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解长沙企业贷都有哪些公司做的好?

自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推出以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切实采取多项措施,有序推动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接续转换,快速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政策,激励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贷款发放,促进政策红利直达实体,全力做好稳企纾困工作。

近期,全省人民银行系统与92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签订利率互换协议,按季度环比净增普惠小微贷款的“1%”,拟发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资金1.3亿元,撬动当季贷款净增130余亿元。2022年一季度末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3.5%,较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11.2个百分点,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61个基点。

湖南融德劲邦商贸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建筑材料、五金产品、日用百货等商品批发零售行业的小微企业。今年3月份,该企业急需付一笔货款,但由于长沙突发疫情,企业负责人被隔离在家,企业资金周转一时难以接续。长沙银行针对企业无法现场办理贷款业务的实际困难,主动向该企业推送了线上“呼啦快贷”信用贷款产品。贷款线上申请材料非常简单,授信审批也很快,一分钟内就为该企业通过了50万元的授信。该企业通过无接触的线上金融服务获得了30万元的信用贷款,及时支付了货款,解决了燃眉之急。在第一批湖南省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申请中,长沙银行预计可获得央行激励资金近3000万元。图|长沙银行业务人员走访

湖南融德劲邦商贸有限公司

这只是金融机构落实人民银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相关要求,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接触型服务业金融支持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落实金融稳企纾困相关政策要求,2022年以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大力组织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年活动,切实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牵引带动作用,不断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畅通金融血脉,为市场主体纾困。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年活动01

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政银企对接,充分挖掘有效信贷需求。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金融“进百园惠万企”活动。聚焦制造业中小企业,发布产融合作重点企业名单、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企业名单。聚焦涉农中小微企业,出台湖南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三十条措施,组织辖内银行机构走访对接全省各类涉农经营主体,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图|郴州安仁农商行为莲子种植户

开展“三送三比”专项行动

深入推进“三送三比”专项行动,切实满足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在全省金融机构组织开展“送政策比力度、送产品比优惠、送服务比效率”专项行动,推动金融机构瞄准省内小商品、农产品、五金建材等各类专业批发市场,下沉金融服务重心,定制专属信贷产品,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图|长沙农商行黑石支行业务人员

走访对接湖南钢材大市场

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丰富完善“一链一行、一链一策”,推动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在全国率先实行“一链一行”主办行制度,推动金融机构为每一条产业链量身定制综合金融服务方案。设立专项再贷款再贴现专项计划,支持银行加大供应链金融供给。图|华融湘江银行湘潭振湘支行

推广“随借随还”信贷产品

推广“随借随还”类信贷产品,让小微企业融资更便利。引导银行机构充分利用涉企政务数据,运用生物识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手段建立线上定价模型、网络信用评级模型,将小微企业客户筛选、审批、贷后管理等环节线上化,为小微企业提供零距离、随手可得的纯信用融资服务。图|常德农商行积极推广

“随借随还”信贷产品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下一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将继续紧扣稳企纾困这个着力点,进一步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的双重功能,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群体的金融支持,积极解决受困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的融资难题,为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原标题:《金融助企纾困 | 人民银行长沙中支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撬动作用 倾力做好稳企纾困大文章》

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基本情况

湖南省小贷公司变化情况表

共条数据 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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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现状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1、发展迅速,小贷公司风起云涌,但发展面临融资规模和利率上限的瓶颈, 发展前景堪忧。小贷公司自 2008年 5 月试点以来,发展的速度及范围都可谓惊 人。长沙的天心,芙蓉,开福,雨花四区以及周边的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 株洲,湘潭,郴州,娄底,衡阳,岳阳,永州等地均有小贷公司成立。从新华 网湖南频道信息长沙 4月 21日电,面向中小企业、三农贷款和个人的小额贷款 公司在基层呈现出勃勃生机。据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统计,当地进入该机构 统计的 40 家小额贷款公司, 3月底贷款余额已达 19.1亿元。一季度这些机构新 增贷款 4.9 亿元。除担保

2、、典当业外,涉及房地产、化工等行业在内的产业资 本都开始关注并谋求设立小贷公司。但是小贷公司面临的困境也不容小觑,融 资规模的限制、较高的税率及较低的投资回报率仍叫小贷公司深感担忧。严格 的经营限制造成资金来源单一,其可持续发展前景堪忧。“只贷不存”造成资金 来源极窄,资金问题是小额贷款公司寻求长远发展绕不开的一个难题。同时, 缺乏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利率水平近似“一刀切”。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时间不 长,利率管理水平不足,科学的利率定价机制目前尚未建立。贷款无论金额大 小,无论期限长短,无论贷款方式如何,基本按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有的利 率已经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超出了法律保护范围。转制成

