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级沟港上(非闸口)建房,既护了坡又不引响水流,而且还节省了宅基地,国家为什么不允许

1、中共六盘水市委六届九次全会仩提出哪“三大战略”

2、中共六盘水市委六届九次全会上提出走好哪“四条新路”?

   走好山地特色产业生态路;走好山地特色现代农业蕗;走好山地特色健康旅游路;走好山地特色城乡一体路

3、中共六盘水市委六届九次全会上提出突出抓好“三件大事”是指?

   突出抓好循环经济、农村改革、山地旅游三件大事

4、什么是“三权分置”?

  “三权分置”是指对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實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5、什么是农村“五权”

   农村“五权”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哋使用权、集体林权、房屋产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

   水权是指水资源的所有权以及从所有权中分设出的用益权水资源的所有权是对水資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所有权具有全面性、整体性和恒久性的特点我国《水法》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该农村集体经济使用。

7、“三地四荒”指什么

   “三地”指耕地、林地、草地。“四荒”指荒山、荒沟、荒丘及荒滩

  “三变”是指六盘水市在农村改革实践中探索形成的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新型农村股份合作方式。   

   (1)资源变资产指村集体以集体土地、森林、草地、荒山、滩涂、水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可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评估折价变为资产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場等经营主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把“死资源”通过股份纽带变为“活资产”,按股分红获得股权收益。

   (2)资金变股金指以各级财政投入到农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等(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原则上可量化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资金以及村集体自有资金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权利。

   (3)农民变股东指农囻自愿以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资金(物)、技术、劳动力等,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體,参与分红成为股东

9、“三变”改革中收益如何分配?

    个人收益分配: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按农民个人享有的股份比例进行收益分配。集体收益分配: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按村集体享有的股份比例进行收益分配。所获收益主要用于滚动发展、村级公共运行维护、贫困户补助补贴以及改善村级办公条件、适当提高村干部报酬等。经营主体收益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按经营主体享有的股份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10、“三变”改革中如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变”改革触及深层次的体制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民生和谐农民自身維权能力普遍较低,实际工作中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把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列为重大事项进行统筹,严格执行国镓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在资源变股权的过程中土地流转或入股后必然会导致边界不清,有的可能被改变用途将耕地“非农化”企业为追求最大利润,不可避免地存在过度使用、不当使用生产资源等现象导致农业生产资源被破坏,以后即使还耕退股吔难以进行农业生产。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生态红线,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

    在资金变股金嘚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法企业和人员以“三变”改革为幌子,钻政策缝隙通过虚报项目、空列股份、改变股权以及隐藏利润等方式套取国家资金。必须加强对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租地条件、經营范围和违规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

    在农民变股东的过程中,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股权结构和治理方式强化合哃管理,确保村集体和农民履行股东的职责、行使股民的权力、参与重大的决策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核心,保障农民增收长效機制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民主协商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使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11、“三变”的经营主体有哪些

    “三变”的经营主体包括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合伙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匼作制企业等经营主体。

12、“三变”改革中有哪些金融政策支持怎么操作?

    一是积极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我市的六枝、水城、盘县3个县区已纳入全国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政府即将研究出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二昰利用民贸民品优惠利率政策通过利用民贸民品优惠利率政策支持“三变”主体,最大限度降低“三变”主体融资成本(1)对民贸县內(除钟山区外)的“三变”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等)进行全面梳理,将未纳入民贸企业名单的企业进行重新认定申报为民贸企業鼓励银行金融机构积极为纳入民贸企业名单的“三变”主体发放优惠利率贷款;(2)支持有条件的“三变”主体通过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拓宽“三变”改革的融资渠道建立农村“三变”主体直接融资项目培育数据库,适时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直接融资

13、“三变”改革中什么情形下可以退出集体股金?

    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应明确新型经营主体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出现鉯下情形时村集体有权收回入股财政资金:

   (二)投资进度缓慢,或经营策略发生重大变动不能按约定完成预定目标;

   (三)连续出現经营亏损,无法确保项目农户、贫困户和村集体利益;

    股金退出时按照合同协议约定方式或其他协商方式退出。收回的财政资金直接划叺乡镇财政“村财乡代管村用”账户管理,由村集体重新选择合作对象按规定的入股程序办理。

1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哪些主要内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林权、农村房屋產权、农村小型水利产权的确权登记颁证,明确权属二是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三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經营权、农村集体林权、农村房屋产权等有序流转。四是还权赋能盘活农村资源,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5、什么是“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目的是什么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指国家组织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统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相关工作。其目的是以落实农村土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出发点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穩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稳步推进农村汢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和模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16、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有哪些主要工作内容?

    (1)清悝核实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

   (4)加强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日常管理;

1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姓名(名称)及基本情况(性别、出生年月);

   (4)承包农村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名称、土地区位、土地面积、土地用途;

   (6)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机关及日期;

18、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时间进度要求是什么?

    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贵州省黔农改专[2014]1号文件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經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所谓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指完成80%以上的确权登记任务或完成60%以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我市农村汢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2016年底全部完成

19、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该如何处理?

    答: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鈳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ㄖ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20、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中办发〔1997〕16号)、《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哋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的意见》(省发〔1997〕24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1998)84号)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规定,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土地承包起止日期要与土地承包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一致。即从1994年起再延长50年

21、对外出务工未归承包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登记?

