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周岁以上的公民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提供有效证件为

这篇堪比小说的北大期末考题

不僅考查了学生的知识和能力

对大学教育交出的一份答卷

最穿越之“大理寺卿走进新时代”

北宋大理寺少卿周元一觉醒来发现已置身另外┅个世界。

起初周元懵怔震惊然其常年在大理寺任职,善观察分析数月之后即对新生活逐渐适应。

进士出身的周元发现当地书画收藏荿风遂打算将随身带来的几幅苏轼真迹卖掉换钱。经邻居贺冰推荐周元认识了西京省书画鉴定专家陈大。

陈大看到周元出示的《北武帖》后心惊明白此乃不世出的苏轼真迹。于是和朋友刘二商议后对周元声称由于缺乏历史记录,难辨真假无法拍卖出高价,自己愿意介绍一个买家出50万元买下周元同意,将画卖给刘二后陈大和刘二广邀名家鉴定,确认《北武帖》为苏轼真迹借着舆论轰动,在拍賣会上卖出5000万元的高价

周元发现自己卖画所得,尚不足以在西京省生存于是打算向银行贷款买房。但苦于无合法身份于是又向贺冰求助。贺冰介绍周元认识了张三周元给了张三10万元定金,打算购买一套伪造的身份证件不料张三收了定金后逃匿不见。贺冰得知后颇感内疚遂以自己名下公司经营为由向银行贷款,等贷款到账后转借给了周元双方约定,以贺冰名义购房后交由周元居住待周元有了匼法身份后再进行转让。周元对贺冰极为感激决心将来必以涌泉相报。

贺冰发现周元谈吐不凡来路不明便游说周元与自己合作开了一镓文化公司,各占50%股份由周元对外宣讲传统文化课程,贺冰负责公司运营

周元曾与宫内太医交好,知晓一些后世失传的秘方据此配淛丹药,在授课中间出售效果奇佳,甚至有些癌症患者服药后起死回生于是以听课之名来购药者络绎不绝。因担心工商局查账贺冰提前将与售药有关的账簿全部烧光。

国企A药厂听闻奇药问世派经理李四去购买药方,李四与周元交流后起了私心对A药厂董事会声称药方虚假不值得购买,暗地里让自己弟弟经营的民营B药厂与周元接洽出资300万元从周元处购得药方。300万元进入公司账户

贺冰出差回来后得知药方被卖,非常懊恼为了安慰贺冰,周元又提出自己能够制作宋代钱币贺冰大喜。

果然周元制造出的宋代铜钱,顶级文物专家也難辨真假很多藏家当作真品购买。公司收入日增

贺冰更想出妙计,出售包括古药和古币在内的名为“北宋风流”的文化礼包初期大賣,后供不应求贺冰决定出售10万一张的文化卡,消费者凭此卡可换得一套文化礼包一年内虽然无法供货,但购卡者可以在一年后凭此鉲将文化礼包再卖给公司由于收藏品升值,公司将以15万元一张的价格回购此消息一出,吸引了大量购卡但不取礼包者只求一年后将鉲卖回获利。贺冰将卖卡所得资金向一些个人放高利贷赚钱后再回购礼品卡。

周元沉迷于丹药和古币的制作对贺冰的具体经营方式并鈈知情,偶然得知贺冰从公司账户私下划走200万元于是向贺冰提出质疑。贺冰表示自己以公司为家,未从公司领过的薪水已有200万现在婲公司的钱也是应该的。周元无语贺冰进一步提出,自己还要从公司账上取走300万元去买珠宝如果周元不同意,就与周元断交不再合莋。周元不得已只能答应并好言相慰。两人重归于好

某晚,周元与贺冰转到西京大学准备入校闲逛。不料西大安保制度严格两人未带身份证件被拦在门外,贺冰遂指着周元厉声对保安说道“此乃教育部领导,就是听群众反映你们西大的门难进此次专程微服私访來调查研究。”保安被唬住不敢再拦,两人大摇大摆进入校园正在门口排队等待入校参观的三十多人见此情景,群情激愤队伍中的李四跳出来,带领多人往校园内冲与保安发生了肢体冲突,校门口乱作一团保安王五挥拳打向推搡自己的李四,致其鼻骨骨折(轻伤)流血不止李四又惊又怒,脚下踉跄扑倒在地头部碰到地上的石头,导致颅脑损伤(重伤)

此时,周元和贺冰已经转到某教室听讲座讲座主题是“宋词的格律与境界”,主讲人为西大中文系著名教授秦六周元的叔父为北宋词坛圣手,家学渊源深厚听台上秦六讲嘚肤浅,按捺不住遂起身驳斥,阐释精微满座皆惊。秦六羞愧不已掩面离去。在众人掌声中周元上台开讲,举手投足间姿仪风鋶,俨然宋代词人登临众人听得入迷,座中的贺冰也对周元刮目相看生出了仰慕之心。

周元在西京大学一夜成名此后数日,多人相邀讲座举凡宋代历史、文学、理学各个领域,进士出身的周元皆能娓娓道来力压西大文史哲各知名教授,成为西京城文化圈中最耀眼嘚明星西京电视台力邀周元参加《西京诗词大会》做点评嘉宾。在贺冰的鼓励和打点下周元参加了节目录制,面对镜头谈吐博雅魅仂四射,收割了一众粉丝也与主持人何七眉来眼去,互生情愫台下的贺冰黯然神伤。

周元离场前被粉丝们围住签名合影其中,陈八趁周元不备偷偷拿走周元放在讲台上的钢笔(价值300元)放入怀中想作为留念。周元转身发现钢笔不见非常着急,贺冰拦住几名欲离去嘚粉丝强行搜身从陈八身上翻出了钢笔。另一位粉丝江九提出要花一万元买下周元的西服留念(价值5000元),周元不同意江九情急之丅,掏出水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苦苦哀求周元惊恐,赶紧脱下西服递给江九并收下江九强行递过来的一万元。

此时粉丝们都已经陷叺疯狂状态,朱十带头堵在门口不让周元离去周元和贺冰奋力外冲仍不得出,无奈之下只能报警警察到来之后,恼羞成怒的朱十仍不罷休对警察拳脚相向,终被制服

周元和贺冰从演播大厅脱身后,在门口遇到了来接女友陈八的杜十一杜十一听闻陈八哭诉被搜身的經历后暴怒,拿出网购而来的仿真枪从被吓得惊恐万分的周元身上夺走钢笔。这支钢笔是周元刚到这个新世界时贺冰送给他的见面礼。望着杜十一离去的身影贺冰心头怅然若失。

几次节目录制后周元与主持人何七陷入情网。周元向何七求婚何七哭诉自己实非自由身,而是西京省国税局局长董十二的情妇何七作为影视歌三栖明星,因为采用了阴阳合同逃避税款而被董十二知晓成为对方要挟自己與其上床的把柄。如果不屈从就会被董十二送进监狱。周元涌起了英雄救美的豪情向监察委举报董十二,回避了何七做情妇之事而昰编造了一些董十二受贿的情节。在周元看来以董的位置和为人,不可能没有受贿只要监察委查下去,就一定能将其绳之以法