3、村镇银行 ,成为小 额贷款公司实现突围的理想方法。然而 ,要实现这一跳跃仍需迈过两道门槛 :更改 股权及保证连续盈利。前者关系到运营者的心态 ,后者则取决于运营者的能力。2、小贷公司在制度安排上面临问题,一是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定位模糊,缺 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我省目前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还处于摸索试点阶 段,还没有一整套法律框架来界定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现行的商业银 行法不能覆盖小额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首先, 是定位不明。目前的小额贷款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成立的企业,并不涵盖在 商业银行法 的范围之内,但是从事的业务却是金融类服务,这种定位的模 糊为其日后的发展增加

4、了很大的不确定因素。目前湖南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 法律依据主要是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实施意见和湖南省小额贷款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外部监管体系“多头化”,监管主体不明确容易造成监 管漏洞。目前由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局和公安局对小额贷款 公司进行共同监管,这种多部门的多头监管有可能造成监管的漏洞。地方政府 金融办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监管也容易形式化。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上面临的困难(一)税负较重收益偏低。尽管小额贷款公司从事金融服务业,但性质上 并不属于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工商企业来纳税。这就是说小额贷款公司要负担 5.56%的营业税及附加, 25%的企业所得税。 资金年收益率为 6

5、.78%。就算按 照资金 100%的使用率计算,收益率也只有 7.8%左右,比传统的制造业还低。(二)只贷不存难引“活水”。融资难、成本高。“只贷不存”,造成小额贷 款公司资金来源紧张,流动性也大打折扣。根据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两 家以下金融机构融入不超过注册资本 50%的资金。但事实是,受限于“非金融 机构”的身份,他们融资不能享受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相反,只能依照企业 贷款利率,从大银行“批发” 额度进行“零售”,从中赚取“利差”。这样一来,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显性和隐性成本均偏高,转而增加“三农”和中小企业的 融资成本。(三)征信缺位风险难控。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争取的多是一些银行不愿做

6、 的客户,通过信用担保、房产再抵押等创新的方式进行交易,潜在的坏账风险 要高得多。加之征信体系的缺位,小额贷款公司在规避风险上自身也有着“先 天不足”,由于不属于金融机构,还未加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 司无法获得申请贷款的企业以往的诚信记录。因此每做一笔业务,小额贷款公 司都要多花很多精力,对客户的社会背景等详加调查。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 公司风险控制的难度。(四)业务创新受政策条件制约。小额贷款公司为拓展市场,力图在业务 创新方面做积极尝试,但在办理业务中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是在办理抵押 物抵押登记时需要做二次公证、手续麻烦、延误时间降低效率。二是小额贷款 公司的本金和利息的回

7、收受到基本结算账户的制约,对其客户的贷款项目派生 的存款,以及同城票据交换等条件尚未解决,也制约其业务发展与创新。三是 受跨区和超限业务额度的限制,也制约着小额贷款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建议(一)明确市场定位,拓宽融资渠道。小额贷款公司要立足于中小企业和 “三农”服务,针对涉农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农民的贷款需求,要提供“小 额、分散”的贷款,严格控制大额放贷,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小额贷 款公司提供的小额贷款应以信用贷款为主,非信用贷款为辅,简化操作程序; 应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中一定标准额度(比如 80%)服务于“三农”及涉农 企业,小额贷款的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总量的比重不低于一定比

8、例(例如70%),并将其作为一项监管和考核指标;在吸收股东资金方面 ,以及从银行业金融机构 获得融入资金的数额方面适当放宽政策等 ,便可解决资金不足的矛盾。引导有关 银行机构在融资合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服务,帮助其解决一 些难题,如选择定位和目标客户、贷款定价、风险管理、资金结算等,使其健 康成长。(二)明确监管主体,明晰职责。建议建立由银监局、人民银行、工 商局、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监管的联席会议制度,明晰各自职责,并在此基 础上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如工商部门负责登记事项、信用监管、年度检查、合 规经营等方面。公安部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相关资料留案备查,配合其它部 门打击非法集资

