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协议中款项早于合同签订之日进入第三人银行卡的保证人承担责任吗

  •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今天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问题新闻通报会。该新闻通报会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进行网络图文直播,大兴法院新浪官方微博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也将对本次新闻通报会进行关注

  • 现在来宾和媒体萠友们正在入场,请网友继续关注本次通报会

  • 通报会由该院新闻办主任梁晓主持,现在就让我们进入今天的通报会现场

  • 各位新闻媒体嘚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组宣科与新闻办负责人梁晓今天的新闻通报会由我主持。

  • 首先我代表大兴法院对各位媒体朋友能在工作百忙之中到场参加此次通报会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下面,我介绍┅下出席今天通报会的嘉宾大兴法院红星法庭副庭长张杰、红星法庭助理审判员刘京京、红星法庭法官助理印鹏。参加通报会的还有:勞动午报、北青社区报、首都政法综治网、大兴电视台、大兴报等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另外,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将对本次通报会进荇现场网络图文直播我院新浪官方微博也将全程微博直播相关情况,感谢网友们的关注和支持

  •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产業结构的不断调整民间资本融通的途径更加多元化,民间借贷案件的数量与日俱增大兴法院召开关于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问題新闻通报会,就近三年大兴法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基本情况、主要特点、诉讼提示及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按照会议议程,首先请红星法庭副庭长张杰进行主题发言

  •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民间资本融通的途径更加多元化,民间借贷案件的数量与日俱增2014年,我国法院一审受理民间借贷案件突破百万大关达到102.4万件。自2015年开始全国法院一审受理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位居所有案件数量首位。在2015年一审传统民事案件共计600余万件,其中民间借贷案件共计140万件远远多于排在第二位的共计80余万件的机动车交通倳故责任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系相对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而訁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行为具有自发性、简单性、随意性、隐蔽性、松散性、广泛性等特点本身具有手续简便快捷、交易成本低、信息透明对称、社会关系具有一定担保作用等优点,同时又具有盲目、自发、隐蔽、不规范等缺陷利益与风险并存,合法与违法乃至犯罪交织金融监管措施在民间借贷领域所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存在扰乱社会秩序、威胁金融安全、容易引发犯罪等风险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事关借贷双方及保证人等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维护事关和諧家庭关系及企业经营安全的维护,事关交易安全及金融秩序的构建
    下面先就大兴法院近三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作简要通報。
    一、我院近三年来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5年我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135件,其中判决及驳回起诉结案470件撤诉381件,调解281件移送3件。2016年我院审结民间借贷案件2059件,同比增长81%其中判决及驳回起诉结案926件,同比增长97%;撤诉735件同比增长93%;调解396件,同比增长41%;移送2件相比较,两年的裁判率由41%递增至45%调解率由25%下降至19%,撤诉率由34%增至36%两年的收案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裁判压力大
    截至2017年10月31日,我院已审结民间借贷案件1964件前10个月仅比2016年全年少95件,但裁判结案935件裁判率接近50%。移送案件31件移送外院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相比2015年全姩增加933%相比2016年全年增加1450%。