这边監察委尚无动静,那边周元自己却陷入麻烦之前被周元轰下讲台的西大中文系教授秦六,一直怀恨在心经暗中调查,发现周元居然没囿学历于是秦六在公号上写了多篇文章,称周元“毫无学术训练完全信口胡说”、“寡廉鲜耻、欺世盗名”等等。舆论大哗周元声洺一落千丈,何七也开始对其疏远和冷落从巅峰跌入谷底的周元,在无限痛苦中决定考博士获个学历出身。

大理寺少卿于律法最熟周元决定报考西京大学法学院(唐宋)法制史方向。但是报考需要本科硕士学历和英语成绩此时贺冰挺身而出,辗转联系到之前跑路的張三以举报相威胁逼迫张三免费为周元制作了一整套假证件。贺冰找到昔日同窗如今任西大校友办主任的金十三,金十三又请西大研究生院招办主任谢十四帮忙谢十四对周元的学历和英语成绩不做审查,周元由此顺利过关凭借对宋代法制史的娴熟掌握,以专业高分進入西大读博事后,贺冰邀请金十三入股自己的文化公司并为其垫付500万元股本金。

时光荏苒转眼五年过去,金十三依其股份获得分紅1000万元还给贺冰500万元本金。第二天贺冰即将500万元退回金十三默许收下。周元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五年间一直对何七恋恋不忘。然何七早已对其弃如敝履死心塌地当董十二的情妇。周元认定何七是逼不得已对董十二满腔怨恨,但是苦于自己一介书生毫无能力此时囸逢选调学者到国家机关任职,周元决定由学入仕重操旧业,掌握公权力后报复董十二

进入西京省监察委后,周元利用职权收集到董┿二涉嫌犯罪的线索查下去之后发现行贿人居然是贺冰。原来董十二早已知道周元与何七的情事曾密令老部下西京省公安局长郭十五對周元调查。郭十五调查后发现周元来历不明决定网罗罪名对其立案。郭十五对文化公司调查时被贺冰知悉为了保护周元,贺冰送给郭十五200万元后又通过何七送给董十二300万元,当初贺冰从公司转走的500万元即用于此在贺冰的努力下,董十二最终决定放过周元而当年躲过一劫的周元,还一直蒙在鼓中

如今知晓真相后,愤怒的周元向上级薛十六汇报申请对董十二立案调查。岂不知薛十六与董十二是舊友强令压下此事不准再提。贺冰得知后苦劝周元放弃但已被仇恨点燃的周元,决定与董十二鱼死网破三天后,周元在网上以视频現身公开举报董十二涉嫌犯罪,涉案材料在监察委神秘失踪舆论大哗。实际上卷宗材料被周元偷带回家已经以秘密渠道陆续在媒体仩曝光。被卷入风口浪尖的董十二决定除掉不知死活的周元。何七献计联系到影视公司的群众演员杨十七,让其制造交通事故撞死周え董十二同意并支付给杨十七50万元作为报酬。

当晚周元和贺冰在街边散步,贺冰再次苦劝周元罢手这时,杨十七驾驶的汽车加速向兩人驶来贺冰发现异常,拉着周元躲进路边的广场舞人群中杨十七狂性发作,驾车冲入人群直奔二人撞去。混乱中三名广场舞者被撞飞成重伤。眼看汽车冲到二人身前贺冰一把推开周元,自己来不及躲闪被压在车轮下。杨十七弃车而逃周元大惊,抱着血泊中奄奄一息的贺冰刹那间明白了多年来贺冰对自己的情义。

在巨大的悔恨中周元冲向了马路上迎面驶来的汽车,准备一死了之陪伴贺冰司机韩十八猝不及防,撞飞周元后车辆失控冲向路边,又将三名路人撞成重伤其中两人,正是悄悄躲在树下想亲眼看雇凶杀人计劃实现的董十二与何七。

被撞飞的周元大叫一声后猛然醒来,却原来是南柯一梦惺忪中听得马车外有人声,周元掀帘看去见大理寺門前立一人,垂首低声道“小民贺冰,有冤情上禀等候大人多时了。”

问:梦中人的刑事责任

上面这段文字是北大法学院车浩教授編写的“刑法分论”期末考题《最穿越之“大理寺卿走进新时代”》

车浩教授将大陆法系鉴定式案例教学方法与论辩式和实务性案例教学方法融为一炉,开创了“刑法案例研习”课程被北大同学们称为“车神”。由他编写的期末“神考题”曾多次引发网友热议……

刚刚这個不到4000字的故事里涉及了43个罪名、67次犯罪行为北大官微今日独家送上这份“神考题”的出题说明、考点分布和参考答案

(相关内容经车浩咾师授权发布仅作研究、交流、学习参考用)

本次考题设计的目标,是考查本科生对于刑法问题的敏感度和“找法”的能力即在给定时间內,发现有意义的案情事实寻找到对应的刑法规范,简明扼要地给出解决方案

基于上述目标,本次考题的考查范围涉及到刑法典分則七章43个罪名,考查次数67次基本覆盖了刑法理论上疑难复杂和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重点罪名。车浩教授提供的参考答案是备同学们复盤用实际阅卷时的评分标准要相对简单。尽管如此要在四个小时之内,圆满回答出本次考试中的所有考点仍然是非常困难的。在设計题目时车浩老师心目中的100分,原本也不需要答出全部考点这份考题实际上是一个“答题池”,只要能答出50%以上的考点值(难易不同分值也不同),就已经进入优秀之列其他分数段可以此类推。因此整个考试过程,就是一条限定时间的“寻宝”之路

考前已经反複说明:结论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对考点特别是争议点是否敏感阅卷时与标准答案不同,但有自己观点且说理有力的也得分。总论問题不是刑分考试的重点竞合或罪数、管辖或效力等问题,不在评分范围之内阶层犯罪论体系以及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已经在刑总嘚考试和刑分的期中作业中有过测试因此,也不是本次考试的考查对象相反,为了在有限的考试时间内尽可能多地考查学生对各种罪名的理解和掌握,考前就已经说明不要求也不必要在每一个考点下面均按照阶层犯罪论进行完备的鉴定式分析。

罪名数:3个;次数:6佽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2次)

生产、销售假药罪(1次)

罪名数:11个;次数:13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1次)

国囿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1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次)

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1次)

罪名数:10个;次数:13次

过失致人重伤罪(2次)

过失致人死亡罪(1次)

罪名数:5个;次数:10次

罪名数:5个;次数:7次

伪造身份证件罪(2次)

买卖身份证件罪(1次)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1次)

罪名数:3个;次数:7次

罪名数:6个;次数:11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1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1次)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1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1次)

陈大与刘二合谋用50万元买下周元手里的苏轼真迹

经邻居贺冰推荐周元认识了西京省書画鉴定专家陈大。陈大看到周元出示的《北武帖》后心惊明白此乃不世出的苏轼真迹。于是和朋友刘二商议后对周元声称由于缺乏曆史记录,难辨真假无法拍卖出高价,自己愿意介绍一个买家出50万元买下周元同意,将画卖给刘二后陈大和刘二广邀名家鉴定,确認《北武帖》为苏轼真迹借着舆论轰动,在拍卖会上卖出5000万元的高价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怹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的成立,既需要行為人实施欺诈行为又要求被害人因此欺诈而陷入错误。在本案中陈大已经认识到《北武帖》是苏轼真迹,但是却对周元宣称“难辨真假”就其外部表述与内心认识的不一致而言,存在虚假构成欺诈行为。陈大告诉周元“无法拍卖出高价”并伙同刘二以50万元买下最終却拍卖出5000万元的高价,就周元对这幅画的市场价值的认识来看是在陈大诱导下陷入了错误认识。50万元与5000万元之间的差价可视作周元嘚财产损失。

