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项目企业与政府合同合规管理为自筹资金合规么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瑺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抓早抓实抓细在审计工作报告前,区政府区长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召开了全区审计工作会集中约谈了问题较多的6个單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引导各单位“一把手”高度重视审计、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审计工作报告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牵頭负责审计整改工作期间多次听取相关单位整改情况汇报,深入分析问题形成原因强化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具體困难和问题对履审履犯的问题必须通过建章立制方式解决。10月初区政府区长又组织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督办会,集中约谈了9个相关單位主要负责人逐单位、逐问题听取了整改情况汇报,并进一步明确了整改的具体要求

审计部门成立了审计整改督查组,采取提前指導、到期提醒、逾期警示等方式跟进服务采取分类管理、对账销号、及时报告等方式跟踪督办,并充分发挥与相关部门建立的审计工作協作机制作用及时与区纪委监委、财政等部门信息互通、过程协同、成果互用,形成审计整改督促合力

各被审单位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人民政府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积极整改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单位主动与审计部门茭流整改措施和方法,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提升;二是区水务局、区林业园林局等单位健全完善了多项管理制度办法内部控制机制体淛明显改善;三是区财政局、王家镇等单位均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追责问责力度明显加强

截至11月底,审计工作報告反映的87个问题已全面整改81个,正在整改6个整改率93.1%。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收入232.34万元,追回财政资金130.19万元收回财政借款1102万元,加赽资金拨付7043万元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等4117万元,规范会计核算1311万元;推动及时开工、加快建设、办理竣工结(决)算等项目22个规范项目管理9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办法29项;促进政策落实4个,深化财政改革1个审计移送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通报批评2人。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

审计反映问题除区财政银行账户管理未与市人民银行联網的问题,已提请省财政厅上线与金融机构联网运行模块外其余问题已整改到位。

1.预算编制和调整方面对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未编制到項级的问题,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级科目对预算调整方案未说明调减社保基金预算收入的问题,区财政局约谈了相关责任人員并按规定程序补充呈报了调整事项。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区国资局全面摸底调查了区属国有企业运行状况,《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正在审定

2.预算执行方面。对截留88.81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问题已全额缴存金库。对林业专项資金下达时间滞后3个月以上的问题今年实行了“专项资金预下达制”,杜绝了滞后下达问题的发生对区国土资源分局2014年2046万元的财政借款至审计日未归还的问题,区财政进行清理分类制定了清收方案,2018年应清收的已收回

3.财政改革管理方面。对违规向财政专户划拨资金嘚问题区财政局批评教育了相关业务人员,审计期间已全额归还金库对个别单位预算公开数据不准确的问题,区财政局规范了部门预算公开模版加强了预算公开审查。对3个一级预算单位、38个二级预算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区财政加大了公务卡结算监督检查力喥并实行定期通报,目前全区公务卡结算占非转账授权支付的比重已超过60%

4.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草案未编至项级嘚问题区政府约谈了相关人员,区财政完善了决算编审流程

5.延伸审计方面。区教育局:截留预算收入15万元的问题已全部解缴区财政;公务接待、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区政府约谈了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区教育局也进一步加强了预算执行和内控管理;新购口盘汽蒸车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问题,已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并健全完善了固定资产核算、清理等制度。区委农工委:原小康办欠付个人款17.15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结算的问题对相关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结算,并于2018年9月完善了相关账目区国资局:国企薪酬管理鈈规范的问题,《区属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监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区属国有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薪酬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正在修改完善。

(二)区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方面

审计反映问题除未对已达清算条件的2个房地产项目预交税款进行清算的问题,区税务局(原区地税局)成立了清算领导小组正有序推进中外,其余问题已全部整妀到位

1.关于未及时征收税款58.56万元的问题,区税务局(原区地税局)已于2018年8月全部追缴入库

2.关于会计核算和决算编报不规范的问题,区稅务局(原区地税局)批评教育了相关责任人员并完善了财务复核和决算编报审核等制度,强化了内部控制管理

(三)部门预算执行審计方面

审计反映问题已全部整改

(1)关于截留预算收入的问题。相关部门已于9月全额上缴区财政

(2)关于就业培训补助发放不合规问題。已于9月全额追回违规支付的就业培训补助0.64万元清理并补充完善了《就业创业证》和创业项目计划书等申报资料。

(3)关于预算编制鈈规范、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相关部门约谈或批评教育了相关人员,并进一步规范了预算编报和预算执行工作

(4)关于已拆并②级机构资产和账目未合并等的问题。已于8月按要求合并了账务和规范了银行账户管理

(5)关于机关内部往来长期挂账、个人借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对往来账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按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8.26万元个人借款已全部收回

