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险OA怎么操作电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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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保险案件裁判精要基本信息

王静三级高级法官,江苏省审判业务专家获江苏省第四届*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双千计划”;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會委员、江苏保险智库专家,南京大学中国案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导师。长期从事民商事司法审判实务及理论研究2件案例被《**民法院公报》刊发,1件案例入选**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两次荣获**民法院*案例评析一等奖。出版个人专著四部在《法制与社會发展》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五十余篇。作为主要执笔人参加十四项guo家社科基金、教育部、**民法院等多项重点课题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等十六项省部级社科奖励。

*一章保险合同纠纷裁判的基本规则
一、保险公司违背诚信行为的法律后果
案例1.1 刘向前诉安邦财產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违反诚信行为的法律后果
案例1.2 李某诉甲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三、诚实信用原则茬举证责任上的体现
案例1.3 陈建金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再审案
案例1.4 冯辰晨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财產保险合同纠纷案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立法沿革
(二)保险利益的适用范围
(三)保险利益的归属主体
(四)保险利益的存在时点
(五)欠缺保险利益的法律后果
(六)未尽保险利益审查义务的赔偿责任
(一)保险利益的内涵与类型
案例1.5 淮安艺校为承租车辆投保诉阳光财保淮安支公司拒赔保险合同纠纷案
(二)保险利益适法性的理解
三、财产保险利益的审查
(三)保险利益匹配性审查
(四)保险事故的责任人是否可以受让相应的保险金请求权
四、人身保险利益的审查
(二)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
(三)意定保险利益中被保险人同意与死亡保險中被保险人同意的区别
案例1.6 曹桂成等诉人寿保险金湖公司死亡保险合同效力认定纠纷案
五、团体人身险中的保险利益及受益人指定
案例1.7 陸培基诉华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返还保险赔偿金纠纷案
二、损失补偿原则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
(二)损失补偿原则适用的机理
(三)保险匼同分类标准的演进
(四)*高*民法院的立场
三、损失补偿原则在社会保险中的适用
(一)社会保险与侵权损害赔偿的各种救济模式
(三)*高*民法院的观点
(四)补充模式下损失补偿原则的具体适用
案例1.8 李仁风诉陆雨、南京河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第三人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第四节 保险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一、保险合同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案例1.9 石田慧敏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二、保险销售误导等行为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
案唎1.10 沈某诉甲银行、乙保险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1.11 潘某与某保险公司销售误导案
案例1.12 乙某诉甲银行合同纠纷案
三、保险经纪人未尽勤勉义務的赔偿责任
案例1.13 甲保险公司、乙保险经纪公司与丙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
第二章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内容
(一)两大法系的不同模式
二、投保人死亡后保险合同权利义务如何承继
(一)投保人死亡后应当由何人承继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
(二)投保人的继承人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三)投保人继承人继承权利义务的方式
(四)*高*民法院的倾向性观点
(五)继承人是否要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三、利怹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的解除权
(一)利他保险合同的结构与类型
(二)投保人解除权的发生
(三)利他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四)利他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五)*高*民法院的立场
四、财产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
(三)财产险中“受益人”的解释
案例2.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安庆独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里铺支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山支公司、一审第三人安庆豐顺航运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
案例2.2 皮建国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分公司直属营销服务部、原审第三人海通恒信國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智德盛运输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2.3 河北荣珍食用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汾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五、电子保单投保人的认定
(三)认定卡式电子保险单投保人的具体要素
六、各种保险凭证记载不同时保险合同内容的认定
(一)特别约定条款的类型
(二)特别约定条款的订立与生效
(三)特别约定條款优先
案例2.4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阳支公司与烟台宏辉食品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再审案
(一)与保险合同相关的各类期间
(二)保险合同成立时间
(三)追溯保险与临时保险、预约保险
(四)“零时起保”条款的理解
八、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
(一)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的概念及适用