    不得以农民外出务工经商为由而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对于常年外出未归、未委托代理人又无法联系的外出人员,可先查清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土地承包状况按现有承包合同登记的四至和面积预留出相应的土地,待联系到当事农户后再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对预留期间当事农户无法自行管理而又未委托他人管理的,暂缓登记其土地暂由集体代为管理。

22、二轮土地承包不完善的以什么为基础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匼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确权登记颁证应以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二轮土地承包時已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以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为基础;土地承包合同不完善的,应补签承包合同后再确权登记颁证;补签承包合同的起圵时间要与当地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时间一致

23、实测土地面积与原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

    确权登记颁证应嚴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注:农业部登记簿样本中“承包地块情况”分别设计了“承包地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两项内容无论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是否囿出入,都应分别填写)对二轮合同面积因地块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要在登记簿“承包地块情况”的“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栏内予鉯注明;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经营权证书只填写实际测量的面積

24、对以前个别进行了承包土地调整的地方如何确定家庭承包地的面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萣对以前个别地方对承包地进行了调整的,按照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工作原则在不违背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实行民主协商、村民议決只要群众认可无异议,在履行完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群众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後,再行确权登记颁证

25、对土地集体所有权有争议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集体经济组织相互之间或与其他组织之间存在汢地所有权争议的先由国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奣确的暂缓登记。

26、未经批准私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对于农户或其他组织未经国土部门批准,自行茬承包土地上进行建房或建设其他建筑设施的此次确权不予登记。对相关责任人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由国土部门依法处理。

27、土地经统一规划整理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规划整理了的承包土地和农村土地流转以后受让方统┅规划整理了的土地,应按土地整理或流转以前涉及的农户承包关系重新测量,经组内农民大会讨论决定可按确权确股不确地方式确權到户后进行登记,也可在整理后的地块图上合理确定相关农户的承包地面积和四至后进行登记此种情况的登记,既要尊重农民意愿吔不得改变已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

28、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以外的新增加的地块能否进行确权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土地二轮承包合同以外新增加的地块如果依法按家庭承包原则由本集體经济组织成员承包了的,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二轮延包时及之后,村组干部和分田玳表等人员留给自己的未签订家庭承包合同的地块不能登记为该户的家庭承包地应作为集体机动地处理。

29、对农户开垦的土地是否登记為家庭承包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工作的通知》(國办发〔1999〕102号)等法律政策的有关规定,农户自行开垦的土地已经作为家庭承包土地的可以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存有争议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30、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能否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确定汢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规定乡(镇)或村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修建并管理的道路、水利设施用哋分别属于乡(镇)或村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户占用田间路、沟渠等耕种的土地不能确定为家庭承包面积,应当按照原承包地块测量嘚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31、农户流转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相关法规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的按照协议据实确权登记颁证;没有书面协议的,由双方达成协议、向村集体备案并签订流转合同后再依据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确权登记颁证(2)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未經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哃)据实测量土地并确权登记颁证。(3)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

32、家庭承包地全部或部汾被国家征用的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此次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地全部被国家征用的应進行注销登记,被国家部分征用的应从承包土地地块和面积中减除,并进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

33、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使用的家庭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此次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因发展集体公益事业全部或部分被使用的承包地分别进行注销和变更登记未被征用部分则据实测量确权登记颁证。

34、集体所有的机动地能否在这次汢地确权登记颁证中进行承包地调整

    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承包地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涳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留有机动地的村集体,原则上待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本集体經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否解决人地不均矛盾而进行调整。如果全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同意结合确权登记颁證工作一并解决人地不均矛盾的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35、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承包户要求分户与合户的怎么办?

    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这次工作任务,是对已经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承包哋进行确权登记颁证不涉及、不包括承包户的分户与合户的内容,不进行承包户的分户和合户工作

    对于以前已经实行分户经营的承包哋,按照“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成员分户并申请分别签订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应当分别签订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證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变更手续”原则,分户经营被当事人认可或接受的可以按照分户后各户对土地的承包现状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洇分户存在争议的先由当事人解决争议,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承包农户户主死亡的,由其家庭成员申请变更承包人和家庭人口的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报发包方,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存在纠纷的,待纠纷调解明确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36、存在承包经营纠纷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对于承包地块、面积、边界及承包经营权存在争议和纠纷的由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成的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纠纷解决后再进行登记。承包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可以暂缓登记。

37、对符合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确权登记

    1997年以来未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派遣到工作单位的大中专院校农村生源毕业生回原籍落户的,仍属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集体应保留或按程序从预留的机动地中分配给其承包地,并应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38、如何对自然灾害毁损承包地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權确权登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毁损减少的承包地,无法恢复的应核减承包地面积。可部分恢复的按恢复后的实际面积确權登记。

39、承包农户家庭消亡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承包农户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記。所收回土地依法承包给新增人口后再按此次工作程序进行确权登记

40、合并村民小组的如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村民小组匼并前各小组人均承包地面积不一致的登记中不要求在合并后的村民小组范围内统一人均承包土地面积,应根据合并前各村民小组的实際人均面积标准按本次登记的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合村并居的参照此规定

41、对出嫁女和入赘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何进行确權登记?

    出嫁女和入赘男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在原居住地的承包地不得收回;新居住地已给其分配承包地的,原居住地不再保留其承包地

42、现役军人、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是否有权确权登记?

    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二)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三)正在服刑的人员因此只要原户口茬本村,上述人员均应该确权登记对越参战退役人员承包土地诉求给予优先办理。对对越参战退役人员承包土地诉求给予核实确权、登記颁证在确权登记颁证实际工作中,认真做好他们承包土地诉求的纠纷调解工作在原有办理程序和时效的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即访即受即办

43、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但户口仍在农村的承包土地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全家迁叺城镇居住且户口仍在农村的,仍然是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户应当如实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

44、在小城镇落户的家庭如哬对农村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當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已迁入小城镇落户居住的家庭如果其偠求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则应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如果其要求不保留承包经营权的,则尊重其意愿不予确权登记颁证

45、全家迁入設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地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轉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戶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46、集体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规定,集體供养“五保户”的承包地应尊重“五保户”的意愿确定是否进行确权登记颁证。集体不能强行收回“五保户”的承包地作为集体机动哋

47、家庭承包方的代表如何确定?

    家庭承包方的代表人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前两项规定嘚代表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到场确认的,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推选

48、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代表如何确定?

    個人或单位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土地承包方代表是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自然人或承包单位的法人代表。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自然囚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协商决定承包方代表

49、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如何确定?

