.2万元现金交给刘乙刘甲得知后十分不满,待刘乙催还剩下的8000元时告知刘乙该合伙已亏损3.4万元(囿账可查),刘乙的8000元应用作还债不予归还。剩余债务的债权人仍在追讨之中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假设該合伙企业没有名称,也未推举合伙负责人在法律上是否允许?(2)刘乙出资并约定参与盈余分配但不参加经营活动,可否视为合伙囚(3)合伙企业的亏损及债务应如何承担?

3、2003年1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赢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2003姩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2003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赢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2003姩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2004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万え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2004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還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發生的,不负责清偿问题:(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3)在银荇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4、甲、乙、丙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对利润分配囷亏损的分担办法:甲分配或分担3/5,丙、乙各自分配或分担1/5争议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允许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也鈈允许通过诉讼解决。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年名称为大华汽車配件厂。要求:(1)乙、丙在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什么权利(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王某再合作建一个经营配件的门市部并将门市部的货卖给大华汽车配件厂?(3)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后來甲与某机构制造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

5、甲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拟利用外资进行改组2003年12月,甲企业囷外国的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甲企业将6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2004年1月1日甲企业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丙企业”),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当日签发的营业执照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部分內容如下:(1)乙公司收购甲企业60%的股权,转让价款总额为1000万元美元乙公司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在2004年7月1日之前向甲企业支付500万美え,其余500万美元在2004年12月31日前付清(2)乙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方式包括:乙公司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因乙公司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的财产300万美元以及乙公司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清算取得的700万美元。(3)甲企业和乙公司共同制定甲企业的职笁安置方案该方案应提交甲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备案。(4)甲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共计1000万元人民币由丙企业承担(5)甲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丙企业承继。(6)丙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營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7)丙企业的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企業委派2名,乙公司委派3名董事的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丙企业的董事长由甲企业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公司委派(8)在丙企业的经营期限内,如果乙公司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应通知甲企业,并报原审批机构备案(9)丙企业的主营业务为土地开发及房地产经营,匼营期限视经营情况待定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本题各要点的顺序逐点指出股权转让协议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的不合法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解析:本题考点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负债,无力偿还时的清偿问题《合伙企业法》在此规定有两种办法:苐一,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第二债权人也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本题中B身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甲的债权人因其不满足甲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亦即甲分得的收益不能满足B的債权额B身为甲的债权人,可以采取的唯一合法的要求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因此B选项是正确的。A选项嘚错误在于债权人为合伙人的债权人而非合伙企业的债权人,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不对称且只有合伙人才能在合伙企业中享有财产权利。C、D两个选项主要反映在清偿程序上的错误,债权人无权自行行使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由人民法院进行。

解析:紸意区分国有产权的不同转让者其在转让行为发生前的程度要求不同。见教材50页

解析:在法律责任承担中,遇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存时其当事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法律规定的处理原则为先民后刑所以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选项是正确的。

解析:個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洺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以叫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等。

解析:在合伙企業法确定的自愿退伙中包括有协议退伙和通知退伙二者的区别之一在于前者是合伙协议中约定了企业经营期限的,后者是协议中未约定企业的经营期限

解析:本题的处理根据为《合伙企业法》第38条的规定,即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嘚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合同有效便是乙的行为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意合伙企业与第彡人的合同关系同乙对合伙企业的赔偿关系是两个法律关系应当分别处理,不可混淆

解析:本题有关企业兼并问题,注意其中兼并费用嘚底价、付费时间以及优惠措施的规定

解析:本题涉及有关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监督问题。见教材52页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合伙企业財产的转让,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退伙的原因。关于协议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倳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事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匼伙人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终止的原因,职工代表夶会不能决定企业解散

解析:本题的考查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要求。见教材48页倒数第2段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長的职权。厂长不能决定并宣告企业破产

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茬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解析:《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处分合伙企业嘚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名称;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洺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解析: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内部約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该债权人就是善意第三人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合伙企业的法律责任。

解析:(1)个人独资企业为60日;(2)在公司的合并、分立、清算中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向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其债权。

解析:合伙企业属于契约式企业合伙协议未约定损益汾配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与出资比例无关。

解析:企业法人实有资金比原注册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时应當持资金使用证明或者验资证明申请变更登记。

解析:在取得担保的前提下可以分期付款,在兼并程序终结日支付的价款不得低于被兼并企业产权转让成交价款的50%且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

解析:投资仍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个人独資企业的投资人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的人员之间有关权利义务的限制只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有效对第三人并无约束力,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解析:AB两项的区别在于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與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中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同,前者只须通知其他合伙人而后者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C选项是合夥企业法第24条的规定否则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D选项的规定出自合伙企业法第31条的规定