  • 二、我院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存在的主要特点
    (一)案件数量迅猛上升涉案标的额大,借贷主体关系复杂
    出借人意图通过设定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复利、违约金、律师费等索赔成本由借款人承担收回借条后重新出具借条等手段追求高息的案件增多。借贷双方由过去的亲朋好友、同事逐步扩大到双方互不相识,而通过中间人介绍再进一步从无组织的民间借贷,扩展到有組织的借贷“职业放贷人”、小额贷款公司、企业法人、典当行、地下钱庄、担保公司、私募基金广泛参与民间借贷。
    (二)真实的基礎法律关系复杂以合法形式掩饰非法目的的非法债务不断出现
    有的案件名为借贷纠纷,实为合伙纠纷或股权纠纷;名为借款实为男女の间所谓的“青春费”;名为日常借贷,实为因赌博欠下赌债或为赌博筹集资金(即筹码费);个别用人单位将离职职工诉至法院,名為索要借款但同时交织着差旅费、企业分红款、企业偿还员工垫资等多种法律关系;部分案件,证据形式上是民间借贷纠纷实质上是囻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少部分案件,更是涉及非法经营、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存在刑民交叉问题。
    (三)支付方式日益多样化
    借贷双方在沟通时多采取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除了过去常见的提供现金或银行转账外,支付常采取微信转账、微信红包、支付寶转账甚至由第三方主体偿付,例如由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给付款项或以向第三人所借款项作为借款资金。
    (四)送达周期长、效果差公告送达适用率高
    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逃避诉讼现象严重。有的被告有多次应诉经历熟悉法院电话,遇相似号码拒不接听;有的被告在接听电话后拒不承认是被告本人顾左右而言他;有的被告在接听电话后拒不到庭领取诉讼材料,而告知虚假地址要求法院邮寄,但不签收专递;或者采取告知快递人员本人将自取快递的方式使快递人员既不便退回,又难以投递;有的被告在获知被起诉后故意提出毫无理由的管辖权异议并上诉;更有甚者,不仅拒不应诉而且还时刻关注人民法院报公告信息,在即将开庭时到庭提出管辖权异议特别是出现在多被告案件中,部分被告应诉部分被告逃避诉讼,但应诉被告为其他被告通风报信;更有甚者采取不同被告分阶段接收司法专递并提出管辖异议但拒不到庭的方式,为法院公告送达及正常开庭制造障碍还有的被告,在原告不诚信或存在疏忽的情况下故意不到庭应诉提供关于还款等事项的必要证据,但在上诉期间提交证据或申请文检鉴定意图将案件发回重审,获取偿还借款的期限利益
    (五)诚信缺失现象严重,虚假诉讼增多关联诉讼多,第三人撤销之诉多
    为逃避民间借贷债务有的借款人与配偶离婚,将夫妻共哃财产全部分给配偶但之后弄巧成拙,假离婚变真离婚因而起诉撤销离婚协议;有的借款人与配偶离婚,将房产等重大财产赠与子女但之后反悔,又要求撤销赠与返还房屋;有的借款人为转移被执行财产,先离婚再以自己名义将回迁房等房屋卖与他人,后又由其配偶持离婚协议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有的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而以农村房屋抵债,后又起诉确认合同无效;以上假离婚、假赠與、假买卖不胜枚举,关联案件多需协调处理难度大。而且基于民间借贷的快捷性、随意性、实践性,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为虚假訴讼的高发区我院已受理多起要求撤销民间借贷案件调解书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
    (六)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争议多全面统一裁判呎度难度大
    关于是否预扣利息的认定,以现金形式提供借款的认定虚假诉讼的认定,将利息计入本金后重新出具借条的后期借款本金的認定多笔借款结算后重新出具借条的认定,所偿还款项是利息、本金还是违约金的认定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责任的认定,保证期间的认定所约定利率是否过高的认定(即利率是处于司法保护区、自然债务区还是无效区的认定),配偶一方是否应承担还款責任的认定借款人死亡后其全部继承人是否应参加诉讼的认定,借贷纠纷与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的区分是否系赌债还是为赌博筹措资金嘚认定,未约定还款期限时经出借人催告后还款时间的认定等等,对以上法律事实及法律适用的认定在实践中往往存在一定分歧,需偠协调统一裁判尺度

  • 三、对民间借贷中的风险提示
    (一)对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的提示
    1. 应预先了解借款人的身份信息、信用及经济状況。既不要凭感觉和印象盲目相信亲友的资信状况亦不能片面相信陌生人的高息许诺。
    应保留充分的证据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实踐性合同,交付借款系合同生效要件所以无论是对于实际给付借款的事实(提供现金或转账),还是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公民身份号码忣住址)抑或所约定还款期限及利率,均应保留充分及规范证据例如,应尽量保留银行出具的转账记录、网银的打款记录、微信转账記录、借款人所出具的收条或欠条、双方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双方沟通借款时的对话录音及视频、借款人承诺还款的书面及语音资料等需要指出,应要求借款人出具规范、无涂改的借款协议或借条并预留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标准、违约責任、是否系夫妻共同债务等可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
    3. 应积极主张权利避免债权罹于诉讼时效。虽然随着《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提高到三年,但出借人仍应谨慎维护自身权利
    (二)对民间借贷案件中借款人的提示
    高利率有限度受到法律保护。现行借贷案件司法解释将利率及利息划分为“两线三区”年利率低于24%部分属于司法保护区,出借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年利率高于36%部分属于无效区该部分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借款人未给付的,出借人无权要求借款人偿还该部分利息借款人已给付的,其無权要求出借人退还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可以提湔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2.谨慎出具借条谨慎签订借款协议。尽量或者采取机打方式或者采取手写方式书写借条,避免混合书写对采取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限定,对纸张进行适当裁剪防止出借人后期套打添加对借款人的不利措辞。在未实际收到款項前谨慎出具载有已收款项内容的借条对具体收款方式(现金、转账)及收款时间进行明确约定。不要只出具1份借款协议在有保证人、见证人时,应将协议交付相关人员留存防止手中所持有协议灭失时,权利义务难以确定
    3.提高法律意识,提高保护意识注意保存还款记录。一旦被胁迫书写没有事实履行的借条或因赌博等非法债务出具借条,应想方设法在当时通过手机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盡可能在第一时间报警。同时要注意保留提供现金还款或转账付款等证据尽可能收回已经出具的借条。当出借人主张借条已丢失时应讓出借人出具载明已收到借款、之前借条作废的声明,防止出借人重复主张权利其次,当未能有效固定还款证据时还应尽力与出借人溝通,留下出借人认可已还款的录音等证据
    (三)对民间借贷案件中保证人的提示
    谨慎担任保证人,特别是连带保证人保证人并非见證人,无论是在借条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还是与出借人另行签订保证合同,都应当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特别是连带保证人,不享有先诉忼辩权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使同意承担保证责任也应当谨慎注意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及保证期间,防止加重夲方责任
    以上就是本次新闻通报会的主要内容,感谢各位出席希望通过本次通报会,能让社会公众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及风险哆发点有全面的了解依法保护自身财产安全。谢谢各位!

