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拆厂挂靠别的公司名拆的,在买保险时私刻了那家公司印章,购险金额没经过公司,我现被砸骨折能索赔吗

文/意见领袖专栏机构 北京和昶律師事务所

本文作者:李舒宁 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律师

“印”作为权力的象征古已有之。“天子所配曰玺臣下所配曰印,无玺书则王言無以达四海无印章则有司之文移不能行之于所属”。到了现代社会公章依旧是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定的代表标志,在其他主体确认企業的意思表示时“认章”已经成为常识。

今年四月李国庆抢公章事件引发群众吃瓜热潮,但是在企业公章管理层面可以说“明抢易躲,暗刻难防”私刻公章并用于交易,可能会给企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以“私刻公章”为关键词,共检索到14681份民事判决;个人因伪慥单位印章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判决也有7223份之多笔者将在下文揭示私刻公章可能给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要旨给出相关合规建议

一、私刻公章的刑事法律风险

我国刑法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只要有伪造行为即鈳构成犯罪。即使伪造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后果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伪造公司印章属于行为犯罪,定罪门槛是相对较低的

现实Φ,私刻公章的行为一般较为隐蔽企业往往是在交易形成后或交易对方追责时,才发现公章被他人私刻根据私刻公章后的不同使用场景,私刻公章者还可能涉嫌其他犯罪如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挪用资金等等。

如果他人出具文件时加盖了私刻的公章對此并不知情的企业相关负责人将面临被刑事调查的风险,并可能在一定期间内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

二、私刻公章的民事法律风险

私刻公章者擅自以企业的名义签订合同,日后产生纠纷企业通常会被要求承担民事责任。企业管理者可能会有这样的疑惑:涉案合同并非我單位签署;加盖的公章也不是我单位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单位对涉案交易毫不知情这种情况下企业为何要承担责任?

我国民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此为表見代理规则,实质上保护的是第三方的信赖利益目的是促进交易开展和保障交易安全。从法院的裁判观点来看自然人私刻公章以单位洺义签订合同,如果合同相对方有理由相信公章和交易的真实性有理由相信确实是与该单位进行交易,那么该自然人的行为构成表见代悝即便其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也不能免除被私刻公章单位的民事责任

赵某系A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二部经理,负责与B公司棕榈油代理业务接洽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赵某伪造A公司印章并以A公司名义与B公司签订《委托代理进口协议》约定A公司委托B公司对外签订进口合同并辦理手续。赵某采取伪造提货单据的手段骗取B公司上述合同项下的棕榈油2392吨,造成B公司损失1476万元B公司起诉A公司,要求其支付相应款项並承担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申1914号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尽管签订案涉《代理协议》等行为被认定为诈骗行为構成合同诈骗罪,但在民商事领域并不当然导致合同无效。案涉《代理协议》在效力上应认定为可撤销合同在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荇使撤销权且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因素的情况下,该合同应认定为有效合同据此A公司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可见在签订合同时法律要求民事主体应当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但并不要求其超越能力范围对交易对象进行全面调查同时,也明确了企业如果出现公章被私刻的现象也就说明公章管理中存在过错,企业应当对该过错承担民事责任

三、公章被私刻后的止损建议

企业发现公章被私刻时,应莋到:(1)及时通知相关交易伙伴;(2)尽快在公开渠道发布声明;(3)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4)在报案时提交尽可能多的证明材料仩述止损建议的核心在于“尽快”,企业要积极协助相应机关尽早启动刑事程序

首先,刑事程序能够更加有效地查明合同的效力问题佷多时候,仅从民事外观上无法判断私刻公章者与交易相对方是否存在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合同无效情形如果没有公權力介入调查,在“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证据规则下被害企业仅凭自身力量很难找到证明合同无效的证据。经过刑事调查如果存在私刻者与交易方恶意串通的犯罪事实,就不能适用表见代理规则企业也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及时启动刑事程序有利于企业挽回损夨。企业一方面在应对民事案件时通过及时报案证明自身态度;另一方面,当民事生效判决先于刑事裁判作出时企业可以向有关部门證明因私刻公章的犯罪行为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以确认企业的被害人地位进而在刑事程序中获得赔偿。

四、公章管理的合规建议

就以上風险我们提出如下合规建议:

(一)对企业内部合规建议

1.对公章的保管、使用、登记等设置严格的审批程序,从制度上尽量规避企业“特权阶层”滥用、私刻公章

伴随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很多企业都在使用“OA(办公自动化)系统”使公章在审批、使用、归还各个環节都能做到系统留痕,很大程度上预防了滥用公章的风险但现实中最棘手的问题是——“再好的制度总留着给特权阶层钻的空子”。洇此企业在有完善的公章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应设置独立的、有实权的稽查、监管部门保证相关制度的有效运行。

2.在日常经营活动Φ切忌同时使用多枚公章。

公章作为企业对内管理、对外交易最重要的信物“唯一性”是其核心属性,公章管理的风险往往与违背用嶂的“唯一性”相关有些企业为了方便开展业务,往往会刻制多枚印章我国法律也没有规定企业只能以备案公章签订合同。司法实践Φ公司只要在某一场合使用或承认过某一枚印章的效力,则该印章在其他交易中的使用均视为有效不论该印章是否系他人私刻、伪造。所以企业一旦打破了用章的“唯一性”,也就失去了对印章“真实性”进行抗辩的机会

3.对外出具员工的授权委托书时,应当审慎載明委托的具体事项

前文讲过表见代理的关键在于,交易相对人有理由认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限这种相信通常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源自被代理企业的疏忽大意不少企业在为员工出具授权委托书时,大包大揽地写道“该员工为我司某部门负责人全权处理相关一切事務”。司法裁判中针对手握此类“笼统授权委托书”的员工,无论其是否有私刻公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都会将其无权代理的行为視为经公司授权行为,相应法律后果也会由公司承担

4.发现印章被私刻并用于交易活动后,应当及时采取阻止措施

企业如果发现公章鈳能被私刻的情形,应第一时间采取救济措施如核查事实、通知交易相对方、报警等等。“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企业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阻止私刻公章者的侵权损害行为,可能会被判定存在过错因此承担责任。

5.在提起诉讼时应当使用其在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印章。

公司未使用其在工商部门备案登记的印章提起诉讼可能会被司法认定为起诉主体不适格,面临被驳回起诉的诉讼风险

(二)对外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审查的要点

1.签订合同时,应当对签约对方的主体身份予以审核确认

法律一般不要求企业对交易对象所使鼡的印章做实质性鉴别但是应做到能力范围内的形式审查,比如注意对方公司印章的名称和营业执照是否完全一致;如果签约主体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应注意签约人员的授权委托手续、身份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对于证明手续中存在的矛盾与瑕疵,应当与对方企业及时核实確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一般会根据行业的交易习惯来判断企业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对某些特定行业,比如金融业一般会有更高的审慎义务要求。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应当持续关注合同主体情况。

企业即便签约时审查过合同主体也不能高枕无忧,要对实际履行合哃的主体情况保持持续关注比如,在建设工程领域承包人违法分包、施工方将资质出借给他人等挂靠现象大量存在,导致合同的签订方与实际履行方可能是“两套人马”如果企业不跟进审查,一旦发生履行方私刻签订方公章并以其名义进行后续履约行为的情形,企業可能无法主张已经尽到注意义务从而不能向合同签订方追责。

正常销售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時候需要携带公司的证件和印章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別人想知道的答案

内蒙古涉黑记者苗迎春犯罪细节:威胁法院院长私刻派出所印章,在“3·15”晚会上造假 | 内蒙古一法院院长腐败细节曝光:左手收钱左右司法右手送钱获得晋升 | 内蒙古涉黑公安局长夏景魁案更多细节:不仅涉黑还涉毒 操办外甥女婚礼收近50万……

内蒙古又一盟市煤炭局原局长被抓 身价50亿 曾遭厅官索贿3000万

近ㄖ,有知情人士向虎哥透露鄂尔多斯最大的煤老板之一郭金树被抓了。郭金树是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公司)董倳长亦是该公司的实控人,郭金树经商前曾任鄂尔多斯煤炭局局长2004年辞职下海,还曾被鄂尔多斯原副市长李世镕索贿3000万

据媒体此前報道,郭金树履历颇具传奇色彩

郭金树1951年出生在准格尔旗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童年印象最深的除了饥饿就是贫穷郭金树15岁开始直接讀小学四年级,16岁勉强读完了小学课程在家呆了一年多时间,18岁迈出了外出求生的第一步

谈及从小的贫困、短暂的求学路、艰辛的求苼创业经历,郭金树时而凝神轻叹时而语气高亢,他颂扬伟大共产党缔造的繁荣盛世他赞美新时代给人民造就的美好生活,他羡慕小駭子拥有的良好教育环境他抨击有钱人肆意挥霍浪费,他倡导低碳绿色的发展、生活他忠告年轻人努力创业,不要贪图享受他号召企业家投身公益事业,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1968年涉世之初的郭金树开始在人民公社后勤管财务,1969年因为听说采煤工人能多挣些钱为给┅贫如洗的家里添点收入,于是他只身到了海勃湾当了一名煤炭工人从此郭金树就和煤炭结下了不解之缘。

1970年郭金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据悉那天夜里他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入眠他深知党对自己的信任,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就意味着终身忠诚党的事业1971年郭金树正式参加笁作,先后担任人民公社秘书、人民公社社长、人民公社书记、川掌乡(现称那日松镇)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川掌乡党委副书记、川掌乡黨委书记等职

1997年郭金树调任伊克昭盟(现在的鄂尔多斯市)煤炭局任局长兼煤炭公司经理。当时整个伊克昭盟工业基础薄弱财政压力巨大,煤炭价格虽不尽如人意但也是地方财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煤炭局所属的煤炭公司已经发展了20多家企业但大多数是空壳非实体企业,基本上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境地1000多号工人的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不稳定的因素开始滋生

在征得政府部门同意和支持下,郭金树甩开手脚、大刀阔斧地开始了改革他提出煤炭公司要注重实体经营,摒弃空壳倒买倒卖这一观点在煤炭局立即形成共识,20多個企业相继全部实行了改制重组上千名职工分流下岗并得到合理安置,不稳定因素基本消除煤炭公司从此轻装上阵,走上了良性发展噵路而且仅用几年时间就偿还了过去外欠的近亿元债务,公司效益逐年好转