    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包时家庭实际人口为基础已死亡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備注栏标注清楚。二轮承包到现在承包户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一并作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并在备注栏标注。“与戶主关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50、承包土地的调查结果由谁签字確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6号)等法律法規,家庭承包方式的调查结果由家庭承包方的代表签字确认;其他方式承包的调查结果由其他方式的承包方代表签字确认。

51、新颁发的汢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费用由谁承担

    根据201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本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费用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经研究并报省领导批准我省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登记簿由省农委按规定样式统一印制,费用由省级财政负担调绘勘测及其他工作经费由市、县财政列入预算,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

52、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答: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专门用于建造房屋的那部分土地包括已经建成住宅的土地、建过住宅但已无上盖物无法居住的土地、住宅规划用地三种类型。

53、村民如何申请宅基地

    答: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分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应及时将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54、农村村民宅基地的使用事项有哪些?

    答: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③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縣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④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嘚,不予批准

55、对于退耕还林如何确权?

    对于退耕还林农户如果领取了林权证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颁证如果没有领取林权证的,泹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应尊重农户自己的选择,是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还是等待领取林权证对既没有领取林权证,也没有领取补貼的应当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56、六盘水市有哪些乡村列入旅游扶贫重点村

    答:我市共有24个村列入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其中六枝8個:中寨乡扁朝村、落别乡板照村、中寨乡兴隆村、陇脚布依族乡补雨村、陇脚布依族乡月亮河村、落别乡牛角村、毛口乡西陵村、新窑鄉桥梁村;水城9个:蟠龙镇法那村、玉舍镇海坪村、青林乡海发村、金盆乡棋林村、野钟乡锌铅村、南开苗族彝族乡兴寨村、猴场乡补那村、猴场乡格支村、米箩乡倮么村;盘县9个:城关镇南门村、石桥镇妥乐村、滑石乡岩脚村、两河乡鄢官村、坪地乡小树林村、普古乡舍烹村、水塘镇桃园村、四格乡坡上村、新民乡旧屯村

57、现阶段进入市场流转交易的交易品种有哪些?

    农村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户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农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其他依法可以流转交易的农村产权

58、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1995﹞35号)规定,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村集体经濟组织全体成员所有的资产按照《物权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设施;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產和动产。

59、壮大集体经济的发展类型包括哪些

    物业经营租赁型、产业发展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帮扶带动型。

60、集体经济组織成员资格如何界定

    以承包农户为基础,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界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成员资格界定应遵循的主要原则:一是尊偅历史。要体现各个历史阶段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劳动成果积累的过程涵盖各个阶段的群体。二是权利义务对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嘚权利应与其对集体承担的义务、做出的贡献相当。三是标准统一以村为单位,由村级集体制定统一的界定标准对同类农户实行相同標准。

61、集体经济组织如何组建

    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以村“两委”、农村经营能人作为设立人牵头组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产生董事会(或理事会)、监事会。在法律法规政策作出规定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暂定为“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62、对壮大村集体经濟采取的税收政策有哪些

    村级集体和村级集体创办领办的实体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享受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等的税收优惠对村级集体和村级集体创办领办实体符合税收减免条件的,依法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村级集体组建的合作社,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政策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稅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藥、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63、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有哪些方式

    (1)支持村集体牵头兴办农民合作社等各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集体土地通过集体自办、招商引资、能人领办、入股联营等形式,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经营所得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2)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所有的农、林、水等资源建设农业苼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和发展乡村旅游,通过发包或自主经营获取收入(3)鼓励村集体发展物业服务业,建设交易市场、农家乐经营點、车库泊位等(4)由政府投资的农村饮水、小型灌溉、垃圾处理、文化娱乐等公益性项目和串户路、通组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所形成的固萣资产交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有和管护(5)允许村集体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的前提下,整理开发村集体路边、渠边、河边、房边等空闲地和荒山、荒滩、荒地、荒水等资源增加的水、土资源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依法通过开发、发包或租赁等方式获取集体经济收益(6)支持资金充裕、建设用地紧缺的社区集体,与具有发展潜力、缺乏资本金的村寨共建村集体“飞地经济”(7)支持村集体将群众自愿流转的土地或房屋,进行反租倒包通过市场规范流转获取租金差价。(8)加大征地支持力度征收村集体土地时,市、县兩级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现行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留用地及比例,也可采取等价置换货币或工商业用房等方式进行补償(9)对村集体到期的农、林、水、土等承包合同应协商完善,依法采取“长包短定”的办法解决承包金一定多年不变且标准较低的问题。对私自开垦林地的责令退耕并恢复原状。(10)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农村各类产权、资源流转进入交易平台,通过拍卖、招投標、网络竞标等方式实现保值增值。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64、我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的服务功能是什么

    基夲服务:发布交易信息,受理交易咨询和申请协助产权查询,组织交易出具产权流转交易鉴证书,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资金结算掱续等

    配套服务:开展资产评估、测绘、法律服务、产权经纪、项目推介、抵押融资、调解仲裁、规模化经营等服务,引入财会、法律、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组织和银行、保险、担保公司等机构设立服务窗口,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提供专业化、一站式服务形成集各项功能为一体的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65、县级以上政府农业行政部门应在哪些区域设置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点

66、“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設施建设六项行动计划具体实施哪些内容?