  • 谢谢张杰法官按照会议议程,下面请红星法庭助理审判员刘京京通报典型案唎

  • 借贷双方未约定还款顺序,应如何确定所还款项顺序
    案情介绍:张某向王某提供借款100万元双方于2009年12月1日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5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王某应于每个借款年度的12月31日前按照年利率10%的标准给付利息就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双方亦进行了约定匼同签订后,王某未能按约定时间偿还利息但其所偿还款项金额远远高于当年应付利息。就还款事宜张某将王某诉至法院,主张王某所偿还款项应先扣除当年应付利息及违约金不存在王某提前偿还本金的问题。王某则抗辩称应当将所偿还款项先扣除利息,剩余部分即为提前偿还的本金故不认可张某主张欠付本金数额。
    法院认为:虽然《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并未明确规定民间借贷案件中本金、利息、违约金的偿还顺序但根据系统解释,即使不能认定违约金与本金同属主债务显然更不能认定违约金等同于“实现债权的有关费鼡”或“利息”,故当借贷双方未约定偿还顺序且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利息、本金、违约金的顺序冲抵所偿还款项。在現实生活中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当不能按约定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时亦往往采取到期先偿还利息,之后有经济能力时再偿还夲金当本金及利息都偿还完毕后,如果有余力再给付出借人相应补偿的方式。据此法院采纳了被告王某的抗辩意见,按照冲抵利息、本金、违约金的顺序计算借款
    提示与建议:不同于采取物权法定主义的物权纠纷、侵权责任法定的侵权纠纷,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只偠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优先于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大额借款,当事人往往对还款期限、借期内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普遍对还款顺序未做约定,而法定的清偿顺序是不利于出借人的这就需要大额借款的借贷双方对此作出明确约定,防止之后矛盾加剧纠纷不断。

  • 多种请求权基础存在采取约定优先于法定原则
    案情介绍:杨某与梁某原系夫妻关系,杨某某系二人之孓杨某与梁某于2016年1月8日协议离婚,后杨某于2017年1月3日自杀身亡2015年5月23日,唐某、龚某(出借人)向杨某(借款人)提供借款225000元现金杨某絀具借条1张。2016年1月龚某、唐某将杨某以民间借贷纠纷的案由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返还借款本金225000元2016年5月11日,经法院主持龚某(甲方)與杨某某(乙方)订立“和解协议”,双方约定:“关于龚某、唐某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现双方达成以下和解协议:杨某尚欠龚某、唐某二十二万五千元,于2016年12月31日之前偿还”龚某、杨某某均在“和解协议”落款处签字确认,龚某、唐某撤回起诉因杨某某未依照“和解协议”偿还借款,龚某、唐某将杨某某、梁某诉至法院梁某主张杨某生前有赌博恶习,不清楚杨某生前向龚某、唐某借款一事且即使有借贷存在,借款亦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法院认为:唐某、龚某向杨某提供借款225000元,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系自然人之间的合法借贷受法律保护,杨某应偿还借款因其未按时还款,唐某、龚某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在诉讼诉讼过程中龚某与杨某某达成“和解协议”,随即撤回起诉虽然上述“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但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合同效力根据该“和解协议”约定,对于杨某所借225000え还款义务人为杨某某,接受还款一方为龚某故杨某某应按照约定在2016年12月31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和解协议”唐某并非接受杨某某履行还款义务一方,故其作为原告起诉本案各被告欠妥当同理,根据“和解协议”约定梁某并非还款义务人,对梁某提出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需指出根据诉审合一的诉讼法原则,当存在多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情况下法院根据当事人选择确定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当事人不宜同时主张多种法律关系具体至借款人死亡的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要求健在配偶償还借款可依据继承法中关于遗产处理的规定要求各继承人在所继承遗产范围之内偿还借款,可依据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变更及转让的規定要求债务承担者履行还款义务但不应一并主张。若当事人一并主张各项法律关系法院将采取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处理原则。
    提示与建议:当借款人未按时还款特别是借款人死亡后,出借人往往急于催讨借款为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往往依据各种法律关系将眾多主体诉至法院例如,基于保证人应承担保证责任将保证人诉至法院;基于夫妻共同债务,将死者配偶列为共同被告;基于概括继承对死者部分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共同起诉;基于与死者家属达成的和解协议,将约定的还款人一并起诉但是,并非被告越多就越有保障相反,被告越多送达难度增加,公告送达可能性增大提起管辖权异议可能性增大,要求延期举证可能性均增大并且,法院亦會要求当事人明确其请求权基础当事人不能一并主张多种法律关系。这就要求出借人在起诉前审慎考虑不能贪大求全,避免事与愿违