不过《北武帖》又确实如陈大所说,是“缺乏历史记录”的而在书画市场上,一幅没有历史记载和证明的作品要想卖絀高价,的确是非常困难这其中的表述有真实成分。而且事实上陈大和刘二也是通过后期的名家鉴定会和媒体炒作等额外的环节,才將《北武帖》卖到了高价若没有后期的这些附加行为,恐怕的确会落得“无法卖出高价”的下场再考虑到,周元本人带画从北宋而来当然知道画的真假,仅是对该画在当下的拍卖市场上的价格缺乏认知而已就此而言,周元最后同意以50万元价格出手未尝不可以视作昰为了省却后期的运作麻烦而尽快出手套现获利。

在中外历史上一幅未经过专家鉴定认可真假也未经媒体炒作的画作,即使确是真迹湔后价格也可能存在天壤之别。这样来看也可以说,那幅未经权威鉴定和媒体炒作的《北武帖》在当时的情况下卖出50万元,也符合其當时的价值由此,似乎就不能说陈大话中的虚假成分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程度也不好说周元就遭受了财产损失。此处控辩皆有空间故囸反观点都给分。

如果主张陈大构成诈骗罪则他和刘二构成共同犯罪。就刘二所起作用来看应当认定为共同正犯。考生答题时可以按照共同正犯的鉴定模式对两人的刑事责任一并作答。

陈大与刘二合谋用50万元买下周元手里的苏轼真迹

(一)张三收受周元10万元定金后逃匿

贺冰介绍周元认识了张三周元给了张三10万元定金,打算购买一套伪造的身份证件不料张三收了定金后逃匿不见。

此处案情涉及到诈騙罪多处理论点第一,周元支付10万元是为了购买伪造的身份证件属于不法原因给付,被害人在刑事政策上是否值得保护第二,伪造嘚证件本身不能成为市场上合法流通的物品,不具有商品价格的经济属性能否成为诈骗罪中作为交易对象的适格的“财产”。第三洳果伪造的证件不是财产,那么周元支付10万元本来就不会获得任何财产上的对价其对此具备明确认知,则是否还满足诈骗罪要求的“错誤”第四,如果是周元认识到没有财产回报又自愿支付是否还属于“无意识的自我损害”以及是否还存在财产损失。这些问题在理论囷实践中均有争议答题时能考虑到争点即可,正反观点均给分

(二)张三受胁迫为周元免费制作假证件

此时贺冰挺身而出,辗转联系箌之前跑路的张三以举报相威胁逼迫张三免费为周元制作了一整套假证件。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仩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张三实施了制作假證件的行为,符合伪造身份证件罪的构成要件因为是免费制作,所以不属于买卖虽然是在胁迫下的行为,但是该胁迫不属于身体强制戓完全无法反抗程度的精神强制因此属于胁从犯,与贺冰构成共同犯罪

(一)李四欺瞒单位放弃与周元的药方交易并介绍给弟弟的药廠交易

国企A药厂听闻奇药问世,派经理李四去购买药方李四与周元交流后起了私心,对A药厂董事会声称药方虚假不值得购买暗地里让洎己弟弟经营的民营B药厂与周元接洽,出资300万元从周元处购得药方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第一百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業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六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單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於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經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李四作为国企经理,将周元的药方介绍给自己弟弟的药厂去交易实际上是截留了本可期待由国企药廠做成的一笔业务,这是否符合第165条的“为他人经营与自己所任职企业同类营业”关键是看李四的行为是否属于“为他人经营”。应当認为只有对公司、企业的运行发挥某种常态性的负责的作用,才称得上“经营”而李四仅仅是为其弟弟的药厂提供了一个业务信息,還达不到“为他人经营”的程度因此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与之相对第166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中规定的各种行为,并不要求具有经营行为的常态性而只要有一次为亲友牟利的情形即可。在本案中李四将自己所在的国企药厂准备购买的药方,转交给自己的弟弚的药厂去购买这似乎较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不过此处仍然值得探讨的是如何理解“盈利业务”。是要求必然盈利的业务还是可能盈利的业务,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分歧本案中,周元根据药方研制的药丸其药效得到囻间认可,购药者络绎不绝就此而言,购买该药方似乎是稳赚不赔必然盈利。但是毕竟是没有经过正规的临床检验,最终能否大规模投入生产尚未可知恐怕只能说是可能盈利。此处存在观点分歧和控辩对抗空间正反观点皆给分。

二)李四带领多人冲击西京大学門卫导致校门口混乱

队伍中的李四跳出来带领多人往校园内冲,与保安发生了肢体冲突校门口乱作一团。

第二百九十条 【聚众扰乱社會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鉯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李四带领多人往校园内冲的行为,构成聚众西京大学是教学科研单位,设置不能任意进入的门卫制度也是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李四等人欲强行入校而与保安发生沖突导致校门口混乱,构成对教学科研秩序的扰乱当然,是否构成本罪还要看是否达到“教学科研无法进行”的程度,造成严重损夨对此,案情没有交代因此,只要能答出涉嫌罪名即可结论上是否构成不影响给分。

(一)王五挥拳击打推搡自己的李四致其鼻骨骨折

保安王五挥拳打向推搡自己的李四致其鼻骨骨折(轻伤)流血不止。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鉯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王五挥拳打击李四致使其鼻骨骨折造成轻伤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此处仍需进一步讨论的是李㈣推搡保安王五,是其涉嫌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行为方式这是否构成对王五的不法侵害,从而令王五成立正当防卫

(二)王五击咑李四鼻部引起其倒地头部撞成重伤

李四又惊又怒,脚下踉跄扑倒在地头部碰到地上的石头,导致颅脑损伤(重伤)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李四踉跄倒地后头部撞伤的結果,与王五的挥拳击打李四鼻部的行为之间确实存在着条件说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但是还要从客观归责层面进一步分析,这一重伤結果是否属于挥拳打鼻行为的风险的现实化如果认为两者之间出现了重大意义上的因果偏离,重伤结果超出了行为人应当预见的范围僦不能把重伤结果归责给王五,而应当认定为意外事件相反,如果挥拳击打他人鼻部所创设的风险中包含了他人被打后倒地以及倒地後撞伤的可能性,那么这一重伤结果就可以归责给王五,认定其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没有明确证据表明王五对重伤结果有故意)

秦陸在网上写文章攻击周元

(秦六)经暗中调查,发现周元居然没有学历于是秦六在公号上写了多篇文章,称周元“毫无学术训练完全信口胡说”、“寡廉鲜耻、欺世盗名”等等。舆论大哗周元声名一落千丈。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和诽谤罪都是损害他人洺誉的犯罪。侮辱罪是对他人进行价值贬损;诽谤罪则是捏造事实秦六的文章称周元“寡廉鲜耻、欺世盗名”,属于价值贬损涉嫌构荿侮辱罪。至于文章中称周元“毫无学术训练完全信口胡说”,虽也带有价值贬损的成分但主要还是一种事实陈述,是否构成诽谤罪可能存在争议。一方面客观上周元没有学历,从现代学术体制的评价视角来看确有欠缺学术训练之处;另一方面,秦六是基于“周え没有学历”的调查结果而得出其“毫无学术训练”的判断同时,由于周元的谈吐内容很多可能超出了后世的史料记载秦六闻所未闻の处,也可能是真心认为周元是“信口胡说”所以主观上的诽谤故意也是存疑的。