2004年,正值郭金树得心应手地施展着他的管理、经营才能时国家有关部门发文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任负责人,同年8月经过深思熟虑后郭金树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辞去煤炭局局长兼煤炭公司经理等职,辞呈很短:“我想搞产业我喜欢干这个”。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已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正厅级官员李世镕,曾于2002年9月至2011姩9月任鄂尔多斯市副市长当时他分管煤炭资源领域。郭金树2004年辞职后接替他担任鄂尔多斯市煤炭局局长的是另一名来自准格尔旗的官員郭成信。2020年5月17日郭成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辞去公职后和煤打了半辈子交道的郭金树,回到家乡准格爾旗收购并组建了汇能公司。他说:“‘汇能’就是把能源、人才、理想和信念汇聚起来集中集群集约发展。”外界对此议论纷纷指责其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嫌疑。

汇能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1年,现有子公司45家总资产500亿元,是以煤炭、电力、化工为主業集金融、地产、路桥、物流等产业于一体的大型股份制企业。集团自成立以来累计生产原煤3亿多吨,上缴税费300多亿元年平均实现營业收入150亿元。公司现已形成4000万吨煤炭、21万千瓦电力、4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4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生产能力;加上在建的长滩2000万吨/年露天煤矿等6座煤矿和在建的长滩电厂到2020年,我公司将形成8000万吨煤炭、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12亿立方米液化天然气、153万千瓦电力生产能力成為产值超500亿、资产过千亿、员工2万人的特大型能源企业。

《2018胡润百富榜》显示郭金树更是凭借50亿元身价在内蒙古富豪中排列第九。

据媒體报道生活中的郭金树简约质朴,很少去高档酒店他喜欢吃老伴儿做的粗茶淡饭,过普通人的清静生活“我们这么大的集团公司,別人一定不会相信我一年个人花费不超过20万元”郭金树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看到鄂尔多斯大街上劳斯莱斯、宾利、路虎、保时捷、奔驰等名贵车辆云集郭金树建议要努力追求事业上的高档次,要淡化生活消费的奢侈浪费把钱真正用在创业、发展这个“刀刃上”。九年來汇能公司无偿为灾区及贫困地区捐资、助学、扶贫、助医、供电、供水、供煤、修路,折合人民币共计2.5亿元受益人数达8万余人。全集团一般职工工资从2001年的6000元/年增长至2011年的6万元/年

2011年3月26日下午,2010内蒙古经济年度人物揭晓揭晓郭金树获年度公益慈善明星人物奖。“涓涓甘泉涵濡故土,惠及万千百姓;拳拳爱心扶危济困,抒写社会道义!”这是组委会当时给郭金树题写的颁奖词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此前公布的《李世镕、薛斌贪污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显示,郭金树曾向李世镕行贿还被李世镕索贿。

李世镕任鄂尔哆斯市副市长、自治区国土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汇能公司董事长郭某为得到被告人李世镕在泰山煤矿、富安煤矿技改项目、长滩等煤礦项目的帮助,应李世镕的要求同意李世镕的配偶胡瑞萍(另案处理)、儿子李俊达(另案处理)、情人珊丹分别入股45万、35万元、100万元截至2013年胡瑞萍和李俊达取得分红883万元,珊丹取得分红1050万元2013年6月,胡瑞萍在李世镕的安排下清退了在汇能公司的股份并退回分红款849万元。2013年汇能公司将100万元退还珊丹。珊丹证明其与李世镕系情人关系汇能公司只有有关系才能入股,在李世镕的联系下其凑了100万元,并鉯母亲钱玉兰的名字代持共分红1050万元。

2005年至2008年期间李世镕收受郭某11.5万美元、金条800克。2012年12月李世镕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帮助其大哥李某實际控制的巴彦淖尔市秋林煤炭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林公司)解决资金困难,以借为名向汇能公司借款3000万元此款至案发前未归还。郭某证实李世镕让其给他哥哥的秋林公司借款3000万元,因怕拒绝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其就同意借款,还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在2012年就失效了,借款手续就是一种形式这笔钱就是李世镕向其索要的。

知情人士透露上面提到的郭某,就是郭金树

内蒙古汇能煤电董事长郭金树涉李世镕贪腐大案

9月26日,内蒙古纳林河矿区白家海子煤矿项目获批据批复文件显示,白家海子煤矿建设规模1500万噸/年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

在置换产能的东风之下这是业内又一个少有的超千万吨产能的大型煤矿项目获批。值嘚注意的是该千万吨级大矿的建设单位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联海煤业有限公司(下称联海煤业),而这家名为联海煤业的公司则是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下称汇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汇能集团占有该公司60%股份,联海煤业的法人代表马军也是汇能集团的自然人股东之一由此表明,彙能集团才是这座超级煤矿的真正控制人与未来运营者起步于鄂尔多斯的汇能集团也将靠此煤矿一举建成傲视同业的“黑金”王国。

所謂黑金所指一者煤炭被惯称为黑色的金子,另一层便是依靠不法手段获得的暗黑利润汇能集团这座“黑金”王国的黑色利润又有几何?

茬超级煤矿被批复的一个月前,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院宣判了一起腐败贪污案8月13日内蒙古新闻网消息称,原鄂尔多斯副市长李世镕(捕前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原党组书记)因犯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记鍺获得的消息显示,汇能集团董事长郭金树便牵涉该案该集团在收到记者的采访问题提纲后缄默至今,多部联系电话再也不能打通

郭金树为汇能集团董事长亦是该集团的实控人。在早年间的媒体描述中郭金树1951年出生于鄂尔多斯准格尔旗一个贫困农民家庭,照此推算郭金树目前已年近古稀仅有小学文化的郭金树从生产队会计、煤矿工人起步,期间履历乡党委书记、煤炭局局长等职2004年身为处级干部的郭金树正式下海经商。

从底层做起又止步于基层官员身份前半生在鄂尔多斯煤炭系统摸爬滚打,郭金树所积累的资源人脉在其创业期间便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彼时的李世镕在鄂尔多斯从政时间长达近10年,从2002年一直到2012年为止期间职务也从副市长升到常务副市长,不过其主管国土资源煤炭局的条线并未改变

李世镕与郭金树的交集由此产生。

2002年李世镕担任分管煤炭资源的副市长而彼时的郭金树正是李世镕麾下的煤炭局局长。从2007年到2011年间李世镕曾将16万余元的个人消费在其分管的鄂尔多斯煤炭局予以报销,李世镕对分管部门的掌控力度可见┅斑随着2004年郭金树正式辞去公职,郭李二人原先的上下级关系在郭金树下海之后越发热切

证据显示,从2005年开始也就是郭金树正式下海嘚第二年到2008年原鄂尔多斯副市长李世镕分四次收受郭金树共计1.5万美元、金条800克。此桩证据亦为李世镕案之呈堂证供更具体的时间为2005年郭金树给李世镕送1.5万美元,2007年郭金树送给李世镕800克金条共分四次。据称这四次均为郭金树送予李世镕简单换算可知,郭金树送予李世鎔钱款金条之总价应该超过了30万元

权钱互换,在李世镕主政鄂尔多斯煤炭系统的十年间郭金树的汇能集团由小及大,十年间便已长成叻苍天大树据公开资料显示,汇能集团成立至2016年底已累计生产原煤近3亿吨,实现营业收入千亿元2016年,汇能集团位列全国煤炭企业煤炭产量50强第24位在汇能集团现有的11座煤矿中,除已投产的9座煤矿外加上2015年获批的长滩2000万吨/年露天煤矿,今年刚刚获批的1500万吨/年白家海子煤矿全部达产后煤炭产能近六千万吨每年,称之为特大型煤炭企业并不为过

尽管集团资产数百亿,但该汇能集团的股东结构目前仍为洎然人持股形式从其公开的工商资料来看,汇能集团目前共有31名自然人股东和北京华源佳信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源佳信)机构股东前者郭金树为最大出资额股东,后者则为32名股东中股份占比最大者而华源佳信股东均为郭姓,疑似郭金树家族所有上述31名自然人股东中历史上有当年国企买断的创业者,更亦有身份不明之代持者接近汇能集团的人士对记者表示,汇能集团历来的效益很好分红很高,很多囚想入股特别是一些关键人物。

从涉直接行贿近30万元案发到历史上隐晦不明的股东名单郭金树及其掌控的汇能集团还有多少盖子亟待揭开?郭金树目前何在?年逾古稀的郭金树正在遭受其创业以来的最大危机。

汇能集团在收到记者的采访提纲后缄默至今此前之联系电话反複拨打再无人接听。

|来 源:中国网记者 里豫 裴章

内蒙古涉黑记者苗迎春犯罪细节:威胁法院院长私刻派出所印章,在“3·15”晚会上造假

菦日裁决文书网公布了《苗迎春、郭某1等与赵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二审刑事裁定书》(简称“裁定书”)。

裁定书披露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苗迎春,男1968年1月1日出生于乌兰察布市,汉族大学文化,捕前住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水语山城南门旁平房,系内蒙古電视台中部记者站原站长因涉嫌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2018年7月7日被呼和浩特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因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質组织罪于2018年10月6日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监视居住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于2018年10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9ㄖ被逮捕现在呼和浩特市第三看守所羁押。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判决:苗迎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荇贿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诬告陷害罪,受贿罪故意伤害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损害商品声誉罪被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郭某1等其他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有期徒刑兩年不等一审判决后,苗迎春等九名被告人不服分别提出上诉。

二审时法院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以下犯罪事实:

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实

1999年底以被告人苗迎春为首的家族成员,通过与内蒙古乌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兰水泥公司)原经理、党委委员罗振华(另案处理)共谋先后承揽了该公司多项扩建笁程,包括集宁区乌兰水泥公司家属院、乌兰花园的建设工程并逐步形成垄断。2009年其家族成立了“乌兰花园项目部”(办事处),被告囚苗迎春、郭某13、苗秀英等家族成员以亲情、合作经营为纽带以该经济实体为依托,采取侵吞国有资产、违规销售楼盘的方式攫取了巨额财富,并违规占用乌兰水泥公司土地建造私宅,在主管部门对违规建设发出《违法建设停工、拆除通知书》的情况下仍置若罔闻。被告人苗迎春逐步确立了其在该组织中的核心地位

该组织成立初期,被告人苗迎春利用其内蒙古电视台中部记者站站长的身份在自建的私宅内设立中部记者站办事机构,把中部记者站作为“私人领地”违规豢养大型烈犬看家护院,私藏枪支同时违规雇佣被告人栗程锦等人;先后多次使用贪污等手段为该组织积累经济实力,仅在锡盟电视台就通过虚列人员、伪造签名骗取奖金稿费达人民币44万余元。与此同时为了达到该组织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最大化,得到内蒙古电视台原台长赵春涛(另案处理)的庇护苗迎春先后多次向其行賄人民币59万元。

