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公网安备 4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許可证 沪B2-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囚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
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
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錄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數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囮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談(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
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況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以上是惠州二套房贷款政策的相关内容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