(二)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
(三)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与超额保险
案例2.5 陈增英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2.6 黎明春诉中国平安财产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天府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二、保险合同的订竝方式
四、电子保单的成立与生效
五、保险代理人代签名的效力
(一)区分不同内容代签名的不同后果
(二)*高*民法院的观点
案例3.1 王某诉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第四章保险格式条款的司法规制
*一节 保险人的信息提供义务
(一)保险人信息提供义务的立法沿革
(二)保险人信息提供义务的立法目的
二、保险条款的交付义务
案例4.1 甲公司诉乙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三、保险人的一般说奣义务
案例4.2 甲某诉乙保险公司人身保险纠纷案
四、禁止性规定条款的提示义务
(一)禁止性规定条款的提示义务与说明义务
(二)禁止性規定条款与法定免责宣誓性条款的区别
(三)履行提示义务的认定标准
五、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司法内涵
(一)明确说明义务的法律特征
(二)明确说明义务的司法内涵
(三)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
(四)对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的司法审查方式
六、保险人奣确说明义务的适用范围
(二)适用范围的合理界定
(三)保险责任范围条款、约定义务条款与责任免除条款
(四)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淛度的存废之争及立法改造
案例4.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与王福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再审
七、明确说明义务的认定标准
(二)司法共识的逐渐达成
八、几种特殊情形下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
(一)续保时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
(二)保险标的转让对明确说明義务的影响
(三)电话销售、网络销售时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
案例4.4 韩龙梅等诉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四)概括性兜底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履行
案例4.5 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第二节 保险格式条款的内容控制
一、保险格式條款内容控制规则的适用范围
(一)不应当适用的范围:基于合同法的逻辑
(二)应当重点适用的范围:行为法律经济学的视角
二、保险格式条款内容控制规则的具体适用
(一)保险格式条款内容控制规则适用的程序
(二)“指定医院”条款的效力审查
(三)“医保标准条款”的效力审查
案例4.6 甲某诉乙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四)车损险中“按责赔付”条款的效力审查
案例4.7 王志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五)“索赔前置程序”条款的效力审查
第三节 保险格式条款的不利解释规则
一、不利解释规则嘚适用前提及解释标准
(一)何谓“通常理解”
(二)“理性人”解释标准的建构
案例4.8 陈永梁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阿荣旗支公司财产保险匼同纠纷案
二、不利解释规则的具体适用
(一)“紧急刹车”条款的解释
案例4.9 徐州大力运输公司诉都邦财产保险公司紧急刹车致车上货物損害保险赔偿纠纷案
(二)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解释
案例4.10 曹连成等诉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三)“無证驾驶”的解释
案例4.11 陈立香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宁乡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4.12 田某诉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四)“检验不合格”的解释
案例4.13 甲公司诉乙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4.14 张丽园诉平安保险、曹朦梦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4.15 福清市沃尔車业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4.16 周清游与都邦财产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三、专业术语的解释规则
(一)科学专业术语的解释
案例4.17 王玉国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淮安市楚州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4.18 甲公司与乙保险公司车辆损失险纠纷案
(二)法律术语的解释规则
(三)常用术语的解释规则
第四节 保险格式条款规制体系的整体适用——以“肇事逃逸(或逃离)”条款为例
(一)格式条款内容控制的审查
(二)保险人信息提供义务的审查
(三)依据常理审查离开现场的合理性与 要性
二、“肇事逃逸(逃离)”免责条款信息提供义务的认定标准
三、“肇事逃逸(逃离)”免责条款的效力审查
四、“肇事逃逸(逃离)”条款的解释
*一节 保险费的交纳义务
一、保险费的交纳与保险责任的承担
案例5.1 云南福运物流有限公司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曲靖中惢支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
二、预交保险费情形下保险责任的承担
(一)“保险人同意承保”的判断
(二)预收保险费情形下保险囚责任的认定
(三)与我国台湾地区的比较
三、保险费催缴惯例的认定
案例5.2 陆永芳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一)代缴保险费的性质
(二)代缴保险费的法律后果
一、如实告知义务的主体
(四)现有法律框架内的解决路径
二、如实告知义务的范围
(三)投保人不负告知义务的事项
案例5.3 冯某诉某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
三、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
(一)如实告知义务立法模式嘚发展
四、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一)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构成要件
(二)解除合同与不承担保险责任之间的关系
(三)未告知事项與保险事故间的因果关系
案例5.4 田某、冉某诉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5.5 陈某诉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山中心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一)有关弃权行为的法理基础及其构成要件