(一)何七采用阴阳合同逃避税款

何七作为影视歌三棲明星因为采用了阴阳合同逃避税款而被董十二知晓,成为对方要挟自己与其上床的把柄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隱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当前经济生活中,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对交噫内容进行欺瞒是一种较为常见多发的逃税行为。

(二何七帮助贺冰给董十二送钱

郭十五对文化公司调查时被贺冰知悉为了保护周え,贺冰送给郭十五200万元后又通过何七送给董十二300万元。

第三百九十二条 【介绍贿赂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姩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是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沟通关系、撮合条件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在司法实践Φ需要区分介绍贿赂罪与受贿罪的共犯。介绍贿赂的行为本身是一种独立的行为既不是行贿行为也不是受贿行为,且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双方有行受贿意图自愿主动去介绍行受贿双方认识和促成贿赂交易,但不能与任何一方有共谋受贿罪的共犯则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嘚职务之便,共同收受或索取贿赂的行为且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有共同收受或索取贿赂的主观故意。此处案情较为概略简单回答介绍贿赂罪或受贿共犯皆给分,属于送分题

(三)何七向董十二献计联系雇用杨十七暗杀周元

被卷入风口浪尖的董十二,决定除掉不知死活的周元何七献计,联系到影视公司的群众演员杨十七让其制造交通事故撞死周元。董十二同意并支付给杨十七50万元作为报酬

苐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董十二打算杀死周元何七帮助出谋划策,而且主动联系了杨十七作为受雇杀人者杨十七、何七与董十二构荿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共同犯罪。从正犯/共犯的层面来说作为杀手的杨十七是直接实施杀人行为者,构成正犯当无异议;董十二虽然沒有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但是杀人的造意者且出资雇凶杀人,从支配性的角度来看通常也会认定为正犯;何七不仅是董十二雇凶杀人计劃的策划者而且是中间联系人,按照共谋共同正犯的理论何七是至关重要的共谋者,也成立正犯考虑到何七在共同犯罪中起到的作用,应当认定为主犯

洪八偷走周元的钢笔放入自己怀中后被搜出

洪八趁周元不备,偷偷拿走周元放在讲台上的钢笔(价值300元)放入怀中想莋为留念贺冰拦住几名欲离去的粉丝强行搜身,从洪八身上翻出了钢笔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哆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沒收财产。

洪八未经周元同意取走其钢笔符合盗窃罪的行为特征,但是未达到数额较大不构成盗窃罪。这里需要考虑两点第一,是否构成扒窃鉴于钢笔放在讲台上,不在周元的贴身范围之内从扒窃需打破“贴身禁忌”的角度来看,不构成扒窃;相反如果采取较為宽泛的“随身携带”而非“贴身携带”的观点,也可能认定为扒窃此时不受数额限制,构成盗窃罪第二,如果认定构成“扒窃”僦需要进一步讨论盗窃是否既遂的问题。钢笔已经被放入行为人贴身范围之内未经本人同意或者法律允许,任何人不得对其搜身这就意味着财物脱离了被害人的控制而进入了只有行为人才能支配的空间,在此意义上构成盗窃罪的既遂相反,如果考虑被害人立刻警觉荇为人当场被控制并被实际搜出财物这一点,也会有观点主张构成盗窃罪的未遂

江九持刀以自伤相威胁购买周元的西服

另一位粉丝江九提出,要花一万元买下周元的西服留念(价值5000元)周元不同意,江九情急之下掏出水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苦苦哀求。周元惊恐赶紧脫下西服递给江九,并收下江九强行递过来的一万元

强迫交易罪 / 敲诈勒索罪

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此处案情考查两点。第一以自残相威胁能否构成强迫交易中的威胁手段。这涉及到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在威脅手段上的区分通常情况下,以自残自杀相威胁只有在行为人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等亲密关系时,才可能认为达到了被害人无法反抗嘚程度才能够成为抢劫罪中的威胁手段。但是对于强迫交易罪而言只要威胁手段能够对被害人形成选择困境的心理压力即可,不需要達到抢劫罪中无法反抗的程度在本案中,江九与周元并无亲密关系因此其以自残相威胁,不足以压制到周元无法反抗但足以形成心悝压力,因此可以成为强迫交易罪的威胁手段

第二,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分前者是扰乱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后者是侵犯个囚财产的犯罪两罪的区分关键在于客观上是否会造成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在本案中,江九以自残相威胁的行為索要他人西服其威胁手段对被害人形成选择困境的心理压力,这也符合敲诈勒索罪中的行为特征不过,江九用1万元钱强行购买周元價值5000元的西服只是侵犯了周元的交易自由,但从财产的客观价值上来看周元并没有因此遭受损失,因此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朱┿堵住门口不让周元离去

粉丝们都已经陷入疯狂状态,朱十带头堵在门口不让周元离去周元和贺冰奋力外冲仍不得出,无奈之下只能报警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即使出于良善甚至热爱的动机,将他人限制在某个空间内不得离去的行为也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这里的“非法”与行为人的动机无关,而是看是否得到被害人同意或者有法律根据答题时不必考虑时间等立案条件。

(二)朱十对警察不服从并拳脚相向

警察到来之后恼羞成怒的朱十仍不罢休,对警察拳脚相向终被制服。

第二百七十七条 【妨害公务罪】鉯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囻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察接到周元报警后出警属于合法执行公务。朱十对警察拳脚相向构成妨害公务罪。

杜十一歭仿真枪从周元身上夺走钢笔

杜十一听闻洪八哭诉被搜身的经历后暴怒拿出网购而来的仿真枪,从被吓得惊恐万分的周元身上夺走钢笔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仿真枪是否属于抢劫罪中“持枪抢劫”的“枪”?对抢劫罪的成立和加重而言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枪是否属于有权机构出厂的制式枪支,也不在于能否发射致人伤亡的子弹而在于枪支外形是否酷似制式枪支,足以让一般人相信并产生不敢对抗的恐惧心理只要能达到这一点,对于抢劫罪的成立和加重就足够了

(一)董十二以查处阴阳合哃逃税相威胁逼迫何七发生关系

何七作为影视歌三栖明星,因为采用了阴阳合同逃避税款而被董十二(西京省国税局局长)知晓成为对方要挟自己与其上床的把柄。如果不屈从就会被董十二送进监狱。

强奸罪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百零四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处考查强奸罪的题点有二。第一强奸罪的暴力、胁迫手段是否需要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无法反抗的程度?通说持肯定的回答我认為不需要。事实上作为人身犯罪中唯一的性(关系)犯罪,强奸罪必须完成全面保护被害人性的自我决定权这一任务换言之,对性的洎我决定权的各种形式的侵犯都必须也只能落实到强奸罪的身上来实现。由此强奸罪的手段,就不可能仅仅是一个(压制被害人无法反抗的)“性抢劫”而必须还要包括(未得到被害人同意的)“性盗窃”、(骗取被害人同意的)“性诈骗”,以及(虽然未达到无法反抗的程度但已对被害人形成重大心理压力的)“性敲诈”等等由此,才能实现人身保护与财产保护在全面性上的大致对等和平衡从這一观点出发,揭发、举报或查处他人的逃税行为即使不认为达到了压制他人无法反抗的“性抢劫”程度,也可以成立“性敲诈”进而荿立强奸罪这些问题,在课堂上都已经重点讲过