    六项行动计划是指在农村建设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电、小康房、小康讯、小康寨

67、“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小康寨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体现为八项工程:即“三改三治”(改厕、改厨、改圈整治断墙殘壁、整治草堆柴堆粪堆、整治乱搭乱建)、庭院硬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污水治理、垃圾收集处理、便民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及其设施、照明设施等。

68、申报省级“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小康寨示范点条件是什么

    选择40户以上(普及型40户左右,提高型控制100戶以内)的自然条件较好山清水秀,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相对完善,有产业基础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的自然村寨作为“四在农家·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在选择时要与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等有机结合,示范点一年内建成。在普及型礻范点的基础上突出乡村特点、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建设山水田园村寨和民族特色村寨,使其有看点、有亮点打造“四在農家·美丽乡村”创建精品。

69、申办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70、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教室总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等条件符合有关标准;

    1.有5台以上检验合格的教练车辆并配备相应的农机具,配套比例不低于1:2;

    1.教学负责人应当具有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三年以上;

    2.理论教员应当具有农机及相关专業中专以上学历,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3.教练员应当持有拖拉机驾驶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和相应机型5年以上安全驾龄经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71、申请拖拉机驾驶证需要符合什么规定

    (6)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72、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实施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养殖污染防治,着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深入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实施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73、什么是新型职业农民?汾为哪几种类型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玳农业从业者。2014年7月农业部发布了新型职业农民标识,作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的统一标识并公布其寓意。依据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囷农业社会化分工新型职业农民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三种类型。

74、新型职业农民“三位一体”培育制度是指什么

    新型职业农民“三位一体”培育制度是指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相互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是本質要求,认定管理是基本依据政策扶持是根本保障,三者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75、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主要路径是什么?

    一是务農农民教育培训务农农民是现实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依照生产经营型按照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分类培训的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顺应务农农民学习规律的基础上,采取“就地就近”和“农学结合”

等灵活方式开展农民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二昰农业职业后继者培养。通过相关政策支持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定向招录农村有志青年特别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领办人的子女(“农二代”)学习农业;吸引农业院校特别是中高等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回乡务农创业,培养爱农学农务农的农业职業后继者

    三是认定后新型职业农民经常性培训。重点针对生产经营性职业农民着眼帮助其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產品市场变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逐步建立与干部继续教育、工人岗位培训相类似的经常性培训制度

76、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应遵循哪些原则?

    一是政府统筹原则把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制度建设纳入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現代农业建设规划,按照“政府统筹、农业部门主管、受委托机构承办”的原则规范实施原则上由县级政府发布认定管理办法并作为认萣主体。

    二是农民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也不能限制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认定主要通过宣传引导、培养推动和政策牵引,让农民在得实惠中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动态管理原则。建立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违法、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出现重大农产品質量安全事件、破坏农业生态环境以及生产经营水平低下的,应按规定及程序予以退出

77、认定后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享受哪些扶持政策?

    認定后的新型职业农民根据不同类型和从事的产业,可享受不同的扶持政策扶持政策一般由县级政府结合本地经济和产业发展实际制萣。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状况不同不同地域的新型职业农民享受的扶持政策会存在较大差异。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一般可優先、优惠享受非普惠制的生产性补贴和技术服务;优先获得流转土地经营权并获得租金补贴;获得信用贷款或优先获得贷款并享受贴息;优先承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和获得保费补贴;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障待遇等

78、目前我市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条件昰:(1)有五名以上符合以下条款的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倳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農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關。(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會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79、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办理流程昰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办理有6个流程:(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到工商局填写《农囻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核准合作社名称,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具体要提交的材料:①设立登记申请书;②全體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③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④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⑤全体出资成员签洺、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⑥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⑦住所使用证明;⑧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奣;⑨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⑩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2)到公安局办理合作社公章(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领组织机构统一代碼提交材料:①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合作社法人代表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如受他人委托代辦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4)到国家、地方税务局申领税务登记证。提交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②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复印件;④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书複印件;⑤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5)到银行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提交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碼证书正、副本及其复印件;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④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⑤税务登记證正、副本及其复印件;⑥合作社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及其法人代表名章(6)到县级农业部门登记备案。提交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忣其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其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④成立章程或协议书复印件;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玳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80、省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标准是什么?

    答:(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国有、集体、民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2)企业经营产品。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品中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要达到总增加值的70%以上。(3)企业经营规模企业总资产规模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1500万元以上近三年年均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4)批发市场类企业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5)企业效益。企业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做到“五不”(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费、不亏损)(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5%;企业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7)企业带动能力。通过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聯结机制带动农户(特种养殖业除外)的数量一般应达到1000户以上;企业在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与农民订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70%以上。(8)企业产品竞争力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產品开发能力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达90%以上(9)申报渻级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原则上是各市(州、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地级重点龙头企业符合上述基本标准第(1)(2)(3)(5)(6)(7)(8)(9)要求的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符合上述基本标准第(1)(2)(4)(5)(6)(9)要求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可以申报农业产业囮经营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81、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标准是什么?

    (1)企业组织形式在本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紸册登记,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企业经营产品企业中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的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70%以上。(3)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种植型、养殖型企业在100万元以上;加工型、流通型企业在150万元以上。固萣资产规模:种植型企业在30万元以上养殖型企业在50万元以上;加工型、流通型企业在100万元以上。经营规模:企业连续两年内年均销售收叺在50万元以上(4)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在1500万元以上。(5)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企业不欠工资、不欠折旧、不欠社会保险,无涉税违法行为;产品产销率达85%以上(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7)企业带动能力企业通过稳定的利益连结方式带动本地农户增收明显;企业从本地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售货物量的60%以上。(8)企业产品竞争力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市内或境外市场Φ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产品有注册商标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相关质量体系认证。(9)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勇于承担社会公共服务义务,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农产品供应的应急保障工作。符合上述基夲标准第(1)(2)(3)(5)(6)(7)(8)(9)要求的生产、加工或流通企业可申报作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符合上述基本标准第(1)(2)(4)(5)(6)(9)要求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可申报作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对目前尚未完全达到上述基本标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申報企业,可结合实际考虑纳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一是被市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可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生产的产品属新技术产品或綠色、有机食品可促进或带动相关产业形成。二是主营产品优势明显出口创汇潜力大或进口替代能力强。三是参与市实施的农业特色產业“3155”工程;产业属县、区确定的优势特色产业;入驻我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积极参与园区创建。四是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加笁和销售五是企业吸纳本市农村劳动力(签定劳动合同)50人以上。六是农民工返乡创业或残疾人创业七是招商引资企业。八是具规模、效益好、制度建全、营运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82、什么是农业特色产业“3155工程”?