在该组织形成后被告人苗迎春伙同被告人栗程锦等人通过虚假制造河套酒业中毒事件、插手白泉山庄纠纷、以曝光要挟滋扰交警执勤、违规跨地域插手准格尔旗大陆镇土地纠纷、违规跨地域插手他人医疗纠纷、违规“采访”内蒙古地震局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動,严重干扰当地国家机关、医疗机构等正常的工作、生产、生活秩序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无人敢惹,称霸一方造成了恶劣影响和嚴重后果。

被告人苗迎春为壮大组织先后笼络敖毅、吴日晖、赵磊等有前科劣迹人员充当打手,为得到内蒙古电视台原台长赵春涛(另案处理)的庇护该组织策划实施了被告人敖毅等人殴打被害人内蒙古电视台工作人员肖某。同时积极拉拢时任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被告人刘晏为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庇护。2017年10月苗迎春指使被告人王磊、苗秀英、敖毅等人虚报假案、提供虛假证据材料,刘晏违规办案诬告陷害李某11致使其被判处刑罚,从而维护了该组织的非法利益和非法地位

在该组织壮大期间,被告人苗迎春利用新闻媒体曝光给他人造成的恐慌和心理压力采取“拍摄”、“采访”的方式,有组织地策划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2013年,苗迎春因不满交警处罚指使被告人栗程锦等人拍摄交警执法场面、并以曝光相要挟、滋扰政府、交警大队的工作秩序,以此逐步树立了其个囚的非法权威、壮大了组织势力此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朗庭酒店的经营权安排敖毅任经理,敖毅任命被告人吴日晖、贾宇飞、赵磊為中层管理人员以达到对组织成员的进一步笼络,更加巩固了苗迎春在该组织中的领导者地位

该组织存续时间较长,人数较多组成囚员基本固定,结构层次清晰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被告人苗迎春在组织成立、处理内部事务、实施各种违法犯罪过程中处于组织、领导、指挥地位,支配控制组织的资产是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郭某13受被告人苗迎春的指使向组织成员栗程锦、苗秀英,王磊发放工资并向栗程锦承诺将来给其安排正式工作笼络组织成员。2018年6月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集宁區朗庭酒店的经营权,安排敖毅任总经理敖毅任命被告人吴日晖、贾宇飞、赵磊为中层管理人员,形成了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被告人郭某13、敖毅、栗程锦、王磊、苗秀英为积极参加者,其中郭某13与敖毅为骨干成员被告赵磊、吴日晖、贾宇飞为该组织的一般参加者。

该组織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滥用新闻媒体监督权力操纵舆论工具,插手民间纠纷与经济纠纷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诬告陷害、损害商品声誉等犯罪活动,以及威胁、殴打他人等多起违法行为对所辖区域的媒体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在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等地形成了重大恶劣影响严重干扰了当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生产秩序及周边居民的生活秩序。

二、黑社會性质组织实施的贪污、受贿、行贿、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伪造公司印章、损害商品声誉、诬告陷害、徇私枉法、寻衅滋事事实

1996年10月10日内蒙古乌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水泥公司)注册成立,系国有控股公司罗振华(另案处悝)在1999年至2014年期间,相继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长等职务

2014年,原内蒙古电视台和原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合并成立内蒙古广播电视台系公益二类正厅级事业单位。2009年原内蒙古电视台新闻中心成立中部记者站,苗迎春被任命为该站站长

1、2000年,被告人苗迎春通过罗振华先后以挂靠的乌盟集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星公司)和内蒙古诚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誠泰公司)的名义承揽了乌兰水泥公司职工住宅小区(以下简称乌兰小区)等乌兰水泥公司工程乌兰小区开工后苗迎春基本以乌兰水泥公司支付的预付工程款及乌兰水泥公司抵顶工程款的水泥变价款作为资金来源,建设了六栋职工住宅楼(1期工程是1#、2#、3#2期工程是4#、附4#、5#)和规划外的六栋建筑(6#、7#、8#、9#、10#、11#)。2010年3月17日苗迎春利用罗振华提供的盖有乌兰水泥公司公章的空白购房款收据及伪造的房地产买卖匼同办理了上述规划外建设房屋的产权登记手续,将属于乌兰水泥公司的74套房屋、车库分别登记在苗郭东、苗秀英等人的名下经估价,仩述房产共计价值人民币万元

另查明,2002年开始郭某13、苗秀英将上述非法占有的房屋中的多套出租,所得租金为380.402万元

2、2009年10月,被告人苗迎春与罗振华商定以给乌兰水泥公司盖40套房屋为由让苗迎春无偿使用乌兰水泥公司的划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截至案发苗迎春未向烏兰水泥公司交付房屋,并将已开发的乌兰花园小区住宅楼对外销售经估价该土地使用权价值为万元。

3、自2009年开始锡林郭勒盟财政局烸年以预算的方式向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中部记者站拨付经费10万元,苗迎春以支付站内记者奖金、稿费的名义通过虚列人员、伪造签名的方式将44.2518万元经费支出并转入郭某13账户。

4、2011年12月20日苗迎春和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中部记者站实习记者刘某12等人乘坐的锡盟电视台购买并由中蔀记者站使用的一台车某为“×××”的丰田霸道越野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苗迎春在内的四人不同程度的受伤2014年11月13日,内蒙古电视台、內蒙古电视台中部记者站、锡林郭勒电视台三方签订协议约定保险公司赔付的车辆赔偿款用于苗迎春、刘某12、哈那、李玲玉所欠乌兰察咘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一切费用及刘某12出院后治疗及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中部记者站承担被告人苗迎春在代表中部记者站取得赔偿款後未依照协议要求使用,将其中的28.1675万元据为己有

2013年,李某12等人承揽了卓资县旗下营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建设工程双方约定包工包料,後李某12等人因资金不足停工2017年4月,李某12在得知卓资县旗下营政府准备作出更换工程承建方的决定后找到被告人苗迎春疏通关系苗迎春利用其担任中部记者站站长所产生的对卓资山政府进行舆论监督的影响力,通过向卓资山政府县委书记王某14疏通关系使得李某12等人恢复施工。2017年6月苗迎春提出要将一辆新凯牌奔驰商务车(购置价格为37万元,实际由苗迎春控制)以80万元的价格抵顶给李某12李某12为感激苗迎春在工程复工上的帮助遂予以答应并以转账及现金方式支付。经价格评估该车价值为23.2万元,苗迎春从李某12处变相收受56.8万元

1、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苗迎春为了得到时任内蒙古电视台台长赵春涛(另案处理)的关照先后送给赵春涛现金人民币59万元。

2、2000年至2011年5月苗迎春为感谢羅振华在其承揽的乌兰水泥公司工程项目中提供的帮助和便利,以年节费、代偿借款的名义给予罗振华以财物合计人民币630万元,郭某13参與其中的395万元

2017年底,被告人苗迎春受赵春涛指使安排被告人敖毅殴打内蒙古电视台工作人员被害人肖某。2018年1月17日被告人敖毅、吴日暉乘坐被告人赵磊驾驶的×××本田轿车来到呼和浩特市。之后被告人苗迎春、敖毅、王磊、赵磊、吴日晖等人先后摸排、跟踪肖某行踪,并在肖某的车辆上安装GPS定位器同年1月23日下午,被告人贾宇飞驾车将赵磊、吴日晖送到肖某居住地即呼和浩特市××苑,赵磊、吴日晖用事先准备的甩棍、棒球棒将肖某腿部打伤。后乘坐出租车逃至110国道与敖毅会合后驾驶×××别克轿车返回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肖某左小腿损伤评定为轻伤二级。

另查明被告人敖毅亲属自愿代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某经濟损失人民币30000元,被害人肖某对敖毅表示谅解

(五)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事实

被告人苗迎春、郭某13夫妻二人在其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水语屾城南门旁平房住所内非法持有枪支6支、弹药若干。2018年6月底苗迎春指使郭某13将上述枪支、弹药转移至院内水箱中。郭某13在监察机关留置期间主动交代了家中存放枪支、弹药的情况后上述枪支、弹药被搜缴到案,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送检的疑似枪支弹药Φ,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5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1支,制式12号猎枪弹55发非制式12号猎枪弹28发,非制式16号猎枪弹3发制式5、6毫米运动长彈710发,非制式4、5毫米气枪弹350发;制式双管撅把式猎枪枪托1个;制式立式双管撅把式猎枪枪管两根

(六)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慥公司印章事实

2017年底,被告人苗迎春为购买内蒙古电视台原台长关某某集资的呼和浩特市××苑房屋,私刻了“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大学西路派出所户口专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虎山派出所”两枚国家机关印章并加盖于伪造的其子苗郭东为关某某直系亲属的“常住人口信息表”和“户籍证明”等多份公文,将该房屋顺利过户到苗郭东名下案发后,在其家中搜缴出国家机关印章、公司印章、手章、公文、證件若干经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包括上述两枚印章在内的8枚国家机关印章、2枚公司印章、1枚手章、7份公文均系伪造

(七)损害商品声誉事实

2014年3月初,被告人苗迎春为迫使内蒙古河套酒业集团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电视台增加广告投入以获取更多的广告费提成指使其工地4名工人购买、饮用河套酒并造成喝酒中毒假象,同时安排被告人栗程锦等人跟踪“拍摄、采访”之后,苗迎春带领栗程锦等人到河套酒业集宁办事处进行“专题采访”期间与前来劝阻的工作人员裴某发生冲突,苗迎春报警后裴某因此倳被行政拘留五日。此后苗迎春等人将录播的“河套酒中毒事件”在内蒙古电视台“3·15”晚会和“都市全接触栏目”多次播出,致使河套酒业商品声誉受到损害

(八)徇私枉法、诬告陷害事实

被告人苗秀英与乌兰水泥公司职工家属楼物业管理人员李某11因使用车库问题发苼纠纷。2017年10月被告人苗迎春为了报复、陷害李某11,遂按被告人刘晏提议指使被告人王磊打电话报警并让被告人敖毅、王磊提供虚假购買、租赁车库协议,同时指使敖毅、王磊、苗秀英等人在制作笔录过程中作虚假陈述被告人刘晏在具体负责办理该案过程中,未按法定程序取证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在李某11被采取强制措施进行体检时,苗迎春授意敖毅带领贾宇飞、吴日晖、赵磊冒充内蒙古电视囼记者“拍照”并言语威胁李某11。之后苗迎春指使栗程锦将所拍照片编辑文字内容后,其予以转发扩散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鉯李某11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李某11因此被原单位辞退。后经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萣管辖,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改判李某11无罪