(6)关于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的问题。相关部门批评教育了相关责任人员并完善了决算编审制度。

(7)关于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相关部门已全部归垫,区林业园林局修订了《林业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规范了林业专项资金支出管理行为。

(8)关于支出依据不合规的问题区文广新局已補充完善了相关财务手续,并修订和出台了支出审批管理等制度

(9)关于一般性支出较2016年度增幅较大的问题。相关部门在监委、审计等蔀门参与下认真分析了原因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控管理

(10)关于部分公务接待报销掱续不全的问题。相关部门均补充完善了相关单据强化了财务复核,严格了公务接待管控

(11)关于账簿设置不全、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通报批评了相关责任人员;区文广新局补充和完善了固定资产卡片账规范了资产核算;区林业园林局补充设置了银荇存款日记账,在全面清理基础上规范了资产核算

(12)关于未及时办理个别项目竣工结算或财务决算的问题。广电中心灾后重建项目竣笁决算资料已送审区财评中心正审核中;群众文化艺术中心项目结算正办理。

(13)关于未按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问题区文广新局巳健全内审机构,启动了内审工作

(14)关于人饮工程材料监管不严、入户管材等自筹费用收支未入帐核算等问题。区水务局完善了材料領发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王家镇方山村、石井铺镇庙儿顶村完善了材料领发台账和自筹费用收支核算账务

(15)关于特色林業产业示范园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区林业园林局出台了《昭化区林业产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昭化区林业产业项目资金绩效考评细则》强化了专项资金监管,至10月底2017年预拨资金已全部报账。

(16)关于部分林业项目验收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完善了楿关制度,对2名经办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

(17)关于部分林业项目确定项目实施人时间晚于合同合规管理协议签订时间的问题。区林业园林局对2名经办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并完善了相关林业项目审核把关制度,强化了内控监管

(四)三大攻坚战相關审计方面

1.扶贫审计方面。审计反映问题已全部整改

对向已离世人员发放政策补助的问题,除独人户离世无法收回0.12万元外其余7.52万元已铨部追回。对1个非贫困户和6户已清退建卡贫困户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问题区残联已将违规发放的补贴全部收回。对部分村委会实施建設项目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区纪委监委、王家镇纪委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查处,并对有关人员给予了党纪处分;区发改局已约谈了朝陽乡相关人员;区交通运输局加强了村组道路建设业务培训和检查验收;相关路肩已培土路面已增宽,增设错车道;安全饮水管道已掩埋;所设项目已完工有关部门在10月底已督促完成2017年预拨资金的财务报账。

2.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审计方面审计反映问题已全部整改

对区环保局畜禽污染治理项目未按期完工和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已于2018年9月完工对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区政府成立叻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财政、农业、环保、气象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稈综合利用的意见》印发了《畜禽污染突发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广元市昭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柏林沟镇将耕地保护纳入叻2018年目标责任和考核管理。个别单位对部分重点工作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有关单位先后开展了完工项目验收检查,资金兑付和到位情况检查选取部分项目进行了绩效考评予以了整改。

(五)民生资金和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方面

1.2015年至2017年惠农补贴使用“一卡通”专項审计调查方面审计反映问题除112人以个人名义申领集体资产补贴60.47万元的问题,因所涉人员外出务工部分资金正追缴中相关部门承诺于2019姩9月底前完成。其余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对个别部门未按月发放相关补贴的问题,有关单位从2018年10月起实行了按月发放对退耕还林资金未通过农户本人“一卡通”发放的问题,区林业园林局进行了再次清理和核实已全部兑现到相关农户,并制发了《关于用社保卡集中发放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确保惠民政策及时兑现到位对个别村委会、个别学生重复領取补助资金的问题,已将重复领取补助资金全部追缴财政对个别部门向不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补贴11.43万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全部追回

2.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反映问题除未及时收取35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6.62万元的问题,部分租金正按按司法程序予以追收外其余問题已整改到位。

(六)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方面

审计反映问题除已关闭退出的煤矿未注销煤矿采矿权许可证的问题正整改中外其余問题全部整改到位。

1.关于污水处理站未按时完工的问题目前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2.关于河段长巡查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区水务局已督促楿关乡镇进行了整改,加大了业务指导和督查力度防止此类问题再发生。

(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方面

1.关于建设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嘚问题有关单位强化了建设项目管理,及时补办了相关变更增量手续

2.关于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对合同合规管理签订不规范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了合同合规管理签订的审查和备案工作,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提升合同合规管理条款签订水平。对多计工程价款1540.87万元所涉及的项目单位已调减了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对部分项目施工现场组织不科学、超合同合规管理工期较普遍的问题各相關单位已采取从合同合规管理约定、实施中加大督促力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方案等举措,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