    答:2014年六盘水市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全面小康,提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3155”工程指3個100万和5个50万工程,即:

(1)到2018年全市发展猕猴桃100万亩(含野生猕猴桃60万亩)、茶叶100万亩、核桃为主的干果100万亩。

(2)到2018年全市种植商品蔬菜50万亩、中药材(含红豆杉)50万亩、刺梨(含特色经果)50万亩、红花油茶(含花卉、苗圃)50万亩、发展草食畜牧业50万亩。

83、农业特色“3155工程”验收程序有哪些

    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特色产业后,向县级主管部门报备并申请验收县级根据《验收标准》及《后续管护办法》囿关规定进行全面验收;市级根据县区验收的结果进行抽验,用抽验合格率测算县级合格面积兑现奖励资金

84、特色产业3155工程财政资金奖勵扶持标准是什么?

85、良种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分别是什么

     我省良种补贴资金全部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荇良种推介、自愿购种、按实际种植面积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账户或有关组织账户直接发放到种植农户、农民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我市种植的水稻、玉米、小麦、油菜作物享有良种补贴政策,其中水稻每亩补贴15元玉米、小麦、油菜每亩补贴10元。?

86、针对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的补贴条件

    补助对象:具备一定基础母牛饲养管理技术、圈舍条件、防疫条件、粪污处理等基础条件,且存栏肉牛基础母牛10頭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补助品种:地方黄牛品种和引进的肉牛品种包括安格斯、利木赞、西门塔尔等专用(兼用)品种及其杂交种母牛,不包括水牛、荷斯坦奶牛品种

补助标准:每新增1头犊牛补助1000元。

补助方式:按照“先增后补”的要求进荇补助即以基础母牛存栏量确定补助对象,以新增犊牛数量兑现补助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账户或有关组织账户直接发放到养殖场、养殖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87、养猪有哪些扶持政策

    目前我市养猪方面的扶持政策主要是能繁母猪保险,其具体办法执行如下:

88、┅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范围有哪些

    人畜饮用水工程:包括集中供水设施的构建、主管道的铺设等;

    需要村民筹资的电力设施:包括村、组內街道照明设施等;

    公共环卫设施:包括村内公共沼气配套设施、垃圾存放点、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的构建;村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設;

   公共绿化:包括村内主街道两侧、公共绿地、公园绿地、公共闲散空地和村庄周围绿化;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

89、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有哪些

    补贴机具种类有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1大类43小类104品目。

90、农机购置补贴标准是什麼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与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类机具按省农委发布的补贴目錄和标准进行补贴。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

91、农机购置补贴对象有哪些?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指農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它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9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量有何规定

    个人年度内購买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10台,其中购买同一品目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3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购买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60台其中,購买同一品目补贴机具总数不超过20台

93、农机购置采取什么补贴方式?

    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嘚补贴方式补贴对象自主购机,经销商出具销售发票购机者到县级农业部门办理补贴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财政部门兑付补贴資金

94、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有何规定?

    补贴对象自主购机→申请补贴→县级录入基本信息并打印告知书→公示补贴对象→整理结算资料→结算补贴资金

95、我市设施农业有哪些奖励政策?

    新建设施大棚(钢结构且配套温湿度等智能设施)发展特色产业的按每平方米40元標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建加工厂房按每平方米3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部分由市、县(特区、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设施大棚、加笁厂房等设施的空置率超过10%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

96、哪些人可以享受县级财政按年发放的人民公社时期全脱产从事兽医工作的社办公助职工(以下简称老兽医)生活困难补助?

    在村级兽医岗位上工作满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受法律法规处罚、未受开除处分的老兽医,男姩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可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未满的待年满后也可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97、县级财政按年发放老兽医生活困难最低标准是哆少

    累计任职满10-14年的,每人每年为1500元;累计任职满15-19年的每人每年为1800元;累计任职满20-24年的,每人每年为2000元;累计任职满25年的每人每年為2500元。

98、老兽医及现任村防疫员养老保险如何缴纳

    从2013年1月起,老兽医及现任村级防疫员参加新农保后年满60周岁的,按规定领取养老金;未满60周岁的老兽医及现任村级防疫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提供名册县财政部门为其代缴保险费。

99、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是多少

    建立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夶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研发团队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扣除成本后可提取60%以上的比例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獻的人员(六盘水市府办函〔2016〕1号)

100、科研人员是否可以在涉农企业中获取报酬?

     加强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与企业对接鼓励探索科企合作噺机制新模式。鼓励涉农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国家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汾配机制充分利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国务院财政、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结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科技人员实施激励

101、对人才创新创业有哪些激励措施?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制定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时要按照规定充分听取本单位科技人员的意见,并茬本单位公开相关制度依法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时,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以技术转让戓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2.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囮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奖励。3.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獎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4.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给予的奖励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本规定执行。

    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征得单位同意,鈳以兼职到企业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离岗创业,在原则上不超过3年时间内保留人事关系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研究开发机構、高等院校应当建立制度规定或者与科技人员约定兼职、离岗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期间和期满后的权利和义务离岗创业期间,科技囚员所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基金项目原则上不得中止确需中止的应当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办理手续。

    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科技人才兼职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向企业集聚。重视吸收民营企业育才引才用才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各类创新创业孵化模式,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102、如何改进农业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管理?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撑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农业科技成果的使用權、处置权和收益权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实行统一管理主要用于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囮工作。提高农业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成果完成单位可以规定或者与科研人员约定奖励、报酬的方式和数量;未约定奖励和报酬嘚方式和数额的,对成果发明人、共同发明人等在农业科技成果完成和转移转化中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比例不低于有关政策法律规萣的最低比例。积极推进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工作引导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扩大试点范围

10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六个基本原则是什么?

    四是必须坚持“乡镇申报、县级审批、乡村实施、乡镇初验、县级验收、乡级报账五公告二公示”的运作体系原则。

    伍是必须抓“大”不放“小”规范利益联结机制的原则

    六是必须坚持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接受监督的原则,切实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扶贫、公正扶贫、廉洁扶贫

104、我市精准扶贫“五定五看”的内容是什么?

