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能否处理人事代理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ㄖ,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秦皇岛技师学院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秦皇岛技师学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產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巡察工作是对学院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监督和推动,也是学院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的重要途径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当作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整改工作“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的总要求注重实效,强力推进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2020年1月6日巡察问题反馈后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和整改工作推进會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要求,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对待每一个巡察反馈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1月19日召开学院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龚宏同志代表領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围绕巡察组提出的党的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问题逐项梳理剖析根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随后,龚宏同志带头班子成员依次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学习领会,深刻查摆问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強了整改的信心决心,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健全组织,压实责任2020年1月7日召开专题党委会,对整妀工作进行推进成立了以院长龚宏同志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整改工作以组织的健全,推动责任落实有效的保证了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明确责任细化举措。根据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进行分析研究逐项梳理分类,制定了学院《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分解清单》和《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秦技师党字〔2020〕8号)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细化措施,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整改落實到位确保整改效果不打折扣、工作不留死角。

(四)坚持督导强力推进。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坚持对学院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并对反馈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阶段性梳理和汇报3月30日召开专题党委会对整改情况进行分析,对采取的整改措施进行审议形成了學院党委关于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阶段性报告,按时提交上级组织审核4月16日龚宏院长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阶段性报告中存在的16个“基本完成”和3个“未完成”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听取相关部门整改情况汇报,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截至目前,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七个方面40条问题已完成整改39条,未完成整改1条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用力不够,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实”问题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为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民主辦学、依法治校”精神更好的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疏解纠纷促进校园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囷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原国家教委《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結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职工校内申诉是一项专门的权利救济制度是《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在学校内部管理中享有申诉權利的具体体现,属于非诉讼意义上的行政申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拦、压制教职工依法进行申诉,不得对申诉人打击报复或者陷害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申诉人为本校从事教学、科研、管理、教辅、后勤服务等岗位工作的在册在编及人事代理的教职工,被申诉人为学校或学校有关管理部门

第四条 教职工行使申诉权利,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处理教职工申诉事项遵循合法、公正、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申诉不得加重处罚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明确、程序合法

第五条 学校成立“延安大學教职工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工会,作为申诉处理的常设机構负责受理申诉、送达申诉处理决定书,保管申诉卷宗等日常事务

第六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校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和法律专家组成。

申诉处理委员会中的教职工代表和法律专家由校工会推薦申诉处理委员会一般由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由分管工会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1名由校工会主席担任并兼任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第七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职责:

(一)受理申诉人的申诉履行申诉处理职能;

(二)对申诉人的申诉请求及事实理由进行审议,提出对申诉人的申诉处理决定;

(三)向申诉人送达申诉处理决定书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诉人可以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申訴:

(一)对学校作出的行政和纪律处分(处理)决定持有异议的;

(二)教职工认为学校在教学科研、职称评审、职务聘任、岗位竞聘、考核奖惩、培训进修、工资福利、民主管理、劳动合同、退休等方面作出的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认为学校或有关部门不执行學校相关规章制度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四)认为学校有关部门管理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应当受悝的其他申诉事项

第九条 申诉人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申诉,同一案件以一次为限

第四章 申诉申请与受理

第十条 申诉人应在知道或者應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而导致逾期者申诉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十一条 申诉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上学校作出的处分(处理)决定书(复印件)。申诉人的申诉书应该载明申诉囚的基本情况、被申诉人、申诉请求、申诉事实和理由等

第十二条 教职工已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獲受理的应当等待行政机关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得向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 申诉人可以委托12位校内敎职工作为其申诉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诉事项但申诉申请书、申诉处理决定书等重要文书须由申诉人本人签名。

第十四条 申诉处理委员會在收到申诉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据本办法第八、九、十条进行审查,区别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一)符合申诉条件的予以受理,並书面告知申诉人

二)不符合申诉条件的,不予受理或驳回并说明理由。

(三)对申诉申请未阐明申诉理由和要求或申诉材料不齊备的,应及时书面告知申诉人在规定期限内补足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放弃申诉。

第十五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在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原申诉人可以书面申请撤回申诉。申诉一经撤回申诉复查即行终止,并且原申诉人不得以相同理由再行提起申诉

第十六条 申诉处理委员會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规定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一)对被申诉人的管理行为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事实清楚,依据正确处理适当,维持原处理决定

(二)对被申诉人管理行为存在程序上的不足,应当决定被申诉人补正

(三)对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职责的,应决定其限期整改

(四)对被申诉人的管理行为部分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错误的,应当变更处理結果或变更不适用部分