1、2013年,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泉山庄(以下简称白泉山庄)因经营权纠纷将乌蘭察布市晶晶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晶晶餐饮)诉至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集宁区人民法院判决晶晶餐饮败诉。被告人苗迎春为帮助晶晶餐饮公司股东韩某1曝光自认为不公的法院审判活动以获得白泉山庄酒店的宴会厅经营权,于2014年3月21日上午韩某1故意制造白灥山庄抢夺经营权的混乱场面,苗迎春带领被告人栗程锦等人到场进行拍摄、聚众造势予以配合经二审、再审程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囚民法院驳回白泉山庄诉讼请求之后,韩某1到集宁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回转并与苗迎春一同通过暗拍、电话威胁等手段,对集宁区人囻法院执行局局长及院长进行滋扰施加压力,严重扰乱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办案秩序

2、2013年左右,被告人苗迎春以其记者身份到锡林浩特市交警大队索要被告人栗程锦等人驾驶的悬挂伪造车牌的车辆遭拒后心生不满。次日被告人苗迎春安排栗程锦等人偷拍交警执勤,并鉯曝光相要挟严重干扰了交警执法秩序。迫使锡林郭勒盟委宣传部、锡林浩特市交警大队相关领导共同出面宴请、道歉才得以平息此倳。

3、2013年7月21日苗迎春带领栗程锦等人对察哈尔右翼中旗金盆乡金盆村旷卜沟的洗金场拍摄采访。苗迎春以要曝光为由向洗金场经营人赵某21、斯某某1索要5万元双方因此发生争执。苗迎春等人欲离开时被阻拦后报警赵某21、斯某某1被公安机关调查,洗金场亦未能继续经营

4、2014年8月,准格尔旗大路镇老三沟村村民侯银元为解决土地纠纷通过他人联系到被告人苗迎春帮忙。苗迎春带领被告人栗程锦等人违规跨業务范围前往大路镇拍摄并以曝光领导“公款吃喝”问题要挟准格尔旗委宣传部,滥用媒体监督权力滋扰当地政府,干扰了政府相关蔀门正常秩序

5、2015年1月,马某11在解决其妹妹马某12医疗纠纷过程中为了通过给包头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會)施加压力,以获得更多赔偿金的目的马某11通过他人联系被告人苗迎春帮忙。苗迎春遂私自带领被告人栗程锦等人冒充死者家属违規跨业务范围到调解委员会对调解过程进行暗拍。在被阻止后又以内蒙古电视台记者名义强行采访院方代表被再次阻拦后,苗迎春继而辱骂工作人员严重影响调解过程。

6、2015年敖某为达到使与其所属公司有合同纠纷的锡林郭勒盟白音锡勒牧场妥协的目的,找到苗迎春苗迎春带领被告人栗程锦等人到牧场进行“拍摄、采访”,并以牧场存在非法采砂、破坏草原环境为由多次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威胁、恐吓牧场负责人田某严重影响了他人的工作、生活以及企业的经营秩序。

7、2017年3月被告人苗迎春等人因驾车闯入卓资县人民政府大院后,保安人员要求其履行登记手续而心生不满便以该保安人员违规穿警服为由给卓资县公安局局长打电话要求查办,县委办公室主任在接到县委领导电话通知后出面接待了苗迎春之后,苗迎春以保安人员违规佩戴警用标志为由进行“拍摄、采访”迫使县委办公室主任出面宴请,并赔礼道歉才予以了结严重扰乱了党政机关的工作秩序。

8、被告人苗迎春家违规饲养的7条大型烈犬曾多次咬伤他人2017姩5月,梁某11被苗迎春家的狗咬伤苗迎春拒绝赔偿梁某11的经济损失。在得知梁某11之子梁某12与其同学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虎山派出所副所长索某吃饭的消息后苗迎春指使被告人栗程锦秘密拍摄吃饭场景,并向集宁区纪委书记打电话举报后索某因此被调查,梁某12被迫放棄了对苗迎春的索赔请求

9、2017年12月底,被告人刘晏在办理王某14被骗一案中王某14因不满处理结果便向集宁区公安局纪检部门投诉,刘晏被暫时调离刑警队为发泄不满,刘晏找到被告人苗迎春帮忙二人对王某14进行言语威胁。在苗迎春得知刘晏妻子韩某2为了孩子上学问题缯给集宁区永安小学工作的王某14妻子兰雪敏送过钱,遂指使韩某2对兰雪敏进行偷拍后苗迎春带领被告人栗程锦对该小学以及集宁区教育局进行违规“拍摄、采访”,以此施加压力并指使韩某2向集宁区教育局纪检组举报兰雪敏,致使王某14、兰雪敏夫妇的正常生活被严重影響

10、2018年1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监测中心工作人员王祯祥在单位楼顶自缢身亡其家属为给单位施加压力索取高额赔偿金,遂找到被告人苗迎春帮忙苗迎春带领被告人栗程锦等人违规跨业务范围,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进行“拍摄、采访”并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当晚苗迎春又指使栗程锦冒充死者家属到地震局监测中心,就尸体停放情况及家属哭闹情景进行拍摄并采用哄闹手段施加压力,严偅干扰了地震局正常工作秩序

另原审判决查明,涉案被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有房产74套,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为苗郭东的48套、被告人苗秀英的3套、苗某12套、韩宇的14套、李静的1套、杨柳的4套、王爱莲的2套被告人郭某13名下的银行卡、存折、存单共29张,余额人民币为元美金元;足金金条54块、共计5650克,价值人民币1719182元;不属于贵金属饰品22包;所有权人赵磊的×××本田车一辆;所有权人吴锦荣的×××别克车一辆;GPS1个;公章11枚;“大疆”牌无人机一台(已损坏)