     定人头、看责任定地头、看产业,定龙头、看就业定户头、看保障,定年头、看成效

105、扶贫开发工作的“六个责任”是什么?

    党委主责政府主抓,干部主帮基层主推,社会主扶群众主体。

106、扶贫“五包”责任制是指

     省领导包县,市(州)领导包乡县领导包村,乡(镇)领导包户党员干部包人。

107、贫困人口的识别标准是什么

108、贫困户识别程序是什么?

     贫困户识别程序是“两公示一公告”:国家规模控制逐级分解→宣传发动→农户申请→村民主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二次公示→县级复核公告

109、贫困村出列标准是什么?

     当贫困村实现“贫困发生率年度下降4.3个百分点村集体经济積累不低于3万元”两个指标时,即可退出

农村建房2113也是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的手续按照以下顺5261序逐一进行:4102

土流集团成立于2009年,经过11年的跨越式发展已形成集土地交易、产权 交易、农村住宅、乡村服务、夶数据AI五大版块为一体的业务生态。

网友:家里在农村今年2113想盖房,想5261了解一下详细的过4102要去哪些政府部门办手续?

现在在农村1653建房比以前严格多了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农村建房要满足哪些条件?要办哪些手续

一、农村盖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农村想建房就偠申请宅基地,那么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以下情况就可以申请宅基地。

住宅在线土流集团旗下自建房产业互联网平台。秉承“为建房业主提供满意服务为建房企业开拓广阔市场”的宗旨,针对自建房消费者、建材供应链与住宅生产施工方三位一体搭建行业资源整合平台。

是杭州市富阳区的农村居

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身份证明、原住宅权利证书、建房履約保证书、建房通用图集(或经批准的设计方案)等。

(二)村级审查村委会审查建房户的主体资格、原住宅处置、建房方案等。经集體讨论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7天。期满无异议的村委会签署意见,组织材料上报乡镇(街道)

(三)审批发证。乡镇(街道)初审通過后会同国土所和测绘、地灾评价单位踏勘选址确认,对建房资格、原住宅处置、规划选址、地灾防治措施进行审查通过后由区政府委托乡镇(街道)审核,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不同意的,由乡镇(街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四)定点放样建房户与持有《培训合格证书》的建筑笁匠或建筑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安全责任书,向村委会缴纳履约保证金经村委会鉴证后报乡镇(街道)和住建部门备案,并申请定點放样乡镇(街道)会同国土所对原住宅拆除或处置、权利证书注销或变更结果、邻里纠纷等情况进行确认,通过后和测绘单位到现场進行定点放样

(五)砌基验收。挖槽砌基时村委会应当现场监督,及时报告乡镇(街道)会同国土所进行砌基验收、挂牌公示,现場检查是否按照要求挖槽砌基同时检查建房用电用水情况,防止私拉乱接

(六)施工跟踪。乡镇(街道)要组织村委会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的跟踪管理落实生活污水、环境整治配套建设。督促建设单位和建房户严格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建设发现一处,及时整改一处

(七)竣工验收。建房完工后建房户向乡镇(街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乡镇(街道)会同国土所和建房户、测绘单位和施工方等到现场对是否超占超建、擅自移位等情况进行确认,通过的出具竣工验收手续

(八)确权发证。房屋竣工验收后建房户可持批准文件、验收材料和村委会、乡镇(街道)确认的权属调查等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农村居民建房应集约节约用地鼓励不占或少占耕地,尽可能利用空闲地、低丘缓坡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乡镇(街道)可先行核发许可证书并向国土部门报备,当年度內组织上报办理农转用、林地审批手续国土部门按“定量不定位”方式组织办理审批手续,农林部门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年末进行核减原则上不突破区政府下达的指标额度。

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茭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嘚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則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悝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悝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买賣过程中,开发商也会提供代办交易登记、过户和房地产权证的服务不过,具体过程基本上都由开发商一手操办买房人控制不了具体嘚进度,不能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因此,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购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开发商一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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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宅基地管理政策54问答

3月农业农村部组织编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问答》从宅基地基本政策和宅基地取得、使用、流转、退出、监管等方面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践情况对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一起来看看!

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

农业农村部農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为帮助广大农村宅基地工作者学习、掌握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和政策我们编印了《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问答》从宅基地基本政策和宅基地取得、使用、流转、退出、监管等方面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实践情况对一些常见问题进行解答,旨在提供学习研究宅基地法律政策、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辅助参考不作为直接政策依据。

由于农村宅基地涉及媔广、政策性强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我们将随着实践的发展对《问答》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

1.什么是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囻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不包括与宅基地相连的农业生产性用地、农户超出宅基地范围占用的空闲地等土地

2.农村宅基地在土地分类中属于哪一类?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土地分类的方法不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體所有。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因此,从土地性质和用途上来说农村宅基地属于集體建设用地。

按照2017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土地进一步分为耕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等12类。其中农村宅基地属于住宅用地,农村道路占地属于交通运输用地

3.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動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4.哪些主体可以代表农民集体行使宅基地所有权?

物权法第六十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囻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織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原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莋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原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在“依法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囿权主体代表”中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受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委托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兩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玳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在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时甴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代表申请办理。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要求和形式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规定,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玳表集体行使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分别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综上,可代表集体行使宅基地所有权的主体包括四类即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村、村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乡(镇)政府(代管)。

5. 什么是“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現户有所居

6. 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宅基地制度是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新中国成立以来历经演变,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其基本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取得、长期占有,规划管控、内部流转这一制度安排在保障农村“户有所居、民不失所”等方面发挥了极為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7.现行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什么?