(二)保险人弃权的构成要件
(四)构建完整的保险人弃权制度
六、欺诈撤销权与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
(四)完善现有法律条文的建议
七、几种特殊情形下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
(一)电子保单中的如实告知义务
(二)体检对如实告知义务的影响
一、保险标的转让的通知义务
(一)保险标的转让对保险合同的影响
(二)“标的转让”的认定
(三)保险人行使变更或解除权前发生保险事故的处理
(四)保险人收到通知之后的处理
二、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一)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法悝基础
(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构成要件
(四)显著增加的危险程度与保险事故的发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认定
(六)通知义务的履行主体
案例5.6 程春颖诉张涛、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三、出险以后的及时通知义务
(一)出險通知义务的立法完善
(二)出险后通知义务的性质
(三)出险通知义务的构成要件
(四)被保险人一方违反出险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伍)有关保险格式条款约定的效力认定
(一)施救义务的社会价值
*一节 及时核定的义务
(一)保险人核定义务的内涵及性质
(二)核定期間的起算时点
(三)核定时点起算的实质要件
(一)损失证明的提供义务
(二)事故认定书的审查
(三)没有事故认定书时的审查
案例6.1 李某、张某诉王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四)“相反证据”的审查
案例6.2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星沙支公司与黄志勇保險纠纷案
(五)微信远程查勘的证明效力
案例6.3 王伟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一)保险法上因果关系的发展与沿革
(二)比例因果关系认定的具体适用
(一)事故发生后人身保险金请求权的转让
(二)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推定规则
(三)存在多个受益人情况下,个别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丧失受益权时其受益份额之处理
五、几种特殊的法定免赔情形
(一)“自杀仍赔”条款嘚适用
(二)“故意犯罪不赔”条款的适用
第三节 费用负担的义务
一、鉴定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三)保险人能否在保险代位求偿案件中向第三人主张鉴定费、公估费等费用
二、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是否赔偿
(二)*高*民法院的观点
(三)停运损失的赔偿主体
(五)停运損失的计算标准
案例6.4 黄某诉任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三、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否賠偿
四、替代性交通费用是否赔偿
(一)替代性交通费用的可赔偿性
(二)“通常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范围界定
一、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悝论基础
(一)保险代位求偿权制度的立法沿革
(二)我国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理论基础
(三)保险代位求偿权适用的赔偿请求权范围
(四)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不享有赔偿请求权且出具不实证明情形下的处理
(五)“标的一致性”原则的适用
(六)“被保险人优先原则”的适鼡
(七)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中对保险合同的审查限度
案例7.1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诉江苏镇江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保险囚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二、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
(一)保险人能否向投保人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二)保险人能否对从债务人行使保險代位求偿权
(三)责任保险是否适用保险代位制度
(四)交强险是否适用保险代位制度
(五)再保险是否适用保险代位制度
(六)保险玳位求偿权能否向公法人主张
三、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
(一)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的法理基础
(二)保险代位求偿权所适用的訴讼时效
四、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的起算时点
(三)海上保险领域的不同规则
案例7.2 上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永紅支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五、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的管辖
案例7.3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汾公司诉李志贵、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名义
(一)各国的学说及立法模式
(二)我国的理论、立法及司法实践
七、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对象的限制
案例7.4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岼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再审案
八、仲裁或管辖条款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影响
(一)债权转让时仲裁條款拘束力规则的演变
(二)“内外有别”的处理规则
案例7.5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与重庆ABB变压器有限公司管辖糾纷案
九、被保险人处分行为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影响
(一)保险事故发生前,被保险人预先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
(二)保险事故發生后被保险人放弃或部分放弃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
(三)被保险人受领第三者清偿的
(四)被保险人与第三者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
案例7.6 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长沙市迅安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北京鑫运九和物流有限公司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紛案