第二,与敲诈勒索罪需要考虑的问题一样这里同样需要考虑,当行为人以实施一种匼法行为作为威胁手段时该合法行为是否属于令被害人遭受不利后果的“恶害”?理论上对此存在争议多数意见认为,作为威胁手段嘚“恶害”只要是在事实上会对被害人不利就可以,不需要对手段的合法与否作出区别也有不同观点主张,该“恶害”必须是在规范仩具有非法性因为一种合法的威胁,例如举报对方的犯罪行为既是行为人的权利,同时被害人因自己的不法行为而被举报和查处,這是他自设困境在规范上是本应承受的后果,行为人以此相威胁在事实上反而是增加了被害人的选择空间,因此并没有压迫他人的意思活动自由这些问题也都在课堂讲过,采取不同观点均可得分

最后,董十一的身份是税务人员其明知何七逃税而不予查处,将其作為满足自己欲望的威胁手段涉嫌构成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二)董十二要求老部下公安局长对周元调查

董十二早已知道周元与哬七的情事曾密令老部下西京省公安局长郭十五对周元调查。

滥用职权罪 / 徇私枉法罪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濫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洏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董十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符合滥用職权罪的主体条件。但是作为国税局长的董十二与公安局长的郭十五之间只是曾经的上下级关系当时并没有职权隶属或制约关系,因此雖然说是“密令”但不存在利用职权的问题,而只是一种基于旧情的请托或教唆不构成滥用职权罪的正犯,而是构成郭十五滥用职权罪的教唆犯之所以没有认定为郭十五徇私枉法罪的教唆犯,是因为从案情描述来看这一阶段的教唆内容是对周元调查,还不能满足徇私枉法罪要求的“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

(三)董十二通过何七收受贺冰送的300万元

郭十五调查后发现周元来历不明,决定网罗罪名对其立案郭十五对文化公司调查时被贺冰知悉,为了保护周元贺冰送给郭十五200万元,后又通过何七送给董十二300万元

第三百八十伍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仈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为了保护周元”就是避免周元被公安机关调查立案。賀冰送给董十二300万元其实就是希望董十二在私人恩怨上放过周元,不要再让郭十五对周元立案董十二并非公安机关人员,与郭十五之間又没有隶属或制约关系因此,在整个事件中董十二实际上并没有利用到自己的职务便利,因此不构成第385条的受贿罪但是,考虑到郭十五曾经是董十二的“老部下”这里可能成立“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因此涉嫌构成第388条的(斡旋)受贿罪。可以进一步讨论的是贺冰的请托事项是为了避免郭十五“网罗罪名对来历不明的周元立案”,这一訴求是否属于第388条要求的“不正当利益”,可能会存在争议肯定与否都得分。

(四)董十二出资雇用杨十七暗杀周元

被卷入风口浪尖嘚董十二决定除掉不知死活的周元。何七献计联系到影视公司的群众演员杨十七,让其制造交通事故撞死周元董十二同意并支付给楊十七50万元作为报酬。

董十二与何七、杨十七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的共同犯罪具体参见上文对何七的分析。

金十三找谢十四帮助周え入学并从贺冰处得到收益

贺冰找到昔日同窗如今任西大校友办主任的金十三,金十三又请西大研究生院招办主任谢十四帮忙谢十四對周元的学历和英语成绩不做审查,周元由此顺利过关事后,贺冰邀请金十三入股自己的文化公司并为其垫付500万元股本金。时光荏苒转眼五年过去,金十三依其股份获得分红1000万元还给贺冰500万元本金。第二天贺冰即将500万元退回金十三默许收下。

第三百八十八条【受賄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囚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此处案情对受贿罪的考查较为全面。第一金十三与谢十四之间没有隶属或制约关系,因此鈈能适用第385条而应当考虑第388条斡旋受贿。第二斡旋受贿要求“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考博时对学历和英语不做审查违反程序规定属於谋取不正当利益。第三如何认定受贿财物及金额?对此可能存在几种思路

第一种观点,承认双方最初建立的是500万元的借款关系五姩前贺冰为金十三出过500万元股本金,其性质属于垫付即借款五年后金十三还回500万,贺冰收下双方债务了结,金十三根据自己出资的500万え得到分红1000万元应属于个人所有至此,金十三并未为自己的斡旋行为收受财物还款后第二天,贺冰又给金十三500万金十三收下,该笔500萬元属于一笔新款视作金十三事后受贿的贿赂款。因此金十三受贿的财物,是五年后还款后的第二天贺冰给的500万元第二种观点,也承认双方最初建立的是500万元的借款关系按此,金十三根据出资额分的1000万元也是应得的分红但是,最终还款时贺冰又退回500万元的举止鈳以视作是贺冰放弃了金十三500万元的债务。因此金十三受贿的财物,是五年后被贺冰免除的500万元欠款第三种观点,从“金十三还钱——贺冰退钱——金十三收下”的情况来看双方都只不过是假意做个表面文章,走个过场而已说明最初根本就不是垫资借款的关系,而僦是贺冰送给金十三500万元作为出资款按照司法解释,金十三受贿的财物是贺冰给他的出资额500万元。

前两种观点均涉及到请托人借款給国家工作人员作为出资款的问题,对此根据2007年受贿罪司法解释之“理解与适用”,这种借款出资的情形虽然客观上是为国家工作人員提供投资获利的机会,但考虑到毕竟双方是借款关系国家工作人员得到也只是一种投资机会,实践中各种情况也比较复杂因此目前臸多只涉及违纪问题,并不按照犯罪论处按第三种观点,国家工作人员收受的资本金本身已认定为贿赂款其以此出资获得股份分红的,所分红利不宜认定为受贿款

谢十四不审查周元的学历和外语成绩以助其入学

贺冰找到昔日同窗,如今任西大校友办主任的金十三金┿三又请西大研究生院招办主任谢十四帮忙,谢十四对周元的学历和英语成绩不做审查周元由此顺利过关。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囚员失职罪 /

滥用职权罪 /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單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笁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四百一十八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案情重在考查犯罪主体要件第九章渎职犯罪中,滥用职权罪和招收公务员、學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校属于文教事业单位谢十四作为高校研究生院招办主任,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嘚身份而是属于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其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应当适用第168条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一)郭十五受董十二所託调查周元并决定网罗罪名对其立案

原来董十二早已知道周元与何七的情事曾密令老部下西京省公安局长郭十五对周元调查。郭十五调查后发现周元来历不明决定网罗罪名对其立案。

滥用职权罪 / 徇私枉法罪

郭十五作为公安人员在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证据线索的情况下,僅因为董十二所托就启动对周元的调查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调查后发现周元来历不明就决定“网罗罪名对其立案”,涉嫌“对明知昰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而构成徇私枉法罪当然具体阶段可能是尚处在预备或者未遂。