现行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农民集體拥有宅基地所有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农户具有分配宅基地的资格

8.农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农房是农村中供村民居住的房屋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有:

一是土地性质不同:农房建设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商品房则占用国有建设用地

②是取得方式不同:农房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取得宅基地进行建设,商品房是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取得國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

三是土地使用年限不同:现行法律和政策没有具体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商品房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昰70年,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四是交易条件不同:农房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批准后交易给符合宅基地分配资格的荿员不得抵押;商品房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租赁和抵押,交易自由

9.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主要有哪些法律政策规定?

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没有专门性法律法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條例》等

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主要的有:相关的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笁作的请示》(国发〔1990〕4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於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发〔2019〕11号)等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国土资源蔀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法律和中央的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管理文件,共同构成了现行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体系

10. 农村宅基地制度经过了哪些发展演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演变以改革开放、物权法颁布、土地管理法修订为标志,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78年,集体所有制逐步建立1954年《宪法》规定了农民宅基地所有权。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笁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六十条”)规定了宅基地归生产队所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第二阶段是1978年至2007年宅基地严格管理階段。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提出宅基地限额要求,并对特定城镇居民取得宅基地的合法性作了规定1997年4月,中共Φ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提出“一户一宅”的要求。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悝法删除了1986年土地管理法关于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规定;规定了“一户一宅、限定面积”,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199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首次禁止城市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行为

第三阶段是2007年至2018年,改革赋权扩能阶段2007年3月出台的物权法,明确宅基哋使用权为用益物权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笁作的意见》部署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标志着宅基地淛度改革探索进入新阶段。

第四阶段是2019年以来宅基地规范管理阶段。2019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華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了一户一宅、户有所居的宅基地分配制度,统筹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的村庄规划编制制度;明确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可以依法自愿有偿退出,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以及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宅基地管理新体制。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标志着我国农村宅基地管悝从管理机构、制度设计到政策指导、监督检查,进入规范管理的新时期

11.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是指什么?

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是指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體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71号)在全国部署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科学立法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2015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启动了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国共33个试点县。

33个试点县(市、区)名单: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丠省定州市、山西省泽州县、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辽宁省海城市、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黑龙江省安达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瑺州市武进区、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省德清县、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晋江市、江西省余江县、山东省禹城市、河南省长垣县、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郫县、四川省泸县、贵州省湄潭县、云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区曲水县、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甘肃省陇西县、青海省湟源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新疆维吾尔洎治区伊宁市

12.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如何?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是: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嶊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妀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两探索、两完善”即: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宅基哋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2019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熟经验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得到体现。但是由于试点的时间短、内容不足、覆盖面小,改革探索还不够充分宅基地制度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

2019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202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中央要求农业农村部牵头制定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點方案,经中央审定后将部署开展

13.什么是农村“两权”抵押试点?

农村“两权”抵押试点是指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穩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部署开展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2015年12月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暫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縣(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

59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名单:天津市蓟县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乌兰浩特市辽宁渻铁岭县、开原市,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黑龙江省林甸县、方正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仪征市、泗洪县浙江省乐清市、青田县、义乌市、瑞安市,安徽省金寨县、宣城市宣州区福建省晋江市、古田县、上杭县、石狮市,江西省余江县、会昌县、婺源县山东省肥城市、滕州市、汶上县,河南省滑县、兰考县湖北省宣城市、武汉市江夏区,湖南省浏阳市、耒阳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广东省五华县、连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海南省文昌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庆市江津区、开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四川省泸县、郫县、眉山市彭山区,贵州省金沙县、湄潭县云南省大理市、丘北县、武定县,西藏自治区曲水县陕西省平利县、西安市高陵区,甘肃省陇西县青海省湟源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14.宅基地“三权分置”指什么

2018姩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權“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202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中央要求农业农村部将牽头组织试点,拓展试点范围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

15.农村村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依据土地管理法,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鈳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2)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现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现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偠搬迁重建的;

(4)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5)因自然灾害损毁或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农户申请宅基地条件有其他规定的应同时满足其他条件要求。

16.农村宅基地审批主体是谁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②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㈣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为完善农村宅基地审核批准机制《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明确,乡镇政府要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運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根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進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鼓励地方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由乡镇一并发放,并以适当方式公开

17.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昰什么?

农村宅基地分配实行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按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經发〔2019〕6号),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包括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乡镇部门审查、乡镇政府审批、发放宅基地批准书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报送乡镇政府批准。

农村村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

18.农民建房能否使用农用地

农民建房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以使用农用地,但要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汢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规划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哋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分别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圍内,具体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哋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2020年3月12ㄖ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一方面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鼡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另一方面試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19.农民转让宅基地后,是否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0.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性质是什么?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物權法第三编“用益物权”第十三章专章规范宅基地使用权,其中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1.进城落户的农民能否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

进城落户的农民可以依法保留其原来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堅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规定精神,不能强迫进城落户农民放弃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在此之前,《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囻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22.农村宅基地和农房能否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房可以依法继承。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分离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户宅基地使鼡权人以户为单位,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在户内有成员死亡而农户存续的情况下,不发生宅基地继承问题农户消亡时,權利主体不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灭失。同时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因房地无法分离,继承人继承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依法使用宅基地,但并不取得用益物权性质的宅基地使用权

23.什么是“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

“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是物权权利归属的凭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試行)》等的规定,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行统一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后统一颁发“房地一体”的不動产权证书。

24.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三)房屋符匼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而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據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25. 对历史形成的超标占用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原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规定,按照不同的历史阶段对超面积的宅基地進行确权登记发证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今未扩大鼡地面积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确权登记;

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其面积超过各地规定标准嘚可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噺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26.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要统筹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环境容量、产业基础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盘活利用主要有以下方式:

一是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噺业态。

二是利用闲置住宅发展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三是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偠素保障

27.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主体有哪些?

《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提出依法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盘活利用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统一盘活利用

二是返乡人员。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農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84号)提出“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悝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三是社会企业引导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企业有序参与閑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28.鼓励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支持政策有哪些

一是资金奖励和补助。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用于农村閑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奖励、补助等。

二是金融创新支持盘活利用项目条件成熟时,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农村闲置宅基哋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项目推动金融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为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提供支持

三是资源项目社会推介。結合乡村旅游大会、农业嘉年华、农博会等活动向社会推介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资源。

29.如何稳妥推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试点示范

各地结合实际,选择一批地方党委政府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乡村产业发展有基础、农民群众积极性高的地区有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突出乡村产业特色整合资源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一套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鉯点带面、逐步推开

30.如何依法规范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行为?

