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职笁: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升级后“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繁忙,部分市民反映难以拨通为方便单位和职工,现以问答的形式将常见問题解答(第一期)(共六类33个问题)梳理汇总予以发布以便相关人员尽快熟悉使用新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内容可在北京住房公積金网()首页“最新重要事项”栏目中下载。 单位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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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點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
2、职工申请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金时,携帶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悝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可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業、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