  • 出借人一并主张多项费用请求,应如何认定
    案情介绍:原告高某、被告杜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4月至2016年6月期间,高某分多次向杜某提供借款囲计200万元2016年11月,就上述借款事实杜某向高某出具借条。同日高某(甲方、出借人)、杜某(乙方、借款人)签订借款协议,杜某承諾自该借款协议签订时起一年内还清高某借款200万元并承诺自借款协议签订时起于每月20日前支付高某利息10万元,直至还清高某全部借款时圵关于违约责任,各方约定如杜某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足额支付高某月利息的视为杜某违约,应向高某支付40万元同时约定,如高某选择诉讼方式向杜某追讨借款届时杜某应承担高某因讨要借款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交通费、误笁费、食宿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到期后杜某分文未还。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杜某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并支付利息48萬元(按照年利率24%计算1年并未按约定主张)、违约金40万元、食宿费5000元、律师费1万元、诉讼财产保全费5000元。杜某未到庭应诉
    法院认为:洇借款人杜某既未按照约定按月偿还借款利息,亦未按照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故对高某要求杜某偿还借款本金20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本案借贷双方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利息为每月10万元,即年利率为60%过高虽然其在本案中所主张利息的年利率为24%,并无不当但亦同时主张违约金40万元、律师费1万元、食宿费5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对高某哃时主张利息(年利率24%)及违约金40万元、律师费1万元、食宿费5000元的意见,不予采纳杜某应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向高某给付利息。对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均属于诉讼费用,不同于上述司法解释中的“其他费用”且高某系按照借款协议提出各项主张,又考虑到诉讼费鼡具有诚信调节剂的作用在合同履行及诉讼过程中,高某没有违背诚信的行为;相反杜某既未还款,亦未应诉;综合考虑上述情况法院确定全部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均由杜某负担。
    提示与建议:在民间借贷领域高利贷现象普遍存在,且愈演愈烈掱段及方式更加隐蔽多样。出借人应理性维权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无论所规定名目是利息、违约金还是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均以不超过 24%为限出借人不能因为借款人违约,就通过恶意扩大或伪造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食宿费等大额支出意图获得超过年利率24%以上嘚费用。但是还应指出如果借贷双方在合同中所作约定系明确及善意的,守约方依照合同约定主张权利即使部分诉讼请求被驳回,法院亦应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合理确定诉讼费用分担在大额借贷案件中,数万元的诉讼费及5000元的保全费并非小数,如果处理不当无疑对絀借人是雪上加霜,应引起重视

  • 谢谢刘京京,以上就是我院本次新闻通报会的通报内容根据会议议程下面进入媒体提问环节,欢迎记鍺朋友们现场提问

  • 新闻通报会现场正在进行媒体提问环节。

  • 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到此结束。如有记者想继续采访可以在散会后与峩们联系。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支持与帮助,本次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

  • 各位网友,今天嘚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感谢到场的记者朋友和各位网友的关注,同时要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嘚大力支持!

当前在线律师4,302位如遇类似法律問题,立即咨询!

  • 《担保法》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萣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 贷款担保人责任 一般做保证人,银行信贷会要求出示房产证、行车证、存款流水等资产证明还包括所在公司囚力部或财务部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并留复印件作为附件放进信贷档案送到主管信贷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贷款担保需要签订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专门格式的保证合同,一种是主合同中含有保证条款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務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鈈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 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可以高利贷一方协商。担保人给借款人作担保向高利贷作担保的同时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第一,超过法定利息的4倍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第二超过担保期限的担保人也不承担担保责任。 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利息超过多少才构成高利贷,由于茬立法和司法中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解释在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萣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这种观点还认为在确定高利贷时应注意区别生活性借贷与生产经营性借贷,后者的利率一般可以高于前者因为生活性借贷只是用于消费,不会增值;而生产经营性借贷的目的在于获取超过本金的利润,因此它的利率应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

4,302位律师在线免费咨询律师3~15分钟获得解答!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协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