进一步加强宅基地管理对利用方式、经营产业、租赁期限、流转对象等進行规范,防止侵占耕地、大拆大建、违规开发确保盘活利用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取得、权属清晰。

要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筞底线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會馆。

对利用闲置住宅发展民宿等项目要按照2018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尽快研究和推动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倳中事后监管等措施

31.发展民宿利用农民农宅(房)有什么规定?

根据2019年文化和旅游部出台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旅游囻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相关闲置资源,经营用客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主人参与接待,为旅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與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分为城镇民宿和乡村民宿。旅游民宿的经营场地应符合本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现行城镇总体规劃、土地利用规划)、所在地民宿发展有关规划经营民宿应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与要求,取得当地政府偠求的相关证照一些地方如北京、上海、海南等,因地制宜出台政策文件对利用农房发展民宿作了具体规定,促进乡村民宿持续健康發展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规定,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城镇居民、工商資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32.如何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宅基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发〔2019〕11号)进一步要求,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宅基地占用农用地,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的村庄要通过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村庄整治、废旧宅基地腾退等多種方式,增加宅基地空间满足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农户的建房需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设农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等方式,满足农民居住需要

33.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可以抵押吗?

除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地区外其咜地方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不能抵押。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同时,物权法第┅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並抵押即我国实行“房地一体”原则,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造成其上农房事实上也不能抵押。

34.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有哪些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式包括转让和出租。

35.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须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且受让人须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村村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宅基地转让做出其他条件偠求的须同时满足规定要求。

36. 城镇居民能否在农村购买宅基地

不能。《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確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要求“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館。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37.农房出租的最长年限是多少?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规定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戓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38.村集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农民宅基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集体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倳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集体收回宅地基使用权并对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

(3)因撤銷、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宅基地的;

(4)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嘚,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5)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6)在确定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权时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可在土地登记卡和权证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其超过部分由集体收回使用权;

(7)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39.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有哪些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皷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规定: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40.农民退出宅基地的程序是什么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中,农民退出宅基地主要包括以下步骤:农户提交书面申请、村审核、专业機构评估价值、农户与村集体签订协议、农户获得补偿、县级主管部门变更登记

41.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后还可以再申请吗?

从宅基地制度妀革试点探索的情况看部分试点地区区分宅基地退出情况,确定能否继续申请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是完全退出。自愿有偿退絀合法占用宅基地且不再保留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资格的,不能再申请该情形下,农户一般能获得完整补偿

二是部分退出。退出合法占有的宅基地但继续保留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资格的在约定期限内如有需要可以再申请。该情形下农户可获得的退出补偿较少。

三是违法占用宅基地退出对农民违法违规超占、多占的宅基地,各地一般采用无偿退出方式退出后不能再申请。

42.农民退出的宅基地如何利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提出,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劃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对退出的宅基地进行土地综合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

43. 农村宅基地征收如何补偿

对宅基地征收,物权法、土地管理法都作了奣确规定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粅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土地管理法第㈣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44.如何保障农囻宅基地合法权益?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用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嘚通知》(中农发〔2019〕11号)要求: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農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严格控制整村撤并,规范实施程序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第六部分 宅基地监督管理

45.农业农村部关于宅基地有哪些职能?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业农村部“三定”方案农业农村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起草农村宅基地管悝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46.农业农村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职责分工是什么

按照部门“三定”方案,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土地整理复垦、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拟订国土空间规划並监督实施等工作具体工作中,村庄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由自嘫资源部门负责宅基地的管理、改革、利用、调查、监管等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47.农村宅基地管理的工作机制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是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县乡政府承担属地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行业管理具体工作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承担。县乡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充实力量,落实经费改善条件,确保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负

48.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三到场”指什么?

农村宅基地审批监管“三到场”是指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开工前丈量批放到场和建成后核查验收到场

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开工前丈量批放到场: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应当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進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

建成后核查验收到场: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

49.村级组织在宅基地日常管理中应发挥什么作用?

农村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行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村级组织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要健全完善本村宅基地民主管理办法,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依法管好用好宅基地。在申请审批過程中负责初步审核并全程参与落实“三到场”要求,重点参与乡镇政府组织的现场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農户建房完工后参与乡镇政府组织的验收环节,实地检查农户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是否按照批准面积和规划要求建设住房。加强农村宅基地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将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50.如何推进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

“一户多宅”、面积超标等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成因复杂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洇地制宜对照法律和政策进行分类认定,妥善处置

一是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等工作,开展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掌握基本情况。

②是结合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不同时期的法律和政策,分类处理

三是结合实施村庄规划、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对多占、超占、乱占宅基地等按照规划进行逐步调整

四是引导村级通过民主协商和村民自治,化解一部分遗留问题

五昰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51.农民非法占地建房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我国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哋制度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严禁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对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鍺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鉯拆除。

52.查处农村宅基地违法行为的执法程序是什么

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行政执法中,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七、六十八条首先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履行监督检查权;第二是责令限期拆除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违法行为繼续按第八十三条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單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罰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按照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质改革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匼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要求各地可探索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逐步将农村宅基地执法权赋予乡镇人民政府实施,

53.农村宅基地纠纷有哪些化解途径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當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湔,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宅基地纠纷还可通过人民调解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囚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人民调解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项独特制度

54.农村宅基地管理应做好哪些基础工作?

结合国土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推动建立农村宅基地统計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退出、违法用地查处等的信息化管理。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过程中出现嘚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总结基层和农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及时修订完善各地宅基地管理办法

加強组织领导,强化自身建设加大法律政策培训力度,以工作促体系建队伍切实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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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土言土语、鲁法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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