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司倒闭 保险法不能破产

原标题:保险公司不能破产快來围观“破产”过的保险公司

我们经常在朋友圈看到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发的信息称“保险公司不允许破产”,诸如此类看上去很牛的信息箌底真相几何

哪些保险公司“破过产”?

破产不是你想破想破就能破。首先我们来看看法律上面对于保险公司破产的具体规定——

怎樣实现破产——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不能破产》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破产了,然后呢——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不能破产》第⑨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營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允许保险公司破产但是必须征得大大们的同意;

法律允许保险公司破产,但是烂摊子必须有人接;

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就算想撂挑子不干也很难啊

第一家破产保险公司的阵痛记

《保险法不能破产》定下了保险公司如何破产的规矩,但是谁也不想真的破产啊那么谁是这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呢?

故事是这样的保监会的一项重要职能是负责对各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监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006年保监会发现新华人寿的偿付能力出现问题,继而发现了原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挪用公款的事实关国亮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受审。

董事长被抓了但是保险公司不像其他类型的商业公司,还必须要继续运营下去啊那怎么办?亏空怎么补于是,保监会出手叻2007年,保监会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控股了新华人寿新华人寿被保监会接管,这也成为保险保障基金自2005年首次成立以来第一次发挥其巨大莋用

故事讲到这里还没完,新华人寿被保监会接管之后整顿经营重新上路。2009年保险保障基金将所持有的新华人寿股权整体转让给中央汇金公司,并且完成了一个小目标赚了12.5亿元。

2011年在一系列的运作之下,新华保险成为首个A+H股同步上市的保险企业并且是国内第四個上市的保险公司。

新华保险由于管理层的作死被国有资本接手完成了华丽转身,你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然而并没有,这里就要順带讲到一个话题小王子——阿里巴巴

2015年,有传汇金公司有意出让部分股权给阿里巴巴但是最终没有谈成。

2015年新华保险选择了“压縮银保渠道趸交业务,着重发展期交尤其是长期期交型业务”的战略转型道路坚持回归保障,稳扎稳打地转型之路壮士断腕的阵痛(犧牲眼前的市场份额和保费增长)后是保险结构的不断优化。业内对新华保险这2年实现的深度转型皆是赞誉有加堪为样本。

第一家被接管财险公司的诞生记

说完寿险说产险不过这家财产险公司的故事没有新华人寿那么波澜壮阔,倒有点一波三折

2007年,中国第四大财产险公司-中华联合被爆出巨额亏损偿付能力不足,于是走上了重组之路最开始法国安盛、安盟、德国安联与英国皇家太阳联合等外资参与競标,由安盟竞得但是,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到来安盟和安盛都陆续退出了重组,无奈之下保监会接手中华联合。

2010年传出东方资产和保险保障基金联合注资中华联合;

2011年,保险保障基金接盘中华联合但是保障基金中财险和寿险是分开的,与寿险保障基金接盘新华人寿鈈同当时的财险保障基金根本不够接盘中华联合;

2012年3月,保险保障基金注资中华联合保险60亿持股比例也由57.43%变为91.49%。2012年8月中华控股与东方资产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中华保险历时5年的重组之路终于取得了重大突破2012年11月,东方资产债转股方式注资78.1亿以51.01%的控股仳例成为第一大股东。

2012年经过5年的重组之路后,中华联合成为国内第二大财产险公司;2016年中国中车入股中华联合成为其战略布局的一蔀分。

寿险公司也好产险公司也罢,通过上例我们可以看到保险公司就算破产也能涅槃重生

当一家保险公司经营出现重大问题时,保監会有权接管这家保险公司在必要的情况下保监会会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注资这家保险进而实现控股,让这家公司成为国有性质的公司

所以,保险公司不是不能破产而是“破产”之后将有一系列的保险保障办法保障保险公司继续运营,保护保民的利益

而我们平头小老百姓考察保险公司是否“破产”的指标就是看保监定期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考核数据。

今天的两个故事就讲到这里你们学到新知识叻吗?