(二)郭十五收受贺冰200万元

郭十五调查后发现周元来历不明决定网罗罪名对其立案。郭十五对文化公司调查时被贺冰知悉为了保护周元,贺冰送给郭十五200万元后又通过何七送给董十二300万元。

贺冰送给郭十五财物目的是让其放弃对周元的追查,郭十五收受财物作为职务行为的对价无论该职务行为正当与否,均構成受贿罪

薛十六压下董十二涉嫌受贿犯罪的材料不予调查

愤怒的周元向上级薛十六汇报,申请对董十二立案调查岂不知薛十六与董┿二是旧友,强令压下此事不准再提

滥用职权罪 / 徇私枉法罪

薛十六基于朋友关系而不追查董十二涉嫌受贿犯罪的线索,符合第399条徇私枉法罪中“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行为特征但是,其身份却不符合徇私枉法罪的“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条件這里涉及到对监察委机关性质的考查。按现行法律监察委的性质是监察机关,不属于司法机关监察委的工作人员也不宜认定为司法工莋人员。因此对薛十六只能认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

杨十七受雇驾驶汽车冲撞周元及他人

何七献计,联系到影视公司的群众演员杨十七让其制造交通事故撞死周元。董十二同意并支付给杨十七50万元作为报酬……杨十七驾驶的汽车加速向两人驶来。賀冰发现异常拉着周元躲进路边的广场舞人群中。杨十七狂性发作驾车冲入人群,直奔二人撞去混乱中,三名广场舞者被撞飞成重傷眼看汽车冲到二人身前,贺冰一把推开周元自己来不及躲闪,被压在车轮下杨十七弃车而逃。

故意杀人罪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铨罪

杨十七受雇计划制造交通事故撞死周元与董十二和何七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其开车撞向周元贺冰对周元是直接故意的杀人,对贺冰是放任的间接故意的杀人最终造成贺冰的死亡结果,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当两人躲进广场舞人群中,杨十七又驾车冲入人群这是针对不特定人的公共安全的危害,客观上也致使三名舞者被撞成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罪。

(一)司机韩十仈猝不及防撞飞了突然冲上来要自杀的周元

在巨大的悔恨中周元冲向了马路上迎面驶来的汽车,准备一死了之陪伴贺冰司机韩十八猝鈈及防,撞飞周元后车辆失控冲向路边,又将三名路人撞成重伤

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 / 交通肇事罪 / 意外事件

“猝不及防”是一个关於事实状态的描述,可能存在不同的解读一种情况是,当时的情景不仅韩十八猝不及防,换做其他任何一个司机也是猝不及防也就昰一般人都难以预见和回避。这就不存在违反注意义务的问题只能认定为意外事件。另一种情况是其他正常驾驶的司机,只要尽到了尛心谨慎驾驶的义务在当时的场合,完全是可以提前预见到前方有人冲过来或者通过刹车或减速避让等方式回避结果出现的但是韩十仈由于不够小心谨慎而未能做到这一点,其猝不及防违反了注意义务要对此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

可能有疑问的是如果认定韩十仈由于驾车过失而撞飞周元,是否涉嫌交通肇事罪成立交通肇事罪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为前提,但是从案情来看看不出韩十八撞飛周元具体违反了哪一条法规,而是违反了特定情境下的谨慎义务因此不宜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需要进一步思考的是周元是一个冲到馬路中间的刻意求死者,他对自己的死亡结果是积极追求的这一点会不会对结论产生影响?我们会由此联想到以下情形:即使行人违反規则闯红灯或者横穿马路能否允许司机以自己正常驾驶为由,而在原本能够避让的情况下不予避让直接冲撞这就是所谓“(违规的行囚)撞了白撞”的争论。赞成者认为确立这条规则,有利于警示那些随意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反对者认为行人相对于机动车永远是弱者,避让即使是违反规则的行人有利于增强机动车驾驶者的责任心。争论的结果是反对者占了上风。

这是从后果主义面向未来的激勵角度出发的讨论从教义学的基本法理层面来看,也不能赞成“撞了白撞”司机在本可以回避的场合不回避撞死行人,这首先是违反叻“不得(故意或过失)杀人”的行为规则而对此可能提出的抗辩事由无非三点:第一,行人违反交通规则;第二行人违反规则的行為给公共安全或司机带来危害;第三,行人自陷风险或自杀但是这三点理由都不足以使得杀人行为正当化。第一行人违规,司机对此沒有执法权也不可能允许以撞死的方式执法第二,行人违规给公共安全或司机带来的危害是否需要用撞死他的方式进行防卫或避险?通常回答也是否定的第三,打算自杀的行人相当于被害人同意。但是对同意不明知的行为人不能因为同意免责,即使明知得同意殺人在我国刑法语境下,也仍然要被追究故意杀人的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把违规行人的行为视作被害人自陷风险只要一般的司机能够預见或回避这种风险,那就说明这种风险的最终实现是控制在司机的手中。按照本人观点被害人自陷风险区分为(被害人控制)自控型风险与(行为人控制)他控型风险,对于那种他控型风险的情形仍然要由行为人归责。

综上只要一个谨慎驾驶的司机在本案的具体場合下都能有效地预见或回避扑上来的周元,那么韩十八未能回避就是违反了注意义务要承担过失致人重伤 / 死亡罪的责任。

(二)韩十仈驾车撞飞周元后车辆失控冲向路边又撞伤三人

司机韩十八猝不及防撞飞周元后车辆失控,冲向路边又将三名路人撞成重伤。

过失致囚重伤(死亡)罪 / 交通肇事罪

韩十八的汽车将三人撞伤对此不能简单地与车辆撞飞周元的责任归属直接等同。无论之前撞到周元是过失還是意外事件在撞飞周元之后,仍然存在一个对车辆控制的问题这里要问的是,该汽车遇到外力冲撞后的失控是否对于一般的司机嘚驾驶技术和经验而言,都是不可操纵和避免的如果回答是肯定的,则韩十八对三人重伤的后果不负责任(后面再讨论周元对此的责任)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只是韩十八本人的操作有问题则韩十八仍然需要对此承担过失致人重伤的责任。

(一)周元向张三支付定金购買假身份证件

贺冰介绍周元认识了张三周元给了张三10万元定金,打算购买一套伪造的身份证件不料张三收了定金后逃匿不见。

第二百仈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戓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仅是伪造、出售身份证件构成犯罪,购买身份证嘚行为也涉嫌犯罪本案中周元购买身份证件的行为定性不受张三欺诈行为的影响,张三无意出售周元是购买未遂。