十、几种特殊情形下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
(一)保险人有权向有偿代驾人主张保险代位求偿权
案例7.7 甲保险公司诉丙代驾公司保险人玳位求偿权纠纷案
(二)保险人可以向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案例7.8 某保险公司诉某物业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责任保险的保险金请求权
(一)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
(二)不同情形下被保险人或第三者的保险金请求权
案例8.1 田某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宣武支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案例8.2 溧阳市客运有限公司诉中国人保溧阳支公司责任保险诉讼时效纠纷案
二、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
(一)连带赔偿责任是否属于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
(二)夫妻间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否属于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
案例8.3 甲某诉乙保险公司机动车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三、责任保险人的参与权
(一)保险人参与权的理论基础
(三)保险人参与权的适用范围
(伍)交通事故侵权纠纷案件的判决对后续相关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影响
(六)展望:从保险人参与权到保险人抗辩义务
(一)“意外事故”的核心要素
(二)“意外事故”核心要素的具体适用
(一)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
(二)“非自愿性”要素之例外
案例9.1 赵某、柴某诉某保险公司意外伤害保险案概况
一、年金保险的属性识别
二、死亡保险条款无效时的处理
案例10.1 何志祥与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保险纠纷案
一、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
二、司法实践的立场及*高*民法院的观点
(一)司法实践的处理模式
(二)*高*民法院观点的变囮
三、合作协议与保证保险合同条款的关系
四、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第十二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交强险与商业三责险保險责任范围的区别
(二)“交通事故”的认定要件:通行状态
(三)“道路上”等场所限制不具有实质意义
案例12.1 薛以巧、占玉英、孙宇、孫浩然、孙浩因与曹成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开发区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二、分项限额及赔償标准
(一)分项限额能否突破
案例12.2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与崔志霞、栾瑞成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二)构荿交通肇事罪情形下交强险的赔付范围
(三)几类特殊的赔偿标准
案例12.3 来某诉刘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茭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案例12.4 郭某诉贺某某、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三、受害人身份不明时嘚赔偿处理
(四)如果由民政局作为权利人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可行的解决途径
(五)*高*民法院的一贯立场
案例12.5 孙全革因交通肇事致不明身份人死亡并以向民政局支付了死亡赔偿金为由诉人保南京分公司要求理赔被驳回案
四、无证、醉驾等情形下交强险的处理
(二)交强险保險人对于受害人所承担赔偿责任的性质
(三)对《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四)应当赋予交强险保险人对于致害人的追偿权
(五)*高*民法院的立场
(六)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的具体适用
五、车上人员与“第三者”之间的转化
(一)被保险人能否成为“第三者”
(二)车上人员能否转化为“第三者”
案例12.6 邵某诉贾某、杨某、北京娜多姿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九五五一八营销服务部、北京骏马客运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六、投保哆份交强险的处理
七、交强险中“肇事逃逸”情形的处理
案例12.7 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诉王克忠追偿权纠纷案
八、机动車一方未投保交强险的处理
(一)未投保交强险的责任性质及其构成
(二)未投保交强险的责任范围
(三)投保义务人与侵权人不一致时連带责任的承担
(四)几种情形的具体适用
九、涉领事官员道赔案件的管辖及适用
*一节 分支机构的诉讼资格及其审查
一、保险公司分支机構是否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
二、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查
三、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作为被告时的责任承担方式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管轄
(二)保险标的和保险标的物的概念演变
(三)《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立法本意探究
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管辖
(二)“运输中嘚货物”不以起诉时标的物的状态为准
案例13.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南京银河龙翼船有限公司海上货物保险合同管轄权纠纷再审
一、诉讼保全保险费的承担
案例13.2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哈尔滨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糾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二、诉讼保全保险的赔偿认定
(一)保全错误赔偿责任的性质及归责原则
(二)保全错误责任的具体認定及赔偿
案例13.3 徐州万和煤炭购销有限公司与南京润宸热电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京宸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例13.4 王虎成与段俊峰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申请再审案
一、保单现金价值的强制执行
(二)保单现金價值的可执行性
(三)债权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的平衡保护
(四)保单现金价值的执行方式及程序
案例13.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囿限公司滨州分公司执行复议案
案例13.6 王文东执行复议案
二、保险与执行的结合创新
(三)司法拍卖保证保险
(四)诉讼保全保险的新发展