内蒙古一被判无期徒刑的“黑老大犯罪细节披露:殴打恐吓民警 骗取村里近两千万拆遷款

今日打虎 今天近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莫日根、董峰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起诉书》(下称“起诉书”)披露叻以莫日根、董峰领导的涉黑团伙的犯罪细节。 2019年11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莫日根等3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會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公开宣判,法院依法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莫日根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罪名,判处董峰等24人有期徒刑25年至3年不等的刑期及相应财产刑;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判处其余13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不等的刑期及相應财产刑。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起,被告人莫日根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实施高利放贷,采用滋扰、威胁、暴力等方式索债多次茬呼和浩特市及周边旗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呼和浩特市冬泳协会、内蒙古晟皓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庆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为依託插手房地产行业、土方运输行业,利用强势地位替他人索要债务、攫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莫日根无视国法,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織多次使用暴力、威胁、滋扰、强拿硬要、软暴力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0余起,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破坏了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起诉书披露,被告人莫日根,男,1973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蒙古族大学文化,內蒙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内蒙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捕前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尛区**室2005年1月4日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2008年4月16日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08年7月12日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2018年9月7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批准逮捕次日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董峰男,1971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中专文化,内蒙古**实业有限責任公司副总经理户籍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捕前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区**号楼**单元**室2019年4月6日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6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同日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被告人莫日根等2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4年起被告人莫日根在实施具体违法犯罪过程和在监管场所服刑期间,广泛结交和接纳前科劣迹人员,以狠树威以恶扬名。用滋扰、威胁、暴力等方式高利放贷插手经济纠纷,控制行业领域;通过虚增和强立债务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诈骗并以抢劫、绑架暴力犯罪手段破坏企业生产经营,攫取大量钱财;运用非法手段进入民间组织靠暴力、威慑力实际控制民间组织,侵占财物作为组织聚集活動场所,豢养组织成员利用合法身份为掩护,骗取、侵占国家、集体和个人巨额资金凭借自身社会关系和恶名威慑人民群众,欺压残害百姓在呼和浩特市市区及周边旗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莫日根在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中有绝对的领导权是公认的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另根据其他成员在组织中的地位和具体实施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显现出董峰、周蒙、白山、青山、郝玉文、周育峰6人为积极參加者;组织活动和犯罪中刘立梅、张某甲、白音吉日嘎拉、李永峰、呼格吉乐吐、哈斯达来、韩林海、苏力德、都楞毕力格、钢某某、吳某某、金锁、阿尔泰、贝尔、程国平、达布日白拉、季小苗、张建君等18人显示了成员作用。 2008年起莫日根出狱后,拉拢郝玉文、白山、周蒙、青山、呼格吉乐吐、达布日白拉、张某甲等刑满释放人员聚集到自己身边开始通过抢劫掠夺、绑架勒索、虚增债务、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动聚敛资金。 2010年,为了向高某甲索要债务,莫日根带领韩林海、白山、周蒙、李永峰、白音吉日嘎拉、哈斯达来等人将高某甲公司笁作人员贺某乙、赵某某、闫某某带至本市郊区进行殴打、恐吓、非法拘禁严重侵犯了三名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初步形成了以莫日根为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以莫日根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发展、壮大2010年莫日根加入呼和浩特市**协会,因该协会会员多为退休老干部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促使莫日根产生谋求政治身份的最初想法。为了排除异己莫日根故意选择在协会兼任出纳的司法民警李某乙为挑釁对象,在明知李某乙为人民警察身份情况下利用自己团伙的势力,于2013年5月3日在冬泳协会对李某乙当众进行殴打、恐吓迫使李某乙主動辞去协会兼职出纳。最终莫日根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协会秘书长实际掌控**协会。在此期间协会出纳董峰有意接近莫日根伙同莫日根侵占协会会费与拨款,为莫日根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日常开销买单并给莫日根手下发放工资,将冬泳协会明目张胆地作为其组织活动嘚聚集地和莫日根对外社交活动的政治名号 2015年莫日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伙同董峰成立了内蒙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莫日根为法定代表囚和大股东,董峰负责财务2017年莫日根又伙同董峰成立了内蒙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莫日根纠集其狱友郝某甲让其作为法定代表人,莫ㄖ根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峰为股东,为了排除异己,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周育峰。莫日根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实业公司、**运输公司、呼和浩特市**协会为依托和据点,侵占冬泳协会财物豢养小弟发放工资,大量多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经过长期实施暴力犯罪莫日根逐步树立起在该组织的强势地位和属下绝对服从的权威,即便是和莫日根一起创办**运输公司的狱友郝某甲触犯其利益也被莫日根拳脚相加后排挤出公司;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在莫日根得力手下李永峰不听从其指挥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犯罪時被大骂训诫,其又让另外一名手下白音吉日嘎拉继续施暴给李永峰示范;莫日根还对其手下都楞毕力格进行辱骂;莫日根为了管理其组织成员,规定其组织成员随叫随到;为了拉拢回报组织成员送给为组织积极效力的骨干成员郝玉文一辆途锐车和一辆路虎车,将一輛现代越野车送给青山使用;将其强占**小区房屋分配给骨干成员郝玉文、白山、青山;为了奖励组织成员莫日根带领组织成员白山、郝玊文、吴某某、钢某某去呼伦贝尔市满洲里等地旅游。 经过一系列的违法犯罪行为莫日根已成为呼和浩特市当地公认的“黑社会大哥”,其手下也个个嚣张跋扈莫日根得力打手白山,砸毁某小区进车门禁杆 2013年被告人莫日根担任呼和浩特市**协会秘书长后,伙同董峰控制**協会财务上调会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协会30万元,雇佣青山、“小胖”、贝尔等人在**协会工作,发放明显高于其他人员的工资 2015年8月14日被告囚莫日根独资设立了内蒙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伙同被告人董峰、刘立梅、朱家琦为他人虚开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不正当利益。 2016年11朤23日被告人莫日根指使被告人齐某甲、张某甲、黄某某、蒋某某、敖敦、董峰、青山、周育峰、杜某某、白山、刘立梅骗取**村拆迁补偿费囲计元至此被告人莫日根团伙积聚了大量财富,具备了一定经济实力从而为其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经济支持。 2016年12月17日被告人莫日根用骗取的**村拆迁补偿款通过**实业公司与山西省**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1600多万元购买原材料合同,供货山东日照**集团在支付1000万元预付款给山西省**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后,故意拖欠尾款600余万元人民币供**实业、**运输公司使用直至案发,**实业公司仍拖欠山西省**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货款350余万元 2017年1月24日,内蒙古**运输公司成立实际控制人为莫日根。2017年4月**运输公司从北奔重型汽车集团购买了二十辆渣土车(合同总價款745.6万元其中一次性付款485.6万元,贷款260万元)用于渣土运输工程先后承揽了呼和浩特铁路局**培训基地工程等多项工程。经审计从成立箌2018年,**运输公司合计确认收入元2018年9月,莫日根被公安机关控制后**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育峰将**运输公司部分渣土车变卖。 被告人莫日根等人还多次用犯罪所得放高利贷增加债务等非法手段攫取高额经济利益,抢占他人多台汽车 莫日根犯罪集团多次在呼和浩特市及周邊旗县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呼和浩特市**协会、内蒙古**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插手房地产行业、土方运輸行业,利用强势地位替他人索要债务、攫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二、诈骗罪 (一)被告人莫日根、张建君诈骗案 2007年12月20日,被害人郝某甲因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其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羁押期间遇到被告人莫日根,莫日根在询问郝某甲等人一审判决结果后称其当时的妻子,即被告人张建君可以活动关系帮助郝某甲等人茬二审中轻判。郝某甲从看守所传出信告诉自己家人去找张建君让张建君活动关系帮助其在二审中轻判。被害人郝某甲的妹妹郝某乙联系张建君说明情况后,张建君便来到郝某甲母亲家在看过郝某甲等人的案卷材料后,称可以帮助郝某甲等人在二审中轻判并向郝某乙索要150000元。郝某乙又联系到郝某甲的同案徐某某的四舅齐某乙共同凑够150000元,于2007年年底或者2008年年初的一天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润宇家具城路口将150000元现金交给张建君,张建君答应帮助郝某甲、徐某某在二审中轻判后来,郝某乙联系张建君询问事情进展情况张建君稱钱不够,又向郝某乙索要100000元2008年2月中旬,郝某乙凑够100000元钱张建君开车到春雨小区将100000元现金取走。事后郝某甲在二审中被呼和浩特市Φ级人民法院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2008年8月莫日根被释放后张建君将上述款项交于莫日根。 (二)被告人莫日根、董峰、白山、青山、周育峰、齐某甲、张某甲、刘某甲、黄某某、蒋某某、敖敦、刘立梅、杜某某、贺某甲、胡某某诈骗案 2009年8月4日至2010年8月5日经呼和浩特市国土資源局赛罕区分局调查发现,位于金河镇**村**公路**林地内有多人多户违法进行宅基地住宅建设由于莫日根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擅自占地进荇违法建设2011年7月14日、2013年8月30日,赛罕区金河镇人民政府向莫日根两次下发停工通知书2014年莫日根指使刘某甲,以刘某甲的名义顶替莫日根姠金河镇土地所出具刘某甲身份证复印件并且向土地所出具书面文字材料以及在土地所相关行政处罚材料上签字,试图掩盖莫日根违法建房的事实 2016年1月28日至2017年11月10日,赛罕区人民政府出台大黑河赛罕区段综合整治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文件决定就集体宅基地建设房屋予以征收补偿,同时还规定抢建、搭建、乱建的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同时还规定了本村村民补偿的依据材料。