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定期(2013版)
投保条件:18—50周歲
交费方式: 5年、10年
保险期间:10年、20年
但满期时被保险人不得超过60岁
若因意外导致以上情形不受180日和1年的限制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证
13、特定年龄双耳失聪
14、特定年龄双目失明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脈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8、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30、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1、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34、严重溃疡性結肠炎
36、重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38、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40、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若因意外导致以上情形,不受180日和1年的限制
1、特定恶性病变或恶习性肿瘤
2、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8、严重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重大疾病保险金与身故保险金僅给付一项以一次为限
因意外身故,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康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一份国寿康宁定期(2013版),选择10年交费年交保費2341元,总共交费23410元(5年交1536元)基本保额10万元。在接下来的20年内他所拥有的保障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