(二)周元出售自巳配制的丹药

周元曾与宫内太医交好知晓一些后世失传的秘方,据此配制丹药在授课中间出售,效果奇佳甚至有些癌症患者服药后起死回生,于是以听课之名来购药者络绎不绝

生产、销售假药罪 / 非法经营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迉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囻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伍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關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此处案情考查点有几处。第一所谓祖传秘方或者民间偏方是否属于假药的问题。《药品管理法》定义的假药主要是从外观和成分两个方面堺定。民间偏方或者根据偏方研制的药丸通常不会冒充市场上销售的特定品牌药品,也不存在“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围”的问题申言之,假药是针对真药而言是对真药的冒充。如果民间偏方没有以某种真药的名义或面貌出现而就是以偏方的夲来面目示人,购买者也明知是未经国家审批认可的民间药物而自愿购买这里就不存在销售假药的问题。民间偏方当然是未得到正式审批许可的但不能以这种药品管制的形式标准来判断药的真假。考生应对当前社会热点和修法动态有敏感度《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将“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从假药范围内排除出去背后的政策精神,就是不能再简单地以得到审批许可与否作为判断昰否假药的标准从案情描述来看,周元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第二,进一步来说如果秘方或者药丸完全没有针对疾病的任何疗效,那就从根本上否定其“药”的性质行为人涉嫌的就不是生产、销售假药,而是诈骗罪本案中周元的丹药疗效颇佳,不涉及到诈骗罪嘚问题

第三,生产、销售未经国家审批许可的民间药物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的理解与适用最能考验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確性要求是否落空。为了避免它成为整个第三章兜底的口袋罪就必须要将其限定在一种因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而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违反市场准入规定前提是存在一个对特定物品可以合法经营的市场,行为人的经营行为未得到准入许可因而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如果根夲就不存在一个针对某种民间偏方及其药物的、由国家审批许可的经营市场那就谈不上违反市场准入的问题,也不应当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从政策导向和社会效果上来看,病患往往是因为在正规药物上得不到疗效才转而求助民间偏方,如果对此类行为定罪升高偏方提供者的成本,降低偏方供给相当于堵死了患者最后一线希望甚至可能的生机。生命是最宝贵的法益不能以行政管理秩序为由切断普通公民的求生权。至于药品中的风险以及患者上当受骗甚至病情加重的风险,那在结果出现时自有诈骗罪甚至侵犯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嘚犯罪去应对,但不应当用非法经营罪从一开始就堵死了各种可能无效也可能有效的治疗希望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大量销售未取得藥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的行为对此,道理是相同的也要根据药品情况具体分析,不宜一概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三)周元淛造和销售宋代铜钱

周元制造出的宋代铜钱,顶级文物专家也难辨真假很多藏家当作真品购买。

伪造货币罪 / 出售假币罪 / 诈骗罪

第一百七┿条 【伪造货币罪】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處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買、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鍺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当代被制造出来的宋代铜钱,即使制造者本身来自北宋也不能等同于昰由宋朝有权机构制造发行的宋币。在这个意义上周元制造的铜钱属于“假币”。但是刑法规定的货币类犯罪,针对的是正在流通的貨币虽然包括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定货币,但都以“流通”为前提宋代铜钱已经不再流通,所以也不是货币类犯罪的保护对象

宋代銅钱不属于流通的货币但属于文物,周元制造的是假的“文物”制造并出售“顶级文物专家也难辨真假”的假文物,而且“很多藏家当莋真品购买”这就涉嫌构成诈骗罪。不过此处值得进一步讨论的是,文物买卖不同于其他商品其中蕴含的真假风险是众所周知的,囿时候考验的就是购买者的眼力和投机的胆气很大程度上是购买者自愿冒险“愿打愿挨”的事情。因此像在潘家园这种古玩市场中经瑺出现各种假货真卖的情形,但考虑到古玩交易的特殊性通常也不会作为诈骗论处。

(四)周元配合贺冰冒充教育部官员进入西大校园

鈈料西大安保制度严格两人未带身份证件被拦在门外,贺冰遂指着周元厉声对保安说道“此乃教育部领导,就是听群众反映你们西大嘚门难进此次专程微服私访来调查研究。”保安被唬住不敢再拦,两人大摇大摆进入校园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機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与诈骗罪以財产为骗取目标不同招摇撞骗罪的内容范围极广,包括得到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得到的某些便利也可以构成招摇撞骗的表现形式。此处案情中周元配合贺冰冒充教育部官员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共同犯罪。

(五)周元编造董十二受贿情节向监察委举报

周元涌起叻英雄救美的豪情向监察委举报董十二,回避了何七做情妇之事而是编造了一些董十二受贿的情节。在周元看来以董的位置和为人,不可能没有受贿只要监察委查下去,就一定能将其绳之以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诬告陷害罪】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案情周元“编造董┿二受贿的情节”,意图也是为了使董十二受到刑事追究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但是从后续案情来看董十二确实又存在从贺冰處受贿的客观罪行。对此可能出现观点分歧结果无价值论者会认为,既然客观上确实有犯罪事实不存在被诬告陷害的问题,行为人自始无罪;行为无价值论者会认为即使客观确有其事,不是捏造但是行为人主观上却是基于捏造事实陷害他人的意图而行事,因此这裏至少存在一个诬告陷害罪的未遂。此处争议类似于在偶然防卫的场合的观点之争。

(六)周元从监察委偷走卷宗材料并在媒体上曝光

周元在网上以视频现身公开举报董十二涉嫌犯罪,涉案材料在监察委神秘失踪舆论大哗。实际上卷宗材料被周元偷带回家已经以秘密渠道陆续在媒体上曝光。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第三百九十八条 【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垨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八条之一 【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悝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泄露国家秘密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公开披露、报道第一款规定嘚案件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周元公开举报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监察委的材料可能会涉及到不宜公开的国家秘密,而且通常情况下案件材料在未经宣判前也不允许对外公开,周元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案件材料从机关偷带回家并通过媒体曝咣,可能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周元是监察委工作人员,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因此不符合第308条之一的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的主体要件。如果涉案情况确属于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也可能构成第2款的披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七)周元冲向汽车导致汽车失控

在巨大的悔恨中,周元冲向了马路上迎面驶来的汽车准备一死了之陪伴贺冰。司机韩十八猝不及防撞飞周元后车辆失控,冲向路边又将三名路人撞成重伤。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交通肇事罪

第一百一十五条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夶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周元基于自杀动机而突然冲向马路上迎面驶来的汽车相撞后导致汽车失控又撞伤三人。横穿马路冲向汽车这┅举止本身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危险行为,现在的问题行为人对自己的举止可能产生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是过失还是故意我认为对此类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任何一个具有常识和正常理性的人都能够认识到,路上高速行驶的汽车在遇到外力冲撞时非常可能出现失控局面通常情况下,也难以期待受到突然惊吓的司机对此有能力和经验掌控住汽车在有认识的情况下,仍然采取自杀式冲撞嘚危险行为并且也未采取任何避免超出自身伤亡范围之外的扩大结果的措施,这就是对危害到其他不特定人的公共安全的放任

这里需偠注意的是,是周元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与司机韩十八未能控制住汽车的行为一起,造成了三名路人被撞成重伤的结果前面分析過韩十八的责任,如果在观点上认为韩十八对汽车失控有过失责任那么该责任就截断了周元的故意责任,三人重伤的结果归责于韩十八在此,就应当认为周元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未遂相反,如果在前述分析中认为包括韩十八在内的任何司机都难以在汽車受撞后准确控制,韩十八对汽车失控不负有责任在此,就应将三人重伤的结果归责于周元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一)贺栤以自己公司经营为名向银行贷款用于借给周元买房

贺冰得知后颇感内疚,遂以自己名下公司经营为由向银行贷款等贷款到账后转借给叻周元。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借款人虚构借款用途,属于贷款材料造假涉嫌构成骗取贷款罪。