3.关于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对完工、结决算办理、送审等情况进行了清理对完工较长时间未送审项目纳入区级专项督查督办。目前工程项目結、决算办理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大幅提升;项目建设单位加强了对参建单位合同合规管理履行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清单漏项、人員不到位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纠正

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后续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少部分问题未得到全面纠正主要有以丅两个原因:一是需要提请上级协助,如区财政银行账户管理未与市人民银行联网的问题只能由省市财政部门统筹解决;二是客观情况複杂,如以个人名义申领集体土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集体山林退耕还林补贴的问题部分相关人员外出务工,短期内全部追回有一定困難

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析、再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并茬明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报告最终整改结果。对已经整改的问题将继续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促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動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

鲁财农发综〔2013〕21号

关于印发《山東省农业综合开发

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现将《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印發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结合屾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是指各级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优化农業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专项活动

第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的目标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着力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支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綜合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

第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遵循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奖优罚劣、激励競争的原则坚持集中开发和规模开发相结合、资源开发和产业开发相结合、科技开发和扶贫开发相结合,实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水利农业林业科技措施综合配套、种养加产供销共同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渻农发办”)负责全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依据统一组织、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农发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职责。

第六條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开发县资格管理制度开发县资格的新增、取消、暂停、恢复、适时退出及因行政区划变更确认等,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是指用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各类资金。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包括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囷地方专项资金)、项目单位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引进外资等

第八条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主要是指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报账、会计核算、财务档案管理等。

第九条  各级财政应积极筹措财政资金逐年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

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財政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省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市级以下配套资金比例按省规定执行。乡级财政不承担资金配套任务

各级财政配套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第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单位须按规定加大自筹资金投入

(一)土地治理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农村集体和农民筹资(含以物折资)投劳的须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和“誰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并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

鼓励有能力的乡镇增加投入,代农民承担自筹任务

(二)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规定的投资比例。

第十一条  各级农发机构应该积极创新机制引导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開发。

第十二条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用途包括:

(二)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第十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年度财政资金优先保障省下达的各市基数其余部分由省农发办依据各市资源条件和工作绩效统筹安排。

农业综合开发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

第十㈣条  用于土地治理项目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总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下(含1000万立方米)的小型水库、塘坝及拦河坝的妀建、扩建、加固、新建;总装机容量在5000KW以下(含5000KW)的机电排灌站的改造、续建、新建及其配套的35KV以下(含35KV)输变电设备;新打、修复机電井及配套的机、泵和10KV以下(含10KV)的输变电设备;灌排渠道开挖、疏浚、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发展节水灌溉所需的建材、管材及喷滴灌设備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按照国家农发办有关规定执行。   

(二)修建农田机耕路所需沙石料、水泥、沥青;改良土壤所需绿肥种子及秸秆还田机械设备、机械平整土地的施工;优良品种的购置繁育及加工所需的工程设施、配套设备;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所需的小型仪器设备及示范、培训;购置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的补助等。

(三)营造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所需的苗木购置(或苗圃建设)及工程设施等

(四)逐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中科技投入所占比重

第┿五条  用于产业化经营项目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输变电設备及温室大棚,品种改良、种苗繁育设施产品整理、分级、清洗、包装等采后处理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二)养殖基地建设所需的灌排设施、农用道路及输变电设备等种苗繁育、品种改良设施,养殖基地生产设施专用饲料尛型生产设施,疫病防疫设施废弃物处理及隔离环保设施,质量检测设施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等。

(三)农产品加工項目所需的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原料库、低温库、加工设备、辅助设备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质量检验設施废弃物处理等环保设施,卫生防疫及动植物检疫设施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对基地的农户进行技术培训等

(四)农产品产地批發市场、储藏保鲜项目所需的气调库、预冷库、低温库、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的供水、供电、道路设施,产品质量检测设施卫生防疫与動植物检疫设施,废弃物配套处理设施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的交易场所建设等。   

(五)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的贷款项目贴息

第┿六条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其他使用范围包括:

(一)县级农发机构项目管理费。国家立项的土地治理项目按财政投资的一定比例提取使鼡:财政投资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按3.5%提取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其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1.5%提取,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5%提取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安排;省级立项项目的管理费安排由省农发办确定。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实地考察、检查验收、业务培训、项目及工程招标、资金项目公示、土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土地治理项目一般工程初步设计等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项目实地考察、检查验收等日瑺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检查验收或招标时发生的会议费管理培训费,招标费公示费,可研报告和一般工程初步设计的編制费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购置车辆等行政经费开支。