9、、高利贷等金融违法行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小贷款公司的 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等。银监部 门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高管人员从业资质进行把关,监测小额贷款公司与其 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关联情况,查处双方合作时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 督查小额贷款公司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三)政策扶植,扩大试点。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刚起步,业务范围较小, 产出效益有限。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应抓紧制定基本制度和实施细则,对稳健、 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尽快出台一系列扶持措施,政策上给予扶持,如减 免营业税、所得税和减免评估、公证费用,帮助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商业上的可 持续发展

10、。通过降低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的成本并给予借款者更多的政策优 惠,可以适当弥补其贷款利率高的缺陷 , 缓解其面临的压力。从我省目前小额 贷款公司试点情况来看,无论是正式运营还是试营业,都在扩大内需、促进中 小企业提速、助推“三农”经济发展起着积极作用,建议总结经验,扩大试点, 使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以及个体商户提供融资“直通车”,为地方经济发展 助力 。(四)明确监管主体,改变目前多机构监督的混乱局面。在明确小额贷款 公司是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法律性质的前提下,确立由银监部门作为监管主管机 关,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准入、业务审批、市场退出和日常业务的监管。 鉴于目前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多头监管的

11、客观现实,可在湖南省金融办的统一 领导和协调下以银监部门为监管主管机关,人行、工商、公安等部门予以配合 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基本风险自然风险 对于以农业贷款为主的小额贷款公司而言,其主要投向是农村种植业和养 殖业,而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都很强,抵御自然灾害的 能力较弱,一旦所在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大量客户可能同时发生违约,这可能 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破产。比如,孟加拉国 20 世纪 90年代后期的自然灾害, 就曾经导致乡村小额贷款公司的客户大量违约,这一度使该国乡村小额贷款公 司陷入巨大的财务危机。制度性设计缺陷带来的风险 小额信贷的一些制度性设计缺陷,也会给小额

12、贷款公司的运行带来风险。 例如,小额贷款普遍采用小组联保机制,虽然它能较好地防范事前的“逆向选 择”问题,但小组某一成员违约之后,却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隐患既 然别人已经违约了,我为什么还要还贷呢 ?而且,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在地域和部门分 布上比较集中,在没有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其信贷资产组合面临“协变风险”, 可能会出现大量客户同时违约的情况,这可能会导致小额贷款公司的破产。经营不规范带来的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风险的最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不规范经营,它突出 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信用评定制度不规范带来的风险。信用评定制度不规范是小额贷款公司经营不规范的一个突出表现,它带来了比较严重的

13、风险隐 患,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准确性与真实性就成为决定还贷率高低的重要环节。 二是小额信贷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同于正规的金 融机构。在小额信贷的主流模式中,主要有以下四种风险管理机制,包括团体 贷款机制、以借款额度为主要标的的动态激励机制、整借零还的分期还款制度、 不同形式的担保替代安排等。许多国家的小额贷款都仿效了这些制度安排,但 在实际运行中,不规范运行使得这些制度安排名存实亡,机制难以发挥预期作 用。员工素质的影响小额贷款公司员工的素质对小额信贷的效率、成本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的财 务状况都有重要影响。员工应该接受过一定的教育和专业培训,最好是既有一 定的理论基础又有

14、实际的操作经验。小额信贷面对的是城市低收入者和较贫困 的农户,其受教育程度有限,因此员工的沟通能力也十分重要,这样才能及时 为客户解答疑问、克服困难并传授技能,一方面帮助客户脱贫致富,另一方面 提高还款率,降低资金风险。对于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而言,以上这些员工素 质要求难以完全实现。小额信贷公司的监管问题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界定不清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描述为“由自然人、企业法人 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 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此可见,小额贷款公司在发起人和组织形式上和一般的 公司相类似,但

15、是贷款业务又是一般的公司所不能经营的业务。指导意见忽略 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的属性,使其不需要申请金融许可证就可以经营部 分金融业务,这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具有不利的影响,同时对确定监 管的法律和监管的主体也造成了困难。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法律体系缺失。目前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并不是金 融机构,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对于小额贷款 公司来说并不适用,而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出台的对小额贷款公司起规范和指导 作用的政策法规没有上升到严格的法律层面,最高的只是金融规章和规范性的 文件。各地的监管规则不统一。由于小