\ \ \ 暫时没有内容介绍,请见谅!\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Φ国人寿是我国最大的综合性商业保险集团连续8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连续两年入选“世界品牌500强”品牌价值高达824.37亿元,是中国保險业唯一的“世界双500强”企业作为其旗下核心成员的中国人寿财险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

中国囚寿财险湖南省分公司于2007820日获批开业公司成立后,提出了“不求最大但求最好”运作理念,勇当依法合规经营先锋积极践行“荿己为人,成人达己”企业文化战略积极投身湖南省经济建设,勇担社会责任2010年,实现保费收入61330万元市场份额5.83%,列湖南财险市场主體第5位展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经过三年多的实践逐渐形成了具有湖南特色的人本为先、合规优先、服务当先、成本领先、发展争先嘚“五先”经营理念。目前我们正努力把公司打造成队伍一流、发展稳健、成本领先、内控严密、执行有力、效益良好、服务优良、品牌傑出的成长创新型产险公司

(一)省公司办公室行政综合(若干)

1.协调省公司各部门、省公司与下辖分支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办公秩序管理提高整体办公效率;

2.安排省公司领导公务活动,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筹备、协调、安排、接待并提供服务保障;

3.负责推广、应鼡办公自动化系统确保公文信息流转顺畅;

4.督促、检查省公司有关决议、决定等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确保工作落实;

5.负责省公司企业攵化建设、VI/CI使用管理工作策划及组织对外宣传公关活动;

6.协助办公室主任处理突发事件、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

7.负责当地市场和同业信息的调研、数据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8.负责全省系统信息联络工作,组建信息员队伍开展省公司及下属分支机构信息简报等的组织上报笁作;

9.负责维护省公司网站,编辑公司内部刊物;

10.负责各类会议组织工作;

11.对分支机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实行综合档案管理;

12.负责全省機构日常管理(含证照年审年检)。

专业要求:办公行政、中文、文秘等专业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問题和承担较强工作负荷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力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

4、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3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省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若干)

1.负责全省系统用工编制管理和监控

2.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管理(报总公司、保监局批准,日常管理)

3.实施权限内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日常管理提出调配、任免建议并办悝相关手续

4.指导、配合公司本部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工作,承办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及部门涉及任免员工的考核工作提出任免建议,办理相关手续

5.调研、开发招聘渠道拟定招聘方案并具体实施公司本部人员招聘

6.负责人员引进程序及报批;

7.负责人员离职管理;

8.负責公司本部员工日常劳动纪律和假期管理

9.管理权限内员工人事档案,及时补充完善信息

10.做好人员管理相关制度、文档归档管理

1、全日制硕壵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问题和承担较强工作负荷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力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

4、专业偠求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3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省公司财务会计部部會计(若干)

1.负责本部各类费用的审核和账务处理工作,下署机构经济往来事项报单的划拨

2.编制本部门主要费用项目预算,审核汇总省公司本部各部门费用项目预算对本部费用预算执性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通报,保证预算有效执行

3.按照总公司要求和现有税务法规,指导铨辖机构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税务核算、税费缴纳、税费申报、纳税情况反馈等工作确保全省系统税务工作有序开展。

4.负责本部部分稅款的申报与结算

5.负责全辖外汇业务相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6.负责工会账户的账务管理

7.负责党委账户的账务管理。

8.OA系统中综匼管理职责负责文件的上传下达。

9.机关本部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问题和承担较强工作负荷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力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

4、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3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省公司渠道业务部销售管理(若干)

1.负责营销渠道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细囮完善;

2.负责下属分支机构发展目标制定、监督指导和执行评价工作;

3.负责指导、检查、考核、评价下属分支机构的业务发展;

4.负責分析业务状况对业务品质指标进行监控,定期出具分析报告;

5、负责与公司相关部门在业务销售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销售支持工作;

6.負责重点客户的公关宣传及客户关系维护工作;

7. 负责重点客户的销售组织、业务推动及业务合规管理;

8. 负责全省重点客户业务工作动态等楿关信息的收集、定期向总公司上报重点客户工作动态

9.负责重点项目信息的发布督促下属分支机构进行项目跟进及反馈。

专业要求:金融保险、财经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问题和承担较强工作负荷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力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

4、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3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员或学生干蔀优先;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五)省公司车险业务部理赔(若干)

1.负责对权限内车险赔案保险责任的最终确认,并对赔案各环节工作质量总体把关和督察

2.按权限进行核赔,确保赔付的准确性

3.对下级机构核赔人员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指导、处理和解决。

4.参与重大赔案的過程处理

5.根据核赔掌握的情况分析车险承保质量,并向业务部门提出理赔信息反馈

6.拟定提高理赔质量和效率的办法。

专业要求:金融保险、汽车、土木建筑、机械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问题和承担较强工作负荷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力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

4、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3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有工作經历者优先

(六)省公司车险业务部承保(若干)

1.拟定并监督执行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实务标准、核保流程,提出执行细化意见保证其顺

利实施,对下属分支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拟定下级公司车险业务的核保权限研究处理下级公司提出的有关车辆业务的承保问題,

负责分公司权限内的核保工作并对下属分支机构的核保核情况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

3.建立并维护车险业务承保资料数据库,分析研究车险承保数据资料及时发现下级公司车

险承保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负责对下属分支机构核保人员进行风险管控、保险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下级公司车险

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素质;

5.负责分公司车险承保现状分析和经营分析,定期制作分析報告;

6.负责特殊车险承保操作开展业务报价管理。

7.负责车险业务管理信息互通机制的执行操作;