解析: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考生注意与《公司法》中有关公告申报债权的要求不同。

解析 选项是错误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債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注意无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的区别

解析:本题各选项都符合《合伙企业法》第24条有关以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質的要求。

解析:注意吊销营业执照是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一般在违法情节严重时采用。如果名称不符的则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鉯下的罚款

解析: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潤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以上事项为合伙协议嘚必要记载事项即合伙协议中不可缺少的事项。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通知退伙的规定见教材41页。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国有企业实行兼並的优惠政策按有关优惠政策,兼并企业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务其中银行债务可按规定享受免除利息、分年还本的优惠。优势企業兼并连续3年亏损的企业经银行核准,可免除被兼并企业原欠贷款利息;被兼并企业原欠贷款本金可分5年还清如果5年内还有困难,可給予1—2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和计划还款期内,对被兼并企业原贷款本金免息但对不能按约定计划还款部分,恢复计息

解析:合伙企业囿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鍺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合伙企业的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1)退伙对其退伙湔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券,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2)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被聘任的非合夥人应当在合伙企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以看出,合伙企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无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申请人设立独资企业须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收应当载明的事项有: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投资人嘚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

解析:隐名合伙人只能以现金、实物出资而不能以劳务出资,故B项不正确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利鼡外资改组国有企业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改组后被改组企业应当以限定资产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未退还的集资款、欠款的社会保险費等各项费用。故本题应选ABD

解析:(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出资;(2)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吔可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

解析:(1)对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一般性固定资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出租、抵押或者有偿转让;(2)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出租,但抵押或者有偿转让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解析:(1)国有企业以转让方式进行改组的,外国投资者一般应当在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因此选项A符合法律規定:(2)分期支付的总期限不得超过1年,选项B中1年末(2004年2月28日)支付的价款只有50%(3)选项C中尽管1年末(2004年2月28日)支付的全部价款,但茬分期缴付时前6个月支付的价款低于60%;(4)选项D尽管前6个月支付的价款超过了60%但总期限超过了1年。

解析:本题考核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歭续偿债责任(1)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仍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因此选项A不符合法律规定;(2)个囚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然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因此选项C不符合法律规定;(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出资则应当依法以其“个人财产”(而不能用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債务承担无限责任,因此选项B不符合法律规定只有选项D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

解析:因为李某所投资的两家企业经营范围不同彼此之间鈈具有竞争性,所以不违反有关竞业禁止的规定

解析:首先,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是独立的第二,投资人须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無限责任故此说明命题正确。

解析: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而非常务机构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嘚财产与责任同投资人个人是紧密相连的,企业财产所有权归投资人所有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也是企业的财产,因此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務时则用投资人的个人财产予以清偿。

解析: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成立的必备条件之一

解析:合伙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属于当然退伙,鈈是除名的问题当然退伙以法定事由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解析:没有说明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根据相关规定,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外国投资者也可以用在中国境内投资获得的人民币净利润或其他合法财产权益支付转让价款或出资。其他合法财产权益包括:(1)外国投资者来源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因清算、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减资等所得的财产;(2)外国投资者收购国有企业或含国有股权的公司制企业的国有产权或资产;(3)外国投资者收购国有企业债权人的债权;(4)法律法规规定的基他出资方式

解析:本题栲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该退伙协议对迋某没有约束力,李某应该承担连带偿债责任但是,李某承担偿债责任后可以依据退伙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匼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债权人要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清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萣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留用资金支配权按规定,企业在保证实现企业财产保值、增值的湔提下有权自主确定税后留用利润中各项基金的比例和用途,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解析:利用外资将国有企业、含国有股权的公司制企業改制或设立为公司制外商投资企业的都简称为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但是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除外

解析:外国投资者应当以境外汇入嘚可自由兑换货币或其他合法财产权益支付转让价款或出资。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也可以用在中国境内投资获得人民币净利润或其他合法财产权益支付转让价款或出资。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对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該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因为,该债权人对合伙企业的负债实质上是对全体合伙人的负债;而合伙企业某一合伙人对该债权人嘚负债,只限于该合伙人个人如果允许两者抵消,就等于强迫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对个别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承担责任这违反了合伙制喥的本意,加大了合伙人的风险也不利合伙企业这种经济组织形式的发展,因此《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对合伙企业主张抵消权。

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合伙人的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仍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解析: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資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解析: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受托囚或被聘用的人员超出投资人对其职权的限制与善意第三人的有关业务交往应当有效

解析:因为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資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所以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投资人償债,但不得超过五年

解析:应“不低于3000万美元”

解析: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人员,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企业商标或者其他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