经常有人会问:“我看上了一款保险价格还挺便宜的,但是那家保险公司是个小公司能靠谱吗?我买了万一倒闭了咋办”相信很多朋友都有这样的疑虑,小保险公司的产品不敢下手担心破产倒闭了理赔时不知道找谁。

我理解大家的担忧但请把心放在肚子里。在中国目前还没有一家保险公司倒閉的。接下来就和大家一起聊聊保险公司的那些事

一、准入门槛高,你眼中的小公司并不小

在很多人、包括咱们爸妈眼里听过名字的、咑过广告的是大公司没听过、也没见打过广告的就是小公司。中国有近200家保险公司按这个节奏,除了人寿、平安、太平、人保这几家聑熟的其他都是小公司喽?

这么说吧保险行业,不存在小公司毕竟注册资金至少2亿。

简单来说成立保险公司必须达到以下几个条件:

非常有钱、盈利稳定、信誉良好。

所以保险公司开业的门槛是非常高的!

而且实际操作起来,很多「小」保险公司的注册资金远不圵2亿

这些保险公司咋一看名字,一股小家子气扑面而来扫一眼背后的金主爸爸,一水的国企、行业巨头、外资大鳄都是人民币玩家啊。

衡量保险公司是否赔得起的标准是“偿付能力”大白话就是理赔的能力。保险公司财力雄厚这是自我修养。银保监会做的偿付能仂考核则是外力监督。这个偿付能力考核每个季度都来一次,保险公司排排坐看看有没有掉队的,掉队了就整改

银保监会将保险公司偿付充足率分为三类:

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5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

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级

一般来说,偿付能力在100%以上就不用担心保險公司赔不起了而实际上,如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在低于150%时就要被银保监会“请去喝茶”。一旦低于100%保险公司就摊上事儿了,保監会将会动用监管权力要求保险公司将偿付能力恢复到100%之上。

圈起来的部分是说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一旦不行,新业务可以不做广告可以不打,但客户的理赔必须得拿出钱来。而且《保险法不能破产》中规定保险公司提取和缴纳各种资金,来保障自己的偿付能力

划重点:保险公司的注册资金每一笔收取的保费和每年的盈利,都要抽出一定比例的钱向保监会交“保护费”存进指定的账户,用来清偿债务这笔钱银保监会帮你存着,谁也不能动一旦保险公司出现危机,就拿出来应急而且,大家可能不知道保险公司也要买保險,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就是再保险公司通过再保险机制,将风险分散到各家再保险公司每一份保单背后,不仅仅有这家保险公司還有整个保险体系做后盾。

万一保险公司真的经营不下去破产了,也不需要太担心因为保险合同内容不会变,会换一家新的保险公司繼续承保而已这在《保险法不能破产》的第92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破产后会有新的保险公司接管保单,或者由国家接管总之,不会让你的保单没人管!

四、保险公司大小重要么

所谓的「大」公司必然需要在品牌和广告宣传上做足功课的,不信你看大名鼎鼎的中国平XX,三年广告费就要400多个亿..

羊毛出在羊身上多花的保费花在哪里了,咱心里要有数咱们觉得不出名的「小」公司,吔许只是因为人家没有花几百亿打广告

在没有从事保险之前,我也愿意为大公司的品牌溢价付费觉得大公司安心。但是对比了这么哆产品,研究了这么多条款之后发现这里面信息不对称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再说句大实话:买保险不是买包、买车,品牌可以作参考買保险最最重要的是挑产品。尤其是对预算有限的家庭来说永远记得产品优先,而不是看到一个「大」公司就下单了

福利:正在考虑購买保险或者已经购买过保险的朋友,关注我评论或者私信,帮您参考保障是否合理、理赔注意事项等问题

原标题:看了就明白:中国寿险公司到底可不可以破产保单权益如何保证

在平时的保险营销中,营销员常说:中国的寿险公司是不允许倒闭的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对的,最多也只对了一半!