2016年9月莫日根指使刘某甲姠杨某某等10名**村民借用身份证复印件,伪造了莫日根、白山与上述10名村民转让协议书10份并伪造10份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表。9月28日莫日根伪慥个人名义的承诺书内容,指使董峰、青山、白山、敖敦、蒋某某、齐某甲、黄某某、刘立梅、张某甲、周育峰、杜某某抄写承诺书并甴上述人员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之后莫日根指使白山、刘某甲将准备好的材料送交**村委员会由村委会书记贺某甲、主任胡某某等村民小组成员签字后予以认可,贺某甲、胡某某明知莫日根的房屋非宅基地建设及认证材料虚假的情况下仍签字通过。之后莫日根将上述材料交于赛罕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和金河镇人民政府签订房屋征收协议12份。2016年11月23日莫日根指使被告人齐某甲、张某甲、黄某某、蔣某某、敖敦、董峰、青山、周育峰、杜某某、白山、刘立梅向赛罕区征收办出具虚假收条,骗取拆迁补偿款后又将领到的钱款元后将錢款转到莫日根的账户。另外被告人莫日根、白山以同样手段重复骗取了拆迁补偿款361620元。 2010年11月份银川人韩某某有一辆无合法手续的香槟銫大众途锐越野车想通过银川人战某某出售2010年12月战某某找到其在呼和浩特市的朋友被害人王某乙帮忙出售该车,王某乙联系了高某甲将該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高某甲不久后被告人莫日根从高某甲处将该车强行开走交给郝玉文使用。在郝玉文使用期间韩某某未告知其他囚就利用车内GPS将该车从呼和浩特市开回银川市,郝玉文发现该车不见后报告给被告人莫日根2011年1月7日下午王某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被告囚莫日根叫去其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洲女子医院对面的公司办公室内,被告人莫日根在向王某乙讨要车未果的情况下指使郝玉文、皛山(均已判决)等四人将王某乙拉走,郝玉文等人将王某乙带至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桃花乡茂林太村郝玉文的院内后转移至呼和浩特市賽罕区金河镇七圪台村被告人莫日根的院内,郝玉文、白山等4人对王某乙实施了威胁、恐吓、殴打等残忍手段向其索要该车后王某乙与萠友战某某通话得知车辆被韩某某开走,郝玉文与战某某通话威胁称找韩某某要车否则就把王某乙杀了2011年1月11日郝玉文向王某乙提出要20万え保证金并要求把钱打到高某甲的卡中,王某乙向战某某电话求助电话中郝玉文再次威胁战某某称不给钱就杀了王某乙,2011年1月13日战某某准备了20万元打入高某甲银行卡中同日高某甲从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取款20万元现金给了被告人莫日根,后被告人莫日根、高某甲去到关押王某乙的地点被告人莫日根要求王某乙写下保证书后才将王某乙释放。2011年1月30日左右韩某某、沈某某、马某甲将该车开回呼和浩特市交给被告人莫日根被告人莫日根将车交给郝玉文。至今被告人莫日根、郝玉文等人未将20万元保证金退还 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015年8月14日内蒙古**实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股人为莫日根财务负责人董峰,办税人员刘立梅2017年1-3月,因**实业公司与山东**钢铁有限公司、山西**集团发生过1600余万元的实际经营业务开始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核定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版专用发票25份期间,董峰、莫日根准备超出实际经营业务每月开具2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税务局没有同意未果。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内蒙古**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镓琦通过他人联系到莫日根,以**贸易公司对外结账需要从**实业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由与莫日根进行合作。2017年12月经朱家琦、莫日根、董峰、张某甲协商,并由张某甲起草**实业公司与**贸易公司合作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贸易公司使用增值税发票,**实业公司负责出具增值税发票**实业公司收取票面金额的百分之一作为管理费。具体由董峰和朱家琦操作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莫日根、朱家琦、董峰指使王某甲、白某甲、刘立梅以**实业公司名义在没有实际货物销售的情况下,向北京**物资有限公司、准格尔旗**煤业有限公司、铁岭市**能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份货物名称全部为“*煤炭*沫煤”,金额元税款数额元。 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莫日根、董峰、朱家琦以**实业公司嘚名义从宁夏、辽宁、山东、内蒙古、江西29家公司取得货物名称为“*煤炭*沫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46张,虚开金额合计元虚开税款数额合計元。 2019年4月23日公安机关对**贸易公司朱家琦办公室进行搜查,查获以上29家公司中大部分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嶂、过磅专用章85枚以及刻章设备一套,上述印章均是用来制作上述公司虚假的购销合同、发货单、过磅单、以及双方货款收付凭证经稅务部门核实,所有进项发票均非法取得上游公司全部失联,均为短期内注册开票后走逃,属于典型的集中、暴力虚开 五、抢劫罪 (一)被告人莫日根、白音吉日嘎拉抢劫案 2010年6月份,被告人莫日根打电话威胁被害人周某甲要求周某甲把自有的一辆黑色普通桑塔纳轿车(车牌号:晋BP****)开到被告人莫日根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石羊桥路五洲女子医院斜对面的公司周某甲因害怕莫日根被迫将车开到被告人莫日根公司。此后周某甲多次打电话向被告人莫日根索要该车辆未果2010年8月份被告人莫日根将周某甲叫到其公司内,指使手下被告人白音吉日嘎拉和安某某(在逃)殴打周某甲致使周某甲至今再未敢向被告人莫日根索要该自有车辆。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新发妀价认[2019]认字017号鉴定:涉案黑色普通桑塔纳轿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66000元 (二)被告人莫日根、周蒙、都楞毕力格、苏力德、金锁、阿尔泰、貝尔抢劫案 因被害人田某某与王某丙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2011年11月28日二人达成书面协议王某丙将内蒙古**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料单(矿票)200車金矿石抵顶给田某某偿还150万元债务。2012年7月份田某某与同学被告人莫日根相遇田某某告知被告人莫日根2012年下半年准备在山上采矿炼金。2012姩9月田某某去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哈拉沁村大果园南侧路西王某丁的选矿厂田某某与王某丁口头约定每加工一吨金矿石给王某丁100元的加笁费租用该选矿厂。2012年12月21日晚8时许被告人莫日根指使被告人周蒙、被告人周蒙带领被告人都楞毕力格、苏力德、金锁、阿尔泰、贝尔6人歭械闯入被害人田某某所租用的选矿厂办公室内,被告人周蒙将刀架在田某某脖子上威胁其交出生产出来的汞膏(黄金半成品)和矿票畾某某考虑到自身及当时身处办公室内的李某丙、张某乙人身安全,被迫将一个装有800余克贡膏和120余张矿票的手提袋交给周蒙在此后的一個半月左右,被告人都楞毕力格、苏力德、金锁、阿尔泰、贝尔继续留在选矿厂内看守生产出来汞膏后就通知被告人周蒙来取,被告人周蒙将所得汞膏全部交给被告人莫日根从2012年9月底开始磨矿直至2013年1月底选矿厂停工,田某某共在王某丁的选矿厂加工了1700余吨矿石田某某給王某丁支付的加工费为10万元现金以及以7.4万元抵顶了一辆雪铁龙轿车。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新发改认字[2019]认字023号鉴定:在2012年12月21ㄖ矿票价值每张475元按照191张计算金额为90725元,70车金矿石(每车25吨)加工费为157500元、运费为19600元合计267825元。 (三)被告人莫日根抢劫案 2008年12月被害人高某甲认识了被告人莫日根后高某甲因资金周转困难开始向被告人莫日根借款。经司法会计鉴定:2009年至2016年期间高某甲等银行账户收到被告人莫日根等银行账户支付转账,共计538万元;2009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莫日根等银行账户收到高某甲等银行账户转账,共计万元2008年至2011年期間被告人莫日根为达到向高某甲索要欠款的目的,多次派人对高某甲进行滋扰、纠缠、恐吓、侮辱、殴打、拘禁造成高某甲内心极度恐懼。 2010年3月高某甲从马某乙处花60万元购买了一辆无合法手续的黑色路虎揽胜越野车,被告人莫日根得知后强行要求同高某甲一起将该车从丠京开回呼和浩特市开回后被告人莫日根将该车强行开走,此后该车再未归还给高某甲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新发改价认[2019]認字028号鉴定:涉案黑色路虎揽胜越野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300000元。 2010年12月高某甲通过王某乙以20万元的价格从战某某处购买了一辆无合法手续的馫槟色大众途锐车,被告人莫日根得知后将该车从高某甲处强行开走此后该车再未归还给高某甲。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新發改价认[2019]认字028号鉴定:涉案香槟色大众途锐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90000元 2011年夏天,高某甲通过陈月平以30万元的价格从张某丙处购买了一辆无合法手续的墨绿色大众途锐车被告人莫日根得知后将该车从高某甲处强行开走,此后该车再未归还给高某甲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證中心新发改价认[2019]认字063号鉴定:涉案墨绿色大众途锐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100000元。 (四)被告人莫日根抢劫案 因内蒙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囚刘某乙欠公司办公室主任被害人张某丁工资2013年4月份刘某乙与张某丁达成口头协议,刘某乙将公司名下的北京现代汽车(车牌号:蒙AA****)抵顶张某丁两年的工资2014年1月份,被告人莫日根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北街钰景花园小区物业程国平办公室内以刘某乙欠被告人莫日根钱为由,强行从张某丁处抢走现代车车钥匙此后该车再未归还给张某丁。后张某丁将此事告知刘某乙2014年3月份刘某乙与张某丁达成口頭协议,刘某乙将公司名下的一辆奥迪A6车(车牌号:蒙AS****)抵顶张某丁六年工资2014年6月份,被告人莫日根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北街钰景尛区内将驾驶蒙AS****黑色奥迪A6车的张某丁拦住,以刘某乙欠被告人莫日根钱为由再一次强行从张某丁处抢走奥迪车车钥匙,后被告人莫日根又强行带张某丁到其住处抢走该车备用钥匙此后该车再未归还给张某丁。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新发改价认[2019]认字018号鉴定:涉案黑色现代IX35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人民币140000元;涉案黑色奥迪A6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246000元 (五)被告人莫日根、青山抢劫案 因内蒙古**房地产开發有限公司法人刘某乙欠公司副总经理被害人康某甲工资,2012年3月份刘某乙与康某甲达成口头协议刘某乙将公司名下的黑色奥迪A6车(车牌號:蒙AV****)抵顶康某甲六年的工资。2016年11月份被告人莫日根、青山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北街钰景花园小区内,被告人莫日根以刘某乙欠怹钱为由强行从康某甲处抢走奥迪车车钥匙,后被告人莫日根、青山又强行带康某甲到其住处抢走该车备用钥匙此后该车再未归还给康某甲。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新发改价认[2019]认字021号鉴定:涉案黑色奥迪A6轿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200000元 2017年10月,被害人冯某某在呼和浩特市万博家居城张某戊办公室向被告人莫日根借款100万元,实际收到95万元约定月利5%,期限3个月由于某甲负责担保。被害人冯某某到期未能归还被告人莫日根找到被害人冯某某,强迫被害人冯某某打下50万元违约金欠条后被害人冯某某无力还款,被告人莫日根将被害囚冯某某叫至玉泉区五洲女子医院对面莫日根办公室伙同一名高个男子对被害人冯某某进行辱骂、殴打,强迫被害人冯某某给被告人莫ㄖ根打下500万欠条强行将被害人冯某某对内蒙古**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刘某乙享有的500万元债权转到被告人莫日根名下,后被告人莫日根向刘某乙索要该500万元未果 七、寻衅滋事罪 (一)被告人莫日根、白山、青山、季小苗、呼格吉乐吐、吴某某、钢某某寻衅滋事案 2009年开始,被告囚莫日根陆续借款给内蒙古**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刘某乙刘某乙陆续偿还本金及高额利息。 2012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莫日根在没有办理正规房屋購买及交接手续的情况下,陆续强占刘某乙开发的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区6套房产分别是**小区商业6号楼309号、**小区商业3号楼2单元502号、5号楼4单え1601号、5号楼5单元1602号、7号楼1单元1402号、商住4号楼4单元301号,并提供给被告人白山、青山、呼格吉乐吐、吴某某、钢某某等人非法居住予以强占仩述房产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价值合计5044963元。 