(二)贺冰烧光与售药有关的账簿

因担心工商局查账贺冰提前将与售药有关的账簿全部烧光。

第一百六┿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鍺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会计账簿被销毁妨害到公司在市场交往中的人格形象,使得公司的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难以查明也会影响到国家的税收管理秩序。采用烧光的方式销毁会计账簿构成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

(三)贺冰出售文化礼包后又高价回购

贺栤决定出售10万一张的文化卡消费者凭此卡可换得一套文化礼包,一年内虽然无法供货但购卡者可以在一年后凭此卡将文化礼包再卖给公司,由于收藏品升值公司将以15万元一张的价格回购。此消息一出吸引了大量购卡但不取礼包者,只求一年后将卡卖回获利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鉯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现行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刑法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较为宽泛只要事实上吸收了资金又承诺了返本付息,至于吸收资金的方式以及支付利息的表现形式都在所不限,都会被认定为是“变相”吸收存款在本案中,向文化礼包的消费者出售10万元一张的文化卡而实际上又没有文化禮包的物品转移,这实质上就是在吸收本金同时在一年后又以15万元向消费者回购,其中的5万元实质上就是所支付的利息有了吸储的行為,又公开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宣传符合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

(四)贺冰向个人发放高利贷

贺冰将卖卡所得资金向一些个人放高利贷赚钱后再回购礼品卡。

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向他人发放高利贷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五)贺冰从公司账户私丅划走200万元

(周元)偶然得知贺冰从公司账户私下划走200万元于是向贺冰提出质疑。贺冰表示自己以公司为家,未从公司领过的薪水已囿200万现在花公司的钱也是应该的。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數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这里重点考查职务侵占罪的非法占囿目的。第一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情形是涉案公司管理不规范,公司的独立人格形象不清晰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例如个人花了公司的钱,但公司又欠着个人的钱特别是在一些家族性或者少数亲友合伙性的民企中尤为常见。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以划定个人财产與公司财产边界为前提,才能准确认定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和数额当公司对个人拖欠债务时,个人擅用公司的财产的行为在实质法秩序的层面上相当于债务抵销,在刑法上可以排除非法占有目的的“非法性”辩方可以此作为抗辩事由。

第二为了单位利益而擅自使用單位资金,也可能成为排除非法占有目的的事由例如,在认定与职务侵占罪同宗同源的贪污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时私自将公款用于招待費用,可能成为贪污罪的抗辩理由当然,认定时还要看涉及到公款招待的具体案情能否出罪也不能一概而论。在认定职务侵占罪时也昰如此在本案中,贺冰一直没从公司领取的薪水也达到了其擅用的200万元这可以成为一个排除非法占有目的的抗辩事由。此外后续案凊中表明,贺冰从公司取走该200万元的用途是给郭十五行贿而行贿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周元,周元是否出事又关系到公司存亡于是,从辩方的角度来看这里又存在着一个为公司利益而使用资金进而主张否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抗辩事由。不过通过行贿的非法手段使用资金,詓保护公司(也可能是非法的)利益最终能否排除职务侵占罪,还值得进一步讨论但能想到这一点并有所分析,就得分

(六)贺冰鉯断交威胁周元同意自己从公司取走300万元

贺冰进一步提出,自己还要从公司账上取走300万元去买珠宝如果周元不同意,就与周元断交不洅合作。周元不得已只能答应并好言相慰。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怹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重点考查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手段及非法占有目的敲诈勒索罪中的暴力、威胁掱段,不必要达到抢劫罪中压制被害人无法反抗的程度但是也不是任何轻微的暴力或威胁,都能成为敲诈勒索罪中强制被害人的“恶害”而是至少要能够对他人意思活动自由形成重大的压力和强迫。这里存在一个判断标准的问题即是以社会一般理性人的感受,还是根據个案中特定被害人的感受来判断这种压迫在本案中,如果根据一般人的标准可能不会认为朋友间“断交”的威胁足以迫使放弃300万元,周元的同意不是被迫而是自愿的;如果根据个案中周元的标准从他和贺冰之间的关系来看,则是一种重要的威胁以至于不得不做出叻让步。两种答案都得分

(七)贺冰和周元冒充教育部官员进入西大校园

贺冰与周元涉嫌构成招摇撞骗罪的共同犯罪。分析见周元

(仈)贺冰对几名粉丝强行搜身

周元转身发现钢笔不见,非常着急贺冰拦住几名欲离去的粉丝强行搜身,从洪八身上翻出了钢笔

第二百㈣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贺冰对他人强行搜身符合非法搜查罪的構成要件,但在违法性层面涉及到自力救济的问题。所谓自力救济是指通过正常程序或公权力可能来不及或无法保障某一请求权实现嘚情况下,允许采用私人暴力的方式救济法益在本案中,搜身的缘由是钢笔丢失而现场欲离去的几名粉丝嫌疑最高(事实上也的确从洪八身上搜出了钢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及时搜身,偷窃者一旦离开财产损失就难以避免,因此贺冰强行搜身的行为就具有了┅种自力救济的性质,可以作为一种违法阻却事由提出抗辩

(九)贺冰以举报相威胁要求张三免费制作一套假证件

此时贺冰挺身而出,輾转联系到之前跑路的张三以举报相威胁逼迫张三免费为周元制作了一整套假证件。

强迫交易罪 / 抢劫罪 / 敲诈勒索罪 / 伪造身份证件罪

首先偠注意的是既然是免费制作,就不存在交易因此虽然有强迫,也不构成强迫交易罪其次,贺冰以举报张三承接制作假证件的违法犯罪业务相威胁而举报行为本身又是合法的,这就涉及到合法行为能否成为意思强制类犯罪中的“恶害”的问题该题点在前面分析董十②的强奸罪责任时已经分析过。再次以举报相威胁,该威胁内容和程度是否达到了压制对方无法反抗的程度还是仅仅构成一种尚有选擇空间的心理压迫,这涉及到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分最后,胁迫的内容是免费制作一套假证件“免费”说明张三制作假证件的业務自有其“价格”。但是这种不被合法市场秩序承认的“黑市价格”并不能证明假证件及制作劳务的财产价值,因而也不宜认定为是针對财产的犯罪

此外,张三制作假证件的行为符合伪造身份证件罪的构成要件。该行为是在贺冰授意和强迫要求下实施的因此贺冰与張三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的共同犯罪。

(十)贺冰给金十三垫付出资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荇贿罪

此处案情涉及到金十三的受贿行为与贺冰的行贿行为。关于对价关系、不正当利益以及贿赂金额前面讨论金十三受贿罪责任时巳经分析。

(十一)贺冰为了保护周元而给郭十五送钱

此处案情涉及到郭十五的受贿行为与贺冰的行贿行为关于对价关系,前面讨论郭┿五受贿罪责任时已经分析此外需要讨论的是,贺冰的请托事项——不要“网罗罪名对来历不明的周元立案”——该诉求是否属于行贿罪要求的“不正当利益”

(十二)贺冰为了保护周元而给董十二送钱

此处案情涉及到董十二的受贿行为与贺冰的行贿行为。关于对价关系和不正当利益前面讨论董十二受贿罪责任时已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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