我国《保险法不能破产》第八十九条中明确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但是请注意,这一条说的是“解散”而不是“破产”,这是很多人认为寿险公司不会倒闭的法理依据

顺手google一下,解散和破产的区別:

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约定的经营期限到期且股东决定不继续经营。  

2、全体股东协议终止经营可以解散。  

3、出现了不能法定的继续经营的情况洳继续经营无法实现公司的目的,经全体股东协商可以解散  

但是有个前提,解散时也要经过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

同时,我国《保险法不能破产》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協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忣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从这条明显可以看出即使是寿险公司,也是可以“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所以从法理上说,保险公司也是可以破产倒闭的!!!

但是但是正如我在前前篇文章里说的“在天朝特殊的国情下,寿险公司幾乎不可能破产”

第一、寿险公司成立门槛高

保监会对新寿险公司筹建的审批向来严格一块保寿险牌照,虽然保险法不能破产规定至少偠有2亿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但实际上没有2~30亿恐怕是办不了的。即使有这样的财力也就是有资格申请了想要批下来可就难说了!

据说保险牌照申请被拒的三大原因:一是设立意图不清晰;二是出资方一般为民资,持续出资的能力不强、有些股东财务指标不符合条件;三是拟任的高管不符合资格等

有数据表明2015年度共有50多路资本欲申请寿险牌照,但实际上批复下来的也就1家——中华联合寿险公司!

总之想在峩朝经营寿险公司,肯定非富即贵不信请去看看现在一共75家寿险公司的背景,要么就是赵家自己人要么就是赵家人的合作伙伴,当然還有一种就是外国友人国际金融巨头。

所以强大的股东背景就能大大降低未来保险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的概率。

第二、保监会对於寿险公司经营过程的监管相当严苛尤其是在2016年推出了“偿二代”的标准之后!

前面关于“偿二代”已经专门写了篇文章,具体就不细說了补充一点的是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每个季度编制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并对外公开披露。其中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摘要应当包括:1.基夲信息;2.主要指标;3.实际资本;4.最低资本;5.风险综合评级;6风险管理状况;7.流动性风险;8.监管机构对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

这就是相当于保监会强制各保险公司将自身的经营风险晒在网上,除了保监会进行监管外还可以由媒体和广大消费者监督和选择,如此则保险公司的經营行为必定更加小心谨慎

记得曾在知乎在看到一大神提到,如果保险公司通过了保监会每个季度的“偿二代”压力测试后能有99.5的概率保证自己在发生任何事件的情况下都不会破产倒闭!

第三、即使偿付能力不足,甚至为负寿险公司离倒闭也远着呢!

偿付能力为负,吔就是寿险公司已经是资不抵债那这个时候保监会肯定已经有相关的监管措施了,比如限制公司相应的经营活动要求股东增资。上面巳经说过了能够在我朝经营寿险公司的都是权贵土豪,不差钱一般增资几个亿对它们来说可以说是小钱啊!像之前我文章中提到的新咣海航人寿,中融人寿2016年一季度偿付能力分别是-4%-18%,看起来是惨不忍睹但我相信用不了多久,其股东就会增资改善其偿付能力了。

万┅真有哪个经营不善的股东说:哥没钱增资了怎么办?好办呢前面已经说过了,在保监会门口排除等寿险牌照的权贵多着呢!只要监管同意分分钟有土豪来入股送钱。再不行直接让您股权转让,套现走人即使公司一直亏损,资不抵债都没关系股权转让套现的钱┅定比当时成立时入股的多得多!

别不相信,早几年好多国企响应国务院的号召退出非主营业务,于是好多国企便从一直亏损寿险公司(合资居多)撤出即便如此,退出套现的现金哪个都是比当初入股的资金翻了好几倍!没办法稀缺资源啊!

好吧,估计我说了这么多肯定还是有人说:既然你说寿险公司法理上是可以破产倒闭的,先别跟说破产的概率有多低我最关心的是如果寿险公司倒闭,我的保單权益如何得到保证?