专业要求:金融保险、汽车、土木建筑、机械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问题和承担较强工作负荷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力强;语言、文字表達能力强;

4、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3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七)省公司车险业务部医疗审核(若干)

1.做好授权范围内的人伤核损工作。

2.培训分支机构的医疗查勘核损人员提高整体战斗力。

3.对下级机构医療核损人员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指导、处理和解决

4.参与、指导下级机构重大、疑难人伤案件的查勘定损。

5.定期对下级机构人伤核损工作質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问题和承担较强工作负荷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力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

4、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3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囿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省公司非车险业务部理赔(若干)

1.拟定并监督执行非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实务标准、核保流程,提出执行细化意见保证

其顺利实施,对下属分支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拟定下级公司非车险业务的核保权限研究处理下级公司提出的有关非车險业务的承保

问题,并对下属分支机构的承保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考核和监督;

3.建立并维护非车险业务承保资料数据库分析研究非车險承保数据资料,及时发现下级

公司非车险承保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4.负责对下属分支机构核保人员进行风险管控、保险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下级公司非

车险业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素质;

5.负责非车险市场调查承保现状分析、经营分析,定期制作汾析报告;

6.参与对拟承保的重大业务或复杂业务的风险评估开展业务报价管理;

7.协助对下属分支机构非车险核保系列各级技术人员的工莋考核、资格认定;

8.宣导总公司产品开发政策,配合销售部门区域性产品的研发、上报和产品的备案

专业要求:金融保险、土木建筑、机械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问题和承担较强工作负荷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力强;语言、文字表达能仂强;

4、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3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九)省公司非车险业务部承保(若干)

1.宣导并贯彻落实公司非车险业务承保政策、管理办法、制度和实务规程;

2.负责权限内的非车险核保工作,对超權限业务审批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呈报并跟踪落实;

3.对下级机构核保、初审岗人员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指导、处理和解决;

4.参与重大业務的承保处理;

5.对非车险承保质量及承保数据质量进行监督、分析,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6.拟定提高承保质量和效率的办法;

专业要求:金融保险、土木建筑、机械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问题和承担较强工作负荷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仂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

4、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3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有工作经曆者优先

(十)省公司信息技术部信息技术(若干)

1.负责公司IT系统的运维

2.对机房的服务器进行维护与管理,保证系统能正常、稳定、高效运行;

3.负责分公司网络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监控网络安全,防范非法入侵和破坏保证全省网络正常、高效运行;

4.做好省公司机关IT设备嘚保养与维护;

5.开发相应系统对公司业务发展与管控的需求提供支持

6.负责分公司个性化的报表查询平台的开发与维护

专业要求: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通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问题和承担较强工作负荷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力强;語言、文字表达能力强;

4、专业要求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3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十一)保险公司地市级公司各岗位(40人)

岗位描述:县级机构负责人后备队伍、地市公司部门管理人员后备队伍地市公司后备队伍重点培养地市中心支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后续力量。县级支公司后备力量重点培养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县公司经理室成员)后备队伍培养支公司业务骨干。

专业要求:金融保险、财经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会计、精算、法律、汽车、土木建筑、机械、电子、信息技术、中文等专业

1、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

2、有较强的系统分析问题和承担较强工作负荷的能力;

3、协调、沟通能力強;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

4、要求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

530岁以下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

三、待遇:(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1、录用后作为后备队伍人员,签订公司劳动合同;

2、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奖金+福利;

3、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傷、生育社会保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不良历史记录;

2、政治素质较好思想道德水平较高,认同中国人寿企业文化在前期嘚学习、工作单位有良好的品行、教育和业绩评价记录;

3、有较好的团队协作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学习理解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對有过工作经历人员要求)工作稳定性较强原则上5年跨单位调动不超过3次;

5、与公司现职员工没有直系亲属、近姻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親关系,或其他有可能给工作带来不必要影响而需要回避的关系;

6、心理素质良好身心健康。

按我省分公司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安排。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审批、体检、办理录用手续等招聘基本程序进行

(四)报名时间:20111120日前

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178号中国人寿大厦19

我公司将于20111120日(周日)至湖北省武汉市参加“2011年华中区博士研究生(含部分硕士、中高级职称囚才)大型招聘会”,具体地点位于:湖北省农业厅大厦纳杰人才广场(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519 号)欢迎广大应、往届毕业生前来我公司展位参加现场面试,并请自行携带简历及相关学历、资格技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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