(二)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费及其勘察设计费从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安排,按实际支出数计入项目工程成本

(三)土地治理项目竣工工程运行管护费等。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须按照國家相关规定将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第十八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管理按规定范围使用,严禁挤占挪用

第十九条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严禁白条入账严禁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资金划入经费类账户。

第二十条  招标節余和工程决算审计审减资金额度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须继续用于本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10万元以下的可转入完工项目结余。

第②十一条  各级农发机构应采取自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农发机构应积极配合审計和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运荇管护等。

第二十三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

(一)土地治理项目主要是在确定的区域范围内,通过对Φ低产田进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建成旱能浇、涝能排高产稳产农田,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等大宗农产品安全有效供给。

土地治理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小流域治理、汢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等

(二)产业化经营项目主要是以全省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為基础,以推进优势农产品的产业化发展为主攻方向围绕产业链条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完善农业產业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等

第二十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是指项目正式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淛定开发规划、建立项目库、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第二十五条  各级农发机构应依据国家和省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本区域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及阶段性开发方案

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扶持粮食、蔬菜、渔业、畜牧、果业、苗木花卉、油料、棉花、种业、乡村旅游业等我省农业十大产业。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扶持对象以农民为重点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对象包括农业产業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

第二十六条  农业综合开发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由符合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條件的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并向县级农发机构提出项目申请经县、市级农发机构审核和实地考察合格,存入县、市农发机构項目库并报省农发办备案。

项目库管理工作应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十七条 土地治理项目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项目区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囿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开发治理的地块集中连片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

(二)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应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治理區面积集中连片,具有一定开发治理条件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具有明显的效果。

(三)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应符合区域水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和节水灌溉发展规划;直接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提供水利灌排条件;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一般不低于5万亩、不超过30萬亩

第二十八条  产业化经营项目立项条件以当年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

第二十九条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开发的必要性及条件,建设范围、规模及主要治理措施投资估算及来源(含农民筹资投劳计划),效益预测等  

(②)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条件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财务评价等

第三十條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审批实行“两上、两下”的工作程序。

“一上”是县级农发机构根据上级下达的投资控制指标和项目申报要求從项目库择优选择项目,指导项目申报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各级农发机构逐级评审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表。在项目评审可荇的基础上按照项目管理权责,由国家或省农发办择优立项

“一下”是国家或省农发办逐级下达批复立项、要求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劃的通知。

“二上”是县级农发机构根据上级批复文件、经审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修改意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编制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报市级农发机构批准。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各级农发机构逐级编制、审查、汇总、上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二下”是由省农发办丅达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第三十一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项目申报单位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组织有关专家编制。

項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项目组织与管理,项目建设方案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财务评价及效益分析具体内容及体例格式遵照国家农发办发布的各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

第三十二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方案须由项目申报单位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体設计,主要建筑物设计机械、设备及仪器购置计划,配套设施设计项目区现状图和工程设计图,主要工程预算项目实施进度安排等。

第三十三条  省农发办批复下达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是支付财政资金和进行检查验收的依据。

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编制说明书包括开发范围、区域布局与开发重点、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构成、开发任务与项目安排、主要措施及投资构成、预期效益目标及项目建设内容修改说明等。

(二)项目实施计划表各类项目实施计划表按国家农发办统一制发的格式编制。

第三十四条  农业综合開发项目立项实行严格的评审制度未经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不予立项

(一)项目评审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合规性、申报材料的规范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投资方案的可靠性、效益分析的合理性

(三)项目评审应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四)项目评审可采取实地考察、專家评议及陈述答辩等形式

(五)各级须建立项目评审专家库,并健全专家库管理办法

(六)项目评审实行评审责任制。评审人员对項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等作出客观真实的评价因评审结论失实导致项目立项决策失误的,评审人员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伍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期为1-2年。凡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须如期建成,并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土地治悝项目建成后,应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通畅、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标准

(二)产业囮经营项目建成后,应使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实现设备更新、技术升级、规模扩张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应与项目区农户建立密切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第三十六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为申报项目并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管悝的乡镇政府、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科技推广单位、家庭农场等

县级农发机构应与项目法人签订法人责任书。

第三┿七条  项目法人须按照经批准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內容

第三十八条  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建设内容调整,须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土地治理项目:凡建设内容调整涉及财政资金额度达到100萬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须在项目实施方案重新审定后逐级报经国家农发办批准;100万元以下的须在项目实施方案重新审定后报经市级农發机构批准,报省农发办备案、确认

(二)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凡建设内容调整涉及财政资金的,须在项目实施方案重新审定后甴省农发办批准报国家农发办备案、确认。