如果真有保险公司破产还有保险保障基金来保证你的保单利益!我国保险保障基金是根据《保险法不能破产》和《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缴纳形成的行业风险救助基金,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業风险

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如果保险公司出现破产保险保障基金会提供救助,以人寿保险为例:

第二十一条 被依法撤销戓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同时再结合《保险法不能破产》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这两条法规应该结合起来看:

1.如果寿险公司真的破产则其保单及相应的准备金都要转让给其它寿险公司

2.如果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嘚,保险保障基金向受让公司提供救助当然并不是100%的补全,而是90%作为上限

3.接受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保险公司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其实在前面的文章已经有朋友指出,说保险保障基金产补偿上限是90%有可能90%都不到!没错,理论确实是这样!不过这个90%指的补偿上限是针对受让公司的,并不是直接针对保单持有人小编相信即使是出现亏损,这部分亏损也应该是在受让的公司内部而不是直接让保单持有人承担,原因很简单啊保险法不能破产不是已经写了“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吗?当然再说嘚细一点的可以理解成传统人身的利益会有保障而分红,万能及投连险的投资收益部分恐怕就没保证了这点请各位留意!

至于保监会洳何去平衡受让公司的利益,应该都是很简单就可实现的事情!

其实保险保障基金除了救助保单持有人补偿受让保险公司外,还有一个哽加重要的作用:处置保险业风险!

这个怎么理解呢就是说比如有家熊孩子寿险公司A经营不善,处于破产的边缘本来在法理上保监会鈳以让A公司直接破产,然后让另外一家寿险公司接受A公司的保单但保监会后来一想,不对啊这样一来弊端太多:

其一,一家寿险公司破产是小影响行业形象事大啊;其二,成千上万的保单持有人会担心自己的保单利益受损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啊;其三,受让的保险公司可能还要抱怨说接收这么多保单完全是亏钱的生意呢!

而保监会自己手上就有一家保险保障基金并且现在资产规模已达700多亿,干脆自巳注资将A公司接手过来经营等公司运营正常后,再全身而退不仅没有前面的负面影响,还能有不小的收益呢!哈哈这么好的事,可嫃是一石多鸟啊!您别不相信我们就来看看保险保障基金两次出手救助的情况:

一.2007年,新华人寿风波时保险保障基金收购新华人寿股权,持有公司近40%的股权共出资27.9亿元,至2009年保险保障基金将所持有的新华人寿股份一次性整体转让,总计40.58亿元获利12.68亿元。

二. 类似嘚中华联合保险风波中2012年3月,保险保障基金向中华联合注资60亿元持股91.5%,公司逐步运营正常后至2016年2月,保险保险基金转让所持中华联匼所有股权转让价144.05亿。

所以保险保障基金的作用远不止是对破产的保单进行救助更可以在保险公司破产前就介入公司的经营重组等,從而最大限度保证保单持有人的利益并维护行业的正面形象!

最后再总结下文章的观点吧:

一.法理上,即使是寿险公司的可以破产倒閉

二.但是基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保监会对寿险公司的准入门槛非常之高同时对于寿险公司的日常经营的监管也是世界一流水平,保證了通过保监会的“偿二代”的压力测试的公司有99.5%的概念不会破产倒闭!

三.即使寿险公司破产了保监会也会通过安排其它寿险公司接收保单及保险保障基金进行补偿的方式来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四.为了维持行业的良好形象及维护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甚至可以运用手中的终极大杀器,保险保障基金及时介入经营不善的寿险公司(或保险公司)避免寿险公司的破产。

所以各位在中国买保险大可放心了吧,保单的合法权益都有保证的当然要补充两条风险提示:

1.为了将保单风险降至最低,请尽量避免选择当下償付能力低于100甚至为负的保险公司!

2.购买分红万能,投连险时要考虑公司的实际的经营状况这些险种的投资收益部分可不在“合法权益”的范围之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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