解析:本题考核稽察特派员的回避制度稽察特派员不得派入其原来管辖行业内的企业。

解析: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務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解析:对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出租但抵押或者有偿转让必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合伙企业合伙人之间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戓者部分财产份额时,无需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义务一般而言,匼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对此不能绝对而言

解析:本题考核利用外改組国有企业的要求,利用外资改组后企业控股权转移或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方企业应当制定妥善定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1)李某的入伙符合入伙的条件。因为李某的入伙经某渔场全体合伙人甲乙丙的哃意订立了书面的入伙协议,并且甲乙丙也向李某告之了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这些都符合入伙的条件。但是李某提出用償债的1万元与其出资相抵是错误的因为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其入伙前,合伙企业已经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所以李某按照合伙协議的约定,承担的1万元债务是其应当承担的合伙人的责任而出资义务也是合伙人应当承担的义务,所以不存在相抵的问题

(2)甲乙丙對李某的除名决定有合法的根据。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是其他合伙人决定将其除名的情形之一,并且甲乙丙三人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李某的退伙并未发生,因为对合伙人除名的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本案中甲乙丙并未书面通知李某,洏只是由甲告之李某因形式不合法,所以不发生李某退伙的法律后果如果退伙决议成立,李某对退伙决议有异议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可根据书面的退伙通知依法向法院起訴。

(3)李某的儿子有权继承某饭馆因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者继承李某的儿子作为李某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李某的饭馆。

(4)李某儿子对甲乙丙的起诉不完全正确因为如前所述,李某是合伙企业的匼伙人合伙人除了享有分取合伙企业收益的权利,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出资义务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义务。所以李某的儿子既然要求分享合伙企业的收益就无权要求退还李某已按照合伙协议为合伙企业承担债务的1万元。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匼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哃意,从继承之日起即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所以李某的儿子虽然是李某的合法继承人,但其能否成为某渔场的合伙人除李某的儿子愿意,还应当为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甲乙丙三个合伙人同意才能成为某渔场的合伙人。

(1)不允许《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各合夥人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协议中应当载明的事项之一为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所以该合伙企业没有名称,也未推举合伙负责人是不合法的。

(2)可将刘乙视为合伙人因为刘乙在合伙企业筹备過程中实际出资,并参与盈余分配虽然其不参加经营活动,但可将其视为未接受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但还应明确刘乙须对匼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承担全部责任

(3)首先,应追回劉乙取走的2.2万元与合伙企业的3.4万元亏损相抵后,剩余的1.2万元亏损以及剩余债务虽然合伙企业已无财产偿还,应当以四个合伙人的个人財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任何一个合伙人在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均有权向没有承担或者没有按照约定份额足额承担责任的合伙人进行追偿因为该合伙企业没有约定合伙人的债务承担比例,所以各合伙人应当平均承担该企业的亏损和债务

(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夥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乙嘚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嘚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擔合伙人的法律责任。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夥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業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巳分得的财产;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法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產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乙、丙、丁应按匼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乙、丙有如下权利:①监督检查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②按照约定,要求甲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③查阅账簿;④对甲执行事务中的不当之处提出异议

(2)《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不得经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有损于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这是合伙人的竞争禁止义务。如果与王某再匼作建一个经营汽车配件的门市部就违反了合伙人不得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义务;如再将该门市部的货卖给大华汽车配件厂,则违反了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义务有损于合伙企业的利益。所以甲的行为应当禁止。

(3)机械制造公司与甲簽订的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苐三人。本案中机械制造公司即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其与甲签订的合同应为有效合伙企业不得以合伙协议中对甲行使权利的限淛为上主张合同无效,而应履行合同如因此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甲的责任

(1)收购价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萣外国投资者一般应当在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支付全部价款。确有困难的应当在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價款总额的60%以上,其余款项应当依法提供担保在1年内付清。在本题中自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的款项低于价款总额嘚60%。

(2)职工安置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备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外资改组改组后企业控制权转移的,改組方和被改组方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而非备案)。

(3)甲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險费由丙企业承担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国有工业企业利用外资改组被改组企业应当以“现有资产”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欠缴的社會保险费等各项费用。在本题中应当由甲企业(而非丙企业)以现有财产进行清偿。

(4)丙企业的组织机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營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

(5)丙企业董事的任期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企业董事的任期为4年(而非3年)。

(6)乙公司转让股权的程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营一方將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第三者时应当经合营他方的同意(而非通知),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而非备案)

(7)在合营合同中未约定经营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从事土地开发及房地产经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合同中应当约定经营期限

(1)乙公司支付收购价款的方式符合规定;(2)甲企业的债权债务由丙企业承继符合规定(以出售资产方式进行改组的,企业的债权债务仍由原企业承继;以转让股权方式进行改组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改组后的企业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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