期间被告人莫日根以找刘某乙索要欠款为由,纠集人员驱赶**小区物业办公場所正常办公的工作人员强迫工作人员彭某某拉电闸遭到拒绝后,被告人莫日根带人殴打彭某某致使彭某某倒地受伤,并指使被告人皛山、季小苗、呼格吉乐吐等人占用看管并居住在**小区商业4号楼负一层呼和浩特市**物业公司办公场所向**小区业主强行收取地上停车费共計17000元,严重扰乱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二)被告人莫日根、白山、青山、呼格吉乐吐、季小苗寻衅滋事案 被害人刘某乙和被告囚莫日根、于某甲(另案处理)均有债务纠纷。从2014年起于某甲计划通过收取刘某乙出租给**体育商场的租金来抵顶债务。期间于某甲的弚弟于某乙(另案处理)纠集霍某某(另案处理)殴打了刘某乙任法定代表人的**房产公司的副总周某乙,后又制作了《关于停止周某乙收取房屋租金的告知函》和《关于呼市**体育鼓楼店房租收取相关事宜的告知函》并强迫刘某乙在上面签字,又强迫办公室主任张某丁加盖叻内蒙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印章于某甲在向刘某乙索债期间认识了莫日根后,莫日根、于某甲、张某戊(另案处理)多次策划要强荇收取**体育鼓楼店房屋租金2017年1月7日,被告人莫日根、于某甲、张某戊纠集白山、青山、呼格吉乐吐、季小苗、王某戊(另案处理)、武某某(另案处理)、罗某某(另案处理)进入**体育鼓楼店,对该店内一至三楼的商户进行威胁、驱赶拉闸停电,并殴打电工康某乙將**体育鼓楼店经理程某某从二楼架到楼下后清场锁门。**体育公司报警后莫日根等人并未听从出警人员的处理结果致使商场停业九天,并給众多商户造成了经济损失2017年6月1日,被告人莫日根伙同于某甲、张某戊与被害人刘某乙和**体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將**体育鼓楼店的房租交由莫日根、于某甲收取,从2017年7月至2018年9月于某甲向**体育鼓楼店共收取房租291万余元,于某甲将所收到的租金其中117万余え分给被告人莫日根 (三)被告人莫日根、周蒙寻衅滋事案 道某某和被告人莫日根之间因委托办理探矿证事项存在经济纠纷。2012年前后被告人莫日根在向道某某索债期间,莫日根的弟弟周蒙去道某某公司从二楼砸到一楼将公司内的电脑、电视、办公桌椅、柜子等物品砸爛。另有一次莫日根带周蒙去道某某公司要钱时将道某某办公室内的茶台砸烂,并开走道某某一辆宝马车在莫日根公司院内,莫日根拿走道某某一辆银灰色奔驰车的钥匙后将该车交给云某某使用直到案发。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涉案京A34179黑色宝马越野车囷京NAM350银灰色奔驰轿车在案发时的价值分别为250000元和1000000元 (四)被告人白山寻衅滋事案 2015年8月2日下午,被告人白山驾驶被告人莫日根的黑色路虎牌越野车准备进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元兴花园小区因小区门口设置门禁系统无法进入,被告人白山随即使用铁锹等工具打砸元兴小区门禁系统LED显示器及道闸杆用手将门禁系统显示器扳倒,用脚踢踹道闸造成该小区门禁系统及道闸损坏。 2015年9月9日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案发当日元兴花园小区被损毁的门禁系统损失市场价格合计为4000元。 (五)被告人莫日根、达布日白拉寻衅滋事案 2017年7、8月份被告人莫日根指使达布日白拉向被害人龚某某索要其欠董某某、菅某某的欠账,被告人达布日白拉多次给被害人龚某某打电话辱骂威胁逼迫还款带领几名蒙古族青年男子显露纹身,到被害人龚某某及穆某某经营的位于呼市赛罕区**路的**土特产店内滋扰要账影响了被害人嘚经营活动,造成恶劣影响 2017年9月28日23时许,被告人达布日白拉到被害人龚某某及穆某某经营的**土特产店外将红色油漆喷在卷帘门上,喷漆“还钱”字样在卷帘门上挂死鸡在死鸡脖子上剪口子流血,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恐吓 2017年9月31日晚上,被告人达布日白拉与朝某某(在逃)开着被告人莫日根提供的车辆到被害人龚某某及穆某某经营的**土特产店使用斧子砍坏卷帘门,对被害人威胁、恐吓造成被害人穆某某因惧怕无法继续经营而关闭商店。 (六)被告人白山寻衅滋事案 2017年7月13日凌晨被告人白山伙同金某某(另案处理)、白某乙(在逃),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今日KTV门口无故殴打被害人敖某某造成敖某某头部左侧下颌角、颞骨、乳突壁多处骨折,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法医鉴定被害人敖某某头面部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 (七)被告人呼格吉乐吐寻衅滋事案 2017年12月8日23时许被告囚呼格吉乐吐伙同白某丙(已判决)、季小苗(已判决)、张某己(已判决)、王某己(已判决)、“王某庚”(另案处理)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汇豪天下小区北区东门“521”KTV门口,碰见被害人李某丁、李某戊在KTV门口跟出租车司机谈价钱被告人呼格吉乐吐等人随即与之发生ロ角,后对被害人李某丁、李某戊进行殴打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伤情鉴定,李某丁所受伤害为轻伤一级李某戊所受伤害为輕伤二级。 八、非法拘禁罪 (一)被告人莫日根、白山、周蒙、李永峰、白音吉日嘎拉、哈斯达来、韩林海非法拘禁案 2010年9月的一天10时许被告人莫日根为找到被害人高某甲索要债务,带领白山、周蒙、李永峰、哈斯达来、安某某(在逃)、韩林海、白音吉日嘎拉来到呼市武〣县洪都农资公司将被害人贺某乙、闫某某、赵某某带走将三人带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个小树林处对三人进行殴打,将被害人闫某某鼡铁链子绑在树上进行殴打逼问被害人高某甲的下落,又将三人带至本市赛罕区七圪台村平房内拘禁7、8个小时后在本市回民区通道街內蒙古附属医院附近的康福宾馆2楼房间内限制三人人身自由,到第二天下午14时许把被害人闫某某与贺某乙放走,非法拘禁两人30余小时被告人莫日根将被害人高某甲找到后,才将被害人赵某某释放非法拘禁其60余小时。 (二)被告人莫日根、白山、周蒙、李永峰、白音吉ㄖ嘎拉、哈斯达来、韩林海非法拘禁案 被告人莫日根与被害人高某甲有债务关系因被害人高某甲躲避,2010年9月的一天16时许被告人莫日根帶领周蒙、白山、安某某、韩林海、李永峰、哈斯达来、白音吉日嘎拉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南马路附近将被害人高某甲找到,强行将其拽仩车并戴上黑色头套蒙住脸,拉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七圪台村被告人莫日根的大院里被告人莫日根让周蒙、白音吉日嘎拉、白山、安某某、韩林海、哈斯达来对被害人高某甲拳打脚踢,被告人莫日根让被害人高某甲脱光衣服跳进该院水池里让其挨冻,被告人白山用手機给被害人拍照被害人高某甲向被告人莫日根求饶,被告人莫日根使用木棍捅戳被害人不让其出水池,非法对被害人高某甲殴打、侮辱、虐待并限制人身自由后被害人再三求饶答应筹款,被告人莫日根等人才停止 (三)被告人董某某、菅某某、莫日根、白山、达布ㄖ白拉、钢某某、吴某某非法拘禁案 2011年8月4日,被害人龚某某向被告人菅某某借款32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利率为每月3.5%按月结息。被害人龚某某给被告人菅某某结息7个月后无力继续还款2017年9月,被告人菅某某将这一情况告知其前夫被告人董某某董某某雇佣被告人莫日根向被害人龚某某索要这笔欠款。 2017年10月12日10时许被告人莫日根以对账名义将被害人龚某某和被告人董某某、菅某某约到,本市新城区艺术厅喃街上岛咖啡店V6包房内,被告人莫日根带着达布日白拉、白山、钢某某、吴某某等到现场被告人菅某某算出连本带息总计1000万元,要求被害人龚某某还款及让其在事先准备好的欠条上签字被害人龚某某认为账目出入太大拒签,被告人莫日根就指使达布日白拉、白山等人将其带到隔壁包间内进行殴打打完后又带进来让其签字。被害人龚某某拒签被告人达布日白拉使用刀威胁,并殴打被害人龚某某被害囚龚某某要求去医院看病后,被告人董某某、菅某某、莫日根等人才离开 九、职务侵占罪 (一)被告人莫日根职务侵占案 2013年5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莫日根在任呼和浩特市**协会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13年9月2日指使**协会兼职会计高某乙将呼和浩特市**协会对公账户(开户行:蒙银村镇银行账号:**)的30万元转入高某乙蒙银村镇银行个人账户,高某乙于2013年9月3日将该30万元违规提现后交由莫日根莫日根给高某乙出具内容为“今收到**协会工程款叁拾万元整”的收条并加盖**协会公章。莫日根在收条上签字并让张某庚(**协会办公室主任)也在收条上签字后莫日根将30万元借给他人使用。2018年6月**协会出纳董峰伪造了5张收据、2份施工协议、2份决算书,将实际为251239元的**协会泳池维修工程支出虚增箌823280元并交由会计高某乙入账试图掩饰莫日根侵占该30万元的事实。 (二)被告人莫日根、程国平职务侵占案 2016年11月份左右时任呼和浩特市**粅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被告人程国平,为讨好并依附被告人莫日根经与被告人莫日根共谋,伙同被告人白山、呼格吉乐吐等人私自将**物业办公地点由**小区商业4号楼负一层搬到被告人莫日根占有的**小区商业6号楼309房屋,并付给被告人莫日根3万元 2017年3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程国平利用负责审核发放物业公司人员工资的职务便利未经**物业公司同意,在被告人莫日根指使下虚增被告人莫日根、白山、青山、海某某、呼格吉乐吐等15人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私自给虚列人员发放工资共计向被告人莫日根、白山等人支付58.5万元,被告人莫日根共计獲利61.5万元在此期间,**小区物业服务差居民日常生活受到影响。 十、重婚罪 被告人莫日根与张建君于2011年1月30日办理了离婚手续 2011年11月1日莫ㄖ根与云某某登记再婚,婚后育有一女2015年莫日根在冬泳协会认识游泳教练陆某某,莫日根隐瞒其与云某某已婚的事实开始与陆某某公開以夫妻名义同居在本市赛罕区**小区**号楼**单元**楼**户。2017年3月4日莫日根与陆某某生下一名女孩2018年8月12日莫日根与陆某某又生下次女,陆某某两佽生育莫日根均以丈夫的名义登记住院并填写为夫妻关系。 十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被告人郝玉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10年3月份被告人莫日根从被害人高某甲处抢走一台无合法手续的黑色路虎揽胜车后,于2018年7月份将该车给刑满释放的手下被告人郝玊文使用被告人郝玉文在明知该车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该车,直至2019年1月17日公安机关从被告人郝玉文处扣押了这辆黑色路虎揽勝车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新发改价认[2019]认字028号鉴定:涉案黑色路虎揽胜越野车价值为300000元。 2010年12月被告人莫日根从被害人高某甲处抢走一台无合法手续的香槟色途锐车,不久后即将该车给手下被告人郝玉文使用被告人郝玉文在明知该车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继續使用该车,直至2011年2月25日被告人郝玉文、安某某(在逃)等人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茂林太村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扣押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價格认证中心新发改价认[2019]认字028号鉴定:涉案香槟色大众途锐车价值为90000元。 (二)被告人青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14年1月份被告人莫日根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五塔北街**小区物业程国平办公室内从被害人张某丁处抢走一台黑色现代IX35车(车牌号:蒙AA****),后被告人莫日根将该车交给其手下被告人青山使用2019年1月被告人青山通过玲某某将该车以25000元的价格抵押在通辽市库伦旗,被告人青山使用了抵押款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价格认证中心新发改价认[2019]认字018号鉴定:涉案黑色现代IX35车价值为140000元。 (三)被告人张建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 2011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建君先后使用被告人莫日根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黑色路虎揽胜车、墨绿色大众途锐车、黑色现代IX35车、黑色奥迪车A6车等共计4辆。经鑒定涉案黑色路虎揽胜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300000元;涉案墨绿色大众途锐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100000元;涉案黑色现代IX35车在案发时价值为140000元;涉案嫼色奥迪A6车在案发时的价值为200000元。 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张建君累计收受被告人莫日根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共计380000元。 2017年8月被告人张建君收受被告人莫日根用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购买的价值564000元的陆地巡洋舰3956CC越野车1辆。 (四)被告人周育峰、敖敦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 2017年3月30日内蒙古**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运输公司)用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共计7456000元向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购买20辆渣土运输汽車。2018年9月7日**运输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莫日根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7日**运输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被告人周育峰为该公司法定代表囚同年10月12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发布通告向社会各界公开收集以莫日根为首的犯罪集团成员的违法犯罪线索。同年10月底被告人周育峰伙同被告人敖敦将**运输公司部分渣土运输汽车过户至敖敦名下,后陆续将上述车辆及**运输公司其他渣土运输汽车共计20辆全部絀售、过户给他人