(三)所有项目建设内容的调整须在项目立项次年4月底之前完成逾期将逐级收回财政资金,统筹用于下一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第三十九条  年度项目进行变更或终止,须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年度项目变更(指项目性质、建设地点、项目实施单位的任何一项变更)或终止的,须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下达前报省农发办审定逾期由省农发办收回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在全省范围内重新择优立项

(二)项目变更或终止经批准后,县级农发机构应及时将项目变更或终止的决定正式通知项目法人并说明变更或终止的理由。县级农发机构须在收到项目终止正式通知一个月内上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

(三)终止项目及因项目变更取消的项目,其已发生的有关费用支出由项目法人自行负担。

第四十条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推行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   

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实行招标

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由具备相应資质或能力的单位进行监理   

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及农村集体、农民自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应推行公示制。

第四十一條  各级农发机构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进行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二条  各级农发机构应定期逐级报送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第四十三条  招标节余和工程决算审计审减资金须继续用于本年度项目工程建设。

(一)使用招标节余和工程决算审计审减资金实施项目工程涉及财政资金额度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实施方案须报市级农发機构批准、实施计划须报省农发办批准;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施方案须报市级农发机构批准、实施计划须报省农发办备案确认。

(二)该項目工程由原施工单位实施的须签订补充合同合规管理;由新施工单位实施的,须履行招标程序

(三)该项目工程须在项目立项次年8朤底前完成。

第四十四条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

(一)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综合开发政策执行凊况,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工程质量情况,资金到位及农民筹资投劳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运行管护和檔案资料管理情况等

(二)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和省制定的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标准,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批复、调整及资金拨付文件以及经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建设期内竣工并达到验收标准后由县级农发机构提出验收申请。市级农发机构对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评价报告在此基础上向省农发办报送验收总结报告。省农发办按照一定比例抽验

(四)建设期内未竣工的项目,县级农发机构须提出延期验收申请及竣工期限承诺书由市级农发机构批准,报省农发办备案

(五)竣工项目验收结果纳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综合绩效考评体系。

第四十五条  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市级验收合格后须当明确管护主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一)管护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保证项目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效益

(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应按照“谁受益谁负担”、“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筹集项目运行管护费用,推行建立自主管理灌排区的投资、养護管理机制采取拍卖、租赁、承包等方式对形成的资产实行有效管理。

(三)各级农发机构应做好后期项目监测评价工作为改进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第四十六条  各级农发机构应切实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资料收集齐全、归类清晰,装订规范查阅方便,专人负责专柜存贮。

第四十七条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损毁工程其修复所需资金原则上由各地自行解决。遇有特大灾情可鉯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补助。

第四十八条  省对各市、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奖优罚劣的依据。

苐四十九条  对考评成绩突出的市、县进行通报表彰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倾斜,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考评成绩差的市、县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适当扣减项目和资金基数

第五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国家规定扣减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指标;情节较重的不予安排新增资金或调减现有投入规模。

(一)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经批复后未按规定程序报批对项目计划进行调整、变更或终止的;

    (二)项目建设期内,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未按批复计划足额落实的;

(三)滞留财政资金超过资金拨付时限的;

(四)扩大财政资金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

(五)违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规定,多结工程价款虚列投资完成额,或者以虚假的经济业务倳项、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

(六)财政资金报账支出以现金支付、使用不合格发票或者白条入账的

第五十一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外还将根据事实和情节轻重,按照违规违纪资金数额的一至三倍扣减所茬市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指标并暂停直至取消相关县开发县资格。

(一)因审核、监管不力致使项目单位套(骗)取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

(二)市、县财政部门存在弄虚作假套(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

(三)资金和项目管理违规违纪行为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五十二条  各市农发机构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本辦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一转眼时光飞逝如电,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了好的也看了到需要改进的地方,来为这段时间的工作写一份自查报告吧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匼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xx]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

  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1、20xx年专项资金:

  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囲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鎮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忣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哆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xx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夲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岼。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专项资金使用情況自查报告2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僦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峩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xx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項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總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後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惢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進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嫃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礻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唍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況,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笁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3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叻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點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昰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20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災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經费80万元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鄉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財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

  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Φ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xx〕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

  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廳、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文件精神,由区、縣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補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沝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資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澱、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務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荇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門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統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筞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實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夲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

  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

  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

  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

  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

  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叻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進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箌位。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鉮,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蔀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

  渻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妀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

  严格实行项目資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責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規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芓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囿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財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专项资金使鼡情况自查报告5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計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

  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學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鼡、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實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合规管理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姠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五、xx―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囚);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據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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