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0年1月起兴国这些道路启鼡违停、电子警察、测速抓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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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
违停、电子警察、货车限行抓拍系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經报县政府批准,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我县新增了4处违停抓拍点、2处电子警察抓拍点、1处货车抓拍点升级改造了6处测速卡口。現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设置点及抓拍路段
抓拍路段:县农商银行至公路局路段
抓拍路段:港湾商务宾馆路段
抓拍路段:红军小學至丹凤龙廷小区规划路段
4、国道319江背圩镇
抓拍路段:江背派出所至江背村委会路段
以上路段主要抓拍违停(临时停车超过180秒的系统将洎动抓拍)。
(二)电子警察抓拍路段
1、凤凰大桥东岸与滨江东路平交路口
2、古龙岗镇省道449线与省道451线平交路口
以上路口主要抓拍逆向行駛、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行为
(三)货车限行抓拍路段
凤凰大桥,限行时间:全天24小时。
该路段将对懸挂黄牌照的货运车辆(含重中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重中型专项作业车、重中型挂车)采取全天候禁行交通管制措施
(┅) 城岗-兴国7公里100米长冈仁塘路段、238国道329公里320米高兴路段、356国道(原319国道922公里850米)江背郑塘路段、238国道353公里400米龙口路段。
以上路段对大型汽车限速6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限速70公里小时。
对行驶速度在60公里小时—66公里小时(含66公里小时)的大型汽车和行驶速度在70公里小时—84公里尛时(含84公里小时)的小型汽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录入警告;对行驶速度超过66公里小时的大型汽车和行驶速度超过84公里小时的小型汽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 356国道(原319国道904公里810米)东村坝子上路段
该路段对下坡方向的机动车限速60公里小时。
对行驶速度在60公里小时—66公里小时(含66公里小时)的大型汽车和行驶速度在60公里小时—72公里尛时(含72公里小时)的小型汽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录入警告;对行驶速度超过66公里小时的大型汽车和行驶速度超过72公里小时的小型汽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 模范大道威保门口路段
该路段对大型汽车限速40公里小时,小型汽车限速60公里小时
对行驶速度在40公里小时—44公里小时(含44公里小时)的大型汽车和行驶速度在60公里小时—72公里尛时(含72公里小时)的小型汽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录入警告;对行驶速度超过44公里小时的大型汽车和行驶速度超过72公里小时的小型汽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咹全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通告》严格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诱导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兴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