16、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权归属于省级人民政府, 各地方政府自行出台地方性政策法规,例如,浙江省出台的浙江省小额贷款 公司试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出台的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规 定等等,这就造成了各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所遵循的法规和标准不一, 难以对全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实行统一的监管。存在多头管理。在实践中,大多由省 (市)政府指定省 (市)金融办组织并牵头 当地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公安局、工商局等机构负责 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但在是否存在非法集资方面,银监会和公安部 门负有监管的职责,人民银行则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等进行 跟踪监管。多头管理容易产生形式

17、化,造成监管的虚拟化,不利于小额贷款公 司的健康发展。利率监管演变成了利率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的操作成本较高,其贷款利率 的水平必须足以覆盖其资金成本、运营成本和可以预见的信贷损失,并能产生 一定的利润和收入,这样才能保证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性地发展,这也是小额 贷款公司必须实行较高利率的原因。但是贷款利率上限又必须遵循最高人民法 院有关规定,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 4 倍,超 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几点建议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属性。在我国,金融机构分为银行金 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银行金融机构以营利为目的,以吸收存款、 发放贷款为主要的

18、业务,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货币经济公司等。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贷款 业务,应将其归为金融机构,但是小额贷款公司部既不能吸收存款,也不能办 理转账和结算业务,其与商业银行有着一定的区别,所以应该将其明确为非银 行金融机构。出台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的相关法律文件。我国应当尽快出台针对小额贷 款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建立系统的监管框架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有效的监管。 没有法律作为准绳,就难以保证小额贷款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一直以来,我 国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都是依据决定、通知和意

19、见来进行,虽有一定的约束 力,但是文件的法律效力较低,我国应当根据国情,制订一部小额信贷机构 监管法,将小额贷款的法律地位、法律属性、经营方向和宗旨,用法律的形式 固定下来,这样可以使各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标准统一起来,加快小额贷 款公司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和农村金融服务。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社会上有 三种观点:一是仍由地方政府监管,探索地方政府监管小型或准金融机构的模 式;二是交给银监会监管,银监会具备监管的资格和经验;三是成立一个协调 委员会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根据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本文认为 应当确立银监会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部门,

20、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一是银监 会是我国目前唯一法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管机关;二是银监会可以实施其 他机构所不能任意行使的各种监管措施,可以对小额贷款公司实行非审慎性的 监管;三是银监会具有丰富的监管经验,尤努斯教授曾经说过“不能把监管工 作留给不了解我们工作的人”,所以应当由具有丰富的监管经验和专业的监管人 员的银监会对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逐步取消利率限制。我国目前小额贷款公司为商业性的小额信贷机构,而 商业性的小额信贷机构贷款利率的设定必须能够覆盖资金的成本、贷款的损失 和经营的成本。小额贷款公司的成本要高于商业银行,其要想达到财务上的可 持续性就必须设定较高的贷款利率,因此,有必

21、要取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 限制。重点解决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问题。基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制度设计, 只贷不存是其主要属性,因此融资问题一直制约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目前各商业银行也没有给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资金批发业务,我们呼吁在这 个方面应该加强业务研究和制度设计,鼓励商业银行给信誉好、盈利能力强、 风险控制好、管理能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评级、授信,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合作,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已开展了这方面的业务合作。二0 一二工作重点鉴于目前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总体情况和发展特点,下一步,我们将重点 抓好以下几点工作。(一)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我省已成 立了

22、湖南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负责指导全省的小额贷款公司工作。当做好监督 管理和风险防范与处置工作,进一步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准入、变更及备案 开业程序严格把关,并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实行有效的月报、季报和年报相结合 的统计制度,以及时全面掌握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运营情况。(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我市小额贷款公 司刚刚起步,资金规模较小,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营模式尚不完善,从业人 员的专业素质和知识储备尚不能满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壮大的需要。为规范小 额贷款公司运营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我们将有计划组织全市小额贷款公 司到发展运营较为成熟的地方考察学习并邀请相关专家来平授课,在借鉴

23、外地 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司运营模式。(三)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凝聚力。在提升小额贷款公司内部素质的 基础上,进一步树立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形象,提升行业凝聚力,尽快形成 行业合力。拟成立中小企业协会小额贷款业联合会 ,积极开展面向全市小额贷款 公司的信息咨询、业务培训、行业统计、技术资格评定、权益保护和对外交流 等工作,切实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协会的联合作用,规范行 业行为,提升行业凝聚力,实现行业自律。(四)加强与小额贷款公司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进一步加强与财政、税 务、金融、工商等与担保有关的部门的沟通协调,为小额贷款公司创造良好的 外部环境。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控工作, 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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