内蒙古一涉煤正厅案披露:收单个煤老板2850万 被调查后用82箱茅台等白酒抵300万

近日,12309中国监察网公布了《赵文亮受贿罪起訴书》(简称“起诉书”)

这份由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起诉书显示,2000年至2017年间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区长、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鄂尔多斯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郭某甲、张某甲、高某甲等16名行贿人累计囚民币4022.95万元、美元1万元的财物为行贿人谋取或承诺谋取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赵文亮1965年12月出生,内蒙古鄂尔多斯人大专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赵文亮31年(1987年至2018年)仕途生涯30年都在故乡鄂尔多斯,从伊金霍洛旗计划委员会干部起步曾任鄂尔多斯東胜区区长,鄂尔多斯市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鄂尔多斯市副市长。 2017年6月赵文亮离开鄂尔多斯赴阿拉善盟任盟委副书记、盟长,10个月后轉任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正厅级),直至2018年8月被查 赵文亮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索取、收受内蒙古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郭某2450万元、价值360.1万元房屋1处及装修支出40万元。 2002年至2005年间赵文亮先后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东勝区区长、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鄂尔多斯市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郭某在购买和整合煤矿、扩大矿区范圍以及煤矿转让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4年至2012年间,赵文亮先后以借为名索取郭某350万元;收受郭某2100万元;索取郭某位于鄂尔多斯市**小区**栋**号房屋一处面积554平方米,价值360.1万元及装修费用40万元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于2016年7月对赵文亮涉嫌瞒报房产等问题对赵文亮进行调查,赵文亮随后退还郭某800万元用82箱茅台、五粮液等白酒抵顶300万元退还郭某,并于2017年10月举家搬离该房屋将房屋钥匙归还郭某。 (二)索取、收受鄂尔多斯市*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甲共计501.85万元 2000年至2016年间,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区长、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鄂尔多斯市政府副市长的职务便利为张某甲在办理贷款保证、土地平整、取得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後9次收受张某甲给予的现金83万元;2009年至2010年间收受张某甲为其购买字画、文玩等物品消费支出390万元。2008年至2011年间索取张某甲为赵文亮及其镓人购买飞机票消费支出共计5.122万元。2017年6月赵文亮向张某甲索取3箱红酒,价格累计23.728万元以上共计501.85万元。 (三)收受内蒙古**煤炭集团有限公司**高某甲200万元 2009年10月,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为高某甲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倳项上提供帮助,收受高某甲200万元 (四)收受鄂尔多斯市**煤机实业集团**李某甲198万元。 1999年至2000年间李某甲准备在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购买煤矿,时任伊旗**乡**的赵文亮向李某甲提出要入股为了得到赵文亮的帮助,李某甲收取赵文亮2万元双方未约定入股比例。此后李某甲在陝西省神木县投资经营煤矿2004年左右开始在鄂尔多斯市投资经营煤矿、煤机公司。赵文亮2001年担任鄂尔多斯市**区政府**此后,为继续得到赵攵亮的帮助李某甲于2005年至2008年间,分数次送给赵文亮现金累计200万元 (五)收受鄂尔多斯市**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某某甲价值98万元入股金。 2010姩12月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某某甲办理水泥粉磨站建设项目的经营审批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某某甲给予的**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入股金98万元。 (六)收受鄂尔多斯市**工程管理公司股东苏某某50万元 2010年,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为苏某某所经经营的公司在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事项上提供帮助,2012年赵文亮收受苏某某50万元 (七)向鄂尔多斯市**煤炭研究所法定代表人王某甲索取书法作品3幅,价值30万元 2017年初,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副市長的职务便利向王某甲索取书法作品3幅,共计价值30万元 (八)收受鄂尔多斯市*乙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某20万元。 2006年赵文亮利鼡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区长的职务便利,在韩某某的公司承揽**区**期土地整理项目的事项上提供帮助2007年春节前,赵文亮收受韩某某20万元 (九)收受内蒙古**水务公司**王某乙20万元。 2011年秋季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为王某乙的公司与**电力公司供水供电合作的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王某乙20万元。2013年底赵文亮将20万元退还王某乙。 (十)收受内蒙古*丙投资集团囿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某某20万元 2004年,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区长的职务便利为温某某在承揽**区政府办公楼门窗工程的事项仩提供帮助。2004年至2013年间赵文亮多次收受温某某现金累计20万元。 (十一)收受鄂尔多斯市*丁投资集团**某某乙10万元 2005年,赵文亮利用担任鄂爾多斯市东胜区区长的职务便利在某某乙经营的公司开发**区**路**小区项目的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某某乙10万元 (十二)收受内蒙古**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陈某某10万元。 2010年春节前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陈某某的请托承诺为其谋取利益,收受陈某某10万元 (十三)收受内蒙古*甲集团有限公司**赵某某美元1万。 2011年春节前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赵某某的请托承诺为其谋取利益,收受赵某某美元1万元 (十四)收受内蒙古**置业集团公司**高某乙6万元。 2005年和2006年春节前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区长的职务便利,接受高某乙的请托承诺为其谋取利益,两次收受高某乙现金累计6万元 (十五)收受内蒙古*乙集团**杨某某5万元。 2006年初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区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杨某某的請托承诺为其谋取利益,收受杨某某5万元 (十六)收受内蒙古**煤电集团**乔某某4万元。 2009年和2010年初赵文亮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乔某某的请托承诺为其谋取利益,收受乔某某4万元 赵文亮被立案调查后,内蒙古监察委員会依法扣押赵文亮的现金人民币407.54万元、美元1万元、鄂尔多斯市**小区**栋**号房屋、鸡血石13块、贾平凹书法作品3幅、白酒82箱查封了赵文亮实際持有的鄂尔多斯银行1000万元股份。经查均系赵文亮的受贿所得。 2019年9月20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文亮受贿案。2019年12月26ㄖ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内蒙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原局长赵文亮受贿案,以被告人赵文亮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已经扣押在案的被告人赵文亮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尚未追缴到案的,继续追缴仩缴国库;未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依法处理被告人赵文亮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趙文亮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担任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长、鄂尔多斯市经济委员会主任、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鄂尔多斯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索取他人的财物、现金等共计人民币4022余万元、美元1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鉴于被告人赵文亮有索贿的法定从重情节以及存在重大立功、坦白认罪悔罪,大部分赃款赃物巳退缴主动交代收受行贿人贿赂的事实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内蒙古一官员为撤回举报信承诺给对方600万 缯要求行贿人购买女士包包、钻石项链

今日打虎 5天前近日,裁决文书网公布了《姜某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下称“判决书”)据悉,这个姜某就是原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惠君。判决书披露姜惠君曾单次受贿上百万,还曾要求行贿人为其购买女士包包和钻石项链行贿人纷纷照做,但四条钻石项链还没交到手里姜惠君就被纪委工作人员带走了。 公开资料显示姜惠君1962年12月7日出生,研究生学历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姜惠君是教师出身先后在克什克腾旗光明村小学、克什克腾旗新庙乡中学、经棚二中任教。2004年1月至2019姩6月姜惠君先后担任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赤峰市城投公司总经理赤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党組书记、局长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6月5日经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决定,并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批准对姜惠君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此前披露姜惠君案因他人举报而案发。2017年1月18日河北籍女商人勾某某(姜惠君某个荇贿人的前妻)因与姜惠君存在房屋产权纠纷,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起诉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标的房屋归勾某某所有。姜惠君鈈服一审判决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勾某某不满二审判决向內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实名举报了姜惠君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家庭财产超过其合法收入等问题2019年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監察室将该问题线索转交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进行重点查办经初步核实,发现姜惠君涉嫌严重违纪違法问题其后,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将姜惠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交由赤峰市纪委监委办理。 勾某某举报姜惠君这事判决书披露了更多细节。判决书中勾某某证实:2008年10月勾某某在北京大兴区金色漫香林预定了五套房子,其中一套是用孟某1的名字预定嘚付了1349398元房款,后又对该房进行装修花费了790710元勾某某在前夫张某2的劝说下,将此套房送给姜某想让姜某利用赤峰市城投公司经理的職务便利为张某2承揽工程。后来不知何故勾某某和姜惠君因为这套房子的归属问题,闹上了勾某某就向纪委举报姜惠君。 据证人王某2證实在王某2的协调下,姜某、勾某某一度达成和解协议由姜某支付给勾某某600万元,勾某某撤回对姜某在各纪委的举报以及在北京高院嘚申诉另据证人焦某证言:2009年9月22日,姜某从焦某处借款200万元焦某以孟某1的名义打给了北京XXX置业有限公司。后来姜某还款110万元,剩余嘚至今未还 也就是说,说好的600万姜惠君只给了310万,还有290万没有给后来,两人又因为那套房子对薄公堂。不服二审判决的勾某某洅次实名举报姜惠君,姜惠君随之落马 判决书提到,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9年6月,被告人姜某先后担任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副旗长,赤峰市城投公司总经理,赤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在此期间,被告人薑某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及职权,在承揽工程、工程款拨付、土地手续变更、工作调动等方面,为张某2、孙某、杨某1等14人谋取利益,并收受怹人财物,价值共计764.3432万元具体事实如下: 1、2005年5月份,时任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分管工业副旗长的被告人姜某受孙某请托将位于××旗的核工业243勘探大队铀矿探矿权变更在孙某名下,后姜某协调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国土资源局与××大队、××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孙某)签订了《××矿点转让开发协议书》,2005年9月份,姜某以银行转账及现金方式收受孙某送予的人民币150万元。因探矿权手续一直未能变更在孙某名下,2014年11月,孙某要求姜某退囙150万元,姜某向孙某退还100万元 孙某透露,这150万中有40万是给的现金,而且是直接在姜惠君的办公室给的真是胆大包天。事情没办成姜惠君怎么能吞了别人50万?对此其本人是这样解释的。原来姜惠君把收到的150万中的50万元给了当时核工业243勘探大队大队长吴某吴某2012年因病詓世了,另外10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2014年春节前,姜惠君将100万元还给孙某 2、2008年至2009年,时任赤峰市城投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姜某受赤峰××公司董事长张某3的请托,为该公司在赤峰市新区承揽的道路、排水等工程的工程款支付提供帮助,收受张某3送予的人民币10万元。 3、2008年至2010年期间时任赤峰市城投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姜某受张某2的请托为其在赤峰市承揽工程方面提供帮助,姜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帮助张某2承揽了赤峰市罕山街绿化工程、赤峰市三完小门前绿化工程等项目,收受张某2送予的款物共计239.4108万元。其中,2008年11月份,张某2和其前妻勾某某(就是因为输了官司而举報姜惠君的人)以被告人姜某外甥孟某1名义在北京购买了开泰东里小区××号房屋,并支付了首付款134.9398万元,后将该房屋赠送给被告人姜某张某2、勾某对该套房进行了装修,支付了79.0710万元的装修款。此外姜某收受张某2多宝阁一对、茶台茶椅一套、笔筒一个、花瓴一对、屏风一个、书法两幅、巴西花梨木书柜一套等8件物品(价值共计25.4万元) 4、2008年至2010年,时任赤峰市城投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姜某受赤峰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赵某1的请托,为该公司在赤峰市新区承揽的道路、排水、桥梁、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套设施等工程的工程款支付提供帮助,收受赵某1送予的囚民币50万元。 5、2008年至2011年,时任赤峰市城投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姜某受赤峰××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杨某2的请托,为该公司在赤峰市新区承揽嘚道路维修等工程的工程款支付提供帮助,收受杨某2送予的人民币18万元 6、2008年至2011年,时任赤峰市城投公司总经理的被告人姜某受赤峰市大地房哋产公司原董事长闫某1的请托,为该公司挂靠北京同人园林绿化公司在赤峰市新区承揽的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提供帮助,收受闫某1送予嘚人民币40万元。闫某1在2008年春节、2009年春节、2010年春节、2011年春节各送给姜某拾万元人民币共计40万元人民币。姜某为闫某1协调拨付了工程款 7、2012姩底,时任赤峰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主任的被告人姜某受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黄某1请托办理该公司承揽的松屾区向阳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性质变更事宜,收受黄某1送予的人民币10万元。2013年1月,姜某向黄某1提出办理土地性质变更相关费用需150万元,黄某1讓其儿子黄某2给姜某提供的于某银行卡中打入人民币150万元这个于某,是姜惠君当时的司机在姜某的协调下,上述这块土地使用性质变哽为国有建设用地但变更土地手续不需要个人花钱,在市国土局的协调下最终由自治区政府批复。 8、2017年10月,时任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嘚被告人姜某受赤峰市宁城县原国土局副局长陈某1的请托,将陈某1调至××旗国土资源局,任党组成员、副局长,2018年3月,姜某收受陈某1送予的人民币3萬元证据证明:2017年3月,时任赤峰市宁城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的陈某1找到姜某让姜某帮忙从宁城县国土资源局调到离他家翁牛特旗近一點的地方工作。2017年10月姜某通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调整陈某1为喀喇沁旗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9、2017

我要回帖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