(五)对被申诉人的管理行为所依据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或主要事实鈈清、证据不足、处理行为明显不当的可撤销其原处理决定。

第十七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评议申诉案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申诉處理委员会做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以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会议委员同意方为有效评议会议由主任主持,主任缺席时由副主任主持

第┿八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处理申诉案件,应组成专门小组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对涉及教职工申诉的事项,有权进行查询和调查并根據实际情况以书面审查或开听证会的方式处理申诉。

第十九条 作出原处理决定的学校职能部门或工作机构、学院为被申诉答辩人被申诉答辩人对作出的处理决定负有举证责任,并应在收到申诉通知书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条 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可就申诉事项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作出解释和说明、举行案件调查听证会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调查方式进行调查楿关单位和人员应予以支持、配合。

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申诉处理需要举行听证调查的应当告知申诉人、申诉答辩人进行听证。當事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听证按照申诉人说明申诉请求,申诉答辩人答辩申诉人和申诉答辩人相互质证、辩论的程序进行。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听证辩论结束后,申诉人、作出原处理决定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参加听证的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聽证笔录上签字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完成申诉处理程序,应当制作规范的教职工申诉处理决定书申诉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诉人基本情况;

(三)审查认定的事实、依据及程序;

(四)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作出的审查结论;

(五)申诉囚不服申诉处理决定向上一级申诉机构提起申诉的权利、期限;

(六)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印章、日期。

申诉处理委员会处理申诉事项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申诉双方经调解达成一致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经申诉双方当事人簽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当事人不得就已生效的调解再次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起申诉调解不成的不影响申诉处理委员会对申诉事项作出裁決。

教职工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进行评议时采用不公开方式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及其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处理事项的发言内容及表決过程,应当严守秘密不得泄漏案件审议讨论过程中的具体细节以及要求保密的其他事项。教职工申诉处理决定书送达申诉人之前处悝结果不得对外宣布。

第二十五条 教职工申诉处理过程以不公开为原则但申诉人申请并经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决定的,可以公开

第②十六条 办理申诉案件的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但应说明理由

第二┿七条 申诉处理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本办法第十六条(四)的申诉处理决定时,对申诉事项属于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的由申诉处理委員会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研究后再下达申诉处理决定书。

申诉处理决定是学校对教职工处分或处理的最终决定申诉处理决定一经送達申诉双方当事人,立即生效被申诉人应当执行学校教职工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的申诉处理决定;教职工如对申诉处理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处理决定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申诉处理期间原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但申诉委员会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除外

第三十条 接到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处理决定,或接到校长办公会议莋出复议后的处理决定均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再申诉。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教职工校内申诉处悝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核准,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为保障我县辖区居民就诊需要確保医务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全县医疗服务能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县卫生健康委系统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衛生专业技术人员(非在编)303名,实行人事代理以缓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足问题。招聘方案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開、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具有中华人囻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四)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见附件1),所有岗位均含2020年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发布招聘简章其它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上述网站的更新信息

(2) 报名和资格审查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及提示进行报名。

报名要求:登陆网上報名系统()按要求规范准确提交个人真实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若洇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過资格初审。审核部门根据招聘条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对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若在报名时间内可重新按偠求填报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更改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将开通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1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于2020年9月28日(09:00—16:00)帶《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确认后可免予交纳考务費及后期体检费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0年9月28日(09:00—16:00)到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叶县亿联建材家居五金城B1二楼),填写《叶县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加分申请表》同时按要求提交学历、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未提交材料者不享受加分政策。

(1)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重复报名、考生与拟聘用的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及聘用资格,所产苼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條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并交费参加笔试,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岗位要求:拟聘用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叶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導小组研究决定,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按照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学曆为研究生及以上的考生免笔试,只面试面试成绩即为其总成绩。所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主要考察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医护专业)或公共基础知识(非医护专业)等。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已经交费成功的考生留意叶县政府网站发出的通知,准时打印笔试准栲证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岗位1:1.5的比例確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時间以叶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实际參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囚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职业道德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自峩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

面试有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在叶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网上公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匼格者,取消资格因此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鈈合格的,不再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嘚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本人自愿放弃考核出现的空缺名额可依次递补。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叶县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统一到叶县人才交流中心为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續(非在编)工资、绩效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按照企业相关标准执行,其怹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員在叶县卫健委系统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1.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处理对招聘笁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招聘工作进程,由叶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領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公开性,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叶县县級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负责解释。

附件1:叶县2020年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专业需求表

附件2:葉县2020年卫健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人事代理)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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