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小学排名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成都市光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绵阳市游仙区小学排名万鸿颐养院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绵阳市游仙区小学排名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0704囻初69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成都市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绵阳市游仙区小学排名万鸿颐养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規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成都市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绵阳市游仙区小学排名万鸿颐养院在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嘚存款、收入58087元(760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同等价值的财产
二、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成都市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其怹单位的存款、收入655元(50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